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作方案(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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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方案篇一
春江街道位于富阳区南部,地域总面积36平方千米,本地户籍人口2.9万,常住人口总数近5万。2021年,街道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战略,响应富春湾新城“三年变样”、“五年转型”的号召,积极推进全域土地治理。一方面,随着富春湾新城造纸企业的全面腾退,街道目前正在转型的“阵痛期”中,各种矛盾纠纷日益突显;另一方面,随着群众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老百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关心指导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履职能力。调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合法性审查小组;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对街道涉及的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应诉、行政合同审查等方面均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率达100%。定期邀请法律顾问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普法讲座,提升街道整体法律素养,街道办事处主任还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方案,编制《春江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部学习资料》,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本年度上报政府法治工作经验12份,法治调研报告1份。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对群众要求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做到依法依规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公开征求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意见。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信息、联系电话、邮箱、网站等均在区政府网站上完成公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本年度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43条,未发生政务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街道推进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在企业破产、整村搬迁、强制拆除房屋等方面都进行了有效评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街道坚持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合法性审查小组行政审批与司法所负责人、法律顾问列席参会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走上法治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春江街道均要事先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2020年,街道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020年,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办理;申请司法强制执行1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均已依法办理。
特色做法: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新春江人创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缩小“新春江人”与当地人的法律差距,使他们尽快融入春江“第二故乡”,街道出台以人文教育为核心的“新春江人”教育培训工程五年规划,普法也作为一块重要的内容编入其中,以成校为阵地,以政府公益办学、个人自愿报名为原则,采用自编教材、集中授课、专题培训、结业发证的方式,分期免费培训“新春江人”,近3000名“新春江人”通过培训考核领到了结业证书。截至目前,有近6000人次参与了培训活动。对通过考核的新春江人颁发结业证书,持证者享受企业优先录用,学校优先录取子女就学的优惠政策。旨在通过培训,新春江人的人文、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明显加大,对春江的归属感明显增强,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专业人员缺乏。目前,从现有的街道体制中,没有单独的法治工作部门,虽然有个别法律学科专业背景人员,但因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繁琐,法律实务能力不足,未能有效发挥法律所学所长,街道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聘法律顾问,目前仍未有配置公职律师,自身法律力量不足。普法模式单一。目前街道的主要普法方式仍然是摆摊宣传、座谈会、普法讲座等传统形式,尚未探索出接地气、有效果、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新形式。
1.明确职能,用法治为民生实事保驾护航。根据街道2021年工作计划的安排,以“五聚五立”为重要抓手,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美丽乡村创建、公交服务项目、村级家宴中心建设等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广泛意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利用“春江小队会”、“春江老娘舅”、“品味春江”微讲堂等特色平台,积极邀请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对民生实事进行座谈研讨,推广“线上村务”平台,将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至民生实事中。
2.落实制度,发挥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作用。落实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制度、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制度等系列问责制度,对不依法依规行政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员予以追究责任,切实保证决策措施科学民主和政令畅通。
3.加强学习,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推进村级“法治公园”创建,营造良好的全面学法普法尊法氛围。对接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部门,邀请专业执法人员对街道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重大法律发布生效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春风拂满春江。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4日。
法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凤冈县司法局、凤冈县民政局、凤冈县法宣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凤法宣办通〔20xx〕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夯实石径乡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各村(社区)需积极创建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结合石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村(社区)、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自治为主体、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根本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党组织领导下三治有机融合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大力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打造具有石径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护航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青滩村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进行升级创建,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宏丰社区、两河口村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20xx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县将实行月调度考核制度,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时长为10个月(3月至12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时长为5个月(3月至7月),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已经完成)。第二阶段:夯实基础(4月-6月)。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落实好直接责任,乡各相关部门履行好指导责任,按照创建标准,对标对表督促筑牢工作基础,务求创建取得实效。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在7月上旬对申报创建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总结验收。省级时间延后,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省、市的法宣办和民政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推荐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度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安排,并以创建工作为契机,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查漏补缺,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强力推进创建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二)增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责任主体,要亲力亲为完成创建工作。乡党政挂帮村(社)领导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的领导,提供创建保障和支持。司法、民政、宣传、财政等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党委领导、村(社区)主抓、业务部门指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确保取得实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进一步推动我乡民主法治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各村(社区)要推动村(社区)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敷衍失职,影响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程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法治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现制定20-年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推进“三多四联”,推广“模拟审批”,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登记备案”,减少审批前置程序。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审批服务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建设覆盖全乡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综合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和落实市、区两级“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制定《巴中市社会法人、自然人联合信用奖惩办法》,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重点打击经济领域失信行为,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分类管理、“红黑名单”公示等信用管理制度。培育和增强企业法治理念,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
3、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14个。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健全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4、建立完善全乡“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体系,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全乡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推进网上协同办理、全程通办、全程监督、全程考评。依托政务服务系统,完善中介机构库,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推广项目“代办审批”,加强代办队伍建设,形成“二级机构、三级功能”的代办服务网络。
5、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
6、完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由政府立法工作人员、富有经验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起草机制。健全政府立法听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机制和立法协助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起草和审核。
7、加强法规规章实施工作,实施部门应通过具体问题适用解答等方式,加强法规规章的宣传,推动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建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新实施法规规章满1年,实施部门应向政府报告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落实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8、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年底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出台后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舆情反映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10、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现听证规范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1、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法律专家智库,全面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镇街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中的作用。
12、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后评估。根据国家制度安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1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实现与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联合执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公开职责职权、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等载体,按照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要求,有条件的区和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与本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的衔接融合工作,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5、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法律依据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符合委托执法条件和程序的,履行备案手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点在公安、城市管理等现有执法辅助人员较多的部门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承担责任等。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根据需要选择一些企业、镇街和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全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7、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报备率达100%。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府及其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8、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有关环节,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20、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治理、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21、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升行政调解效力。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仲裁保障和监督体制,保障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公平合理解决纠纷。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发展金融仲裁、知识产权仲裁、涉港澳台和国际商事仲裁等业务,推进区域仲裁中心建设。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受理、审理制度,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完善部门行政复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开展镇街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级合格单位达标率100%。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岗位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23、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推行信访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跟踪、督办、评价。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4、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依法行政激励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专项督查。
26、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和架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符合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推动政府法制干部根据国家要求取得公职律师身份。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加强区等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使人员配备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27、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出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加快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淅川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淅法政〔20xx〕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总目标,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为主线,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新媒体及新闻主流媒体等,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原则目标、方法步骤、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努力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主题进行宣传,突出宣传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新经验。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突出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优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在各类场所设置宣传标识、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氛围浓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突出抓好阵地宣传。各单位、各媒体要充分发挥好现有宣传阵地优势作用,积极配合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及设施,迅速打造一批新的宣传阵地,确保县、街道、村(社县)三级宣传阵地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有关责任单位要在交通要道设置1-3块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法治公园要设3-5块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经常性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或设置固定宣传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展板,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二)用好行业平台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医院、学校、银行、宾馆、酒店、影院、沿街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行业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并利用户外、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其中,医院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银行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宾馆、酒店由县公安局负责,影院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沿街门店、集贸市场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
(三)广泛开展“八进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
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八进活动”内容,各单位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县、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景区活动,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把创建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围绕迎检任务,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明确任务,把握方向。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把握宣传的关键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高位推进多措并举,迅速提升宣传聚合效应。宣传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法、寓教于乐。创建活动中的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要统一使用本方案指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尤其是大型公益广告牌、公园广场固定宣传牌等,要与其他国家级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相融合,确保5年内不落后。要加强负面舆情监测与管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置。
(三)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要不断创新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做到既有声势又有时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与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挂钩。
法治工作方案篇五
2021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通过不懈努力,我镇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现将我镇“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0.5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20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工作方案篇六
四中全会。
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达州市人民人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
如下。
(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开江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场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制定了《开江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连续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题,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
3.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上树标杆、作表率。同时,层层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
(二)健全机制、严格审查,科学规范依法行政体系。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全年,共出具重大决策审查意见书150余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1件。
3.充实法律顾问团。及时调整补充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顾问团成员票决制等制度,为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4.加强备案审查纠错问题的跟踪督导。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定期回访,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合同等涉及政府核心利益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备案程序,确保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纷争。
(三)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年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306份,发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519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年取消不合理证明135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将19个部门208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划转比例82%。暂不划转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发证”。全县2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大厅251项,进驻率98.04%;33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274项,进驻率82.2%。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督办考核均统一归口至县综合执法局,形成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文体旅游5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开江县任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4项。
(四)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1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验审和申办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制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个案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出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20余份。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比赛,随机抽查执法案卷,邀请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评查比赛、集中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继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持续开展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专题培训,扩大审核主体、拓展审查内容、创新审查方式,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开江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五)健全机制、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认真落实“清单制+责。
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等特殊敏感群体,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2件,成功化解2816件,化解率达98%。探索创新“三人四级矛调机制”“五访四谈三结合”“有事情找我”等典型经验,切实为群众搭建民生服务、意见诉求和矛盾纠纷的解决平台,真正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顺得了气。
2.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启法律援助绿色审批通道,设立“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全年接待法律咨询7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20个,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基本建成。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在县政府官网开辟依法治县和法律服务专栏和链接,线上受理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140余人次。
(六)强化意识、示范带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开展乡镇、部门会前学法活动,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乡镇、部门开展会前学法300余场次。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参与群众三万余人。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审核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加强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防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依申请事项“办事不出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活动。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告。
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丰富人民调解组织结构。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法律性质、复杂程度、涉案金额以及影响力等因素实行不同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准入”门槛,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实施“法律七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探索“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
建设,70%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规范化。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工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三台融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法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等重点任务,推动我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各领域掀起普法宣传热潮,为服务保障“一厅四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xx年度普法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以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民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平台载体不断拓展优化,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普惠性。
(一)开展“八五”普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商洛市司法局组织的网络答题(商洛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商洛普法”进入在线答题模块)。通过法律知识网络答题,实现以考促学,扩大普法宣传渗透力和辐射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活动。“12.4”宪法日前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线下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三)持续开展“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我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为依托开展面对面培训宣传、法治讲座,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发放法治宣传品、在融媒体开设法治专栏等方式,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盘活网、报、屏、视、
讯等宣传载体,依托县级新媒体网站、县融媒体中心、“三微”短视频、镇安电视台“平安法治镇安”专栏、“法治镇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营造纵横交织的立体式普法宣传格局。
(五)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宣传重点,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密、禁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六)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推动宪法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频共振、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同时发力、行业系统与基层整体联动,让宪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七)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联系对接,认真落实“案件旁听庭审”制度,适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通过场景式学法,达到现场普法的目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普法队伍。坚持专兼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普法。要多方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将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织密普法队伍网络,壮大普法队伍力量。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落实部门单位主管责任、执法主体第一责任、执法人员直接责任,明确任务、跟踪督导,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全县“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业务联系,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动态和亮点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宣传合力,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大领域延伸,共同掀起“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热潮。
法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法治工作方案篇九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坚持中心组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内举办1至2次党委、政府和直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制讲座。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建立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搞好法律教学督学工作。制定《“双学”活动法律教学督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要认真做好督学调研,组织好法律知识考试及考核工作,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依法办事,保证“学习年”活动取得实效。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组织企业普法宣讲团,深入企业特别是实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单位宣讲与企业改制、安全生产、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巩固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果,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年内,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进行统一法制考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全体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公民行使好权利,履行好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暂住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探索城市暂住人口法制教育的新形式,针对特殊群体的需要,发放法制教材,讲授法制课,组织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家、法律进工地活动,针对社区居民、广大村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其自觉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
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市依法治市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抓好行业依法治理,推进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继续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平安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目标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按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天桥区依法治校经验,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章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结合“平安**”建设,围绕平安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火避险等主题,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村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民主和公开进行,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落实。力争20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经验,力求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能够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影响,创出**品牌,提升**形象。
四、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认真组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要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着力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切实搞好动员部署。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按照司法部和省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依据济南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济南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3月份,组织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部署2005年工作任务。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上半年,制定印发全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开展总结验收活动及迎接好上级验收提供依据。要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课题研究。根据司法部和省、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课题调研,写出课题研究报告,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资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发展。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
参加人员: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队主管领导。
主持人:陈绍伟。
记录:杨迪。
主要内容:
今天的议题是听取20xx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提出意见然后部署下一步的普法工作。
政法书记:今年上半年我们在1-6月份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方面,、4月下旬到5月初,开展了领导干部,及村组以上骨干普法培训活动。
并进行了考核。
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组织《农村普法光盘》进组入户进行播放,使光盘的播放率达100%,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2、进一步督促各宣讲组成员及时到所联系的村组开展普法宣讲,积极发挥各级普法骨干的法制宣传作用。
3、继续抓好会前学法制度,加大普法工作者和各级干部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力度,增强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
4、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5、加强普法信息化建设,规范各项软件资料。
6、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新途径,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信息化、社会化。
甲:有的村法律宣传栏更新的不及时,很长时间没换过了,还有破损现象。
乙:发的法律宣传资料分的不是特别均匀,有的家拿了很多本,有的没有多少,以后应该改进分发法律宣传资料的方式。
丙:关于领导干部培训考核这一块,我觉得应该加大课程课时,对一年来说学的时间还是少。
丁:宣传样式单一还是老问题,应该在网上开辟一下宣传阵地。书记:大家提的意见都比较中肯,希望普法办的同志记下来,制定出改正方案。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地区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在校园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优化育人环境为目标,积极促进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师生的法制认识,丰富师生的法律知识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保护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海峰
副组长: 毛依敦、刘旭海、陈锋
组 员: 各科室主任及年级组长
四、内容与措施
1.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我国的法令、法规办学,自觉抵制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教育规律办学,争取良好教育成效。
2.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根据我校实际,做到有计划地、有组织地开展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在开展学习的过程中,学校领导、老师要起带头模范作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3.要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把依法治校的教育工作与《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4.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大会、工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中的积极作用。
5.要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每学期举行二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讲座,以提高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的防范能力。使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6.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8.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9.学校的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不瞒报或者漏报。
12.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
五、保证实施
2.要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和各种集会,如:教职工大会、报告会、升旗仪式等,宣传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保证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
3.要有针对性地根据学校各年级学生年龄的不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保证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在贯彻执行普法教育工作中,要不断地总结经验,采取有效的教育办法和措施,使依法治校的工作顺利进行。
阿克苏市十三中学 2015年2月2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制、制度保障。这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指导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加强学校教育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是形势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为基本方针,将学校管理和工作全面纳入法制的轨道。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法制建设工作的实施,基本形成与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内容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法制工作机制,保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制工作和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师队伍。
三、重点工作
1、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工会、少先队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本校法制工作的重要问题。
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修订、完善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做好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2、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学校工作顺利开展首先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法规。其次是组织教师经常学习学校制定的《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和一系列考评、考核细则。最后要做好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使每一位教师都要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学习、生活,不断提高自己依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一个法制意识强、工作热情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群体。
3、全面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学历关,把好资格关,把好考核关,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评聘分开。实行教师竞聘上岗制度。根据上级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员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资格准入、岗位设置、公开竞聘、合同签订、安置分流以及聘期管理等工作,逐步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人员流动制度。引导和协助落聘人员转岗就业,促进教师有序、规范、合理流动。
4、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按照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选举,切实履行教代会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经学校支部、行政讨论决定后,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搞好民主监督制度,强化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定期更换校务公开内容。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5、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认真抓好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教育,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开创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局面。一是突出法制教育地位,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要求。二是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开展主题会、黑板报、法制宣传月、知识竞赛、队活动等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三是拓展法制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德育教育基地作用,完善家长学校、社区教育组织,进一步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四是注重法制教育效果,把握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学生违法犯罪。
法》。教师要把学习以上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认识与学生维权工作相适应,使维权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抓好班主任、辅导员、家长学校、校外辅导员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开展手拉手、关心特殊生、学困生的帮扶活动,做好转化工作,使少年儿童的权益维护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依法治校实施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健全组织领导,召开动员会。
第二阶段:组织师生学习有关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做到学法、用法、执法,以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
第三阶段:在提高法制意识的基础上,学校发动师生不断修订、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以教育法制化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创建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为了深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步贴近我校、贴近教职工、贴近学生,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为我校营造安全、舒适的校园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水平。
二、 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我校多年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成果,把法制教育纳入正常的课堂教育和德育评价体系,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通过活动让学生明法理、辩是非、树正气,抵制不良诱惑,并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
三、 工作任务和活动内容
(一) 加强我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效益。
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学生是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根据不同年龄的认知特点,运用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和法律教育光盘,把不同周会和思想品德课作为法律教育重要阵地,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明法理、辩是非、树正气。
第一、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使学生了解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和学生管理制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与自我预防能力。
第二、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对青少年学生着重进行法律意识教育,以法制读本《宪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依据,结合在校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抵制不良诱惑,并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第三、坚持发挥我校课堂渠道作用,继续全面落实我校法制教育的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在新学期开学第一节课和放假之前上法制教育课,同时利用班会课、团员活动进行法制教育,使法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设立家长接待日,净化校园法制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主要措施
近年来,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因此,我校积极与政府、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认真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法律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以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在校充分利用班会课,通过《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的学习,使学生从活生生的案例中真正领悟到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哪些事是违纪违规的,激发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法资料在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中作用。
(二)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我校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的研究工作,并每月为全校师生做一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以提高工作实效。
(三)建立一支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
每个班设立2名学生法制宣传员,建立法制宣传员花名册,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宪法水平。
(四)制作普法标语
在校园醒目位置制作普法标语,弘扬法制精神、共建和谐校园等永久性宣传标语。
(五)开辟普法园地
采用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超校长担任,副组长刘世普担任,成员由陈长青、侯仁杰、王道秋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参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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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xxxxxxxxxx
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xxxx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xxxxxxxxxx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峨委办〔2015〕7号),着力构建总工会维权体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全县职工开展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和任务
xxxxxxxxxx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广大职工法治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加强基层职工组织建设;大力引领职工创业就业,切实提高职工的社会经济地位;创新职工维权工作机制,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
二、创建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xxxxxxxxxx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广泛发动、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成立xxxxxxxxxx法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xxxxxxxxxx副主席任组长,成员有xxxxxx。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县职工和总工会组织中进行以《宪法》为核心,以《职工权益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县职工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职工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工和总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为我县职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如文艺演出、上街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难,进行辅导讲座等。确保职工学法活动有阵地、有组织,使教育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
2、进一步加强基层职工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规范新建企业职工组织和村级工会、社区工会的基础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总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3、着力构建总工会维权体系。进一步强化总工会维权
度、信访工作定期分析制度、老信访户定期回访制度、重大信访会办制度等,开通维权热线电话,坚持每月办公会议上汇报分析疑难信访案例,做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和分析,确保信访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xxxxxxxxxx
2015年4月23日
xxxxxxxxxx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xxxxxxxxxx副主席 成 员:xxx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20xx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八五”普法中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提高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顺利起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为指引,围绕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市普法工作办公室《20xx年邵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局机关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法治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自然资源部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
(二)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与自然资源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物权法》《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
(三)学习党内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
(四)学习有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法律法规规章。特别应加强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一)高度重视,任务明确。
一是要领导带头,积极学法。各级党组(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拟计划安排两次集体学法,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积极普法、模范守法,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准确掌握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行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制订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到实处。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局机关党委要落实好局党组专题培训学习安排;局政工科负责全员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计划并抓好干部职工的专业培训;局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主题日普法宣传;局财务审计科要搞好相关经费保障;局法规信访科要加强统筹协调,除组织好学法普法考试和行政执法考试等工作外,应做好普法督促、考核及验收工作。
(二)讲究方法,科学普法。
各单位要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确实将普法与日常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坚决杜绝一切形式主义,确保普法效果。
一是运用新媒体普法。要广泛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新出台或经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报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文书等。
二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走上街头、进入校园,开展较大规模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在以考促学中普法。局政工科要建立自然资源分层分类专业知识题库,组织专业考试,重点测试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政策和基础知识。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督促局机关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局机关如法网学习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考试通过率达100%。要组织局机关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20xx年市司法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四是在应诉应复中普法。要按省厅要求借鉴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领导轮流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谁主办谁应诉应复”制度,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同时实行不利行政行为报告制度,并对不规范的行政行为与年度绩效考核挂勾。
(三)强化责任,注重实效。
各级要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要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市局将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访处理等过程中,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检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海汇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现将人大常委会2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抓领导机构建设,为实现依法治理提供组织保障。
健全的领导机构是抓好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四五”普法以来,人大常委会及时成立了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具体工作。工作中,一是紧紧围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积极理思路、订方案、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为领导小组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认真起草和制订人大机关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种实施方案,并在实施中做好组织指导工作。三是切实搞好与本单位各委、办之间的协调工作,形成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
(二)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抓好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时间定在每周的星期一,并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记录,学后有检查,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2、督促政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在第二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认为,政府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完善,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取得的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四五”普法教育,辖区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常委会针对“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从稳定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四五”普法的重要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托各种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各种形式,扎实开展经常性地法制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全过程。通过普法,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在辖区营造尊崇法律、崇尚法制的良好氛围,为实施依法治区奠定基础。
(三)抓执法监督,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了督促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常委会组织了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公安分局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公安机关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认真贯彻“五条禁令”,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同时,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破大案、打现行、攻团伙、促防范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针对性强、时间短、力度大、见效快的区域性专项整治活动,从根本上遏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促进“两院”严格执法,人大常委会除了听取和审议“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外,还对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法院一是要树立公正意识,继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执行法官的头脑,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抓好执行法官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建设一支讲公平、守正义、素质高、作风好的法官队伍,树立法官在人民群众中执法为民的形象,提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二是要树立宣传意识,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和辖区单位的支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优势,采用多种途径,让老百姓了解执行工作的程序、风险,理解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执行的良好氛围,减轻法院执行的压力。三是要树立改革意识,创新执行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管理的新模式,坚持公平、公正,保障执行当事人的权利,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彻底转变“执行难”局面,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树立关心意识,加强对干警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的关心,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繁重的困难,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以健康的身体、昂扬的精神面貌为海汇区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此外,常委会从加强执法监督的要求出发,加大了对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力度,实行领导接待、处理上访代表、群众制度,设立信访接待室,安排1名常委会副主任和1名法工委主任直接听取代表和群众的申诉、控告、意见和建议。并设立代表、群众联系电话,对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一周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期报告办理结果,答复上访的代表和群众。截止目前,今年共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45件,接待来访120多人次。对代表和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领导都十分重视,把解决好这些问题当作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手段,认真对待。如近期有一群众反映海汇区法院对一案件判决不公正,请求人大给予有效监督。人大信访办在认真查阅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主任作了汇报。随后,又要求法院副院长和有关分管院长和有关办案人员就案件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根据汇报的情况,人大又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认为案件认定事实不清,定性不准,依法作出了对此案件进行重审的决定。
(四)抓自身建设,为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基础。
1、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换届后,常委会针对人大工作法律性和程序性强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对海汇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的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等十一项工作办法。各委、办也相应制定了同“一府两院”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办法等七项工作制度。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人员岗位制和各项工作程序,使人大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2、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常委会重视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定了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人大支部活动计划。利用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党组织活动时间,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此同时,还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专业性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知识。通过学习和加强制度建设,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得到了加强,业务能力有所提高,组织纪律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形成了团结务实,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与时俱进的良好氛围,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3、加强岗位培训,重视抓好学历教育。今年,常委会派人参加了由郑州市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全国十二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先后分四批组织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到区内县(区)人大常委会学习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并运用于工作实际。通过以上活动,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加深了相互间的了解,达到了促进工作的目的。同时,注重抓好学历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报考大专、本科学习,目前,机关有7名干部正在进行大专、本科学习。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四五”普法整体规划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依法治理方面,也作了一些积极的尝试和有益探索。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特别是跟踪监督不够主动及时,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在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学法、用法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是在任免干部时,对干部法律水平、执法情况的要求还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依法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期性、深刻性、艰巨性,督促政府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创海汇区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2、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年内要听取和审议政府依法治区和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检察院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落到实处,为促进海汇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在人事任免工作中,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海汇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做好日常的任免工作。在广泛听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拟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提交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免。同时,还要求被任命干部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提高被任命干部依法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自觉性。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定基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在法治轨道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一)明确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全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教育引导全系统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把宪法纳入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适时开展集中宣誓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系统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推动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阵地(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推动全系统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征集、创编一批以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和网上展播。推动各级各单位制播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扩大社会覆盖面(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创优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广泛宣传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晋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行政执法综合科)。
5.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政策文件和改革决策,推动《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推动出台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素质和能力。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局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学习宣传行政立法、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立法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系统学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等,推动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
(二)明确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对象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精一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7.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做全民守法普法的表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适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自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指标,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8.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知识竞赛、集中宣传、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9.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强化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理念。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领域大力开展法治培训。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十四五”期间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目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
10.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橱窗、长廊、广场等阵地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办公室)。推动各地各部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传承、挖掘、创新转化晋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保护、传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系统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普法有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序推进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行政各业务条线、各单位部门要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切实把全系统普法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在法治实践中广泛开展普法。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要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法治风尚。
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广泛运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开展普法,打造体现系统特点的普法产品、栏目,促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为喜闻乐见。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的系统培训。推动落实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支持力度。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乡进一步完成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寺庙,管理好各项工作,使之服从并服务于我乡经济建设,保证全乡政治稳定、经济建设顺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五五”规划,开展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稳控、宣传、摸底调查、清理整顿等有关宗教事务工作,现将20xx年宗教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20xx年我乡将遵照县委、县府、县xxx部、县宗教局的安排部置,把xxx宗教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为了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治理寺庙,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乡在年初集中整顿扎拉寺的寺管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专卷。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到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抓此项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全局抓起,建立了我乡民族工作结构,重视和支持了民族工作,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民族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乡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搞稳控,切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稳控工作,要求全乡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不离岗、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与村级“四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到各辖区内生产生活情况及内部思想动态。要做到决不让局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阻碍我乡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步伐;决不能因此分散我们万众一心的凝聚力,影响我们抓发展的良好势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
我乡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特成立宣传工作组,加强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向广大群众及寺庙僧尼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惠民富民”政策,使他们体会到党的关爱并对党的恩泽心存感激。同时,乡党委政府按照层层分工的形式要求各包村干部下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挨家逐户的了解群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长期的思想教育,本乡牧民群众要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
摸底调查工作是每年各地方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我乡要做到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年初民族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调查工作,要求每个包村干部认真学习,并做到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掌握民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寺庙的调查情况,做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寺工作责任。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周密部署,我乡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顿安全生产秩序,清理“黑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非法出入境人员及属本乡籍僧尼进行进村入户登记、造册。并下村入寺开展法制宣传讲演活动,与群众、僧尼亲密接触,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党对他们的关怀。
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宗教工作实施情况要收到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对广大僧尼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二是融洽僧尼和干部的感情;三是掌握僧尼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四是对下一步充实到寺庙的人员进行考察。使得寺庙工作的开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确保寺庙僧尼和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xx省教育厅印发的《xx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的精神,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水平,现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和谐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为加强创建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工作处,具体负责指导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等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情况。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群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情况。依法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情况。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情况。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情况。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为保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质量,促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市教育局结合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宽严适当、分项测评、综合考评”的原则,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具体化,制定“xx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作为学校自评申报、区教育局初评推荐、市教育局考评确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依据。
《考评标准》设置的一级指标有10项,即领导依法办学、学校章程与管理制度符合规定、办学行为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法制教育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教师权益得到保障、学生权益得到保障、学校权益得到维护、依法治校成效显著。一级指标划分成若干个2级指标,形成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
《考评标准》目标价值是:形成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被考评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的依法治校的理念,推动学校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按照《考评标准》设置的指标,经过学校自评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初评,受评学校按照获得的分数可以分成a、b、c、d四个等级。a级:总评100-90分,具备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b级:89-80分,具备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c级79-70分,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d级69分以下,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才能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
1.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可向区教育局申报。
2.区教育局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组织初评,对初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3-5所学校。推荐材料应包括:
(1)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考评得分表(按《考评标准》学校自评与区评得分);
(2)区教育局的推荐报告,包括区教育局的初评意见,申报学校依法治校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一式2份)。
3.具备申报条件的市属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a级的,可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评估得分表(一式2份)。
4.区教育局、市属学校于20xx年10月底前分别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材料和申报材料。市教育局于20xx年11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分组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复评。
5.经专家组评估达到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命名,授予“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xx年首批评定20所左右。
6.在评定的“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市教育局择优若干所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召开学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3.设计依法治校有关问题的问卷进行调查并予以统计。
4.考评时,考评组对二级指标分值可以进行细化,按照不同的二级指标分值要求,可以细化成0.5、1、1.5、2、2.5、3、3.5、4等分值栏。
1.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2.申报学校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通知》、《xx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活动方案,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申报学校应按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准备2003年1月以来的相关资料。
4.凡申报学校或者具备授予市级以上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经市教育局调查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或依法治校示范校资格:
(1)学校级教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职务犯罪的;
(3)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校内或者校外造成较大影响的;
(4)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5)以虚假材料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
5.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每两年评定一次;同时对已评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对特别突出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育局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6.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推荐考评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7.各区教育局可按“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评定本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深入推进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20xx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南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工作和省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网上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结合南雄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新时期全民普法守正创新,把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依法治理的效能,促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开展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整体联动,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民法典送到千家万户,根植于群众心底,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五)开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防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雄高新区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将宣传服务任务安排如下:。
(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
开展以消费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促使企业重视自律经营、规范发展,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自律规范意识,始终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把诚信经营理念融入到企业发展每个环节,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文化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诚信体系,为广大消费者和从业员工提供了一个诚信和谐的平台。
(二)安全生产月(6月)。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12·4”全国宪法日(12月)。
宣传讲授与企业、职工息息相关的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派发宪法、民法典、知识产权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展。由律师和法治宣传工作者就宣传内容的热点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与服务。
(一)注重组织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宣传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法治惠民的出发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务求取得实效。
(三)注重创新方式。做到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和形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把法治和德治有机融合,形成声势和规模,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引导公民从内心坚定对法治行为习惯的认同。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模板见附件1、2),字数在20xx-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xx年,重点征集20xx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xx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1.案例申报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分别采取文字案例和短视频案例两种方式申报,并填写征集报名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2.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含总结、图片、视频),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年12月18日,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