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范文(15篇)
方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并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方案的评估应该基于既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判断。这些范文展示了方案的详细步骤和实施方法。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为切实规范镇综治工作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上级时间节点安排,我镇在11月末全面完成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中心名称。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场所建设。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有群众接待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和其他相关工作室。
1、信访接待室。镇群众接待室设立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处室。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单独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配置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法律政策及宣传资料,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
4、网格化办工室。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格长及时参与调解,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重大或重要事件同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落实联系走访制度,了解掌握网格内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开展特殊人群维权缓助工作。
5、心理咨询办公室。对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场所与调解室合用。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对矛盾突发、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心理疏导治疗或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人员组成。
(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好的做法,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政策,总结经验,研究处理重点、难点案件,分析辖区平安稳定形势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坊组织功能,每个月向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
(三)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以案件性质为标尺,分层次明确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需向综合治理办公室递交情况报告并告知当事人。
(四)问题隐患限期督办制度。对于各类安全和治安隐患,由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五)社会治安联防。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六)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学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团十八届二中***精神和团省委x届x次***精神,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团***、团省委有关要求,推动《2020团建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推动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使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现就开展全市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的原则,一个组织一个组织地梳理、一个支部一个支部地整治、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使基层团组织在班子建设、团员管理、组织运行、作用发挥、机制保障、青年评价等方面明显改进,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明显增强。通过整治软弱涣散组织、创新发展新型组织、示范表彰优秀组织,基本形成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的常态化机制,促进其切实发挥政治功能、体现政治价值,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工作安排。
2020年5月份至2022年底,按照一年整顿打基础、两年达标见成效、三年规范上台阶的要求,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通过整理整顿、对标定级、规范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全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团的组织建设成果转化为团的工作成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每个阶段内安排具体工作进度,基础较好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团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压缩三个阶段的时间安排。
5月份开始,分两个环节开展,第一环节聚焦组织体系,第二环节聚焦团的支部,12月上旬前基本完成。
非公有制企业等团组织于8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团的组织体系梳理整顿,推动下级组织补齐短板弱项,为团支部整顿工作和打好“学社衔接”攻坚战,实现2019年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社会转接率不低于50%的目标奠定基础。
——加强中学团组织整顿。一是全面消除中学团组织空白点。6月5日前,各团县(区)委要在前期与教育部门对接沟通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民办中学、技校、中职学校等的组织梳理,摸清组织底数,建立信息台账。二是严格团员发展管理。严把入团关,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按编号发展团员,严格执行新修订《团章》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三是建立团员发展明白账。6月5日前,建立2017年以来各年度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和花名册,报上一级团组织备查。并确保2017年以来新发展团员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发展团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团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
——推动乡镇(街道)团(工)委换届。一是在已完成的县级团委换届的基础上,推动乡镇(街道)团(工)委7月20日前完成换届,乡镇团的委员会由9至21人组成。二是深化实体化“大团委”工作,10月20日前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不少于10个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的“太团委”,在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居住社区等聚集区域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文体兴趣组织、社会组织等聚集组织广泛建立团组织。三是明确责任落实,团县(市、区)委要加大力度,指导推进乡镇团委换届,配齐配强乡镇团的委员会,充实乡镇团委工作力量,促进乡镇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
——开展农村(社区)团组织整建。一是加大社区团支部建设力度,10月20日前100%的社区要建立团组织。要注重社区青年的需求特点,主动培育发展公益类、互助类、兴趣类等青年社会组织,并在有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中建立团组织。二是开展村团支部示范整建,10月20日前前每个乡镇应至少整建1个具有示范性的杜团支部,采取“村校联建”“村企联建”“村村联建”等方式灵活设置团组织,围绕创业致富、文化生活、关爱留守儿童等搞好服务,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新时代的农村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大力推进青年之家建设。强化青年之家作为党的青年工作阵地作用,推动青年之家由活动阵地向组织形式、工作枢纽转变。建好用好青年之家,把团的工作与活动做到青年身边七聚集青年需求,为广大青年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2019年各县(市、区)团委要实现区青年之家建设数量和活跃度比2018年度增加30%,实现“好团团在身边、好道理在身边、好服务在身边、好伙伴在身边”,使青年之家成为学习的平台、友谊的桥梁、服务的纽带、荣誉的窗口。
——同步推动其他领域团组织整建。按照“河洛团建”巩固提升工程方案和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持续推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以及互联网、快递、电商等其他领域的团建和整顿工作,提升组织活力,扩大团组织覆盖面。
普遍推动支部整顿提高,重点整顿软弱涣散团支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活起来。
——对标自查。9月20日前,各支部对照《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见附件2)逐项进行“体检”,采取团员提、支部查、上级点、互相评等方式,形成支部整顿提高任务清单,并对照任务清单抓整改、补短板。
——确定对象。上级团组织要在支部对标自查的基础上,对照整顿参考标准所列项,对所辖支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支部加强自我整顿,补齐短板弱项。有10项及以上评价较差的支部,或者在上级团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考核中,等次排名在后20%的支部,须列为重点整顿对象。上级团组织须制定《重点整顿团组织信息台账》,对重点整顿团组织进行销号管理。各县(市、区)进度情况从9月起每月20日报团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整改提高。上级团组织督促重点整顿支部找准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在12且10日前整改到位,整顿完成。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对其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同时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如连续整顿两轮未能显著提高的,可以对其进行调整、合并、撤销等。
各基层团委负主体责任,对所属支部整顿任务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团市委将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办法进行抽查考核。各团县(市、区)委要按照一定比例,对基层团组织整顿情况进行抽查。把整理整顿贯穿始终,坚持动态管理,2020年、2021年,各基层团委每年是照整顿标准,对考核验收排名靠后的20%的团支部继续进行重点整理整顿,合格后方可以进入对标定级阶段。
按照支部班子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5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起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
在治差的同时注重抓强带弱,各地应在2020年下半年整顿基层团支部的同时,对照“五个好”标准设定五个星级,探索开展基层团支部星级创建评定工作,按照四星级、五星级团支部不低于总数10%进行创建,为基层团支部建设树立红旗、打造标杆。
对标定级情况将作为次年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基本条件,未创建五星级的团支部不得参评省级荣誉,未创建四星级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市级荣誉。
抓实抓细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工作不得力的,出现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着力推动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团员先进性、团干部素质明显增强,“三会两制一课”普遍落实,新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党员中经过团组织严格“推优入党”程序的比例明显提高,基层团干部配备率和配备质量明显提高,团干部任职培训、任期轮训实现全覆盖,做到基层组织薄弱现状基本扭转,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明显提升。
三、组织实施。
是第一责任人。结合落实团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分级包片挂点基层团组织,指导推动基层组织整顿规范。各类基层团委是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团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团委在遵循本方案总体安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措施。
要定期对照整顿台账检查调度,对照推进落实。要从严督促检查,切实加大督导抽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依托智慧团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建系统,以线上倒逼线下,巩固和印证基层团组织的整顿效果。建立团建述职制度,将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年中团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各团县(市、区)委书记围绕履行团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各县(市、区)工作不达标的,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资格。建立工作通报制度,上级团组织须将整顿工作情况以及督导抽查结果,适时通报下级团组织及其同级党组织。
坚持分类别指导、分领域分析,既要指导帮扶好重点整顿的团组织,也要培育宣传一批优秀团组织,并推荐纳入各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率先推进,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2020年全市“两红两优”名额分配向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倾斜。
******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
教育。
实践制度化常态化。
附件1。
团支部。
整顿。
参考标准。
项目。
主要评价内容。
工作要求及标准。
较好。
般
较差。
巩固。
提高。
整顿。
班子建设。
1
班子配备齐整。
支部委员配备齐整,随缺随补,按期换届;支书称职;
2
班子运转有序。
支部委员分工明确;支委会运转正常、能发挥作用;
团员管理。
3
团员信息完整。
至少有3个以上团员;团员底数清晰,信息完整准确;
4
入团离团规范。
严格按程序发展团员;
无突击发展团员、不满14周岁入团等现象;
规范组织入团离团仪式;
5
基础团务规范。
及时准确接转组织关系;按时足额缴纳、上缴团费;
组织运行。
6
组织体系健全。
隶属关系清晰;规范设立、管理团小组;。
7
智慧团建应用。
团员、组织、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及时动态更新信息;
8
规范使用团的标识。
落实团旗、团徽、团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9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
制度。
10。
规范开展团员评议。
每年1次,评议规范认真;
11。
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
每年不少于1次,有主题有记录;
12。
经常开展团支部活动。
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团员参与率50%以上;
作用发挥。
13。
团员先进性得到彰显。
团员为注册志愿者;团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14。
服务中心大局成效。
组织团员普遍参与志愿服务;有1项以上特色品牌活动;
15。
落实“推优入党”制度。
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与党组织衔接顺畅。
附件2。
重点整顿团组织信息台账。
团委(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领域。
重点整顿团组织名单。
团组织负责人。
整顿督导人。
整顿进展情况。
整顿。
结果。
普通高校。
中职中专。
普通中学。
机关事业。
国有。
企业。
两新组织。
村、社区。
其他。
总数。
(个)。
附件3。
重点整顿团组织。
工作。
整顿进度表。
团委(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领域。
重点整顿团组织数量。
完成整顿团组织数量。
整顿完成进度(%)。
中职中专。
普通中学。
机关事业。
国有企业。
两新组织。
村
社区。
其他。
总数。
(个)。
附件5。
支部班子好。班子齐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信念坚定、心系团员、能力突出、作风严实,支委会示范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班子分工协作,运转有序。
团员管理好。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团员经常有效,理论学习、仪式教育、团课活动经常开展,团员档案完备,组织关系转接、收缴团费等基础团务工作规范开展。
活动开展好。围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领域,形成至少项经常性品牌工作,在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能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制度落实好。尊崇团章、贯彻团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运用智慧团建系统常态化、日常化,团内信息录入更新及时。
县级团委(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评价项目。
当前工作。
情况。
(截至2018年底)。
2019年底。
目标。
备注。
1
初中、高中毕业班团青比(%)。
2
规范建立团组织的民办学校数量(个)。
3
录入智慧团建的团员、组织、干部占2017年团统数的比例(%)。
4
街道团(工)委委员配备数(人)/成立区域化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个)。
5
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直属团组织数(个)。
6
规范建立团组织的非公企业数量(个)/覆盖团员数量(人)。
7
规范建立青年之家数量(个)/服务规模(人次)。
8
本年度团组织推优入党人数。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委〔2017〕8号)、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雅市综治委〔2017〕15号)、石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石综治委〔2018〕6号)精神,结合美罗实际,现就我乡乡、村二级综治中心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和构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局的总要求,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底座,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联动融合为关键,推动县、乡、村二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实现社会治理由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有效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发事件联处、重点问题联治、特殊重点人群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民生问题联解”的工作格局,不断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建设和谐美罗、宜居美罗、生态美罗、富裕美罗,为实现县委“1237”发展战略,贡献美罗力量。
(二)建设原则。党政主导、缐治主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建设中的项目、资金等保障。乡综治办要主动作为,担负主抓责任,积极协调各村和相关站所,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地落实部门参与、联动融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组织动员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参与,借鉴推广汉源综治中心建设经验,逐步整合城镇管理、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等多方资源,共享信息资源,促进多方协同,实现平安建设的融合联动。
聚焦平安、信息支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聚焦平安美罗建设主题,以现有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合为底座,以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安全“雪亮”工程三大信息系统为支撑,融合平安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实现纵向乡、村二级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乡政府负责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科学制订方案,有序完成建设任务,各村,相关站所要紧密配合,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务实管用、注重实战,严格按照市治委的要求和《社会治安合治理综治中心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进建设突出务实管用、方便群众。乡、村综治中心要实现实体化运行,突出多功能。
(三)建设目标。2018年完成乡、3个村(牟家村、坪头村、保卫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2019年全面完成余下3个村(方元村、狮子村、山泉村)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
(一)乡综治中心,按照“综治办信息化+组团式服务”模式建设,以司法所为基础,将综治维稳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进行整合建综治中心,挂美罗乡综治中心牌子。乡综治中心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实行组团式服务,发挥实战功能,着力推进“三个三”工作即联通县、乡、村三级中心互联互通,建立组团服务、联勤联动、群防群治三项机制,做实实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雪亮工程”三项工作。
组织架构:综治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赵刚兼任,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姜磊兼任。以司法所为基础,整合宰羊派出所、维稳、综治,大调解、信访、防邪、网格化等各方力量,形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和队伍。
中心布局:乡综治中心设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指挥调度室、社会心理疏导室、视频会议室和法律服务站。
(二)村综治中心,依托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整合村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便民服务站及“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等资源建设村综治中心。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合,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驻村民警、网格员、社会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村民聚点、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组织架构:综治中心主任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各村主任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布局:内设“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有条件的村建好警务室、心理疏导室和法律服务室,综治中心及其内设室可以一室多用。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还可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工作窗口,提供人民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示范村中心建设1个,牟家村。
标准村中心配套2万元,示范村中心3万元。
(一)督促推动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网上排查、受理、研判、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及时推送并协调解决事关民生事项的具体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和行业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做到矛盾纠纷联动联调。
(二)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效,推动综治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突发问题联处。组织平安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及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治安防范工作,做到社会治安联防。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区城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分析研判治安形势,对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做到治安突出问题联治。
(四)同做好本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专群结合,做到重点人群和人员联管,服务联抓。
(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对各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做到基层平安联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乡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采取适时通报、随机抽查、练合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各村也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导推动本辖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村要抓细抓实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村落地、落实、见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综治中心一般由同级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护路护线的有关部门组成,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聚焦平安石棉建设和综治工作,强化资源整合,信息交流,联动联防等,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制度。乡、村综治中心要结合层级工作实际,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工作例会、情况报告、信息研判、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考勤、值班、档案及综治信息化网络平台管理等制度,切实把综治中心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纪委将对各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按照情况子以通报、约谈,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如期完成任务。
(五)加强组织规划。各乡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宣的原则,分别制定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报乡政府查通过后,于2018年5月初启动实施,于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计划内村综治中心建设,并上报验收申请。
(六)强化金保障。各村应统筹规划,落实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所需工作经费,待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资金。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四
2020年4月以来,我局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解决我局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所根据分局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促进党支部真正“严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规定,结合《关于卫生计生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x卫党[20xx]xx号)的要求,制定我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避免党支部虚化、弱化、边缘化等问题,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按照“一年对标强基础、两年提升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党支部在组织建设、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活动开展、基础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具体目标为:
20xx年1月—20xx年12月,全面巩固成效,提升整体质量,创新方法机制,打造特色品牌,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使党支部工作“强起来”,全面发挥新时代党支部的职责作用。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格落实党内各项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着力从六个方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组织设置标准化。
院党委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调整党支部。各党支部要合理划分党小组,各党小组隶属关系明晰,每个党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
2、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
(1)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作用充分发挥。
(3)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期满按时换届,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4)支部委员会建立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提高。
(5)支部委员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规范。
(6)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委员会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7)支部委员会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3、组织生活规范化。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3)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4)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会成员每年与每名党员谈心不少于1次。
4、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化。
(1)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2)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3)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将每名党员都纳入党支部有效管理。
(4)教育引导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5)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组织评先评优、走访慰问等工作。
(6)落实党员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7)结合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8)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处置等工作信息资料齐全、完整、规范。
(9)党务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党员有效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5、活动开展规范化。
(1)严格落实统一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开展党支部活动。
(2)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
(3)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活动,落实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挂牌上岗等制度,规范党员徽章佩戴。
(4)组织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构建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5)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等手段,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搭建活动平台。
6、基础保障规范化。
(1)健全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每年向院党委和全体党员述职。
(2)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根据单位实际建设若干公共或专属的党支部活动室。突出政治功能,在活动室内突出醒目位置悬挂党旗,选取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支部组织机构和职责等上墙。
(3)通过行政支持、党费拨返等方式,落实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
1、认真组织学习。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传达给全体党员,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法。(20xx年6月)。
2、开展摸底自查。各党支部要对照具体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切实摸清底数,并将自评结果报党办,党办将组织专项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建立合格、不合格党支部“两张清单”,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20xx年6月)。
3、实施对标创争。合格的党支部,要不断巩固现有成果,持续深化提升支部建设内涵;不合格的党支部,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对标整改。(20xx年7-9月)。
4、组织考核验收。党办将对照标准对合格的党支部进行再次审核,并将结果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委组织人事处将进行抽查复审。合格党支部每年复核一次。对审核、验收、复核未通过的党支部,纳入不合格名单进行管理,并指出问题,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对20xx年底仍不合格的党支部,开展专项整顿。(20xx年10月)。
5、推动提质增效。积极争创“先进党支部”,继续巩固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打造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党支部建设特色品牌。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创新实践,创新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创出工作亮点,着力形成组织更加健全、队伍更加过硬、制度更加完善、活动更加规范、保障更加有力、作用更加突出的新时代党支部工作新格局。(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严格落实责任。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办统筹协调。各党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定期研究分析,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2、强化督查指导。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党支部党建目标责任书。党办将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问责。
3、注重工作实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取得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建强党支部,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报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推动党支部建设与新闻宣传、内部管理、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报社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重点从6个方面明确标准、作出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以健全优化组织设置为着力点,按照规范、务实、管用原则,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
1.党支部的设立。报社内设机构、社属企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组建直属党支部;设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状况下设若干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部门单位不超过5个。社属媒体企业驻地方分支机构的党员,纳入所在地的国内分社党组织统一管理。国外分社党员纳入我驻外使领馆党组织统一管理。
2.临时党支部的设立。经编委会批准组建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宣传报道等临时机构,在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情况下,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在临时组建机构撤销后自然撤销。
3.党小组的划分。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国外中心分社在所属使领馆党组织同意后可设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报国际部党总支和报社机关党委备案。
(二)支委会建设规范。
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
4.党支部委员会组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设书记1人,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可视情设副书记,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纪检委员一般由部门副职(国内分社采编主任或企业中层领导)以上党员干部担任。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并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式党员要尽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5.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发出书面提醒函,督促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三)组织生活规范。
以提升质量效果为着力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6.“三会一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安排1次党课,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
7.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会前明确主题,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根据需要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可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8.双重组织生活。编委会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编入一个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9.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10.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注意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置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11.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确立一个主题开展党日活动,也可结合“三会一课”等制度实施,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四)功能作用规范。
以全面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12.突出政治功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
13.促进业务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党支部工作,促进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14.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采编部门和社属媒体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人民系”全媒体矩阵优势,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诉求,反映群众心声,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本单位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党员队伍建设规范。
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
15.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重视从青年业务骨干、社属企业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可采取“火线入党”的方式,把表现突出的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16.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了解并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加强对党员个人社交媒体账号监督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反映。加强和改进社属媒体企业聘用职工中党员的管理,督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标准,督促党员按月、足额、本人交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17.激励关怀帮扶。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积极开展党内帮扶工作,着力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爱党员。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关注、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制度保障规范。
以狠抓制度执行力为着力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做到保障有力、运转有序。
18.请示报告。党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党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离开岗位或者工作地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19.民主议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工作创新。积极推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探索总结并逐步推广具有报社特点特色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法,开展支部品牌创建活动;深化“互联网+党建”,用好学习强国、支部工作app、“金台新声”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支部活力。
21.基础保障。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设立党支部活动室等场所。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建立党务台账,做到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党支部工作应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一)摸底自查、制定措施(2020年5月至6月)。
结合学习开展自查。深入学习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和党内法规文件,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充分认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警示教育开展自查。扎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全面查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以媒谋私、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认真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结合巡视开展自查。对照中央巡视报社和报社内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全面检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与不足。在自查基础上,结合去年党支部建设摸底情况,结合编委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分析研判支部建设状况,研究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措施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全面对标、认真整改(2020年7月至11月)。
对照条例开展全面整改。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本方案的要求,在摸底自查的基础上,着力从组织设置、支委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补齐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列出未达标的事项和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规范。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照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问题原因和根源,全面彻底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主题教育查摆的问题和报社内部巡视发现的问题,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质量不高、党费交纳不及时等支部建设中的不标准不规范问题,促进报社党支部建设平衡发展、整体提高。
(三)检查评估、推介典型(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
开展考核验收。参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法,报社成立若干指导检查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三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验收。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对未达标的党支部,督促整改落实。在支部建设中发现的工作不得力、不落实、不担当的问题,对支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开展争创先进活动。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社属企业三种类型党组织中,选树“四强”党支部标杆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专兼职党务干部。
编委会要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让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报社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调查研究、专项督查、观摩交流、工作考核等方式,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动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编委会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要在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中,加强对党支部的联系指导,深入支部抓支部,既帮助所在党支部建设好,也对所联系的党支部指导好。各党(工)委、党总支要统筹推进所属党支部建设,既要经验共享,也要同病共治,切实做到一体推进、同步达标。党支部书记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争创“四强”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筑牢基石、打牢基础、抓实基层,推动所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现就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强化功能为根本,以发挥作用为关键,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推选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4.党课。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讲一次党课,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主要向党员宣讲党的形势任务,讲解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解读中央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精神。支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其他党员采取“微党课”形式讲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党课辅导报告。讲党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结合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党员思想状况,精心选择主题,科学确定内容,做到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原则上,党支部书记的党课材料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二)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般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要提前单独召开支委会班子组织生活会。会前,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上,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一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至少参加并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把本支部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三)严格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定期了解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疏导思想,帮助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四)严格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在上级党组织实施方案基础上,细化制定本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得分的积分构成,每年底根据积分多少对党员评星定级,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根据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表现,为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程序,严格稳慎地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一)统一思想。各党小组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明确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支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形成合力,抓紧抓好,抓细抓深。
(二)统筹谋划。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创先争优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多点突破,全面开花的党建良好局面。
(三)固化成果。要将在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成功做法、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创新性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上级党委,努力构建卫计监督党建品牌。
工实党建要求,认真落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范规度化、科学化、制制,有力推动基层党支部任作责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的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和台帐建设,实行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有效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浓厚氛围,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一)基本组织规范化。
支的人的党。党员不足7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副选要时增记1人,必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部,不。记1人书模置部设整优化党支优化设置模式。着力调2.调整建索)探(科、室、数较少业务相近的处式,在党员人于“便,部要按照员人数较多的党支联立合党支部;党合则,用”的原理、便于发挥作管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组。分党小划理认识,届期意党支部要增强。3.坚持按期换届选举》例工作条机关基层组织《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部支会的设支部委员员期。党的支部委会和不任规定的;产生选员大会举每届任期2年,由党副书记、书记,级报上3个月举选的报告应提前任党支部期届满,换届批。审化伍规范(二)基本队团全健,员会班子支班导子坚强有力。党部委1.领面全项任务充任分落实,各党工协结作,分明确;建责党力造,力力聚、战斗、创凝强有班领成完;导子较的强作堡战部支的斗垒用。
旨、宗想信念。重点开展好理2.党员队伍作风优良纪德和家庭美、职业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作风优伍政治坚定,步作风教育,进一促使党员队律。好形象在群众中有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积要党支部硬。各基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过3.和党严治眼于全面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应极适经济,养强培格选拔,加拓进性要求,宽视野,严保持党的先,问题入想上党的好入党积极分子思炼强化锻,重点解决员化党,不断优子队伍的素质能力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构。队伍结对定期定期不扎实。党支部要5.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员党主评议年开展一次民表党员的现实现进行分析,每,员议党通过民主评行一般结合年终考核时进。活动,对支党部格党员;党员,严肃处置不合共评选出优秀产”。期改正提退、或者出“限除不合格党员名、劝化度制规范(四)基本、”一课完善“三会重教育管理制度。点建立和员1.党思报组织汇党员、党员定期向党民生组织活会、主评议、转关系接组缴、日党费收管理、织动员、工想和作党活度等管党流理籍党管、动员理制。
分积极善入党。重点建立和完2.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制培训展对象推荐制度、发、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民主员党、发展党展员公示制度度、发展党员政审制度、发理管员教育制度和预备党审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预规关》的有员工作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制度。
动践活主题实)、党支部开展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视机,如电须的硬件设施情况等;(3)有学习教育必资书要的图电教设备和必、影碟机电脑、投影仪等党员录记活动的,做好每次员4)有专人管理党活动室料;(。并存档按,经费支部的活动党动经费保障。独立单位2.活年费政经列入单位行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不少于单位为室以科动需要。动单独列支,保障活度预算;专项活障。的经费保展活动也应有必要支单位组建的党部,开范化本台帐规(六)基工年度计划,(1)年度工作党1.组织工作台账。换织)党组录资料;(3会作总结等;(2)党组织议记惩奖考核(资料;5)作资料;(4)党务公开举届选工。资料、名员册资料、党理台账。(1)党统育2.党员教管一三会会、“2;()组织生活用党费收缴使等基础资料工员议党评(3)民主资员”、党教育培训等记录料;课处党员、不合格优、评选秀共产党员结、作计划工作总来转、关组织系接定员(等置情况资料;4)党党籍审、料它等教学党5;资待访信来接等料()员习育其资。
名册党人员(1)申请入3.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党入确定为册等;(2)名党积极分子册发展对象名入预和备党员3)吸收预;子和发展对象会议资料(积极分料查材审极分子综合会议资料;(4)入党积正备党员转组情况信访件接处材料;(5)发展党员发展对象政审。材料示情况等门织部预审情况公情况实题践活动台账。开展党内主.4特色党建工作等。验资料党建工作情况经特色步骤三实施对支部所属党级党组织要组织一()组织实施。各标工作目标准》,明确设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考评相善立完并实到位,建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和举措报申每年内完成,范党支部规化建设三年作关工台帐。,展开,有序进单位实际积极推据于不低30%,各单位要根行。计划进按,表申报建部要填报创,)(二自评申报。年初党支化规范严格按照作建设工目标;全年化支确定党部规范每根;地节的落生环抓作准建设标展开工,积极好每个收标行请,标经为,自开10年月展评认已达的申进达验。
(一)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市、区)直工委的基层党支部。
(三)设置形式:党支部设置一般按单位、部门(内设机构)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四)支部成立: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决定。
(五)调整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基本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在机关基层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九)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学习内容要与正在做的工作紧密结合,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也要按照对党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十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十四)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十五)支委管理: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委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任职培训。培训应当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尤其要注重围绕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选择内容。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六)各类组织生活要结合单位正在推进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使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的组织生活可与业务会议合并进行,但分时段套开,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
(十七)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十八)“三会一课”: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十九)主题党日活动:要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为主要内容,一般每月十日为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可择日进行,要保证每月至少1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和志愿服务等。每次一般不少于半天,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
(二十)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二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二十二)谈心谈话: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二十三)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双推”是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要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双评”是指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三全程”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十四)党员教育: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十五)党费工作: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将收缴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有关规定做好下拨党费使用工作,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支部党员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十六)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前,原支部对其仍有管理责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十七)党内关怀: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政策,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对罹患癌症的党员干部,在组织按规定关怀的基础上,可探索实行所在地区每名党员自愿捐献5元,小额众筹的办法进行帮扶。
(二十八)党内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要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
(二十九)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研,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三十)机关党委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挖掘、提炼、培育、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三十一)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十二)有留存党费的机关党委应为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党支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确保下拨党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直机关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指导,按照省直工委的部署,以规范组织设置、组织生活、活动场所、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为主要内容,在市直机关、各县(市、区)直机关和基层党支部中建立可规范操作、可量化考评的标准化体系,让党支部真正动起来,努力将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目标、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以《条例》为基本遵循。要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本遵循,落实《条例》关于党支部基本任务、工作机制和组织生活等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序开展学习教育,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严格对照建设标准,找准找实每个党支部的薄弱环节,查找原因、研究对策、解决问题,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三)服务中心工作。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乡村振兴、郑许一体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三大攻坚战、百城建设提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制度结合起来,与机关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手拉手”活动结合起来,使党组织和党员力量下沉,为城市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助推中心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一)组织设置标准化。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目的,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确保党支部设置科学、班子健全、调整及时、换届正常,党小组划分合理。
(二)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全面开展九类组织生活。结合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各类组织生活主题,精心选择学习内容,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贴得紧、融得深,助推中心工作成效明显。党支部活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主题、次次有记录。
(三)活动场所规范化。以满足党员活动需要为目的,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建设,党员人数较多且有条件的党支部,可与精神文明创建深度融合,单独设立党员活动阵地,做到硬件配置齐全、设施功能完备、管理制度健全。在活动场所设置上提倡借鉴创新,富有本单位特色。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着力点,党员发展严格规范、教育培训经常有效、日常管理落细落小、不合格党员处置稳妥审慎,党员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和能力素质不断增强,作用发挥充分。
(五)党内关怀规范化。以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行动计划》,主动开展人文关怀,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强。
(六)基本制度规范化。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着力点,党建工作责任制、议事决策、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管理、发展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制度配套完善、执行到位、运行有效,党支部制度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七)基本保障标准化。以有力保障党支部人、财、物为着力点,党务干部配备到位、素质优良,党支部工作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等保障到位、管理严格,党建台账记录明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党支部运转有序。
(一)深入调查摸底。各单位要对照党支部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措施。
(二)全面对标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每年确定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党支部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对标建设。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帮助党支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验收。坚持分级负责,采取党支部达标申报、单位党委(党组)考评验收、工委抽查核查的方式,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适时对先进党支部和支部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让基层党组织学有标杆、干有方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机关党委(党总支)要抓好总体规划、资源统筹、宏观指导。基层党支部要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积极推进达标建设,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示范引领。各地各单位要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全市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紧密结合,做到互促共进,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培育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介绍、观摩学习等方式,抓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党支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的建设氛围。
(三)加强。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综委〔2017〕6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工作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特建立“西溪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简称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现就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的功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定位,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合资源、优化机制。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现有资源,科学整合和配置相关工作力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群众,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务实创新、科技支撑。根据镇实有人口、刑事发案率、矛盾纠纷状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功能定位,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视频监控等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加强信息互通互联,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整体提高综治工作中心的实战能力。
坚持依法办事、优质服务。强化入驻综治工作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行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切实在管理中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工作目标。
黄春绸、陈帅、黄毅、胡青、柳冰、俞华美、吕震河(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综治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
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办公,并吸收民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卫生计生、海洋渔业、铁路等部门力量参与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
镇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协助镇党委、办事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9、完成镇党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场所设置。
镇综治工作中心设立群众接待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综治指挥室和其他有关工作场所。
1、群众接待窗口。根据镇工作实际,设置综治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综合执法、人口管理、综合受理等窗口,由综治办和进驻的相关单位派员提供信访接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解室。用于调解涉及社会治安、信访投诉、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
3、心理咨询室。对有需求的居民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的场所。各地应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卫生计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综治指挥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和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等提供的场所。应接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并逐步接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的相关信息系统。
5、其他工作场所。为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部门提供的集中办公场所。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督查督办、情况报告、ab岗、领导接访、教育培训、检查指导、考核评价、保障奖励、档案资料等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应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例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三)、协作配合制度。综治工作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四)、联动工作机制。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联动机制,协调各方有序开展工作。
1、矛盾纠纷联调。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
2、社会治安联防。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合理配置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点线面联动的治安防控工作网络。
3、突出问题联治。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4、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5、服务管理联抓。入驻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主动为居民群众、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群众需求。协同做好本地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6、基层平安联创。按照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覆盖、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广泛组织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五)、事件流转办理机制。依托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体系,发挥“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综治指挥室的作用,统一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环节,及时稳妥处理涉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各项事项。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设镇综治工作中心,是西溪镇党委、办事处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优化组合,再造流程,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加强纪律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信息共享。协调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前端统一采集平台建设,实现一次采集录入、多方共享共用。通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推送和接收重点人、事、物、组织、场所等基础信息和相关事件信息,推进基层治理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联动。
(三)强化工作对接。镇综治工作中心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和各个方面的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做到既统筹整合现有的资源,又形成有机整体,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上下对接,发挥镇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向上对接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向下延伸工作网络和机制,指导、指挥、监督已设立的村级综治中心,承接网格及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种相关事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网格管理。继续秉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一张网”的网格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全科网格建设。协调好公安、人力社保、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计生、安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等部门在镇、村(社区)的各类协辅力量,对已经担任专职或兼职网格员,西溪镇将继续优化配置、合理分工,为“四个平台”开展工作提供支撑。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六
(一)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市、区)直工委的基层党支部。
(三)设置形式:党支部设置一般按单位、部门 (内设机构)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四)支部成立: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决定。
(五)调整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基本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在机关基层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九)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学习内容要与正在做的工作紧密结合,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也要按照对党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十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十四)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十五)支委管理: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委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任职培训。培训应当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尤其要注重围绕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选择内容。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六)各类组织生活要结合单位正在推进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使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的组织生活可与业务会议合并进行,但分时段套开,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
(十七)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十八) “三会一课”: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以 “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十九)主题党日活动:要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为主要内容,一般每月十日为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可择日进行,要保证每月至少1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和志愿服务等。每次一般不少于半天,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
(二十)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二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二十二) 谈心谈话: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二十三)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双推”是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要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双评”是指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三全程”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十四)党员教育: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十五)党费工作: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将收缴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有关规定做好下拨党费使用工作,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支部党员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十六)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前,原支部对其仍有管理责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十七)党内关怀: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政策,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对罹患癌症的党员干部,在组织按规定关怀的基础上,可探索实行所在地区每名党员自愿捐献5元,小额众筹的办法进行帮扶。
(二十八)党内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要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
(二十九)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委 (党组) 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研,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三十)机关党委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挖掘、提炼、培育、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三十一)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十二)有留存党费的机关党委应为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党支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确保下拨党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贯切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深入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 大力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制定2016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 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和完善综治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等工作制度,制定有工作计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入手,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和法制、安全教育,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贯穿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指导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要继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为国家安全机关专门机关工作提供配合,确保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要及时掌握和排除影响单位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出现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把各种矛盾纠纷苗头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实现单位年内无“大事”、“中事”发生。
在协调、服务企业工作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指导和督查及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各项制定度措施,严格控制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进度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和稳定。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的通知》(辽营商发〔20-〕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的部署要求,以统一规范服务设施、进驻管理、办事指南、办理方式流程、配套服务、投诉处理、监督评价、日常管理等八大方面33项指标要素为抓手,实现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打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一流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政务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
1.服务场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设立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只设立一个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婚姻登记、税务等专业性强、群众办事需求量大的事项,经本级政府同意,可设置专业分中心,按照统一标准提供政务服务。市、县(市)区、开发区应创造条件减少分中心数量,推进相关事项进驻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设立一个综合性的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中心”。可保留市场监管、公安两个部门设立的专业窗口;各村(社区)设立一个综合性便民服务场所。20-年底前,在全市建成“就近办”便民服务站不少于30个。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宜选择本地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明显、公共设施较为完善的地点。建筑面积应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符合集中式、开放式工作环境的要求,满足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和办理需要。
2.空间布局。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方便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窗口服务、咨询服务、休息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处理、邮寄服务、视频监督、政务公开等其他相应功能区。服务场地面积受限的,功能区可合并设置。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3.空间标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空间标识的风格应和谐统一,定位应精确直观,指示应简洁清晰,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满足服务要求。空间标识应包括引导性标识、禁止性标识、警告性标识、提示性标识、告知性标识以及其他应予以明确的标识,并且要展示在显要位置。
4.必要设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配备满足窗口服务和日常办公需要的软硬件必要设备,标识明晰、清洁有序,合理定位放置,保持功能正常,定期检查维护。
(1)办公设备。窗口前台、后台应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以及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所需网络建设。
(2)服务设备。应配备等候休息座椅、填表桌台、显示屏、公用计算机、查询机、饮水机等。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还应配备智能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拍仪、扫描仪、排队叫号机、评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大厅广播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等,积极推行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等,并设置“二维码”扩展业务咨询、办理、评价等服务功能。
(3)其他设备。安全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绿化植物等。
(二)推进进驻管理标准化。
5.部门进驻。市、县(市)区、开发区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应根据现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以外,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与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密切相关的银行开户、水暖电气、税务、气象等事项,所涉及的省(中)直单位、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单位也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窗口集中办理相关业务。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名单,由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照“一门办理”“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原则确定。
6.事项进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及时制定进驻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进驻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等,建立办事指南,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布。
7.人员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进驻事项办理流程,具备从事窗口工作所需的业务技能及相应的职业技术要求。
各进驻部门要确定进驻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委托书;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负责窗口日常管理、进驻事项办理及人员的管理等。窗口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进驻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应按照党建工作有关要求转入政务服务中心。未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窗口及人员的有关部门,要按照《鞍山市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91号)通过协议委托同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事项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根据需要配备工作人员。
(三)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
8.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并公布本级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不得单独设立实施目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
9.办事指南。由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依据事项目录和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内容,按照“四减”(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要求进行编制,对事项办理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作出明确规范,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办事指引。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按照办事指南的规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对企业群众提出办事指南规定以外的要求。
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条件、服务对象、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所需材料、容缺受理、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要素。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其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基本要素内容应保持统一。
办事指南要列明所需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材料份数和规格、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等信息。
(1)所需材料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
(2)所需表格类材料应提供空表和样本。
(3)所需材料为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应注明该机构类别或法定资质资格要求。
(4)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供,但可要求企业群众予以确认。对确认已发生合法变更的,应以变更后的材料为准。
办事指南要列明办事过程中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法定程序和环节,并列明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除文字信息外,还应提供清晰易懂、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办理流程图表。
办事指南要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批准形成的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样本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如涉及企业或个人不宜公开的信息须作隐藏处理。
办事指南要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途径对外展示,并支持应用程序等方式浏览查询,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因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需调整办事指南的,应同步完成调整并公示。
(四)推进办理方式和流程标准化。
10.线下事项办理。
(1)咨询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相关制度,为服务对象做好咨询引导服务。
(2)预约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方便企业群众预约办理。
(3)代(帮)办服务。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企业、项目代办帮办中心,围绕企业设立和项目申报等工作提供前期申报辅导、预审服务;指导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申报代(帮)办服务;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并联审批等工作。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对特殊群体、特殊事项主动提供代(帮)办服务。
(4)受理申请。服务对象提出事项办理申请,应及时接待,并提供相应的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登记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指正,服务对象更正后予以登记受理;对不能当场补齐或更正的申请事项,应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事项,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按照《否定备案制度》相关要求办理;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
(5)审核办理。政务服务部门对企业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制作证照、标准文件;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详细说明理由和改正意见,并按照《否定备案制度》相关要求办理。
(6)结果送达。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发证窗口,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将审核结果送达,积极推进落实《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
(7)资料归档。相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归档,并保证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11.线上事项办理。
(1)网办事项。根据现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涉密事项、政府部门内部办理事项及非依申请类事项无法实现网上办理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由涉及的政务服务部门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逐一进行认领备案。
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发生调整,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同步调整完善。
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例,20-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拓展网上办事深度,持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在依申请6+1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占比。
(2)网上注册/登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并指导服务对象到自助办理服务区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进行实名注册、登录、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指导登录用户可查询办理状态信息,包括申请编号、事项名称、申请时间、办理部门、当前状态、办件结果查询等。
(3)网上预约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总门户、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渠道,开通统一网上预约服务功能,实现办理时段精准预约、在线预约优先办理、排队状态智能提醒。
(4)网上申请。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并指导服务对象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提出办事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5)网上受理。对服务对象在网上申报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将受理情况及时反馈。
(6)网上审批。在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简单联审事项宜提倡并联审批。
(五)推进配套服务标准化。
12.拓展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的优势,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办理,引导企业和群众线上办、掌上办,强化线上服务对线下综合窗口支撑能力。
13.信息共享。市、县(市)区、开发区要梳理本地区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数据需求清单,通过数据共享、实施网络核验等方式,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群众办事的高频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摸清本地区政务服务自建系统、专有系统底数,自建系统要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对接,实现单点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业务协同等功能,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
14.信息公开。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辽事通”app等媒介和本中心内的“政务公开专区”对基本信息、相关政策法规、事项服务指南及办理结果等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开公示。
15.综合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推广“综合窗口”审批模式,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和“重点领域综合窗口”等模式,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水电暖气公用事业“一窗通办”“一网通办”,逐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16.执行“四减”要求。
(1)取消下放一批市级审批权限。
(2)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数据共享等方式,减少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审批服务办理时限对照法定时间减少;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不得设置各类“兜底性条款”。
17.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市、县(市)区、开发区在本级政务服务网、当地媒体公布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关联具体办事指南;建立“多次跑”投诉举报机制。
18.“一件事一次办”。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梳理编制一批“一件事”事项目录。20-年底全市“一件事一次办”达到50件。
19.整合社区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搭建社区事务一站式办理平台,加快社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实现社区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提升社区居民的服务平台的使用率和满意率。
(六)推进投诉处理标准化。
20.受理渠道。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投诉室(台)、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以及信函邮寄地址等,充分利用“8890”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渠道畅通。
21.受理范围。各受理渠道将受理群众反映的属于政务服务中心内发生的违反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以下情形除外:投诉事项证据材料不全且投诉人无正当理由;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等途径解决的。
22.处置方式。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处置办结,对于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无特殊原因,最长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并明确告知投诉人延长时限和理由,在办结后要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投诉人。
23.结果运用。投诉处置结果应通报相关单位,并作为相关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推进监督评价标准化。
24.内容方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通过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事后回访、畅通投诉渠道等方法对窗口人员的在岗情况、服务效能、作风纪律等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采用“好差评”系统评价、监督机关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5.电子监察。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全覆盖的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常态化、动态化监管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全过程,避免出现办理时限超出承诺时限的情况。
26.“好差评”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类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平台、手机移动服务端、热线自助服务端设置“好差评”功能;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通过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等形式开展“好差评”工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电子邮箱等评价渠道;按规定时间完成与省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实现线上线下评价数据汇聚和实时全量上报。
27.结果运用。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核实、整改及反馈机制;对核实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及时、准确、透明公开“好差评”相关信息;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监督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八)推进日常管理标准化。
28.窗口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事项、人员进行审查,并建立信息档案和管理台账。进驻的事项、人员进行调整时,进驻部门与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建立联合、动态管理机制。
29.秩序维护。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要主动做好现场服务对象的引导工作,确保有序流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状态下的现场秩序维护要求等。
30.人员考勤。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如遇窗口值守人员因事暂时离岗,应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及时到窗口履行服务职责,确保窗口服务工作不间断。
31.延时服务。鼓励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午间延时办公、自助服务、在线服务、双休日值班值守等途径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2.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运行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进驻部门,对于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或违反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可要求更换人员。
33.服务礼仪。仪容整洁、讲究卫生、规范着装;言行得体、自然真诚,认真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诉求,及时发现并化解服务对象不满情绪;提倡使用普通话,言简意赅,语调语速适当。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级各专业分中心主管单位、各进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年12月)。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十分重要的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真干实干,确保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担负起本地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推动落实。同时,对所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负责督促指导。
市行政审批局作为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人员和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市信息中心要做好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市营商局要做好对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选择海城市、立山区、千山区作为先行开展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地区,适时向其他地区推广。
(三)确保任务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标明细表》开展工作(附件3),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营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质量、效果、问题、创新和改进方向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评价,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复制推广,对进展不力的予以通报。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规定,xx工商分局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入手,逐步改变基层工商所的执法条件,不断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断投入到基层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上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实现了向基层倾斜、向规范化建设倾斜、向改善办公条件倾斜的“三倾斜”政策,为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近年来,xx工商分局对辖区5个工商所中的4个进行了改建。同时,进一步规范制度牌、公示牌,为各所配发执法车一台,配备下发电脑12台,打印机10台,空调3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6个,并保证局、所联网畅通,使基层工商所面貌大为改观。
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第二,分局领导深入基层了解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基层建设措施。思想上教育引导,工作上帮助指导。第三、要求基层领导认识明确,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真抓实干。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与过去搞“达标工商所”在内容、标准、要求上都有很大的发展变化。就xx管理区而言,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和基层工商所建设基础差别较大,如果用同一个标准、用同样的要求抓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显然难以达到目的。为此,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因地制宜制定辖区基层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成均等经济基础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基层所为规范化建设的试点单位,其他条件较差的基层所将随后推进;同时,根据乡镇工商所,新建工商所和旧房工商所等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考核标准。承认在硬件设施方面有差别,但在业务建设、内部规范和队伍建设上始终坚持一个标准。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问题,保证了基层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周密计划,精打细算,在法规政策范围内尽量增收节支,挤出经费用于基层工商所建设;二是用好用活区、市下拨的基层建设经费,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工作和执法条件,促进了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我们在抓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今后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方面初步建成达标的工商所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另一方面,大部分工商所需要在未来二三年内建成达标,工作压力,经费困难仍然十分突出。我们决心在自治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不懈地把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天津路办事处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简单介绍一下厂北社区基本情况:
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成立于20xx年,目前,辖区共有企业107家,其中10人以上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96家,已单独建会11家,联合工会2家含92户,发展会员300余人,入会率达到%。
近年来,厂北社区工会在区总工会和办事处党工委、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会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紧紧依靠广大职工,努力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和物质生活、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同时,切实加强工会自身规范化建设。现将社区工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工会干部配备。认真贯彻《工会法》,厂北社区在办事处总工会的科学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于年月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主席、委员、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并对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了工会基本法规和业务培训,较好地保证了工会工作的连续性。
(二)认真坚持例会制度。每三个月召开不少于1次的工会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商讨工会活动,工会台帐记载齐全。
(三)重视组织发展工作。社区工会严格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加大组建工会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工会全覆盖工作,积极发动辖区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社区联合工会,截止目前,社区联合工会由从前的工会2家,会员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工会13家,工会会员300余人。积极将失业、下岗、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吸纳到社区联合工会,真正将"社会人"转变为"单位人",便于社区有序管理。通过社区干部走访、引导,目前,已有53名下岗失业人员加入社区联合工会。
(四)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开辟了职工之家、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等,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广大职工配备了室内外健身器材15个,图书20xx余册,同时还配备了电视、投影仪、乐器、体育用品等现代化娱乐设施,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健身、娱乐场所,搭建了沟通联系的桥梁。
(五)狠抓工会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会结合《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市、区总工会相关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工会干部日常工作制度"、"职工之家活动制度"、"工会会员学习制度"、"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会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工作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社区工会始终把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以宣传《工会法》为契机,努力营造"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社区工会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会议、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会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建会的重要性,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切实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了辖区群众、企业对工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厂北社区把为辖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民心工程。
(一)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在辖区企业开展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据各行业实际情况,对辖区企业提供了工资指导线,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职工工资有了基本保障;要求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专项保护合同,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权益,截止目前,共与11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和集体合同11份,覆盖职工120余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份(含21家),覆盖职工80余人都从中受益。
(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切实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并聘请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通过调解,为辖区1家企业职工争取到社会养老保险,调解劳动纠纷20余起,其中3起因工资问题发生的纠纷,通过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积极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职工与企业利益"双赢"的效果。
(三)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社区工会在行驶维权职能的同时,通过安排组织"三八节"女职工免费康健、"六一节"单亲子女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为失业人员联系再就业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女职工免费康健6次,慰问特困职工20余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31人,帮助5名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大学梦,分别给予助学金500-3000元。真正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使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作是自己贴心的.家。
(四)基层企业走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基层"活动,每月至少走访3-4家基层工会,通过走访活动,及时了解职工心声,并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职工反映的各方面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会与企业基层工会联系,为构建和谐职工企业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社区工会积极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近年来,共组织职工运动会1次,大型文艺演出7次,"三八节"女职工座谈会3次,通过一系类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凝聚人心,提升精神面貌的作用。
我们厂北社区联合工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与广大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厂北社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会自身组织的建设,创新社区"职工之家"、完善社区工会网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工会办成职工最温馨的家。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二
: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村级规范化建设,提升村级工作水平的前提;是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
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村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保障,也是为群众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依据。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阵地的功能和作用,必将对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障,结合本村级组织建规范化设需要,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扎实工作,如期、优质、圆满完成了我村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
(一)行动快,思想认识有宽度。
为贯彻落实好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区、镇安排部署,我村充分认识村级组织规范化所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及时性,从思想上高度统一到区委的决策上来,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办法想在问题之前,创新用在实施之前,服务走在要求之前,确保了村级组织规范化有序进行。
(二)作风正,深入调研有广度。
为安排好、落实好、完成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我村不断深入基层,了解民意,珍惜民力,集中民智,对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地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符合民声的村建设方案。
(三)思路新,创新方法有高度。
为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成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各类服务组织及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的依据,完善农民群众收看电教节目、接受培训、咨询信息、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综合场所,我村坚决克服老方式想问题,旧方法做工作,坚持用拓宽的思路引领工作方法,用创新的行动促进工程建设。按照“规划、统筹、落实、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村委会的人口规模、经济实力和地理区位等因素,科学超前规划,扩大建设规模,适应发展需求。
(四)组织实,精心部署有深度。
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我村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分组建设、分头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共建的工作格局。
(五)把关紧,使用资金有亮度。
为科学、合理、节俭、透明、有效地使用专项资金,我村在经费用中严格把好关,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开支,避免了资金的流失或浪费。
(六)监督严,跟踪检查有尺度。
为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我村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坚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做好了的监管工作。
(一)认识到位,是搞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第一原则。
村级组织规范7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村级规范化建设,提升村级工作水平的前提;是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农村致富奔小康,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的基础工程。主动抢抓有利时机,趁势而谋,顺势而上,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是确保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第一需要。
高标准、上档次、有特色地建设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关键在在组织,重点在落实。要加强领导,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工作责任制,激发村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对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热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及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区委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担负起了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的工作职责。
(三)因地制宜,是推动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第一举措。
为切实把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村级组织和干部群众集中学习、开展培训的课堂,宣传政策、普及科技的阵地,学习文化、活动娱乐的场所,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纽带。目前,我村级规范化,发挥好阵地作用,把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进一步建设好,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构建和谐、文明、小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
中z镇xx村支部委员会。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三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作为一个培养人的单位,其性质决定着教师必须具有合格、崇高的精神境界,在全社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教师无疑要先一步、高一层、创一流,这是特定环境下的规律。帮助教师树立新世纪“奉献、求真、创新”的新理念。同时,着力塑造“讲团结,塑合力”、“讲进取,创佳绩”的校园氛围,使教师的凝聚力得到增强,教职工中团结互助,关心爱护学生,依法治教,严谨治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勇于开拓创新。只有重视了精神文明建设这一基础工作,学校才有旺盛的发展生命力。
2、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开展“勤学、守纪、卫生、礼貌”等活动,做到天天检查,日日公布,每周小结,周周评比,把养成教育落实到日常的一事一人之中。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体,有计划地开展节日教育活动,把“五爱”教育,行为习惯教育融溶于活动之中。为积极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树立榜样,营造人人学先进,个个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3、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学校开设法制课,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在政治学习时对教师进行宣传教育,有计划地进行法制知识讲座,利用板报进行法制宣传,在校园内营造人人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的良好氛围。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学校把安全工作视为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率负责,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讲清安全工作责任。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保证管理上不留空档。做到及时、到位、有效、人文化的管理。
积极探索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学方式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学法指导,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本的教育观,坚持人人成才的学生观,稳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教师要逐步领会到教学的终极目标不是让受教育者适应现实,而是改造、创建新的现实,培育出有创造能力的人。要形成“实施新课程的成败在教师,教师的要务在于更新教学观念”的共识。
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而提高素质教育质量的关键在老师。我们确定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建设一支学历层次高、工作热情高、思想觉悟高、业务技能高、创新意识强的教师队伍。因此,我们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理论的学习,通过讨论与交流,树立起新的教育观、人才观、知识观、师生观、质量观。
抓实抓好教研组建设是近年来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教师有较多的时间进行学习教育理论,做到每周都有内容,人员落实,形式多样,保证每位教师都有任务与机会。通过努力,教研组工作得到强化,各组优质课教者比比皆是,可以说教研组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培养了一批教坛新秀。
在教师培训进修各个方面,我们做到全面发动,全员参加,做到培训网络、制度、时间、教材、负责人、作业等六落实,做到集中辅导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业务培训与教研活动相结合。
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益。我校始终不渝地抓住全面、全程、全员管理这个环节,把教育工作的各个的环节全部纳入学校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近年来我校推行规范、严格、民主的管理,以优质高效的管理,办出优质高效人民满意的学校。
校长的责任是学校全部工作创一流水平,其中包括德育工作的创优、教学质量的的提高、学生体育的达标、青年教师的培养等。
中层领导的责任:要教一科、管一线、包一级。上示范课、听课、评课,检查备课、作业辅导情况都有硬杠杠。
教师有目标责任:既有备、讲、改、辅、考的过程管理目标,也有学生巩固率、合格率、毕业率、优秀率的四率指标,更有学生德育、业务进修和传帮带的工作要求。
学校以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为准则,以教学为中心,制订了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管理考核、评比、奖惩制度,逐步形成民主、科学、严格管理的奖惩制度,逐步形成民主、科学严密的调控机制。
1、学校领导班子紧密协作,充分发挥榜样模范作用。学校重视班子成员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的培养,让他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思想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成为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
2、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教师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师担任着学校的主要领导工作。一位党员,一面旗帜。学校党支部要求每一个党员,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方便群众,优质服务,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带好头,当好排头兵。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教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专题学习活动,提高党员认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组织党员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员教师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贯彻意见》及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以及全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我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更好的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现将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和人员是夯实统计基础的关键,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统筹安排安全生产行业统计工作。
(二)配置兼职统计人员,由执法大队负责统计执法数据统计工作。
制定了的县安监局统计工作岗位职责、统计人员职责、统计资料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统计工作人员,以确保统计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一)道路交通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958起(其中,处理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1128起,机动车逆向行驶158起,未随身携带驾驶证81起,超速221起,超员10起,无证驾驶7起,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53起)。
(二)消防安全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共71次,发现火灾隐患102次,由县消防大队下发整改指令51次,有效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三)危化品、民爆和烟花爆竹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36次,查处安全隐患14个,发放整改指令书3份,行政处罚1个,罚款金额0.5万元。
(四)建筑施工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49次,发现安全隐患77处,发放整改指令13个,行政处罚1个,罚款0.5万元。
(五)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检查78次,检查学校食堂31家,施工工地食堂8家,食品经营户、小摊贩288余户、药店及诊所162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8家次、其他经营户230余户,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31份,行政处罚案件10件,罚款41493元。
(六)安全宣传方面。上半年,我局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7次,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悬挂横幅8条,展出挂图190张,发放印有安全生产标语纸杯20xx个,卫生纸300盒,文件袋100个,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2件。
虽然我局统计人员克服了任务繁重,统计工作难度大等困难,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统计业务培训抓得不够,在统计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学习不够,有部分统计人员业务不熟、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二)历史台帐不完善。应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下一步,我局统计人员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的中心工作,以提高数据准确性为中心,以强化统计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五
近年来,xx镇按照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统筹兼顾“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抓手,促规范、创特色,促进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确保基层武装部达到规范化要求。镇武装部先后被省军区、军分区和县人武部表彰为“基层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情报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下面就我镇基层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湾沚又名沚津,是xx县县城所在地,位于青弋江江畔,历史悠久,是全县三大古镇之一。全镇10个社区,10个村委会,662个村民组,总面积219平方公里,人口118732人,耕地面积7.56万亩,基干民兵138人,普通民兵9826人,其中退伍军人108人。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党管武装不动摇。
近年来,我镇积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在弘扬党管武装优良传统中创新基层武装工作,始终扭住“同步建设、同步推进”的思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多年来,虽然镇主要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始终没有变,始终把武装工作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上来,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紧抓不放松,同时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制度,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抓武装工作,把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县基层武装部和民兵预备役营(连)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实现了机构建设正规化、制度建设常态化、资料建设规范化、库室建设标准化目标。
二是加大投入,坚持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
近年来,我镇经济发展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在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武装工作的原则指导下,注重加大投入,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要求,不断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2009年,镇政府新政务中心大楼落成使用,专门将整个五楼共12间,约370平方米用房作为武装专用用房,并投入60余万元,按照民兵装备器材配备标准,配齐配全了相关装备器材,包括橡皮警棍、盾牌,头盔、迷彩服、雨衣、挎包及防汛物资。同时按照“六有”标准,即有机构、有设施、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有经费,完善了武装部办公室、资料室、活动室、阅览室、装备室和视频会议室、战备物资库等各类场所设施,达到了硬件建设规范化、资料管理信息化、民兵工作制度化,为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硬件保证,实现了镇党委提出的要争创“全市乃至全省一流”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将基层规范化建设向村级民兵营延伸,明确要求各村必须保证民兵营办公场所,并由镇武装部统一规范、制作相关职责制度牌和图表,统一配齐办公设施,20**年全镇16个村级民兵营全部率先达标。20**年又投入20余万元对预备役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以及村级民兵营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升级,20**年底已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