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心理疏导方案(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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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高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镇属各单位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
到20__年底,全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进一步下降。主要工作指标:
1.在镇、社区(村)综治中心,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在社区(村)已建成的党群睦邻中心均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员,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3.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各社区(村)要指导辖区内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为辖区内独居老人开通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建立镇社会心理服务站。邀请县级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全镇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在镇综治中心或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城关镇社会心理服务站,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测量、心理疏导等服务,探索提供心理释压、减压体验等体验式心理服务项目。(由镇综治中心牵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2.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各社会(村)要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社区(村)综治中心或综合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村)心理咨询室,重点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分类推进企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辖区内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企业、“两新组织”可依托单位工会组织,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为企业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或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由镇总工会牵头,各企业工会负责实施)。
(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的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依托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中小学心理教师、具有心理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员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定期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志愿服务奖励表彰机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推动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有序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3.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要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防范因违反行业标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要协调督促建立社会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民政办、残联、综治中心、各社区(村)等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多渠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确认、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全面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相关服务中心及各社区、村负责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__年1月底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__年2月-20__年9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普遍性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三)巩固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底)。不断巩固省、市、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明显缓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各社区(村)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城关、健康城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自选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抓好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建立保障机制。镇综治中心要协调相关单位,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及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平安城关建设考评体系。镇属各单位及社区(村)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优化经费保障。要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经费支持,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为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督导评估。镇综治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及时要求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要做好迎接20__年10月底前,省委政法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展的综合评估工作。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二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社会心理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的次生灾害,缓解有关人群过高心理压力,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心理社会危害,促进危机后心理健康重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七)社会公众。
(一)统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要将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对辖区内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心理疏导的统一管理。
(二)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要覆盖全部目标人群。
(三)综合施治。统筹调动我市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资源,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综合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加强专业督导,避免受助者受到再次创伤。
(四)严格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信息。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并签署保密协定。
(一)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援助。
1.做好院内心理危机干预。我市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心理援助服务纳入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组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危机干预的人文关怀、感情抚慰作用,采取现场和电子媒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评估和处置工作。对于需要心理援助的患者,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必要时进行临床快速心理干预,指导患者进行放松训练等自我调适。对有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出现精神行为问题的患者,及时组织精神科会诊,并提供危机干预和精神科药物治疗。当本单位力量不足,无法独立完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时,可向市心理危机干预办公室申请支持。要组织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2.加强院外随访管理。在患者出院时,定点医院要为患者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折页,告知患者院外心理援助服务相关渠道。对需要持续心理救援或精神科药物干预的出院患者,应当将精神科处理的信息记录在医疗文件中并转介到相应隔离场所,所在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精神科医生进行定期随访管理,确保治疗的延续性。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经评估需要继续治疗的,要将信息转至其居住地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维持治疗。对于贫困患者,各区要及时组织辖区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做好医疗、生活救助工作。
1.统筹各方资源。各区要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等,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为治愈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要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2.发挥心灵驿站作用。各区要积极推进辖区各街道(乡镇)心灵驿站建设工作,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其日常工作经费由街道(乡镇)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保障。心灵驿站工作人员应掌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疏导技能,为辖区居民提供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服务,排除居民心理困扰,疏导紧张情绪,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对来访者建立心理疏导个案信息,涵盖基本情况、自我评价、导致心理挫折的生活事件、心理辅导建议等。
3.建立高危风险处置机制。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心灵驿站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识别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政府报告,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诊疗工作。
(三)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强化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各有关区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统筹辖区资源为其提供社会支持、生活帮扶、心理干预服务,引导他们宣泄哀伤情绪,帮助他们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应成立由单位工会人员、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确定专人对接,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关爱帮扶和心理疏导,做到一人一档。要定期评估病亡者家属心理健康状况,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应协助他们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
2.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区要利用辖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组建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相关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向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介绍新冠肺炎相关的科学防控知识、心理健康相关内容的网络平台服务二维码(如天津精神心理v平台、一亩欣田等)、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022-88188858、88188239)等心理援助渠道,引导隔离人员主动寻求便捷的心理筛查、评估等服务。
各区要组建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隔离点医护人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相关专业志愿者等共同组成的.工作团队,建立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线上服务群,对接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通过视频讲座、团体辅导、电话(视频)连线、发放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隔离人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减轻心理压力。每200名隔离人员建议配置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6—9人。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各区要加大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等的帮扶力度,要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好上述人员排查,使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区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强化小组成员间信息共享、季度例会、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信访心理工作室建设,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利用辖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网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市心理危机干预质量控制中心要整合全市心理卫生服务资源,统一调动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组织做好我市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为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疏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提出支援需求的区和单位提供帮扶。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区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各区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普及大众心理健康知识。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及时疏导群众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要为大众发放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材料,提供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等支持性资源,帮助社会公众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组织专家通过媒体、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介绍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消除歧视。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2.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依托网络、app、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完善心理援助平台,提升市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能力,坐席数增加到4部,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各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心理援助热线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公众采取拨打热线的方式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热线接听人员要以有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精神卫生、心理学专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接受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纳入辖区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强化不同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区要统筹使用资金,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三)强化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梳理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清单。各区要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开展督导评价。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开展心理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五)树立典型先进。各区要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对具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加大激励力度。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三
出入境口岸是新冠肺炎“外防输入”的重要关口。在防控新冠肺炎境外输入工作中,为做好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入境人员适应隔离环境,提升入境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与疫情相关心理健康知识、国家输入性疫情防控措施等宣传,对国家采取的人员入境后隔离观察等措施进行政策解读,减轻入境人员因认知不足、环境不适所致的恐惧、焦虑等负性情绪。
(二)利用互联网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热线等平台,为入境人员提供线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有需要者进行自我心理调适,尽快渡过适应期。
(三)在入境人员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定点医院等场所,开展线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减少入境人员对隔离观察措施的排斥行为,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辅导、情绪支持、社会资源链接、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建立危机干预及转介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一)加强领导。口岸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交通运输、海关、移民边检、民航、铁路等部门成立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重要边境口岸,省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动员有关单位、组织和人员对口支援,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志愿服务等方式在机场、铁路、港口、公路等临时转运区、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入境人员家属接待点等区域和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政策解读、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二)组建服务队伍。口岸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协同海关、移民边检、机场等部门、铁路、公路和水运等运输企业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设立专人统筹协调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配备1-2名心理工作专业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在入境管控的主要环节和区域开展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和解读工作,向入境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网络信息,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辅导、情绪支持和有关转介服务。各隔离点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配备1-2名心理工作专业人员或社会工作者。
(三)开展对口技术支持。口岸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根据入境人员数量和需求情况,依托口岸所在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组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专家组,吸收当地具有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经验的心理卫生、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人员参加,为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开展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提供精神医学干预服务。
(四)培训工作人员协助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对承担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其在工作过程中注意观察入境人员情绪,识别常见心理问题,使用简单心理支持技巧,将有疑似心理和精神问题人员及时反馈给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隔离点应在每日工作例会和交接班中汇报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并持续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一)在全流程开展宣传、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制定相关科普宣传素材,并提供给承担入境人员运输的铁路、陆路、水运等运输企业,为入境人员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国家入境隔离观察政策和心理健康知识等科普宣传材料,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援助热线电话、网络心理服务资源链接及二维码等资源。口岸、临时转运区等在醒目位置摆放易拉宝或电子大屏滚动播出心理健康科普信息,显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链接或二维码,提高入境人员防控意识技能,增强心理承受力,为有需求者提供求助渠道。
(二)做好入境过程中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要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制订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发现可能存在心理或精神问题的入境人员,及时报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或视其严重程度报告公安机关等,由其与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置。经专业评估,发现心理或精神问题较为严重的人员,及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有自杀、自伤或伤害他人风险行为冲动的人员,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做好集中隔离期间入境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入境人员隔离点要创建有利于维护心理健康的环境,按照隔离规定设置房间,尽量提供方便生活的设备和网络,鼓励隔离人员正常作息、通过电话网络等与家人、朋友保持沟通,缓解隔离带来的孤独感;鼓励隔离人员主动学习疫情防控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技能;鼓励隔离人员探索有益的兴趣爱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科普、心理自评工具等资源。主动关注隔离人员的情绪变化、睡眠情况及行为表现,及时发现需要接受心理疏导者和心理危机高危人员。
(四)做好重点入境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针对单独隔离的未成年人,要有指定的成人监护,保证环境的安全。协助未成年人保持与家人的联系,及时向家人反馈未成年人的环境适应状况和日常生活情况。对儿童要善于运用活泼、生动的形式,以他们能听懂的语言解释为什么要隔离等情况,可根据儿童年龄结合游戏辅导,采取绘本、视频等进行解释告知。如有儿童出现睡眠困难、不愿意进食、焦虑担心等情况,隔离点医护人员要及时告知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必要时请精神科医生会诊。对有特殊需要的隔离人员(患有原发躯体疾病、特殊药物治疗、家庭情况复杂、残障人士等),开展心理和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整合社会资源为特殊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工作帮扶计划,提供全方位的关爱保护和照护服务。
(五)做好入境人员家属的社会心理支持服务。入境人员家属所在街道(乡镇)或社区应当引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入境人员家属提供社会心理支持服务。建立志愿服务网络和邻里支持体系,搭建自助、互助和群助的平台,倡导家属之间互相帮助、邻里之间相互支持,增强隔离人员家属的社会支持网络。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权威媒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国家入境隔离政策,提高家属防控知识和能力,加强心理支持,减轻担忧。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新需求,拓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优化人文环境,经研究,决定依托上杭致远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上杭县妇女儿童心理援助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县委“两个倡导”号召,充分发挥心理学领域专业人才的作用,实现社会资源共享,更好地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家庭”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上杭又好又快发展。
关爱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心理帮助,帮助和指导存在心理困扰的妇女儿童学会调适心态、疏导情绪、缓解压力、构建健康人格,优化人文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热情接待,帮助妇女调整心态,平和情绪,舒缓心理压力;
2、疏导青少年群体的青春期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及亲子关系问题;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培训,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4、开展婚恋和家庭问题咨询、提供专业心理测量;
5、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由上杭县妇联干部和上杭致远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志愿者组成。
主任:黄玉华(县妇联副主席)。
副主任:傅庚秀(县妇联副主任科员、维权部部长)。
成员:(按拼音顺序排列)。
傅建国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林盛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邱能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伍相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许永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1、工作地点:成龙大厦进口处右侧楼二层(致远心理咨询中心)。
2、工作方式:固定每周三下午,由援助中心咨询师轮流值班,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面对面咨询服务。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五
为了迅速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工作,成立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易子德,成员:陶华平、郭青、贺桃荣、贺俊文、黄志。建立了重点人群筛选、疏导、干预、救治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人群“发现得早、服务得细、稳控得住”。
在县安康精神病医院建立了全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17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乡镇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点,基本实现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全覆盖,有效推进了基层心理健康服务。
按照“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定期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在全县17个乡镇建立有医师参与的心理辅导室,邀请心理专家培训心理辅导员;充分发挥驻村民警、村干部、村医、综治网格员等人员的作用,充实了工作队伍;依法组建了由派出所驻村民警担任组长,村干部、卫生院医生、民政专干、残联专干等人员为组员的“五位一体”责任监护小组,实现了全县23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小组全覆盖,并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干部定期对患者回访,了解掌握近期精神及生活动态。
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平台、培训讲座等形式,宣传普及社会心理学知识,引导人们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利用讲座加大对心理咨询工作的'宣传,普及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能自己知觉心理问题的发生并主动到心理咨询机构寻求帮助。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六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提升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坚持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儿童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两性发展差距。
3、坚持鼓励儿童参与,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安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促进妇女生殖保健服务,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
2、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意识,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上升趋势减缓。
3、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策略措施。
1、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设置科学、实用的生殖健康教育课程,提高青少年对生殖健康的认知能力和自己保护意识。(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
2、加强心理健康、心理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根据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积极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重点关注青春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和认知能力改变。(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
3、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大力弘扬体育精神,面向妇女群体加强体育健身活动宣传和指导,引导鼓励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养成运动习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身组织。(群体科、竞训科)。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新时代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在园男童女童比例保持均衡。
5、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
6、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5%。
7、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
8、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9、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女性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基教科、教师科、人事科)。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体育工作全过程。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体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推动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在教育系统的评估中注重吸收社会性别专家参与。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等课程,加强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赛事中。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基教科、教师科、人事科、群体科)。
3、加强教育工作中的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建立健全教育工作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教育工作者的常规培训课程中,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教学、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中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内容。提高学校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教师科、基教科、人事科)。
4、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权利。资助困难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防止空挂学籍。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欠发达地区女童、农村留守女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学前科、基教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5、提高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水平。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加大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女性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将职业教育的相关内容融入高中教育,培养女性在进入社会劳动前的职业规划意识。(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6、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鼓励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领域的创造性学习和专业研究。采取多种措施,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女性在学科选择上的自主性,提高女性主要劳动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7、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的培养模式,拓宽女性成长与发展渠道。开展针对女生的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指导规划,提高其自主选择能力,消除性别因素对其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扶持有需要的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原资助中心)。
8、加大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加大科技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中教育阶段女生的科学兴趣和探索精神,鼓励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教师科)。
9、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将女性科学素质培养贯穿于学校教育各阶段,在中小学课程体系和教材中加入科学素质专项内容,通过课程学习、科学实践、科普活动等培养女生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逐渐消除性别数字鸿沟。(基教科、职成科、民办科、教师科)。
(三)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
策略措施。
加强妇女法治能力建设。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扩大妇女人身和财产权益讲座的覆盖范围。进一步落实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教体工会、法规科)。
(四)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儿童健康素养水平提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2、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儿童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0、5个百分点。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3%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4%以下。
3、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4、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5、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强学校、幼儿园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足额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和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加强对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幼儿园、学校、社区,加大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规范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基教科、安全科、学前科)。
2、有效控制儿童近视。构建0—6岁儿童眼病防治工作网络,落实每学期两次视力监测和每年两次统计上报要求。加强0—6岁儿童眼疾病筛查和眼保健、视力检查工作,建立儿童眼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改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环境条件。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引导孩子不在卧床、光线不良等情况下看书或看视频。家长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鼓励儿童参与户外活动,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3、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学校、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水平,关注和满足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儿童提供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干预治疗服务。完善与儿童相关的心理学专业学科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基教科、安全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4、加强儿童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教育部门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质量监测体系,严格课时安排,提高教学效果。家长根据儿童发育阶段特点重视和开展对孩子的性健康教育和性发育监控。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5、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保障儿童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加强适宜儿童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并加强监测和管理。鼓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家庭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学前幼儿和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竞训科、群体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五)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健全儿童安全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
2、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xx年为基数下降20%。
3、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4、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6、儿童食品安全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
7、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8、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9、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10、加强儿童网络保护,网络有害信息、沉迷网络、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问题得到有效防治。
11、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采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措施,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加强教育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的安全行为习惯。学校、幼儿园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和保育教育管理全过程。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各部门伤害防控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制定实施岳阳市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推动落实全国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4个100%”(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3、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庭责任,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急救知识技能教育,逐步普及儿童游泳课程,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护责任。不断增强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己保护意识,提高儿童的自救能力,杜绝野外戏水、游泳、摸鱼捉虾,防止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宣教警示。(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提高家长看护能力,落实监护人责任,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禁儿童驾驶机动车辆、电动车行为,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预防儿童中毒。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6、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每年开展春秋季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增强学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7、预防和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杜绝“毒跑道”“毒校服”,引导儿童安全使用电动扶梯、旋转门等设施设备。(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8、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9、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相关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10、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不良价值导向的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综合防治儿童沉迷网络。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障。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提高儿童自助互助能力,健全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发现报告机制,治理网络欺凌。(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11、提高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急救、治疗、康复服务水平。专题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儿童急救知识,提升家长、教师急救技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
(六)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建设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不断提高,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公办园幼儿占比达到56%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90%以上。
4、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继续稳定在98%以上,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适龄学生普遍接受高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5%,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体系建设。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得到根本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步提高。
7、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8、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
9、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与校际差距缩小。
1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加强儿童的心理教育和法治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
11、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外教育实践育人功能进一步发挥。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重点推进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加强美育,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培养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弘扬岳阳文化精神,发挥本土文化的育人功能。(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信息科)。
2、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材编写、修订、审查、选用、退出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落实信息化教学2.0行动计划,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民办科、信息科)。
3、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大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着力解决普惠性幼儿园运行、师资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着力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农村教育工作者的待遇。提高教育质量,健全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监管和业务指导。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地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大力推广“游戏化”教学模式。(原资产中心、学前科、人事科、教师科)。
4、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建设,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保障儿童获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落实控辍保学机制,落实辍学劝返措施。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与校际差异。(原资产中心、基教科、教师科、人事科、学前科)。
5、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优化教学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稳步开展特色高中建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落实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基教科、职成科、原资助中心)。
6、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与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就学资助政策。为有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扩大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和寄宿制残疾学生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受教育水平。推进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学前入园率,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提高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水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基教科、学前科)。
7、加强儿童科学教育。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培养学生科学素质的认识。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加大对学校实验室、实验器材等设施建设的投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配备专业科学老师,将科学素质考核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建立并完善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基教科、职成科)。
8、建立健全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教育特点,不断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等错误导向,系统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确保内容考量的系统化和方法的多样化,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的`民主化教育评价机制。(基教科)。
9、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体制和政策,不断扩大教育领域的社会资源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机会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与校舍等资源。(计财科、原资助中心)。
10、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做“四有”好老师。创新评价机制,采取教学水平评价、教学成果转化评价、专家评议与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推行同行评议制度,科学公平考核教师教育教学成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地域性短缺问题。加强教师进修培训,提高基本功和专业能力。提高教师待遇,鼓励教师深耕教学实践。(人事科、教师科、基教科)。
11、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心理健康课程设置,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改进教育方式,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个别辅导和支持。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条件保障,督促学校按要求配备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和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推进全员育人,落实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职责。密切家校协同,强化预防干预,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平台。(基教科、人事科)。
12、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建设,落实法治教育课时,将其作为教育部门考核内容。全面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支持学校定期聘请法律人士开展讲座,增开案例教学、以案说法。善于发现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源头,并对有明显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从源头上杜绝校园暴力现象。(基教科、人事科、安全科)。
13、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学校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和亲子实践活动。加强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与常态化。支持儿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开展专题调查、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实践能力。(基教科、老干科)。
(七)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2、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3、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策略措施。
1、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3—5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构建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学前科)。
2、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基教科)。
3、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基教科、安全科)。
4、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幼儿园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涉及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务。(基教科、安全科)。
(八)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教育引导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4、提升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湖湘优秀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基教科、老干科)。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坚持以儿童为主体,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体育锻炼、劳动实践、休息娱乐、社会实践、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己管理、自己服务,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基教科、学前科)。
3、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幼儿园、中小学等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职工业务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两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基教科、老干科)。
4、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基教科、老干科)。
5、加强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学会、研究会等学术型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培养壮大家庭教育专业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平。(基教科、老干科)。
(九)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儿童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基本覆盖乡镇(街道)。
3、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5、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探索建立“儿童优先”政策评估机制。(基教科)。
2、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的建设。增加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投入,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和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体育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儿童主题活动品牌。(原资产中心、基教科)。
3、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注重培养和增强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注重与儿童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中的儿童参与,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应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计划。支持少先队、共青团等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基教科)。
4、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程设置、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通过科普研究、共享实验室、乡土树种的识别等实践提升儿童生态素养。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儿童自然教育保护基地,开展儿童自然教育。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通过“环保小卫士”等志愿服务形式培育儿童的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基教科)。
5、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事故风险和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安全科、基教科)。
(十)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中小学生普法和安全教育力度加大,儿童法治素养和自己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2、加强儿童保护领域执法工作。
3、针对儿童实施的家庭暴力、虐待、拐卖、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
4、儿童违法犯罪率降低,对儿童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
5、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运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少年警队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媒体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家长、教师、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安全科、基教科、法规科)。
2、加强儿童保护领域的执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对校园欺凌、网络欺凌行为的防控与处置措施。(安全科、基教科、学前科)。
3、完善落实儿童监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行为,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督促监护人履行报告义务。(安全科、基教科)。
4、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将心理疏导引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安全科、基教科)。
5、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完善针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矫治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提升教育矫治质量,预防重新犯罪。加强与司法机关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安全科、基教科)。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下半年。
1、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岳阳市(20xx—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高干部职工对“两个规划”的认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为妇女儿童工作服务。
2、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两个规划”各项指标,分解指标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规划的目标、要求和步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0xx年。
1、做好融合推进。全面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让“两个规划”为中心服务、为大局效力,为教育体育发展带来实效,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工作领域,促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
2、强化评估总结。每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各单位(部门)按工作清单报送相关材料,市教育体育工会进行汇总并上报,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
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两个规划”活动的实施情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2、市教育体育工会将对各单位(部门)开展“两个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尤庆学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教育体育工会主席陈xx任副组长,机关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体育工会,由工会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实施“两个规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和协调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通力协作。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市教育体育局落实“两个规划”目标责任分解清单,各单位(部门)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各种妇女儿童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真正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本系统内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促进“两个规划”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教育体育力量。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湘民发[20xx]86号)精神,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妇女工作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受市民政局委托,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决定开展湘潭市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知识讲座项目。
通过采取信息采集、核查、探访、心理辅导、公益课程等专业社工服务方式,帮助解决湘潭市农村留守妇女生活中、心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惑,营造农村留守妇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服务对象:全市农村留守妇女。
2.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12月。
3.经费安排:项目总预算8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1.认真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家庭、村的方式,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
2.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和识别问题的成因,识别妇女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需求进行课程设计。
3.设计针对性强的专业课程。面对“女性如何疏解心理压力与问题”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从多个角度、层面对心里健康与压力的关系进行讲解。通过举例分析、视频案例等方式传授给大家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心理疏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让女性们关注自我的内心和谐,提高和改善女性的心理健康水平。同时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家长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以充满智慧的方式开展与孩子的教育互动。
4.扎实开展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讲座。科学合理制定方案,聘请社会工作师或者心理咨询师举办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根据各乡镇农村留守妇女需求,选好讲座主题。在全市选取10个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乡镇或村共开展不低于10场心理健康、10场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总课时不低于40课时,总参与人数不低于500人。讲座开展场地由第三方机构与乡镇、村商定,由乡镇、村组织人员参与讲座。
5.撰写项目总体评估报告。根据项目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梳理信息等方式,在总结提升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项目成效的基础上,排查出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等问题,并提出合理实际的工作建议。
1.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自觉遵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尊重妇女,保护妇女隐私。全面、原始、真实地保存项目服务档案。
2.加强业务培训。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工作启动前要全面熟练掌握国家的相关政策,全面掌握妇女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内容。
3.合理制定工作方案。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方案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现实需要和年龄特征、家庭教育的相关特点。内容要包含具体工作措施、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参与人员名单、资金预算等内容。
4.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发现遭受虐待、暴力等情况,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报至有关部门、市、区(县、园区)民政局迅速处理。
5.发挥妇女儿童主任作用。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聘请妇女儿童主任作为项目实施志愿者,协助开展项目,并适当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开支。
6.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经费预算和开支要清晰、合理。有独立的账套或按项目分列账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1.承接方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具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必须配备1名社会工作督导员、5名及以上社会工作者、5名及以上心理咨询师作为讲师。督导员应是从事社会工作服务2年以上并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对社会工作价值理论有认同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督导技巧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应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参与过妇女儿童类社工服务工作。心理咨询师需取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从事过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近三年内承接过政府购买妇女儿童服务类项目且评定为优秀的社工机构优先考虑。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20xx年6月11日前)。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方案承接机构资质要求,于20xx年6月1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向阳农场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办公室。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和立项(20xx年6月18日前)。
1.初审:项目初审主要审查资料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等。
2.评审:由湘潭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组织相关科室评审,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资质、项目方案等内容。
3.立项:经评审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在湘潭市民政局网站公示。项目公示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签订项目合同后,拨付项目资金的70%。项目执行单位须及时对项目进行进度推进汇报,于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
第四阶段:项目总结(20xx年12月30日前)。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末期报告、结项申请书,并附相关档案、图片、财务等佐证资料。市救助管理站于20xx年12月30日前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进行评审结项,评审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资金。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八
开学在即,初三学子即将回到校园,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帮助同学们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用良好的心态面对复学后的学习生活,我校心理辅导中心为即将中考的学子们保驾护航。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学生发展为本,通过优化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帮助学生调整和缓解因各种原因引发的各类心理困扰,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增强及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由政教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具体负责。
初三年级学生。
(1)各年级组监控可能出现的个体、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报告。
(2)返校前后召开线上主题班会。由各班班主任引导学生评估自己的身心状态,明确复学之后生活与学习的目标,做好自我心理防护,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学习接纳自己的情绪,进行自我鼓励和肯定,坚定信心。
(3)对于仍在封控管控区无法返校学生,我校会采取同步直播的方式,学生居家线上学习,各班一对一导师关注该类学生心理健康,关注学生考前状态。
(4)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1、个体咨询:学生返校后。心理健康辅导室全天开放,一对一的个体咨询服务,保证学生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学生也可提前通过qq或前往我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进行预约,咨询时长为每次50分钟。
2、网络咨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利用qq:xxxxxxx(邓老师),xxxxxxx(周老师)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线上咨询服务,或以信的方式发送邮件到该qq电子邮箱,宣泄情绪,舒缓压力,缓解心理困扰,尽可能减少恐慌、焦虑情绪。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营造校园的心理教育氛围,引导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帮助他们适应校园生活,正确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心理素质,积蓄持久成长动力,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营造关注心理健康、创建和谐示范校园的良好氛围,本校决定开展以“关爱心灵,全面发展”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关爱心灵,全面发展。
1、旨在普及心理健康常识,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2、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提高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
充分认识心理健康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3、学会心理调适的基本技巧,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和健康成长;
4、让更多的同学进一步意识到,在认真学好知识的同时,还应积极地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20xx年12月23日。
(一)书香苑——心理知识板报。
活动主题:书香苑——心理知识普及与宣传。
活动内容:每个班出一期有关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为主题板报。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标准、人际相处技巧、心理保健、生理知识等板块。
活动目的:宣传心理学知识,扩大学生视野,使学生走近心理,亲近心理。通过让学生了解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掌握心理调节方法来达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健全自己的心理。
(二)活在当下——心理健康活动课。
活动主题:把握今天,把握现在。
活动目的:通过主题班队活动课让学生懂得如何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和学习,不要总把属于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珍惜今天,把握今天,争取做生活的舵手。
活动时间:12月25日。
(三)心理健康知识手抄报比赛。
活动要求:手抄报要求有刊头设计,刊名要切合“关爱心灵,重视心育”之主题。结构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图文并茂。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与可读性,注重突出原创性,文字流畅,不出现常识性错误。
活动目的:通过让师生了解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掌握心理调节方法来达到心理。
健康教育的目的`,促进学师生理素质的提高,健全自己的心理。
活动时间:12月30日前上交。
(四)心理健康教育征文。
活动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征文以案例分析、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案例分析、感想体会等形式展现。内容可以从情绪调适、和谐人际关系、悦纳学生、积极面对挫折、科学管理压力、破解职业倦怠等方面着手。
活动时间:12月30日上交。
(五)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讲座。
活动主题:关爱心灵,重视心育。
活动目的:通过对我校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讲座,让他们在心理上健康成长。特别对一些有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如性格内向、脾气暴躁、胆小极端的孩子进行个别辅导。
活动对象:全校留守儿童。
活动时间:12月31日。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促进治愈患者全面康复,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对治愈患者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提高治愈患者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复。
(一)加强关爱帮扶。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组织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指导各区县、街道(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或动员社会力量,组建由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辖区治愈患者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加强人文关怀,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协调落实救助康复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畅通治愈患者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心理服务需求,对合理诉求尽量协调解决,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通过权威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介绍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的意义,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减少对治愈患者的歧视和排挤,共同营造理解、关爱、帮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围。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栏或展板,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患者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数据库,整合患者在院治疗数据、出院后健康管理等数据信息。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应当及时将治愈患者资料共享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掌握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完善相关健康信息。要与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辖区内治愈患者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未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治愈患者,及时安排家庭医生与治愈患者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各相关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好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四)开展心理测评。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区(村)后,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患者既往治疗情况,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采用心理评估量表或心理软件对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查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评估结果的会诊意见,对有服务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团体干预、家庭干预、个体干预等心理疏导的建议。
(五)加强心理疏导和随访管理。各地应当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托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组建心理疏导服务团队,与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对接,根据患者及家属意愿实施针对性心理干预。为治愈患者发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册、服务资源宣传页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导服务团队结合心理疏导工作,同步开展患者随访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随访,随访时记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六)做好重点人群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服务团队针对测评结果提示有心理健康问题或基层工作人员反映有心理行为异常的患者作为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一对一的有针对性干预。若发现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或有明显自杀自伤风险的个体,应当及时收治入院,由专科医生进行诊疗和提供服务,同时将信息反馈给患者所在社区(村),纳入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
(七)推动心理热线平台服务。各地要支持心理援助热线、网络心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提高心理疏导服务的可及性。浙江省设置全省统一的心理热线号码96525做法值得推广。治愈患者人数较多的'市(地、州)要适当设置心理热线坐席,延长在线服务时间,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热线主办机构要加强心理热线规范管理,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或人民政府。
(一)各地区要将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将心理疏导工作与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实施,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协作,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的统筹协调,建立治愈患者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民政部门负责动员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为治愈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治愈患者实施救助;做好养老机构内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系统内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做好监所内特殊人群中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及心理服务资源支持。各地要引导各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二)各地区要整合不同部门的心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不同专业队伍的力量,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服务。要参考湖北省、武汉市做法,在省级成立专家组,制定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实施方案,并对各地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湖北省立足社区,组织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共同参与的联动服务模式。各地要建立“三专”服务模式,在市级成立心理健康服务专班,在区县级设立至少1名心理专员,在街道(乡镇)设立1名心理专干。同时,在社区(村)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三)各地区要对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各省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一
(一)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心理问题给居民健康及社会带来的影响。
(二)促进突发公共事件后的心理健康重建。
(三)促进公众心理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一)以维护稳定为前提,根据个人及社会心理疏导需要,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二)以分类疏导为重点,针对受助者的问题提供个体化帮助,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三)以共建共享为落脚,促进全市建立科学、完备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网络。
成立天心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天心区卫健局为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整合各类精神卫生资源,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疾控中心为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指导机构,负责建立、完善全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和机制。明确湖南荣军医院和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天心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技术实施和支持机构,负责社会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具体实施。
湖南荣军医院和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心理救援医疗队及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心理危机干预队。
(一)心理救援医疗队。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由临床心理治疗师、精神科护士组成,至少由2人组成,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配队长1名,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心理危机干预人员也可以作为其他医疗队的组成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心理危机干预队。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护士和社会工作者为辅,适当纳入有相应背景的志愿者。
(一)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以报纸、电视主流媒体为主要阵地,结合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营造积极心态,预防不良心态,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
(二)积极开展心理咨询热线服务。确定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为我区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挂靠单位,建立规范、科学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安排专业人员,严格做好服务热线的值班值守,确保服务效果。逐步建立以黑石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主要负责、街道社区共同参与、社会心理辅助机构广泛参与的热线服务联合模式,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发挥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对咨询者的心理(精神)障碍问题尽早开展干预,帮助咨询者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
(三)积极推进多层级心理健康互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挂靠机构与省市心理诊疗和干预专业机构、街道(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建立互助协作、双向转介机制。各级各类心理咨询服务依托机构通过宣传和咨询服务,了解重点人群、特殊人群的社会心理状况,发现可能出现的紧急群体心理事件、单个极端心理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和转介,尽早尽快干预,有效防止和避免心理问题极端事件发生。
(四)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咨询与干预服务项目试点。充分发挥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等行业及社会力量,依托市级医院先行先试,针对失独失能家庭、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和志愿服务。建立兼具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及社会工作经验的医院志愿服务组织,挖掘社会潜在资源,服务特殊群体、病患群体,构建和谐医疗、和谐社会,为全市社会心理疏导服务提供工作经验和实用模板。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坚持按照“市级主导、区县参与、分级推进、联合管理”,将社会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摸清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做好相关任务的组织部署和配合实施。
(二)加大投入,有序推进。加大财政专项经费的支持引导力度,鼓励和扶持该项工作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财政保障,调整优化经费安排及支出结构,对心理健康有关工作给予适当倾斜。区级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及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或工作评价,适时通报和考核。
(三)加强交流,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先行先试城市、具有类似经验的地区沟通联系,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不断调整、充实、挖掘心理健康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内容、形式及指标体系,将工作做深、做细,不断促进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二
为促进社区卫健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区卫健优质服务,提高育龄妇女心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有效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心理困扰,构建和谐文明社区。日前,湾沚镇民主社区开展主题为“关注女性心理健康”的心理疏导活动。
活动中,社区巾帼志愿者针对现代女性心理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就亲子关系与育龄妇女进行互动交流,围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情绪管理、构建和谐文明家庭与社区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讨论现场气氛活跃,育龄妇女踊跃分享自己在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巾帼志愿者也都一一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育龄妇女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和维持良好的亲子沟通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活动的开展意在向社区育龄妇女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更多的妇女同志走出“心理误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烦恼,进一步提高社区卫健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营造美满和谐文明社区氛围。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三
博弈疫情,心灵上的战役也非常重要。为关心关爱我县妇女儿童当前生活学习状况,积极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及时解决目前存在困难和需求,10月13日-10月16日,夏县妇联特别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慧萍老师为高、中、低风险区家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场线上心理疏导服务,有效缓解和消除疫情期间居家隔离的妇女儿童可能产生的焦虑紧张情绪,保障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县妇联通过村便民服务群,由张慧萍老师在线上开展了心理疏导专题讲座,对疫情下心理应激状态及原因进行了剖析,从身心调试的视角针对性给出了积极应对策略,并对部分家庭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门辅导。
暖心的陪伴、贴心的守护,心理疏导服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她”力量,搭建了疫情防控“心”防线,为筑牢疫情防控的家庭防线、守护妇女儿童及家庭平安健康做好人文关怀,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巾帼力量。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四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培养学生学会做人,使学生形成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促进学生优良品德的形成。
(二)培养学生学会学习,树立敬学、勤学精神,养成自觉自愿学习的态度,促进学生学业的成功。
(三)培养学生学会创造,鼓励学生创新,发挥学生的个性,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个性特征的发展。
(四)培养成学生学会生活,增强学生人格协调能力,生活适应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学生生存能力的发展。
为了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安排,协调,检查,指导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决定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王登谭任组长,郑新峰、张兰芳、李建成、王仲才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白彦革、高文国任办公室主任,中小学全体班主任均为成员。学校要把中小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心理健康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灵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心理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新理念,切实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真正使学校成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使教师成为学生信赖的良师益友,为他们的成人成才奠定基础。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的科学方法和手段,培养成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和各种素质全面提高,其教育内容方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学习的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因此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让学生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和策略,学会微笑面对学习和学习中遇到各种困难,树立积极乐观的学习心态,使他们把学习当着一种快乐和享受。
2.情感和意志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时期是人格塑造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进行人格、情感和意志的辅导,让学生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情感的主人,学会正确处理理智与冲动,个人和社会,挫折与磨砺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
3.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心理教育。在当今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处在多维的、错宗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之中,可以说协调、处理人际关系是中小学生经常遇到,不可回避的事情,因此,要培养学生能够正确认识、评价和表现自己的能力,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规范和技巧,养成宽宏大度,自我克制;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4.个性心理教育,把塑造个性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价值观。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像抓教学成绩一样,在安排工作时同时安排心理教育,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心理健康教育,总结工作时同时总结,反思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2.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已于20xx年起步,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教师,定期进行专题辅导和个别咨询辅导,为今后这方面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配备师德高尚,富有爱心,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从事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集中讲座等形式,每学期开展两次有针对性的讲座,将确定为心理咨询日,还要设置学生心理咨询信箱,广泛了解中小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呼声,和他们面对面的平等沟通与交流,为他们释疑解难,及时矫正学生的心理偏差。
3.通过案例进行教育,用各种发生在学生身上或身边的事,设置教育情境,让学生自教或互教,让学生自己进行分析案例,并相互讨论当事人的过错或过失,教师及时加以正确引导。
4.充分利用课堂主阵地,开设心理保健课,加强心理健康指导。
5.疏通学校、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发挥家教的作用,邀请学生家长到校听课、座谈,增加家庭教育意识,提高家长心理素质,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建立校内外一体化网络,形成辅导学生,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6.开展丰富多彩的班团队活动,寓教育于这些活动中,引导学生在这些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中,提高认知水平,同时学会团结协作,从而健康成长。
7.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校刊、校报、墙报,手抄报等多样化工具,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8.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磨砺学生的意识,让学生经风雨见世面,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9.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资料及信息。
10.以课题研究为载题,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和探索。今年我校已申报了【厌学学生的心理研究及对策】的研究课题,学校将和其他教研课题一样,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保障,研究探索出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使我们的基础教育少走弯路,使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妇女心理疏导方案篇十五
现代社会中,女性往往扮演着多重角色,母亲、妻子、员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在面对“工作+家庭”的双重压力时,一些女性容易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出现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为进一步关爱女性身心健康,临夏市妇联联合共青团临夏市委、临夏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开展“从心出发为爱起航”女性心理疏导专题讲座,活动由市妇联副主席宋青云主持,城南街道及各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群众代表、“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代表等共计40余人参加。
活动邀请临夏州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总干事马文杰和临夏州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资深心理讲师裴娇丽为大家授课。两位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座的妇女姐妹讲解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并教大家运用多种方法来调节心理情绪等日常生活中简单易操作的方法技巧。
活动现场,两位老师通过诙谐生动的语言围绕如何平衡女性所扮演的各种角色、如何正确排解和疏导自己的负面情绪和压力,如何处理自己与家人的关系等问题通俗易懂地进行引导和讲解,并通过游戏互动的方式,让大家高举双手,在欢快愉悦的的游戏中一起甩走了所有的烦恼与忧愁,获得内心的自在与愉悦。整场讲座精彩风趣,气氛活跃,场面热烈,不时爆发出欢快笑声和阵阵掌声。
参加讲座的妇女姐妹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受益匪浅,学会了很多自我调节情绪和缓解心理压力的方法,老师们讲授的心理疏导技巧不仅可以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还可以分享给身边的女性亲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此次活动,让妇女姐妹们在积极的参与中懂得了如何调节自身情绪,适时合理地表达自我需求,学会用爱与包容化责备为理解,提供了心理滋养和精神动力,进一步鼓励女性不断挖掘自身潜能,相信自己,以更加美丽、优雅、自信的新时代临夏市女性精神面貌,绽放独特的“她”精彩与“她”力量,为临夏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