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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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一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一)准备阶段(20**年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年5月-6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0**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各省(区、市)于20**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区、市)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20**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
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
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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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水利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及《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财务[2016] 26号)的精神及有关要求,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黄委本级、委属各级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健全黄委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黄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此次委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委属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有关事业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委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黄委负责组织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委属各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黄委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资产清查工作目标,黄委成立由委财务局牵头、委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的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分工如下:
委财务局的主要职责:一是拟定黄河水利委员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布置安排资产清查工作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三是确定委属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包含山东局、河南局、水文局、上中游管理局);四是协调反映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重大问题向领导汇报;五是对委属单位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进行审核;六是编制黄委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七是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报送财政部驻河南专员办审核,审核后上报水利部;八是按照水利部规定的资产核实审批权限对资产损溢事项进行审批,或审核后上报上级审批;九是将本次资产清查结果报送水利部。
委信息中心作为技术负责单位,负责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所需软硬件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委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委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的职责:一是根据相关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所属单位层层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三是协助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线索;四是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专题上报黄委;五是编制和撰写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报告;六是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按属地原则报送当地财政专员办审核,审核后上报黄委;七是按照上级审批的资产损益事项,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八是完善单位内部财务、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及相关规定,黄委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委属各单位依据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人员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
(二)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委属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四) 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2月-3月上旬)
1.拟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文件。
2.布置安排资产清查工作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3.确定委属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4.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清理。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中旬-5月)
1.单位自查
(1)账务清理;
(2)财产清查;
(4)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3.材料上报
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上报并逐级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委属单位应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当地财政专员办审核。山东局、河南局、水文局、上中游管理局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数据上报黄委,委属其他单位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数据上报黄委。
(三)汇审上报阶段(2016年6月)
1.黄委在2016年6月15日前对数据进行审核。
2.黄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资产核实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委本级和委属各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对于需要报送水利部、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各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报委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审批。
3.黄委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报送财政部驻河南专员办审核,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水利部。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明确信息系统专门工作机构,并落实好工作人员。实施工作中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完整。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四)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黄委将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
(五)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进行管理。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局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含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在编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0日结束。
(一)考核动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考核动员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讲明考核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问题,做好思想发动。
(二)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
(三)述职汇报。机关正处级干部(含稽查专员、调研员,下同)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处室负责人述职材料控制在1800字以内,其他人员控制在1500字以内;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述职。
(四)民主测评(评议)。正处级干部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处室进行民主评议。
(五)领导评鉴。分管局领导根据民主测评得分,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次和平时考核,在分管处室正处级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处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结合受奖励或出勤、惩处等情况,对处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中各处室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1名。
(六)审核评定。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汇总考核等次意见,提请局党组研究,按照15%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效能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处室或民主测评分值85分以下的处室负责人不评定优秀等次。正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不超过局机关优秀公务员人选的30%确定。
(七)张榜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的人选在局机关内部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八)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备案,《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由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其中: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区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
(二)工作人员考核。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发〔2016〕147号)文件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五
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乌龙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掌握干部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工作状态、工作作风,按照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年终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重点是以下三个方面:
1、主要工作指标: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年初确定的工作指标;本单位、本部门研究并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指标;工作人员本人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制定的工作指标。其中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指标以办事处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主。
2、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以及上级的要求,本人全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3、主要工作创新:结合本职工作提出的一些好的工作思路、方法、措施被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采纳、推广、落实的。
通过上述三方面工作的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和干部的日常表现,全面了解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成效,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标准。
三、考核程序。
根据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为落实中央关于疫情解除之前“少聚集、不扎堆”的要求,今年的年度考核不再进行集中述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以及最后的量化考核成绩排名将按照系统、战线分散进行,优秀名额也将按参加考核的人数和相应优秀比例分配到各战线、各系统。年度考核的主要程序如下:
1、述职。本次考核将采取书面述职的形式进行,个人述职报告将通过政府网面向全区公布。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要实事求是的总结年度工作,用实例和数字说明情况。
2、民主测评。本次民主测评分7个层面进行。(1)区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测评将按照机关支部所覆盖的科室分别进行,参加人员为机关各支部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召集人为各支部的支部书记,区委组织部将指定人员对民主测评全过程进行监督;(2)区机关事业人员的民主测评鉴于人员较少,将集中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机关和办事处的事业工作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3)机关行政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机关事业全体在编工勤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武装部工勤人员的民主测评由武装部党委自行组织,最终结果报区人社局;(4)办事处系统公务员的民主测评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五个办事处的全体公务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委组织部指定人员;(5)区法院、检察院的民主测评由法检党组自行组织,参加人员为全体在编人员,最终结果报区委组织部;(6)卫生系统事业人员的民主测评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全体在编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7)学校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全体教师,由各学校党支部自行组织。
民主测评包括两部分: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3、领导评价。由领导干部根据每名干部平时的一贯表现并综合干部在全区性急难险重工作中的表现给予评价。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及一般干部的述职报告要请部门、单位正职签评意见;部门、办事处正职的述职报告须由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签评意见;法院、检察院的庭长、科长的述职报告须由主管院长、主管检察长签评意见,副院(检察)长的述职报告须由院长、检察长签评意见。
4、组织考察推荐。由支部牵头,针对本支部所覆盖的所有科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干部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干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表现,重点考察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制度,落实上级决策等方面的表现。此外,各支部还要把党员能否响应支部号召,按时参加支部活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最后经支委会集体研究,按照比例形成推荐意见,推荐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底完成。
五、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得分由民主测评、领导评价、考察得分和加分项得分构成,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领导评价满分为100分,考察得分满分为100分,加分项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每名工作人员综合得分权重比例的量化公式为:
分数=民主测评平均分数(100分)×40%+领导评价分数(100分)×30%+支部考察推荐得分×30%+加分项得分。
(一)考核打分的标准。
1、民主测评(100分)。
(1)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档次分值:优秀为50分,称职(合格)为40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为30分,不称职(不合格)为0分,弃权的为20分。
(2)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中每小项各档次分值:优秀为50分,良好为40分,一般为30分,较差为0分,弃权的为20分。(该大项满分为50分,实际得分为5小项得分的平均值,即5项得分之和除以5)。
2、领导评价(100分)。
领导评价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评价打分,其他干部由科室负责人评价打分。满分100分,评价高100-90分;评价较高89-75分;评价一般74-60分;评价较差60分以下。
3、支部考察推荐(100分)。
支部考察推荐将分四个评价等次进行量化打分。
第四档次:拟推荐建议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干部,评60分。
4、加分项。
具有以下情形的可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办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并书面推广交流的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奖励的,每次加1分;被省级以上部门推广交流的或获得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加3分;同一工作内容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按最高荣誉计算,不得累计加分。各类加分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其他情况。
1、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部门出现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被诫勉谈话、受到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4、公务员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合格及以上档次。
5、涉及岗位调整的,在现岗位不足半年的,在原岗位测评。
6、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7、对口支援、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对口支援、挂职锻炼单位按规定考核并确定等次,不列入派出单位的考核对象。对口支援、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8、试用期不满一年的,只填写考核表,不评定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2、党群、政府及事业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分别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3、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及奖章,并按标准发放奖金;被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要求,给予嘉奖。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晋升薪级或技等工资档次。
4、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受奖励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为受奖人员。
5、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七、组织机构。
考核组组长:
考核组副组长: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史勇同志兼任。
考核组成员: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x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促进全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x县清产核资及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组织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产清查,掌握全镇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
(二)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加大对全镇国有资产的统筹调控力度,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操作程序,通过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通过规范处置流程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
二、方法步骤。
(一)组织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撮镇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统一制定实施意见,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按区域组成长乐、龙塘、镇区三个清查小组,并按资产大类:土地与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与电气电子及通信设备,文化体育设备与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无形资产,交通运输设备与及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四大类进行具体分工。
(二)清查内容。按照实际情况盘点现有各类资产。要完整、准确地填报镇政府及所属各单位实际拥有和控制的资产以及债权债务情况,不得瞒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
(三)内部公示。各单位对清理、核实的资产,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内部公示。举报电话:。
(四)时间要求。清查小组与各单位经内部公示后将核对无误的清查表于xxxx年10月15日前报送镇财政所,由财政所组织实施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中进行录入工作,并于11月20之前通过网络上报的方式将资产信息上传到县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x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部门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
(四)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年12月-20**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年7月)。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五、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
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为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查清查实我局固定资产现状,依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在全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局下属单位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科室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表、账卡相符。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xx局固定资产清查领导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科(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与各单位报账员组成,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清查基准日、范围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12月31日为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局各科、处、中心。
(三)清查内容。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属于此次资产清查内容(已报废或遗失的固定资产也要清查登记),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四、实施步骤。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4月18日开始,至20**年5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单位自查阶段(4月18日至4月24日)。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按照统一的清查表格样式和内容填报表格。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损失,提供合法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出具自查报告。资产清查表及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现场核实阶段(4月25日至5月14日)。
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人员到各资产所在单位进行现场核对,一是与自查情况进行核对,二是与财会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面进行核对,确认各单位固定资产现存状况。清查办公室对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要求各单位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向领导组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资产处置阶段(5月15日至5月23日)。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组针对清查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置意见上报管委做出处理决定。各单位根据管委的处理决定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财政局对核增核减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账务处理,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对资产实行动态化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九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机关食堂的就餐时间定为11:30,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机关食堂工作餐的伙食标准为每位五元,由食堂负责人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灵活调节。
2、机关干部应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对因工作前来本机关办事的人员,如中午在机关就餐,原则上吃机关食堂工作餐,工作餐券在党政办领取;凡三套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接待的上级或有关工作上的客人需要招待用餐的,一律在机关招待所按标准就餐。
3、街道组织或接待的各类会议等必须就餐的,除特殊情况外(招商活动等),统一安排在机关招待所用餐。
4、所有机关干部在招待所用餐的,必须事先得到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党政办出具就餐通知单;招待所按党政办通知单的就餐标准、人数给予安排。
5、用餐后,陪同人必须确认就餐金额,并在就餐菜单上签上确认金额及姓名。
6、用餐额度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各部门招待就餐费计入年度各部门核定包干费用内。
二、内部管理。
1、机关招待所(食堂)应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接待客人热情周到,注意食品卫生、环境整洁,使之成为街道机关对内对招待客人的服务窗口,其工作人员务必自觉遵守机关各项制度,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机关招待所(食堂)内部应做到明确分工、考核细化、经常改善伙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尽最大努力使就餐人满意或比较满意。
2、招待所(食堂)在行政上由街道党政办扎口管理,机关财务科负责建账立制和成本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临时周转金,确保机关招待所(食堂)的正常运转。
3、招待所(食堂)要坚持日日清、每月结,做到账物同、账账符,平时进货要计量见数,采购人和验证人签字。日常添置设施事先提出申请,并由经办人和招待所负责人分别签字,报党政办审核,然后经街道领导审批后报销。
4、招待所每月结帐时,须凭就餐通知单和陪同人签字后的清单与党政办和财务科结算,并报街道领导审核后入帐。
5、招待所(食堂)内部实行严格的用工制度,现暂定人数为7人,设所长1人,厨师、服务员等6人,以后确需增加人员的,必须经街道领导批准。是编制人员的按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应的职级待遇;凡临时用工的,按元委[2号文件《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非定编人员报酬待遇及用工制度的通知》执行;对工作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管理局全局工作人员及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德宏州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德发〔2010〕24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德政发〔2010〕178号)文件精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考核”。按照《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德组字〔2019〕64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2〕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芒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芒组发〔2019〕40号)和芒市委组织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芒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的通知》(芒人社〔2019〕147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做好局机关和进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明伟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含蕾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杨宏辉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建设工程股股长。
唐妍婷办公室主任。
革安文办公室副主任、电子政务及信息技术股股长。
孙吉伟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股股长。
杨莲政务监督股股长。
景玉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杨莲兼任,成员由各股室抽调,负责考核的日常事物工作。
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民主集中、注重实效的原则。
(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及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除市边境管理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税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群窗口)回单位考核外,其他进驻市政务中心半年以上的市直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中心考核。
(一)考核办法。按照《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德办发﹝2012﹞61号)文件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文件执行。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二)优秀比例。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优秀比例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计算,公务员优秀人数为4人、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小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统一发放民主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工作人员相互进行综合测评。
3.提出评鉴意见。主管领导结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平时考核情况及群众评议情况(意见簿和意见箱),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测评分为91分以上人员中按比例推荐出优秀等次,并确定其它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5.综合考核评定及结果审定。管理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确定的等次和评鉴意见,进行综合评定,研究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并提出最终的考核意见。
6.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第一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组长:莫含蕾,组员:革安文、唐妍婷、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33人,推荐4名优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中心(12人):杨立莉、肖晓阮、段晖、鲍文佳、李维兰、岳玉哏过、何德艳、李婵、李祖毕、钟竹立、陈亚宝、陈倩。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中心(2人):刀润莲、
杨蓉娟。
芒市医疗保障局(8人):杨继纯、熊江燕、排木图、李慧、陈绍芬、候桂兰、张新欢、霍倩。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人):邓秋萍、叶快达。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人):郑光艳、徐晔、李平、方璇。
芒市公安局(3人):李劲昂、余明丽、孙孝存。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人):唐妍婷、杨莲。
第二组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组长:王玲,组员:唐妍婷、杨宏辉、孙吉伟、杨莲。参考人员共20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管理人员)参考人员人9人,共推荐1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9人):杨宏辉、孙吉伟、和承英、邱延芳、纪发艳、杨茹清、景玉拉、线二石、革安文。
第二小组(机关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1人,共推荐2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5人):陈娜、毛芸、岳林华、陈苇、李自炳。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排卫芳、王露露。
芒市医疗保障局(3人):陶文鸷、李建荣、卓静。
芒市自然资源局(1人):李云。
第三组事业专技人员、事业工勤人员组长:杨宏辉,组员:唐妍婷、革安文、孙吉伟、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21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专技人员)参考人员7人,共推荐1名优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杨晓蓉。
芒国土资源局(3人):唐勒腊、滕雪娇、王莹。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人):线月补、张春、王达。
第二小组(事业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4人,共推荐2名优秀。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敖纪新。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蒋云书。
芒市国土资源局(10人):李益梅、岳润芬、姜莉、谢迎春、尹左娣、吴爱民、排兰芳、张安宏、彭玉楼、李芹芳。
芒市文体旅游局(1人):段晓菲。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徐秋婷。
(一)各考核小组组长要认真组织完成好本组人员的考核工作,于2019年1月19日前,将个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工作总结交管理局考核领导小组。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k纸打印,表中的个人总结要求文字简洁明了,不另附页。
(三)参与考核的相关人员要积极认真严肃对待,对被考核对象要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价,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绩效考核的五个标准。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一
1、负责组织搞好厂级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贯彻和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3、组织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
4、组织各部门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
5、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6、做好各种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的管理工作,并按时联系复培工作。
7、组织各部门做好其他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转岗、干部顶岗、复岗人员)。
8、组织协调好各部门培训时间的合理安排,并做好各级培训台帐。
9、按照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经常抽查和验证培训效果。
10、建立健全各种事故台账档案及保存整理好事故处理的原始记录。
11、做好集团公司的工伤上报和赔付工作并做好工伤管理规定的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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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二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吧!
人社部、中组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该计划主要面向以各种形式在基层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提到,对新录用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2基层成长计划包括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后备人才选拔六项具体计划。在能力素质培育方面,《计划》规定,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要向基层倾斜。
与此同时,《计划》提出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基层后备人才选拔体系。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家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每年从基层优秀高校毕业生中遴选5000人左右;各地建立本地后备人才库。对基层成长后备人才纳入本地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予以支持,在干部人才选拔、岗位职务(等级)晋升等方面作为重点人选对象,同时各级财政提供适当的培养经费补助。(北京青年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新录用为公务员(课程)的和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按不同地区可分别高定一至三档。
据了解,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95万人,就业形势严峻。
《意见》提出,对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高定一档,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
公务员工资何时上调?
分类管理规定出台后制定工资政策。
就备受关注的公务员涨薪问题,李忠昨日表示,日前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公务员分类管理的两个规定,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待两个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配套的工资政策。
李忠说,两个规定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下一步,人社部将依据这两个规定,结合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依法有序平稳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职位。”李忠介绍,这次在职位的序列上,两个规定结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两类公务员建立了各自的、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同时,在职务晋升上,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在日常管理上,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实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至于工资问题,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这两个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配套的工资政策。”李忠说。
基本工资占比将由40%提至45%。
去年5月12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这是公务员工资9年未涨后,国务院首提增加公务员工资,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具体如何调整,去年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相关文件规定,一方面要提高基本工资占比,另一方面要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这几年来,有的地方超出国家规定自行安排加了津贴补贴,在这个背景下不好安排统一的工资调整。适当提高公务员基本工资,要调整工资结构,冻结各地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
人社部原副部长何宪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介绍,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增长到45%左右。此外,地区附加津贴政策也有望在1至2年内出台。
不同央企薪酬为何差600万?
人社部:统计口径不一,将核定央企负责人绩效年薪。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份涉及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的年报引发社会关注。年报显示,云南铜业现任总经理高贵超去年的年薪仅为6万元。而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的薪酬则高达637.3万元。同是国企高管,薪酬相差600多万。
李忠解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中央企业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二级以下企业分别在这个公司里面都有参股,其负责人薪酬不属于这次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的适用范围,所以不是按照这次改革的办法来调整的。
李忠表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已经开始,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经按照有关薪酬审核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绩效年薪还没有最后核定。
“总的来看,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将比改革前有所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比较大。”李忠说,有关媒体披露的部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负责人薪酬情况,部分上市中央企业披露的负责人薪酬口径是不统一的,有的仅披露了基本年薪,有的还包括了兑现的以往年度的绩效年薪,还有的是属于中央企业所属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是由企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来自主决定的。
对于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李忠表示,人社部下一步将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规范,统一信息披露口径,同时也督促各薪酬审核部门抓紧核定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并且按要求在本单位或者企业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披露。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丰富分公司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以更大的动力迎接201x年的到来,分公司工会小组针对实际情况安排了两组迎新工会活动,分别设立了以下项目:
一、分公司小型室内运动会。
1、跳棋比赛,活动规则如下:
(1)分公司20人分5组进行预赛,每组取第一名进行决赛。
(2)各人抽签决定自己的预赛小组。
跳棋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2、部门踢毽球比赛。
(1)分公司分:办公室、经纪业务部、财务部、财富中心、电脑中心等五个部门,每部门人员均须参加2分钟踢毽球比赛。
(2)比赛以部门参赛人在2分钟内完成的踢球次数的平均数计算比赛结果。踢毽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3、单人跳绳比赛。
(1)此项比赛为报名参加。
(2)一人摇绳(单摇),双脚起跳身体腾空后,跳绳自脚后沿身体额状轴转360度为一周期,计为一次,如未完成计为一次失误。在一分钟时间内按累计次数多少排列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名次并列。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以一分钟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
单人跳绳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3、夹乒乓球比赛:
(1)此项比赛为报名参加。
(2)参赛者站立在间隔3米的桌子中间,左右桌上各放一盆。
(3)15个乒乓球摆在右边的盆中,参赛者手持筷子,将自己右边桌面上盆里的乒乓球用筷子夹到左边桌面上的盆内。
(4)比赛以最短时间内完成15个乒乓球的转移为胜出。夹乒乓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4、顶气球比赛。
(1)此项比赛两两组合(推荐男女搭配)。
(2)参赛者抽签决定对手组进行预赛。
(3)以预赛结果抽签决定决赛对手。
(4)比赛选手分站分割线两端相互头顶气球,身体除头部外任何部位不得接触气球,一方未接到气球使气球落地着为失败方。
顶气球比赛取一二三等奖各1名。
注:各个项目的裁判员将由该项目没有进行比赛的同事做裁判。
二、卡拉ok大奖赛。
1、活动概况。
(1)主题:快乐参与我心飞扬。
(2)时间:初定为201x年12月2x日。
(3)地点:凤凰南街鼎盛钱庄。
(4)参加人员:分公司全体员工。
2、活动内容。
(1)凡是分公司在职员工必须参加。
(2)参赛选手自行选择好一首比赛歌曲。
(3)参赛选手按抽签号顺序上场演唱;。
(4)参赛选手的演唱不受歌曲和戏曲的限制,不受语言种类的限制;。
(5)参赛选手演唱时,其余19名同事组成评委会,以10分制进行打分。
(6)将所有评委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加权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得分)。
3、比赛评分细则。
(1)歌词吐字咬字清晰规范(3分)。
(2)在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音调标准)(3分)。
(3)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在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2分)。
(4)节奏感、与伴奏带合拍情况(2分)。
(5)演唱结束后评委直接亮分。
(6)由工会小组统一计算得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报分时报到小数点后2位;。
(7)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取并列名次。
4、奖品设置及经费预算。
一等奖:一名。
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五名。
本次活动机会难得,望各位同事踊跃参加。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四
本次招聘拟为县直单位和卫生系统招聘4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政治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二)应聘人员范围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 (**文化广场古郡集团裙楼四楼)
3、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医院护理专业的需带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张。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三)笔试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2: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政审、考核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视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成绩进行补录。被聘用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五、纪律监督
一、为保障公司各部门的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招聘效率,保证招聘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二、岗位配置现状与需求分析
以公司战略部署及总体规划为背景,实现重点工作计划为前提,结合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具体分析各部门目前岗位配置现状,通过对各岗位人员工作内容的饱和度、重叠度等现状进行具体分析,了解岗位设置的合理程度,是否需要对各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及分配,达到资源整合的效果,再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人员招聘。原则上因事设岗。
三、需求提交及分析汇总: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重点计划及进度需求,分析现有人员状况,并根据分析结果调整部门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并明确各招聘岗位人员的到岗时间,提交招聘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门汇总整理。
2、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对招聘人员的需求,汇总招聘需求,结合各部门的现有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公司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拟定的招聘计划,发布职位信息。
四、招聘方式:
(一)内部招聘
1、竞争上岗
从公司内部选拔快速提升自我业务与管理能力的人和具备发展潜力的员工,通过组织培养储备人才,并最终通过竞争上岗进行内部升迁(竞争上岗方案另行制定)。
2、内部平移调动或轮岗;
3、自我推荐。
(二)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渠道主要包括:报纸广告、网络、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会和人才市场、校园招聘、内部人员推荐、直接应聘等。为提高招聘效率、尽量控制成本,可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合理选择渠道,充分整合资源,采用一种或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1、报纸广告:选择本地有较大发行量,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报煤,结合公司形象推广宣传,发布招聘广告。(费用较高,有利于宣传企业形象,但吸引的只是一般人才,中高层人才较为不易从报纸上找工作。)
2、网络招聘:通过对各人才招聘网站的职位发布效果、简历投放数量、质量、简历库资料数量、质量等进行优劣分析后选择选择2—3家专业招聘网站进行合作(例如: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网、前程无忧等)。
直观判断。
4、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
(1)中高层管理人才可委托猎头公司招聘:人力资源部门将招聘职位的信息告知猎头公司,委托其为该职位初步筛选应聘者,并安排给人力资源部门做进一步筛选。
(2)低层岗位职员(如保安保洁等)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劳务派遣。公司可与本地2—3家人才中介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基层岗位、专业岗位和需要特殊技能岗位的用人需求。
5、校园招聘: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可招聘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作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培养对象。(管理培训生具体方法另行制定)
6、员工推荐:向公司员工发布招聘信息,由员工推荐熟悉的人才前来应聘。通过员工推荐熟悉的`人才,可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成功率,员工流失率较低,但劣势是容易搞小团体。
五、实施招聘
1、根据确定的招聘方式及招聘渠道(可多种招聘方式及渠道相结合),发布职位信息。
2、简历收集:在发布招聘职位信息后,将各种渠道投递过来的各岗位应聘者简历分类收集,以便进行筛选。
3、简历筛选: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培训经历、个人描述进行初步审查后,筛选出符合要求的简历进行面试。
4、初试:初试可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特征,确定应聘者是否需要进行笔试。
5、复试:经人资部门初试筛选后,将通过初试筛选人员的简历递交到相关用人部门,请相关领导对其进行复试,将通过复试的人员简历送回到人资招聘部,进行背景调查,办理后续手续。
6、背景调查:对通过复试人员进行背景调查。通过背景调查,可以证实求职者的教育和工作经历、个人品质、交往能力、工作能力等信息。背景调查可通过从求职者提供的证明人或以前工作单位那里搜集资料,核实求职者的个人资料。
7、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明确其到岗时间及需准备的入职资料。
8、试用期人员考核:由部门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并及时将考核信息反馈至人资部,以便作为员工转正或辞退的依据。
9、招聘效果评估: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人员转正情况进行招聘效果评估。
六、人才测评
1、笔试:笔试分专业知识测试、能力测试和个性测试三类。
(1)专业知识测试: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各部门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拟定笔试题目,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后,建立知识测试题库。笔试题目可包括选择、问答、判断等题型。
答,将情景反应书面化。
(3)个性测试:包括心理测试、职业动机和兴趣测试等。 能力测试和个性测试专业性太强,题目设计及分析难度较大,如有关键岗位需进行此类测试,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2、面试
面试方法包括行为描述、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压力面试、情境模拟等多种方法,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性,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结合的面试方法进行人才甄选。
人力资源部门可对面试方法和题目进行设计,并制定建立题库及评判标准,并统一对有面试审核权的各部门面试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让面试官掌握基本面试技巧及评判标准。
**市中医院是一家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结合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手显微外科、康复科等诊疗科室,开放病床120张。医院中医优势突出,专科特色明显,综合服务能力较强。能够提供全面的中西医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招聘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一)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基本工资8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各种补贴500元/月,合计1800元/月;见习期满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工资按医院现有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以所在科室业务收入为基数计算,特殊补贴4500/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手续自行办理)。
(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工资按医院现有标准执行,津贴700—1000元/月,特殊补贴4500/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手续自行办理),绩效工资以所在科室业务收入为基数计算。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附件1)
(3)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执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熟悉医院运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
(4)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和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身份证的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等资料,并填写《**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3、现场报名地址:
**省**市中医院党支部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基本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聘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4)填写好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试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采用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种方式。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并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测试。笔试占50%,岗位技能测试占50%,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院内及**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
准确,且需与在《**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市中医院网站查询。 (四)附件:
附件1:
**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表
附件2:
**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xx】2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京财会【20xx】125号)文件要求,推动顺义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现就顺义区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实施内控规范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发挥制度笼子的作用,利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权力的滥用,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有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实施内控规范是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检验群众路线活动的实际效果,关键是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
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将各相关制度梳理整合,统筹考虑,不断优化、固化、e化(信息化)的过程,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形成群众路线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内控规范是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积极实践。
为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客观要求财政工作必须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内控规范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
实施内控规范可以有效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
实施内控规范必将对提升财政管理的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工作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控规范应当贯穿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保证控制范围的全面性。
2.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控规范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针对本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3.制衡性原则。
内控规范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真正发挥出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作用。
4.适应性原则。
内控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实施内控规范,梳理流程、健全制度、实施措施、完善程序,基本建立以防范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控制手册和评价标准为主体,以单位内部管理为基础,以外部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中介机构有效服务为支撑,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切实增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应与单位总体目标相一致,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1.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规合法,有效规范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等各类经济活动。
2.合理保证单位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合理保证单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强化财务信息分析和结果运用,为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4.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朽,科学运用内部控制的原理和方法,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反腐朽、反舞弊的长效机制。
5.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1.20xx年10月底前,财政局会计科研究起草《顺义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和《顺义区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讨论稿)》,经主管副局长审阅、报请局党组批准后,按方案部署落实内控规范工作,并向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发实施意见。
2.20xx年10月,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召开顺义区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协调会,讨论通过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沟通相关情况,部署相关工作。
20xx年11月,召开顺义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动员培训大会,由联席领导小组组长部署全区内控规范贯彻落实工作,并聘请市财政局会计处领导进行内控规范工作指导讲座。
培训范围包括:全区行政事业一级预算单位及乡镇政府的财务工作主管领导、财务科长、内控工作具体负责人员,每单位3人;区财政局各科室科长及1名工作人员;区内控规范联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各业务支出科室负责通知本科室管口单位参加培训,培训开始之前30分钟协助会计科对本科室管口单位人员进行签到并发放资料。
会计科将全区内控规范培训人员具体情况统一向会计处申报20xx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1.根据《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结合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实际,考虑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管理差异以及区属实际等情况,研究确定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市顺义区农委3家单位为我区内控试点工作单位。
2.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实施单位沟通有关情况,研讨有关问题,配合实施单位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建立定期工作通报会机制,对我区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
3.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内控规范内容,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单位管控效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规范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内控实施组织框架,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特点和业务性质,确定牵头部门及相关人员,落实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加以严格落实,认真开展内控规范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
考虑内部控制管理的专业性和长期性,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内部控制管理人才储备工作。
首先要针对意见反馈或访谈记录、调查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归纳内部各项管理要求和风险点;其次要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风险,根据单位业务特点查找风险点,并从各个业务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
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要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
根据确定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风险应对策略,组织相关人员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经济业务流程,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固化信息系统和流程,制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设立相应部门和岗位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和奖惩,重点强调“一把手”的执行力,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及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完善应对措施,及时修改《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相关内容。
1.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充分利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外部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提交自我评价报告。
内控领导小组或单位办公会应当专题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应当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
2.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区财政局会计科反馈内控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结果。
3.区财政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合工作组加强各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日常指导、检查、监督、评价。
4.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内控规范20xx年在我区全面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
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编办、区监察局、区人保局、区审计局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
区财政局主管局长担任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主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指定1名主管业务科室科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联席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区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将内控规范列入廉政风险防控、行政事业单位考核和审计检查范围,提高有效实施的执行力。
(二)统筹协调
根据市财政局对区县财政局相关科室整体联动开展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参照市局管理模式,结合我区财政管理工作特点,我局专门成立内控规范实施协调工作小组,由会计科、预算科、农业科、社保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城建科、企业科、监督检查科、监督检查所共同组成。
其中,会计科负责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指导答疑等工作;各业务支出科室负责管口内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情况日常督促管理,并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监督检查科负责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所负责局内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
各科室科长作为联合工作组成员,应指定一名内控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顺义区财政局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六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x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x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x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篇十七
一.本考核办法是公司对食堂承包人(责任人)应承担责任,进行考核的依据。
二.本考核办法由公司食堂领导小组制定审批及组织实施。
三.考核办法设立考核工资,由承包人月工资中以1000元做为考核工资,经考核按实与工资一道发放。
四.考核细则:(系数法计算考核实得分,突出安全否决权。考核得分率:各项得分×安全系数×100%其中各项得分为100分;安全达标,则其系数分为1(实际考核中,小数点保留三位)。
项目考核要求考核不合格项扣分规定。
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发放25分。
(4)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应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5)生熟不分开,有超期、变质、霉变、生虫、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5分。
(9)纱门、纱窗应随时关闭。门窗不按要求关闭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