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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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前言:党的十七x报告中把慈善事业界定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参与力量。这体现了党中央对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的充分肯定,也反映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慈善事业的期待和需求。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好我国现代的慈善事业指名方向就显得十分重要。4月12号到18号我们组対我市慈善事业现状做了调查。
关键词:慈善事业现状问题方式。
调查目的:为了更好的了解我市的慈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政策。
调查对象:外企、民企员工。
调查时间:4月12号-4月14号。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调查范围:长沙市岳麓区。
我国的慈善事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取得了很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慈善事业在救助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简要来说,在调查人群中的现状基本如下:
1、民众整体富裕程度较低,做慈善力不从心。
慈善捐赠实质上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流动,是资金、实物从捐赠者一方流向接受者一方。一般而言,人们愿意捐赠的大都是自己富余的那部分财富,极少数人能牺牲满足自身生活所须,来救济他人。因此,公民个体慈善捐赠行为,直接受其经济状况的影响。
我们调查的群体中其中有70%的人愿意捐款的形式做慈善,60%的人愿意做志愿活动,对于捐物这种形式的慈善也有超过45%的人愿意,而只有极少数的人愿意以成立慈善组织的形式参与慈善事。调查数据也显示在过去的三年里,有超过90%的人捐过钱或物。而没有捐赠的原因主要是经济能力有限,占60%.就捐款次数而言,在2019年捐款次数2-4次得人有60%,捐款一次的占23%,没捐款的和捐款次数5次及以上的人只占到极小的以部分。就捐款数额而言,调查的结果显示从2019年10月到现在其个人捐款总额几乎都在1000元以下,其中捐款数额在1-100元占了46%,101-1000的占44%.有将近80%的人称等他有了经济基础或其他条件成熟了,他有可能选择去慈善机构就职。这些数据表明愿意参与慈善的人很多,但不一定有能力做好慈善事业,公众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公众捐赠顾虑大。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较短,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十分有限。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即便那些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项目,也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例如社会医疗保险,只能为个人提供最基本医疗保障,其中自负比例、起付标准、赔付限额、用药限制以及操作程序,没有真正解决大多数人的看病难问题。高昂的医疗费用,不仅使部分低收入者放弃医疗,即使有钱人或参保人都有可能一夜致贫。
近年来,教育和住房费用的攀升,更是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与世界学费最昂贵的日本相比,我国大学生每年实际支付超过万元。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建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还未能彻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不断上涨的房价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购房压力。再加上医疗、教育、住房等支出比例的增大,使居民不得不减少其他的日常消费支出,而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加重了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预期的担忧。这种担忧,更大程度上得依靠自己来解决。为了避免生计困境的突发,人们即使手里有钱也不敢消费,更不要说积极投入慈善捐赠了,公众的捐助积极性自然难以提高。
3、国家慈善捐赠政策制度不健全,公众疑虑重重。
一方面,我国虽然有很明确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人对这些政策还不熟悉,加上优惠额度低、手续繁琐,在捐赠时很难真正享受到。就我们对长沙市名企员工慈善参与情况的调查显示其中有将近70%的人对捐款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政策吧清楚,更有28%的人称其捐款后从未享受过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为了鼓励公益救济性捐赠,我国税法中已有27项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的个人捐赠,而且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很多人在捐赠时并不了解这些政策,而且免税手续有十几道程序,让很多人不胜其烦,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民众的捐款热情不利于民众发扬善心。
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在慈善捐赠的监督管理上存在欠缺。例如《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但对于哪个部门负责管理与监督,如何监督,受赠人如何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等实施细则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
4、慈善组织机构势单力薄,缺乏公信力。
在我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慈善组织,都存在制约民众参与捐赠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慈善组织数量少,不深入民众。就我们对长沙市民企员工的调查数据显示他们的捐款渠道太单一,大多都是在是学校和单位占90%,通过公共场合募捐箱捐款的有50%.除了政府的捐赠管理部门外,我国还有不少慈善捐赠的组织单位和团体,但总体上数量不多,而且这些组织很少深入民间进行宣传、组织捐赠活动,和社会的信息交流不足。就慈善事业志愿服务这一块竟有32%的人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哪里需要志愿者。追根溯源,主要还是受到政策上的限制,无论是成立正式慈善组织的高门槛,还是成立后的不鼓励政策,都使得许多慈善组织得不到发展壮大,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弱。本来慈善组织数量就不多,再不畅通公众参与慈善的信息渠道,要形成整个社会的慈善氛围也就更难了。因为我们的调查显示长沙现阶段的慈善氛围并不容乐观。有20%的人直接指出长沙市慈善氛围比较差,而另外的80%也大都持中立态度认为慈善氛围一般。形式之严峻由此可见。
另一方面,慈善组织筹款机构、执行机构职能不清,效率低下,缺乏公信。因为缺乏管理慈善组织的相应法律法规,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公示与监督机制的建立也较迟,造成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混乱,捐赠的善款善物的用途不公开不透明,让捐赠者不放心。一些打着献爱心、捐善款旗号的组织大肆骗钱,慈善组织的鱼龙混杂让人们都不知道把善款捐赠交到哪里才能够放心,生怕善款得不到善用。没有捐赠的理由中就有32%的人明确指出是因为不信任捐赠接收单位。就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而言认为慈善组织公信力不强,专业素质不高的人就占40%,认为政府重视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也占了42%.其中主要体现是有将近70%的人指出慈善组织财务和项目运作不透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5、慈善文化教育缺失,迟滞公众慈善之心生成。
中华民族拥有传统的慈善文化,慈善活动也源远流长,儒家的仁义学说、西方宗教等在中国慈善文化发展中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文化受经济利益驱使,逐渐被人们淡化,人们的慈善观念的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目前在这方面的教育也存在着“盲点”和“盲区”,在某种程度上迟滞了大家仁爱慈善之心的生发和长成。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以往那种依靠树立一些道德典范来激发人们的向善之心、慈爱之心的教育方式已经收效甚微了。而学校大都缺乏对慈善理念的教育,即使有相关的教育,在教育方式上也不能让学生很好的接受;家长又很少对孩子进行言传身教,鼓励孩子参与捐助,单单靠个人自觉自悟来培养社会责任感,参与慈善捐赠,根本形成不了慈善的大气候。相比之下,在国外,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参与义务服务的培训和实践,使帮助社会,帮助别人的观念深入人心;到高中阶段,必须拥有作为志愿者在社区进行服务性工作的经历才能顺利毕业升学,要想达到规定的要求,孩子们必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坚持为自己生活的社区作“奉献”.
6、公众慈善观念落后,社会慈善氛围不浓厚。
在这个经济转型带动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旧的价值观念还未消退,新的价值观念又轮番上场,要在多元的价值理念中确立一种积极科学的慈善观也并非易事。
一方面,由于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长期统包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造成公民慈善观念落后,个人主动性慈善捐赠参与率较低,绝大多数的募捐活动还依靠某种行政的力量。许多人认为慈善捐赠是政府的事,或者是富人的事,与己无关。还有很多人将慈善事业看成是单纯的道德事业,对慈善捐赠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捐款上,根本不会想到在人力、时间上的捐助也可以成为慈善捐赠的方式,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理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人们慈善之心的发扬。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重视物质利益的追求,人情淡漠、社会责任感缺失、同情善爱之心有所减弱。一个意识不到社会里每一个公民都有献出爱心的责任和义务的人,对慈善捐赠的热爱程度与参与程度就会大打折扣。捐赠行为的非强制性和自愿性,决定了人们的同情善爱之心对捐赠行为起道德支撑作用。若是越来越多的人无动于衷于身边弱者伸出的求助之手,这个社会的慈善事业绝不可能得到发展。
此外,人们头脑中一些非理性的财富观也阻碍了慈善捐赠行为。一般说来,追求财富是人的天性,人们爱慕财富,敬重富人,以富为荣,以穷为耻,努力创造和积累财富。这是一种自然合理的财富观念。我国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和杀富济贫的传统,存在一些非理性的财富观念,一方面是装穷和害怕露富,一方面是炫耀财富和为富不仁。许多人一味追求财富的积累,不愿回报社会,有了用不完的钱后也不愿捐赠出来,而是留给子孙后代。既制约了穷人致富,又限制了富人慷慨,更葬送了慈善事业。
以下几个方面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1.有关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和缺乏。
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用于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规。慈善事业的准入、评估、监管、激励、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等完整的法律框架尚未形成。涉及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义工和慈善事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散见于相关的法律、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中,有的至今仍无全国性的专项法规。政策法规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发育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2.现行纳税制度是最大瓶颈。
世界各国对慈善活动均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其中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税收优惠。美国人之所以愿意从事慈善事业,是因为首先在税收上能够得到政府的鼓励和优惠,而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此计算,一个年利润为1000万元的企业,如果捐赠100万元,还需对其中的70万元进行纳税。这就形成企业捐赠越多,纳税越多的矛盾。正是不合理的慈善捐赠纳税制度,使得很多企业最终选择了放弃做慈善捐赠。目前在我国给予慈善机构捐赠全额免税的,仅限于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五家慈善机构。由于捐赠的善款也要纳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多数中小慈善机构和公众的捐助热情。
3.目前合法的慈善机构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登记注册要挂靠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政府办慈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大大阻碍了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准入,使得慈善机构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慈善救助所需,而且造成慈善机构权责不清,效率低下。
4.我国的慈善事业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募捐不规范,以及“多头募捐”现象的存在;部分慈善组织对资金的筹集、捐赠款项的运用、去向未能如实向社会公布,导致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力不足;捐赠资金的安全性存在隐患;有的组织把自愿捐赠活动转为变相摊派,挪用甚至侵占捐赠款;有的组织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甚至出现借捐赠名义促销、行骗等违法行为。
5.公众慈善理念的偏差。
在我国,人们对于慈善事业了解不深,民众的慈善公益理念尚未普遍形成,人们的慈善意识比较薄弱。如有的人误以为慈善事业是富人的“专利”,是政府或慈善组织的事情。其实,慈善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每一个公民都有献出爱心的责任和义务。慈善事业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它不仅仅是款、物的捐赠,还包括公众自愿参加、奉献爱心的义工行为、社区中的志愿者行为,以及根据自己的能力来为他人、为社会、为困难群体进行扶助的公益行为。如利用业余时间照顾孤寡老人和残孤儿童、宣传科普知识,利用专业知识举办免费培训班等。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较快提高,公民收入有较大增长,但大部分公民手中的钱财物还比较有限,频繁地捐钱、捐物也确有一定困难。但公民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利用业余时间适当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却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是可以做到的。这种不需要花费钱、物,而只需要时间、精力和爱心的公益行为,可以也应该逐步成为公民自觉的行动。今年4月去世的深圳青年歌手丛飞,是深圳首批“义工”,2019年间他不仅先后资助了187位贫困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而且义演300多场次,义务服务时间加起来超过3600多小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不忘奉献社会,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出来,为6名眼疾患者带来光明。丛飞助人为乐、甘于奉献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制约我国公民慈善捐赠的因素复杂,要解决其中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对症下药、逐步改善。可喜的是,目前民政部就如何支持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开始起草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综合性法律,已经列入了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中,引领慈善事业走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法律的出台,将会提供更全面系统的法规来促进公众慈善行为,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捐赠。
当然,要让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慈善捐赠中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就是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发展壮大中产阶层,建成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系统的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因而就目前而言,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在强调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更要在医疗、教育、房价等方面发力,以减轻老百姓的生活压力,降低他们对未来生活风险的危机感,不必担心会一夜致贫。当老百姓有了更高的收入,有了更好的社会保障,手里就有更多的闲钱来投入慈善捐赠,也更乐意救济他人。
其次,政府要放手让慈善组织主导公众捐赠,消除行政色彩,但同时要推出一系列实际可行的鼓励监管政策,对相关个人和组织进行宏观指导。例如对个人来讲,要加大对个人捐赠的免税份额、简化捐赠免税程序或给予其他优惠政策;对那些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褒奖,满足捐赠人的社会荣誉感,对捐款额较大的项目予以署名立传;允许以个人、家庭名义冠名等;在条件成熟后开征遗产税、赠予税乃至特别消费税等,引导富裕阶层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鼓励富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扩大捐赠资金量;对借慈善之名进行违法行为的捐赠人受赠人进行惩处等。同样,对慈善组织来讲,除了在税收及财政政策上对其有所照顾外,还要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可以在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捐赠管理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公共网站,及时公示捐赠信息,保证善款善用,杜绝腐化挪用现象。
再次,还需要培育慈善文化,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在社会上营造一种慈善的氛围,激发、引导人们潜在的慈爱之心。要充分开发和利用传统的慈善文化资源,通过社会、学校、家庭等途径宣传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中的精华,并且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慈善传统美德,提倡人们关爱他人,乐善好施;通过网络、媒体,公布慈善信息,加强舆论宣传,尤其是对榜样人物的事迹,使慈善事业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社区为学生提供服务项目并记录服务时间,学校采用“志愿者服务时间”这一指标来考核学生的品行,作为毕业升学的标准。
各类慈善组织还要深入民间,消除慈善宣传的“误区”,加大慈善的宣传力度。培养参与慈善的专业与志愿人员,能根据捐赠方和善款受众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宣传及动员方式,精心策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慈善捐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普通民众参与慈善,形成长期、持续的效应。例如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义拍义卖会”、“慈善活动周”、等这类捐赠活动,也可以到社区中发动人们捐款捐物,或是和企业联手,让企业员工都参与慈善,捐赠出一天的劳动所得。
最后,全社会要积极提倡正确的财富观,积极引导人们,特别是富裕阶层热心于慈善捐赠。在现代社会中,要走阳光富裕之路,敢于光明正大地支配和使用自己的每一分钱财富。还要反对“仇富”、“藏富”、“崇富”和“炫富”等世俗的财富观,用金钱塑造高尚的人格,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贡献社会、服务于大家,这才是财富的最高境界。
为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对慈善捐助的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弱、救孤助残的传统美德和慈善文化,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培养人们的慈善道德观念,强化慈善意识,激发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爱心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形成致力慈善事业光荣、神圣的社会氛围和风气。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慈善机构的作用,利用各种各样的渠道和方式,经常举办各种内容丰富的慈善捐助活动,多方拓展捐助渠道,为慈善事业作贡献。
2.加快慈善事业立法进程,尽快制订一部完备的《慈善事业促进法》,给予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督。
3.修改《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提高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比例,简化免税程序,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事业捐赠,以壮大慈善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尽快开征遗产税、赠与税。
4.调整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改变目前我国慈善组织过分依附政府的倾向。政府逐渐淡出捐助的主体市场,而主要担负起立法、监督、检查、评估、审计、执法等职责。明确慈善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取消现行法规中要求慈善组织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让慈善组织真正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建设,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5.建立健全对慈善机构的监督机制,促进慈善机构严格自律。一方面,规范社会募捐行为,完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管理,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捐赠资金和物品的来源和流向,并建立完全透明的公众查询系统。另一方面,登记管理机关要制定和完善评估办法,考核慈善资金和物品的使用效果,确保社会捐赠款物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捐赠人的意愿得到有效落实。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社区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现就xx社区的民政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xx社区现有8955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三名。xx社区截止2013年3月有城市低保户97户,180人,每月享受低保金约5万元,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74元。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8户,享受廉租住房的3户。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社区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低保"应退尽退"。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低保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部分不应该纳入低保的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部分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于长期待业在家,无法实行再就业;社会上一部分有子女而不赡养老人的家庭,为了避免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将这部分老人纳入了低保范围。
四是低保对象退保难。有些家庭将低保视为一种"福利",他们家庭情况改变后仍然有意地隐瞒收入,如临时性收入、自由职业收入等,出现了低保对象"进易出难"的现象。
五是低保优惠项目过多。如低保户可以享受的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水、电、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社区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建立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与工商、劳动、房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最广泛、最有效的利用,实现低保工作系统化,(www.)为科学、准确的计算低保申请人及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提供准确数据。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低报工作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三是慎重出台低保配套项目,适当控制享受低保的联动效应。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根本问题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如果与低保"搭车"的项目过多,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就业。慎重出台相关政策,避免低保成为福利。
四是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特别是有劳动能力人的就业,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以此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摆脱贫困。
五是完善社保体系,提高救助力度,解决边缘人员的生活。做好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出自: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街道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大病救助、基层民主建设、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双拥共建、社会团体、地名管理等诸多方面,现就街道的低保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一、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太东街道现有15291户,55834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一名,且为兼职,六个社区各有分管低保工作人员一名,都为兼职。
太东街道截止11月有城市低保户244户(占十个街道总享受户数的5.77%),524人(占十个街道总享受人口的5.84%),每月享受低保金108755元(占十个街道总享受金额的5.87%),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07.55元。
二、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变化情况。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街道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低保政策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二是政府公益岗位的增加,再就业人群的逐步增加,缩小了低保救助的范围。
三是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应保尽保”的同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
四是管理队伍素质提升与规范化管理有机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理论培训长效化,注重日常培训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高,责任明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私有房产出租收入、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无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因为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调整就在所难免。势必造成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工作连续性差。加之近年来,社会事务面的不断拓宽、工作量不断加大等因素的存在,不利于街道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与长效发展。
四、加强街道低保工作的建议。
街道的城市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首先是配备街道社区的专职工作者;其次,工作人员要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且经验丰富;最后,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交流学习经常化。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等,要及时通报,总结经验,交流学习,更好地促进街道低保工作的发展。
三是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不能放松。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调查走访,做到日常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紧密结合,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解决。
四是合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运用,可以事半功倍地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诸如网格内所有家庭基本情况的掌握、定期的走访调查、人员变动情况等,都非常有利于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
五是更新观念加强宣传引导,以再就业代替享受低保。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对于一些有劳动能力而申请低保的,通过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或按实际需要开发的岗位等方式,帮他们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低保工作又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全面提升,进一步把国家的利民惠民政策抓紧抓好,有力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本文目录。
乡镇民政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乡镇民政办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办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目前,乡镇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我县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xx年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民政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我县49个乡镇(场)都设立了民政办公室,配备了民政专干。xx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并为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基层民政办34个,配备民政专干34名(政府干部兼职)。近年来,民政专干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强。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只配一名民政专干,而我县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230余人,也就是说每个民政专干要管1230名民政对象的事。其中里耶镇民政对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乌鸦乡最少也有261人。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一个民政专干根本忙不过来,而且大部分民政专干要驻点包村,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当大,导致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对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层民政工作粗放。
(二)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各乡镇民政专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被作为“搭头”,我县34名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大部分是不在职的老同志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领导不是“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由副书记或副镇(乡)长分管,在目前乡镇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分管民政的领导有位无权,民政办人员在乡镇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乡镇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老、少、边、山、穷”地区,乡镇级财政十分困难,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路途很远,大部分时间在翻山越岭,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目前各乡镇基本没有专门的救灾车,救灾设备和物资难以保障。还有民政专干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民政专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政专干也就是应付交差,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乡镇民政干部更替频繁,稳定性差。从调查中发现,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连续做了3年的民政干部目前只有几个乡镇。其它乡镇的民政干部可以说“走马灯式”的换人,一年一个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几个新面孔。究其原因,一是乡镇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不重视,随意指派民政干部;二是乡镇主要领导更替频繁,造成了连锁反应。三是县级民政部门对民政专干的确立上没有自主权。
(五)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不高。我县34名乡镇民政专干都不是专业“出生”,没有一人是学民政专业的,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专以上18人,中专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而且年龄偏大,34名民政专干平均年龄42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53岁。乡镇民政专干绝大多数是随意指派,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懂业务,不懂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对象是哪些,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民政资金到帐后,不知怎么发、发多少,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是过估,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乡镇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乡镇民政干部直接由县级民政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大的乡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站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增强民政干部的稳定性。在选配乡镇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有农村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干部,又要考虑民政干部的工作时限,乡镇民政干部至少要连续工作3年以上。另外,对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比较优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组织上应考虑解决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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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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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要有专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可采取调剂、改建、或新建的方式解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乡镇民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改进管理配备方式。乡镇民政事务所所长调整配备,县组织部门在考察过程中,须征求县级民政部门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为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挖掘发达地区民政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选取上海市作为代表,成立调研组于4月24日至27日赴上海开展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上海市民政工作整体创新情况。
上海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东北亚航运中心,经济和社会发展均处在全国前列。统计显示,上海市占全国0.06%的领土,1.72%的人口,完成财政收入占全国33%,港口吞吐量占47.6%,口岸货物进出口总额占29.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2560元,位居全国第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上海市民政工作在全国也处于较高的发展水平,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民生保障水平高。上海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探索建立完善各类民生保障政策,1993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1994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试点推行城镇低保家庭廉租房制度,开始实施与基本医保改革相配套的大病重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高龄无保障老人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将城镇重残无保障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7项制度均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近年来,上海市还建立完善了“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发现、监控和预警机制,使“支出型”贫困群体生活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上海市城镇低保标准5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516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7216元/年,农村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机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600元,这些保障标准也均为全国最高。
二是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大。上海市按照“居民自治、社区共治”的原则,在居委会层面建立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街道层面建立了政府机构、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共同参与的社区共同治理机制。探索完善特大型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在川沙新镇等地开展了“镇管社区”试点。在全国率先对村(居)委会界线进行核定,填补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空白。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和委托职能,建立了政社互动的新型合作模式,目前,上海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7个;获得专业资质证书社工人数达到1.3万名,占全国获得资质证书总人数的24%,社会工作服务从民政领域拓展到了司法、人口计生、教育、信访、医疗卫生、民族宗教等领域。
三是社会服务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市不断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机制,在全市所有街镇均建立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三一两全”(一门办理、一头受理、一口管理、全年无休、全市通办)为目标,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等近200项行政事务集中“一门办理”。积极打造为民服务平台,开通962200社区服务热线,直接面向居民提供各类服务;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联手打造“空中一门式”为民服务平台,通过每天两小时的空中互动,使一对一的热线解决方案通过电波惠及众多碰到类似问题的听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上海市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人数已占到全市户籍老年人口10%以上,其中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26.2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7.5%;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0.2万张,占到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3%,率先实现了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要求。
二、上海市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启示。
通过调研我们感受到,上海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区域优势,将创造性的改革作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增进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方面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新路子。尽管由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基础不同、区域条件差异较大等因素的存在,其它地方不能照搬上海工作,但我们认为上海市创新发展理念,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模式,营造开放、包容、参与的民政工作环境的做法,对全国的民政工作都具有启示价值,值得其它地方借鉴。
(一)注重加快民政部门政府职能转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创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格局。近年来,上海市民政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进行了大胆试验,通过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资源、重构关系。目前,全市民政部门正积极探索转移的职能有:福利企业管理工作,老年福利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的运营工作;社会组织咨询、接待、登记材料初审、宣传、培训、调研、公益服务等工作;优抚对象的政策宣传及解读、典型材料搜集整理、特困生活帮扶、就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护送、慈善救助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慈善救助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及受助对象的档案登记管理等工作;部分地区还将社区治理、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去做。
(二)注重利用市场机制开展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引入市场机制,就是运用市场经济方式来突破传统的民政工作模式,按照市场规律和各种要素,安排和发展民政事业,发挥市场机制在民政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上海市民政工作适应、融入市场经济,积极尝试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来推进民政工作。为提升民政福利服务水平,上海市大力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利用多种手段和渠道融集发展资金,通过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采取承包、联合、兼并、租赁、托管、合资合作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民政资本存量,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据统计,上海市民办福利机构数量已经超过公办机构。为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上海市颠覆了自上而下、由市到区县的传统的行政审批手段,借鉴招投标这一带有市场特征的手段,采取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方式,来决定公益金的资助方式,让公益金的使用更科学、透明、高效。以来,上海共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安排17907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购买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累计资助项目484个。上海市还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多种手段,在全国率先推动退役士兵面向市场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已达到81.2%。
(三)注重发动社会组织参与民政工作。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扩大公共服务,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方面有独特的功能,它不仅是政府联系市场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也是党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托。近年来,上海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和财政支持,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探索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新模式,初步建立了互动合作的新型政社关系。为帮助初创的公益社会组织克服资金、人才、政策扶持等方面困难,上海市建设社会创新项目和创新组织孵化园,为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了系统、全面、科学的支持。抓住推进社区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出台时机,上海市加强协调,大力倡导、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把基本公共服务外的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慈善超市和捐助管理站等交由社会组织运营;在社会组织的选择上,探索建立了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等方式,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有的区县还专门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下发文件,如浦东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浦东新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静安区出台了《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新增)公共服务项目资质的规定》,并规定由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四)注重利用高科技提升民政工作。提高民政科技水平,是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提升民政行业技术水平,促进民政管理与服务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上海市民政部门根据民政业务工作和民政对象需求,大力推进民政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提升了民政工作效能。例如,委托上海一门式政务研发中心开发了居民经济收入核对系统、社会救助采集系统、电子比对交换系统、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事务受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殡葬代理服务规范》等多项地方标准,显著提升了民政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与上海维赛特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合作,形成以车载卫星通信保障、数据中心和远程教育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天地复合型”服务专网,打造了能够服务全国的科技备灾体系。与易恩高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研发出了针对失智老人的跟踪定位器和针对独居老人的监控服务器——“智能居家宝”,为独居和失智老人打造独居“不孤独”的智能化环境,实现了“科技养老”的目标。
(五)注重多领域跨界合作推动民政工作。只有跨界合作和社会协同才能更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上海市积极探索政府、市场、社会跨界合作的运行模式,不仅重视部门协同,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还积极与媒体、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通过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联手打造“空中一门式”为民服务平台,开启了政府部门与媒体间创新性的跨界合作的先河。通过将具体社会事务以及专业服务职能归还、转移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提升了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通过举办“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搭建了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结为伙伴关系共同回应社会需求的平台,形成了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跨界合作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机制。另外,还积极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号召企业员工参与,共同促进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三、关于全国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
上海民政工作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基础良好,民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上海也较早触及了经济社会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随着全国其它地区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上海民政工作遇到的机遇和矛盾,在全国其它地区也将会不同程度出现。从一定程度上说,上海民政工作为全国民政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方向,探索了可行的发展路径。立足全国民政工作发展现状,借鉴上海民政通过先行先试已经形成的经验做法,我们对全国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针对不同人群的分类施保措施,提高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采取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的方式,将救助政策的覆盖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相对贫困群体和“支出型”贫困群体。建立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激励、引导、扶持救助对象通过自身努力就业脱贫,将消极救助转变为发展型救助。
(二)扩大社会福利惠及范围。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积极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服务产业,采取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加快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三)探索建立统一的国家优待制度。加强优抚顶层设计,探索建立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统一、有序、开放的国家优待制度。继续完善面向老红军、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伤病残军人、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国家优待制度,逐步将见义勇为、院士、五一劳动模范等有特殊贡献人员纳入国家优待范围,积极争取把因公死亡、致伤残的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并纳入国家优待范围,增强全体公民的荣誉感和对国家的归属感、对社会的认同感。
(四)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创新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加强部门联合,推广上海市社区事务“一门式”受理的做法,鼓励并培育社区公益性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的方式,实现社区政务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有机结合。探索外来人口融入社区的新途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五)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培育发展机制。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入“企业孵化器”理念,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社会急需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多层次培育。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和委托职能,加快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对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六)促进社会服务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的便捷度、亲和度和透明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推动社工专业服务和慈善志愿服务,在殡葬、婚姻、地名、康复等民政专项服务领域开发新业务、发展新业态、建设新载体,发挥民政工作在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社区社会福利服务供给能力,让社区福利服务惠及更多社区居民。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减灾是减灾救灾工作的基础,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加强减灾能力建设、减轻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我省社区减灾工作的现状怎样?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深入武汉市青山区、江夏区、江汉区和武昌区,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区和长阳县,孝感市应城市和云梦县、潜江市等10个市(县、区)15个社区进行了调研,并对全省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一、全省社区减灾工作的现状
全省现有社区5550个,其中,城市和乡镇社区3852个,农村社区1698个。自2010年民政部部署社区减灾工作以来,我省以贯彻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为契机,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在探索中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减灾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武汉、黄石、宜昌、襄樊、十堰等大中城市通过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减灾工作指挥体系,加强了对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据统计,全省有1990个社区建立了综合减灾机构,占全省社区总数的35?9%。武汉市青山区钢花街,建立了街道、社区、门栋三级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指挥体制,明确了各级防灾减灾工作职责任务;宜昌市伍家岗区大公桥街胜利四路社区建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物业管理公司责任人、辖区单位领导、社区民警、居民代表为成员组成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构筑了比较完善的社区减灾工作管理体系。
(二)宣传教育活动初显成效。各地在社区减灾工作中,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宣传对象的广泛性,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办黑板报和宣传栏、发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和《公众应急救助手册》、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减灾自救基本知识和技能。据统计,全省有2149个社区设立了防灾减灾宣传橱窗,占38?7%;有2171个社区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占39?1%;有3276个社区印发了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占59%。武汉市青山区119社区通过制作宣传板报,悬挂警示牌和避灾疏散示意图,定期举办专题讲座,为每户居民配发《应急救助手册》,对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和残疾人予以重点关心,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地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2008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减灾基础设施逐步加强。武汉等大中城市在开展社区减灾活动中,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防器械,在关键部位设置逃生设备、逃生导向标志,配备简易挖掘工具、急救器材、照明器材和呼救装置;将社区中心休闲广尝绿地、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等划定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确保灾害发生后社区居民能安全有序地疏散。据统计,全省有1637个社区划定了应急避难场所,占29?5%,共设立避难场所2585个。青山区119社区把紧临社区的武钢一小划为应急避难场所,与学校签订协议,设置“防灾减灾避难场地”标识和居民逃生线路,遇有重大灾害或险情,学校迅速打开校门,供社区居民紧急避险。宜昌市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了45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达519万平方米,按每人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可容纳约104万人避难;按地震裂度达到六度时疏散22万人计算,人均疏散面积约23?6平方米。该市按不同的灾害类型,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合理功能分区,设置了应急避难标识标牌,完善了应急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设立了应急指挥部、住宿、餐饮、物资储备、医疗、临时厕所、广播、安保、消防等区域,一旦灾害发生,灾民能够快速有序地进入应急避难场所,并得到妥善安置。
(四)应急救助预案逐步建立。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各地在社区减灾工作中,比较注重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制定和演练。据统计,全省有3923个社区制定了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占70?7%。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矿社区针对工矿社区的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抢险抢修工作方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宜昌市万寿桥街道张家店社区针对辖区内排查的6处灾害隐患,在预案中按照灾害类别明确了灾害预警方式、人员转移路线和救助措施等,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武汉市武昌区秦园社区定期组织不同类别的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社区8000多居民踊跃参与,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感。
(五)减灾志愿活动开始起步。社区志愿者作为社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力量,平时协助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遇有灾害时协助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在社区减灾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据统计,全省有2582个社区建立有社区志愿队伍,占46?5%,社区志愿者队伍总人数达488252人,其中在中国志愿者协会注册的志愿者达214149人。如江夏区乌龙泉矿社区根据政治面貌、年龄和技术特长,将50名志愿者分成“两队四组”,即党员先锋队、团员突击队,扶贫帮困组、文化娱乐组、公益事业组、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援助组,充分发挥每一个志愿者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在武汉市青山区119社区,5132名居民中就有注册志愿者753人,平均100个社区居民就有15个注册志愿者,他们活跃在多个领域,积极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等活动,“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在这个社区蔚然成风。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通过开展社区减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促进了社区的安全与和谐,但是全省社区减灾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从全省范围看,城市社区减灾工作比农村社区开展得好;武汉市和宜昌市中心城区由于工作主动、抓得早,减灾工作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议事日程,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因地制宜划定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减灾工作整体水平较高,其他地区相对滞后。调研组发现,有的社区条件很好,但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有的条件相对较差,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一是基层预案制定存在空白点。全省29?3%的社区没有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预案内容不科学。有的预案比较陈旧,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有的预案照抄照搬,套用固定模式,针对性不强;有的预案内容简单,应急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三是预案演练不够。全省有83%的社区没有对灾害应急预案进行演练,预案的实际作用缺乏实践检验。
(三)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多数社区没有明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已明确设立的避难场所标识有待进一步完善,功能分区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恩施州共有城乡社区117个,只有11个社区设立了应急避难场所,其中只有5个社区设立了应急标识和指示牌。二是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缺乏。绝大多数社区没有建立专用的应急物资仓储设施,救灾应急存储物资缺乏。如荆州市498个社区只有14个社区储备有应急物资,只有1个社区与商家签订了应急救助物资购销协议。三是农村社区缺乏必备的防灾减灾设施。农村居民住房防灾抗灾标准普遍较低,灾害应急避难场地和应急逃生标志普遍缺失。
(四)防灾减灾意识比较淡保一是多数基层政府和组织对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防灾减灾是务虚的工作,没有抓经济、抓发展实在,不愿意把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防灾减灾工作中来。二是大多数社区居民亲身经历的灾害性事件较少,难以形成对灾害的感性认识,有的认为灾害离自己比较远,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的缺乏基本的防灾避灾知识。如在发生雷电和爆发山洪时,有些人强行外出或渡河,被雷电击中和被洪水冲走,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今年6月19日下午,随州市出现雷雨大风天气,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两名学生在大树下躲雨,接打手机时遭雷击,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是大多数社区居民认为防灾减灾工作需要付出现实成本,而预见的结果在未来不一定存在,付出往往得不到回报,使得社区居民在生活中不重视防灾减灾。一般的居民家庭都没有配备安全绳、急救包、灭火器等自救设备。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
二、春荒期间灾民、贫困户缺粮情况。
介于20我旗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我镇受灾情况虽不及山旱区严重,但对农民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年末我镇组织人员下乡的摸底调查,受灾农户共750户,计2625人,灾后贫困户370户1295人,经我镇党委、政府一再努力,现仍有受灾贫困户141户509人,需民政资助、救济口粮户141户509人。
三、五保户供养情况。
根据撤乡并镇后原乡镇材料总结,以及今年年初民政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的调查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68户68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58人,集中供养人员除民政拔付生活费外,乡镇每年付五保户生活费3.4万元,镇敬老院,除上[找文章,到本网网]级拔付经费外,我镇给予解决院民部分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在节假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努力让集中供养人员吃好、喝好、安享晚年。
四、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撤乡并镇后,我镇共有优抚军人40人,现这部分优抚军人大多年已古稀,生活收入偏低,而民政每年拔付的生活费仅有1700元,远远不够优抚老军人一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而大多优抚军人子女均没有工作,在家务农,加子女上学,生活开支的费用外,能真正给予老人的补贴并没有多少,经过镇民政办入户调查,这些家庭年开支都在6000元以上,其中包括老人的医疗费用。有一部分优抚军人家庭年开支在万元以上,这部分生活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能够在经济上给予这批优抚军人更多一点资助。
五、撤乡并镇后,婚姻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撤乡并镇以后,我镇面积增加,而且镇政府所在地位置靠东,距石兰计地区最远距离达到80公里,这就给这部分农民办事造成许多不便。因为办一次结婚往来所需路费就要32元,而且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办完手续后只能在镇里过夜,第二天才能够搭班车回家。这些问题同时也给镇民政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如有些人嫌路途远,便请人代办,由于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因以上的不便因素,有些人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办理结婚证却一拖再拖。这不仅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特请民政部门同意,我镇在石兰计地区的民政助理员,在当地将相关手续办好签字后,统一拿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
六、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发挥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
撤乡并镇后,在乌加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实施“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广大党员和旗、镇、村三级干部为骨干,继续深化“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完善“三级干部服务链”,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全镇共结成种、养、科技、信息、法制、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流通服务业产业链10大类1058链,涉及党员763人,全镇7071户农民168名产业带头人全部组合在链内,并把347户贫困户作为三级干部服务链的重点结链帮扶对象。
在三结合致富链上,镇党委对各种链结进行了规范整合提高,就“一链三户”扶贫帮困的传统模式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延伸拓展。一是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链,由党员牵头链接农户,依托龙头企业进行产业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市场引导型产业链,通过结链把农村的信息、生产、经营、科技、服务、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农户组织起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是发展协会支撑型产业链,充分发挥各种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以农畜产品营销合作社为主体,下设番茄、脱水菜、葵花、肉羊等10个规范运行的专业协会。四是发展经济人组织型产业链,由经纪人与产业链合作,签订产销合同,使农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加工一体化,全镇经济人队伍达到566人,链内接链农户5874人。
七、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村各公开和民主管理。
撤乡并镇后,我镇镇域面积扩大为729平方公里,南北宽约30公里,东西长约78公里,其中距镇政府最远的小组为86公里,这样便给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解决。
八、殡葬改革方面。
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殡葬改革的各项制度,完成了清平坟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对本地丧殡中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有所抑制,但部分群众思想觉悟差,观念落后,文化素质低,说服教育困难,今后还将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改变陈规陋习。
以上是我镇民政工和的一些经验和总结,如有不妥,不足之处,望主管部门领导批评、指正。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为了更好地筹划好××区慈善建设工作,我局经区领导同意,于10月30日组成考察组赶赴××市××县考察慈善工作,现就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东南部,××东北部,是千里赣江的发源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全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31个行政村,9个城区居委会,总人口30.61万,其中农业人口25.9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山区农业县。成立了慈善会,来,累计接受县内外各方捐赠款物及慈善项目资金1498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实施慈善项目36个,为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夯实了基础,为××县经济社会的文秘杂烩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社会团体。年,××县慈善会刘水兰会长被中华慈善大会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2012年8月××县慈善会再次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先进单位。
二、成功经验。
慈善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要想起好步,开好头,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而,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选一个好的“当家人”。××县的慈善会成立于19,慈善工作真正开展是从xx年开始的,当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请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退休县领导,担任慈善会会长。
(二)必须依靠行政推力。××县慈善会工作人员勤于向县领导汇报慈善工作,让县领导从层面上了解慈善、重视慈善、参与慈善。以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慈善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媒体,报刊、电台、宣传慈善。
(三)选择一帮好的队伍。××县慈善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除选好“当家人”以外,还要在社会不同层面上选好威望高,公信力强,愿意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副会长或成为会员。另外,由县里面通过公开选拔,给了3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同时,给予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并配备了工作专用车。
(四)认真做好慈善捐赠项目。为了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让每一笔捐赠款物发送到困难群体和个人手中,一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类慈善项目且汇编成册,随时接受社会捐赠。二是善于对外交流。要多跑,多协调,用真诚换真情,积极争取募捐资金。三是认真备好慈善资料和项目,随时接受外界慈善会的募捐。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多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市委提出“四个三”的目标,民政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和提高。
一、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民政局机关编制21个(其中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2人离岗,驾驶员2人,1人在乡镇挂职任副乡长,1人在村挂职任第一书记,缺编1人;本科6人,大专13人,中专以上1人,40岁以上8人,30岁以上12人。
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44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7人,30岁以上19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24人,高中以上6人。
乡镇民政所现有专职民政干部37人,其中民政助理员17人,民政会计20人;本科文化程度1人,大专19人,高中17人;年龄在50岁以上2人,40岁以上23人,30岁以上12人。
从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现状来看,总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缺编现象严重。
二、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
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735人(其中在册1307人,应保尽保428人),在院集中供养385人,集中供养率为21.6%,年人均供养标准为2400元。分散供养对象1360人,年人均供养标准为1500元。现有17所农村敬老院,大部分房屋陈旧,条件简陋,有的已成危房,很不安全。按照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20xx年我市农村敬老院新增加床位29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0%,到20xx年实现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在院集中供养人员将达872人。因此,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
为确保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目标的实现,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敬老院建设任务,到20xx年全市敬老院床位数达996张。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做到对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安全,使所有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得到改观,供养人数、供养标准逐步提高。
二多方筹资,加快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认养、认捐、认建。除积极争取省民生工程资金外,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募集公益金,并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厂房和其他房产,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建设,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
三将五保老人的基本供养标准、敬老院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办公经费等逐步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敬老院经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以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健康运行。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
20**年,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xx年。全区慈善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和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慈善为重点、发展和谐慈善事业”的主题,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慈善事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推进慈善工作:
我区开展“慈善进万家”活动已于xx月xx日正式启动,区慈善总会于xx月xx日上午在区委、区*召开了慈善进万家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局荣做重要讲话,区慈善总会荣做重要讲话,为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荣局长还就开展慈善进万家活动,做出了重要指示。区慈善总会荣做重要讲话。
2、深入调研,精心策划慈善工作。
我局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根据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的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宣传我区慈善助学政策,并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我区慈善助学工作。
3、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积极开展志愿活动:。
我局开展“我们身边的慈善事业”行动,我局组织志愿者到区直事务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区慈善总会、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并积极参加慈善捐赠活动。
4、开展扶弱助困活动:
我局组织志愿者到区慈善总会,到贫困学生和贫困生家中进行慰问;在扶贫助困活动中,组织志愿者深入困难学生家中,进行帮扶,并积极向贫困生送去了慰问品。
5、开展慈善义卖活动:
我局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和企业,为贫困学生送去生活上的帮助,并积极向社会捐款捐物。
6、开展爱心慈善志愿服务行动:
我局积极参加慈善募得爱心活动,积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为困难学生送去了衣物、食品等慰问品。
7、开展扶贫助困活动。
我局积极响应区爱卫会文明办的号召,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并积极参加慈善义卖活动,共计捐款120万元。
8、开展慈善文艺表演活动:
我局积极开展慈善义卖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西湖区慈善总会、西湖区慈善总会、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艺联谊会、西湖省第十二届“慈善之家”文艺汇演等活动,进行慈善捐赠,并组织志愿者为西湖市慈善总会、西湖区慈善总会捐赠了书籍、玩具等物资和衣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多方努力,慈善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信誉,但由于今年我区经济形势的原因,我区慈善事业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慈善总会的要求,继续加大慈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慈善工作的力度,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一
我市慈善募捐不畅有历史的成因,也有群众对慈善捐赠的价值观取向,当然有失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募捐机制给社会募捐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深远。
中国传统观念认为慈善事业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与普通民众无多大关系。在这种错误意识的主导下,许多人倾向于免费享受别人提供的福利,自己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随着我国贫富分化的加剧,普遍存在的“仇富”心理也使许多富豪不敢露富,甚至产生极端的行动。再则,富豪在捐赠时害怕招致非议,因为有许多人认为富豪捐款是在炒作自己,是在“做秀”,甚至是批着慈善的外衣,在做着一些不好的勾当,这种舆论让部分富豪不得不放弃捐赠;最后,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也使部分人不愿意捐款,比如一旦捐款后,欠账的会赖账,债主会来催债,化缘和摊派也会没完没了地来找你。正是由于这种种原因,使许多人不愿意捐款、不敢捐款。
(二)税收调控政策缺位。
我国税收调控政策对公益事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这种税收调控政策的缺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个人和企业捐助的税收减免比例偏低。二是能享受捐赠资金税收减免资格的慈善组织少太。目前有资格接受税收减免捐赠的社会团体只有20多家,这对于我市800余的非政府组织而言,显然是不太相称。三是免税的程序复杂烦琐。四是在中国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
(三)募捐手段行政色彩浓厚。
由于我国慈善组织的行政色彩浓厚,政府劝捐的现象很普遍,这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公众主动参与度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政府介入募捐市场,在某个阶段,对于某些慈善组织而言,会募集到较多的资金,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慈善募捐事业的发展。政府干预募捐,可能会改变慈善事业的性质,范文写作背离捐献者的意愿,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政府的劝募往往带有摊派的成分,容易引起一些企业的反感,影响他们捐赠的热情;政府介入募捐市场,很多时候是和富人与企业进行一种利益交换,不利于企业公民意识的形成,对成熟的捐赠文化的形成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政府在慈善募捐机制中应做好推动而非主导。
我市募捐市场也然,比如教育基金、助残基金都是采取从个人工资和单位拨款中划扣;而慈善基金的积累主要依靠行政行文到各单位的形式开展募捐活动。
(四)慈善组织公信力低。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其一,信息不公开,公众无法了解慈善组织的相关情况。许多慈善组织的运作是不公开、不规范的,捐赠人无法通过合适渠道得到慈善组织的各种相关信息,无法了解所捐资金的使用情况,这必然会降低公众对慈善组织的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上的信任度。其二,慈善组织自身定位不明确,降低了其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目前有一部分慈善组织使命感不强,缺乏相应的公益理念和为公众服务的.定位,或者打着非营利的幌子干着营利的勾当,或者把自己等同于政府的附属机构。其三,慈善组织在运作过程中的低效,也让公众对其产生了怀疑。其四,慈善机构从所募基金中提取相应比例的管理资金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捐赠者的慈善积极性。另外,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混乱,范文top100自身能力的低下,使其不能充分地利用善款来服务于社会,无形中也影响了人们对它的信任度。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不足,严重影响捐赠热情。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二
慈善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在这个社会,人人都有一颗慈善之心。这样,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也深入人心。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要把这种美德传承下去。
“爱心献给他”活动在慈善一小举行。当天晚上,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惠民区的敬老院。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是老人节,我们和惠民一起出发,在惠民区的门口站着。老人和我们聊到了天,他们对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看得我们这里的老人非常的兴奋。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人世间最美丽最温暖的一笔。
慈善一小是一个大家子的公益事业,它的一个小举动,就是希望我们的每一位老人都健康。慈善一小这个伟大的理念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更美好。
慈善一小是一个伟大的事业。它的一个小举动,就是希望我们的每一位老人都健康。我们要把这个理念传承下去。
慈善二小的美德传承下去。
慈善二小的美德之处在于:
1、爱国。我们一直都是爱着的。
2、尊老。我们一直都是爱着的。
3、爱人。我们的社会更要爱人。
我们应该把爱心传承下去。
慈善二小的美德之处在于。
爱老人,敬老人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爱老人,首先就要孝敬自己的父母。
爱老人,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这种爱,包括尊敬长辈的传统美德和遵守社会公德的传统美德。
爱老人,就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关心他人,就要从点滴小事做起;孝敬父母,就要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爱老人,就要从自己做起。
慈善二小的美德传承下去,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更加富强昌盛……。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三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交流活动,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民政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民政所及部分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通过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民政服务对象座谈,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经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的民政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情况看,我县一些基础性工作与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工作开展也很不平衡。加之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条件差,资金短缺,影响和制约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在新形势下如何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民政事业发展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亟待关注和加以解决。
我县为革命老区,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历史等方面原因,导致县内孤老单身、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较多。据统计全县有贫困户13304户、30600人,五保户2198人,农村低保对象7937户、10779人,城镇低保户1627户、4283人,优抚对象3489人,其中伤残军人445人、老复员军人681人、病退军人1266人、三属147人、参战涉核人员421人、义务兵529人,为解决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救灾救济、婚姻登记、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双拥创建、优抚安置和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发放救灾资金103万元,救灾棉衣5000件,棉被500床,先后对7345户、9875人给予了救助,对257户看病难的农村特困户给予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27万元。城镇低保工作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新纳入低保对象85户、210人,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停保,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保障金390万元,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360万元,五保供养金216万元。商林、淮镇、县城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和抚恤金及定期定量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保障金900余万元,解“三难”资金25.98万元。
通过调研民政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建立了各项民政工作保障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为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管理到位。在救灾救济和城乡低保工作上,由上而下逐级申报,严格把关,办理程序和审批对象做到了上墙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对低保对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组织到位。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民政工作纳入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督促检查,形成了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主管股室具体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县形成了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全县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乡镇民政工作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乡镇民政所是民政工作的基层单位。近年来乡镇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被消弱、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规范、工作落实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与力量不相适应。有的乡镇只配备1名民政干部,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突出,人少事多,工作忙不过来,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有的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综合协调。三是办公条件差,工作经费困难。
具体到实际民政工作,有些方面力度不够。
一是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不够。
1、部分乡村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实效;重集中、轻民主现象。
2、群众希望知晓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不够。
二是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不够。
1、部分乡镇报灾不及时;
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城乡低保工作力度不够。
要使基层民政工作提档升位,我们认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将民政事业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与其他事业同规划、同统筹、同协调、同发展。一是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但要宣传民政工作的广泛性、服务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还要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政治型、实干型、业务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乡镇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加大为基层民政队伍排忧解难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着力解决乡镇民政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加大对民政事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上级民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重点检查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办事程序是否规范,真正使乡镇民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乡村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要实,不流于形式;二是公开的内容要简单易懂,让村民一看便知。通过实实在在的政务、村务公开,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一是要严格落实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查灾报灾任务的完成。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应急体系,确保救灾工作及时有效。
(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低保条例的宣传力度,让低保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将“申请、入户核查与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公开”五个环节作为申办农村低保必须履行的程序来抓;三是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通过对乡镇民政工作的调研,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民政的根基在基层,民政的亮点和经验在基层,矛盾和问题也反映在基层,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才能了解和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才能立足实际,探索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才能够真正转变观念和作风,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民政部门才能树立好形象,民政干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民政事业才会有更大发展。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四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为此,集团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007年3月召开了第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系统的总结了以前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公司今后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目标,尽快建立健全各二级单位调解组织,规范调解程序,使他们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坚持了每年下基层搞调研的制度,现将这三年来下基层调研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2007年3月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在集团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在各二级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建立健全了公司人民调解工作的三级网络体系,各单位都成立了以书记或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基层调解网络工作小组,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档案和调解档案,形成了发生矛盾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及时,调解及时,保障有力的调解格局,使调解工作关口前移,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重新确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集团公司人民调解制度的'出台,更是对公司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规范和指导的作用,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成为广大职工、社区居民家属乐于接受,并且深受欢迎的一种解决矛盾纠纷形式,使人民调解工作在企业有了较好的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年来,在人民调解办公室主任的带领下,我们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有计划、按步骤、下基层落实会议精神和机构调整后运行情况,以及在日常调处矛盾纠纷时,还存在哪些问题等。分别在熔铸厂、宽厚板公司、板带厂、动力公司、宝钛新金属公司(现线材厂)、锻造厂、质量部、管棒厂、中色公司、稀有公司、精铸厂、宝色特种公司(原钛设备公司)等十二个单位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各基层单位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工作落实都比较到位,不仅能够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性和员工思想状况,依照《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适合本单位的调解网络工作图和工作职责。而且在平时的工作中狠抓落实,首先是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重点放在预防上,察言观色,并且将调解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将职工问题落实到最基层,一个月或两个月召开支部会议搜集情况,发现不稳定因素,各级组织及时找职工谈心、沟通,关心、爱护、帮助职工,帮助胜于处罚;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理念,引导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对有劳资纠纷的人员能够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对模糊不清的分配制度能够通过数次会议研究后,做到及时修复和完善,有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对待,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公司的二级单位,但是地处宝鸡市区,周边环境相对复杂,有东西两个家属区,居民家属居住分散,环境特殊,他们就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立了治保会、调委会等,在化解居民家属和职工矛盾纠纷时,一方面用健全的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另一方面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腿勤、眼勤、嘴勤,以情感人,对事不对人,及时做好那些吸毒人员的帮教转化服务工作,对社区暂住人口采取建立登记表,签订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门面房协议书、临时用工协议书等形式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加强与金台区司法部门的联系,强化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有效的填补了调解人员的法律盲点,为今后调处邻里之间、班组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及职工家庭矛盾纠纷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基层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各基层单位在日常调处矛盾纠纷时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瑕疵,像只管调处矛盾纠纷,没有及时做好调处记录和及时总结经验,导致一件矛盾纠纷多次重复调处,既浪费了人力又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不止一个单位存在。
在调研中,各基层单位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反映比较多的建议,首先是应该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学习,满足基层调解人员学法用法的需要,以方便基层调解人员依法调解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其次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广大调解人员除从事基层的矛盾纠纷排查外,更多的时间忙于生产经营、完成生产任务,分厂、车间一级的人民调解小组承担着维护基层稳定的重任,我们在提倡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各级组织是不是更应该为工作在最基层的调解员给与更多的经费支持,以充分的激发、调动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再就是要加强调解工作的经验交流,特别是一些比较特殊案例和调处比较成功方法的推广,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本地区本企业稳定的一种重要手段。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五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在各乡镇党委、*的重视下,我县乡镇民政工作得到一定加强,民政助理员队伍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大部分民政助理员工作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安心热爱本职工作,整个民政干部队伍基本稳定。但是,随着民政业务的深化发展,以及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实施,面对民政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民政办规范化水平不对称,民政助理员人员数量不足、整体力量薄弱,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现。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和制约整个民政事业的发展。从调查了解情况看,目前在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一)专职民政助理员配置不足,兼职情况比较突出。
(二)民政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出现“四偏”现象。
(三)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二、加强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目前我县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六
乡镇民政工作是最基层的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接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党和政府爱民、亲民、为民的窗口。因此,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和民政队伍建设,是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民为本战略思路的重要环节。
一是在乡镇政府职能中的地位得到充分凸现和发挥。以来,我国进行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机构改革,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较好地解决了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有效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由此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随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在以立足农村,为民服务的乡镇政府职能中,民政工作不断得到凸现,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二是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望。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意识,真正做到了“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年来,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培育、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管理等,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落实的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三是新的挑战伴随着新的机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乡镇民政工作要实现从传统工作方式向信息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转变的现实挑战。作为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民政工作,必将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必将得到社会更广泛的参与和支持,这对我们更广泛的利用一切社会资源,更好的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地位,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基层民政工作者要顺势而谋、乘势而上,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辱使命。
(二)当前乡镇民政建设与职能要求的不相适应。
一是编制结构与职能作用不相适应。在乡镇机构改革后,有的地方乡镇的内设机构只有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和事务办,通常有1-2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工作人员在党政办或事务办内办公,有的乡镇只有1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工作人员,还身兼残联、侨办、林改、扶贫挂钩等职。这不仅难于高效履行好民政职能,同时也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一个人又当会计,又当出纳,难于保证大量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部分乡镇民政工作处于“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的“四无”状况。乡镇民政机构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最前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战场”,目前机构不明确、编制不统一、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与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不相适应。
二是工作条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工作经费不足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最头疼的事,民政各项工作的实施都离不开工作经费,如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灾害救助、民房恢复重建、拥军优属等工作的摸底调查、核实上报、建卡建档以及各类报表等都离不开人、财、物力的保障,但很多县乡财力十分有限,属保吃饭的财政,能够把需各级财政配套的经费落实都难以做到,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就更无能为力了。办公用房不足也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的问题,乡镇民政办(所)或民政工作人员大多是和其他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且部分民政工作人员本身就身兼数职,真正是“几块牌子、一个身子”;办公设备简陋直接影响乡镇民政工作的效率,除陈旧的桌、椅、档案柜以外,有较大一部份民政办(所)没有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对救济、低保、优抚等人头经费的发放都靠民政工作人员带现金进村入户兑现,工作量大且不安全;此外,交通方面也存在困难,民政工作人员深入村寨主要以步行、电瓶车为主,没有其他交通工具。工作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效快捷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三是队伍建设及工作手段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镇民政工作人员共有4人,其中民政办主任为女性,已50多岁,1名大学生村官还有半年多到期,1名“三支一扶”人员才到乡镇几个月,还有1名返岗工资人员。而全镇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991人,农村五保对象298人,仅20,发放低保金330.37万元,五保资金89.2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41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0.4万元,民政对象数量多、情况复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力量非常薄弱,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平时还负责民族宗教、残联、侨联、值班等工作,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流动性较大、对民政业务新技能掌握不到位,是制约乡镇民政队伍建设的一个瓶颈。一部分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上,大都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对民政工作全局性把握和现代办公设备的应用有一定的难度,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民政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尽管乡镇民政工作在人员力量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以“孺子牛”的精神,直接履行着为民解困的各项民政职能,但由于队伍力量薄弱而影响各项业务优质高效的完成。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已是基层民政工作一个不容回避、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争取设立乡镇民政所,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在乡镇设立机构健全的民政所,建议按照辖区总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民政干部。并参照计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所(办)的管理体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归口直接管理,或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民政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县(市、区)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区民政局备案,以保持基层民政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建立健全以乡镇中心福利院为依托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性质为事业法人单位,履行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维权援助等服务功能;在村(居)委会配备一名民政工作协管员,构建覆盖所有村(居)委会的民政工作网络,确保基层民政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点。
(二)改善乡镇民政所(办)的办公条件,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办事效率。
一方面,整合乡镇民政现有资源,分类管理和营运。公共服务类设施严格按政策搞好服务,社会服务类设施推进社会化运作,市场服务类设施搞好有偿和低偿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造血”功能。另一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引导县乡加大投入,配备相对统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应急装备,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乡镇民政部门的服务手段,增强应急能力。此外,在下达工作任务、分配专项资金时,各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要给予适度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开展工作。
(三)加大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民政队伍,是做好乡镇民政工作的重要条件。市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所长的培训,县区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完善乡镇民政工作制度,以规范基层民政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标准化的乡镇民政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经费等管理和发放程序,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基层民政干部不直接经手现金。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从工作目标、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强化乡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七
要使慈善之路走得更宽阔,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坚持有的放矢,多管齐下,营造全社会踊跃捐赠的机制和氛围,以促进我市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
(一)正确舆论导向,培育民众的社会慈善意识。
首先是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我们应该大力宣传慈善事业,颂扬慈善行为,构建一种良好的公众心态和舆论环境,使捐赠者受到人们的尊敬和钦佩。整个社会只有形成慈善光荣的社会氛围,捐款者才会以捐款为荣,才会丢掉种种顾虑,形成积极和健康的捐款心态。
其次是培育民众的慈善意识。慈善事业的产生与运作,其思想动力是基于人的良知和同情,这就使它包含了许多精神和文化内涵。因此,我们要利用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对民众进行慈善事业的宣传教育,宣传公民的社会道义感和责任感,激活民众心底埋藏着的最基本的爱心,使慈善公益的概念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尤其要对富豪们进行慈善事业的启蒙教育,告诉富人,先富要带动后富,要尽自己的社会责任适当回馈社会。当人们逐渐把捐赠当作是自己的一种义务,从而形成一种习惯时,人们的捐赠行为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整个社会也就会形成一个人人热心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募捐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募捐资源。
为科学合理开发募捐资源,我们应采取集中慈善募捐为主、突发事件临时性捐款与特色捐赠相结合的模式。政府在这种模式中不仅是推动,也要主导,但不能运用行政手段来进行劝募。政府应统筹所募资金,科学分配到各慈善单位使用,保证教育、文化、卫生及专门慈善部门在开展“扶贫救灾、帮老济残、助学助医”等工作中有善款能用,用到实处。突发事件募捐要保证专款专用,特殊募捐主要用于协调非政府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
1.统一募捐为主。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募捐机制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型社会建设强大的推动力量。一种良好的募捐机制运行过程中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宣传作用、思想汇报专题桥梁作用、娱乐作用、稳定作用及传承作用。爱心单位、广大群众是慈善募捐的主体,在创新募捐机制的建设中,政府注重爱心单位、广大群众对慈善文化产生认同感和对博爱大慈善建立归属感的培养,政府应确定“博爱月”、“慈善日”,集中几天开展全民性爱心慈善运动,这样不仅做到政府“搭台”群众“唱戏”,更强调慈善文化的全民参与性,让慈善文化真正成为群众自己的活动,从而转变市民的精神面貌,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要杜绝经常性的募捐行为,消除企业和市民担心要经常性捐款的顾虑。
引照“中山模式”。中山市的慈善万人行,走过了20多年,在中山形成了人人参与的慈善活动,也因为时间的累积,逐步发展成中山不可缺少的一种民俗文化。从1988年开始,每年的春节后大年初七俗称“人日”这一天,是中山市定为全市性的慈善万人行的日子。这个活动是为发扬xxx先生的博爱精神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造福社会而举行的,每年都有不同的主题,如敬老助残、建设博爱医院、发展教育事业……等。这一天,各阶层人士几万人云集在城区,齐齐参与以步行为公益筹款,形成了中山市一年一度的新的节日民俗活动,也成为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盛事。在市慈善万人行总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各镇区、各系统、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深入挖掘本地民间文化艺术及社区文化、企业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潜力,通过举办义演、义卖、义赛、义诊、义修、义捐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慈善万人行”,从不去企业、单位动员,也绝少拉港澳和海外乡亲来捐款。从1988年的万元,到2009年的6600多万元,“慈善万人行”累计募集善款近6亿元。同时,中山“万人行”还催生了许多曾经销声匿迹的传统民间艺术,一些新兴的广场文化、街头文化、企业文化、教育文化,也随着“万人行”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繁荣。
2.针对性募捐为辅。
当发生突发性灾害事件后,灾害所带给人们的不仅是视觉上的冲击,更是心灵上的碰撞,能最大程度唤醒人们的慈善心。比如2008年本地的冰雪灾害和5?12汶川大地震曾经把我市慈善募捐行为推向一个高潮。所以,重大灾害发生后的募捐行为也是挖掘募捐潜能的一条主要重要途径。
3.特色性募捐穿插其中。
特色性募捐主要体现在义卖、义演、义修、义捐、义诊、找零捐赠等形式,这种形式募捐行为可以在我市常年性开展,不但能增强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社会责任感还能调动其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其次能让非政府组织依靠这种方式得以更快发展。
(三)健全监督评估机制,保证善款得到善用。
要使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其公信力,获得更多的捐赠,仅靠组织内部的自律是不行的,还必须建立健全外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首先要完善政府监督机制。政府是唯一具有法律权威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其作用不可替代。为了切实增强政府监督的实效,我们必须改变现行的政府监督主体多元化和职责分工不明确的现状,建立起专门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机构,实施对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非政府组织的统一监督和协调。在对慈善组织的监督过程中,政府应重点审查和监督慈善组织是否违法,而不是慈善组织日常运作的管理。具体来说,可以建立慈善组织的问责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财务监督。
其次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为了弥补政府监督机制的不足,我们应当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这种评估制度往往比政府监督有效的多,它不仅会淘汰不良的慈善组织,而且还会促进健康的慈善组织更好地发展。
再次要加强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与评估。媒体与公众的监督与评估是规范慈善组织行为的非常关键的一道防线。由于媒体的普及范围广、影响大,因此媒体对慈善组织有很强的威慑作用,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媒体的这种监督和评估作用。与媒体相对应的是公众对慈善组织的监督。
(四)严格管理开放合作,做到捐者参与理财。
引入非政府慈善组织参与社会募捐和慈善项目的完成,加强各慈善机构间的协作,稳定慈善资金链的正常高效运行。尝试成立由捐赠方组成的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到捐者参与理财。定期向市民公布募捐款项及其使用去向以及慈善基金的增值计划。
(五)提高捐赠者社会地位,营造“大慈善”社会。
捐赠行为本是一种慈善行为,在道德评价体系中被视为高尚的、值得称颂的行为。但人是复杂的,其捐赠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现实生活中的捐赠并不都是无私、无偿的友爱捐赠,尤其是在现阶段要求所有的捐赠者都具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公而忘私的精神,是不现实的。事实上,许多捐赠带有一定的利益需求,这种利益既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实践证明:正确地利用利益驱动机制,能够推动捐赠事业的发展。由于慈善事业是一项特殊的事业,除了前面提到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外,不可能像其他领域一样对有贡献者给予优厚的物质奖励,但是可以通过精神的褒奖从道德上肯定它,这对于慈善组织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源,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使捐赠者通过捐赠获得一定的收益。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八
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要有专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可采取调剂、改建、或新建的方式解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乡镇民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改进管理配备方式。乡镇民政事务所所长调整配备,县组织部门在考察过程中,须征求县级民政部门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九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在联系实际、落实举措。具体到民政部门,就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四个突出“、履行[四大职责”,取得[四个效果“。
一、做到[四个突出”。一要突出为民主题。民政局长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根本在于为民。突出为民,就能使党委政府的部署很好地落实于民政。因此,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始终突出为民主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二要突出民政特色。民政特色在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尤其是维护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把维护好[三个群体“的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要突出实践载体。民政局长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围绕市委确定的主题,扎实开展[保民生、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民政工作、保障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四要突出取得实效。务求实效,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观内化为更新观念,转化为工作思路,凝聚为工作动力,落实为政策措施,转变为体制机制,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
二、履行[四大职责“。一是履行救助补缺和福利普惠职责。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制度,不断强化敬老院建设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及早出台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建成[慈善超市”和捐助工作站,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新建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实施[尊老金“制度,全力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履行优抚安置职责。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维护涉军稳定;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水平。三是履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责。继续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检查,全面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开展[一门式”、[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强化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四是履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水平,积极做好行政区划、地名及勘界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殡葬改革。
三、取得[四个效果”。一是思想受教育。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强化为民理念,增强为民责任,树立科学态度,掌握科学方法,实现科学发展。二是思路有创新。在提高理论认识、找准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指导发展、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有效破除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促进科学发展。三是工作得促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树立牢固,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核心职能落到实处,把[平衡利益、调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民政基础作用发挥到位。四是机制更健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内在规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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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二十
为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挖掘发达地区民政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选取上海市作为代表,成立调研组于4月24日至27日赴上海开展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上海市民政工作整体创新情况。
上海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东北亚航运中心,经济和社会发展均处在全国前列。统计显示,上海市占全国的领土,的人口,完成财政收入占全国33%,港口吞吐量占,口岸货物进出口总额占,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2560元,位居全国第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上海市民政工作在全国也处于较高的发展水平,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民生保障水平高。上海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探索建立完善各类民生保障政策,1993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1994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试点推行城镇低保家庭廉租房制度,开始实施与基本医保改革相配套的大病重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高龄无保障老人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将城镇重残无保障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7项制度均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近年来,上海市还建立完善了“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发现、监控和预警机制,使“支出型”贫困群体生活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上海市城镇低保标准5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516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7216元/年,农村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机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600元,这些保障标准也均为全国最高。
二是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大。上海市按照“居民自治、社区共治”的原则,在居委会层面建立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街道层面建立了政府机构、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共同参与的社区共同治理机制。探索完善特大型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在川沙新镇等地开展了“镇管社区”试点。在全国率先对村(居)委会界线进行核定,填补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空白。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和委托职能,建立了政社互动的新型合作模式,目前,上海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7个;获得专业资质证书社工人数达到万名,占全国获得资质证书总人数的24%,社会工作服务从民政领域拓展到了司法、人口计生、教育、信访、医疗卫生、民族宗教等领域。
三是社会服务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市不断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机制,在全市所有街镇均建立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三一两全”(一门办理、一头受理、一口管理、全年无休、全市通办)为目标,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等近200项行政事务集中“一门办理”。积极打造为民服务平台,开通962200社区服务热线,直接面向居民提供各类服务;与上海人民广播电xxx手打造“空中一门式”为民服务平台,通过每天两小时的空中互动,使一对一的热线解决方案通过电波惠及众多碰到类似问题的听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上海市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人数已占到全市户籍老年人口10%以上,其中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总数达到万张,占到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3%,率先实现了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要求。
二、上海市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启示。
通过调研我们感受到,上海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区域优势,将创造性的改革作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增进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方面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新路子。尽管由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基础不同、区域条件差异较大等因素的存在,其它地方不能照搬上海工作,但我们认为上海市创新发展理念,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模式,营造开放、包容、参与的民政工作环境的做法,对全国的民政工作都具有启示价值,值得其它地方借鉴。
(一)注重加快民政部门政府职能转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创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格局。近年来,上海市民政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进行了大胆试验,通过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资源、重构关系。目前,全市民政部门正积极探索转移的职能有:福利企业管理工作,老年福利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的运营工作;社会组织咨询、接待、登记材料初审、宣传、培训、调研、公益服务等工作;优抚对象的政策宣传及解读、典型材料搜集整理、特困生活帮扶、就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护送、慈善救助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慈善救助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及受助对象的档案登记管理等工作;部分地区还将社区治理、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去做。
(二)注重利用市场机制开展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引入市场机制,就是运用市场经济方式来突破传统的民政工作模式,按照市场规律和各种要素,安排和发展民政事业,发挥市场机制在民政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上海市民政工作适应、融入市场经济,积极尝试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来推进民政工作。为提升民政福利服务水平,上海市大力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利用多种手段和渠道融集发展资金,通过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采取承包、联合、兼并、租赁、托管、合资合作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民政资本存量,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据统计,上海市民办福利机构数量已经超过公办机构。为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上海市颠覆了自上而下、由市到区县的传统的行政审批手段,借鉴招投标这一带有市场特征的手段,采取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方式,来决定公益金的资助方式,让公益金的使用更科学、透明、高效。以来,上海共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安排17907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购买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累计资助项目484个。上海市还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多种手段,在全国率先推动退役士兵面向市场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已达到。
(三)注重发动社会组织参与民政工作。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扩大公共服务,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方面有独特的功能,它不仅是政府联系市场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也是党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托。近年来,上海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和财政支持,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探索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新模式,初步建立了互动合作的新型政社关系。为帮助初创的公益社会组织克服资金、人才、政策扶持等方面困难,上海市建设社会创新项目和创新组织孵化园,为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了系统、全面、科学的支持。抓住推进社区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出台时机,上海市加强协调,大力倡导、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把基本公共服务外的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慈善超市和捐助管理站等交由社会组织运营;在社会组织的选择上,探索建立了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等方式,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有的区县还专门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下发文件,如浦东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浦东新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静安区出台了《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新增)公共服务项目资质的规定》,并规定由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篇二十一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街道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大病救助、基层民主建设、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双拥共建、社会团体、地名管理等诸多方面,现就街道的低保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一、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太东街道现有15291户,55834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一名,且为兼职,六个社区各有分管低保工作人员一名,都为兼职。
太东街道截止11月有城市低保户244户(占十个街道总享受户数的),524人(占十个街道总享受人口的),每月享受低保金108755元(占十个街道总享受金额的),平均每人每月享受元。
二、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变化情况。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街道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低保政策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二是政府公益岗位的增加,再就业人群的逐步增加,缩小了低保救助的范围。
三是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应保尽保”的同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
四是管理队伍素质提升与规范化管理有机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理论培训长效化,注重日常培训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高,责任明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私有房产出租收入、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无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因为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调整就在所难免。势必造成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工作连续性差。加之近年来,社会事务面的不断拓宽、工作量不断加大等因素的存在,不利于街道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与长效发展。
四、加强街道低保工作的建议。
街道的城市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