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工作方案(专业15篇)
方案的制定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资源、时间和风险等。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已经有很多人成功地使用了类似的方案,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一
一、工作完成情况:
1、领导重视。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和书记、大队技术、生产、安全环保人员组成的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大队的各项活动,从组织上保证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2、广泛宣传发动,多种形式学习。大队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了上级下发的关于清洁生产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利用周一安全会、交接班等学习的机会,组织岗位人员学习清洁生产知识,还将宣传材料打印下发岗位,引导广大员工参与,提高大家对开展这项活动的认识。
3、对各个基层队有针对性的调查、评估。按照上级部署,大队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大队所属的各个基层队作业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工序的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能耗高、物耗高和污染重的地方,进一步明确大队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的方向。
4、开展清洁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根据大队下发的关于征集清洁生产合理化建议的要求,大队把建议参照内容打印下发到各个岗位,各个员工,组织员工开展了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共征集节油、修旧利废、环保等方面的建议30条。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员工还存在模糊认识。虽然经过多次的学习,仍有部分员工对清洁生产的定义认识不清,理解不透,认为清洁生产就是安全环保工作的另一种说法,认为清洁生产就等于节能降耗。
2、建议思路不够开阔,有局限性。大多数的合理化建议都是从节约水电、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内容。
3、个别员工认为清洁生产是环保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的事,自己做不了什么工作,没有认识到清洁生产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
4、大队关于清洁生产的考核机制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继续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大家对清洁生产工作的认识,通过全员培训、学习,使员工逐步从“被清洁生产”转变到“我要清洁生产”观念上来,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清洁生产2、深入宣传发动,开拓思路,从节能、降耗、减污、到现场的跑冒滴漏等大队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3、继续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方案评估,对征集上来的建议组织分析讨论,对无低费的项目组织实施,对中高费的项目逐步报计划实施,使活动持续、深入的开展下去。
4、完善大队的清洁生产考核机制,与大队日常管理考核相结合,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二
对于那种没有其他方式的供暖来说,安装空调,中央空调或是普通空调都是可以的.,想要什么时候使用就什么时候,是非常方面的,也快捷,不过面积比较大的房间,制暖效果就不是很理想了,而且从花费上来说,也是相当高的,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一天的电费量很高,并适合长期使用。
分户暖气片是可以每个家庭单独来使用的,所需要消耗的燃料不少,有燃气的,还有液化气的,还有煤这样的能源,安装的位置也比较多,阳台上、厨房或是窗户下面等,都可以。这种暖气片的制暖的效果比较理想,但是让室内比较干燥,并且占用空间比较大,会影响到室内的美观。
电暖气采暖危险性大,电暖气比较适合小面积的居家使用,使用方便,随时打开就能享受到温暖。但是这种设备,人体需要靠近,用电量也很大,还容易出现被烫伤的情况,安全隐患是比较大的。与这个类型相同的,还有电热毯的方式,危险性也比较大,线路容易出现断裂等情况,并且不适合老年人、孩子和孕妇等使用。无需安装,买来就用,温度可调节,随时开关,无需人看护;采购成本偏高,运行费用偏高(费电)。适合独立房间或小面积取暖。
地暖供暖当前较为流行,在最近几年,不少楼层都采用地暖供暖的方式,直接在地面上铺设管道,问题提升更快,而且更为均匀,对家庭的整体感受是比较理想的。这种暖气适合的场所比较广泛,当前受欢迎度很高。
不同的采暖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都各有所长各有所缺,整体来看,似乎不好取舍,但每个家庭用户生活习惯和喜好不同,考虑因素也就不同。因此,用户在选购时,应合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个人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取暖方式。现在市场上的取暖产品也很多,需小心选购。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三
3月4日下午,上饶市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全省老干部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上饶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按照“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科学研判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注重把为党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着力加强了老干部思想、政治两个建设,落实好政治、生活两项待遇,拓展活动、学习两个阵地,实现了“作风转变有提升,服务水平有提升,老干部满意度有提升”的目标。
吴井勇指出,要从更宽广的视角认识老干部工作,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老干部工作;要更加用心用情投入老干部工作,真正把工作做到老同志的心坎上;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真正为做好老干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他强调,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不断开创上饶市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四
为加快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清洁取暖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开展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形式多样、绿色环保的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围绕“用得起、用得好”的目标要求,推进我县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优质民用煤)”的原则,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情况,采取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优质民用煤、生物质、光伏、甲醇、地热能等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推动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
(二)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以供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统筹清洁取暖改造和“双清零”行动,坚决杜绝“未立先破”现象。
(三)坚持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居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按照《吕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xx年取暖季结束前,全县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4%。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积极推进县城周边地区的集中供热覆盖工程,20xx年全县集中供热改造完成25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柳林镇屈家沟村、薛家湾村、龙门会等区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
在气源便捷、居住相对集中的乡村,通过天然气管网管延伸,实施“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20xx年完成“煤改气”20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三)稳妥实施“煤改电”工程。
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天然气管网管未延伸的农村地区,结合电网敷设情况继续推广居民自行煤改电300户。(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各有关乡(镇)政府、地电公司配合)。
(四)边远农村优质民用煤替代散煤。
对全县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乡村地区,实施优质民用煤供应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交警队、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一)“煤改气”供热改造。
1.“煤改气”费用以个户面积120平方米为基准测算,户均费用9000元。其中政府补贴6500元,包括户外采暖设备、燃气表、报警器及联动切断阀、不锈钢波纹管及庭院的管网,统一由经营企业提供并安装。户内采暖系统的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居民承担2500元,包括用于炊事的燃气灶具一套、燃气表及配套的安全切断阀、报警器及管网。
2.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采暖季燃气用气价格享受政府“暖心”气价1.00元/m。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对自行“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采暖用电量按2600千瓦时/月,用电价格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三)新能源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建设。
1.在城乡结合部、三川河沿川人群密集区,供热、改气、改电等相对困难且污染集中的区域,试行推广光伏、以醇代煤、生物质清洁取暖示范工作。
2.对推广新能源清洁取暖工作补贴政策参照“煤改电”、“煤改气”、“优质民用煤供应”政策执行。
3.统筹工业企业余热余能资源供应和区域用能要求,以氧化铝、水泥、白灰、电力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深挖余热余能资源开发潜力,保持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柳林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成员及职责进行调整。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王建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调度、统计、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
能源局。
1.负责指导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的实施及运营安全工作;
2.负责协调地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冬季优质民用煤供应点的分布及日常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落实全县煤层气增产工作;
5.负责全县地热能试点推广工作。
住建局。
1.负责指导全县既有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配合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热能供暖工作;
3.负责集中供暖、“煤改气”工程的实施、运营和安全工作;
4.负责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
发改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用电、“煤改气”用气、优质民用煤供应指导价格;
2.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煤层气增储上产相关工作;
4.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5.负责制定完善“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财政局。
1.负责健全完善并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工作;
2.负责制定清洁取暖资金的补贴标准和使用原则;
4.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绩效评价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
1.负责督促企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
2.负责督促做好燃气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及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燃煤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焦化企业焦炉煤气保供工作。
自然资源局。
1.负责指导全县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工作;
2.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煤层气勘探增储工作;
3.配合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地热能供热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特种设备锅炉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2.依法对优质民用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局、交警大队。
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运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局。
负责优质民用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统计局。
乡村振兴局。
1.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困难群众的确村确户工作;
2.负责制定困难群众因取暖而返贫致贫防范措施;
3.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确村确户工作。
农业农村局。
1.负责全县农村生物质燃料供应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地电柳林分公司。
1.负责“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2.做好电源供应保障的具体工作;
3.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地区确村确户工作。
各乡(镇):。
负责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协调配合和优质民用煤发放及散煤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清洁取暖项目早安排、早开工、早建成。县住建、能源、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宗旨,加快清洁取暖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地电公司各集中供暖、城镇燃气、电网管理、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企业要编制20xx年企业清洁取暖行动方案,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热、供气、供电管线网提前铺设到户,确保清洁取暖项目改造用热、用气、用电安全可靠。
(四)加强日常调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调度频次和调度内容要求,采暖季前调度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进展情况、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优质民用煤供应点布局设置等,进入采暖季后,每周调度一次运行情况和优质民用煤供应入户情况。
(五)强化安全管理。
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清洁供暖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快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安全关。要建立清洁取暖工作监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六)强化监督考核。
县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各种路径的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协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清洁供暖任务按期完成。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五
清洁取暖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大事。各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20xx年度清洁取暖任务的完成。按照《忻州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保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应改尽改、整村推进的发展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全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
为确保完成全县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现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x。
成员:xxx。
总联络人: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联络人: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下设7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资料收集,文件起草下发,协调各小组日常事务。
2、业务一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起草,负责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3、业务二组。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提供环保相关资料等工作。
4、资金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全县涉及“煤改电”项目的电网改造工作。
6、气源保障和项目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xxx。
组员:xx。
职责:负责“煤改气”气源保障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7、服务组。
组长:张采军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孔立功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_。
冯治茂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切实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成立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党群服务中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
指挥长:王宏喜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翟培利县发改局局长。
赵震宇县住建局局长。
孙彦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守义县市场局局长。
徐振清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
樊宪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技术保障组和现场推进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县“煤改电“煤改气”设备安装的招标,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主任: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主任: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二)资金管理组:负责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组长: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赵建印县财政局副局长。
(三)现场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设备到货、安装,及时掌握改造进度等工作。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开展相关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组长: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组员:袁裴文县能源局节能股股长。
贾纯哲县能源局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崔少宇县能源局电气股股长。
关海云县能源局稽查股股长。
霍晋宇县能源局科员。
根据《忻州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xx〕2号)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连片改造方式,按照“一村、一户、一工程”的工作理念,完成全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确保将每个居民用户作为一项工程实施改造。
(一)集中供热改造。
我县集中供热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指导实施,县供热公司完成接入改造。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三)“煤改气”供热改造。
我县作为煤层气气源地,用气方便,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壁挂炉。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四)水暖设施改造。
20xx年7月10日前,用户水暖设施改造要完成并由所属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汇总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改造费用由改造户自己负担。
(一)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安装任务。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代表县政府与市中标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组织清洁取暖设备安装招投标,对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确定全县“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3.县财政局按照20xx年清洁取暖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和拨付清洁取暖资金、监督使用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燃煤、燃气设备污染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全县在用锅炉的改造、拆除等相关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既有建设节能改造及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县进行改造并完成验收,同时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指导、考核工作,确保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围护结构改造的目标顺利完成。
6.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各社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积极配合县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抓好清洁取暖工作的落实。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配合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摸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2.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要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优先保障保德县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用气量。
3.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选择好壁挂炉安装位置,并将燃气接口安装至壁挂炉接口一米之内,必须按照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按照政府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4.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保德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5.设备安装中标企业按照安装合同进行安装,是全部安装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安装工程售后负责。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要根据前期上报任务和设备选型情况科学制定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乡(党群服务中心)、逐村(社区)、逐户开始进行前期准备。5月30日前完成水暖改造和预收款任务,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按时缴纳预收款费的改造户,按照不改造处理。实际改造费以招标后确定,待改造完毕长退短补。
(二)组织实施(5月11日—9月30日)。
全市“煤改气”、“煤改电”设备由市能源局统一招标,县能源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招投标,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国网保德供电公司、海通燃气公司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顺利推进。
(三)核查检查(10月1日-10月15日)。
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成后,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检查,初步验收。
(四)整改落实(10月16日-10月31日)。
对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保障供暖设备安装正常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统一考核(11月1日-11月30日)。
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验收、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既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乡(镇)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清洁取暖各项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信息报告制度。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建立联络机制。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情况,每月10日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
4.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督促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加大煤层气增储上产,确保完成指标任务,优先保障本县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气源。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7月底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5.做好群众工作。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清洁取暖工程真正成为“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民心工程。
6.建立问责机制。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上下一心、协调一致,按照部门职责设立台账,确保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部门任务不达时限的,按照“交账是军令状”要求予以问责约谈。
保德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坚决服从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上下一心、协调一致,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任务。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六
我公司是由马可罗战略国际有限公司投资建成的,主要生产食品防腐剂山梨酸钾,该企业年产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0xx吨山梨酸钾工程(一期年产10000吨项目已经建设生产,第二期年产10000吨项目正在建设中)。
公司现有员工130余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占20%,相关技术人员10余人。山梨酸钾是一种高效、安全的食品防腐剂,广泛用于食品、饮料、农产品、酱醋类、奶类、酒类、水产品及化工产品生产中,作为不饱和酸,也可用于树脂、香料和橡胶工业。是一种新型的防腐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实施过程。
从一开始,我公司领导层对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就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为首的清洁生产审核小组。由生产副总具体对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等各个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确保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在各方面得到良好的保障,各项措施、政策得到顺利实施。在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帮助和参与下,多次组织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清洁生产的相关文件,使公司从领导层到基层员工都对清洁生产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同时邀请相关专家来实地进行指导,对我公司“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积极的配合咨询机构,对全厂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包括原料储存、产品生产到废弃物产生及处置等各个方面。在审核过程中,公司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环保设备及工艺管理制度、废气处理管理制度、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及环保工作管理制度,确立了操作员岗位责任制度。由于管理决策层思想统一,员工的积极响应,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在资金、人员、技术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公司对审核产生的方案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对无低费方案实行“边审核,边实施”的策略,对中高费方案则在进行了有效的分析论证之后,马上予以实施。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组织和筹划、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到持续清洁生产等七个步骤,认真细致的进行了一一实施。
3、审核结果。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方案27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4个,实施24个;中/高费方案3个,实施3个,包括增设dcs系统、增加废水预处理工序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整治。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共投入资金158.2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229.16万元。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共计可节约用水0.3万吨/年,节约用电12万千瓦时/年,节约蒸汽300吨/年;同时减少cod排放4.8吨/年,减少so2排放10.36吨/年。通过实施无低费方案,使公司的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的清洁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浪费现象大大减少。通过实施中高费方案,公司的废水排放量和用汽量得到了明显的削减。通过此次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在原材料的使用量、原材料损失量及年蒸汽消耗方面有明显的削减。
清洁生产是个不断改进的过程,我们在落实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产生方案的同时,已经制定了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并将加强和完善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将实施清洁生产取得的效益部分或全部用于持续清洁生产。
(1)我们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通过清洁生产的持续推行,公司的排污总量得到了有效消减,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拓展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收益使我公司充分认识到,清洁生产工作是防治企业污染,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途径。清洁生产工作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我们清洁生产的目标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清洁生产工作持续开展下去,才能持续获得经济,环境,社会等各方面效益,形成促进公司不断技术进步,管理规范有序的循环。虽然我公司的环保水平已达到排放标准,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随着社会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企业要实现持续发展目标,首要条件之一是要有良好的环境空间。我们把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推行环境保护责任作为我公司环境保护的新的重点工作之一,以此促进清洁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公司内部我们也引入“环境共建”思想,推行环境改善计划,把清洁生产方案与环境改善计划结合起来,在更高的标准和平台,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改善环境。
(2)清洁生产是一种在过程中消除污染产生的方法,应继续加强对领导层和员工的清洁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深入人心。清洁生产是在对企业作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将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活动联系起来。实施清洁生产必须和企业日常管理活动、iso环境管理体系等紧密联系起来,才能保证实施效果。清洁生产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观念,资金,技术,信息等诸多因素,如何进行统筹协调,发挥效率,是有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要因素。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在我公司、咨询机构及专家共同配合下,使清洁生产审核快速、有效、合理的开展并完成。
最后,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对我公司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专家继续关心我公司的健康成长,我们将努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七
为展现我校良好的风貌,我给全体学生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为此,关于校园环境卫生等文明习惯急需解决。我们自律委员会将针对这些问题组织活动,具体如下:
山东农业大学学工处
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待定
清洁百分百快乐你我他
本次活动是一种长久性、大众化的活动。具体表现为:由校学生工作处指导,由自律委员会负责宣传,并组织整个活动的顺利开展。
具体活动由参加人数等具体实施时决定。
本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阶段
1)由宣传部提供板报和进行横幅宣传(板报摆放在四合院前、西礼堂前,横幅拉在四合院前),环保知识宣传展出。
2)由宣传部联系校广播站,要求校广播站播放以“爱护校园环境”为主题的节目进行广播宣传。
(2)活动阶段
该阶段共分为两个方面
1、校内清洁方面
2)由自律会负责开展可回收物品回收箱设计征集活动以及大学生环保袋设计比赛。(设计要求绿色,青春,活力等)
3)由社区服务部发起“文明-卫生”签名活动,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此次活动中。
4)由自律会组织开展可回收物品收集活动;将成员分组,按小组分配任务清除校园的垃圾广告。
5)制作环保知识问题卡片,将其发给参加活动的同学,对答对问题的同学进行奖励用以宣传环保知识。
2、教室环境方面制造“开机动画”,其中可以爱护环境的公益广告为主,在上课的前几分钟播出。
(3)总结阶段
1)各部部长或副部在任务结束后,上交反馈信息或统计结果(要突出主次)。办公室将其整理后,由宣传部再次宣传。
2)针对结果中的问题开展公益性讲座或者播放相关主题的录象。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委、省政府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编制工作方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循环经济理念的不断深入,清洁生产工作得到了更快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
1是建立了组织协同机制。省政府批准成立了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负责全省清洁生产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督导工作。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列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指标之一,先由省长与各市市长签定目标责任状,市长与企业签定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省政府每年对清洁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评定的主要依据;各个市也相继建立了清洁生产推进机制,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清洁生产试点企业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的清洁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清洁生产专家、行业专家、外审员、内审员共同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组。全省基本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具体实施的清洁生产运行机制,有力地保证了清洁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是建立了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体系。目前,全省共成立了10个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组建由30余名国内知名的清洁生产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导组,培养了724名清洁生产审核员,其中内审员658人,外审员66人,58人取得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同时还培养了10名清洁生产高级审核员作为省清洁生产培训教员。
建立辽宁省清洁生产信息交换中心,利用网络广泛开展国内外清洁生产信息技术的收集与交流,访问者可以通过该网站收集到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循环经济等多方面的信息,为全省清洁生产工作提供了信息交换的平台。
组织制定《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有序的审核体系,保证了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持续开展。
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由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和信息服务组成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体系。
3是建立清洁生产保障制度。 省政府每年在安排固定资产及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都要优先安排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明确要求各地区必须将排污费总额的10%用于清洁生产试点和示范工作,几年来共投入资金5000多万,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促进项目的实施。
建立省环保专项资金,对于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在立项前要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形成污染治理方案,否则不予批准立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所需费用可在基金项目中一并安排解决。
建立辽宁省清洁生产周转金,这是全国第一笔清洁生产专项基金,是借助“欧盟-中国辽宁综合环境项目”清洁生产子项目的协议,初始启动资金为1000万欧元,由欧盟捐赠的500万欧元和省政府等值配套的人民币组成,这是一个由定期存款和商业授信额度两个独立部分组成的信贷工具,通过向省内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清洁生产审核的中高费方案,清洁生产周转金于2003年11月23日正式启动。省政府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中信银行为周转金合作商业银行,并与之正式签署了《清洁生产项目信贷业务咨询和监督服务的协议》,建立了3亿元的周转金授信额度;同时利用环保专项资金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贴息率为50%-100%。目前,已经成功获得周转金支持的企业有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新钢铁公司共7个项目获得周转金支持,贷款总额达到1.76亿元人民币。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也建立起不同的推进渠道,如省财政厅利用国家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每年申请几个项目,争取几百万元的资助;沈阳、大连、抚顺、本溪等市相继制定了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盘锦市政府设立了清洁生产专项基金,每年资金额度约在2000万元。
4是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建材、轻工、有色、矿山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目前,全省共有618家重点污染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9736个,投入资金57.3亿元,年新增经济效益31.2亿元,节水1.94亿立方米,节电3.08亿千瓦时,节煤160万吨,减排工业废水3.03亿吨,减排二氧化硫1.89万吨、烟粉尘16.99万吨。在冶金、电力等行业开展创建清洁生产示范活动,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50多家。其中,6大煤矿中的`21个洗煤厂,已有19个基本实现了洗煤废水“零排放”;7家大型钢铁公司中,有4个基本实现了轧钢废水“零排放”;8家大型选矿厂中,有5家基本实现了选矿废水“零排放”; 13个大型燃煤电厂,有8个基本实现了冲灰水“零排放”,其中北票电厂、大连发电总厂、沈阳热电厂和辽宁电厂已实现厂区生产废水的“零排放”。同时,我们在石化行业大力推广中水回用,抚顺石油二厂和锦州石化分公司已实现日回用中水1.2万吨;大连石化公司在国内同类炼油厂中淡水消耗最低,随着其日处理5000吨的海水淡化装置以及回用春柳河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的投入使用,预计到2008年大连石化的生产可实现基本不用自来水。鞍钢作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实施钢铁渣开发、瓦斯泥、转炉煤气、水资源和余热回收等40多项工程,基本实现高炉、焦炉、转炉煤气的“零排放”,当年新渣全部回收利用,实现负能炼钢。
从2006年9月起,又加大了对全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力度。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发布了《关于辽宁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第一批)名单的公告》,东北制药(9.62,0.48,5.25%)总厂、沈阳化工(7.64,0.53,7.45%)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被列为第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省政府明确这些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对现有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新增环保措施等,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要求这些企业在名单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在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当地政府。
5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进步。落实国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对在技术改造是使用清洁生产设备(产品)的企业给予抵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在企业中优选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涉及冶金、石化、化工、轻工和纺织5个行业,包括干熄焦技术、含硫污水汽提装置扩能改造、合成氨原料净化精制技术(双甲新工艺)、碱法/硫酸盐法制浆黑液碱回收、转移印花新工艺等57项技术。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技术示范、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支持力度,对于从事具有推广价值的清洁生产、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等符合产业政策重点技改项目以及省级重点技术创新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对于从事具有推广价值的环境污染治理示范示范工程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及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可按环保资金管理权限优先安排环保贷款和贴息。
6是开展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活动。我省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辽宁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活动,省经委、省环保局以辽经资源[2006]78号文件下发了通知并在全省进行全面部署,以冶金、石油化工、有色、煤炭、电力、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以及污染严重的区域、流域的工业企业为重点,树立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倡导清洁生产理念,树立清洁生产典范,引导更多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实现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今年各市的申报材料已经上报给我们,我们正在按程序组织审核。
7是清洁生产基础工作逐步完善。在专题研究领域取得进步,先后承担了国家科委立项的《重工业城市清洁生产研究》、省科委立项的《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展“清洁生产与环评制度相结合”、“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相结合”以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目前,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程序已经应用到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之中。
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和技术要求的编制工作,在全国43个编写单位中,我省有清洁生产中心等7个单位参加,承担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加工等7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要求的编写工作。由省清洁生产中心组织编写的《石油加工行业清洁生产指南》等3项指南已出版发行,其中石化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是第一个在国内正式颁布实施的清洁生产标准。
编写了《辽宁省清洁生产基础知识培训教材》、《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案例培训教材》及《清洁生产知识150问》等一批清洁生产知识读本和培训手册;编写了鞍钢炼铁厂、东北制药总厂、抚顺铝厂、沈阳红梅味精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成功案例。
8是营造了良好的清洁生产发展氛围。各级政府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机构,开展了广泛的清洁生产宣传培训活动。通过拍摄清洁生产专题片,播发、刊登专题报道,组织清洁生产培训,普及清洁生产知识,传播清洁生产理念,推进清洁生产在全省的深入实施。聘请国家级清洁生产专家为政府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咨询人员和相关企业领导进行清洁生产讲学,组织欧盟清洁生产合作项目办,召开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等5个项目市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企业领导参加的清洁生产高层研讨会,本溪、锦州、盘锦、葫芦岛等市将清洁生产知识列入了市委、市政府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为创建清洁企业文化,提高员工清洁生产意识、培养清洁生产技能,我们组织大量的企业人员培训,印发《清洁生产知识丛书》系列丛书,包括《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南》、《清洁生产案例选编和分析》、《清洁生产相关政策及文件选编》等。
9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国际合作。借鉴国外推行清洁生产经验,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通过实施双边或多边清洁生产合作项目,增强我省清洁生产能力,提高清洁生产工作水平。如大连市从2001年起就与日本北九州市建立了长期的清洁生产技术合作与交流项目;本溪市也借助日元贷款项目的实施,开展了清洁生产合作。通过这些项目,加快了地方清洁生产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了清洁生产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是一些企业的清洁生产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清洁生产的认识不清、观念不强是一些企业领导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难以深化,使清洁生产工作不能与企业的现行管理制度的充分结合,影响了工作的实效。
2是协同机制尚待完善。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形成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运作机制。就目前情况看,仅仅是经委和环保部门在抓,在投入,其他相关部门未能充分发挥其应尽作用,这种局面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而且清洁生产省级协调机构至今未能正式建立,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
3是推行清洁生产的保障机制欠缺。要使清洁生产工作能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必要的政策法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清洁生产法》出台后,相应的配套法规出台太慢。在财政、金融等方面,还缺少推行清洁生产的激励政策。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1、深入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清洁生产促进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尽快了解《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基本规定,提高对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增强企业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形成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2、深入开展企业持续清洁生产工作。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管理,将上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成果纳入日常管理,推进清洁生产持续开展。在总结618户清洁生产工作基础上,在2007年底前建立高、中费方案库,积极筹措资金用以支持企业加快实施高、中费方案,到2010年,中高费方案实施率要达到70%以上。对有推广价值的方案,可作为重点示范项目,向省及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开展创建100户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活动,培养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地区、工业园区。2007年,启动镁砂行业等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以冶金、电力、煤炭、石化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废水循环利用,实现洗煤废水、选矿废水、轧钢冷却水和电厂冲灰水的“零排放”,创建100家“零排放”或“零放散”企业。
3、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规定》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分期分批对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首批启动4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08年,所有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都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到2010年,所有在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都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4、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逐步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落实国家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鼓励政策,如资源综合利用、节水、节能、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方面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经济政策,如确保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审核等活动的费用开支;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实施清洁生产方案。
5、加大对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将清洁生产作为优先领域,积极安排清洁生产技术研发项目;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项目优先安排,并给予必要的贴息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的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6、建立促进清洁生产发展的咨询服务体系。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清洁生产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科研、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开展清洁生产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2008年,建立省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到2010年,组建30个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培养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200名,清洁生产审核员1000名。
四、几点思考。
1是要推进清洁生产向纵深发展。我们认为,要将清洁生产的理念从工业领域推向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从行业和地区试点向全面推进,从产品设计推向生产体系的设计,用清洁生产的理念指导产业园区的发展,以解决区域性和同类结构的污染防治问题,与当前循环经济发展相结合。例如,围绕旧城改造或污染型企业的搬迁等,按照全过程管理的思路设计企业间的关系,使一个企业的废物用做另一个企业的原料,通过产业链将企业联系起来,在小城镇建设中,重视功能分区,减少交通拥挤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社会垃圾进行分捡、循环利用和处理,实现废弃物的最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是要实现清洁生产推进方式的转变。从以供给为主向供给和需求兼顾转变。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力量是政府,世界各国无一例外。但是由于这一供给为主的机制造成企业的依赖性,缺乏应有的积极性,清洁生产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兼顾供给和需求,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对于清洁生产的实施十分重要。政府应加大《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的力度,强制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形成外在动力;运用税收、贷款、投资、补贴等宏观调控手段,对清洁产品、对利用工业废弃物生产的产品、对清洁生产的技术开发、对技术改造等给予政策扶持和税收减免,形成激励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并引导公众消费,形成需求拉动,刺激企业搞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3是政府要实现转变。从管企业向为企业服务转变,从为大企业服务向多种所有制经济体制服务转变。使企业能便利地获得自己需要的清洁生产技术信息、审核指南和审核规范等,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和人员培训,提高他们开展清洁生产的能力。中小企业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但也是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因此,应免费为中小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他们实施清洁生产的能力,以满足我国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
4是清洁生产审核要与能源审计有机结合。清洁生产审核是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而能源审计是政府部门对企业能源消费监督、评价和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二者从程序、实质内容、路径等方面有很多相同之处,同时这两项工作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协调好二者间的关系,避免两层皮至关重要。
5是要强化宣传效能。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的宣传力度,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应加深对清洁生产的了解和认识,积极而主动地开展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轻对环境的污染,从而实现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和良性循环。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九
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运城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发[2021]24号)精神、运城市清洁取暖办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坚持“两争一站”工作总要求,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不断减少取暖用散烧煤,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宜游的“盐临夏一体化运城后花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按照“中心城区外延10公里—县城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高铁高速交通沿线—美丽乡村示范片”的路径,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政策推动。立足本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2022年10月31日前,全县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7000户(总户数确保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之间可以调整),其中:“煤改气”1000户、“煤改电”6000户。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634.53万元。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3390万元。其中:煤改电6000户补助2760万元,(中央资金12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煤改气1000户补助630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0万元),群众自筹1244.53万元。
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整村推进,确保中心城区“禁煤区”外延10公里的庙前镇、裴介镇、禹王镇、瑶峰镇,高铁高速交通沿线的水头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片等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全面覆盖,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力争全县平原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能、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清洁取暖设备,禁止采用电锅炉、电暖器等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取暖。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工作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建立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工作机制,打造农村清洁取暖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
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再合同、后改造”。要加快瑶峰镇、庙前镇、裴介镇、水头镇等重点区域的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四)积极推广其它清洁能源替代。
加快太阳能、风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和推广。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在发展全域户用光伏电站的基础上,做好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的试点,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
(五)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
一是提高建筑用能效率。鼓励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二是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我县清洁取暖补贴严格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和“一户一宅一补贴”的原则进行,即每户居民在夏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1.平原农村“煤改电”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4600元。
2.县城“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500元。
3.平原农村“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6300元。
(一)相关单位职责。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方案,负责任务分配和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并协调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县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1.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并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国网夏县供电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改造及用电安全工作,保障电力供给,确保完成全县“煤改电”目标任务;负责“煤改电”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自评工作。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并制定全县“煤改气”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煤改气”目标任务,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县财政局按照《夏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筹措县本级补贴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按时到位,争取更多省级、市级资金支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运行和气源保障工作,完善清洁能源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5.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负责“禁煤区”范围划定和县城天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6.国网夏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要按照全县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及时了解确定的电网改造需求情况,尽早制定今年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7.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确村确户和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确保整村改造实现全覆盖。要成立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属地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每月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的初步核查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已改造的农户,把燃煤采暖设施彻底拆除,存煤彻底清空,杜绝原煤散烧,确保改造效果达到国家四部委验收标准。
其它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二)相关企业职责。
各相关企业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运营,承担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创新经营模式,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的建立。天然气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要求统一规划,编制企业清洁供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气管线网或设备提前铺设到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总监督和总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在县清洁取暖办的领导下,形成简洁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造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已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建立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确定的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在媒体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重复享受补贴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清洁取暖办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改造一线,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三)保障能源供应。
一是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二是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三是加强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
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夏县人报》、夏县人民网站等各类媒体和板报、微信圈等途径,广泛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要打造冬季清洁取暖示范点工程,组织现场观摩,开展专题报道,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的舆论导向,切实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十
1、成立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明确其职权范围,并下红头文件。
2、制定职工清洁生产培训计划,近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清洁生产考试,保存试卷,整理成绩。
3、在公司、车间等场所悬挂清洁生产标语、口号,营造氛围。
4、各车间、班组利用班前会等机会,宣讲清洁生产的意义、要求,建立会议记录。
5、组织全体员工征集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每人至少一条,一经采纳者给予经济奖励。建立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台账,确定责任人、措施和完成时间,分工实施。
6、对今年以来已经实施环保、节能、安全、技术等改造项目,建立详细台账,健全档案,整理成方案(内容、投资、效果等),总结实施效果。
7、收集并整理现有环保、节能、安全等管理制度,提出修订和补充意见,以制定发布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8、对现有生产工序进行过程分析,明确各工序所用原材料、资源能源消耗、产生废弃物种类和数量,绘制工艺与污染物排放流程图。
9、对近二年的能源、资源、原材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产品及产量进行统计分析,与国内外同行业比较消耗水平,与国家省市等要求比较实现情况,以找出改进环节。
10、建立污染物台账、能源资源消耗台账、有毒有害物质台账等记录。
11、现场巡视设备跑冒滴漏现象,并治理,建立台账、档案,评价治理效果。
12、建立健全生产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档案,并检查有无国家限制使用、淘汰设备工艺,有无落后设备工艺,有无高耗能、高噪声设备工艺,可提出更新改造计划,作为清洁生产方案。
13、车间如有废气、废水排放监测及污染物总量计算,是否达标(参照环保部门的数据),统计近1年内环保方面的检测报告。
14、商定本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清洁生产目标(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15、绘制公司平面位置图,地理位置图,车间设备布局图、公司所有工程生产关系示意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污染源分布图。
16、组织人员开会,照相或录像开会的现场(首次动员会全员、小组会议、车间培训会、应急演练、考试、小组方案讨论会)。
17、需要整理的记录:
(1)生产日报表。
(2)原料购置、消耗、贮存情况表。
(3)理化检验报告单。
(4)废物的.产生、处理、排放情况表。
(5)财务报表。
(6)事故记录与报告表。
(7)设备、管路、线路的维护与检修记录。
(8)公众反映情况记录。
(9)能源消耗报告单。
18、统计法规有无过期,下载新版本,增加地方法规要求。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__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__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__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__年至20__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__年取暖季和20__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大气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并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xx〕31号)和《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xx—20xx年)》(吉政发〔20xx〕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年底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xx年达到285天,20xx—20xx年达到292天。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燃煤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20xx年年底前,全市煤炭年消费总量控制在25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0xx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市建成区内天然气输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城际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实现贯通,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的规划目标。(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3、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加强清洁供应体系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也要加快建设与改造,保证清洁煤炭供应。到20xx年,原煤洗选率达到70%以上。建立清洁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布设型煤加工销售网点,切实减轻城市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污染。20xx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要建成清洁煤供应体系。(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4、加快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定期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取缔劣质散煤经营摊点,全市范围内限制劣质煤炭的销售和使用。20xx年年底前,确保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加快工业污染治理。
1、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有关要求,制定限期淘汰计划,全面清理我市建成区内的化工等工业企业,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规模小的工业企业,按期予以关停淘汰。(工信局、环保局负责)。
2、推动企业“退城入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推动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按照《梅河口市“退城入园”总体规划》要求,20xx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工信局负责)。
3、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无污染源排放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达标改造,对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
1、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集中供热,对现存的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采取“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方式,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业园区内要建设集中热源,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有分散式燃煤锅炉。20xx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住建局负责)。
2、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xx年年底前完成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公司5—8#锅炉sncr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工程。(环保局负责)。
(四)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1、严格建筑扬尘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施工场地全围档、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施工抑尘保证金制度。(住建局负责)。
2、严格道路扬尘管控。建立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保洁清单,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缩短裸露时间,有效防止扬尘污染。20xx年年底前,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达到全覆盖。(住建局负责)。
3、严格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推进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及居住区绿化硬化建设,加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休闲绿地建设,加快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和硬化面积。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矿区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防风固沙,降低土壤扬尘。20xx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建成区裸露地面。(住建局负责)。
(五)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1、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制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设立建国路至银河大街路段、银河大街至启泰路路段、启泰大街至梅河大街路段、梅河大街至建国路路段为“黄标车”禁行区域。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研究制定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xx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在用“黄标车”总量的70%。(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负责)。
2、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xx年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全市旧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20xx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严禁未经环保检验和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公安局、环保局负责)。
3、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20xx—20xx年,市区内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20%、25%、30%和35%。(工信局负责)。
4、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20xx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商务局负责)。
(六)加强农业污染治理。
1、强化秸秆焚烧监管。严格落实乡镇(街)负责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针对春秋两季高发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等方式抽查,对专项检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各乡镇〈街〉负责)。
2、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在国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制定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计划,建立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20xx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覆盖。(发改局、农业局负责)。
3、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从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和基料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入手,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落实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xx年年底,我市将形成以国能生物发电为主,集秸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饲料、秸秆粉生产食用菌等布局合理、多元化的综合利用产业格局,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到85%。(环保局、农业局负责)。
(七)加强社会生活污染治理。
1、推进“禁燃区”建设。我市对沈吉线铁路(梅河口市城区段)以东的城市建成区域划定为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于20xx年年底前撤并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至20xx年年底,“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发改局、环保局负责)。
2、创建“无烟区”。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制定科学、有效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负责)。
3、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20xx年年底前,现有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机关食堂大灶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90%以上。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要同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场所及食堂大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环保局、住建局负责)。
(八)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强化应急管控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市区内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企业,明确应急管控措施、实施步骤和管控目标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应急响应“削峰降频”作用。(环保局、气象局负责)。
2、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建立日常会商、应急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升预警预报准确度,及时预警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气象局负责)。
3、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区域特点明确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具体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禁行、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主要街路洒水抑尘等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环保局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是本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统筹研究部署,将清洁空气行动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实行空气质量监测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防治大气污染的强大合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基层环保机构,建立社区(村屯)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实施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督检查责任,加强对大气污染源日常排污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本方案各项措施全面有效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的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业部门职责,对照本方案的目标要求,指示、帮助、支持和督促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服务,破解工作难题。环保局要统筹协调清洁空气行动,负责指导实施秸秆禁烧监管、秸秆机收捡拾打捆、“无烟区”建设等工作措施。发改局、工信局要优先安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推动实施企业退城入园、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气化吉林)、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措施。工信局负责指导落实重污染企业关停、工业减排及错峰生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工作措施。工信局要与环保局密切配合,指导和督促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公安局要与环保局密切配合,指导实施“黄标车”淘汰、机动车路检,以及制定落实限行、禁行政策等工作措施。财政局要加大对清洁空气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住建局负责指导落实供热锅炉并网改造、扬尘控制、油烟整治等工作措施。农业局要配合实施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落实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推出市场等工作措施。气象局负责推进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四)排污单位是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要严格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无证排污的,由环保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排污单位要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优先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技术、设备,使用低耗高效的污染物防治设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要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加强企业自行监测人员的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加强联防联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联合商会、联合响应、联合治理、联合执法,着重解决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问题,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加大资金投入。清洁空气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需有效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向大气污染防治适当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信贷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拓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融资和租赁业务。
(三)完善政策扶持。探索建立供热企业洁净煤及清洁能源替代、电采暖供热、秸秆机收捡拾打捆、“黄标车”淘汰、重污染天气公交车免费乘车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管理,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对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于排放限值或排放量高于总量指标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加快培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立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推广环境保护“集中领跑者”、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等管理制度,将排污单位环境守信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及企业信用等级方面予以鼓励或惩戒。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三
清洁取暖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大事。各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20__年度清洁取暖任务的完成。按照《忻州市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__〕2号)文件要求,结合保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应改尽改、整村推进的发展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完成全县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现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__。
常务副组长:__。
成员:__。
总联络人: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联络人: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下设7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资料收集,文件起草下发,协调各小组日常事务。
2、业务一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起草,负责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3、业务二组。
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提供环保相关资料等工作。
4、资金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全县涉及“煤改电”项目的电网改造工作。
6、气源保障和项目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煤改气”气源保障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7、服务组。
组长:张采军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孔立功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_。
冯治茂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切实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成立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党群服务中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
指挥长:王宏喜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翟培利县发改局局长。
赵震宇县住建局局长。
孙彦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守义县市场局局长。
徐振清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
樊宪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技术保障组和现场推进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县“煤改电“煤改气”设备安装的招标,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主任: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主任: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二)资金管理组:负责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组长: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赵建印县财政局副局长。
(三)现场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设备到货、安装,及时掌握改造进度等工作。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开展相关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组长: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组员:袁裴文县能源局节能股股长。
贾纯哲县能源局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崔少宇县能源局电气股股长。
关海云县能源局稽查股股长。
霍晋宇县能源局科员。
四、改造方式。
根据《忻州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__〕2号)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连片改造方式,按照“一村、一户、一工程”的工作理念,完成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确保将每个居民用户作为一项工程实施改造。
(一)集中供热改造。
我县集中供热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指导实施,县供热公司完成接入改造。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三)“煤改气”供热改造。
我县作为煤层气气源地,用气方便,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壁挂炉。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四)水暖设施改造。
20__年7月10日前,用户水暖设施改造要完成并由所属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汇总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改造费用由改造户自己负担。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安装任务。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代表县政府与市中标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组织清洁取暖设备安装招投标,对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确定全县“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3.县财政局按照20__年清洁取暖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和拨付清洁取暖资金、监督使用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燃煤、燃气设备污染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全县在用锅炉的改造、拆除等相关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既有建设节能改造及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县进行改造并完成验收,同时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指导、考核工作,确保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围护结构改造的目标顺利完成。
6.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各社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积极配合县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抓好清洁取暖工作的落实。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配合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摸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2.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要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优先保障保德县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用气量。
3.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选择好壁挂炉安装位置,并将燃气接口安装至壁挂炉接口一米之内,必须按照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按照政府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4.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保德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5.设备安装中标企业按照安装合同进行安装,是全部安装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安装工程售后负责。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要根据前期上报任务和设备选型情况科学制定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乡(党群服务中心)、逐村(社区)、逐户开始进行前期准备。5月30日前完成水暖改造和预收款任务,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按时缴纳预收款费的改造户,按照不改造处理。实际改造费以招标后确定,待改造完毕长退短补。
(二)组织实施(5月11日—9月30日)。
全市“煤改气”、“煤改电”设备由市能源局统一招标,县能源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招投标,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国网保德供电公司、海通燃气公司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顺利推进。
(三)核查检查(10月1日-10月15日)。
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成后,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检查,初步验收。
(四)整改落实(10月16日-10月31日)。
对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保障供暖设备安装正常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统一考核(11月1日-11月30日)。
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验收、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既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乡(镇)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清洁取暖各项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信息报告制度。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建立联络机制。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情况,每月10日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
4.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督促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加大煤层气增储上产,确保完成指标任务,优先保障本县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气源。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7月底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5.做好群众工作。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清洁取暖工程真正成为“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民心工程。
6.建立问责机制。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上下一心、协调一致,按照部门职责设立台账,确保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部门任务不达时限的,按照“交账是军令状”要求予以问责约谈。
保德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坚决服从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上下一心、协调一致,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任务。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17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17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13年至2016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16年取暖季和2017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五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在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xx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