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调查报告(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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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一
调查报告撰写人:
调查内容:
生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同时,也不能否认有少数社会责任感缺失的大学生存在。
既然有社会责任感缺失的大学生存在,尽管不是多数,不是主流。但是我们也需要分析这一现象突出表现为什么,造成的原因是什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这样我们的调研才真正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
根据我们对所收集的材料和数据分析之后,我们认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兴趣不浓,热情不高,勇气不足”的“三不”现象。
第一,“兴趣不浓”。即部分大学生对于任何事情都没有什么兴趣。上课不感兴趣;实验不感兴趣;实践不感兴趣;体育活动不感兴趣;甚至是娱乐放松都不感兴趣。整天待在寝室,漫无目的地生活学习。对外表现得很冷漠,做事无精打采。更加不会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进行合理的规划,自然不会考虑如何去履行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第二,“热情不高”。即对于什么事情都不去关注,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看似宠辱不惊,实际是对表扬、批评都无所谓。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虚无主义思想。过去那种“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处世态度已经在这一部分大学生身上难觅踪影了。对于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不关注。他们在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往往采用一推了之或一味逃避的态度。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也正是社会各界人士对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这一问题批评最多的方面。由此可见,这种热情不高的现象是多么的突出和明显。
第三,“勇气不足”。即有部分大学生在面对社会责任时,不能勇敢面对和承担这一份社会责任。在做了一些体现社会责任的事之后,由于被人嘲笑,不敢勇于面对人们的议论,而觉得这样的行为没有意义,从此不再自觉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
以上三点是我们调研组在分析了收集的数据和材料之后,总结的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最为突出的地方。
我们在了解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突出表现之后,还要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我们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绝不是由于单一原因和单一群体。而是由一个多元因素造成的。主要是社会、学校、家庭和自身多方面的原因最终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存在。接下来将分别阐述我们的观点。
第一,从社会方面看。由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施,许多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在社会上慢慢流传开来。例如世风日下,假冒伪劣,权钱交易等社会问题在商品经济的大背景下日益凸显。而社会的舆论导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从客观上传播了这种不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而,更加谈不上要大学生自觉履行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社会转型期的激烈动荡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导致了部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问题出现。
第二,从家庭、学校方面看。首先应该肯定现在家庭和学校在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方面确实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有不到位,没效果的问题。例如,家长和师长在一些细节方面表现出的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给处于思想定型期的大学生产生影响,最终导致其责任意识不足。我们的家庭需要更加注重与学校合作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而我们的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更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纲要,用制度的方式规范其在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
责任意识淡薄现象的出现。
我们在清楚了造成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现象的原因之后,我们就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措施和建议,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
我们调研组认为,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规范学校和社会的引导行为。
第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现在部分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理想信念没有树立起来。理想是指引大学生奋斗的明灯。有了理想,大学生就不会在学习生活上误入歧途;有了理想,大学生就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把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高度统一起来,才能够使大学生在平时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我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思想道德建设,使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与个人的行为思想结合统一起来,使社会标准转化为个人要求。才能从根本上树立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使大学生发自内心地、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从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种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扶贫帮困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也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同,更得到了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响应。因此,我们认为社会实践活动是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有效手段。因而,我们希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该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地促进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
第四,规范学校和社会的引导行为。我们清楚地看到,社会舆论和学校在对大学生的引导方面的作用是多么巨大。而且,有一些社会舆论和某些学校有意或无意地在客观上传播了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和事件,极大程度地促使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问题的出现。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政府各职能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出台相关的行政命令。最终达到规范学校和社会引导行为的目的。真正准确地宣传国情、民意;正确报道社会现象、社会本质和社会主流;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和升华。
以上所述,即是我们调研组对于本次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调查的结论。希望通过我们的调查,可以使当代大学生在社会责任感方面做得更好;希望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能够在帮助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建议:多难兴邦,面对中国至今的种种xx或灾难,当代大学生们展现了可贵的爱国情怀和人性光辉;常言道:时穷节乃现,患难见真情;当代大学生们在事关祖国利益、民族忧患的重大际遇时刻,所迸发出的强烈社会责任感,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们此次的调查结果正充分的印证了这一点:当代大学生们的主流精神风貌是崇尚自我却并不极端唯我,张扬个性也同时尊重规则,追求时尚也并不否定传统;只不过沉重的学业、就业压力让他们更多的表现出现实主义倾向远大于理想主义色彩,但青春的热血依旧。当然,当下高等教育应该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研究,引导当代大学生正确地认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大学生懂得承担社会责任是其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由之路,个人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同时组织大学生广泛参加社会实践,正确把握社会现象、社会发展的本质和主流,理解社会主导的价值观;最终增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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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二
2018年8月26日16时许,青岛市即墨区岙东路(省道503)、龙山路路口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青岛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委、市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即墨区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责任调查组开展责任调查工作,并邀请了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了调查工作。调查组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检测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1所有人为:青岛农通商贸有限公司(原号牌:鲁bc8981),2015年7月14日变更所有人为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鲁ua0662号重型自卸货车审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2015年7月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自莱西市购入该车后,因燃油消耗不达标,一直未取得营运资质,但该车仍在从事道路营运。2018年3月9日,王振家(男,40岁)取得该车实际使用权,期间该车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公司名下。
该车在安华农业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100万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至2019年4月4日。事故发生时车辆空载。该车核定载质量15930kg,总质量30660kg。
事故发生后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鲁ua0662号重型自卸货车整车制动符合标准,驻车制动符合标准。
鲁ua0662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王振家,持有b2型机动车驾驶证,于2009年12月7日考取,当前状态正常,累计记分7分。2014年4月11日初次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815,有效期至2020年4月10日,发证机关: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在送检的王振家血样和尿样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未吸食毒品。
2事故发生时,王振家驾驶该车为营流路(长江一路-文化路)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工地运送渣土,以实际运送车数结算运输费用。
2.蓝色新日牌两轮电动车,属脚踏式两轮电动车,所有人为:吕红岩(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女,43岁)。
(二)事故车辆所属公司情况。
鲁ua0662号重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为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京波,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即墨区灵山镇河南二村,注册时间:2015年5月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即墨区灵山镇河南二村17号,实际办公地址为:青岛市即墨区北安办事处营流路17号。注册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代理服务,货物装卸、货物仓储,土石方挖掘,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即墨区运输管理处于2015年12月15日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17日,编号为:鲁交运管许可青字370282019212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
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登记车辆共计80辆,其中5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包括鲁ua0662号重型自卸货车。
(三)事故车辆货物装载和运行路线情况。
3套工程施工工地(已完成第六次渣土运输,空车返回过程中),行经岙东路至事故地点。
2.两轮电动车始发地为即墨区龙山办事处窝洛子村,目的地为即墨区锦绣华隆小区,行经岙东路至事故地点。
(四)事故道路情况。
1.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即墨区龙山路与岙东路(省道503)交叉路口处,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且信号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事故道路情况。岙东路(省道503)呈东西走向,其中龙山街道路段路面宽度23米,沥青路面,双向四车道,岙东路龙山路口处岙东路路面横坡为1.5%、纵坡为0.685%;半幅路面由两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构成,中心设置水泥隔离墩,单向路面全宽度1080cm,其中左侧车道350cm、中间车道350cm、右侧非机动车道车道280cm。岙东路(省道503)事故发生路段,建筑控制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部分建筑物与公路边缘少于15米。
龙山路呈南北走向,沥青路面,路口北段(华山路)为双向五车道,三机动车道两非机动车道,路宽1400cm,机动车道350cm,非机动车道150cm,北向南进口两车道,南向北出口一车道。
4灯亮绿灯。
4.道路建设情况。岙东路(省道503)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2017年,根据路网调整方案起点调整为鳌山街道莱青路路口,调减长度8.039km。2010年对大村至埠惜路段3.01km进行了大修。
龙山路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2016年8月9日潮海街道办事处与国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大修项目合同,该项目于2017年7月13日通过验收。
2018年8月26日16时许,王振家驾驶鲁ua0662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岙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龙山路路口处向北右转弯时,遇吕红岩驾驶两轮电动车载吕晓璐、周琦在绿灯放行情况下由东向西行驶欲穿过路口,两车相撞,吕红岩、吕晓璐和周琦三人被大货车碾压,造成吕晓璐当场死亡、吕红岩和周琦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经交通司法鉴定鲁ua0662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事故时行驶速度约为21km/h;新日牌两轮电动车事故时行驶速度约为19km/h。
5息发布公开、透明,履行了应急救援职责。目前,事故双方正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善后赔偿事宜。
三、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3人死亡(死者名单见附件),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
王振家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拐弯时,观察不周,不按规范操作,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王振家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明知所驾驶车辆无道路货物运输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2.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应尽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该公司未履行对公司所属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车辆无道路货物运输证的情况下,放任其上路从事货运经营。杨京波自2015年7月购入肇事车辆并注册在公司名下后,一直无证进行营运;在对公司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方面,除每年每辆收取1200元的挂靠费和代办保险外,具体营运业务由实际车辆使用人自行联系,公司不掌握车辆实际营运安全情况。在公司与王振家签订的6挂靠协议中,也未明确要求车辆不能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2)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符合实际,且未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未按制度要求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未按规定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未按照要求实施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监控平台无专人值守,在事故责任调查组现场调查时才开机使用,且未对报警信息及时处理;公司虽然制定了《道路运输安全(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该预案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进行规范编制,缺少关键要素及附件,且事故发生后未启动预案。
3.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开展行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即墨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过程中,未按要求把企业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该局安监办未将该《通知》印发至辖区企业,在制定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全月活动等专项行动方案时,未将《通知》要求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和方案,运输管理处等部门未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
(2)即墨区运输管理处货运管理科对交通运输管理所货运。
7行业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力。根据职责分工,货运管理科负责对各交通运输管理所货运行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但在会同灵山交通运输管理所对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质量信誉考核中,未发现该公司在车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重中型货车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货运管理科未对各交通运输管理所开展货运行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存在货运行业管理失职失责问题。
(3)即墨区交通运输局灵山交通运输管理所在货运企业源头管理上监督不力。通过查阅灵山交通运输管理所对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台账,在对该公司的质量信誉考核和2018年1月至8月,尹学福等人共对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10次,该公司存在的提供虚假教育培训签到表、隐瞒事故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中型货车卫星定位系统监控无专人值守、该公司名下车辆无证营运等问题,在检查中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4.即墨区政府未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的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职责。
18月1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即政办发〔2018〕2号),但推进落实该项工作进度缓慢。截至8月26日,只有一家运输企业申请办理《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准运证》,可以从事运输的车辆12辆,难以满足即墨区建筑废弃物运输需要;即墨区城乡建设局未结合本区实际,指定建筑废弃物集中消纳场;肇事车辆装载建筑废弃物的营流路(长江一路-文化路)等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单位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编制建筑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也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该工程的施工单位青岛即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建筑废弃物的运输交由经许可的运输企业运输;未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建筑废弃物处置综合执法检查,城管执法部门只查处运输车辆撒漏行为,未对建筑废弃物无证运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调查,至2018年6月,即墨区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企业的核准期限到期,企业持有的《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准运证》均已失效,园林环卫管理处未督促有关企业及时重新办理或续期,未组织开展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核准、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至事故发生,即墨区辖区内无符合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条件的企业。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责任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9(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2.杨京波,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待司法机关做出处理决定后,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王永洲,中共党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市级(青岛市市管干部),2018年8月至今任即墨区政府党组成员、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作人员落实《通知》要求失职失责等问题失管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批评教育。
2.成葵,中共党员。2017年3月至今任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作为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未将《通知》要求的事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未将《通知》印发至辖区企业问题失管失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之规定,建议对其诫勉谈话。
103.孙健,中共党员。2017年6月至今任即墨区交通运输局通济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安监办工作,事业编制。作为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安监办负责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未将《通知》要求的事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未将《通知》印发至辖区企业,失职失责。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4.孙颜波,中共党员。2017年7月至今任即墨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为即墨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负责人,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未将《通知》要求的事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未组织货运管理科开展交通管理所业务监督检查,失职失责。建议对其批评教育。
5.黄祖春,中共党员。2018年4月至今任即墨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货运管理科负责人。作为即墨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货运管理科负责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未将《通知》要求的事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未对交通管理所进行业务监督检查,失职失责。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1入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在组织对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应该发现而未发现该公司提供虚假教育培训签到表、隐瞒事故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中型货车卫星定位系统监控无专人值守等问题,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7.孙小三,中共党员。2017年8月任即墨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即墨区园林环卫管理处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即墨区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园林环卫管理处主任。作为即墨区城乡建设局园林环卫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未及时提醒和督促企业办理《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准运证》核准、延期等手续,未组织开展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核准、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建议对其批评教育。
(三)对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即墨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建议责成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向即墨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2.即墨区城乡建设局落实《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工作推进缓慢,建议责成即墨区城乡建设局向即墨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3.建议即墨区政府就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不力、抓道路交通。
12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不力的问题向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四)行政处罚建议。
1.建议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青岛正尚物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至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该公司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2.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即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筑废弃物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一)建议即墨区政府按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5号)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货运行业管理,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共享货运企业车辆信息,加大源头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道路运输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即墨区公安分局交警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管理。
13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及时吊销证照,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多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即墨区部分公路已成为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所改变,但部分路段建筑控制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即墨区政府及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建议即墨区政府及公路管理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按照城市道路的安全标准,排查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行之有效地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四)建议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针对该事故反映出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联合专项整治,对专业运输企业及兼营企业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情况进行摸底,对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除严肃处罚外,要深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源头消除隐患。同时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对从业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使车辆和人员处于可控范围。
青岛市即墨区“8·26”较大道路交通。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三
引导语:从外部形式上看,调查报告由标题、前言、主体、结语四个部分组成。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学生责任感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对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的调查研究是是了解我国素质教育在初等教育中的比重和效果的重要手段,能够很好地指导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对于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的调查,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广大学生的思想状况。根据小学生思想的动向,做到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使面向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得更加扎实有效,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素质教育进程,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
正是因为这样的重要意义,所以我们觉得很有必要进行一次关于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调查。随着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对于小学生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而我们相信,现在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状况应该是发生了一些变化的,有必要再做一次调查。
通过开展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的调查,全面了解当前我国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现状,深入探讨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在调研的基础上,一是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小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措施和建议,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二是通过我们的调研,可以向广大学生宣传拥有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性,使更多的学子自觉地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达到进一步完善自我的目的。
本次抽样调查的问卷,由调研组成员根据对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的了解自行设计,根据不同的调查人群和所要了解的不同维度,我们总共设计了两份不同的问卷。这两份问卷分别是学生篇和家长篇。请他们分别从小学生自身的角度、和家长的角度充分体现学生的责任观。
两份调查问卷全部由单选题组成。两份调查均由16到单选题构成。
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分别是:三到六年级的学生及家长。为了提高收卷率和有效问卷率,本次调查问卷的发放采用个别分送方式。即调查员将问卷印制好以后,将问卷逐个发送到被调查者手中,同时讲明调查的意义和要求,请他们合作填答,并由专人负责收取已填好的问卷。
此次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调查,最终得出了对于小学生社会责任感这一问题的结论,并且完成了调查报告。
这次调查的结果不容乐观,他们的责任意识非常单薄,尤其是自理能力方面,大多数的学生平时习惯乱放东西,也没有自己整理物品的习惯。就连自己的学习用品、家里的小天地也是由家长帮忙做的,只有一小部分学生能做到每天自己有条理的整理自己的物品。
至此我们调研组的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得到了一系列宝贵的材料和数据。通过对上述材料和数据的科学分析,很好地引导我们得出本次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调查的最终结论。我们的调研结论如下:
现在,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状况是:整体状况是不错的,是可喜的,有不少的亮点存在。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大部分人有文明的言行,并且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相关机构组织的活动等。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有无,越来越成为评价小学生合格与否的重要尺度之一,也成为了衡量大学好坏的重要标准。当然,家庭和学校在培养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方面确实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效果还有待观察。总而言之一句话,当代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状况是:整体比较乐观,有亮点;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存在。在肯定大部分小学生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同时,也不能否认有少数社会责任感缺失的小学生存在。
既然有社会责任感缺失的小学生存在,尽管不是多数,不是主流。但是我们也需要分析这一现象突出表现为什么,造成的原因是什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这样我们的调研才真正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
根据我们对所收集的材料和数据分析之后,我们认为: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兴趣不浓,热情不高,勇气不足”的“三不”现象。
第一,“兴趣不浓”。即部分小学生对于任何事情都没有什么兴趣。上课不感兴趣;实验不感兴趣;实践不感兴趣;体育活动不感兴趣;甚至是娱乐放松都不感兴趣。整天待在寝室,漫无目的地生活学习。对外表现得很冷漠,做事无精打采。更加不会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进行合理的规划,自然不会考虑如何去履行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第二,“热情不高”。即对于什么事情都不去关注,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看似宠辱不惊,实际是对表扬、批评都无所谓。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虚无主义思想。过去那种“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处世态度已经在这一部分小学生身上难觅踪影了。对于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不关注。他们在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往往采用一推了之或一味逃避的态度。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也正是社会各界人士对于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这一问题批评最多的方面。由此可见,这种热情不高的现象是多么的突出和明显。
第三,“勇气不足”。即有部分小学生在面对社会责任时,不能勇敢面对和承担这一份社会责任。在做了一些体现社会责任的事之后,由于被人嘲笑,不敢勇于面对人们的议论,而觉得这样的行为没有意义,从此不再自觉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
以上三点是我们调研组在分析了收集的数据和材料之后,总结的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最为突出的地方。
我们在了解了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突出表现之后,还要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我们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绝不是由于单一原因和单一群体。而是由一个多元因素造成的。主要是社会、学校、家庭和自身多方面的原因最终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存在。接下来将分别阐述我们的观点。
第一,从社会方面看。由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施,许多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在社会上慢慢流传开来。例如世风日下,假冒伪劣,权钱交易等社会问题在商品经济的大背景下日益凸显。而社会的舆论导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从客观上传播了这种不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而,更加谈不上要小学生自觉履行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社会转型期的激烈动荡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导致了部分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的问题出现。
第二,从家庭、学校方面看。首先应该肯定现在家庭和学校在培养小学生社会责任感方面确实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有不到位,没效果的问题。例如,家长和师长在一些细节方面表现出的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给处于思想定型期的小学生产生影响,最终导致其责任意识不足。我们的家庭需要更加注重与学校合作培养小学生的责任意识。而我们的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更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纲要,用制度的方式规范其在培养小学生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
第三,从小学生自身看。现在的小学生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平时就缺乏素质培养的平台和机会。在他们进入大学学习之后,由于心理上的调整过慢,常常会出现对日后生活的茫然。由于他们对于自己今后的路都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思考,那就更加难以履行社会责任了。正是由于心理上没有完全调整,对未来没有明确的目标的缘故,造成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现象的出现。
我们在清楚了造成小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现象的原因之后,我们就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小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措施和建议,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
我们调研组认为,要培养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规范学校和社会的引导行为。
第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现在部分小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理想信念没有树立起来。理想是指引小学生奋斗的明灯。有了理想,小学生就不会在学习生活上误入歧途;有了理想,小学生就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把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高度统一起来,才能够使小学生在平时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我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思想道德建设,使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与个人的行为思想结合统一起来,使社会标准转化为个人要求。才能从根本上树立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才能使小学生发自内心地、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从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种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扶贫帮困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也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同,更得到了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响应。因此,我们认为社会实践活动是培养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有效手段。因而,我们希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该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地促进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
第四,规范学校和社会的引导行为。我们清楚地看到,社会舆论和学校在对小学生的引导方面的作用是多么巨大。而且,有一些社会舆论和某些学校有意或无意地在客观上传播了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和事件,极大程度地促使小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问题的出现。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政府各职能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出台相关的行政命令。最终达到规范学校和社会引导行为的目的。真正准确地宣传国情、民意;正确报道社会现象、社会本质和社会主流;使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和升华。
以上所述,即是我们调研组对于本次小学生社会责任感状况调查的结论。希望通过我们的调查,可以使当代小学生在社会责任感方面做得更好;希望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能够在帮助培养小学生社会责任感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四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作为社会经济的命脉,企业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利贡献良多。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转型时期,由于制度的不健全,一些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恶性膨胀,唯利是图,放任自身不负责任的行为从而对社会产生损害。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不仅仅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个热点话题。企业社会责任是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和环境保护而做出的一种承诺。它可赋予公司利益相关方,如员工、消费者、合作伙伴、社区等更强的信心,使企业通过降低能耗和其他投入削减生产成本。为企业营造健康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和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目的了解中国企业认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了解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在认知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差距;了解企业与公众在社会责任认知方面的距离。
三、调查设计。
我们小组进行了企业社会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组首先在网上广泛的收集资料,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作用,在设计问卷时,我们组采用了在网上投寄问卷的形式,围绕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并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大量而广泛的调查结果,使得我们组的调查结果更具有真实可靠性,如:1.承担明礼诚信确保产品货真价实的责任,2.承担科学发展与交纳税款的责任,3.承担可持续发与节约资源的责任,4.承担保护环境和维护自然和谐的责任,5.承担公共产品与文化建设的责任,6.承担扶贫济困和发展慈善事业的责任,7.承担保护职工健康和确保职工待遇的责任,8.承担发展科技和创自主知识产权的责任等等。
与此同时,我们也亲自赴济南本地一些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咨询,如济南顺起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四、调查结果及分析。
在此次调查中,我们针对企业对自身产品服务的宣传中是否属实的调查中显示,72.3%的被调查企业中都能做到基本属实。但是在部分企业中,为了自己的不正当利益,偶尔也存在着虚假宣传。甚至有6%的企业的宣传是基本不属实的。而针对消费者投诉处理的问题中,80%的企业能保证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15.1%的企业表示对于部分消费者的投诉不能做到及时处理,剩下4.7%的企业则表示基本不能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都说消费者是企业的上帝,但是现实中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像对待上帝一样对待每一位消费者,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取得更加丰厚的利润回报,各大企业在面对消费者的问题上也是做足了功夫。如何更好的宣传自己的产品,让消费者更好的了解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如何做好售后服务,赢得更好的口碑。
众所周知,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税收还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不惜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偷税漏税,给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巨大的损失。国家的财政收入受损,经济运行不协调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造成很大的影响,企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很难不受波及。而在调查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于是否能够按时缴纳税款,79.2%的企业表示基本能够按时缴纳税款,而21.1%的企业则偶尔存在会拖欠税款,事后补交的情况,而在被调查的企业中不存在经常拖欠税款的现象。拖欠税款相对于企业运用某些手段逃避税款而言,似乎还是小问题。
在被调查的企业中,53.8%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存在这种现象,但是40%的则表示偶尔会利用某些手段来逃避税款,更有12.1%的表示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有客观,也有主观,像是税收制度存在漏洞,税收管理工作跟不上,公民的纳税意识较差等等,但可恶的是有意识的偷税漏税,以自己的利益为重,违背职业道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具体可以从下面这些方面着手:完善税收制度,堵塞偷税漏税源头,税收征管规范化与现代化征管手段结合建立科学激励机制,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我相信加大这些措施的实行必能杜绝企业偷税漏税行为。
五、思考与建议。
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对企业提出的期望与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对企业的责任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过去只有iso9000和iso140000国际认证,现在对企业社会责任也有了一个旨在解决劳动力问题,保证工人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国际认证标准体系。这一标准明确规定了企业需保证工人工作的环境干净卫生,消除工作安全隐患,不得使用童工,等等,切实保障了工人的切身利益。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技术革新可首先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也可以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企业还可通过公益事业与社区共同建设环保设施,以净化环境,保护社区及其他公民的利益。这将有助于缓解城市尤其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间的矛盾。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安定的隐患。一方面,大中型企业可集中资本优势、管理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对贫困地区的资源进行开发,既可扩展自己的生产和经营,获得新的增长点,又可弥补贫困地区资金的不足,解决当地劳动力和资源闲置的问题,帮助当地脱贫致富。另一方面,企业也可通过慈善公益行为帮助落后地区的人民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既解决当地政府因资金困难而无力投资的问题,帮助落后地区逐步发展社会事业,又通过公益事业达到无与伦比的广告效应,提升企业的形象和消费者的认可程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解决现实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应从维护社会利益和保证社会运转的需要出发,以社会公众利益代表和社会公众管理者的身份通过国家立法和行使政府权力的形式,建立规范的明确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关法律、法规约束体系,从《公司法》、《劳动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
2.完善监督体系。没有全社会参与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没有全社会参与的公司社会责任监督要想不断引向深入也是不可能的。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监督必须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消费者相结合的方针,必须注意充分发挥全社会在经济监督活动中的积极性,不能片面强调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而忽视广大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重要监督作用。尤其是在当前专门监督机关人员、财力、装备和技术手段不足的情况下,鼓励社会监督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
3.建立利益相关者模式。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实现或者被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人,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顾客、供应商、社会等。各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中要受到其他利益主体的制约,不能无限度地任意扩展而侵犯其它利益主体的利益。
4.制定符合国情的评价体系。地方政府要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内容,建立企业。
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经营行为要充分了解,并做出定期评估。表彰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同时,大力强化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五、结语。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我国企业还没有能够完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状况相较以前已明显改善。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在企业认真答完这份问卷的同时,也期待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企业家自觉行动起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融为一体,把企业命运与社会命运结合起来,更好的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好,为国家服务,也为人民服务,也为自己树立起一块负责任的金字招牌,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好更大的空间。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五
前言:本文通过实证调查,从家庭责任感、他人责任感、集体责任感、国家(民族)责任感、人类社会责任感五个层次全面分析和探讨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现状。
一、调查背景与目的。
社会责任感是指人们对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对他人,对社会所应承担的相应职责,履行各种义务和使命担当的一种强烈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在当代,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因为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能否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能否实现本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就在于能否培养合格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可以说,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发展以及大学生自身素养的完善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是因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所以关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调查研究一直不断;据笔者观察,现有资料普遍认为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相对缺失,这种论断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担忧。但2008年以来,在中国先后遭受的南方特大雪灾,奥运圣火传递受阻挠,汶川大地震等一系列冲突与灾难面前,我们发现,在祖国利益受到侵犯,在我国同胞遭受苦难时,大学生们都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并凭借自身的力量表现出了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因此,为了真实、全面的了解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现状,本项目组通过对当代大学生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分层研究的方式,以期对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作出全面的分析和评价。调查内容分为以下几个层次:当代大学生的家庭责任感;他人责任感;集体责任感;国家(民族)责任感;人类社会责任感。
二、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共选取新疆4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具体包括: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工程学。根据随机抽样的原则,于2013年5月期间,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513份,回收率为85.5%,其中有效问卷为500份,有效率为83.3%,达到了研究分析的要求。样本构成情况见表1:
表:问卷调查样本构成情况。
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调查问卷所采用的社会责任感结构理论依据是段志光《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研究中的理论问题探讨》。段志光指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结构与分类可以按逻辑结构、内容结构、层次结构三个方面进行划分。按照层次结构,社会责任感从系统论角度可分为:家庭责任感;他人责任感;集体责任感;国家、民族责任感;人类社会责任感。我们依据这五个维度,在主要参考赵兴奎编制的ussr调查问卷的基础上,从中筛选修改出适合这五个维度的选项,自主编制了调查问卷。
另外,为了弥补调查问卷收集信息的不足,调查组还对部分学生、老师进行了个别访谈,力图对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有更深入的了解。
三、调查结果。
家庭责任感是指个体具有的在家庭生活中积极履行分内职责和道德义务的社会责任感。它是个体在长期的家庭生活中,通过与父母长辈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从而形成的对自己与家庭关系的感性认识。以下是四道与家庭责任感相关的态度测量题目的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不管物质条件如何,我都会说赡养父母”这一说法,84.6%的回答者选择了“完全符合”,14.1%的回答者选择了“比较符合”,只有1.3%的回答者选择了“不确定”、“不太符合”或“很不符合”。可见,绝大多数大学生对赡养父母的责任是持比较明确的肯定态度的。
对“我经常过问我的爷爷奶奶、外公或外婆的身体状况”这一说法,选择“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的回答者仅占50.7%,说明当代大学生对祖辈的关心明显不足。中国的老人最善良,他们把儿女子孙看得比什么都重,他们的一生都是为了孩子。关爱老人,让老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应该成为每一位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如果家庭经济困难,我会选择先工作后考研”这一说法,只有35.4%的回答者表示“完全符合”,而31.7%的回答者选择了“不确定”、“不太符合”或“很不符合”。它反映了当代大学生个体意识和主体意识的增强,他们有理想、有抱负,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个人爱好的偏执和对个人利益的过度敏感,容易使他们的自我责任感呈现出明显的情绪化和功利化的倾向。对此,教育者应当加以及时的引导,防止少数人的自我责任感走向以个人为中心的极端。
对“即使我将来的妻或夫经济地位比我低得多,我也一样对她或他好”这一说法,57.7%的回答者表示“完全符合”,29.5%的回答者表示“比较符合”。尽管当代大学生仍处于“婚姻责任豁免期”,但这种认知情况无疑将有助于他们将来对婚姻家庭责任的承担。
他人责任感是指个体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广泛地承担对他人的责任,是当代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之一。以下是四道与他人责任感相关的态度测量题目的调查结果:
如表3所示,对“我做错了事,我能主动承认错误”这一说法,只有10.1%的回答者选择了“完全符合”,而选择“比较符合”、“不确定”、“不太符合”、“很不符合”的比例分别为49.4%、31.6%、7.6%、1.3%。可见,当代大学生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对主动承认错误、自觉承担责任缺乏必要的志向和勇气。
对“见到朋友情绪低落,我会主动去劝慰”这一说法,77.2%的回答者选择了“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说明当代大学生总体上还是关心他人的。对“乘车时,我会主动让位给老人或抱小孩的妇女”这一说法,51.9%的回答者表示“完全符合”,40.5%的回答者表示“比较符合”,更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
集体责任感是指个体在所属集体生活中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对大学生而言,集体主要指校、系、班集体以及大学生社团、组织、宿舍等。以下是四道与集体责任感相关的态度测量题目的调查结果:
表4中,对“我有时在图书馆的书上写写画画”这一说法,68.4%的回答者选择了“很不符合”,而仅有3.8%的回答者表示“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说明绝大多数大学生在自觉维护公共财产方面,自我感觉良好。但笔者通过观察发现,在各大高校图书馆中,“批注”“涂鸦”等图书破坏现象却并不少见。为了验证该调查结果的可靠性,项目组对某高校图书馆的三位馆员进行了采访,他们表示,“当代大学生的主流还是好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是能对图书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的,‘批注’‘涂鸦’的确属于少数大学生所为。”但他们也提出了他们的担忧与建议,“‘批注’‘涂鸦’现象虽属个别,但对后续的读者在阅读中会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更多的是诱发性的,即后续的读者在看到别人在图书上的‘作品’以后,第一反应不是阻止自己出现类似的行为,而是诱发类似的行为。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借阅规则教育和借阅道德教育,从根本上杜绝这类行为仍非常有必要。”
对“上自习时,班上乱哄哄的我会加以制止”这一说法,仅有3.8%的回答者表示“完全符合”,而76.0%的回答者选择了“不确定”、“不太符合”或“很不符合”。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六
所谓责任,就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应做的事。而担当,就是要我们勇于去承担任务、责任。所以,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只有我们认清了自己的学习责任才能更好的去担当,只有我们勇于承担了责任,才能更好的履行我们的义务。自打各高校开始扩招,全国的大学生数量每年都会呈大幅度增长的趋势,似乎全国的公民受教育程度也在随着上升,是一个喜人的现象,但是同时更让我们值得深思的是,在这种大学生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似乎大学生的素质却在以相反的方向发展,对此暑期实践队对此展开了以“当代大学生在校学习情况”为主题的问卷调查。
(一)调查对象。
实践队的成员组成调查小组,对于**农林大学部分在读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网络问卷为载体,通过网络发放问卷开展,以福建农林大学在读。
生为主,以较客观的方式收集到一定数量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
(一)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50份,回收问卷46份,其中有效问卷45份,回收率90%。
经统计结果显示,66.7%的大学生因为未来的工作原因选择了高校就读,获取文凭。而60%的学生认为应该认真学习当前课程。88.9%的受调查者认为对应学科老师的水平会影响到自己专业学习的兴趣。半数的学生父母并不重视高校的学习。有七成的学生觉得课程的学习会影响自己的个人生活发展。66.7%的调查者对于当前教学体质不够完善。
(二)调查问题分析。
1、当前社会功利性的环境导致大学生迷失方向。
社会日益进步,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人们埋首于快节奏的生活状况中,一味的想着赚钱,获取社会地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会不择手段。在这种声色犬马,人欲横流,权钱万能的时代,作为当代大学生很容易受到这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再加上长期受到各种外来因素带来的压力,慢慢的使他们进入犬儒主义时代:逃避思想,调侃正义,及时行乐,追求物质享受,追求短期效益,渐渐的麻木不仁,完全与真理、理想、公平、正义、诚挚、友爱、同情、健康绝缘。
2、教学风向标的正确树立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权力、金钱及关系的导力下,一些大学为了功利,乱送头衔,导致“博士、教授”严重泛滥和贬值;知识分子自然丧失了学术和学者应有的尊严。中国高等学历文凭大规模地贬值,直接损害了知识分子应有的地位与尊严,也直接的打击了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且还引导他们走向错误的深渊。
3、教学体质存在缺陷。
而对于目前中国高等学府的总体情况来讲,除了比较著名的高校以外,大部分其他高校在管理、教学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学科的设置大部分都不能吸引学生的兴趣,学生觉得无聊,因此导致逃课现象严重,最终在考试的时候也作弊成风。基于种种的因素,大学生在学校如同行尸走肉,上课只是走马观花,吃饭,然后回寝室,玩电脑,成为生活的全部。不关心时事政治,久而久之,渐渐地丧失了辨别真假、是非的判断能力,辨别善恶、好坏的道德能力,以及辨别美丑的审美能力。责任意识也越来越淡薄,越来越没有担当。
(一)加强宣传教育让在校学生明确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社会为个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而个人又具有能动性,能够认识和改造世界。普通人物与英雄人物一样都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力量,每个人都应该要明白个人在社会中的存在价值。如今人类社会已经进入21世纪,对于中国来说,新的世纪将是中华民族实现复兴的世纪。作为一名大学生,有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对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关系重大。纵观我们这个社会,由于一些不良思想、不良风气的侵蚀,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正面临着严峻考验,懒散、矫情、堕落、放纵,无远大理想,无坚定信念,无高尚追求,成为大学生成才过程中的巨大隐患,成为众多关注者的担忧。要勇于担当。把自我的行为与国家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转变教育思想体制,为大学生提供更多个人兴趣学习。
在根本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改善当前教学体制,为学生营造更人性化的学习环境。才更能够让学生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而不是“样板式”的教学。
首先,及相关部门也应该发挥一定作用。如高校管理层积极的发现当前的教学问题,做到及时的改善。本着对每位学生负责的态度,对评教系统的严格把关,保证教师的教学达到学生满意水平。
(三)大学生自我努力意识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对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关系重大。
如今人类社会已经进入21世纪,对于中国来说,新的世纪将是中华民族实现复兴的世纪。作为一名大学生,有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对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关系重大。纵观我们这个社会,由于一些不良思想、不良风气的侵蚀,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正面临着严峻考验,懒散、矫情、堕落、放纵,无远大理想,无坚定信念,无高尚追求,成为大学生成才过程中的巨大隐患,成为众多关注者的担忧。任其生成,任其发展,怎能承担撑扶自己国家的重任!所以,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曾经被人们誉为“天之骄子”就更应该要明确社会责任,要勇于担当。把自我的行为与国家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当代大学生正处于成长成才和创业时期,正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时代为同学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大好机会和广阔空间,同学们要珍惜历史机遇,自觉把人生追求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在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不懈奋斗中,创造无愧于人生的业绩。在现实基础上迎接挑战。当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的发展还面临了一系列的挑战。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未来科学技术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应该发奋学习、努力成才,义不容辞的肩负起发展我国科技文化的历史重任。在大学里,我们有大量的自主学习时间,有优越的硬件设施可以利用,有纯粹的人际关系,正是在这样天时地利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积极的“人和”,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专注于学习的同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自己,将自己的发展和国家社会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将来报效社会而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关注社会,服务人民,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执着追求心中的梦想。
当然,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不能忘记道德的培养。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道德都没有,那科学文化知识学的再好也是无济于事。如今,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和骨干,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重大职责,从而促进国家社会的进步。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压力同在,如果我有幸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就兼具当代大学生和党员的双重身份,就更应该勇于承担起责任,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保持一种攻坚克难的勇气。“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可跨年度累计。比如4月1日至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经营期。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八
时间:x年xx月xx日时分许天气:晴地点:
交通事故当事方基本情况。
男40岁1971年3月生山西省大同市x人身份证号:初领执照日期x年x月准驾车型档案编号肇事车型及牌号晋豪泺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托车为晋挂杨嘉牌重型厢式半挂车车主x公司。
男x岁1973年2月生山西省大同市x人身份证号初领执照日期x年x月准驾车型c1档案编号肇事车型及牌号:晋x6五菱小型普通客车车主。
男37岁1973年12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老官寨乡东水波村人身份证号x7行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x年x月x日时分许,曹海驾驶晋和晋半挂车,沿109线由西向东行至高山镇入口处,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网线挂断后,网线将由西向东在路口内停放的晋车碰撞,并将在路边说话的、两人碰伤,造成了晋、晋半挂车、晋车辆损坏,并造成\两人受伤,并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的网线及线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违法行为、过错及责任:
曹海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前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明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过错行为是引起事故的原因。
晋车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在事故中无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九
甲方:
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试验过程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在全部试验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对试验现场的安全管理;。
4、如试验过程中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乙方设备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附则。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试验全部完成甲方及其产品撤出本试验室后自行终止。
甲方责任人:乙方责任人: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
起步的企业,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并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这对深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身处“严冬”中的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但是,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规定,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照此规定,如果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不仅不能享受税收政策的利好,还会因此背上“沉重的税收包袱”。由此看来,能否帮助和促进企业健全会计核算,成了落实税收利好政策、助解企业发展难题的前提和关键。
据对我市56129户增值税纳税人的调查,符合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已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有17289户,其余38840户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对照新的认定标准,即将有4500多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到1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以及3500多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到180万元的商业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据对这8000多户即将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调查,这些企业会计核算普遍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到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大多是个体手工作坊,生产工人在8人左右,管理人员只有1-2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到180万元的商业企业,大多是品牌代理销售商店,或是小型批发商店,从业人员在3-5人,管理人员也只有1-2人。从节约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这些企业根本不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由1名管理人员,甚至是老板本人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
二是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水平不高。这些企业所谓的“会计人员”,一般只有初中、高中文化,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会计培训,对会计知识特别是新修订后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知之甚少,只能记个简单的“流水账”,对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的要求,有明显差距。
三是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不够规范。根据国家去年颁布的新内控标准,企业会计核算要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建立实物盘点、银行对账、凭证审核传递等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由于这些企业在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等方面的限制,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达不到规范化的要求。
面对上述问题,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基层国税机关要把帮助和促进企业健全会计核算,作为当前优化纳税服务、实施个性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一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要深入中小企业,广泛宣传新出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特别是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于企业开拓市场空间、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健全会计核算对于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挖掘管理潜力,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管理效益的重要意义,增强企业用好、用足税收政策,规范会计核算的信心和决心。
二要加强会计基础知识的培训普及工作。要定期举办企业办税人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讲解会计原理、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新的税收政策法规等,提高企业会计人员基本业务技能。
三要帮助企业完善个性化的内控制度。企业情况千差万别。要根据国家去年颁布的新内控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帮助企业在控制成本与控制效益之间选择最佳平衡点,完善内控制度。如对从事鲜活商品经营的企业,要建立按日盘点制度等。
四要帮助企业合理选用会计核算方法。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产生不同的会计处理结果,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要根据各企业的实际,帮助企业合理选用存货计价、成本核算等方面的会计处理方法,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不断放大税收政策效应,助解企业困难,推进企业发展。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三
甲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管理经营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积极调动与发挥双方优势,促进有序、规范、高效经营,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管理甲方下属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企业经营责任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一经签字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目的。
在完善集团总部领导下各厂/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制的经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在充分调动各厂/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的同时,建立集团总部对各厂/子公司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加强集团公司对各厂/子公司的有效监控,同时推行目标责任体系,用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替代粗线条的考评,将有力地推动锦胜集团管理手段和经营风格的持续改进,增强锦胜集团管理层的抗风险意识和能力。
二、经甲方管理层同意,甲方聘任乙方负责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职务为。
三、乙方在遵照甲方宏观管理运作的前提下,在依法守约日常经营管理的基础上,保证上缴净利润给甲方。
四、授权管理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但在合同第一年期满一个月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管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双方或授权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由甲方对乙方经营管理状况、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延续第二年期限及制订第二年经营指标,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依此类推,每年指标按本协议第五条执行。
五、主要经营责任指标:
经营责任指标由甲方根据乙方所经营管理的厂/公司现状及市场行情制订,指标如下:
(一)销售指标及达标标准。
1、乙方应当完成平均每月销售额(折扣后)港币万元,每年度销售额为港币万元,净利润率不低于%,保证实现每月净利润总额港币万元,保证实现年净利润总额港币万元。
2、乙方经营管理的厂每月向甲方缴纳其应承担公摊费用港币为元,作为乙方的费用支出。
3、乙方经营管理的厂每月按销售额的向甲方缴纳公共关系维护费用(以人民币结算),作为乙方的费用支出。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
4、以上港币折扣人民币的汇率为银行第四季度平均汇率。
1、货款月结到期后,准许给予客户一定宽限期,在此期间乙方应主动组织催款,超过半年以上未收回的作为坏账处理,计入乙方的当期损益。
2、对于宽限期过后符合停单条件而乙方继续批准接单发货造成货款损失,除已经追回的货款外,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追讨货款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经营管理的实体承担。
3、上述宽限期为天。
状况及市场行情参照上述指标由双方确定,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也相应自动解除。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为乙方管理经营尽到如下义务:
(1)、甲方必须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必要资金、设备、人员、后勤等支持和保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好资产,监督。
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并提出改进意见。
3、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方又无有效解决方法。
时,修订本协议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4、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两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
警告;在四个月内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总额的30%,或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或连续两个月亏损的,甲方检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因乙方管理失误,出现重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等),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乙方经营管理的厂/公司的财务人员及行政人事部人员由甲方委派,对甲方负责、汇报工作。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期的审计和考核。
8、因市场及经营管理需要,甲方有权调配授权经营管理公司的所有资源,但应。
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因调配资源而影响乙方经营管理公司/厂收益,继而影响乙方完成考核目标的,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9、按本协议实施奖罚。
(二)、乙方:
1、乙方是企业在授权管理期内的负责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
公司/厂正常生产和经营。
2、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
内,乙方有权建立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照章纳税,完成协议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3、乙方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
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和控制的依据。以后续签的,则在合同年届满前三个月提供给甲方。
4、乙方必须保障经营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使经营资产遭受损失;经营期间,应对甲方全部设备(含厂房)进行保养和投保,如有恶意损坏应负责修复,若有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经营管理期间,不得动用经营管理公司的资产、资金作任何投资、借款、担。
保或“体外”经营活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借(贷)款等重大商务活动。
6、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
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年度和月度的经营计划及工作计划;(2)年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3)年度和月度的资金预算和财务会计报表;(4)年度销售政策及实施情况的跟踪报告。(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6)考核当月未完成业绩指标,乙方必须向甲方解释未完成的原因,并拿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注:月报表每月十二日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上月财务报表等资料。
7、保障授权经营管理公司资金良性循环,维护授权经营管理公司良好形象和信。
誉,保障授权经营管理公司资产安全和长远健康发展。
8、乙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应与甲方其他下属公司及分厂形成良性竞争。乙方。
如果利用甲方下属其他公司及分厂的资源恶意打压、挤占其市场空间的,一旦被甲方认定为恶意竞争,应接受甲方的处罚。
9、经营管理公司的所有回笼款项,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10、管理经营期间,有关财务方面应严格按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11、乙方享有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指挥权;享有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任用和辞退建议权以及中层和普通员工的任用和辞退决定权(财务及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除外);拥有中层及以下全体员工的考评指标体系设计,考评方式和分配方案决定权,但是方案必须提交甲方核准后方可实施;拥有对公司公共分摊费用的异议权,但是在获得合理解释后必须承担相应分摊份额。因正常经营活动乙方需享有的对外交易、资产处置及其他权限以甲方制订的相关制度为依据。
12、经营管理期内货款处理。
管理的实体承担,追加期过后,乙方仍有未能收回的货款,需在1周内全部移交甲方处理,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因回收货款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由乙方经营管理的公司/厂承担,超过半年未成功收回的货款计入乙方的损益中,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3、离职前后的货款处理。
乙方在提交离职申请之日起或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不能进行重大的交易活动,或利用职权促成交易的成交,得到甲方明确授权且有利于甲方的活动除外。乙方在提交离职申请之日起25日内对所经营管理公司/厂的未回收货款要积极催收,经催收而未收回货款乙方需在1周内全部移交给甲方处理。甲方因处理货款而支出的费用由乙方经营管理的公司/厂承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经积极催收(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手段)仍未收回的货款,视货款情况而定,甲方可将其列入呆账或坏账,计入乙方经营管理的损益中。
15、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不得利用自己职权或公司资源,为自己或亲戚、朋友谋。
取利益,也不得把属于甲方的资源透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否则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16、乙方离职后1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也不得利用已掌握的属于甲方的资源损害甲方的利益。
七、劳动报酬与得益分配方式。
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1、乙方工资按乙方经营管理公司的年度港币利润额的支付,由甲方每月。
预付部分工资。甲方每月预付税前工资为港币/人民币万元(以公司管理账户为依据)。
1.2、乙方如能完成甲方所制订的年度利润额指标,甲方在第二年度10月份之前一次发放余下工资,如乙方不能完成指标,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余下工资,已支付给乙方的,甲方不予追讨,甲方有权对乙方职务进行变动。
1.3、乙方的每月职务津贴为港币/人民币元,包含在甲方预支付的工资中,不另行发放。
1.4、乙方领取的工资如以人民币结算的,港币折算成人民币的汇率为。
2、乙方每月享有职务应酬款为港币/人民币元,汽车津贴为港币/人民币元,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如乙方职务出现变动,则乙方享有的职务应酬款及汽车津贴相应取消,除甲乙双方另有协商外。
3、乙方商业人寿、商业保险、公积金及个人薪俸税已包含在甲方支付的工资中,甲方代为扣缴。
八、劳动关系的终止及管理经营期届满或协议解除/中止后的产权交接与清算。
1、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及本协议立即自动终止:
(1)因健康因素已有连续两个月无法充分履行其服务或在十二个月内已累计达。
七十五个工作日未能实质履行其职责;。
(2)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且经警告后仍不悔改;。
(3)乙方在履行职责时因其故意或有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
(5)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
(6)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的;。
(7)其他符合香港法律规定解除条件的。
2、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则该年度之年效益工资和利润分红则不予计算或发放。
3、乙方辞职需提前三个月向公司书面申请,在此申请期内,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更好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和合法权益,保持工作的持续性和正常运转。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的,视为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规定,应当按照年收入30%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4、管理经营期届满或协议解除/中止后十五日内,甲方对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来往账目进行清算,清算结果有出入的,乙方需做出合理解释,乙方没有合理解释而清算结果出入较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报告的真实性,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清产核资;乙方在管理经营期届满或协议解除前十五日内移交全部在管理经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对于坏账,甲方有权从风险预防金中按比例扣除。
6、乙方在管理经营期届满或协议解除/中止后,应立即将授权管理前的厂房、设备等甲方的资产交还给甲方(因得到甲方授权正常变动的设备除外),厂房、设备等应保证能正常使用。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理由及依本协议理由提出解约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应按乙方年收入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预、无理干扰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管理经营期限。
3、乙方违法、违规、或未按合同约定上交净利润额,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乙方管理经营期间,给甲方造成损害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十、附则。
1、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变更或解除。
2、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香港法律处理。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四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发生于20xx年10月21日乙方在甲方公交车(牌照号为湘d95406)摔伤一事,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900元,以及支付的1100元医疗费用,共计20xx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赔偿时间,定于20xx年10月22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五
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尽管从实施到到现在只有短短八年的时间,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兴问题持续涌现——从第一例证券民事赔偿“红光案”到证券市场首例获赔的嘉宝实业案;从第一例遭遇共同诉讼的大庆联谊,到被千人集体诉讼的银广夏。注册会计师(注:本文中的注册会计师有时也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简化行文,统一使用注册会计师)一次又一次地进入社会公众的视线,被社会各界推向了证券市场的风口浪尖上。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也屡次成为了赔偿案件的被告。
在现代社会,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正在逐渐扩展,特别是西方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无论是法院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态度,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十多年来,企业经营失败或因管理层舞弊造成企业破产倒闭的事件剧增,投资者和贷款人蒙受重大损失,因而纷纷指责注册会计师未能及时揭示或。
报告。
这些错误和舞弊问题,并要求其赔偿损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断扩大,也由此导致了“诉讼爆炸”(litigationexplosion)。20世纪90年代美国专家曾估计,由于法律诉讼和赔偿金额的激增,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诉讼的直接费用支出占其审计收入的20%,诉讼赔偿不仅是“四大”事务所(普华永道、安永、德勤、毕马威)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中小事务所提供鉴证服务应当考虑的问题。
法律责任的出现,经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对其他权利人的损害。如果因过失或违约而没有提供本应当提供的服务,或在工作中未能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则要对相关利害关系人承担民事责任。从目前看,注册会计师涉及法律诉讼的数量和金额都呈上升趋势,分析、归纳有如下原因:
1、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完善。2005年,先后修改的《。
公司法。
》、《证券法》等基本法律,进一步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提供验资、审计等鉴证服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从1996年4月以法函(1996)56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如何处理的复函》到2007年6月11日的法释[2007]12号《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先后共发布了六个司法解释,全面规范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承担方式、救济方式等,初步确立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赔偿制度。
2、“深口袋”理论的盛行,使注册会计师承担了越来越多的指责和诉讼索赔。所谓的“深口袋理论(deeppockettheory)”,是指当被审计单位出现财务危机或破产情况后,不论是信息使用者还是法官,都倾向于从有支付能力的注册会计师身上获取赔偿,而不问谁有过错。
3、我国目前法院的法官在理解注册会计师业务性质、地位、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仍显理论水平不足,法院系统缺乏相关的审判人才,使得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时异常谨慎,影响了案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数量。即使受理了,由于法官水平的差异,使得同一类案件在不同法院的判决不一致,损害了法院判决的权威性。
4、政府监管部门保护投资者的意识日益增强,监管。
措施。
日益完善,处罚力度日益增大。注册会计师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出现问题,从红光、琼民源、银广夏到蓝天股份,一些注册会计师参与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造假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早在2002年,当时的国务院朱镕基就在多个场合呼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重职业道德,并亲笔为新成立的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上海、厦门)题写了“不做假帐”的校训。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行为正式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之一。可见,国家已经认识到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我国资本证券市场的完善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已成为包括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公众投资者等的共识。
5、企业多元化、规模化、全球化的经营,带来了审计环境的巨大变化,增加了审计风险。一是企业的多元化经营,使企业的会计业务包括工业会计、商业会计、银行会计等多种会计类型,增加了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二是企业的跨国经营,国外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在纳入企业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重新编排、表述,尤其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统一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等,增加了报表的编制难度;三是企业的关联方交易,一些企业通过大量的、没有商业实质的关联方交易来粉饰企业会计报表,以达到监管或迎合投资者的要求,增加了企业高级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四是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将许多表外业务纳入表内核算,如商誉、认股权证等,以及公允价值的确认都使会计报表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审计难度。
理解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就必须严格区分并界定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国务院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第33号令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也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可见,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都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保证其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责任上是首要的、第一位的。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存在隐瞒事实、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第三条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可见,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于接受委托,依据审计准则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3、在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中存在三方关系,即财务信息的提供人-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的审核人-注册会计师、财务信息的使用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在这三方关系中,相关利害关系人一般是通过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来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决定自己的投资决策。其中,财务会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编制的,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编制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判断是依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以及由此生成的会计账簿等其他会计资料,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判断之上的再判断。
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我国民法规定了两种基本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时,也应当严格区分这两种责任:一是对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二是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侵权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六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
委托合同。
”注册会计师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提供各类鉴证服务,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要式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范围,应当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当注册会计师违反合同约定或合同法律规定时,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定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在此不多赘述。
“其他利害关系人”主要指依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报告作出经济决策的债权人、银行、公众投资者以及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
在许多国家,普遍将注册会计师、律师、医师视为具有特殊知识和技能的群体,对于其在执业过程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通称为“专家责任”。尽管各国都认为专家责任不属于特别的责任类型,但对专家责任的性质,两大法系之间有不同的观点,大陆法系认为是契约责任,而英美法系则认为是侵权责任。
本文认为,注册会计师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民事责任,宜认定为侵权责任,理由如下:
其一、违约责任不符合法理。根据民法基本理论,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在审计业务中,审计业务约定书是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是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注册会计师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由于不存在合同关系,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基础。而侵权责任则广泛地存在于各类主体之间,只要一方违反了法定义务,使他方遭受了损失即可,不以契约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其二、司法实践中已经认定注册会计师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民事责任为侵权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导致利害关系人损失的诉讼为民事侵权诉讼。
注册会计师对利害关系人的侵权民事责任问题实质是侵权法律逻辑与政府公共政策选择之间的冲突和协调问题,是一个公平与效率的取舍和权衡问题。
从宏观公共政策看,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问题始终贯穿着公平与效率的衡量。一方面是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的性质、水平和能力的固有限制,如果对其课以过重的责任,将导致两种结果:其一,大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民事责任过大而破产,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因无法承受如此高的职业风险而拒绝提供审计服务或退出审计行业。其二,会计师事务所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法律风险而被迫进行“详细审计”,从而大幅提高审计成本,由此带来的高昂审计成本却最终将转移给作为委托人的股东或公众投资者。同时,审计时间的相应延长将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形势而使审计信息失去价值。无疑会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对审计报告的需求和依赖,他们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符合他们要求的高保证、高质量的审计意见。司法部门的立场无论是稍微倾向于任何一方,都必然造成另一方的损失。
在此,本文引入经营风险、经营失败、审计风险和审计失败四个概念,以此作为判定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依据。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六
时间19××年5月17日12时30分地点××市××路××路口××市××有限公司司机王××驾驶“桑塔纳”小客车,在××路由西向东通过××路口时,适有××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驾驶“切诺基”吉普车以八十多公里时速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李××临近路口发现前方横穿的小客车后虽踩了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快,停车不及,吉普车前部撞在小客车右部,造成小客车内乘车人赵××当场死亡、两车均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是:王××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干路车先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李××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王××负事故主要责任,李××负事故次要责任,赵××不负责任。
(公章)。
承办人:宋××郭××19××年5月27日。
此认定书,已于19××年5月28日向当事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
责任认定调查报告篇十七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