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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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一
一是切实履行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行政处罚4件,对履职不恰当不服1件,闲置土地收回1件,办结5件,1件正在办理中。二是开展全县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出庭应诉2起,并按时完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填报工作,上报2020年全县行政复议、应诉情况报告。三是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工作。完成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聘任情况统计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协助县政府聘请吴春鹏等6位同志为xx政务公开法律顾问组,此次聘请属全省首创。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二
(一)征地补偿安置复议案件呈增长趋势。今年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案尤其多,由于省政府未建立裁决机制,均告知当事人按照复议法的规定向市级政府申请复议,为避免踢皮球,同时也是压低层级的需要,我们只能受理对补偿标准不服提起复议的案件。这类纠纷不仅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而且补偿安置工作往往已经几乎实施完毕,审查、纠错空间不足,但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二)复议应诉业务缺少系统指导。适逢机构改革年,上级业务部门一直未组织安排相应的培训,复议应诉业务缺少上级法制系统的指导,复议应诉能力尚需加强。
(三)公管业务所涉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公管办业务牵涉招投标、政府采购、住建规划、财评审计等众多方面,业务交叉繁杂,法律法规更新较快,急需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
(四)公管领域部门职能职责仍有交叉。需进一步强化公管办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明确公管办对重大疑难问题的宏观统筹职能。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三
今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识较为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决。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政府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规范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定和备案程序;及时清理、公布、编撰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卷宗管理和评查标准的实施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及涉法应诉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涉法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政府法制干部的忧患意识,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积极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不懈努力。
六、认真做好机构改革中政府法制与司法行政的衔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法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思想认识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前做好档案整理准备,确保机构重组后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不断不乱。
七、全力服务民营经济。扎实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异议协调等途径为民营排忧解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四
优服务、讲奉献系列活动,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二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组织单位人员积极参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项规定动作。通过活动的开展,单位人员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转变。
三是全面做好区委巡查整改工作。根据区委巡查组反馈的巡查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做到了盘点销号。通过整改,单位各项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有力推动了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
区扶贫办关于扶贫工作的各项安排。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心安排做好春季铲毒禁毒、平安大走访,冬防冬治。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帮扶包保工作,对袁寨镇江店村秸秆禁烧进行帮扶包保,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处水体”的目标。
五是注重强化政府职能转变。配合区编办定期对责任清单和权利清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本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的原则,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继续做好两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两单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匹配,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受理并办结各类信息公开申请23件次。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下发了清理的相关通知,目前,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是强化执法方式转变。推动服务型执法工作,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以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和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力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升执法的质量。
七是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起草制定了《关于印发颍东区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颍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将合法性审查纳入决策、执法等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升法治建设的水平。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一律不纳入决策程序。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初步建立,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以来,办理涉法实务90余起,为各类招商合同、合作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百余条。
八是法治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对全区执法人员资格证进行了年审,对于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依法进行收回。组织开展了残联、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报名工作,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按照规定严格进行了审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首次网上考试,通过率达到80%。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区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九是不断健全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作用,广乏开展宣传,优化程序,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显著增加,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复议案件58件,比上年增长48件,增长率近500%。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机关人员出庭应诉,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主动配合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今年以来,共办理诉讼案件53起。
十是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班,广泛开展宣传,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五
上半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xx年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六
(一)认真开展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做好应诉前的准备。坚持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复议案件,严格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减少受案件数,减少被诉风险。按照要求推进行政调解和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案工作。
(二)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完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实施。准确界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把握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制定主体合法、制定权限合法、制定程序合法、文件内容合法、发布和公布形式合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三)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新领或换发执法证人员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卷评查结果回头看,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开展立法工作。按照立法工作安排,下半年将配合市人大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完成政府规章起草审查报送工作,督促协调调研项牵头责任单位加快调研立法工作进度,确保完成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下达的立法任务。
(五)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按照年度安排,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建设,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实施书面与实地、综合与重点相结合的督导督查,开展层级督查、系统督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六)认真开展公管工作。按照《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即将到达有效期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文件进行修订和重新发布。加强对上衔接,一方面按照要求定期向上报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动态信息,另一方面积极与省上对接沟通,及时知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变化和工作方向,确保上级政令畅通,利于执行。严把招标文件,管理好招标文件这个龙头,从源头防止不公平的出现。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对招标文件、开评标等各个重点环节实行全方位把控,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健全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侧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深入了解项目实施流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同时积极参加省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各市(州)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自身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七
2020年,我办组织长沙县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补考工作,向全县共计1099人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开展案卷整改情况“回头看”督查活动,采取抽查的方式督查各单位对上年度案卷存在问题排查整改的情况。经督查,被抽查的各单位均按照去年案卷评查的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开展2020年一、二季度行政执法案卷督查,其中法制办联合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集中交叉评审一次,共查卷87本,合格率为100%。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对15家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51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培训。针对今年拟申请执法证的人员开展了为期四天的考前培训。
迎接省市法制办调研我县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0年共接待省市县法制办对我县法制工作和执法改革调研6次。参与2020年人大评议工作,出具了对县农林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管理专项工作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三个被评议单位近年来开展依法行政的工作成效,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8项整改建议。
对县执法单位进行指导。就县执法局第一师范黄花后勤基地拆违法律问题对策进行研究,并根据来函出具《对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强制拆除案件法律理解和适用问题的复函》;根据领导交办的三定方案审查事项,出具《关于长沙县大数据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审查意见》;针对行政执法局与其他执法单位关于责令类职权划分问题,出具《关于关于责令类职权进一步明晰的请示的审查意见》。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八
(一)法治政府建设构制新蓝图。组织起草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枝发〔2020〕12号),明确主要任务、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我市2020年前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制定了《枝江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评查执法案卷96卷,印发治理简报11期,及时向各相关执法单位进行了反馈通报,切实促进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取得新成果。认真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次共清理各类文件1376份,确定规范性文件134份,其中废止33份,失效16份,继续有效76份,拟修改9份。清理结果已向全社会公布。
(四)化解行政争议取得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采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多种形式,化解争议,切实提高办案效果。二是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在代理市政府应诉活动中,指导相关部门收集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做好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使得多年积案得以圆满解决。
(五)法律事务工作开创新局面。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2020年我办共参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项目论证会30余次,处理各类涉法事务35件,审查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大合同125份,标的额438.92亿元。多次参与通用航空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积极参与亚娃水产品市场、易购国际、国华颐景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处理,依法出谋献策,提出解决路径,助力矛盾化解,服务经济发展。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九
年,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温州实际,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职能,推动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我办结合温州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一大特点是每项定性指标全部包含具体的评分事项和分值,并重点突出了定量分析的分值和权重,较好的兼顾了定性和定量的关系;同时,在指标设置上结合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突出了政府当前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所侧重,点面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政计划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认真起草了《温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其落实情况列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范围。
组织调整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赵一德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佳学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制办、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扩大了成员范围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出台了《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七大目标任务,即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改革、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等进行了逐一分解,并由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此外,还组织召开了成员单位会议,起草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处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法制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前所未有。五是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年初出台了《
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
5
个组对。
11。
个县(市、区)和。
51。
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此外,还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自查自评、台账准备等工作。六是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全市政府部门法制处长会议,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沟通,形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年初,按照抓重点,创精品的要求,对各部门上报的制定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中筛选出。
10。
件一类项目,
6
件调研项目列入温州市人民政府。
﹞
15。
3
件一类项目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督察室予以通报,要求说明原因,进行整改。此外,还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精神,启动了温州市“十二五”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库的建设,以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统一性和计划性。
全年,共制定和审核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计
66。
件。完成审核一类项目。
6
件,正在审核。
1
件,修改项目。
1
件,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
58。
件。今年我市出台的多部重要规范性文件,如《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温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等,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为提高我市的社会管理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
28。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
〕
76。
2007。
1217。
件,梳理出规范性文件。
567。
件。经清理后,建议保留。
441。
件,修改。
15。
件,废止。
111。
件。
出台《温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完善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机制一年来,共收到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103。
件,共完成审核。
56。
件,并对其中的。
5
13。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办结省级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
23。
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令。
9
件。
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87。
件,受理。
75。
件,不予受理。
12。
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83。
件(含上期结转。
17。
件),按期结案率为。
100%。
在办结的。
83。
件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
54。
件,撤销的。
3
件,确认违法的。
1
件,终止(撤回申请)的。
16。
件,驳回申请的。
9
94%。
比去年同期提高。
7.1%。
调解和解方式结案。
16。
件,调解和解率为。
19.3%。
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是由价格违法行为引发的系列行政复议案件,经过我办认真细致地调解,申请人撤回了其复议申请,行政纠纷及时得以化解,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全年共收案
46。
件,结案。
38。
件,其中维持。
13。
件,撤销。
4
件,确认违法。
3
件,驳回诉讼请求。
5
件,驳回起诉。
3
件,撤诉。
10。
件。
全年共审核市政府领导批转的案件
22。
件,组织听证。
5
件,提出的法律意见均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采纳,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办会同市监察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的通知》《通知》分别对责任追究的工作流程、责任主体,复议和司法建议反馈制度、败诉成因分析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应诉工作不力或是执法行为本身违法等导致败诉的九类应当追究败诉责任的情形予以了明确这一制度的出台,引起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
组织我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就社保执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加强与信访部门的交流衔接,对信访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及时给予处理或答复;配合市中院做好《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相关宣传活动,对
2009。
2009。
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并对。
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工作材料汇编》,对近年来与法院的互动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全市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精神,我办分别于
3
月
9
日至。
12。
日,
5
月
24。
日至。
27。
日,
6
月
28。
日至。
7
月
2
日,组织相关部门采用相互交叉审核方式,对我市。
48。
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据和裁量标准制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部门网站、公示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地和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切实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制定出台了《温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配套制度》,保证自由裁量权按规定行使。目前这项工作已顺利完成,我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得到了全面规范。
同时,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还组织了全市建设等
10。
个系统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经过两轮评议,最终评选出市环保局等单位报送的。
10。
30。
项具体标准,主要就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法律事实、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六大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了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纠错力度全年,我办共完成市直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件
415。
件,并全部完成审查。对市审计局、市社保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报备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或瑕疵,如法律适用错误、表述歧义等,均及时通知纠正,切实强化了对大案、要案的监督。
撰写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作为决策参考此外,还与工商、土地和房管等部门进行沟通,开展关于行政登记的调研工作
五是努力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
年,我办对全市。
60。
个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持证执法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基础保障。
组织三千多名行政机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并作为全省的试点,在洞头开展了网络考试;完成了
2009。
年度温州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年审工作,审核录入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资料。
1359。
份,发放执法证件。
1051。
个,并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人员启用新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一是做好仲裁案件办理工作。
年,温州仲裁委共办理仲裁案件。
812。
件,总标的额。
5.92。
亿,办结。
686。
件,其中裁决。
459。
件,调解和解结案。
227。
件,调解和解率为。
33%。
30。
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仲裁员队伍中,同时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就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进行探讨。加强存案清理工作,对新老案件在办案时间上进行合理调整,大大减少积案的数量。五是狠抓庭前预审工作。要求每一位仲裁员在案件开庭前对案件进行预审,切实加快了庭审进度。
我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政府法制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及时出台了《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分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与每位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等举措,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起办党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长牵头组织日常工作,各处室负责人承担具体任务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思想重视、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业务职能特点,我办及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办“转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转优”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办工作特点和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各阶段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活动载体在实施过程中,着力开展特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通过每月召开办务会议、各处室每周召开处室会议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开展业务工作交流等形式,使全办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时刻重视、关注“转优”活动同时,我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落实“一线工作法”,以转变温州发展软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确立了五个破难项目,并由办领导分别牵头办理年底前,五大难题都已按期破解,各项制度和措施相继出台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办党组的有力指导下,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在全办范围内举办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促进温州转型发展”学习讨论会,成立了机关团支部,进一步激发了队伍的活力,使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此外,办党组还要求每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就参与争先创优工作作出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并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检查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我办还制定了“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的实施方案,高起点、多角度、全方位地抓落实、抓查处,加强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排查力度,强化了关键部门和人员的思想观念,从制度和管理层面杜绝了各类可能的岗位风险,为争先创优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正式恢复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行政经济法制咨询服务中心的运行,招录了多名法律专业研究生充实法制工作队伍,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工作力量得到了明显壮大。
一年来,全办综合类发文
145。
件,报送各类综合材料。
70。
多份;共编发各类信息。
158。
篇,以专报的形式上报省办、市委、市政府信息。
714。
多篇次,市两办信息工作任务超额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有效落实,做到及时、全面、充分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在全市政府部门网络综合评议中名列前茅,成为宣传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平台。
9
月份召开的审判工作会议和省法制办在年底召开的全省法制办主任会议上,我办都作为唯一一家地市级代表在会上作经验介绍。
9
月份,由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浙江日报等媒体组成的报道团,来温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进行专题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很好的反响,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扩大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全国的影响。
2011。
年,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围绕温州转型发展的中心任务,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将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011。
年度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和《。
2011。
2011。
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和目标,进一步提高公民权益保障和实现程度,促进我市社会民生的改善。四是进一步推进管理工作创新,在充分调研、总结、提炼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行政行为民事化和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制度。五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和职能的变动情况,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重新梳理、确定。六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机制,细化相关评选办法,在此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评优活动。
1650。
”村镇体制改革的要求,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二是开展“十二五”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的建设。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情况,结合我市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需求和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内容,确定一批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制定项目,建立“十二五”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作为今后五年的重点内容,优先予以审核,确保及时出台。三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审查中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或者不当之处的,依法予以纠正。四是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力求将温州立法要求上升为地方性立法,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效力和层次。五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延伸工作。继续在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加强对部门和下级政府的业务指导。
100%。
同时,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联动,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五是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着手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同时,要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开展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复议渠道,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和效果六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针对案件中反应出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相关部门加以改进。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强制执法检查和零处罚、零许可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予以通报,督促整改。二是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检查试点工作。同时,做好规范行政登记的相关调研,为下一步开展规范行政登记工作打好基础。三是会同监察部门,就各地各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全力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四是争取人大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五是继续下大力气做好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统计分析工作。针对统计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对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六是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以提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机制,加强仲裁调解和解力度,扩充仲裁员队伍,提高仲裁整体业务水平。二是继续对信誉好、技术实力强的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机构进行筛选登记,建立完善鉴定机构名册,以提高案件办理的速度和质量。三是认真总结鹿城区仲裁分会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向全市进行推广,利用分支机构的平台力量,将仲裁法律制度向农村宣传、延伸。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业务交流和情况互通,协调处理仲裁案件管辖权、仲裁财产保全、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等有关事宜,争取达成共识。
一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壮大工作队伍。同时,充分借助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外部力量共同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二是完善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及考评机制,健全信息工作网络,落实信息工作责任,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情况调研和理论研究,并将相关成果汇编成册,为各项业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提供理论支撑。三是建立健全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不断提高全市法制干部的综合工作能力和水平。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精神,以及《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枝发〔2020〕12号)精神,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
(二)创新政府法制工作体制机制,厘清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府法制办与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办、监督作用,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超前服务意识,增强参谋服务主动性。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对重大敏感问题主动进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强化问题导向,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减压作用。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五)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提高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公信力。
(六)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
(七)加强重大合同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内容、规范用语以及所参考的法律依据等各个方面的审查,确保合同条文的严谨、规范、合法性,为枝江绿色转型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八)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新做法、新成效,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九)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好报,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好日益加重的法制工作任务与工作力量不相适应的问题。加强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法制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依法行政新要求。
(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工作水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思想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党的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一
(一)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表》逐项分解至各科室,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科室和具体人员,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任务全面落实。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3月底,组织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三是坚持持之以恒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吸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的教训,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工作调研制度,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二)法制业务工作深入开展。
1.依法把关逐步深化。一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并推行合法性审查案例分析和理论研讨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决策事项389件,办理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4件,共提出建议意见533条。二是拓宽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加大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民生和生态文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决策的审查力度。按照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决策审查要求,严格审查政府性合同、协议30件次,提出建议意见104条。三是把关涉法事务处理。积极为政府涉法事务出谋划策,上半年,参与东坡岛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工作的处置、xx西区医院遗留问题处置、太和大道工程建设相关问题会商等涉法事务12件,通过细致调查,提出严谨的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三件,接收区县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28件、市级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七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合格率、报备及时率达到100%。均及时进行备案审查。开展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和涉及著(知)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没有制定出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xx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眉府办发〔2020〕26号)不适应改革的需要,拟以市政府名义废止。五是发挥专家顾问作用。为规范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修订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xx市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眉府办发〔2020〕11号)。严格按照遴选程序,组织开展市党政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新聘任市党政法律顾问20名,并颁发聘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市党政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六件,参与市领导接访39次。充实行政决策专家库,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新纳入水利工程、工业经济等方面专家62名,目前库内专家共157名。
2.行政监督多措并举。一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针对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过程中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当面交流,指出存在问题原因,出具执法监督建议书,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制定2020年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考核细则,强化执法考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回头看”和约谈机制。三是强化三项制度试点。从市委、市政府网站适时监督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并印发通知要求执法部门公示内容与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相一致。到仁寿县开展三项制度培训,指导仁寿县推进三项制度。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xx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眉府办发〔2020〕6号),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提升法制审核水平。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年审市级执法部门证件数1156个。审核执法证件办理申请806个,审核通过办理证件760个,证件审核过程中因执法区域错误、执法主体不符合要求、照片清晰度不高,退回区县部门证件22个,退回市级部门证件26个。印发三期《关于参加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国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的函》,组织全市300余人分别到省委党校、陕西省委党校参加培训。五是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求执法部门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目前36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705台。
3.矛盾化解依法开展。一是开拓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继续采用巡回式听证的复议模式,巡回听证由一至二名行政复议人员和一名记录员组成,由坐堂办案转变为巡回办案,尽可能减少复议当事人在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诉累之苦。已进行巡回听证两件。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其中:去年结转三件,依法受理57件,不予受理五件),已结案40件(其中:维持四件,驳回18件,协调后撤回申请18件)。从来源看,复议案件分别涉及除彭山区政府外的五区县政府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从类型看,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纠纷37件(近五年最多),信息公开案件19件,工伤确认纠纷三件,行政命令、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行政确权各一件。三是积极开展应诉裁决等工作。积极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市政府应诉案件一审二审共14件(其中,一审12件),复议后应诉12件。一审已结案四件,均驳回诉讼请求或者驳回起诉。承办省政府行政复议案八件(其中:已驳回申请六件,维持一件,审理中一件)。办理申请市政府协调征地补偿标准案件两件(其中:终止协调一件,协调中一件)。四是认真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审查市政府信访局办理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三件,参加信访案件沟通会、协调会五次。五是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区县政府法制办和39个市级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全市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467件,调解成功2435件,成功率为98.7%,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公安(交通事故)、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
4.立法任务按期推进。一是制定立法计划。按照《xx市地方立法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牵头向社会公开征集、收集立法项目建议,经论证、协调并与市人大沟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4月20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0年立法计划(眉府办发〔2020〕10号),将四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其中,制定类三项,调研论证类一项)和三项地方政府规章(其中,制定类一项,调研论证类两项)纳入今年立法计划。二是审查法规草案。专人跟进立法项目,全程参与立法制定项的调研、座谈、论证、听证,以保证立法质量。对市城管执法局提交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召开部门协调会,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后的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审议。提交后市人大后,派专人作为修改小组成员,跟进认定立法过程中现市人大一审已通过,正在二审中。《xx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按计划进行中。三是指导规章起草。积极与市城管执法局衔接,制定出台《xx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实施方案,组成领导、起草、审查小组,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已完成前期收集材料工作,并赴江西、安徽、江苏等地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正在进行起草工作。四是督促立法调研。指导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完成xx市小流域污染方面的调研,正在进行后期工作。与市交警支队、市畜牧局协调,xx市市区电动车管理方面的调研、xx市狂犬病预防控制及犬只管理方面的调研正在筹备中。
5.公管指导平稳有序。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试行)》、《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抽取工作规程》,有力保障评定机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同交易中心、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招标模板。二是加强集体会商。召集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6次,出具联席会议纪要5期,涉及到项目招标文件、投诉、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问题。参加由市级有关部门召集的项目协调会13次,参与协调解决xx东站商业楼装修及配套工程、xx三苏祠博物馆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等项目问题,有力的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监管职责。始终坚持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项目推进。共受理交易中心转交的项目异常情况报告5起,经研究后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政府核查处理,其中向市住建局转交2件,向洪雅县转交1件,向丹棱县转交1件,向东坡区转交1件,件件都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招投标交易进程正常推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落实重大项目的监督职能,派员对9起重大项目的开评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共资源始终在阳光下交易,其中政府采购项目3起,工程建设项目6起,项目总投资过10亿。
6.仲裁审理高效便捷。一是动态聘任仲裁员。收集和整理仲裁员档案资料,建立仲裁员,对仲裁员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根据最高院《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的规定,对两名调往法院的原仲裁员予以解聘。对相关部门推荐、个人申请及定向邀请符合聘任条件的20名法律人士,予以增聘,不断充实仲裁员队伍,本委仲裁员现有138名。二是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建立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机制,在案件受理、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案件裁判和案件归档等各个环节,对程序错漏、仲裁庭违反职业守则、适用法律错误、案情查明不清、档案遗失等影响案件办理的各类风险进行适时评估预警,及时清除隐患,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案件文书档案、日常办文档案和财物档案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完善纸质卷宗,及时归档,形成案件程序流程图,实现案件档案的全流程管理,存储并备份包括开庭审理视频在内的个案电子卷宗。将常用法条分审理工作、事务性工作两大类,按照启用时间制作纸质目录并装订成册,新修订、新出台的法条实时学习整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对应。严格执行日常收发文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审批流程,制作纸质文件目录并装订成册,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仲裁费的收取、退费和救助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四是借鉴先进仲裁经验。研究根据互联网经济活动发展形势,借鉴其他仲裁委网络仲裁经验,开展网络仲裁调研论证。结合实际,从网络仲裁规则制订、平台搭建、实时庭审、收费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着手,与网络仲裁平台开发企业合作,逐步开展网络仲裁工作。五是高效办理仲裁案件。上半年收到仲裁申请17件,符合受理条件1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4件),总标的额约2.4亿元(去年同期总标的额约93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68%。共办理仲裁案件16件(含上年结转五件),已结案八件(其中:撤回结案两件,调解结案一件,裁决结案五件,撤调率37.50%),未结案八件(其中:庭前准备阶段四件,庭外调解阶段两件,文书制作阶段两件)。无超审限案件,无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
7.法治责任按期落实。一是安排部署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6月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xx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府办发〔2020〕19号),安排部署22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二是表彰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出两个区县政府和38个市级部门为2020年度先进集体,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表扬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眉府函〔2020〕58号)表扬。
8.综合协调运转正常。一是协调周密有力,把握好协调工作的原则性、艺术性,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沟通好信息、梳理好关系、化解好矛盾、处理好问题,对于大事、难事既敢于协调,更善于协调,做到上下左右都满意。二是工作主动超前,从浅层次的被动思考向深层次的主动谋划转变,进一步强化参谋助手意识,做到领导未谋有所思、领导未示有所行。
(三)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强。一是节日期间为15户贫困户送去棉被、清油、大米等慰问品。二是召开了仁寿县邮政公司部分干部、藕塘乡党委书记、驻村工作小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共计30余人的座谈会,会上确定了今年的扶贫工作计划。三是在扶贫村创建了15余亩的桑枣树绿色基地。四是与云华村和百子村建立了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协调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运行规则,完善村民自治公约。五是到联系村开展了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的学习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主要内容,坚定了打赢贫困这场硬仗的坚强决心。六是参加了乡党委书记、扶贫攻坚小组、村干部和村社干部的扶贫攻坚推进会,会上明确今年的扶贫工作进度和计划以及要达到的效果,实现上级扶贫攻坚目的。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二
1.抓好全市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对照国务院《决定》和省、南通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启依法办发〔xx〕2号),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
2.健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体制。会同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办等部门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将法治进程向基层进一步延伸,谋划在各市级机关、镇乡、园区和街道办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法律服务职能。
3.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机构改革中涉及部门和人员调整实际工作需要,拟草了《关于调整启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启政办发[xx]66号),该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以进一步指导充实市政府各部门加强和调整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为全市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考核方式。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启依法办发[xx]3号),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委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xx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评效果,我们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部门的法定职责的实际履行紧密结合,改变以往年终集中考核的做法,按季度考核。考核重点是通过各种监管途径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服从和服务业沿江沿海战略开发。
5.全面启动依法行政先进示范创建工作。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启依法办发[xx]4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塑造行政执法单位以及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启政法传[xx]1号),对23个执法部门75份卷宗进行了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及时反馈,要求问题单位按时整改。市依法办下发了评查通报(启依法办发[xx]1号)。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
2.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出台的1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南通市政府和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转发了《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启政规[xx]2号),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3.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对各部门、镇乡具体实施的xx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140件文件进行了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24件、修改17件、废止6件;以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48件、修改15件、废止21件;非规范性文件9件。清理目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公布(启政发[xx]1号)。
4.加强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我办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的初步构想。系统主要包括:“一个平台”即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四个数据库”即行政权力管理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库、法律法规知识库;“五个系统”即涉企检查、处罚备案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系统、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在线考试系统。另外,系统还包括行政复议应诉管理、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法制专项报表等体现法制监督的特有信息模块,同时与监察监控系统共享执法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纠错、异常投诉处理、统计分析汇总和监督监控日志等信息模块。通过全程监控网上运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有效地规范行政行为。
5.全力更新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根据省市最新的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和南通市行权办的指导意见,我办会同市公权办加强了对部门数据录入的业务培训,明确了行政权力静态信息各栏目的录入标准,指明错误信息的类型,修改的途径和办法。组织全市各部门加班加点对原行政权力库进行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每条信息的录入必须由部门系统管理员录入,法制科长监督把关。目前,行政权力数据库已更新完成。
(三)公正稳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11件,终止4件,不予受理3件,驳回1件,正在审查1件。案件涉及土地争议、房屋拆迁、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方面。这些案件的依法办理,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市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2.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坚持与当事人见面制度、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制度、听证制度和公开陈述意见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团成员讨论分析,积极与法院联系沟通,达成共识。
3.实行复议建议书制度。对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或意见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督促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纠正。上半年,我办共发出建议书3份。
4.建立行政复议报告制度。xx年初,就xx年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5.认真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上半年,以市政府为被告案件有10起,主要是行政强制拆迁和土地使用权纠纷。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办受市政府的委托,积极答辩、出庭应诉。同时,通过举办行政诉讼(复议)座谈会,与人民法院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6.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我办通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在政府做出决策前负责或组织法律顾问团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参与可行性论证,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上半年,对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6件,均得市政府采纳。
(四)广泛宣传,增强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1.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了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活动,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来启作了《公共决策中的法律思维》专题讲座,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500多人现场聆听。
2.加强法制培训工作。邀请了南通法制办、启东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分别作《透过复议案件看依法行政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行政诉讼现状及原因分析》、《违法行政与渎职侵权》的专题辅导。同时,开展案例教学互动,由学员对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交流,授课老师进行点评。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际工作中,突出信息工作的典型性、时效性和新闻性,注重横向和纵向间的交流,达到了学习交流、借鉴推广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上报政府法制动态信息20多篇,其中,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6篇,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4篇,南通法制办网站采用7篇。
4.组织《依法行政常用文件汇编》工作。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常用文件汇编》,增新废旧,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目前,《汇编》正在排版印发。
5.开通政府法制频道。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增强政府依法行政透明度,我办依托中国·启东平台,开设政府法制频道,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法律法规查询、工作交流、法制宣传、理论研究于一体,打造全新的宣传阵地,为社会各界了解法制动态提供了最佳途径。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三
20xx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服务职责,围绕市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服务政府决策、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的作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市法制办以市开展阅读活动为契机,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与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绩效的执行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发展。
1、办领导带头学习作表率。办领导平时非常注重学习,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现代经济管理知识和政府法制工作业务知识等,都及时组织全办学习。学习中,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研讨,带头撰写理论学习文章。上半年,法制办撰写学习论文一篇。
此外,办领导带头参与学历教育,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其它专业性的考试。目前,我办在读法律专业研究生1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其它专业性的考试3人。
2、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我办积极响应号召,在全办开展《关键在于落实》、《落实要讲方法》及成都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相关著作的阅读。使干部职工了解我市工作思路,开拓工作视野,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营造全办爱学习、求落实的氛围。
3、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和选拔推荐工作。我办先从加强领导配置着手,请求市编委增设我办负责调处工作的副主任1名。此外,针对我办的中层领导均为年轻有为、经验丰富的干部的情况,本办推荐了2名作为市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后备人选,推荐1名作为市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后备人选。我办关爱青年干部、力荐人才,极大激发了干部工作激情,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4、助推新农村建设。今年,法制办继续选派指导员到民乐镇萝村。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法制办对萝村小学的少年儿童进行了慰问,将慰问品和爱心送到独生子女或贫困、留守儿童的手中。同时,还深入校园检查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将存在的隐患一一指出,并要求学校和镇村领导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法制办用实际行动推动新农村建设。
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路子。法制办积极参加全区第二届政府法制办运动会,以健康向上的活动营造积极活跃的工作环境。上半年,全办无违纪违法现象,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
(二)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1、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今年我市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有95人,其中,新报考49人,续职考试46人。为做好考试工作,我市认真对考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认真组织考试工作,严格考场纪律,确保我市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工作。上半年,市法制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从源头上预防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发生,促进依法行政。上半年,市法制办审核市政府政策措施文件xx4件,其中,抽象行政行为19件(包括2件规范性文件,17件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85件(包括4件资源确权案件,81件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办均提出了审查意见或建议,确保了市政府政策措施文件的合法性。
(三)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上半年,市法制办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方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结1件,审理结果为撤回复议申请。未结4件。
法制办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中,特别注重调解程序的灵活运用,如廖英胜不服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申请行为一案,法制办进行了多次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促进沟通,化解矛盾,使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从而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实实在在显示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市法制办荣获自治区政府法制系统记政府法制集体二等功。
2、做好代表市政府参加上级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参加上级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中,认真应对,充分论述,积极答辩,切实维护市政府权威。上半年,市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参加上级复议机关的复议案件3件,审结1件,维持1件;未结2件。
3、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上半年,法制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案件5件,审结1件,维持1件,未结4件。
(四)做好政府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
为协助政府管理好经济和社会事务,
法制办为政府提供了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市法制办上半年共提出法律论证意见81件,如:仲礼公司与四瓷债权相关问题、百货公司、五瓷厂、铁锅厂等国有企业改制事宜、碧桂园项目投资事宜、市政府风电项目合作事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事宜、市政府对违反《环保法》企业限期治理事宜、长蛇岭宿舍危房改造事宜等等;积极参与各种信访问题的研究处理,共办理市政府交办、转办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5件,如民乐镇民乐村林地遗留问题上访、李绍文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市小水电企业关于电价上访问题等等。
(五)切实做好调处办各项工作。
1、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我市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第二年,林权纠纷渐渐显现。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调处和化解纠纷,将势必影响改革的进程。针对这一情况,我办及时制定矛盾纠纷分级调处责任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镇,尽量把矛盾化解在镇。这就要求市调处工作组和镇政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调解人员具备较强的调解能力。为此,我办会同市林业局,到各镇进行的调解会,现场对调处人员进行指导和对争议当事人进行引导。现场指导的方法快速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促使林权纠纷能有效化解。
上半年,我办调结和正在调处新圩镇河村的山林权属纠纷和新荣镇大同村山林承包纠纷。这两起纠纷争议标的大、争议当事人多、案情复杂,如不妥善处理,极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将会严重影响全市林改工作。我办对这两起案件予以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就新圩镇纠纷,我办采取先确定初步解决方案,平稳当事人情绪后,立即引导进入法定调处程序的方法,市政府已于5月份作出了处理决定,使该纠纷停纷息争。新荣镇大同村山林承包纠纷还在进一步调解处理过程中。
2、认真排查“三纠”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我办在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化解基础上,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把可能引发群体性的重点案件、重点人员落实稳控措施,落实具体稳控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案件落实措施,由办包案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现场下访当事人,对重点人员落实“五包”措施。上半年,排查出的“山林、土地、水利”资源权属纠纷6件,其中,土地纠纷5件,山林纠纷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三、20xx年工作目标和重点。
20xx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围绕玉林市和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大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三纠”案件调处,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1、继续积极履行职责,为政府重大决策和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完成市政府20xx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2、加强和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3、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认真组织学习、实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加强“三纠”案件调处,继续推进自治区林权制度改革。
5、加大法制工作宣传。将在镇级开展法制培训和宣传。
6、组织全办干部进行体检。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四
20__年,政府法制工作要坚持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一、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组织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做好经济功能区管理权下放。
督促协调工作,理顺经济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的关系。指导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向镇(街道办事处)下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方案,指导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制度顺利实施。审核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督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流程、期限。编制《市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二、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和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
依法审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为20__世园会、“一谷两区”建设、蓝色产业发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沽河专项治理、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工作安排和重点工程提供法制保障,开展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发展蓝色经济等重点工作,完成有关控制吸烟、气象灾害防御、食品安全、城市风貌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海水浴场管理、大沽河管理、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做好湿地保护、保障性住房、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养老服务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项目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市域海岸带及滨海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等市政府规章项目的调研工作。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
扩大公众立法参与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对涉及社会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征求意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认真研究采纳和反馈。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优化评议考核标准,完善评议考核机制,科学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机关减少自由裁量并规范公开,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情况。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推行工作。做好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件管理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执法领域检查。依法审查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做好行政执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咨询和建议。
五、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实现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案例评析工作。总结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提供证据、依据,组织出庭应诉。适时召开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六、开展法制宣传培训研究。
举办市政府领导学法讲座,组织第三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依托高校举办基层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制定并实施20__年度政府法制课题研究计划,召开课题理论研讨会。编辑出版《依法行政》刊物,充分利用政府法制网站开展法制宣传。
加强与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合作,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发挥依法行政宣讲团作用,面向基层、面向市民进行法制宣讲。
七、推进全市依法行政进程。
研究提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编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发挥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互动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五
20xx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市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有关服务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研修班。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印发《关于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举办行政诉讼培训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网络在线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等形式,在全市开展大规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完成《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审查工作。完成《国家安全法(草案)》、《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办理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6件、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上报文件943件,其中60余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或决定废止,260余件已实施“三统一”,其余610余件需要按规定进行“三统一”,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配合市编委办开展法定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向西海岸新区赋权、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程序进行备案审查。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大厅,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10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4837个行政执法证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组织启用新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起草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参与做好胶州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五)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在市、区(市)两级,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创新办案方式,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力度,实行“阳光复议”。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1件,受理174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被复议案件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和答辩意见。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共同培训、法律研讨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六)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从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参与研究制订《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严格遴选条件、细化服务范围、明确解聘情形及规范使用管理等内容。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和专业化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考核,通过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事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认真梳理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努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二)要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做好《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入征求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扎实做好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
(四)要以更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执法实际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考试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处罚案件实时监督和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五)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化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听证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复议场所,加强硬件建设,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健全行政应诉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
(六)要以更优的服务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由承办单位进行合法性论证后,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法律事务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六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2、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明确专门科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需要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1、提升法治意识。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领导班子会议每年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两次。
2、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15天。除参加市每年组织的全员集中培训之外,采取组织专家授课、观摩现场执法、旁听法院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使培训更贴合执法工作实际。
3、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有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提升管理效能。
1、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2、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启动部门预决算向同级人大报批工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试点工作,启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工作。同时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专项支出全部纳入公开目录范围。
4、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信息,尽可能地纳入主动公开范围,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将规范办学的文件、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布,主动接受监督,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抓住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重点公开教育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收费标准、招生、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各类评优评先等办事程序。
5、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立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施教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择校生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公立幼儿园和初中招生政策的解读,严格执行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艺术特长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以及资格结果等公示制度,所有获得中(高)考加分、高考保送资格的考生均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二是加大公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立学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三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范围。
1、规范教育调解工作行为。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认真研究近些年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及趋势,及时掌握重点区域动态情况。增强广大教育行政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提高全体教师工作中注意避免纠纷发生的意识。积极探索教育调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邀请法制机构、人民法院对教育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教育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完善信访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信访条例》要求,认真接待好每一批来访,阅办好每一件来信,规范转办、交办、督办程序。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定期梳理分析制度,定期梳理收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预测。建立365教育智能化便民服务云平台,强化教育就是服务理念,以便民、利民、惠民为重点,推进网上信访信息公开,建立处理、跟踪、反馈和整改的工作机制。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七
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年月。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进一步深化”法治环境”创建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部署了今年依法行政的目标,安排了今年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一)依法行政、全面部署。今年月日,办及时印发了年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
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安徽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大对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力度,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共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8件.县政府公布出台的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第一时间上报市法制办,接受市办审查。同时,指导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为提高我县立法质量,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做出努力。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办理力度,三)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下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维持2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着力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如许受田、巴桂兰不服县公安局商山派出所不予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一案,行政复议人员主动深入基层,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经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达到圆满的息诉止争作用。
办与县监察局统一对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等今年重点检查的三单位进行了预查,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市法制办和市监察局的要求。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加大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发放,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及时到位,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五)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人事局、监察局于月至日联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执法实务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门讲解,并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取得较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班的县直和乡镇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00余人。
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今年以来,协助政府办理涉法事务。办共办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5起,审查涉法文件9件。其中黄山一鼎大酒店土地使用权流转、西田林场改制涉及的林权纠纷、高速公路房屋拆迁等社会敏感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下半年,根据《年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办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并切实加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评查工作基础上,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结合考核方案,加大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的规范力度,并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全面的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不足,二)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极探索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证据制度和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加大清理力度,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在原有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废止规范性文件,从而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保障和监督全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八
日前,xx日报刊登了xx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xx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