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大全(24篇)
合同是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约定了双方在特定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的撰写过程中,应当注重各方的权益平衡,避免单方面偏袒。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一
xx集团公司,是专业从事餐饮管理、军队及地方院校、大型企业后勤饮食保障、快餐连锁配送及便利超市运营的多元化服务型公司。由于从事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实行军事化管理,为员工免费提供食宿,要求公司内所有员工统一食宿,在上下班途中不允许骑电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辆。但由于个人原因,我本人不能按照公司统一要求,需申请骑电动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下班,为此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道行驶。
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作有损公司利益的事,坚持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做一名合格的`公司员工。
三、离开工作单位后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隐患),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公司概不负责,一律由本人自行处理。
四、本人在上、下班途中若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交通事故均与公司无关。
五、上班期间,若私人车辆丢失、被盗等均属个人责任,与公司无关。
六、以上条款本人将严格遵守,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我园在交通安全教育周开展以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1.利用学园的led,各班级qq群,家园栏等进行宣传,在幼儿园大门口,醒目处张贴“关于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的大字报,营造浓厚的宣传动员氛围。幼儿园在园内走廊过道处张贴交通安全的标志固定牌子,让幼儿在走路,玩耍的`过程中耳闻目染,使幼儿能记住遵守交通规则。认识斑马线,红绿灯等特殊标记。
2.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教师、幼儿、家长一起收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开展一次展览活动,在教学活动中看一张交通安全的图片,教会幼儿会一首有关交通安全的儿歌,唱一首交通安全的歌曲,做一次交通安全的游戏,让幼儿在玩耍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各班组织观看122交通安全视频,让孩子们通过观看视频,更进一步了解遵守安全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使我园这次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圆满完成活动周的目标任务。
3、认真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对幼儿园周边进行排查,在幼儿园门口处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减速带。在幼儿上、下学环节,进行细致的护导,做好指挥家长停放车辆的安全工作,维持交通好幼儿园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三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10月16日上午,澄海交警大队二中队组织莲下镇槐南村劝导员开展“两站两员”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民警组织劝导员在交通安全劝导站周边对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驾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大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懂交通法、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与班主任老师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强化自身交通法制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车时靠右行,不并行,不撒把,不飙车,按学校规定的路线或最安全的路线上下学,放学后按时回家。
4、将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达给家长,请他们对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教育。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老师予以监督。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xx小学。
xxxx年xx月。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五
交通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近年来,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惨痛的教训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号召广大学生及家长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的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学生及家长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承诺书《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2、严格遵守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违章骑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3、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4、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5、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6、家长要教育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六
一、遵章守纪。严格绝对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尽最大努力避免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学习新颁布的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素质。
二、服从安全管理。要服从两级公司的.安全管理,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发挥驾驶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作用。
三、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派车程序,做到无派车单不出车,不系安全带不出车。
按指定地点存车,按规定线路行车。
四、不违禁令。不违章行驶,不违规操作,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不延点误时等。
五、爱护车辆。要按规定进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维修。车辆外表不划不碰,不乱贴标志广告。
车内不乱扔乱挂东西,不吸烟,不吐痰,经常清扫整理,保持卫生清洁。
六、如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或造成其它工作中的失误,本人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处罚。
驾驶员: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七
为迅速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面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扎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铸就生命安全防线。
昨日,石期市镇中队与大庙口中队均深入农村开展了道路交通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严查了农村摩托车、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电动车等车辆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并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处罚和劝导相结合的'方式,让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深入人心。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石期市镇中队与大庙口中队共查获酒后驾驶3起,未带头盔26起,客车超员1起,三轮车载客5起,整治行动起到良好的效果。
东安交警大队将继续扩大整治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为确保本商场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确保商场营运工作正常运作,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建立本部门防火责任制,带领部门员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二、防火责任人有义务经常教育本部门员工树立防火意识,该部门员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指导学习和熟练掌握本商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
三、定期对部门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四、部门区域内的仓库商品摆放不得超高,应低于喷淋头及日光灯至少0.5米,货架与货架之间通道保持畅通。
五、商场内的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路设施应符合用电防火设施规范要求;电线应套管保护,并安装防漏电开关装置,配电房无杂物堆放,保证仓库通道畅通。
六、商场内悬挂的价格牌、海报及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灯和cctv探头。
七、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抢救商场物资、财产,听从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
八、责任人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消防主管部门有权追究其责任人按消防法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一、本责任书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有效,各部门如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部门责任人承担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消防主管部门与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九
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教育学生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武陵源区索溪中心学校联合区交警大队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
在升旗仪式上,学校少先大队首先作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演讲,倡导同学们摒弃“交通陋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随后,区交警大队的干警们向全体师生发放了文明交通的宣传单,并开展了“大小交警的对话”和“爸爸听我讲”,强化“小手拉大手”的带动方式,使学生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法规,而且积极向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倡导六大文明行为。
据悉,在本周内,该校各班级将围绕这一主题举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的宣传教育,倡导全体师生能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共同维护和谐景区的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
“感谢您们对我的提醒,下次骑车时一定戴好安全头盔。”3月15日,在大祥区板桥乡板桥村道路上,一位骑摩托车的大叔面对交通安全劝导站的劝导员进行安全提醒时感慨地说道。在板桥乡,正是这种劝导站,筑牢了辖区农村交通安全的“防护网”。
为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板桥乡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和农村交通"两站两员"的作用,加大交通安全源头预防管控力度,主动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劝导活动。
板桥乡还借助农村劝导员充分发挥熟悉家乡的优势,向广大村民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常识,宣传酒驾、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病车”、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
该乡有些村民还主动当起了交通安全宣传员,招呼同村的村民都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共同抵制交通违法陋习,监督自家的.驾驶人在今后出行时,一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一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实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我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1、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2、对孩子履行监护人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并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习惯,要及时教育并帮助纠正。
3、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遵守交通规则,穿越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慢行。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4、监督并禁止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孩子,促进其健康成长。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下学途中不追逐打闹;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3、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坐汽车时,不得将头、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向窗外;不乘坐无证、无牌、证件不全的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车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驾驶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二
为强力推动“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连日来,白杨镇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积极安排部署。我镇始终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村民大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扎实开展劝导。积极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发挥职能作用,每日对沿路过往的农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进行劝导,并上传道路交通劝导app。针对农用车违规载人、不戴头盔上路、无牌无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劝导,向驾驶员讲解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三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方案,确定今年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并将在全国开展相关活动。
今年年初以来,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相继发生,引发舆论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将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速、超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组织主题活动,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将进行联合部署,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对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四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好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11月29日,邵武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工作会,对下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罗国顺大队长传达学习了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政勤中队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多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他就组织开展好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策划。要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启动日当天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团市委、文明办等部门共同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要针对“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各中队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三是突出宣传主题。要组织民警深入客货运企业、社区、乡镇等地方,对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市民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到“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五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避免上学放学时校门口的拥堵,保障家长和孩子们的安全,特向各位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年龄,离家近的学生,建议步行。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无人行道,靠路边右侧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建议在校门口附近宽阔区域停车,步行把孩子送到校门口安全区域,不要在校门口处停留,快速离开,加快学校门口附近的流转速度。在上、放学期间如果不接送孩子,请尽量择道绕行,减轻通行压力。
非机动车及步行送孩子的家长,建议将学生送至校门口安全区域,不要在校门口处下车或停留,注意避让机动车辆。学校门口的学生,听从值班老师的统一指挥,快速有序得进入校门,不要在校门口追逐打闹;不贪图方便而翻越、钻跨校门口隔离护栏。
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特别注意,请不要在学校门口掉头,避免造成车道拥堵的局面。需要掉头的家长请继续向前行驶,到前方适当处掉头。
各位家长在非机动车在与机动车交汇处请注意慢行,并与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警惕旁边的机动车会突然打开车门。机动车请尽量不要在交汇处停车让孩子下车,避免发生危险,并影响通行速度。
接孩子放学时,机动车辆请自觉将车子停到校门口附近宽阔区域,不要在校门口停车,避免造成放学拥堵;非机动车辆请在校门口100米处有序停放,留出进出学校的通道,保障孩子顺利、快速离校。各年级家长在校门口两侧指定位置接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为了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倡议书,并按照倡议书中的内容执行,为我们的孩子保驾护航.
倡议人:
日期: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园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幼儿的`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东营区辛店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各班教师利用播放视频、ppt等多种形式,详细给小朋友讲述一系列交通规则,与小朋友共同学习“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等一等”,孩子们知道在生活中走路、乘车时应该如何注意交通安全,引导孩子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学会更好的保护自己。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幼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了解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保护自己的方法。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七
今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在滨州影剧院广场举办市政府组织开展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桑培伦,市政府副秘书长尹月林出席,市公安局、文明办、网络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王洪涛及交警支队相关领导陪同参加。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八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市民形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11月2日上午,由十一小学组织学校学雷锋志愿者在中华路与乐山路交汇处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头戴志愿者服务帽,手拿文明劝导小红旗,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劝导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城市良好的文明形象的树立需要靠每一个市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志愿者站岗值勤期间的以身作则,及时提醒,礼貌劝导和文明监督,让更多的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行为,努力形成“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以礼待人,尊老爱幼”的文明社会氛围。
城市交通的安全文明保障,需要每一位公民的`自觉维护。看到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在自己的规劝下,遵守了交通规则,志愿者们心里感到由衷的高兴。他们纷纷表示,市民的理解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支持,再苦再累也值得。
此次文明劝导活动,为市民安全出行,文明礼让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使十一小的志愿者深刻的体会到志愿服务的快乐,践行了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精神。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九
20xx年7月,xxx技工学校教职员工在假期期间,分批参加了xx市“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志愿者服务活动。
随着xx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和文明交通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践行文明交通,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我校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引导活动。
协助交通执勤民警宣传交通文明;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引导行人遇红灯站在路边等候区等候,不站在斑马线上、不闯红灯,非机动车遇红灯不超越停车线、不占斑马线骑行。
各位志愿者统一着装,身穿红马甲,佩戴小红帽,手持小黄旗,在执勤岗位上,克服天气炎热的困难,认真指挥交通,提醒行人注意交通安全,按照交通信号依次有序通过路口。对行人中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志愿者积极帮忙推轮椅,搀扶病人,引导车流避让。
志愿者引导文明交通的空余时间,捡起地上的烟头垃圾,保持城市环境卫生。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提升了xx市交通管理水平,营造了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的交通环境,也彰显了我校志愿者的奉献精神。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二十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及广大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他们注重交通文明,坚持做到低碳出行、健康出行、绿色出行、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出行示范者,学校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观念,增强意识。生态环保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共识,要积极主动学习低碳环保知识,树立低碳环保、文明行车理念,积极宣传“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带动身边的人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共建共享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合理选择,自觉行动。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交通工具,主动选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选择骑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减少汽车和摩托车的使用。居住学校附近的同学,可以走路、跑步上学、放学,稍远点的可以骑车,不必让父母用电瓶车、汽车接送。无论何时何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第一。
(三)率先垂范,文明驾乘。驾乘机动车辆,带头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自觉做到不乱停车、乱变道、乱转弯或掉头,不闯红灯、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不违反标志标线规定;礼让行人,严格做到“酒后不驾车、开车不超速、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努力营造文明行车、安全有序的良好氛围。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在学校大门口“八”字区内停车,不在学校门口马路上掉头,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建设和谐淮安、幸福淮安、文明淮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人:
日期: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二十一
12月2日,是第11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教育学生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武陵源区索溪中心学校联合区交警大队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在升旗仪式上,学校少先大队首先作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演讲,倡导同学们摒弃"交通陋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随后,区交警大队的干警们向全体师生发放了文明交通的宣传单,并开展了"大小交警的对话"和"爸爸听我讲",强化"小手拉大手"的带动方式,使学生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法规,而且积极向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倡导六大文明行为。
据悉,在本周内,该校各班级将围绕这一主题举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的'宣传教育,倡导全体师生能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共同维护和谐景区的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二十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同学们:
近年来,我校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小学生年龄、认知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同学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维护了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由于经济发展和车辆猛增,我们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和复杂,不安全因素时时在威胁着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大量的车祸让人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血的教训随时在提醒着我们。上下学期间,每当看到人车混行的场景,学校、家长无比揪心。为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和消除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学校特向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二、走人行横道,过斑马线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三、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攀越护栏、不追车扒车、不抛物击车。
四、排队乘车,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从右侧下车。
五、不乘坐带病车、超载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无营运资格的'车辆。
六、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七、建议距离学校30分路程内的同学选择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上下学。
家长朋友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倡导绿色出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日期: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二十三
居民朋友们:
今年,正式批复将每年12月2日作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倡导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我居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二、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x、交通标志,遵从交巡民警指挥,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三、从我做起,不酒后驾驶车辆及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在禁鸣区域鸣喇叭,不超载人员,不超速飚车。
四、从我做起,步行时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挨路边右边行走。不贪图方便,不跨越交通隔离护栏。
五、从我做起,集中思想驾驶车辆;行车中不拨打、接听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六、从我做起,不驾驶超载车辆,做到乘客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七、从我做起,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时要“右看、左看,向前行”,确认安全。不勾肩搭背,不追逐打闹,不逗留聚集。
八、从我做起,骑车时注意车速,不要“飞车”,双手离把,并注意行人及机动车,不要快速在行人中间穿行。
倡议人:
日期: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二十四
为全面推动第11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今年"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11月24日上午10时许,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携带第11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展板、课件、杂志等资料,联同靖安县电视台《法治靖安》节目记者一行深入靖安县第二小学,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教活动。民警通过丰富多彩的led显示屏公布主题、摆放宣传展板、课堂讲座、发放宣传杂志等形式,与学生们亲切互动,达到了良好的宣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