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实用12篇)
方案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积极配合。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片面和局限于某一方面。这些方案范文中的案例和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问题。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加强消除贫困的家庭和边缘家庭的动态监测,立即警告因病返回贫困的风险,有效防止和解决风险,全面巩固消除贫困的成果,提高消除贫困的攻击效果,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发行》的消除贫困的成果,巩固消除贫困的消除贫困的监测警告的动态援助处理方案的通知》(城医保发行(2020)28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1、**年以来建立卡户中的所有脱贫家庭。
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输入标记的边缘家庭和扶贫监测家庭。
3、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家庭重大疾病的变化,有可能有很高的贫困和新风险的普通农家。
2、镇村研究判断警告。镇上的贫困处理,各村负责调查有返贫风险的人口,监视警告对象逐户研究判断,制定有针对性的协助处理措施的镇上的村子二级可以解决的情况下,镇上的村子容易消除贫困的风险点的镇上的村子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建立镇上的动态管理会计,警告,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镇卫健对县医疗保险局通过医疗数据的研究判断,产生大量费用的住院患者的筛查清单立即反馈给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必须进行警告监视。
3.镇级调度。镇健康扶贫集团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对警报对象的分类措施,正确执行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根据村(社区)。
报告。
警报名单和警报信息,组织相关机构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措施形成解决方案,实现警报风险动态援助销售号码。
2、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过清算清单范围的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协助。
(一)压实各级责任。全员保险费是防止贫困工作的基础工作,建立警告机制实施正确援助是防止贫困的重要线索。各村(社区)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措施,对有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和消除贫困风险的边缘人口,逐一找到短板,逐户提出合作措施。
(二)加强监督问题效果。各村(社区)严格执行贫困预防机制,细分工作流程,落实责任人,镇卫健康,镇贫困预防办公室将该工作纳入村级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效果,逐一监督执行,消除预防风险。
(3)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消除贫困不稳定的人口和边缘容易消除贫困的人口,防止贫困的警告长期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一定要把握责任、政策、工作的执行,监视问题完全结束,警告风险完全清除,实现两种人口的动态监视、动态警告、动态援助、动态销售号码,以严格的质量保证全镇消除贫困的工作。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摘要是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各自的时期内,对一个项目或者某项工作已经结束或者已经完成后进行的审查、分析和评价。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不断提高消除贫困的稳定性,确保不出现返回贫困的人口建立社会保障网,确保不出现新的贫困人口。探索建立贫困警报监测机制,有效防止贫困回归,增加贫困人口,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巩固稳定贫困消除基础,有效联系乡村振兴,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
(一)抓住产业就业增收。以培育领导、建设基地(园区)、加工、创造品牌、促进市场营销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规模发展农业产业,稳步提高菜篮产品自给力,大力培育现代农业10t2产业体系,推进传统农业跨越现代农业。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立仁达乡勒格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产业扶贫效应机制,推进龙头企业与村集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村集体经济。探索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对于良好的经济发展模式,可以相互借鉴,扩大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健全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以扶贫公益性集团商标标识,组织生产销售对接,开展消费扶贫,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推进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工作,建立贫困大众就业平台,优先吸收贫困劳动力,实现当地就业,促进贫困大众就业增收。
(二)保障大众住房安全。严格执行(二)保障群众住房安全。严格执行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保证新住房选址科学,农房建设功能合理,辅助完善,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户住房安全摸排行动,建立农户住房信息台帐,实行台帐管理制度,重点调查建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和非建立卡特殊困难家庭群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力度,着重于产业发展,制定实行产业支持、公共服务、劳动力训练和就业服务等后续发展措施,激发搬迁大众内生动力。积极获得易于扶贫搬迁的搬迁政策支持,确保大调查发现的搬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相关政策,实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和藏区9薪3免费职业教育,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补助政策,100%补助建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持续巩固辍学控制成果,全面压实六长责任制,加大对小学、中学等重点学段、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生病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困境未成年人、城市工人农民工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视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岭儿童全部入学,大力实施补偿教育、技能培训、司法援助三项行动,培养藏区实用人才,使儿童上好学,就业,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播。
(四)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深入推进宣传健康2030和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不断推进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两保三救三基金医疗保障扶持政策,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出均控制在5%以内,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包虫病、结核病、高原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等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和救助力度,确保贫困群众能看到疾病,能看到好病。统筹运用大病保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大病重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构筑医疗保障防线。
(六)凝聚社会援助力量。统一社会合作力,整合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合作长期机制。深入推进省内对口援助和定点援助,充分发挥省内对口援助的作用,有效利用集团式、集团化的正确援助优势,抓住防止贫困的各项工作。深化东西部扶贫合作和对口支持。
加强产业发展等交流合作促进教育、卫生等各类人才交流学习夯实脱贫奔康人才基础。加力发展“飞地经济”探索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充分借力“飞入地”功能区位、资源环境、规划和产业配套等优势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七)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激发内在活力,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进帮扶方式和动员方式,通过落实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广“劳动收入奖励计划”“星级激励”和积分奖补等做法,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润育工程”五大行动,打造特色品牌,全方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持续深化“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让群众明白“惠从何来、恩向谁报”。鼓励学习群众身边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让全部农牧民共享政策红利,确保群众满意度、认可度达到95%以上,持之以恒推进移风易俗,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
(八)集中攻坚重点难点。聚焦集中攻坚,统筹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优化服务保障,全面补齐短板。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教育医疗、产业就业、基础设施等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困难问题,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深入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和“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回访工作,同步抓好脱贫攻坚巡视督查、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深入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果。
(九)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全面系统总结勒格村脱贫攻坚历史成就,讲好脱贫攻坚故事。认真梳理提炼在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攻克深度贫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用客观事实、鲜活案例充分展示脱贫攻坚奋斗历程。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通过文字、视听、图志、史志等方式,推出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脱贫攻坚深度报道,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在全村上下形成感恩奋进的浓厚氛围。
(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和精准理念,系统谋划2020年后的扶贫思路,将扶贫工作重心从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抓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把脱贫攻坚的智慧和经验作为乡村振兴的巨大精神财富,将有效的、长远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支持乡村振兴的常态化帮扶措施,统筹推进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机制设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态化帮扶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的重要意义,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筹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位帮扶责任人要结合实际,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措施,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总要求和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县摘帽“一低三有”标准,加大预警监测力度,及时补差补短补弱,推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工作落实落地。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定期不定期对贯彻菠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工作不力、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严格追责问责,确保贯彻落实工作与继续攻坚、防止致贫返贫同频共振。
(四)切实改进作风。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扩大范围、吊高胃口、引发攀比,既不留死角,也不“养懒汉”。要切实用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重点任务清单和台账资料,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灵活开展入户走访、现场核查,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了加强消除贫困的家庭和边缘家庭的动态监测,立即警告因病返回贫困的风险,有效防止和解决风险,全面巩固消除贫困的成果,提高消除贫困的攻击效果,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发行》的消除贫困的成果,巩固消除贫困的消除贫困的监测警告的动态援助处理方案的通知》(城医保发行(2020)28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1、**年以来建立卡户中的所有脱贫家庭。
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输入标记的边缘家庭和扶贫监测家庭。
3、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家庭重大疾病的变化,有可能有很高的贫困和新风险的普通农家。
2、镇村研究判断警告。镇上的贫困处理,各村负责调查有返贫风险的人口,监视警告对象逐户研究判断,制定有针对性的协助处理措施的镇上的村子二级可以解决的情况下,镇上的村子容易消除贫困的风险点的镇上的村子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建立镇上的动态管理会计,警告,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镇卫健对县医疗保险局通过医疗数据的研究判断,产生大量费用的住院患者的筛查清单立即反馈给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必须进行警告监视。
3.镇级调度。镇健康扶贫集团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对警报对象的分类措施,正确执行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根据村(社区)报告警报名单和警报信息,组织相关机构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措施形成解决方案,实现警报风险动态援助销售号码。
2、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过清算清单范围的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协助。
(一)压实各级责任。全员保险费是防止贫困工作的基础工作,建立警告机制实施正确援助是防止贫困的重要线索。各村(社区)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措施,对有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和消除贫困风险的边缘人口,逐一找到短板,逐户提出合作措施。
(二)加强监督问题效果。各村(社区)严格执行贫困预防机制,细分工作流程,落实责任人,镇卫健康,镇贫困预防办公室将该工作纳入村级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效果,逐一监督执行,消除预防风险。
(3)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消除贫困不稳定的人口和边缘容易消除贫困的人口,防止贫困的警告长期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一定要把握责任、政策、工作的执行,监视问题完全结束,警告风险完全清除,实现两种人口的动态监视、动态警告、动态援助、动态销售号码,以严格的质量保证全镇消除贫困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防返贫基金用好用实,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区委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有效跟踪和监督防返贫基金使用效果,提高全区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__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全区防返贫监测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区脱贫攻坚办、各乡镇办委、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村组负责人、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区脱贫攻坚办、乡镇办委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1.乡(镇)村(组)一级监测。由乡镇办委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17日前,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20日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至区脱贫攻坚办。
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区脱贫攻坚办。
3.区脱贫攻坚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区脱贫攻坚办牵头,按照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区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每月25日前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行业归口补齐短板。
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区脱贫攻坚办将审定核实后的返贫人员情况以发点球的形式转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如因灾导致的无安全住房返贫现象则交由区住建局、发改局或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解决;因病导致的返贫现象应交由区人社局、卫计局核实办理;因学导致的贫困现象则交由区教科局核实办理;如因突发事故导致的残疾现象则交由区民政或区残联协调解决;该使用防返贫基金的及时督促申报解决。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确保不返贫。
(三)联席会商逗硬通报。
区脱贫攻坚办要督促乡镇办委、帮扶单位、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委、区级帮扶部门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8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委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组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办委、各帮扶单位、区委督导组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区脱贫攻坚办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解决,并结合乡镇、帮扶单位上报花名册,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乡镇村民小组、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区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街道)、各县直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2.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3.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原则上每月底前将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
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三、帮扶措施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特别是可支持非贫困户发展的扶贫政策,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建立稳定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
对于监测对象中当年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大学生通过教育基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大学阶段的监测对象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方式,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后,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赠,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监测对象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安置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帮助解决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取水困难问题,保障监测对象安全饮水有保障。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围绕“扶贫日”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等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对象。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并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6.防贫保险。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
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
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范围。
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贫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
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
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
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
由镇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对县审定名单进行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把国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四)动态监测。
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完成附件4)。
(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本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范围。
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
贫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监测步骤。
(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
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
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
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
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
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四)动态监测。
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五)分类帮扶。
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
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完成附件4)。
(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系统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促进廉洁从政,x局结合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构建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措施得力、执行到位的利益冲突防控机制,初步建立起文化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利益冲突的防控体系。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文件和市纪委编印的《法律法规汇编》等辅导材料,学习x同志在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x同志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把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定期听取、检查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局党委与局属各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廉洁自律和防止利益冲突意识在每个人的头脑中深深扎根。
二是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成立了由局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结合文化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x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领导干部填报《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有关事项报告表》,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纪委。每位班子成员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问题做出了郑重承诺,为防止利益冲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保证。以党员领导干部应正确履行职责为目标,配套制定了《关于x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了18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在局领导班子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班子中组织了“x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德廉知识测试”,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自律意识。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与调整情况,及时重新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每位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逐项进行查找、制定与完善,按照“有风险点必有防范施”的要求,针对每个风险点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坚持杜绝利益冲突行为的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制度实施意见》,要求机关各科室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把现有制度充实到防止利益冲突管理的各项防控措施中,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健全了涵盖岗位纪律、工作效能和监督考核三大类共18项工作制度,重新梳理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民主集中制、党内通报、党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6项党内制度,逐步形成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规范程序,依法行政。按照依法高效,科学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防止利益冲突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每一项审批事项,对清理保留的46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流程再造,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审批的规范化、便捷化和透明化。一是全面开展权力事项清理。对照市政府公布的市级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不带许可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登记事项以及改变管理方式后的程序性工作事项进行逐条梳理,全面核查每一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大力精简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事项。目前,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的办理事项有46项,承接省级下放事项5项,审批改为转报1项,下放到县级审批6项,撤销4项。二是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对梳理确认必须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的总体要求,细化到每一个操作环节,对每一个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绘制完整、客观、直接、可操作的办理流程图,编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图》。目前46项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已全部完成。三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化。将权力事项、权力事项依据和相关内容、办理流程图等通过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公布,重新印制市级行政审批指南,免费向社会发放,同步更新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的公示栏、办事指南、承诺书等,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严格按照规范后的审批流程依法办理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全方位向社会公开公示,让申请人对需要办理的事项到哪里去办、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达到什么条件等能早了解早知道,最大限度让申请人少跑腿,快办事,真正将审批权力和审批行为纳入社会监督之下,随时接受市民监督,推进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和透明。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__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2.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__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3.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原则上每月底前将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
5.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三、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特别是可支持非贫困户发展的扶贫政策,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坚持“四跟四走”路子,深化“四带四推”举措,优先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建立稳定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无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于监测对象中当年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大学生通过教育基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大学阶段的监测对象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方式,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后,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赠,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监测对象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安置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帮助解决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取水困难问题,保障监测对象安全饮水有保障。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围绕“扶贫日”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等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对象。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并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6.防贫保险。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扎实推进全县金融固脱贫防返贫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安排部署及全省开展金融巩固脱贫防返贫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减贫目标,持续推进“1236”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通过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把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功能,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功效。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信贷投放特点,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
(二)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具有带动脱贫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精准扶贫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加强银行信贷与涉农保险的深度融合,扩大贫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
三、目标任务。
各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服务。着力推动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对脱贫村、脱贫户实施“保姆式”跟踪服务,切实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坚决防止“数字扶贫”,力争使金融支持脱贫一户、巩固一户、富裕一户,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截至末,全县涉农贷款(含各类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围绕重点扶贫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县重点扶贫项目工程的对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实施:北海子国家级湿地治理与保护项目;骊y文化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圣容寺至红山窑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乡村旅游项目;南坝寺儿沟滑雪场项目和全国生态乡镇及全省环境优美乡镇乡村旅游项目等;全县c、d级危房改造工程;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二)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加强可持续的信贷投入。坚持把发展富民多元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支持全县高原夏菜、草食畜牧业、制种、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藜麦、中药材、油料、饲草、马铃薯、花卉等接续产业,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规模高效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使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9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家庭农场、15个贫困村组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主体壮大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的互利共赢(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三)围绕普惠金融政策,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贷产品和服务宣传资料,加大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的宣传,切实把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带进村、交到户、传给人,真正使政策叠加优势转化为贫困村_发展难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大动力(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
(四)围绕扶贫信贷政策,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县农商银行继续推进扶贫担保贷款业务,并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农发行要重点支持粮油收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先支持__县金穗麦芽有限公司、甘肃三洋金源农牧公司等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围绕全县粮食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县两级储备粮增储,做好__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对贫困户收购小麦的信贷支持,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甘肃银行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力度(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五)围绕农业风险保障,开展广角度的保险服务。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继续发挥好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种植、马铃薯种植、森林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灾害风险分摊机制,提高县域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大对贫困户保险政策性优惠补贴,鼓励贫困农户及时参保,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固脱贫防返贫中的农业保险红利(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六)围绕便民惠农政策,实现全覆盖的支付体系。农业银行要将电商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与“四融”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增设“四融”平台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大力推动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进程,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互联网融e购产品,把贫困区特色产业向外推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要通过发放“商融贷”、“融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对贫困村所在地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贫困村惠民、便民服务终端的布设,力争实现全部贫困村支付结算设施的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围绕金融生态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县农商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动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盘活应收账款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成时间:全年)。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会议,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力。各乡镇应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互通机制。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应建立扶贫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信贷等信息。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报送扶贫信贷措施、服务、产品及信贷数据,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反馈工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励志脱贫,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人民银行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时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返贫率。每半年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
村委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