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初(模板20篇)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进一步挖掘书中的细节和深层含义。写读后感的过程中,我们还要注意引用书中的关键语句、对白等,以加强自己的观点和论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名著读后感初篇一
《西游记》应该是最为熟悉的。我在自己上小学时就全部阅读完毕了,而且阅读了不止一遍两遍。
《朝花夕拾》也是很早就阅读过的,同样很喜欢。我觉得,这是鲁迅的众多书籍中最值得也最适合初中生阅读的一部。
《名人传》对我来说比较特别,早就购买了这部书,也粗略地读过,而比较系统、仔细地阅读,还得算这一次。阅读的时间比较长,最后的一篇《托尔斯泰传》读完已经是今年的7月22日。所阅读的是傅雷的译本,他学养深厚,作风严谨,又与罗曼·罗兰本人有过直接的通信交流,对作者作品的感受远超常人,译文自然十分出色,颇具神韵。不过,他的译本诞生于六七十年前,其中的人名地名多有与现在不同的,这是时代所限,虽是不能苛求,但多少形成了一点阅读的障碍。
《童年》的情况与《名人传》相似,我早就购买、阅读过,这次是重读。原先的那本不知怎么找不到了,还特意重买了一本。顺便的,又阅读了《在人间》,阅读了《我的大学》,将这“三部曲”一网打尽。说实在的,我并不很喜欢这几本书,其中的文化习俗之类有太大的疏远感,长长怪异的人名总是记不清楚,那琐碎的讲述风格我也感到厌烦。唉,如果不是看在“名著”、看在高尔基的面子上,我早把这书扔到一边去了。大概是同样的原因,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我在学生时代也都只阅读了开头而最终没有看完。可能,我对俄罗斯(苏联)的文学作品缺少感觉、缺少缘份吧,外国文学,相对来说,我比较喜欢法国的、美国的、英国的。不过,同为俄罗斯(苏联)的文学作品,《青年近卫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卓娅和苏拉的故事》以及契诃夫的小说等我却能读得进去,甚至是读得津津有味,这又有些奇怪了。
最后,来说说令我难以释怀的《繁星·春水》。
名著读后感初篇二
《西游记》是我们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有白龙马、沙和尚、孙悟空、唐三藏、猪八戒,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
沙和尚心正,因为触动天条打下民间,护送唐三藏取西经,武功不高,三个兄弟里数他最老实,他肯吃苦,肯受累,不会犯下太大的错误,不贪吃,不好色,不调皮一心跟着师傅,保护师傅。
白龙马是龙变成的,本来心里很坏,被踣萨点拨后心地变好,人心变好,帮唐三藏取得真经。一步一步走向西天。在途中也有帮唐三藏等人一点小忙,不是经常出来。
孙悟空胆子大,武功又高,因为搅敌天庭潘桃会,火烧地符拿走,东海定海神针,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三藏不识娇精真面,曾多次被走,多次相求之下也没有用。
唐三藏是三个师兄弟的师傅,他们都听他的话,因为没有法力,所以经常被妖精所捉住,但和沙和尚一样不好色,不贪玩,不贪吃。心里瞳的没有想借于飞行而取西经,一步一步走的踏实。
猪八戒好吃、懒惰、好色,只有两条优点,就是听师傅和不贪玩,五百年前因为好色被玉帝打下凡间,陪师傅去西天取真经,有时节被被好色耽搁了行程。
他们是西游记里面的各个人物,我很喜欢他们。
名著读后感初篇三
《西游记》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每次读他,面前呈现的都是色彩斑斓、惊心动魄的场面。作者吴承恩把书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多灵活现,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一级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古典长篇小说,它的故事源于唐代僧人玄奘前赴天竺取经。
与孙悟空一形象相反的猪八戒却是头脑简单、好吃懒做,碰到困难却常常打退堂鼓,但在他的身上我们任能找出一些难得的优点,比如憨厚老实、善良单纯、贪小利而不忘大义、吃苦耐劳、作战时也很勇猛等等。
正所谓“神魔皆有人性,精魅亦通世故”,《西游记》中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又带着浓厚的幻想色调,表现出丰富的生活情趣和强烈的世俗化倾向。
《西游记》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每个人都有其生存的价值,要想完成“任务”就需要大家一起朝一个方向努力。
名著读后感初篇四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名著读后感初篇五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世界名著后,心中十分震撼,对主人公鲁滨逊产生了深深的钦佩之情。
这篇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是写主角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这三部分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中,主角鲁滨逊在荒岛上不屈不挠,披荆斩棘,克服种种困难,不放弃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一路向前:开始时,鲁滨逊没有住所,只能躺在一棵树上睡觉,但躺在树上十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而且可能受到野兽的袭击,可鲁滨逊坚持了下来,一天又一天,后来还为自己搭建了一个住所;有一次,他在岛上遇到了地震,附近的小岛都沉了下去,他所在的荒岛也有很大的损失,鲁滨逊慌张极了,但他没有丧失信心,勇敢地和地震“作斗争”,后来地震终于过去,鲁滨逊脱离危险;还有一次,他生了一场大病,连续病了好几个星期,在这期间,鲁滨逊发烧不断,意识恍惚,甚至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找水更是十分困难,但鲁滨逊并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坚持找能治好病的药,一次又一次地昏倒,再一次又一次地振作起来,终于,围绕在他身边的病魔离开了……最终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离开了荒岛。他这种斗争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不光是在小说中,在生活中这种精神也是存在着的,比如说:解放军叔叔与敌人抗战到底,最终获得胜利;霍金身患残疾,却没有放弃研究,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高士其身残志坚,但还是写出了许多不朽的作品……他们充满斗争精神,才能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充满斗争精神等于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名著读后感初篇六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名著读后感初篇七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前一段时间我刚刚读完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魏。蜀。吴三国鼎立天下的故事,魏国笑到了最后,魏国的司马炎攻破了蜀国和吴国,稳定了中原,统一了全国。
曹操生性多疑,一天,曹操生病了,他叫华佗来给他治病,华佗说要把脑壳打开,曹操一听大怒说。你肯定想打开脑壳杀死我,来人把他拖下去。绝世名医就这样死了。
刘备很爱惜人才,在赵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小阿斗时差点丧命,刘备一听,一下子把小阿斗扔在地上,说。差点就损失我一员大将。
诸葛亮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曾多次帮助刘备打过不少胜仗,也为刘备出谋划策,刘备在临死的时候还把国家大事托付给诸葛亮。
名著读后感初篇八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花火。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简爱》。
在小说中,第一人称往往比第三人称好驾驭的多,因为不用考虑视觉的转换,不用考虑情节之间的衔接,不用考虑那些事情需要浮出水面,就像写人物的自传一样,把他的一生用文字描绘出来便好。这可也导致了大多数的名著都为第三人称,因为第一人称很难写出彩,往往太过枯燥无味,一个个的“我”字有时也会显得很尴尬,不太经得起咀嚼。然而在《简爱》中真正出彩的就在于这个第一人称。夏洛蒂运用了第一人称最有力的武器——心理描写,人物在剧情发展中,逐渐清晰明确,由一个微弱的轮廓,被添加上了血肉与情感,她的一举一动,一喜一怒,都已经不像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夏洛蒂将她写活了!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她会说的语言,就像是她会做的事情。我们能够完全体会出她的心情,知道她为何而大笑,为何而忧愁,她活生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生活的奥秘存在于艺术之中,艺术之中也存在生活的影子,夏洛蒂创造这本小说,就是因为她自己。八岁的夏洛蒂与她的三个姐妹被送进一所慈善学校进行学习,可与洛伍德学校一样。她们完全没有受到呵护与保障,饥饿,劳累,病痛无休无止地折磨着她们。很快,夏洛蒂便失去了两个亲爱的姐姐,简爱是一个十分不讨喜的孩子,不论是从长相还是性格,都没有一点让人喜爱的影子。她本是寄人篱下,应该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不敢有一丝一毫地惹怒女主人。哪怕受了委屈也应该忍气吞声。可是简爱不,当她名义上的表哥一再欺负她的时候,她再也不能抑制住内心奔涌的情感,发疯了一般和他对打起来。那时她对于流血的恐惧已经占据了身心,她无力去思考沉吟,这时所表露出来的,是最最真实的情感。
于是在第一章,我们刚认识简爱的时候,作者便没有任何缓冲,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不加掩饰的她。她桀骜不驯,从不忍耐和屈服为何物,对于自己内心的美好与坚持无比执着。她不会为了别人去妥协,做事情时不在乎要付出什么代价。她就是她,不为任何人所影响。
我们可以称这种行为为“真”,返璞归真,坚守本真。她不是一个幻想中完美无缺的人,她的缺点多如牛毛,甚至有时会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无法理解,可她是真实的。她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一个人,在现实血淋淋的惨剧面前,在沉重的压迫与限制下,不逃避,不躲闪,睁大眼睛,挺直腰脊,毫不畏惧地奋斗着,头破血流也要苦苦坚持,坚持着自己的内心。
我们渐渐开始理解她,在红房子中的恐惧与无助,更让我们发掘出了她心中柔软的一面,她不过是被压制得太苦,被逼迫得太紧,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再也无法粉饰太平,于是才揭竿而起,不再忍住内心的反抗。可她其实也是渴望认同,渴望同伴,渴望大家将她融入集体的,这一点,在洛伍德学校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简爱很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极其惧怕自己曾经的过往被揭开。当她被罚在教室中承受众人目光的洗礼时,她内心的崩溃已经无以复加,哪怕桀骜,哪怕孤僻,但她始终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简爱有一个知音叫做海伦,将这个世界看得很透,面对不公平与欺压,她总是能够默默地忍下去,用平和淡然的心态来面对每一个人,面对生活。她将简爱锋利的棱角渐渐磨平,赋予她经过岁月沉淀的宽和,与一种宗教般的宽容。当海伦死后,简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她自出生以来唯一的好友竟就这样离她而去。可是尽管海伦陪伴他简爱身边的时间有限,可她已经深深地影响了她,简爱开始自强自立,再也没有轻易地发疯大吼,她开始懂得控制自我。这是一次成长的蜕变,简爱褪去了毛躁与锋芒毕露。
人生这么长,何必只争朝夕?人生如此短暂,又如此宝贵,何必庸人自扰,为一些消失浪费时间,倒不如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平静的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名著读后感初篇九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我轻轻翻开了“老人与海”,让思绪随着老渔夫扬起的帆在叵测的大洋中遨游。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第八十五天一大早老人独自把小船划出老远,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巨大的马林鱼。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硬的技术与它周旋了两天两夜,终于抓住机会将它刺死。在返航途中,血腥味吸引了许多鲨鱼,老人与它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极度的疲劳更加削弱了缺少武器的老人的战斗力,尽管老人杀死或重创了前面的几条鲨鱼,但夜里鲨鱼成了群,抢光了老人的鱼肉。最终精疲力尽的老人拖着森森白骨返回岸边。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曾荣获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赞作者是“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然而,我认为这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刻画了人性中永远不能被打败的坚强。
面对远比自己强壮有力的对手,老人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调集手头仅有的物资为保卫战力品与鲨鱼奋力一搏。也许这一群又一群打不完的鲨鱼赢了,因为它们夺走了全部鱼肉,但我坚信老人永远没有被打败,因为他在这场与整个大自然的恶战中已经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无论他所处的环境多么险恶,面对的敌人多么强大,身边的物资多么缺乏,他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或放弃为理想奋斗。“我会誓死奉陪到底”、“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这两句嘹亮的口号体现出了他在逆境中爆发出的可怕的巨大能量。圣地亚哥是精神上的圣者,理想上的赢家,他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完胜!至于物质上的利益,可以忽略不计了。
老人的钢铁意志让我联想到了体内埋藏着几百块弹片的作者;联想到了惨遭膑刑的军事家孙膑;联想到了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又丢了手稿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们告诉了人们人性的强悍和生命的硬度,他们是永远不能被打败的英雄。
人生的道路荆棘丛生、沟壑纵横,数不清的困难正等待着我们。面对它们我们必须拿出人类意志中最强硬的部分,毫不畏惧地前进,正如圣地亚哥所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后来,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
《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一
最近又开始看《红楼梦》,当看到薛宝钗为博得别人一个赞赏的眼神,连过生日看戏也得“捡贾母喜欢的点”,处处以别人为重,最终忘却了自我,真切地体会到她其实多么的可怜可悲。也以往用“现代”的眼光看林黛玉,觉得她孤傲清高,不合群,真的是个活在海市蜃楼里的无用女子。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可是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十分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终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可是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梦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当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学校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能够经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我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必须能使自我伟大,但必须能够使自我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学校才能完美,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期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二
当我想写这篇读后感时,我却又有些不敢动笔,名著达·芬奇密码读后感。也许,较真的朋友会提出疑问,“你写得是‘悠悠读名著’,自然是对名著的读后感,这部小说或许还不能归入名著之列吧?”诚然,我们印象中,所谓名著应该是经过时间检验,已在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中形成共同认识的文学作品。比如,之前我所读并写了读后感的那几部小说,将她们归入名著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但,话又说回来,《达·芬奇密码》高达2500万册的销量,至少应该算是一部畅销书了,在全世界有这么多的读者对这部小说能够趋之若鹜,形成一个粉丝群体,那么这部小说就自有其生存之道,以及深受到欢迎的“真功夫”所在,所以,姑且将之归入名著,或许从若干年后的眼光来看,也并不有多少的差错。于是,我也就宽容一下了。
现在,言归正传,谈谈读这部小说之后的一些感受。
《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代表作。小说从卢浮宫博物馆雅克·索尼埃被人谋杀引出了有着近千年历史的郇山隐修会与梵蒂冈教廷之间关于耶稣是神还是人的争斗。对于郇山隐修会来说,他们坚持耶稣是一个人,他曾有着常人同样的情与爱,也曾有着与常人同样的家庭生活、有爱人、有后代;而对教廷来说,耶稣是一个拯救人类的神,读后感《名著达·芬奇密码读后感》。在长期的斗争中,最终郇山隐修会选择了沉默,他们永远地保守着相关能够证明他们观点的秘密,直到新的千年来到之际,才能公之予众。然而,在新千年到来之际,以雅克·索尼埃等为首的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依然作出了保守秘密的选择。这让长期以来始终关心和期待解开这个秘密的一些研究者感到气愤不堪。雷·提彬爵士就是其中之一了。他想方设法要知道并最终公布这个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派塞拉斯接连杀死了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
提彬,一个英国学者、骑士,在小说中有二个身份,公开的是对圣杯的研究者,秘密的实际是一系列谋杀案的策划者和主导者——号称“导师”。而白化病人塞拉斯与天主事工会的阿林加洛主教都不过是被提彬所利用的一枚棋子而已。兰登与奈芙为找到并保护圣杯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受到一连串的追杀之后,凭借她俩的智慧与勇气,最终获得了胜利。
作为一名读者而言,圣杯固然是吸引你读下去的一个源动力,但其曲折、离奇、有趣,而且充满智慧的故事情节,一定会让你欲罢不能,大有非得一口气读完的逼迫性。小说悬念叠起,朴素迷离,层层推进,惊心动魄,难怪在世界各地读者云集,自是有其过人之处。相对于小说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与对一个又一个迷团的解析,兰登与奈芙在这期间所产生的爱情,已多少显得有些苍白,而对于圣杯到底为何物的追求,也似乎已并不重要。
客观地说,吸引着我的,除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外,对于达·芬奇一些耳熟能详的名画所作出的传奇性的解释,我同样看得如痴如迷,这倒并不是由于作者对这些名画所作阐述的新颖与另类,而是仔细想想是那么一回事,再仔细想想又似乎并不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感觉真得很奇妙,这也许是读这部小说的又一收获吧。
试看,提彬对《最后的晚餐》的解释:“耶稣右手边上的那个是个女人!”我们都知道《最后的晚餐》画得民耶稣与他的十二个门徒,画面上应该是十三个男人,但作者却给出了其中有一个是女人的解释,这个女人就是耶稣的妻子——抺大拉的玛利亚。这还不算,兰登还给出了一个更为离奇的解释,“如果你数一下他们的胳膊,就会发现这只手属于……它不属于任何人,一只无名之手。”恐怖吧,画面上会多出一只“无名之手”。
类似的解释,还发生在《蒙娜丽莎》、《维特鲁威人》等达·芬奇的名画上,仅这些似是而非的故事,也许就足以吸引你的了。难怪这部小说是如此引人入胜。
还得重复那句话,作为一部世界畅销的小说,自是有其过人之处。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三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四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五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六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地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假期我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感悟很多。
《伟大的悲剧》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夺取南极的斗争》《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的节选,本文是为纪念人类历最早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等和英国人斯科特等而写的。文题中的“伟大”是指探险队员在探险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和精神的魅力;“悲剧”是指失败,死亡的结局令人感到悲哀。
《伟大的悲剧》,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失败死亡的悲剧性结局也更加震撼人心。书中主要写了斯科特和他的探险队员们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捷足先登,只能失望而返。因为遇到重重困难,队员们在返程途中相继悲壮地死去,最后得到安葬,英勇事迹将流传下去。全文写出了探险队员们表现出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坚毅、执著,为科学事业献身的英雄气概;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还有对家人深情的爱。
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期·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像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奥茨在自己身受伤冻的情况下还能为队员考虑,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从容走向死亡,危急关头,他泰然决然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让人震撼。
“不幸是天才进步的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我想,伟大绝不主要是成功者那些给人以震撼与启迪的人,一样伟大!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七
童年,是记忆深处迸发的一颗五光十色的明珠,又犹如茫茫夜空中的群星,闪烁着璀璨光芒。而在高尔基笔下的《童年》,却是一部以表现新人成长、刻画新人形象为主题的作品。
小说所写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一岁时期的童年生活。三岁丧父的他无奈跟着母亲投奔外祖父,然而好景不长,不久后,外祖母长眠地下,外祖父也成了疯疯癫癫的人。从此,阿廖沙无法跟随外祖父生活,被迫走向社会,过着自强自立的生活。
阿廖沙得出了“只要是知识,就是蜜”的结论。把知识比作蜂蜜,把人类比作渴望蜂蜜的生物,表现了对知识极端重视和赞美。如今有不少人觉得知识没用,但是我却觉得知识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在我上小学三年级至四年级的那段时期,我非常爱生气,遇到一点事不如意就发脾气;可现在的我很少生气,因为我对知识掌握得多一些,对事物的认识更透彻了一些,我懂得了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的蠢行。知识很重要,能影响我们的情绪和其它种种。
我们要学会坚强、与邪恶作斗争。阿廖沙三岁就丧父,而且被带到一个充满着斗争的家庭。虽然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在正义的人的帮助下,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尽管阿廖沙的生活充满着曲折,但他还是坚强地生存了下来。而我们生活中的困难与之相比,又渺小得何值一提呢?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被困难打倒呢?当阿廖沙的母亲再次结婚,继父凶恶无情时,阿廖沙冲动地拿起刀子向继父刺去。这种冲动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就算继父凶恶,我们也应该采取理智的方法与他作斗争!
读了这篇小说,令我更加珍惜知识,使我懂得了坚强,让我学会了怎样去对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八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窗外的雨已经停了。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在书里,那位母亲轻声的呼唤——雨儿。我不停地在问自己,谁目送了我,我又目送了谁。隔着一条马路,当我回头的时候,是谁在那里,是谁在哪里轻声呼唤我。
我记得小的时候,我常常躺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将她那童年的故事,母亲的泪光是启蒙我的明珠。如今,我们两人之间却常常隔着一扇门,我在门里头,她在门外。我却没有勇气打开门……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孝敬父母,那是责任。年少时,母亲目送孩子离去,年老时,孩子目送母亲离去。那又是什么呢?目送着,背影消失里,只剩下哀伤和寂寞吗?不,不会的,我相信不会永远都是目送的。我想,我会打开那扇门的,我依旧可以像儿时那样,像儿时那样依偎母亲怀里,尽管母亲不再将她童年的故事了。
名著读后感初篇十九
在众多的名家作品中,有一本富有哲理的散文集。
经老师推荐,我在初一有幸认识了它,一拿到它,我就被它的外表吸引,接着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它。在阅读完第一篇后我发现,它的内容比精美的封面还要美。一口气我通篇读完了它,认识了它,通过了解它懂得了许多生活哲理。
每当我重读此书,我又感到惊奇,惊奇我在日常的写作中不知不觉的会运用散文中的佳。
词和名句,同时自己的表达能力也有了进一步的加强,渐渐的让我学会了一种新的写作文体,观察力更深,洞察力更强。
读过《张晓风散文》的人都会有一种难以忘记的感觉,对读者来说,或多或少都有帮助,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我相信今后只要多看、多写,我也能写出那样棒的文章,为了这一目标,让我继续努力吧!
名著读后感初篇二十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讲述的是,从小在苦水中长大的保尔早年丧父,家里穷,从小就出来打工的保尔受尽羞辱,他一直不断的为国家奉献自己,经历千辛万苦仍然以顽强的意志战胜自己后来与妻子居住并开始了写作生涯.
保尔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无私奉献;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他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他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值得让我们学习.
我从保尔,联想到了我自己.回想以前,妈妈不知从哪儿弄了一套增高操回来,她本来让我每天多练几遍,这样对我将来有好处,她对我说:“现在外面什么都讲形象,如果去应聘没有一米六,那就不好办了.”可是,我在妈妈善意的“絮絮叨叨”下,仍然不把妈妈说的话当成一回事,每天随便应付地做一次,有时还拖拖拉拉的.
现在的我羞愧极了,我真不应该不听妈妈的话好好锻炼,好在后悔还来得及,否则这件事还将像鬼魂一般纠缠我多久呢?我是应该要培养自己的毅力和决心了.
现代社会,总不会像旧社会一样,成天打仗,百姓不得安居乐业,而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更不会像保尔一样艰苦困难,但是城里的孩子们总是缺乏锻炼,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习保尔的精神,从小事做起,担当起自己要长大的责任!
在这一次的寒假读书计划书单中,我选择了《简爱》这本书。打开书架,取出爸爸送给我的那本《简爱》翻了起来。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而且“无论怎么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暗、讨厌、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终于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直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面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情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轻松。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严。她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因此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后,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