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精选14篇)
每个方案的实施都需要跟踪和评估,以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定方案需要考虑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确保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每个团队成员都应该了解和理解方案的重要性和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现在人们的购买食品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由原来的“价格优先”转向“质量与价格并重”,城乡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关注度高达95%以上。过去大部分消费者首先关心商品价格,讲求经济实惠,现在更多的人关注的却是产品质量、出厂日期,并开始关心产品是否经过qs认证。这是人们消费观念的悄然转变,更是食品安全意识的普遍提高。下面是关于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工作方案。
希望对您有帮助!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十x大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度,逐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营造我市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一)“阳光抽检”活动开展情况;。
(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开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效;。
(五)基层典型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八)有重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九)基层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与媒体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平时,与在眉主流媒体加强沟通和相互协作关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亮点工作、突出成效及时发给媒体,以便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对外宣传。
(二)在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在《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视报·都市周刊》上设立“眉山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与群众的良好互动。
(三)运用新型媒介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政务微信、官方微博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的实时发布、“12331”投诉举报宣传;设立“科普宣传栏”、“法制宣传栏”等,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认知度和知晓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严格规范把关。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要不断增强对舆情的预判能力,防患于未然。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科技与宣传科要与各在眉主流媒体协作,设立专刊(栏),统一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外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导向。各科室(队)要注重对本业务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自己业务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要进行总结和提炼,对需要进行对外宣传的工作,要认真撰写宣传材料,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至科技与宣传科进行对外宣传。
各区县局要加强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在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信息上报市局科技与宣传科。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各股室、稽查执法大队、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
2016。
〕
26。
2017。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区食药监发〔。
2017。
〕
12。
号)工作部署,为建立健全我区食品药品快速检测体系,强化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现制定我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推进方案如下:
根据自治区、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部署及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考核要求,实现全部乡镇(街道)拥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及设备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内每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立一个快检室。(此项纳入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年度考核项目)。
1
空间面积。建设独立面积适宜的检测室,划分检测区和办公区,并有明显的标识。
2
设施布局。检测室分区合理,办公区配备冰箱电脑办公桌文件柜;检测区配备防火防水防腐蚀耐热及易清洗的快速检测实验台清洗水槽检测设备仪器等设施,检测设备用电铺设专用线路,不与照明共用电路,并设置电源总开关。
3
环境卫生。保证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保持工作台地面的卫生。温湿度应当满足快速检测工作要求,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检测人员身体健康。
4
检测设备。结合自身特点,配置与市场类型相符合的检测设备和辅助设备。检测设备按要求保管,并定期维护。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符合储存条件,且在保质期内。
检测室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指定快速检测管理人员。
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中的甲醛、双氧水、米面中的吊白块、白酒中的甲醇、干果干菜中的二氧化硫、腌腊制品忠的亚硝酸盐、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等检测项目。
按照职责分工由稽查执法大队组织并培训快速检测操作人员,各基层食药监所制定食品快速检测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检验场所和熟悉测试试剂和器皿,开展快速检测大比武
各基层食药监所根据下达的快速检测任务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侧重于辖区内食品流通领域食品的检测。
稽查执法大队负责汇总各所上报的快速检测情况,并负责对各基层所落实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检查,对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负责全区食品快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检测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本辖区食品快速检测年度计划,并下达快速检测任务;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汇总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上报的快速检测数据,实行季度、年度报告;申领食品快速检测所需耗材;统筹指导并督办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依法做出相应处理情况。
:保管使用好配发的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箱及检测用品;制定检测箱使用制度及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检测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台账,并依据检测结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熟悉快速检测工作规程,正确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案和保养知识,做到能够安全、规范操作;认真执行快速检测工作任务,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检测结果;随时掌握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一)《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对发现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报告稽查执法大队,组织人员进行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就地封存,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处置。
(二)要保证快速检测设备正常进行,努力提高快速检测设备的运行效率,坚持每月使用次数以及每次检测品种根据及划完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所长任副组长、药品监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安科,龚筱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7
月
15。
2014。
〕
32。
2014。
年
7
月
15。
日
-8。
月
15。
8
月
12。
2014。
年
8
月
16。
日
-9。
月
15。
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014。
年
9
月
16。
日
-30。
日,市局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食品安全领域: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
“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此项工作由县餐保所负责。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
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乙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
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
gmp。
gsp。
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
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
(
药品。
)
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
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对可能引发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要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2017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17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16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17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2017年度,我局提升群众安全感总的目标要求是: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100%。二是完善监督抽检,严格执行有关监督抽检规定,做好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三是继续开展重点食品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食用油、鲜湿米粉、白酒、饮用水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品种类别。
食品销售监管方面。一是加大销售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熟悉掌握监管对象动态信息,强化网格化监管,积极推进食品销售监管系统应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始终把餐饮服务日常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二是继续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三是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政协会议、高考等重大活提供食品安全保障。四是完成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任务,按要求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五是开展餐饮食品专项检查,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开学专项检查和中秋、国庆、元旦、春节节庆食品专项专检。根据上级文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其他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六是餐饮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对餐饮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经营行为,不断规范餐饮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强化药品全周期监管。做好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假劣药械购销使用等违法行为;做好各项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假冒壮阳类产品检查工作。
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环节监管。对医疗器械使用。
/经营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等被监管单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督检查。
1.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风险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小卖部,清理取缔无证照经营单位。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一是加强投诉举报接听及操作系统培训。专人专职负责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对受理的每起投诉举报都详细登记,跟踪督促、分析处理,在调查核实处理机制中实行严格的保密程序,严格按规定流程办理,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和综合服务能力,提高投诉举报业务水平,确保“12331”规范运行。二是拓宽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各界宣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受理范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通过12331这一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三是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加大“四品一械”违法犯罪处罚查处力度,抓住在抽检抽验、信访举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积极开展稽查办案。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同协作,完善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做好单位内保,创建平安单位。按照。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切实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健全治安防范组织,切实做好单位值班、值勤、巡逻工作。单位办公区要按照有专职保安、有值班室和门岗、有来客和车辆出入登记、有车辆停放位置、有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在办公场所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重点部位要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措施。
要积极创新,重点推动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层层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社会平安稳定。
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和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等措施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政法队伍满意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办案。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维护监管形象,树立监管权威。
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要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自觉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改善民生。要严格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制,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加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安全保卫,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创建宜居乡村工作;深入开展综治宣传和平安单位的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好大走访、回访活动。
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对安全感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度和认同感。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参与平安苍梧创建。要善于发现典型,注重树立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要领导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抛弃厌烦、敷衍思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工作部署,亲自抓措施落实,亲自抓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公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基础,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强化诚信经营、文明经营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通过示范创建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食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氛围。
2017。
年右江区创建。
1
家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
1
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城区两个食品药品监管所每个所要创建。
5
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其他各所各创建。
3
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安全有保障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示范群体,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个规范”: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示范超市和示范店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食品经营过程控制,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防范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食品消费纠纷解决制度,严格规范消费纠纷处置行为。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严禁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对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公告召回,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制定右江区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示范超市和示范店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对创建活进行具体部署。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按照自愿原则,在辖区内选择基础好、有一定代表性、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超市和食品店开展示范创建。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围绕创建标准,集中力量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和食品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经营者整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创建标准指导活动创建单位建立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升级改造食品销售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由示范农贸市场、示范超市和示范店向辖区内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提出创建申报,局机关组织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创建申报工作开展初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市局。后市局将组织考评组对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由市局根据考评验收结果,提出是否达标的意见。对考评达标的创建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下文,授予牌匾。
总结示范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完善考评标准,扩大创建范围,推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是引导市场开办者和食品销售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强化自律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按时按质完成创建工作目标。
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创建和考核验收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认真考评,严格把关,确保创建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讲情面。
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示范超市和示范店创建工作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创建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与工商、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督促引导创建对象,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落实,逐项整改,把握食品安全示范发展方向,并发挥好创建单位对广大食品经营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培育扶持力度,及早介入指导,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质量。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对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每年要组织复查一次,命名一次,不搞终身制。在复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视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撤销荣誉和收回牌匾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要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高的农贸市场、超市和示范店向社会进行宣传和展示,使示范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食品销售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一年一个台阶,逐年增加示范农贸市场、示范超市和示范店的数量,最终整体提高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要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探索多种途径对示范单位给予鼓励支持,切实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生命力,积极引导广大食品销售者参与到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中来。
市、区食药监管局将不定期对创建活动进行抽查,全面掌握情况,并及时发布情况通报。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为做好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工作,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规定,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管理,坚持严字当头,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结合我县实际,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制定食品、药品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理顺食品许可证办理程序的责任分工。
1、授权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工作。
2、授权审批办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镇分局负责辖区内的现场核查工作由五个分局按辖区划分开展工作。
3、授权审批办负责全县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受理、审批、发证工作。现场核查工作由审批办、食品科、辖区分局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责任分工。
1、授权审批办负责全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工作。现场核查由审批办、药品科、辖区分局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2、授权药品科负责全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现场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履行食品、药品许可职责,严格履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查把关,提高现场核准质量。对于核查人员不按标准审核的、不认真履行现场核查职责或弄虚作假的、在受理后不按时发放许可证的,造成违法违规发证,县局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方案,确保实效。县局对审批办、食品科、药品科、各辖区分局的食品、药品许可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科室与各分局应相互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保障食品、药品许可工作在审批时限内完成。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通过广泛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 、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目的
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三、组织形式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下,由广告公司及各食品、药品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为使宣传活动能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将长期的有步骤、有计划在各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如下活动:
(一)举办广场(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1、组织单位
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
2、活动内容
a、图片展:可通过图文并茂的图板宣传食品、药品知识。
b、现场咨询:联合各承办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投诉咨询。
c、文艺演出:排演与之相关的文艺节目,通过文艺节目宣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常识。
3、活动时间:另定
4、活动安排:略
(二)创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
1、宣传内容
以食品安全宣传内容为主,根据不同季节针对性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宣传规格及宣传周期
通报规格:8开折页,157克铜板纸,全彩。
宣传周期:每月1期。
3、发放范围(途径)及数量
可通过分众传媒在丽水各餐饮单位设置的宣传盒宣传(全市区共计800只)
数量:2000份/期
4、宣传费用:编辑(设计)元/期 印刷:元
发放:元/月 合计:元
积极利用这一信息平台,向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我市食品安全信息。
(三)、制作无纺布宣传购物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根据这一政策可在全市各药店、菜场、餐饮单位开展一次制作无纺布宣传购物袋活动。
2、活动方案(略)
(四)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会。
活动安排:略
(五)开展发送食品安全手机短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为群众送上温馨的食品安全提示。
(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刊播公益性广告。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专题策划、大力宣传我市近年来食品安全、食品市场整顿的成效,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动态和进展,宣传我市优质食品、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传播食品安全信息及科普知识,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七)各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商场、集市、学校、机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出刊板报墙报等宣传形式,形成浩大的宣传声势,充分展示我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通过广泛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目的
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三、宣传活动主题
尊重生命,关爱健康
四、宣传活动时间
宣传日定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组织形式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下,由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发展促进会及各食品、药品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主要活动安排
(一)举办广场(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1、组织单位
主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发展促进会
协办: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
2、活动内容
a、图片展:可通过图文并茂的图板宣传食品、药品知识。
b、现场咨询:联合各承办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投诉咨询。
(二)食品、药品宣传内容
1、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民以食为本,食为安为先
3、关注食品药品质量,就是关注你的生命和健康
(三)活动分工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药品监管只能及相关法律法规、展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成果、普及用药安全知识及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鉴别常识。
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侧重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成果;举办假冒伪劣食品展览和制作宣传专板;组织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
贸市场悬挂宣传标语条幅。
4、卫生部门:注重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止病从口入的基本知识,举办假冒伪劣食品展览和宣传专板;组织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
(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刊播公益性广告。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专题策划、大力宣传我市近年来食品安全、食品市场整顿的成效,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动态和进展,宣传我市优质食品、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传播食品安全信息及科普知识,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各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商场、集市、学校、机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出刊板报墙报等宣传形式,形成浩大的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七、做好总结汇报和信息报送工作
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发展促进会
2015年5月16日星期五
花坪镇卫生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食品药品供应渠道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监管作用,全面推进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根本措施。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农村食品药品网络建设宣传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推进我镇食品药品网络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和监管措施;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依法监督,执法到位,运转良好的监管网络。
二、工作安排
宣传活动形式: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出动宣传车,墙报,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方法及内容:采取集中宣传,分期培训的'方法进行。宣传培训内容以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为主。
时间安排:宣传和培训工作于2015年4月开始,7月份结 束。
三、相关要求
通过宣传培训活动,逐步人民群众提高对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及食品药品使用、识别知识的认知能力。
花坪镇食品安全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了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取得新成效,根据县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一、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以县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当前形势,牢牢抓住食品药品安全主要矛盾,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中心任务。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加紧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努力提升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重点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各环节操作要求。对村民聚餐5-9桌必须经村委会批准,村级由村主任、村医生负责落实措施监管,上报镇安委会备案,10桌以上必须经镇安委会批准,未经批准聚餐造成食物中毒的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管。加大对镇区药品经营单位、镇卫生院等药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三)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举报的,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规定,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准备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 工作步骤。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包括安排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 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5月—2012年8月)
1、 各村、各驻镇单位在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和
教训的基础上,按照方案标准,结合本镇区食品产业特点,制定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有力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2、 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做好宣
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实施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任务。
3、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继续开展对添加剂和食用油专项整治
行动,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1年12月)
1、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组织实施,逐一分解落实任务。
2、 到2012年底,全镇各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
覆盖率、食品药品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100%。
3、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
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活动,年终对照年度建设目标进行全面考核,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三) 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全面总结、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及工作经验,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镇食品药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紧
迫的任务,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把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向高-潮。
2、 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要按照“三贴近”的
原则,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和信息,按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2014年5月20日上午,大岭山食药监分局组织大岭山镇餐饮经营单位、集体食堂、学校、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行业代表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行业代表座谈会。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副局长李亮水、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各行业代表负责人等共2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亮水副局长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我分局成立以来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今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主要内容、目的和意义,并诚恳地向行业代表们征求意见和建议。
行业代表们在听取情况通报后,纷纷作出了发言,在充分肯定食药监分局在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案件办理、许可量化、服务质量和作风建设等工作的同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管方面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求食药监部门加强假冒伪劣食品(如:食用油、盐、米、面等)的宣传工作;二是关于幼儿园保健室用药问题,希望加强对儿童用药方面宣传,明确那些是处方药和非处方用药,哪些可以用哪些不可以用,确保儿童用药安全。三是加强餐饮行业厨房监管,防止地沟油回流到餐桌。四是加强农贸市场的巡查力度,防止不合格肉品及其制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在市场上流通。
李富财局长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后作了表态发言,对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表示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要求各股室抓好整改落实,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各行业代表反映的问题。会上,李局长就分局在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通知,要向学校、幼儿园、企业等集体食堂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学校、幼儿园等儿童用药安全的宣传,确保广大学生用药安全。三是加强市场熟食档的监管工作,要求各熟食档亮证经营,做到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账,把好肉品质量安全关。四是餐饮店要做好原材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厨房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五是提高办证效率,缩短办证时限,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是大型超市要做果蔬、食品等商品的准入关,并做好相关抽检工作。
最后,行业代表们填写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整治行动。
5月20日,我镇综治办、镇食安办、镇公安分局、镇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分局、教育办、镇文化执法大队等单位,对大岭山中学、新风中学、中心小学和连平小学等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药店、百货店、副食店、餐饮店、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周边药店、副食百货店、餐饮店等,是否存在非法出售联邦止咳水、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行动中,检查学校周边药店、副食百货店、餐饮店等共24间,其中有6间副食货店和1间餐饮店是属无证照经营,有4间副食店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检查组当场对无证照经营的店铺下发办证通告,并责令限期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共同维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饮食安全。
2014年5月21日上午,镇食安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同志主持,镇委委员、食安委主任欧阳斌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媒体记者共25人。
会上,李富财局长简要介绍了我镇半年来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加强信息互通;二是及时移交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黑窝点、创卫反馈、行风评议和群众路线反映等的单位,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三是加强信立农批市场监管,建议保留信立工作组;四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简化奖励流程。
各成员单位在听取情况通报后,纷纷作了发言,表示会积极配合镇食安办开展有关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同时也根据自身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是涉及查扣食品的销毁、无证照生产经营户的查处、检测经费不足、信立农批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
针对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食安办提出了几点解决措施:一是将加强部门协作,着力解决紧迫性问题;二是对重点问题要尽快进行整理,并讨论研究解决办法;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四是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五是简化举报奖励领奖程序,鼓励群众进行社会监督。
最后,欧阳斌委员指出,座谈会应该定期举行,争取每年召开2-3次会议。同时作了重要指示,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是加强执法,强化监管;四是突出重点,铁腕整治;五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市食药监局到我镇调研食药监分局的建设和行评工作开展情况。
5月22日,市食药监局梁少华副局长、杨见亮科长、杨木杞科长等一行5人莅临我分局进行调研,主要对分局建设、综合协调、信立农批、行风评议等进行指导工作。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了我镇个别酒类经营户和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并与镇委委员欧阳斌,分局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镇委委员欧阳斌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分局局长李富财介绍了分局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行评工作开展的情况,主要有:一是行风评议工作;二是分局建设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反映我分局近半年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检测经费不足、信立农批的监管、散装酒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监管问题。
会上,市局就我分局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工作中一些注意事项,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认识到流通环节工作量之大,压力之重;二是酒类监管存在漏洞,要自查原因,做好整改措施;三是执法处罚程序要规范;四是加强专项行动的督查力度;五是做好群众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核实;六是完善监管机制;七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八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市局梁少华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分局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行评工作取得的成效,结合走访了我镇部分酒类经营户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情况,对我分局今后工作方向,提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明确食品安全地方负总责;二是着力开展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等专项整治;三是抽检专项经费争取政府预算;四是建议多部门申请抽检专项经费再由食安办进行综合协调使用经费;五是追加经费;六是明确监督抽检经费由市局负责,执法抽检应在办案经费内支付;七是酒类销售情况,禁止销售散装酒,必须预包装销售;八是系统工作改革,要严抓落实,维护机构形象;九是明确核心问题。
端午节将至,各种应节粽子成为市场上畅销食品。近期由于气温持续升高,细菌繁殖加快,极易导致各类食物安全问题的发生。为防止发生端午节食品安全事故,我办已将端午节食品安全信息预警发到镇政务网、大岭山报、食药监分局微博等网站,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自制、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购买粽子时,建议消费者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并保留好购物小票,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对于购买散装自制粽子的,要尽快食用,防止过期、变质。
二、自制粽子时,要选用新鲜、卫生、无异味的食材,不要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注意卫生操作,注意生熟分开。
三、没吃完的粽子应当及时放入冰箱冷藏,重新取出食用之前还要彻底蒸煮,避免因细菌污染导致生病,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大岭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投诉电话:82936000,进行投诉举报。
联合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5月29日上午,镇食药监分局副局长李亮水同志带队,联合城管分局,对无证照的现象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中小学、镇第二小学和大岭山中学等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饮食店和百货店是否存在非法出售联邦止咳水、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检查商铺36间,其中有5间无证照经营副食店,有7间副食店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15间餐饮店无证照经营。针对上述情况,食药监分局当场对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店发放督促办证通知,并责令其限期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此次行动共出动11人次,出动车辆2车次。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大对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店、餐饮店的整治行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学生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习惯。
大岭山镇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5月30日下午,我镇组织召开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镇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镇食药监分局副局长李亮水,流通股主要负责人,信立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黄美全,信立农批管理人员和信立农批市场经营腊肉商户等共约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亮水副局长主持,就我镇今年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食品安全案件中“两高”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强调对触犯刑法的坚决移送公安,绝不手软。
会上黄晓峰副站长通报了今年3月以来,信立农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分析在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食品经营户必须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进货渠道合法,按要求做好台账、索票索证等;并现场讲授《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会上,各经营户就整治工作提了两点建议: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完善短信提醒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各经营户。
黄美全副总裁也提出了要巩固“三打两建”的整治成果,表示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市场监管,要求经营户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李富财局长强调,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触犯法律没得商量,查处案件不是我们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肉制品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希望大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持证上岗,共同为我镇的食品安全贡献力量。下一步,我们将会与各经营户签订责任书,重点解决前店后厂式的经营模式,防止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和问题肉制品等问题的发生。
查处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
5月29日,镇食药监分局对大岭山镇信立农贸批发市场进行日常巡查中,查处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500斤,该店涉嫌销售无标签标识腊肉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食药监分局到信立农批干货区横六路73号的湖湘腊味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该经营部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证号:2014441927000250,有效期至2017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在该批发部经营场所发现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约550斤,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单据、检验报告和销售台账,经查证,该经营部涉嫌销售无标签标识的肉制品,为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上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肉制品进行扣押,并立案处理,现场取证拍照6张。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兰新社区20xx年度食品药品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街道的领导下,我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餐饮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社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工作氛围
一方面是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制作宣传展板2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次。另一方面是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果及工作动态,为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为抓手,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管理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时上报了各类检查报表。三是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药品(基本药物)购进、使用、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覆盖率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成工作简报,及时进行通报,要求他们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力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2.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严格要求零售网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高了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购药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
3.大力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按照街道相关文件要求,我社区及时制定方案,并宣传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要求餐饮服务网点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并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同时,给餐饮网点及辖区居民张贴和发放食品添加剂宣传材料200余份,要求各餐饮服务网点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地沟油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食品油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类专项检查,消除了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辖区居民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
(一)广大居民用药安全意识不高,社区居民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
(二)我社区餐饮服务网点存在基础设施、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淡薄等现状,餐饮环节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和食品安全隐患。
(一)结合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继续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的一系列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能,让全社会了解药监、支持药监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餐饮网点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出现重大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事故。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是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开局之年,半年来,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尽职履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队伍。一是积极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乡干部十分紧缺的情况下调整两名干部成立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由分管副乡长任站长;二是各村配了食品药品协管员;三是挤出资金和房子,配齐了办公设施,基本做到了有牌子,有电脑,有文件夹,有办公桌椅,四是建立了乡食品药品安全预案。做到了有人管事,有地方办事,有经费开展工作,有基层组织的地方就有食品药品管理的人员。
二、加强领导,认真宣传。年初乡就成立了以副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采取会议,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专题培训二次,受训人员达200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全乡的干部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认真摸底,建立台账。乡政府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人员和协管员对辖区内进行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药品经营的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挨家挨户进行查看,检查食品药品的有效期,是不是有证件等,每户都建了台账,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为制定管理措施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四、严把进入关,规范办证。我们按照县局的要求,每办一证提出申请的,必到现场查看,把好第一关,为县局发证提供合法合规的依据,半年来换证、办证的规范了5个。
五、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合法经营。半年来我们把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了全乡奶粉,化妆品市场。对重点部位、学校做到了一月一次巡查,到目前为止全乡基本做到了食品药品等的经营合法,通过监管基本使全乡的百姓买得放心,食得安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这也是我乡在党的群教活动中,走基层解民忧办的实事之一。
六、建全制度,确保安全。通过摸底调查,我乡的特点是面积大,经营户多,管理难度大,专业人员少。稍不注意就会有死角,就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为此我们制定了巡查制度和月报制度,要求各协管员必须每月向乡报告食品药品经营安全情况和巡查情况,特别要求农村办坝坝宴的必须申报,不申报就要追协管员的责。还要求把农村办宴席的厨师进行统一管理,定期检查。通过制度的建立使全乡食品药品安全有了明显的好转。
半年来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不足,一是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食品药品管理人员的执法资格有待解决,执法力度不大,三是协管员的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下半年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农村办酒席是高发期,食品流通量大,我们将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在县局的指导下,完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管好食品药品流通经营各个环节,对农村的民间厨师建档管理,规范办席申报管理,规范经营生产管理,为乡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而努力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二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落实晨检制度,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__x为我校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
四、关注以下细节,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用消毒柜或开水进行消毒。
(3)使用盐业公司加碘盐。
(4)严格规范添加剂的使用,除了豆瓣酱本身含有的添加剂,我校基本不使用任何添加剂。
(5)坚决不加工凉菜、豆角,不食用发芽的土豆。
(6)我校根据食药局的反馈意见,今年暑假对学校食堂内部进行吊顶、贴瓷砖、规范加工间等整改。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__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__〕35号),认真落实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奋斗目标,强化科学监管,深化治理整顿,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加强婴幼儿主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继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三)做好白酒、肉及肉制品、“大桶水”等大宗食品食材,以及食品包装等相关材料的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强化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白酒、酱油、醋中塑化剂、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调味料中苏丹红和罗丹明b、婴幼儿奶粉中阪崎肠杆菌等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
二是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三是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重点强化许可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报告、通报、交办、督办和联系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和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痘、祛斑、染发类等化妆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化产品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完善应急机制。
修订完善《__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__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完善制度,明确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镇食安办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督查力度,对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履职不力的要及时督办,通报。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由镇纪委问责。
三是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__镇20__年终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四
20xx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xx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xx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在20xx年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新增部分食品摊贩疏导点。镇市场监管所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市容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环卫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镇社发办、新翔公司、镇教委、各村、社区)。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标准化菜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gsp认证检查员及监督检查员,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10、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依托科技提升效率,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地图建设,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实时更新监管数据,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五项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和动态跟踪,发挥科技化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食品重点和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三年规划,20xx年计划完成9家。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普及移动执法建设。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全镇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食药安办)。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信用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等重点行业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加强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蔬菜、豆制品、乳类、食用油、水产品和酒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大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六)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创辖区食药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家庭小药箱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做到每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l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4、健全食药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公众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使公众及时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培养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效率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群办(宣传)、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党群办(宣传)、各成员单位)。
(一)进一步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落实电子化监管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管实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由区、镇两级食药安办组织对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进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加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进一步加强食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借助公安部门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1、开展绩效考核。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
2、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