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范文(19篇)
报告是一种对某个主题或问题进行详细说明的书面或口头表达方式。它通常包括数据、分析和结论,用于向特定人群传达相关信息或建议。报告具有客观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和解决问题,做出决策。结合实际案例和具体事例可以加强报告的说服力和可信度。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报告范文,帮助你更好地了解报告的结构和写作技巧。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20xx年8月16日,街道自然资源所联合综合执法队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进行采集摸排工作,上级部门下发图斑共计19个,现19个均已被采集并上传系统进行审核上报,此次涉及我辖区的图斑大多为伪变化,未发现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
此外,涉及不属于我街道行政区域内,但因我街道居民引起的违法图斑共计1个,通过协商,由我街道进行整改,目前我街道已完成该图斑的复耕工作并已上报系统进行审核。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二
为了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以来的违法占地行为,孟关乡大力开展宣传,扩大耕地保护的知晓率和明白率,从根本上遏制住违法用地行为。
根据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区农房办下发的图斑和我乡实际情况,对整治思路进行了有效梳理,对相关建房户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乱占耕地建房户的真实情况,对工作重点和节奏进行了合理分析。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截至20xx年6月9日,我乡共拆除3宗图斑,图斑号分别是:1329(农房)、2269(养猪场)、5201110011(物流大棚),占地总面积:5008.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262.4平方米。有效的打击了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乡将组织各村对农房刚性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并加大政策宣传,待区级农房申报实施细则出台后进行有序申报,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三
为了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以来的违法占地行为,孟关乡大力开展宣传,扩大耕地保护的知晓率和明白率,从根本上遏制住违法用地行为。
根据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区农房办下发的图斑和我乡实际情况,对整治思路进行了有效梳理,对相关建房户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乱占耕地建房户的真实情况,对工作重点和节奏进行了合理分析。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截至20xx年6月9日,我乡共拆除3宗图斑,图斑号分别是:1329(农房)、2269(养猪场)、5201110011(物流大棚),占地总面积:5008.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262.4平方米。有效的打击了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乡将组织各村对农房刚性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并加大政策宣传,待区级农房申报实施细则出台后进行有序申报,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四
该镇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协调各方力量,同时要求参会人员要尽快熟悉业务,掌握使用相关系统软件,深入细致排查,确保摸排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同时,该镇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和微信等方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实消除群众顾虑,切实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防止再出现新增耕地违法建房行为。
此外,该镇还按照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实地全面摸排,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截至目前,已摸排700余户,后期将加大力度,确保清理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五
3月23日上午,昭平镇重拳出击,由镇党委书记李盛担任总指挥,镇长邱启全、人大主席罗斌担任副指挥,组织镇综合执法队对江口村大村组一处“一户两宅”乱占耕地建房的违建农房进行整栋拆除。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前期,执法人员已向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责令其自行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讲解,但违建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恢复土地原状职责。
3月23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拆违现场拉起警戒线,控制出入口,封锁非法违建农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随后组织专人对该农房进行安全检查,并搬离农房内剩余财物,确保安全后出动机械进行拆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少安带队到现场进行指导,整个拆违现场井然有序。
下一步,昭平镇将继续保持打击违建的`高压态势,对抢建违建等违法行为“零容忍”,营造“逢建必报,违建必拆”的氛围,全面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六
10月18日上午,为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花江镇规划站联合镇综合执法队利用赶集日在老政府门口开展集中宣传,并发放宣传手册,同时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规定的认知度、知晓率。
同时借助在镇中心超市、加油站、银行和酒店电子显示屏和在公路沿线悬挂标语,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七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八
20xx年以来,滑石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管理,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滑石乡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就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滑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一根针”作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工作,为粮食安全稳定贡献滑石力量。
近期,滑石乡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房办、区综合执法局及乡直有关站所开展了新一轮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省级下发“月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违章建筑进行现场核实及整改销号。一是对历史遗留造成的耕地破坏进行复垦整改;二是对巡查发现占用耕地违章建筑立即进行依法拆除。
粮食安全大于天,滑石乡作为碧江主要产粮区,将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对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出“十个一律”要求。
一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二是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
三是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
四是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
五是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六是“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是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八是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是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
十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九
为切实做好太平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高群众保护耕地和耕地非农化意识,进一步加大保护我国耕地力度,20xx年5月13日太平乡国土所、司法所、村规站等部门在集镇赶集天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宣传资料,同时对前来咨询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直到他们听懂满意为止。
国土所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群众要提高保护耕地意识,发动周边群众保护耕地,做保护耕地的捍卫者。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
近年来,广州市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在调查摸查基础上,围绕遏制增量主题,提升广大群众保护耕地重要性的意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增城区小楼镇开展了以“严格落实‘八不准’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零新增”为主题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意识,积极调动群众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热情。
活动围绕“宣讲科普+趣味互动”等内容,设置了游戏互动区与政策宣讲区。在游戏互动区,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参加“翻牌记忆”“快读顺口溜”“知识竞答”3个主题游戏赢取礼品,每通关一次游戏可获得一张贴纸,集齐3张贴纸即可兑换定制礼品。不少市民表示,通过互动环节增长了知识。“游戏互动很有趣!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能够把‘八不准’政策记得更牢,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我也会教我的孩子学会珍惜土地资源,从小树立保护耕地的意识。”参与活动的李先生说。
“根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不能在耕地里建房!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也是不予批准。”在政策宣讲区,工作人员依托耕地保护横幅、宣传展架、宣传单张等物料,深入浅出地讲解严守耕地红线的必要性、耕地保护政策,耐心解答市民群众日常生活住宅建设所遇到的问题,逐步引导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自20xx年8月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别于南沙区、白云区、从化区、增城区开展了四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宣传活动。据了解,活动共派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海报、漫画宣传手册、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流程等宣传资料6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乡村人民耕地保护认识,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一
通讯员穗规资宣“大家要牢记‘八不准’所指的建房包括住宅、公共管理和服务类房屋,也包括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
“农村建房应当经过合法审批,并按批准面积建设,强占、多占耕地建房,都不行!”
“在流转的耕地上建房,搞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行为,建筑物要依法拆除。”
近日,在从化区,一场别开生面的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在鳌头镇横坑村展开。
本次活动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重点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两方面,组织动员市民参加趣味游戏,以赛促学,向市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
据了解,此次活动主要结合了群众对于耕地保护知识学习的需求,全方位涵盖各类耕地保护、农占耕问题整治知识题目,包括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等知识点,帮助市民群众轻松掌握相关政策法规。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耕地保护认识,村民基本了解“八不准”要求就是不能乱占耕地建房,镇街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有相关政策,耕地保护、依法用地与保障农民权益是支持的',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保障村民合法的居住权。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也强调,目前部分村民在耕地保护认识上还存在着部分问题。
二是对各种地类的相关政策要求没有具体清晰的认识;
三是对农村“一户一宅”的具体标准没有明确的认识。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进乡村、走乡镇的活动,可以有效提高村民“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意识,让广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二
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从源头上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椒县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
多途径多渠道,落实宣传工作。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纠正村民错误观念。线上,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整治案例、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相关条例等内容。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横幅、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相关耕地保护政策。
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等内容,以提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为出发点,把宣传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实效性。
结合卫片图斑,加强部门协调。分析新的卫片判读政策,不断加大对违建建筑的排查力度,组成专项工作队,对存疑的.“非粮化”、“非农化”、疑似新增图斑及时分析,深入田间地头排查,查明存量、摸清底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新增行为发生,做到零增长,零容忍。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强对现有耕地的保护,无疑就是留住青山绿水。当前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村群众对当前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乱搭乱建普遍,随意性强等问题视而不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乱占耕地管控的难度,给管控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如何解决群众思想问题、保护意识、随意性问题,都是当前工作的紧迫问题。为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平山镇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调度各村包村干部及第一书记,认真摸排当前存在的.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对现在正在建的进行制止,对既没有审批手续又不听打招呼的农户依法进行拆除处理。
通过巡查车辆大喇叭循环播放《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以此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及相应的建房管控意识,相信通过大喇叭宣传及村支两委成员打招呼及村民小组会议的召开能够使乱占耕地建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召开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增量,加强农宅审批管理,依法依规稳妥处置,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组长:薛将(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薛建富(党委委员、雁子村挂村领导)。
肖纯金(党委副书记、小毕舍村挂村领导)。
马厚兴(政法委员、大木桥村挂村领导)。
王正梅(纪委书记)。
孙建成(党委委员、啊榔村挂村领导)。
王仕祥(党委委员、老格子村挂村领导)。
谢登奎(党委委员、狗场坝村挂村领导)。
成员:王建明(党政办负责人)。
桂宝平(自然资源所长)。
张昌盛(城镇建设规划所所长)。
晏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雄(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孙泽亚(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琳(交通管理站站长)。
杜丽(保田片区水务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仕祥(综治办负责人)。
张荣金(普田司法所所长)。
任可喜(保田电管站普田乡负责人)。
胡鹏(盘州市公安局普田派出所所长)。
以上相关部门全体成员,各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包村工作组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丁翔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宣传、服务、巡查、处置等日常工作。
各村(居)、相关部门,采取悬挂横幅、制作永久性标语、张贴“十个一律”和“八不准”宣传页,采取led显示屏、广播、微信、群众会、进户到人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服务对象清楚明白。
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农宅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普田乡村级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做好相关工作,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态度坚决,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该拆的拆,该复耕的复垦。
(一)网格员对本网格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应当在3日发现、立即制止、经制止无效后报村支两委处置。
(二)各包村工作队,村(居)两委、接到网格报告后,及时制止,并进行前期处置,经制止无效向挂村领导报告。
(三)挂村领导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包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5日内处置到位,对处置确有难度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5日内处置到位。
(一)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适时巡查督查,按照一月清零一次发现新增违法问题要求,建立遏制新增建房问题整治台账,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每月月底前,确保全部“清零”。
(二)当月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管理及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当月村级购买服务考核。
(三)本村内接到网格报告或领导小组巡查发现有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未第一时间组织进行处置到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函告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有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5日内未组织处置到位的,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制止有难度,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未向上一级报告的,由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函告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五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近日,河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专项办)决定公开通报11起乡镇和街道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01、井陉县小作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4月,井陉智晟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井陉县小作镇赵西岭村5.08亩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31亩)建设原料库房。20xx年9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在车间钢架未拆除的情况下,小作镇上报省专项办整改到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2、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对翻修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5月,河北佰烨芳晟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因车间房顶损坏进行翻修,20xx年6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修车间违法占用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后城河村耕地1.05亩。韩城镇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3、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廉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八道河村1.04亩耕地建设库房。八道河镇日常巡查不到位,未有效制止,监管不力,整改不到位。
04、大名县万堤镇弄虚作假问题。20xx年8月,大名县黄炉村种养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大名县万堤镇前屯村4.73亩耕地建设粮食烘干和晾晒场,万堤镇在卫片系统填报为实地未变化。20xx年10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万堤镇卫片填报不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5、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2月,崔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平乡县中华路街道东田村2.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20xx年,崔某某曾在同一宗地违法占地建库房,被原平乡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对崔某某二次违法占地行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查处整改不及时,形成新的违法占地。20xx年10月18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督导检查发现,该违法占地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06、蠡县蠡吾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0月,河北双丰饮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蠡县蠡吾镇东北寺村2.74亩耕地建设库房。20xx年9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蠡吾镇对该违法用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违法状态仍在持续之中。
07、张北县公会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7月,金某违反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擅自占用张北县公会镇梁家村0.5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牛场。公会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形成违法事实。20xx年10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检查组经现场核查,目前已拆除复耕。
08、平泉市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李某某擅自占用平泉市平北镇石洞子村耕地0.62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48亩)建设养殖场,未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未上图入库,依据当时政策,也未对所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补划。平北镇对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监管不到位,20xx年8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后,未及时整改。
09、任丘市出岸镇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3月,张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任丘市出岸镇西古贤村0.4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库房。出岸镇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形成事实违法用地,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0、大城县权村镇对新建库房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4月,吴某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大城县权村镇西窑头村2.12亩耕地建设库房。权村镇对该违法占地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日常监管不力,目前该违法用地已拆除复耕。
11、安平县西两洼乡对翻建车间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xx年12月,金扬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厂房因原车间损坏进行翻建,20xx年5月被土地卫片监测发现,其翻建车间违法占用安平县西两洼乡南两洼村集体土地6.79亩(其中耕地1.79亩)。西两洼乡对由于翻新翻建等形成的新增违法用地相关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目前尚未消除违法状态。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精神,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七
20xx年11月29日下午,白花镇在一楼会议室,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焕俊主持召开白花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推进会。相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焕俊同志传达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由分管领导范巧波对白花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白花镇乱占耕地图斑整改任务共100宗,其中,必须拆除整改图斑35宗。各驻村领导及工作组要协助做好农户建房举证工作,将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并于20xx年12月1日前交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镇委副书记黄海彬指出,各驻村领导及村干部要对涉及的'整改图斑提前谋划,做好沟通工作。在拆除房屋前与农户充分沟通,保障其合法权益。明确告知农户举证方式手续、意义及局限性。
最后,焕俊同志强调,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必须强化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抓住问题、一抓到底,强力推进乱占耕地问题摸排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环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立足实际、分步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控制“零增长”。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八
近日,云雾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拆除作业组到鸟王村中寨开展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占用基本农田的3处违法用地进行取缔,依法强制拆除已建房屋地基,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在进场实施强拆前,相关负责人对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一是要全面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法依规对相关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秉公执法;二是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设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势发现一宗严打一宗,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同时,还叮嘱相关执法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做到强拆、安全两不误。
行动中,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对破坏农田、开挖地基准备建房违章建筑实施依法强拆,并现场悬挂标语、开展保护耕地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待各种防范措施到位后,大型机械开始进行拆除作业。
据悉,当天强拆的3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是近日云雾镇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时发现的,在鸟王村长寿寨河对面,位于高速公路桥西北侧的连片耕地上,陈某、陈某武、陈某禄3户群众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利用周末组织人力开挖地基桩坑、置钢筋笼、浇铸地桩,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6月7日,执法人员多方奔走做群众工作,向违建户主现场下达依法拆除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作业,6月8日,3户群众不听制止,仍然进行违法破坏耕地的.施工行为。为了打击违法建设,遏制乱搭乱建行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权威性,贯彻落实国家保护耕地相关文件精神,云雾镇人民政府于6月10日依法对这些违章建筑实施强拆。
当天行动,8个联合执法组分别同步实施,出动执法力量50余人,车辆8台,共拆除乱占耕地违章建筑面积合计560余平方米。
通过此次拆违行动,彰显了云雾镇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打击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决心,给继续抱有侥幸心理进行违规建房的群众敲醒了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依规的意识。
一直以来,云雾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贯彻“八不准”和“六个严禁”的有关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部分的违法建筑已依法拆除,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云雾镇将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严控农村乱占耕地违法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农村乱占耕地工作报告篇十九
10月6日下午,先锋镇组织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荣春主持,副镇长马舜文,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第三方技术人员,各村支书、主任、业务人员参会。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指导。
会议要求,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护好耕地,保障群众合法合理建房需求。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