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计划书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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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培养造就科学研究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增强科研成果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企业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博士后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站期限
甲、乙双方愿意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工作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须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江苏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甲方责任
1、为入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由甲方负责经费的管理。需要在乙方进行的科研工作,经双方管理部门协商同意,签订双方科研合作协议。
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和在站工作期间的必要福利开支。同时,每年度支付给乙方3万元,作为对博士后的管理、培养和指导费用。
3、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指派合作指导导师与乙方合作指导导师共同组成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与乙方共同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工作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
5、为博士后在企业工作站期间提供住宿条件。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指定专家参与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开放实验室,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使用乙方精密、关键仪器时,按优惠标准适当收取费用,其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并为其提供住宿条件。
四、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如为甲方项目,原则上该科研成果归甲方。如甲方和乙方共同合作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具体合作方式及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未经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露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五、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面定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经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回等法律效力。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二
甲方:
乙方:西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丙方:
为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发展,为企业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本着依托项目、联合招收、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全国博管办《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经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博士后研究人员(丙方)在(甲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期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如遇需变更出站时间的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后招收与管理。
1.甲、乙双方负责联合对博士后进行招收工作,制定每年博士后联合招收计划、确定研究方向。并根据甲方的科研课题,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甲方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博士后进站的开题、中期考评和出站考核的审核、指导工作,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进展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博士后科研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3.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双导师制,由甲、乙双方分别确定合作导师并共同组成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联合指导。
4.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甲、乙双方不得单独批准其提前出站或延长在站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时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提前离站时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累计在站时间不少于20个月),延长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5.博士后在站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为博士后办理出国(境)等手续。
6.博士后不得擅自中途离站,但因故不适合开展科研工作,双方协商后有权终止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劝其退站。
7.博士后研究课题结束后,甲、乙双方应组织专家共同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鉴定,对考核合格者方能批准出站。
三、甲方责任。
1.为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甲方负责管理。
2.为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的工资、各类津贴、甲乙双方的行政管理费、专家指导费等有关费用。其中:联合招收培养一名博士后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共万元(大写:)。甲方在博士后进站一个月内一次划拨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专家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受甲方邀请赴甲方检查合指导博士后工作,其差旅费用(含食宿)由甲方提供。
3.博士后科研课题主要在甲方完成,由甲方负责支付博士后的工资、安家费、福利补贴、社会保险、交通等费用。
4.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科研等条件。5.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与考评。
四、乙方责任。
1.配合甲方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在站的考评工作,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为甲方博士后研究人员指派学术导师,与甲方的导师一起合作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评。
4.根据项目需要,博士后须在乙方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乙方应协助提供必要的工作、科研和生活等便利条件,所需研究经费由双方协商决定。
5.如博士后在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派博士后导师或专家组到甲方指导工作。
五、丙方责任。
1.丙方应该遵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市人社厅、西北大学及甲方关于博士后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办法。
2.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的科研任务、工作任务和相关科研项目等工作。3.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博士后工作管理的考核办法。
六、知识产权归属及技术保密。
1.博士后人员的研究成果归属,依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办理。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丙方在协议期满五年时间内,应该对成果和资料及其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予以高度保密,一但发生侵权、泄密现象,将承担法律责任。经甲方同意博士后可公开发表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除丙方署名外,均应注明双方单位。
如研究项目由甲、乙、丙三方合作完成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应另订协议。
2.博士后在甲方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属于甲方机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保密期间,甲、乙双方及博士后本人要遵守国家规定。若乙方或博士后本人泄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甲方视情况保留追究泄密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六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三
乙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四
南海东软信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设“产、学、研”互动环境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本着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使学院培养出既有良好专业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和使学院成为企业定向人才提供及低成本项目研发场所的双赢目标,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并分别挂牌为“南海东软信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和“公司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通过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双方互惠互利。
甲方所属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习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实习的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乙方可根据自身业务及规模发展的需要,在甲方建立“定制班”或将需要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在学生培养方面有所侧重;同时乙方可利用甲方的技术知识资源及学生资源,将一部分项目的前期调查及研发或工作量较大的非核心技术任务交学院完成,以降低成本。双方建立合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内容进行指导及管理。
(一)甲方:
1、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协作。
2、确定实习基地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企业知名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二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经乙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实习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实习指导。
5、负责实习学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6、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乙方订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制度,保密制度等。
7、在特定的实习项目中,为学生购买必要的劳动、工伤等保险。
8、对实习学生故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9、在职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乙方企业的行业优势,根据自身需要对甲方现行的理论教学体系与当前企业实际需求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可在甲方校内成立“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
2、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组织及指导实习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相关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情况酌情为实习师生提供工作午餐,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少量劳动补贴。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
7、学生在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时,指导监督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可将预研项目及非核心技术工作委托甲方进行调研、研发、制作及编制,以降低成本费用。
合作时间为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南海东软信息学院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五
1.1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多次认真讨论,同意开展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合作。为确保合作培养项目的顺利展开,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合作培养项目协议书。
1.2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
法人代表:张民选法人代表:denispelletier。
1.3项目名称。
中国上海师范大学与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生项目。
2.1办学宗旨。
本项合作是非盈利性质的教育项目。在不损害中法两国社会和两国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本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开阔的中西文学文化视野、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功底,并能深入进行中西文学和相关学科综合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2.2培养目标。
本项目培养的博士生应当掌握学科前沿信息、关注学术热点,并能作出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分析批评;除掌握一门外国语(英文、日文或俄文),还应当能用法语(甲方研究生)或汉语(乙方研究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资料,以及熟练掌握现代办公工具与技能,以胜任在全球化时代作“自我”和“他者”的沟通认知。
本教育合作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建立。双方参加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将分阶段于两所大学学习,最终目标为先后获得两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为使学生在该项目的学习中能满足甲乙双方对各自学历与学位的课程要求,在本项目实施之前,甲乙双方须共同制定相互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项目的实施须按照双方认可的合作培养计划执行。
3.2学生与专业。
进入该项目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已在甲、乙方中的一方、按照有关入学程序注册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乙方博士研究生须通过甲方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1,以获得中国教育部的博士生资格登记。
3.3学制与分段。
甲乙双方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4年,并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其中的前两年分别在甲方和乙方,并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完成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后两年为论文撰写阶段,在双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可在甲方也可在乙方进行。1专业知识水平考试考察申请者对比较文学学科及研究现状的了解,或申请者陈述本人的兴趣方向以及博士阶段打算研究的课题,通常以口试形式进行。
此条款旨在为保证乙方博士研究生能顺利获得甲方由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博士学位。
3.4学位申请。
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在修满双方均认可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分,并且通过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可依法申请中法两校授予的两校博士学位。
3.5教师与教学。
参与该教育合作项目的教师及其执教,应符合各自国家和大学的师资与教学要求。
3.6费用支付。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须在甲方或乙方注册。该生须在其注册学校交纳注册费,但是免除在合作学校的注册费。
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还需自行支付在合作学校的医疗与社会保险、食宿、往返双方学校间的交通费等费用。
4.1程序和财政。
为保证合作培养项目的有序展开,依法对教学和学生进行管理,双方各自指定一名“项目协调人”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如果有人员调动、退休离职或其他情况,双方均有权更换“协调人”。在每个学年初,“协调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应联合制定一个实施交换或其他活动的计划和日程表。
在交换和研究的具体形式安排方面,双方经过协商逐条达成一致。这些安排取决于两校的可支配资金的情况。
4.2学生学习与生活条件的保障。
甲乙双方须为参加本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在己方学习期间提供必备而良好的学习与生活条件,与合作方一起维护好双方学生的正当权益。
5.1协议期限。
此合约最初的有效时间为五年,双方签字之日即刻生效。在合同到期的前一年,双方共同商讨更新合约。
5.2变更与终止。
每年,双方均有中断合作的可能。如有中断合作意向,最迟于12月5日之前向合作方提出,而合约有效期可顺延至下一年的9月30日。撤消合约并不影响已开展的各项合作项目。
5.3配套文件。
本协议附双方认可签字的中法文《合作培养计划》(详见附件)。凡涉及项目执行的其他配套细则,由双方协商签署文件后具体实施。
5.4协议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法文为正式文本,另附英文翻译文本,三个文本经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以后生效。若对翻译文本的解读有异议,则以中、法文文本为准。
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递交相互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
7.1双方同意遵循所在国的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所有法规。
7.2双方同意两个教育机构的学术标准和要求应受到尊重,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责任、政策和法规都应让双方知晓,并谨慎从事。
7.3本协议不得由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确定。
7.4本协议对于双方学校现任和将来的行政和业务管理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甲方:中国上海师范大学。
校长:
日期:
乙方:法国高等实践研究学院校长:日期: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六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二、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三、其它。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为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以全面提升太保集团的整体研究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课题为:_____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聘请专家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人选。
2、根据太保集团发展需要,拟订研究课题,并成立项目课题组,指派有关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补贴、家庭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住房由太保集团帮助解决);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和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太保集团承担。
4、每年为博士后提供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经考核后按季发放。
5、太保集团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主要应用于与科研相关的工作调研、差旅费等。
6、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7、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8、支付乙方行政管理费,每年_____元。
9、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关系。
1、全力支持甲方的工作,与甲方联合招收、培养并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
2、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3、根据甲方需求,指派博士后指导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4、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并缴纳税金,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
6、在资料借阅、设备使用、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等方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与乙方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同等待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户口关系。
9、博士后若定期考核不合格,经认定不适应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会同甲方联名报请批准中止其研究工作,作退站处理,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1、负责核准甲乙双方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的进出站申请,协助办理有关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2、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关博士后培养、考核工作。
3、在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予以协调。
1、博士后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甲方所有,若有乙方科研成果转让到博士后研究项目,双方应预先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离办法,此条款为永久生效。
2、未经成果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参与项目研究、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科研机密。
3、本协议未明确事宜,按照《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中介方调解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介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九
员工培训计划书是企业为对员工进行培训而专门设计的企划文书。
编写要点。
员工培训计划书的编写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灵活处理。
(*注:你正浏览的文章由整理,*)。
范文。
一、训练需要。
(一)学习要有动机,效率才会高,因此须先评估训练之需要。
(二)训练须兼顾公司与员工之需要。
(三)员工之训练需要可经由调查而得知。
二、训练企划的推动者。
(一)员工教育训练须由上而下进行才会有效果。
(二)训练企划案不但要获得高级主管之参与、支持,而且需要他们大力推动,否则一切属于空谈。
三、经费来源。
(一)教育训练是一种长期投资。
(二)公司应每年编列预算,支持各种训练。
四、训练目标。
(一)确定训练的目标。训练目标是为达成公司之要求或员工个人的需求,还是为配合新工作而开展的。
(二)长期的目标还是短期的目标。
(三)训练目标需让受训者充分了解。
五、训练时期。
(一)定期训练(新进人员训练、主管定期进修等)。
(二)不定期训练(新管理制度实施、新产品推出等)。
(三)营业淡季是训练的好时期。
六、训练方式。
(一)传统授课方式。
(二)讨论方式(个案讨论、分组辩论)。
(三)角色扮演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适用于集体训练,个人训练可参加企业外之讲习会。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
乙方:_________
为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校的各自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拟订的科研课题,经过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进乙方(_________)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的课题是:_________;立项单位为:_________;进站时间为:_________;出站时间为:_________。
2.甲方负责提出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并提供课题所需的研究经费,根据需要配备助手和有关人员;乙方为博士后选派作为导师,并根据博士后工作需要,提供实验条件、配备科研所需的人员。
1.进入乙方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其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乙方流动站(在职博士后人员除外),并由乙方流动站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的工作条例和管理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如因博士后人员的个人因素给甲乙方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甲、乙双方有权处理。
3.博士后人员在项目小组的协助下,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须经甲方同意和乙方专家评审确定。
4.甲、乙双方共同实施对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考核,定期作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检查、进度监督控制和评估,及时协调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博士后在站期间若因甲方原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处理。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乙双方不单独给予办理出国手续,不安排与课题无关的工作。
7.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若需延长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最长不超过半年。
1.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结束,项目完成后提交论文等科研成果,经甲、乙双方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出站手续。
2.博士后一般不得中途离站,但对于不能胜任科研任务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离站或勒令退站,人事组织关系转回原籍。
1.甲方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_________元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的工资、生活补贴、实验材料、图书资料、行政管理费和指导教师费等,由乙方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在甲方进行研究,乙方一般不提供住房,如确实需要乙方解决住房由甲乙双方商定。
3.科研经费由甲方管理。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需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告中提出,由甲方领导审批,经费的使用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4.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社会保险,按_________的'规定执行。
5.博士后在乙方流动站期间由于使用仪器设备、配备助手等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后按实际需要决定。
6.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日常费用,经乙方同意,博士后人员可以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相关行业企业中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离站就业。同时甲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由甲方提出课题并提供研究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甲方完成的研究项目,其研究成果权属甲方。
2.博士后在甲方进行研究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若属于甲方机密,则在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和博士后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和博士后如发表与该成果相关的论文或进行相关的学术交流,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国家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国家如有新的规定,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新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须自觉遵守国家的规定。
3.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导师、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一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企业科研项目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联合招收_________博士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乙方工作。博士后的研究课题为:_________。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并进行考核。甲方由_________教授负责,乙方由_________负责,共同组成合作导师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该小组共同实施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考核,做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3、乙方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条件和项目所需经费,配备相应的合作人员,甲方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手段。乙方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需要的人员、技术和情报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不给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手续。
5、博士进站后,为保证甲方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力量的投入,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和指导费用_________元/年,进站2个月内支付。甲方合作导师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赴甲方企业检查、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时,其差旅费用由乙方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补贴、住房、社会保险、其它福利待遇及其配偶的借调、子女入学等事宜,由乙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解决。
7、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定。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8、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站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属职务研究成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_________号文件的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内,完成研究课题的开题工作并写出开题报告,提交包括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专家组审议通过。
10、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中期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组织考核(现场考核或通讯考核)。
1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双方共同组织考评(现场考评或通讯考评)并办理出站手续。
12、此协议自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至出站期间有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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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计划书篇十二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和实训,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学生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凡能准确反映我校学生在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影像、文字、照片、资料等,甲方有权在书报、电视等媒体以及招生简章中用于教学成果、办学社会效益、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宣传。
二、乙方职责。
3.按国家规定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在校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纪,主动接受学校处理:
(1)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给予处分,赔偿损失,直至开除学籍;。
(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向楼下高空抛物;。
(5)严禁夜不归宿,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就寝,违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6)严禁无故旷课,教育部规定:中专生累计旷课达60节以上者自动取消学籍;。
(9)因乙方违反《学生手册》或其他管理制度被甲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不予退还学费。
三、其他约定。
3.对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撤销前,学校不予安排就业;。
4.校际联办专业的学生,开学后必须与联办院校签订《学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乙方就业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