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实用15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身成长的总结和反思,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在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结构清晰、逻辑严密。通过阅读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相信你会对如何写一篇出色的心得体会有更深刻的理解。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一
消防大队纪律条令是消防部队的基本纲领,也是我们每个消防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近期,我们大队为了更好地规范自己的各类行动,对纪律条令进行了学习和宣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应该如何严格执行和遵守紧要的事业。
第二段:加强自律。
在学习消防大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消防员,必须要具备出色的秩序观念和自律能力。我们应该自觉接受行为规范把我们的行为纳入到规章制度之内,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以此增强对职业的热爱和责任感,保证所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段: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纪律条令不仅规定了消防员个人行为的标准,也明确了团队协作的要求。一个完美的消防大队需要有一支紧密协作的战斗团队。此时,遵守纪律条令就尤为重要,一旦成员违反条条规约,那么整个团队也就会存在隐患。遵守规则的同时,我们需要学会引领他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段:提高战斗力。
遵守消防大队纪律条令能够提高我们的战斗力。消防员工作特定,环节繁多,遵循条令不仅能减少因操作不当带来的危害,还能增强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实效性和迅速性。同时,遵守纪律条令,可以使消防部队具备协调一致、灵活应变的特点,从而更好地完成各类工作。
第五段:结论。
消防大队纪律条令不仅具备组织标准的法定效力,更强调每个消防员应具有的正确组织、积极进取、自律约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遵守本条令,不断完善自身,大队才能发展壮大,圆满完成工作使命。希望所有消防员都能深刻领会学习,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持续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二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xx》(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xx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三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让我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良好的纪律作风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自学,谈一下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沉心学习感触颇深,《内务条令》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民辅警行为,为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提供保障。令行禁止,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警察形象代表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只有学懂弄通《内务条令》,才能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作为一名缉毒民警,我将严于律己,带头严格遵守《内务条令》,并把《内务条令》与“八扬八治”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从学习、自觉、管理等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学习《内务条令》常态化,务求《内务条令》要求入脑入心,把《内务条令》的规范变成自觉行动,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四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五
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要求其成员严守纪律条令。公安局纪律条令不仅涵盖了工作内容,更是一种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在实践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纪律条令对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诸多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对公安局纪律条令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和总结。
首先,纪律条令是公安机关工作的基石。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我深知工作纪律对于我们的工作效果和形象产生的深远影响。从公安机关纪律条令中,我明确了公安工作的规范行为和职业道德。警察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要得体,做到言行一致。这不仅是对自身的要求,也是对整个公安系统的要求。只有当我们做到严守纪律,牢记纪律的底线,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
其次,纪律条令是加强警队管理的重要依据。纪律条令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内部的行为准则和管理原则,对公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行为监督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加强纪律建设,能够有效地规范警察队伍的行为,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在我的实践中,我意识到严格执行纪律条令能够有效地推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只有做到“从严从实从快”,守住底线,才能更好地改善工作氛围,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再次,纪律条令是公安工作的保障。公安局纪律条令明确了公安机关内部各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警务行动、案件查处、执法程序等等。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严格按照纪律条令执行工作,就能够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在现实工作中,我始终秉持以案件为导向,依法办案,保证工作的公正和透明。同时,通过纪律条令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警务队伍的管理和指导,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纪律条令还是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方面。作为执法人员,我们每个人的言行都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我深知自己身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都需要保持优秀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只有在遵守纪律制约的前提下,才能展现出公安工作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态度。我时刻谨记纪律与形象紧密联系的关系,以谦虚、严谨、奉献的精神,向公众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
总之,公安局纪律条令是一份行业规范和表率,对于公安工作至关重要。通过实践和思考,我深切理解了纪律条令的核心价值和意义。它不仅是公安工作的基石,还是加强警队管理、保障公安工作、维护形象的重要保障。通过遵守纪律制约,我深感公安工作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我将继续坚守纪律条令,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为社会的安宁与和谐尽一份力量。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六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七
纪律是一种行为准则,是人类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正常生活而制定的规范。纪律不仅存在于军队、学校等组织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严守纪律,遵守规则。在我的学习和成长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纪律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纪律的理解和体悟。
首先,纪律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是一种自我约束的力量。每个人都有欲望和冲动,但如果没有纪律约束,行动就会无法建立起秩序和规律。在学校中,纪律要求我们准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完成作业等,这为我们创造了有序的学习环境。同样,纪律也存在于社会中,遵守交通规则、守法纪、遵守职业道德等都是对纪律的要求。当我们自觉遵守纪律,我们的行动就会更加有序,这不仅会提高我们自己的效率,也能为他人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其次,纪律有助于培养我们的意志力和坚持力。遵守纪律要求我们不受外界诱惑干扰,保持一颗坚定的心。例如,在学习中遵守学习计划,坚持按时完成作业,这需要我们有强大的自我约束力和坚持不懈的毅力。正是通过坚守纪律,我学会了如何调节自己的思维和情绪,保持专注和全力以赴的态度,从而取得了更好的学习成绩。纪律还培养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自律性格,让我能够在困难面前保持积极的心态,持之以恒地追求目标。
再次,纪律是团队合作的基础。在一个团队中,每个成员都需要严守纪律,坚守自己的岗位和规定。只有每个人都能遵守规则,团队才能运转良好,取得最佳效果。例如,在一次班级社团活动中,我们需要积极参与讨论,按时完成任务,并保持高度的配合和沟通。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能遵守纪律,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才能更加融洽,最终取得了成功。纪律在团队中起到了组织和调和的作用,凝聚了团队的力量。
最后,纪律是我们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具备纪律,我们才能够在成长的道路上保持目标明确,行动有序,不被外界的干扰所左右。纪律教会了我对待事物的认真态度,提醒我要时刻保持谦逊和自省,并及时纠正错误。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纪律有助于塑造我的个人品格和职业道德。只有坚持纪律要求,我才能以正确的方式与他人相处,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尊严。
总之纪律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领域或时刻。无论是在学校、家庭、社会还是个人的生活中,遵守纪律都是我们应该坚守的准则。遵守纪律要求我们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自我控制和意志力,培养坚持不懈的品质,促进团队合作,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只有在纪律的引导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追求更高的成就,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八
经过只一次的纪律条令学习,我们要敢于和真于贯彻《条令》,确保《条令》设定的这些“高压线”起到规范、教育和威慑的作用,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纪律条令学习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xx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xx条例》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xx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xx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近日,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新颁布的《xx纪律条令》,通过这次统一及会后的自我学习我感触颇深,学习《xx纪律条令》。
心得体会。
《xx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是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xx部联合起草和颁布的,20xx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条令》的起草和主体不难看出,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xx机关的职业特点其内容特别是针对xx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xx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它的实施将进一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彰显人民警察纪律严明的形象,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各级贯彻从严治警方针的决心与措施。学习这部《条令》我主要有以下感触:
一、它拓宽了监督的主体及领域。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xx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xx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xx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xx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xx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是加强xx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xx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xx监督工作的触角,对被监督者来说监督主体拓宽了,对于监督者来说拓宽了监督领域。
二、它细化了xx部发布的《五条禁令》。xx部发布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对加强xx队伍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新颁布的《条令》沿用了《五条禁令》的基本内容,又注意细化了违纪情形和处分幅度,《条令》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分别就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工作时间饮酒、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分幅度。第二十六条作出“对不适合继续在xx机关工作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的规定。《条令》既保持了《五条禁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了《五条禁令》的可操作性。
三、它加大了违纪“高压线”的“电压”。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xx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重了各种违纪的处分力度,使违纪这根“高压线”加大了“电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四、它使适用对象得到了有效扩大。新颁布的《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xx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xx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xx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xx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新《条令》的制定颁布不过是迈出了第一步,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还要敢于和真于贯彻《条令》,确保《条令》设定的这些“高压线”起到规范、教育和威慑的作用,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近段时间,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xx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两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统一的安排,我们认真学习和阅读了《xx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
入党誓词。
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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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九
按照“条令条列学习月”的部署要求和警卫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了条令条列,通过学习条令我在一次加深了对条令条列的理解和掌握,认识到了现阶段学习条令条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了条令条列在部队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下面我将近期学习条令条列的认识报告如下: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规定军人言行举止的标准,“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看到作为一名军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是改正问题的准绳。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就会无任何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警卫部队来说。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十
思想的发展离不开行为的规范,行为的规范离不开制度的规定。在我们的生活中,条令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应该遵守规定,遵守条令,因为它们是社会的保障,更是我们心灵纯洁的重要标志。因此,本文将从自我感悟、社会发展等方面,谈谈条令带给我们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自我方面。
条令在自我方面的执行,可以帮助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和道德。例如,遵守红绿灯等交通规则,并关注交通安全;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如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等。规矩是这个世界的基础,它使人们相互尊重和理解。未遵守条令规则的人,很容易在生活与社会中被淘汰。因此,我们应该以规章制度为准则,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自觉遵守条令,从而提升自我品质。
第三段:社会方面。
条令在社会方面的执行,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中,所有的人都要依据条令规定,合作共赢。条令规定中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公开,并且也考虑了弱势群体,呵护着他们的权益。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应该严格执法,避免制度的失效。因此,我们应该自觉遵守规定,积极主动的参与社会建设,为自己所在的社区和国家做出贡献。
第四段:法律方面。
条令在法律方面的执行,可以充当法律不足时的有效补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难遇到繁琐的法律问题,但我们的处事方式与社会化解问题的相关条令关系紧密。如果我们在遇到问题时,不知如何解决或者当事人不同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能够查阅相关制度条款并引用相关条令,从而使争议双方得到公平的待遇和处理。因此我们应该学会有条有理地运用条令,以此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遵守法律规定。
第五段:总结。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可以发现,条令规范和约束了我们的行为,从而更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尤其是在新时代,更需要我们自觉遵守条令规定,养成良好的社会文明习惯,倡导崇尚法治,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让我们牢固树立条令意识,将良好的道德习惯化为自己的行动力,真正做到条令在心、纪律在身,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十一
纪律是一种重要的品质,无论在个人生活,还是在工作和学习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纪律的重要性体现在许多方面:它培养了我们的责任感、条理性和自控能力;它使我们更高效、更有效地完成任务,同时也保持了组织和社会的秩序。在与纪律打交道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纪律的重要性,并学到了许多关于纪律的心得体会。
首先,纪律培养了我的责任感。在遵守纪律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承担起自己的义务。这个过程要求我们毫不犹豫地履行承诺,并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坚持下去。纪律的要求让我明白,只有在遵守规则和履行责任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取得成功。通过始终遵守纪律,我逐渐培养了自己的责任感,明白了个体的行为对集体和社会的影响,进而形成了积极负责的态度。
其次,纪律使我具备了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在面对日复一日的繁琐任务时,我学会了合理规划时间,合理分配任务的优先级。纪律要求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且要求按照时间表进行工作。通过不断锻炼,在遵守时间纪律的过程中,我逐渐形成了良好的时间管理习惯。我学会了优化时间利用,通过有效分配时间,更高效地完成工作。这不仅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还使我减少了拖延和浪费时间的情况,更好地利用了自己的时间资源。
第三,纪律培养了我的自律和自控能力。在面对困难和诱惑时,遵循纪律要求我们保持自律和自控。只有在自律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坚持做正确的事情,克服迷茫和困难。在我与纪律打交道的过程中,我意识到自律和自控是取得成功和实现目标的关键。通过纪律的要求,我学会了控制情绪、摒弃惰性和及时纠正行为。在遵循纪律的过程中,我逐渐塑造了自己的意志品质,并发展了自制能力,使自己能够在诱惑和困难面前保持坚定和镇静。
第四,纪律维护了组织和社会的秩序。无论是在学校、工作单位还是在社会生活中,纪律都是维护秩序的重要保证。组织纪律规范了成员的行为和互动方式,确保了组织的正常运转;社会纪律则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和谐稳定。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没有纪律就没有秩序,没有秩序就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通过遵循纪律,我在组织和社会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也感受到纪律在维护秩序中的重要效果。
最后,纪律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纪律要求我们在团队之间协作,克服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的倾向。在遵循纪律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和理解他人,就团队目标与他人协调一致,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纪律也教会了我在团队之间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团队的整体效能。通过与他人合作并遵循纪律,我充分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体验到团队协作所能带来的高效和成就感。
总之,纪律在个人生活和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培养了我们的责任感、时间管理、自律和自控能力,维护了组织和社会的秩序,并促进了团队合作。通过与纪律的接触,我受益良多。我学会了遵循规则,履行责任,并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纪律是一把双刃剑,它要求我们不断约束自己,但也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成长和收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应该牢记纪律的重要性,并以纪律为基础,不断追求进步和发展。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十二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
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十三
条令是一种规范行为的约束性文件,是一种严格而正式的规范性指导。每个行业、企业都有自己的条令,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但是,经常有员工对条令感到束缚,甚至觉得是一种压抑。本文将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思考,探讨条令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正确使用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条令确保工作高效。
公司的规章制度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条令规定了员工的每一个职责、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了工作的高效性。在我的实际工作中,条令所规定的每一项工作标准和流程,都有对应的解释和说明,员工只需要按照规定执行,大大减少了低效率的沟通。
第三段:条令确保工作质量。
条令的规定要求员工必须达到一定的职业技能水准,并且要求员工在工作中经常进行自我检验,提高工作质量。从个人而言,条令对员工的职业素养要求十分严格,但是正是因为这种严格的要求,使得员工在工作中不断精益求精,提高工作质量,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感召力,使员工不断发扬优良传统,争取最佳工作效果。
第四段:条令激发创新思维。
条令的存在加强了公司管理层对工作的“管控”,但是同时也要求部门经理对员工作出的贡献予以适当的认可和奖励,这也是条令激发创新思维的重要作用。以往,员工往往只重视完成工作,而忽视了自身素质的提升。而现在,条令的存在使得员工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发挥想象力,不断创新,创造更高的工作价值。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条令是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它的存在通过严格、规范的要求,使得员工更加自觉地保持优良行为习惯。但是,这并不是说条令的存在一定能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地使用、理解条令,形成正确的工作态度和方法。作为员工,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条令,正确理解、利用条令,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十四
经国务院批准,由监察部、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有网友将《纪律条令》的公布实施与另外一条事涉警方的新闻联系起来比较,即河北灵县公安局通过伪造拘留证,以抓人然后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牟利。并认为“警察抓人牟利是对《纪律条令》的讽刺。”在我看来,恰恰相反,《纪律条令》是警察抓人牟利类似事件的“紧箍咒”。
需要明确的是,警察抓人牟利这种损坏公民利益,破坏公安队伍形象的案例的确存在。正因为其存在,所以要直面问题,严肃调查,严格处理,最终给公民一本明白账。所以,才要制定《纪律条令》来惩戒、约束和监督执法行为人,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何况,从时间逻辑上来讲,警察抓人牟利事发在前,条令公布实施在后。
我们应该感到欣慰的是,《纪律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还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拉起“高压线”,套上“紧箍咒”,既尊重了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和公安监督工作的实际,也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非常实在,非常具体,值得期待。
同样,我也想起了另一则新闻,5月7日,人民日报刊文诠释社会公正的三重涵义。文章指出,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保障。我认为,人民警察作为司法公正的主要执行者之一,需要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也需要一部系统的部门规章来约束。而此次《纪律条令》的另一看点就在于,这部规章由监察部、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且监察机关可调查下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此举,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将避免警察问题公安内部解决,有效克服司法不公的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筑牢社会正义的坚强防线。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篇十五
条令是一种规范和控制行为的方式。在社会生活和组织管理中,常常需要制定和遵守不同的条令。通过条令,我们可以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促进公正、公平、公开和透明的社会环境。这篇文章将讲述我在学习和理解条令的过程中,所得到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条令的作用和意义。
条令的核心是规范和控制人们的行为。它们涵盖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和条款,以确保人们不会违反基本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此外,条令也可以规范和约束企业和机构等组织的行为,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在日常生活中,条令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循基本的道德和礼仪。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在家里,很多条令都可以借鉴和应用。例如,停车禁令、禁止吸烟等等,这些规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保护环境和自己的健康。
第三段:如何遵守条令。
遵守条令的前提是了解和理解它们。我们需要花时间去阅读和理解条令中的内容,以确保自己不违背规定。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获取条令的信息,例如在线查询、政府部门的官网等等。
为了遵守条令,我们还需要非常注意细节。在行为上,我们应该秉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态度,正视自己对法律和社会规范的责任和义务。此外,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通过养成良好的习惯,来遵守各种条令和规章制度。
第四段:条令的不足和更新。
条令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一些条令的执行形式、内容和强度也需要相应地改变。此外,在实践中,条令也会出现不足和差异,使得一些问题无法得到完全解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探索新的方法和思路。政府部门应该继续加强条令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社会监督和执法力度;同时,也需要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订和完善条令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段:结语。
条令是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过遵循条令,我们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法律和道德素养,还能够为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条令的重要性,积极投身于守法守规的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