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投标方案(优质20篇)
方案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实践验证,不断优化和改进。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避免盲目跟随和从众心理,要有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不同领域和行业都会有各自的方案实践,可以互相学习和借鉴。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一
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
(1)项目报建(初步发包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根据贵单位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以及与贵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报建及备案,并配发项目代码。
(2)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自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的方式参加此次投标,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工作与其穿插进行,并报送贵单位审查,直至贵单位满意。
(3)发招标文件至开标。
《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地点,然后发往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投标截止日7天前。
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发往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有的话)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不少于45天。
(4)评标、定标。
在投标截止日前接收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后,组织现场开标、唱标,随后在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由其评委库中抽取的专家评委及贵单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政府投资项目是由第一名中标),同时进行预中标人公示。
(5)发中标通知书。
自提交预中标人公示后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然后进行中标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6)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合同等备案。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由贵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与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向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
(7)合同草拟。
合同草拟工作将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理解、融入贵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并于确定中标人后,协助贵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确定合同条款,不得与其相违背。
(8)卷宗资料。
招标代理过程中相关资料,每进行一步,我公司都将书面正式文本提交贵单位,并与整个项目代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套完整资料交由贵单位存档。
综上所述,完成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等工作需要30~35天。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三
(1)、准确、完整、全面的理解业主的招标指导思想后为项目提供完备的技术力量,制定系统专业的评标原则和评分办法。提供高效的组织服务,确保开标、评标高效率、高水平、顺利地完成。
(2)、本公司自接受委托业务后,根据项目特点配备专职人员,积极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提供招标业务的相关咨询,全天候24小时实时代理服务。
(3)、为项目配备先进设备(包括专车及专职司机),以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并实现一次招标成功。
(5)、开标、谈判与评标工作结束后,将及时整理完整洁的一套开标及评标资料送业主备案。
(6)、对代理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7)、指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跟踪代理项目的全过程,为招标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督促中标人严格按合同及其承诺实施。在中标人全部按合同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协助业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项目交付验收。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监管部门对单位依法进行的任何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xxx。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四
我公司是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的专业机构,完成了多个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如有幸成为aaa商业广场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我公司将真诚与贵公司合作,以服务建设项目、提高投资效益为己任,为贵公司选择出性价比最优的中标人,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针对贵公司项目特点,我公司组织专人对拟招标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充分了解了该项目工程概况,总结以往招标工作经验,经认真研究,现做出如下招标代理初步方案,请审议:
一、认清项目招标特点,科学拟定招标规划
此次aaa商业广场项目招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招标金额大,招标经济效益显著。由于mall项目建设投资大,招标金额高,使得招标的效益显著,招标对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二是招标质量对项目影响深远。由于建设周期长,尤其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因此招标工作质量对项目的成功与否有着深远影响。三是招标工作接口多。由于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招标工作极为复杂、繁琐。在招标过程中,涉及到招标人、各专业承包商之间、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工作界面,处理好各方接口极为重要,同时也很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四是招标文件中需考虑因素复杂、不确定因素多。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五是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人员要求高、多专业协同。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需要精心的规划、专业化的策划、细致的全程服务,对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素质要求很高。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完成需要多种专业人才的协同作战,实际上也是多方面专业人才的集体智慧的结晶。
基于上述特点,为实现招标工作的优中选优,公司将组织涉及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共同研究招标计划,对招标计划的实施进行广泛地调研论证,制定科学严谨招标方案,切实做好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及相关方沟通、协调,促进各方友好协作。
二、做足标前调查分析,为科学规范招标奠定基础。
(一)加强招标项目的个案分析,坚持因案施策。aaa商业广场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投资大,资金周转慢。房地产业属资金密集性产业,开发一个项目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作为mall项目的尤其如此。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到项目建成竣工可以交付使用,这一期间大量的是资金投入,只有等到所建商品房开始预售、预租才能实现资金回收,而且出售、出租本身也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项目的投资大,回收时间较长,资金周转慢。 2、开发周期长。土地及建筑物作为项目开发的内容,一般体量较大,工程建设进度有其客观规律性,有相应的时间要求。另外,项目开工建设前的有关手续繁杂,也影响着项目开发周期。完成一个开发项目一般需要1—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3、受国家法规政策严格约束和调控。mall项目开发作为特殊的经济活动,涉及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综合开发活动和过程,事关国民经济(如土地资源配臵、城市发展规划等)和国计民生,从项目立项开始,国家和地方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政策对房地产项目的各开发环节都有直接约束和控制,项目开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服从城市统一规划,遵守城市建设法规,房地产售价受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调控等。
4、建设环节多。这与项目开发受法规政策严格约束的特点直接相关。从我国现行管理体制来看,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部门很多。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全部开发过程涉及到计划、土地、规划、建设、消防、交通、教育、人防、环保、市政、城-管、园林、卫生、技监、质监、安监、墙改办、房管等众多部门,项目建设环节多,而且各环节不可或缺。
5、风险较大。由于开发周期长,很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市场需求变化及竞争对手等方面的影响;在项目建设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等有可能发生变动,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额;当公共利益需要时,可能遇到强制性征收、停止使用或限期拆除情况等。
6、开发项目的差异性
由于项目用途、内容、规模、要求不同,以及建筑物本身的造型、装修、
结构、设施配套等不同,各开发项目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即使是同一类项目,由于项目所在的区位、环境等条件不同也会产生相当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水平及投资效益。
(二)厘清日常纰漏,有的放失地开展工作,彰显招标效益。
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我们认真分析了同类项目招标过程经常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招标代理初步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六
通过近年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一系列政策动向来看,招标代理服务的发展趋势将是走向行业管理统一化、代理服务全面化、招投标信息网络化和招投标管理电子化等方向。
行业管理统一化: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统一协调,将原建设部、财政部和商务部等各部门分别主管的方式,逐渐整合成一个地域内相对统一的集中采购监管平台,如以省和市级指定政府机构为管理平台、以区县一级为业务实施层面,将本地区行政范围内所有涉及政府公共支出建设和采购的项目整合到这个监管平台中进行信息公开、统一监管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专业人员“招标师”采取考试合格和职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拟进入本行业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标准统一的行业准入审批、年审和监督管理。采购代理服务全面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只是分别从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际招标或其它监理、造价等专项咨询服务,而是必须能够做到对工程建设项目或企业采购业务所有相关服务提供全面化的整体性咨询服务。大量目前只能从事政府采购业务或其它非技术主导型招标业务的小型代理机构在综合型招标咨询服务集团的市场份额挤压和委托人择优汰劣的选择下最终将被淘汰出市场。
招投标信息网络化:目前大部分招投标项目信息已经通过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各地、各级政府的监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开,传统的报纸和杂志等信息传播渠道将很快被取代;出于监管的要求,信息公开化将成为招投标项目的必要条件;而除了各地政府统一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之外,所有的招投标信息也将逐步向行业内有影响的网站倾斜集中,最后演变为受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统一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
二、优势招标机构的标准。
全国共有5000多家招标机构,其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仅100家左右。在行业对标中我们发现,业绩规模较大的招标机构无一例外都是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这类机构完成了全国招标行业八成以上的招标总额,其余机构的经济性质复杂,总共完成的招标额不足行业总额的二成。
从外部看,招标机构的业绩受到其所在地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经济发达地区的招标机构其业绩规模也相对较大;从内部看,业绩好、规模大、实力强的招标机构都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相同点:
1、政府资源。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因此,招标主体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单位或部门。与政府部门关系密切,或者隶属相关主管部门管理的招标机构,则更容易获得政策的支持,也更容易接到招标业务。这一因素对于招标机构承接招标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非常重要。
2、资质级别。
招标资质是招标机构的从业门槛,目前行业内主要有四项资质:国际招标资质、工程招标资质、政府采购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质,分别由国家商务部、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颁发。每项资质均对应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对招标机构的人员、业绩、工作质量等都有一定的要求,招标机构要承接招标项目,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现在的5000多家招标机构中,绝大多数只具有乙级及以下的资质,很多大型招标项目都不能参与。四项资质均齐全且都是甲级资格的招标机构不到60家,占招标机构总数的1%左右,因此,甲级招标资质也是相对稀缺的资源,是业务扩张的坚实基础,甲级资质数量是体现招标机构优势的一项重要指标。
3、项目业绩。
有大的行业才有大的企业。招标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专业性服务行业,其项目业绩的衡量,必须参考行业内的总体情况。招标机构的项目业绩反映出其规模、经验、业务范围等多个方面优势,是机构综合实力的有形体现,也是赢得客户认可的关键所在,这对于开发招标业务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行业内招标机构虽多,但业绩规模大的机构却为数不多,年均招标额超过10亿元的只有接近100家,50亿元以上的更是不到50家。项目业绩规模大的招标机构完成的项目多,业务范围广,重大项目的经验丰富。与客户洽谈业务时,具有同类型招标项目经验成为客户选择招标机构的一项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重大投资项目,没有类似项目经验是很难介入承接招标工作的。在这方面,起步早,项目业绩规模大的招标机构就具有先发优势,而业务范围的开拓和项目经验的积累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因此新成立的招标机构一般也很难接到大型招标项目,而这反过来又影响制约着其发展。
4、质量管理。
招标工作不仅要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还要尽可能为用户采购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在科学严谨性方面要求高,招标机构要有可靠的工作质量作为保障,才能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招标服务。自起,一些招标机构开始逐渐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认证加强内部质量建设,增强招标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使各种类型的招标代理服务均按照标准化要求和程序进行实施和资料存档,加强了对委托人的支持性服务。目前招标代理机构是否通过iso质量认证也成为了客户选择委托招标项目的重要考虑因素。
应对方案。
1、建立招标采购专业性顾问服务模式:顺应行业发展方向,利用专业经验和行业优势结合招投标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积极推行招标采购服务顾问制,同时兼顾采购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
2、加强针对从业人员和委托人的专业培训:由于目前招标代理专业服务水平不高、招标程序表面化、不能给招标人带来明显的实际效益,形成了招标代理的服务费打折比例过高、必须满足业主不平等条件、外地和私营招标机构不择手段加入竞争等严峻的经营压力。究其根本,是招标代理服务的性价比不高,最终导致招标人或业主委托招标意愿的降低和对招标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的怀疑。
所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是整个招标代理行业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应该重视对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安排合适的资深专家或机构负责人专门负责人力资源培养计划和相关培训工作。同样,采购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对采购效果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统一、定期安排对采购单位相关主管人员的政策性宣讲和招标采购实务分析方面的专项培训。
3、尽快建立招标代理行业服务标准、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招标代理工作需要以高效优质、标准化的服务取得委托人和主管部门的认可,是与现代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分不开的。由于目前行业服务标准尚未形成,造成各个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最终影响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社会印象。
通过建立由行业协会牵头拟订、招标代理机构共同遵循的行业服务标准,推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真梳理、及时更新完善标准化服务和流程,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标准并及时进行反馈修正实施,可以使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质量及管理效率大大提高,从而达到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管理成本、加强业务发展和辐射能力等目的,推动招标代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七
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
2、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
5、热情对待各投标人,尽情解答各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的有关疑问,并将有关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或网上公布。
6、充分发挥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各方达到预期的目的和利益。
7、为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咨询及相关服务,使采购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目的。
8、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形象承诺。
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
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
二、业务承诺。
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公司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被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属本职范围内的,严格按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2)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做到态度平和、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
4、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服务对象前来公司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
(3)对上级组织批转交办的工作事项,要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
5、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严格按规定期限、范围进行。
6、认真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杜绝出现人为失误造成失密、差错。
承诺人:xxx。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八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选择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具体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招投标的精髓,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2. 遵纪守法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3. 质量保证
为保证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4. 限时服务
对于业主的意见和要求,我们在24小时内响应,积极解决业主所提出的问题,解答业主的疑问。让业主满意。同时对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分析和改进。
5. 保密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严格保密。报名的投标人的情况保密;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情况保密;招标标底的保密,评标情况保密。不泄露因工作需要而接触到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商业秘密。
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不透露任何情况给不参与项目的其他人员,与业主的
交流过程中有专门负责。 6. 廉洁自律与独立
为了保证招标代理的廉洁自律与独立性,招标代理项目组必须建立廉洁自律制度,并主动接受业主、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定期对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教育。
二、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1 .附件: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
三、 招标代理方法内容和措施
(一)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1、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度
(1)为保证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2)我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部分技术部分,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将提供技术标书所需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技术条件和性能指标、以及设计文件和图纸等。项目经理将对业主和业主的委托人就投标人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以及一些合同条款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宣传和指导,包括:
竞争与非歧视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济性原则;合理分包的优化原则;最大限度的量化原则和最低要求限制原则;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节能、环境保护等政策的原则;遵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
2、挡案管理制度
招标过程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对招标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完整保存,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
招标过程中标识以每个招标代理序号为唯一性标识。
招标代理过程的资料保护保管,装订成册,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招标代理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由代理人识别、验证并登记,发现不适用或损坏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留下记录。
资料完整后封存归档。
3、检查、考核和分析制度
满意信息调查、分析及改进
为了更好听取委托方或招标主管部门意见,改进服务。在招标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对进行满意信息调查,发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对评价意见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顾客满意的主要潜在问题,针对潜在问题采取预防措施。
服务过程的监控、分析和改进
对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分析和改进。
4、廉正自律制度
(二)招标代理工作进度计划
1、拟定招标方案;2天
2、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天
3、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0.5天
4、开始招标到开标;20天
5、组织开标、评标,中标单位公示5天;
8、草拟工程合同;
与招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根据近几年我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拟采用以下工作流程:
1、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2、拟定招标方案
3、招标资格与备案(根据需要)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编制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
5.1按照业主的委托要求和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定稿》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九
如果我公司有幸能为贵单位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我公司向贵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承揽本项目的优势。
1、我公司是来宾市最早成立的招标代理公司,以立足来宾、服务来宾为宗旨,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天优势。
2、公司的总部在本市,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随叫随到,配合项目的实施,保证合同履行具有最强有力的领导,保证招标代理全过程受控。
3、可集中全公司优势资源,调动全公司最优秀的技术力量确保本项目优质高效实施。
4、我公司为本地公司,熟悉全市各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丰富的人脉资源,为顺利实施、完成本项目代理业务,包括为业主办理各项手续,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与其他外地公司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5、公司各种办公设施齐全,先进的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为做好招标代理业务提供了硬件上的保证。
6、我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公司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15人,国家注册造价师6人,注册建造师2人,10人持有造价员资格证书。
7、我公司代理过的类似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与其他公司相比较,我公司的优势为:
外地公司在桂林只是分公司或办事处,大都为私人承包性质,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都没法办理。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简陋,常驻人员只有1-2人,无法保证本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b、我公司是本地公司,公司业务主要在桂林,熟悉桂林市场的特点和规律,
与桂林市各相关建设行政部门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非常便于本项业务的开展;
外地公司的关系及业务主要在他们当地,与桂林市各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熟悉,对桂林市场的特点和规律了解不够,不利于为业主办理各项手续,及不利于从事本项业务。
c、外地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单位公章都在外地,影响各项服务工作的商议、决策无法快捷沟通、反馈;各种文件资料的签字盖章手续都必须寄回当地去办理,既麻烦又耗时,会导致招标工作的拖延。
二、服务内容。
1、代理业主办理工程报建、施工图纸审查以及其他工程开工前招标人有关手续的办理。
2、工程招标代理,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的编制。
(1)工程报建;
(2)招标申请报告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3)在媒体、桂林市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4)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5)编制招标文件,送招标人审定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6)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
(7)发放招标文件;
(8)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9)组织评标委员会;
(10)截标、开标;
(11)评标、定标;
(12)中标公示;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编写评标报告;
(15)协助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三、服务承诺。
1、公司以“100%的服务承诺率、100%客户服务满意率、100%服务及时率”,为质量目标,竭诚为业主提供科学、严谨、优质、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2、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有关规定,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使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化,使中标结果具有权威性,具有法律效力。恪守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正常监督和检查,力争使本工程项目在业主计划内完成。
承诺人:xxx。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
我公司有幸成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县2017年县乡道路提升工程,共三段……..,概算金额10000万元。
二、 服务理念:
1、依法操作
我公司保证在工程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规范操作。
2、规范操作
(1)程序规范
我公司保证招标代理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地市及**县的招投标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程序规范操作。
(2)内容规范
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文件的格式以及内容均应符合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招标局、交易中心制定的关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示范文本的规定,内容齐全。并将**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规定(试行)临重字〔****〕**号》、《工程建设奖励及违约处罚管理细则***字〔****〕**号》等文件融入其中。
3、对招标人全面负责充分维护招标人的利益
我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从为招标人服务的角度,站在招标人的立场上充分维护招标人的合法利益,应做到每份文件、每项工作均及时向招标人汇报。遇到重大决策性问题时,应从规范招标的角度协助招标人分析问题、出谋划策,直到问题的解决,达到招标人满意。
4、虚心接受**市招标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招标代理所涉及的行业及业务范围比较广,专业性强。做为代理机构要不断的学习领会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知识,这就要求代理机构要向监督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等讨教学习,认真钻研,这样才能提高自身、团队的业主水平更好地为招标人服务,把监管部门和招标人交给的代理工作做的更好。
三、 代理工作方案:
制定完善的招标方案是搞好招标代理工作的基础。拟确定本项目的招标方案内容如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合理低价中标;
资质要求:因本项目为****。因此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标段的划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和业主要求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分两次招标。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类似工程业绩:因本项目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近年大型公路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居多。因此业绩标准设置为****万元。
四、质量与进度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措施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县关于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1.2招标过程由**县督管理部门对项目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使整个工程招标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1.5组建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验的工作人员,完善职责分工,要求责任人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责任到人。
五、代理服务事项及时间节点把控
六、开、评标工作方案
6.1开标服务理念:
6.2 开标工作方案:
开标当日工作分为三大项。第一项: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前期准备工作;第二项:开评标工作;第三项:评标结束后工作。
本方案第6.2.1条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前期工作。第6.2.2条为开、评标工作。第6.2.3条为开评标后工作。
为保证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我单位根据本项目情况拟派出工作人员6人按照下述工作流程组织本项目的开标工作。
6.2.1 开标前准备工作
在开标前日由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知提醒业主、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等与开标相关的所有人员次日开标。并通知业主方代表于开标当日24时00分前到达市招标局抽取评委。
a) 开标当日我公司将配备业务用车2辆,开标工作人员6人在开标当日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一
第一部分项目的理解及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思路、质量内部控制措施及工作流程。
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
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思路、质量内部控制措施及工作流程。
(1)项目报建(初步发包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根据贵单位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以及与贵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报建及备案,并配发项目代码。
(2)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自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的方式参加此次投标,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工作与其穿插进行,并报送贵单位审查,直至贵单位满意。
(3)发招标文件至开标。
《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地点,然后发往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投标截止日7天前。
(4)评标、定标。
在投标截止日前接收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后,组织现场开标、唱标,随后在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由其评委库中抽取的专家评委及贵单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政府投资项目是由第一名中标),同时进行预中标人公示。
(5)发中标通知书。
自提交预中标人公示后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然后进行中标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6)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合同等备案。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由贵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与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向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
(7)合同草拟。
合同草拟工作将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理解、融入贵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并于确定中标人后,协助贵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确定合同条款,不得与其相违背。
(8)卷宗资料。
招标代理过程中相关资料,每进行一步,我公司都将书面正式文本提交贵单位,并与整个项目代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套完整资料交由贵单位存档。
综上所述,完成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等工作需要30~35天。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二
项目名称: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将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元或仅支付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年月日3(甲方)。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三
1、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
个标段的招投标代理工作,一家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整个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另一家负责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投标限价的确定工作。这样做好处是可以加强每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保证每个标段的招投标活动是在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下有序进行。
2、完善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及广州市文化局的监督下完成全部招投标工作,保证每个标段的招投标活动是在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下有序进行。根据我司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经验,这将缩短有关部门的审批时间,有效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对本项目的工期非常有利。
3、招标代理机构的后评价工作
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所完成招标项目的工作效果及完成质量进行后评价工作,如后评价不合格,则在以后的招标中不再考虑选择此招标代理机构。后评价工作主要对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的完整性、合法性、资审办法适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2)招标过程组织情况
(3)招标代理人员投入及业务水平情况
(4)招标文件的编制情况
(5)工程量清单编制情况
(6)归档招标资料完善情况
我县现有五家招标代理机构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其中四家为外地进泰企业,一家为本地企业。我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所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一、强化备案:在每家招标代理公司开展业务前,必须到我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交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执业人员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等材料。我办对其总公司资质、分公司在本地办公场所、派驻人员资格、诚信情况等进行审查。达到要求后公司方可开始开展业务。
二、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对代理公司所编制招标文件,我办对于在审查中所发现问题,不定期召集代理公司进行讨论贯彻,以达到统一标准的目的.。对于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故意提高企业资质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以各种条件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一经查实,即给予记不良行为。
三、严格开评标过程代理行为:在开评标过程中,我办要求代理公司人员必须有三人及三人以上到场,以保证开评标过程有足够的人手,在开标的同时做好专家评委的通知,招标文件提供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过程中的迟到延误、透露评标信息、与招标对象争吵、发现违规现象不及时制止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不良行为记录。
四、严格管理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招标代理在开展业务前,应与业主签订代理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代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在代理的全过程中做好应尽的服务工作,不得有欺瞒,拖延等行为,同时也不得与业主串通私自修改招标文件与合同通用条款,如有发现也给处以不良行为记录。
五、不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查:
为避免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人员、场所、设备与执业时不符,同时规范公司的日常合同签订、档案保管等工作,我办采取不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以保证代理公司能提供最好的服务。
本年度我办拟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问题,适应现有的需求,重新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代理机构责任。主要包括代理机构对项目审批材料把关、招标文件编制内部审查、对开评标过程管理、执业人员资格要求、代理服务收费等一系列问题明确责任。同时根据县规范性文件要求,实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选择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具体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招投标的精髓,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2. 遵纪守法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3. 质量保证
为保证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4. 限时服务
对于业主的意见和要求,我们在24小时内响应,积极解决业主所提出的问题,解答业主的疑问。让业主满意。同时对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分析和改进。
5. 保密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严格保密。报名的投标人的情况保密;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情况保密;招标标底的保密,评标情况保密。不泄露因工作需要而接触到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商业秘密。
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不透露任何情况给不参与项目的其他人员,与业主的
交流过程中有专门负责。 6. 廉洁自律与独立
为了保证招标代理的廉洁自律与独立性,招标代理项目组必须建立廉洁自律制度,并主动接受业主、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定期对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教育。
二、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1 .附件: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
三、 招标代理方法内容和措施
(一)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1、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度
(1)为保证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2)我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部分技术部分,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将提供技术标书所需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技术条件和性能指标、以及设计文件和图纸等。项目经理将对业主和业主的委托人就投标人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以及一些合同条款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宣传和指导,包括:
竞争与非歧视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济性原则;合理分包的优化原则;最大限度的量化原则和最低要求限制原则;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节能、环境保护等政策的原则;遵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
2、挡案管理制度
招标过程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对招标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完整保存,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
招标过程中标识以每个招标代理序号为唯一性标识。
招标代理过程的资料保护保管,装订成册,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招标代理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由代理人识别、验证并登记,发现不适用或损坏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留下记录。
资料完整后封存归档。
3、检查、考核和分析制度
满意信息调查、分析及改进
为了更好听取委托方或招标主管部门意见,改进服务。在招标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对进行满意信息调查,发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对评价意见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顾客满意的主要潜在问题,针对潜在问题采取预防措施。
服务过程的监控、分析和改进
对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分析和改进。
4、廉正自律制度
(二)招标代理工作进度计划
1、拟定招标方案;2天
2、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天
3、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0.5天
4、开始招标到开标;20天
5、组织开标、评标,中标单位公示5天;
8、草拟工程合同;
与招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根据近几年我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拟采用以下工作流程:
1、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2、拟定招标方案
3、招标资格与备案(根据需要)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编制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
5.1按照业主的委托要求和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及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五
【一】项目概况:
【二】招 标 人: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甲级招标代理、甲级造价咨询资质)
【四】建设期限和招标标段划分:
1、建设期限:
2、标段划分:
【五】对投标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根据工程规模确认投标人资质要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九】招标原则:遵照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择优。
【十】招标人员组织架构:
2、招标代理机构成立项目部
【十一】招标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招标代理服务
1. 人员到位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选择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具体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招投标的精髓,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2. 遵纪守法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3. 质量保证
为保证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4. 限时服务
对于业主的意见和要求,我们在24小时内响应,积极解决业主所提出的问题,解答业主的疑问。让业主满意。同时对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分析和改进。
5. 保密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严格保密。报名的投标人的情况保密;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情况保密;招标标底的保密,评标情况保密。不泄露因工作需要而接触到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商业秘密。
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不透露任何情况给不参与项目的其他人员,与业主的
交流过程中有专门负责。 6. 廉洁自律与独立
为了保证招标代理的廉洁自律与独立性,招标代理项目组必须建立廉洁自律制度,并主动接受业主、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定期对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教育。
二、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1 .附件: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
三、 招标代理方法内容和措施
(一)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1、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度
(1)为保证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2)我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部分技术部分,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将提供技术标书所需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技术条件和性能指标、以及设计文件和图纸等。项目经理将对业主和业主的委托人就投标人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以及一些合同条款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宣传和指导,包括:
竞争与非歧视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济性原则;合理分包的优化原则;最大限度的量化原则和最低要求限制原则;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节能、环境保护等政策的原则;遵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
2、挡案管理制度
招标过程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对招标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完整保存,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
招标过程中标识以每个招标代理序号为唯一性标识。
招标代理过程的资料保护保管,装订成册,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招标代理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由代理人识别、验证并登记,发现不适用或损坏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留下记录。
资料完整后封存归档。
3、检查、考核和分析制度
满意信息调查、分析及改进
为了更好听取委托方或招标主管部门意见,改进服务。在招标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对进行满意信息调查,发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对评价意见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顾客满意的主要潜在问题,针对潜在问题采取预防措施。
《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六
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
(第x册,如有)。
招标编号:xx。
xx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
评标索引表。
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所列评分内容,列出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
以下为示例,仅供参考: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页码。
一
综合实力。
(10分)。
由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招投标相关资质荣誉及招投标从业人员、招投标场地规模、评审专家库建设等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实力优良且有效供应商本项排名前20%的得4-5分(含);较好2-4分(含);一般0-2分(含)。
1.相关资质荣誉:见pxx-pxx;
2.投标从业人员:见pxx。
3.招投标场地规模:见pxx。
4.评审专家库建设:见pxx-pxx。
二
项目业绩。
(12分)。
根据投标人2018年以来实际代理的各类项目业绩评分,以委托书+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结果确认书为准,各分项分数不可兼得(每项业绩仅计分一次)。1、工程类: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每个业绩得1分;1000万元以下或品目类采购成交的每个业绩得0.5分。工程类业绩满分4分。2、货物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每个业绩得1分;500万元以下或品目类采购成交的得0.5分。货物类业绩满分4分。3、服务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每个业绩得1分;500万元以下或品目类采购成交的得0.5分。服务类业绩满分4分。
……。
三
服务方案(22分)。
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对采购工作各环节是否可行、规范,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委员抽取、评审过程质量控制,包括工作措施、质量控制、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后评价机制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优良且有效供应商本项排名前20%的得8-10分(含),良好得6-8分(含),较好得4-6分(含),一般得0-4分(含)。注:各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
……。
四
项目经理配备。
(10分)。
根据投标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的学历、从业经验、工作履历、资格证书、代理项目等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优良且有效供应商本项排名前20%的得8-10分(含),良好得6-8分(含),较好得4-6分(含),一般得0-4分(含)。
注:项目经理是指与我行代理业务直接对接且具体经办人员,须提供项目经理简历,资质证书,近三个月中任一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需体现员工名单及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具体经办项目的证明材料,如招标公告中代理联系人、业主项目授权委托书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五
其他人员配备。
(6分)。
根据投标人配备其他服务人员的学历、从业经验、工作履历、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配备人员优良且有效供应商本项排名前20%的得4-6分(含);较好得2--4分(含);一般得0-2分(含)。
注:投标人须提供服务人员简历,资质证书及近三个月中任一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需体现员工名单及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目录。
1.投标文件基本文件1。
1.1.公章对投标专用章的授权函(如需)1。
1.2.投标函2。
1.3.开标一览表4。
1.4.分项报价表6。
1.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需)7。
1.6.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如需)8。
1.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如需)9。
2.商务响应文件10。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0。
2.2.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11。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
2.4.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如需)13。
2.5.廉洁承诺书14。
2.6.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16。
2.7.信用中国网站截图17。
2.8.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如需)18。
2.8.1.资质证书列表18。
2.8.2.资质证书复印件18。
2.9.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的业绩案例(如需)19。
2.9.1.业绩案例列表19。
2.9.2.业绩案例证明文件21。
2.10.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的服务机构(如需)22。
2.10.1.服务机构列表22。
2.10.2.服务机构证明文件27。
2.11.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需)28。
2.11.1.(示例)(证明材料1名称)28。
2.11.2.(示例)(证明材料2名称)28。
2.12.技术/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29。
2.13.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30。
2.14.投标人(及原厂商)情况介绍31。
2.15.近三年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32。
2.15.1.近三年财务状况32。
2.15.2.(示例)20xx年财务报告33。
2.15.3.(示例)20xx年财务报告34。
2.15.4.(示例)20xx年财务报告35。
2.16.其他资质文件或说明文件(如需)36。
2.16.1.(示例)(资质文件1名称)36。
2.16.2.(示例)(资质文件2名称)36。
2.16.3.(示例)(说明文件1名称)37。
2.16.4.(示例)(说明文件2名称)38。
2.17.业绩案例及证明文件(如需)39。
2.17.1.业绩案例列表39。
2.17.2.业绩案例证明文件41。
2.18.服务团队(如需)42。
2.18.1.服务团队人员列表42。
2.18.2.服务团队人员资质文件43。
3.技术响应文件44。
3.1.《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点对点应答44。
3.2.《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中要求的相关承诺(如需)45。
3.2.1.(示例)(原厂商承诺书名称)45。
3.2.2.(示例)(投标人承诺书名称)46。
3.3.投标人所投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如需)47。
3.3.1.服务方案47。
3.3.3.利益冲突说明47。
注:如投标文件有多册的,各册文件之间的页码应连续。
1投标文件基本文件。
1.1公章对投标专用章的授权函(如需)。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的授权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投标人全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
在贵单位招标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中,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招投标中,我公司所使用的“投标专用章”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对所使用“投标专用章”的行为和相应责任予以完全承认。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
投标人公章(印模)投标专用章(印模)。
注:如投标人使用公章进行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此授权函。
1.2投标函。
投标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理人姓名)(职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响应。为此:
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版文件××份。
2.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如有)1份。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及/或争议的权利。
5.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180个日历日。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方授权贵方查询或调查我们递交的与本投标文件有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同意在贵方的要求下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以及通过我们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投标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8.我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9.我方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方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公开招标不适用)鉴于本项目招标结果(涉及/不涉及)我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同意/同意)贵行将招标结果信息在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说明:投标人此条应答结果不影响其中标结果)。
12.我公司承诺已阅读并自愿遵守《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规定》和《中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已在中国农业银行集采商城供应商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jcgys/)。
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1.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要求投标人按照格式提供。
项目名称:xx项目。
单位:元。
采购内容。
报价(不含增值税)。
税率。
报价(含增值税)。
备注。
有项目成交总价的采购项目。
折扣比率。
%
%
%
报价(含增值税)=报价(不含增值税)×(1+增值税税率)。
无成交总价的采购项目。
我公司承诺:
2.上述不含税价格指含税价格除去增值税后的费用;
4.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签署,以及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率,我公司同意以不含税价格为准,按照新的增值税率调整含税价格。
备注:
1.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之外,还需提供一式两份单独封装,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提供,用于唱标时使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里面提供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
2.请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将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以单独一个文件给出,以wps表格或其他兼容格式制作。
3.除有特殊说明外,以上“税”均指增值税。
4.建议不含税价取整,含税价通过不含税价、税率正推计算,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以《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中规定的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乘以折扣率(含增值税)得出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即: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增值税)=以(黔价房〔2011〕69号)中规定的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增值税)×折扣率(含增值税)。
6.代理费用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费用;采购公告费;开标场地费用;评审会议场地费用、餐饮费用、评审专家费用等与采购相关的所有费用。样品检测费、赴厂家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除外。
7.供应商保证:上述报价为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合同要求的所有费用。公司已认真核算各项成本,斟酌所报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所报价格能够保证后续正常履约。如公司最终成为该项目入围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或履约过程中,由于报价过低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或无法保证履约质量,公司对贵州省农行严格按照有关约定追究我公司相关责任,并将公司纳入黑名单无异议。
8.以《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中规定的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乘以折扣率(不含增值税)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指除去增值税外所有的成本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9.增值税税率不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率。
10.评审价格按折扣比率(不含增值税)和每个项目招标代理费(不含增值税)报价计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2商务响应文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投标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附在此处,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能清晰显示投标人名称。
2.2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
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注:如投标人/原厂商近五年内发生了公司名称变更,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的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其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4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如需)。
原厂商授权函。
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我们(原厂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产品制造厂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原厂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针对本项目代表我方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唯一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提供的服务的有关事宜,代表我方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以招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招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授权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出具授权书的原厂商名称: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职务和部门职务和部门。
公章:公章:
注:
1.如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则无需此授权函;
2.如招标文件未要求原厂商唯一授权,则授权函中无需“唯一”二字。
2.5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本公司(单位)参与贵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做损害双方和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特承诺如下:
一、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及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自觉接受投标人(供应商)资质审查;遵守采购评标纪律,不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
2.8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如需)。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中未要求相关资质证书,则可不提供。
2.8.1资质证书列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认证范围。
颁发机构。
有效期。
……。
2.8.2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按照上表顺序,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能清晰显示投标人/原厂商名称、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2.8.2.1(示例)(资质证书1名称)。
2.8.2.2(示例)(资质证书2名称)。
2.9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的业绩案例(如需)。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提供相应业绩案例。如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中未要求相关业绩案例,则可不提供。
2.9.1业绩案例列表。
以下为示例,仅供参考。
1.所投xxxxxxxx服务自20xx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在xxxxxxx银行有xxxxxxxxx案例,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序号。
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使用单位。
服务内容(承担工作部分的规模、工作内容及范围简述)。
服务期限。
合同总金额。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2.所投xxxxxxxx服务自20xx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在xxxxxxx银行有xxxxxxxxx案例,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序号。
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使用单位。
服务内容(承担工作部分的规模、工作内容及范围简述)。
服务期限。
合同总金额。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2.9.2业绩案例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按照业绩案例表所列顺序,提供每一个案例的证明文件。
2.9.2.1(示例)案例1-1证明文件。
2.9.2.2(示例)案例1-2证明文件。
2.9.2.3(示例)案例1-3证明文件。
2.10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的服务机构(如需)。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机构情况。如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中未要求服务机构情况,则可不提供。
2.10.1服务机构列表。
1.投标人在中国大陆的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或联营公司信息。
序号。
地区。
分公司/办事处地址/联系电话。
负责人。
备注。
2.在中国有效服务网点信息1—投标人自己设立的有效服务网点。
序号。
地区。
网点地址。
(须明确到门牌号码)。
负责人。
技术人。
员数量。
商务人员数量。
主要备品备件类型、数量及总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
天津。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新疆。
重庆。
宁夏。
大连。
青岛。
宁波。
厦门。
深圳。
新疆兵团。
说明:
(1)每个地区有多个有效服务网点则加行填写,但不增加序号;
(2)如果某地区没有有效服务网点,则空行,但不减少序号。
3.在中国有效服务网点信息2—投标人授权服务商设立的有效服务网点。
序号。
地区。
网点地址。
(须明确到门牌号码)。
负责人。
技术人。
员数量。
商务人员数量。
主要备品备件类型、数量及总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
天津。
河南。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七
1、生产部与营销公司结合,制定各品种规格的月度安全库存量。
2、生产部做好每日收发货统计,时刻掌握每日实际库存情况。
3、原辅包装材料计划人员要保证在成品低于安全库存量前将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提前计划并购进到厂检验合格备用。不能按时到货的必须及时分别向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追要处理结果。
4、各生产车间和公用工程部门必须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保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订单品种,有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有关部门必须在所涉及的购物计划单、货款申请单、车辆申请单、设备维修申请单、生产指令单、请验单、检验报告单等单据上注明“加急”字样。
3、供应部、财务部、总务部、公用工程部在接到带有“加急”字样的申请单时,要迅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各生产车间必须优先安排生产,在接到生产指令的第一时间进行转产,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不得拖延时间。需加班生产的车间自动安排加班。
5、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生产单位要提前与技术部沟通,技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生产现场,拿出解决方案,进行跟踪指导。
6、质检部门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品种的检验(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取样,立即检验,检验需要加班的自动加班。检验结果出来二十分钟内将检验报告下发到请验单位。
7、对于欠货品种客服部必须做到随时入库随时发货,不得延误。
8、各有关单位对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拉和隐瞒。
1、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供电、供水、供汽、空压、中央空调等出现故障时,公用工程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将故障情况及抢修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和生产管理部。
2、遇到问题影响正常购进、运输、生产、检验、发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小组组长报告,并索要明确指示意见,按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1、监察部负责对启动应急预案品种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并对违背预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拿出处理意见。
2、对违背预案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不能及时向小组组长报告而造成断货、影响市场发货者,按照以订单为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该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情节对该单位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八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下列项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服务地点:
2.服务内容:
3.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乙方责任。
3.2.1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2.3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12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违约责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十九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一)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招标代理投标方案篇二十
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