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优秀18篇)
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估。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有清晰的目标和实际可行的方法,避免过于理想化和不切实际。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详细了解问题的背景。通过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方案的结构和写作要点,从而提高方案的质量。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贯切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深入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 大力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制定2016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 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和完善综治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等工作制度,制定有工作计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入手,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和法制、安全教育,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贯穿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指导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要继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为国家安全机关专门机关工作提供配合,确保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要及时掌握和排除影响单位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出现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把各种矛盾纠纷苗头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实现单位年内无“大事”、“中事”发生。
在协调、服务企业工作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指导和督查及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各项制定度措施,严格控制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进度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和稳定。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使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全面提高我局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根据相关会议要求,现就在全局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层党支部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依据指导,并进行考核评估的标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真正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基本原则。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根本遵循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标准,使每个基层党支部行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通过标准化建设,建强基层党支部,提升组织力,为全市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障和政治保证;强化问题意识,在推进标准化建设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用制度和规范堵塞基层党建薄弱环节和漏洞,努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自我规范与上级指导相结合。鼓励基层党支部立足自身实际,依据标准查摆问题、对标达标,不断提高支部工作和自身建设的规范化水平;牢固树立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好“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抓党建的领导指导责任。
坚持定规定标与问责追责相结合。坚持有标准就要执行标准、有规范就要遵守规范、有部署就要抓好落实,标准实施情况要监督检查,执行效果要考核验收;建立健全问责追责机制,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真正取得实效。
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分部门稳步推进,先在局机关开展,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在取得经验基础上向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推广。
三、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使后进变先进、先进更先进,努力实现党支部政治建设更加务实有效、组织设置更加优化科学、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考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1.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标准化。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2.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不断创新教育培养、选拔配备、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领导有力、担当有为、作风扎实的党支部班子队伍。
3.推进党支部组织设置标准化。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有序、换届及时、体制明晰。
4.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和质量,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保障党员合法权利,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依法依规处分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5.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6.推进考核评价机制标准化。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健全并落实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主体、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抓支部建设责任,督促各领域党支部认真抓好支部自身建设。
7.推进基础保障建设标准化。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更好地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和党建经费保障,推进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不断激发基层党支部干事创业激情和服务群众热情,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无人干事、无钱办事、无场所议事、无阵地活动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1.搞好动员部署。局机关、局属个事业企业单位以职责相近的单位部门重新划分选举产生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任务要落到每个基层党支部。
2.开展业务培训。要把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作为组工干部、基层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让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的理念、目标、任务、方法深入人心,力争让每一名党支部书记都明白标准化是什么,具体抓什么、怎么抓,习惯用标准来衡量工作、推动工作。
3.修改完善标准。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自下而上进行汇总整理,由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进行验收。
4.开展对标争创。各支部要对照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试行),广泛开展自查,逐项对标,查漏补缺。符合标准的,要长期坚持下去,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对现有工作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党总支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对党支部对标争创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全面深化推广。年底前,认真总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经验,并结合实际出台各项制度予以固化,全面推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总支要密切关注市委组织部对标准化手册修订进度,以增强其时代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五、组织保障。总支和各支部要把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契机,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细落小,认真谋划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搞好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坚持典型带动。各支部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先进典型,特别是通过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注重宣传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党支部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督查指导。总支个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各支部书记要带头深入基层,对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党支部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
4.改进工作作风。要把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与“x、x”主题教育常态化有机结合起来,用“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落实标准化的要求,力戒照抄照搬、机械执行,严防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确保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支部各科室中心工作实际,把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同党支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在具体工作中推进标准、落实标准,在推进落实标准中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各级各类“先进”“榜样”的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结合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一、工作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工委管理的所有党支部,重点抓好已命名(或已申报)为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各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前期分类定级为“先进”的党组织和2021年度考核为“一般”、前期分类定级为“后进”的党组织。
二、工作任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对标对表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版),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做到工作底数清、创建措施实、工作成效好。
(一)本部门本单位和党支部驻地内外环境要整洁、党建氛围要良好、软件硬件要达标。
(二)党建思路要清晰、党建主题要鲜明、党建重点要突出。
(三)部门和单位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含内设机构党员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情况和本人所在党支部以及所联系党支部情况要掌握,防止“灯下黑”。
(四)党组织书记汇报党建工作要条理清楚、党务干部要熟悉应知应会党务知识、普通党员对支部情况要心中有数。落实“五个基本”要求的情况要与“智慧党建”各系统、各平台有关数据相匹配。抓整改要措施硬、动作快、效果佳,抓落实要统筹强、职责明、举措实,防止“虚空飘”。
(五)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要扎实有力,特别是2022年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要落到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要融为一体、同频共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继乡村振兴、爱国卫生运动等重大任务和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业务落实结合起来,防止“两张皮”。
(六)要对党建工作认真总结提炼,在不回避问题的基础上,要突出特色亮点,做到有看点、有亮点、有特点,确保有形式、有内容、有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对照《市直机关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市直机关2022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和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要点和项目清单逐一推进抓落实,要严格落实专题研究支部建设工作和开展“深入基层抓基层、深入支部抓支部”交流会议等工作要求。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着力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抓点促面、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在抓好本人所在党支部和所联系党支部的基础上,要带头联系已命名(已申报)为各级各类“先进”“示范”和考核评定为“一般”“后进”的基层党组织,以此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形成常态。各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党员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并抓好督促指导工作。上半年,要全面完成已命名(或已申报)为省级、市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提质增效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核检查。
(二)发挥示范带动。市直部门和单位要对标对表创建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按照“硬件设施有条件的整体建设到位,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的功能服务到位”的原则,明确“有活动场所、有设施设备、有标志标识、有书报专栏、有管理制度、有人员保障”的“六有”标准和“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的要求,真正实现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标准化。市直工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已命名为省级、市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基层党组织,以推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
(三)盯紧短板不足。市直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所属党支部的职能定位和作风发挥情况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党支部要结合岗位职责内容,从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建设、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8个方面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列出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把党支部提质增效工作责任细化到项、量化到岗、具体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随机督查调研。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将采取随机调研、实地检查、远程抽查、后台调度等方式,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特别是各级各类“先进”“示范”的提质增效情况进行复核,创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创建效果不好、工作质量滑坡的,将按程序取消命名。
(二)力戒形式主义。市直部门和单位要把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和各级各类“先进”“示范”的提质增效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党支部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抓一抓停一停,坚决防止“造盆景”、搞形象工程。
(三)定期报送情况。市直部门和单位机关党组织,定期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提质增效工作进度进行梳理,向市直工委简要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的通知》(辽营商发〔20-〕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的部署要求,以统一规范服务设施、进驻管理、办事指南、办理方式流程、配套服务、投诉处理、监督评价、日常管理等八大方面33项指标要素为抓手,实现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打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一流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政务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
1.服务场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设立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只设立一个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婚姻登记、税务等专业性强、群众办事需求量大的事项,经本级政府同意,可设置专业分中心,按照统一标准提供政务服务。市、县(市)区、开发区应创造条件减少分中心数量,推进相关事项进驻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设立一个综合性的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中心”。可保留市场监管、公安两个部门设立的专业窗口;各村(社区)设立一个综合性便民服务场所。20-年底前,在全市建成“就近办”便民服务站不少于30个。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宜选择本地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明显、公共设施较为完善的地点。建筑面积应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符合集中式、开放式工作环境的要求,满足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和办理需要。
2.空间布局。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方便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窗口服务、咨询服务、休息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处理、邮寄服务、视频监督、政务公开等其他相应功能区。服务场地面积受限的,功能区可合并设置。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3.空间标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空间标识的风格应和谐统一,定位应精确直观,指示应简洁清晰,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满足服务要求。空间标识应包括引导性标识、禁止性标识、警告性标识、提示性标识、告知性标识以及其他应予以明确的标识,并且要展示在显要位置。
4.必要设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配备满足窗口服务和日常办公需要的软硬件必要设备,标识明晰、清洁有序,合理定位放置,保持功能正常,定期检查维护。
(1)办公设备。窗口前台、后台应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以及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所需网络建设。
(2)服务设备。应配备等候休息座椅、填表桌台、显示屏、公用计算机、查询机、饮水机等。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还应配备智能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拍仪、扫描仪、排队叫号机、评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大厅广播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等,积极推行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等,并设置“二维码”扩展业务咨询、办理、评价等服务功能。
(3)其他设备。安全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绿化植物等。
(二)推进进驻管理标准化。
5.部门进驻。市、县(市)区、开发区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应根据现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以外,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与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密切相关的银行开户、水暖电气、税务、气象等事项,所涉及的省(中)直单位、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单位也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窗口集中办理相关业务。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名单,由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照“一门办理”“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原则确定。
6.事项进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及时制定进驻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进驻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等,建立办事指南,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布。
7.人员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进驻事项办理流程,具备从事窗口工作所需的业务技能及相应的职业技术要求。
各进驻部门要确定进驻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委托书;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负责窗口日常管理、进驻事项办理及人员的管理等。窗口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进驻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应按照党建工作有关要求转入政务服务中心。未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窗口及人员的有关部门,要按照《鞍山市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91号)通过协议委托同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事项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根据需要配备工作人员。
(三)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
8.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并公布本级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不得单独设立实施目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
9.办事指南。由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依据事项目录和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内容,按照“四减”(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要求进行编制,对事项办理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作出明确规范,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办事指引。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按照办事指南的规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对企业群众提出办事指南规定以外的要求。
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条件、服务对象、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所需材料、容缺受理、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要素。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其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基本要素内容应保持统一。
办事指南要列明所需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材料份数和规格、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等信息。
(1)所需材料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
(2)所需表格类材料应提供空表和样本。
(3)所需材料为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应注明该机构类别或法定资质资格要求。
(4)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供,但可要求企业群众予以确认。对确认已发生合法变更的,应以变更后的材料为准。
办事指南要列明办事过程中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法定程序和环节,并列明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除文字信息外,还应提供清晰易懂、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办理流程图表。
办事指南要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批准形成的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样本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如涉及企业或个人不宜公开的信息须作隐藏处理。
办事指南要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途径对外展示,并支持应用程序等方式浏览查询,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因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需调整办事指南的,应同步完成调整并公示。
(四)推进办理方式和流程标准化。
10.线下事项办理。
(1)咨询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相关制度,为服务对象做好咨询引导服务。
(2)预约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方便企业群众预约办理。
(3)代(帮)办服务。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企业、项目代办帮办中心,围绕企业设立和项目申报等工作提供前期申报辅导、预审服务;指导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申报代(帮)办服务;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并联审批等工作。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对特殊群体、特殊事项主动提供代(帮)办服务。
(4)受理申请。服务对象提出事项办理申请,应及时接待,并提供相应的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登记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指正,服务对象更正后予以登记受理;对不能当场补齐或更正的申请事项,应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事项,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按照《否定备案制度》相关要求办理;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
(5)审核办理。政务服务部门对企业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制作证照、标准文件;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详细说明理由和改正意见,并按照《否定备案制度》相关要求办理。
(6)结果送达。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发证窗口,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将审核结果送达,积极推进落实《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
(7)资料归档。相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归档,并保证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11.线上事项办理。
(1)网办事项。根据现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涉密事项、政府部门内部办理事项及非依申请类事项无法实现网上办理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由涉及的政务服务部门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逐一进行认领备案。
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发生调整,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同步调整完善。
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例,20-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拓展网上办事深度,持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在依申请6+1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占比。
(2)网上注册/登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并指导服务对象到自助办理服务区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进行实名注册、登录、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指导登录用户可查询办理状态信息,包括申请编号、事项名称、申请时间、办理部门、当前状态、办件结果查询等。
(3)网上预约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总门户、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渠道,开通统一网上预约服务功能,实现办理时段精准预约、在线预约优先办理、排队状态智能提醒。
(4)网上申请。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并指导服务对象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提出办事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5)网上受理。对服务对象在网上申报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将受理情况及时反馈。
(6)网上审批。在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简单联审事项宜提倡并联审批。
(五)推进配套服务标准化。
12.拓展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的优势,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办理,引导企业和群众线上办、掌上办,强化线上服务对线下综合窗口支撑能力。
13.信息共享。市、县(市)区、开发区要梳理本地区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数据需求清单,通过数据共享、实施网络核验等方式,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群众办事的高频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摸清本地区政务服务自建系统、专有系统底数,自建系统要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对接,实现单点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业务协同等功能,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
14.信息公开。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辽事通”app等媒介和本中心内的“政务公开专区”对基本信息、相关政策法规、事项服务指南及办理结果等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开公示。
15.综合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推广“综合窗口”审批模式,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和“重点领域综合窗口”等模式,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水电暖气公用事业“一窗通办”“一网通办”,逐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16.执行“四减”要求。
(1)取消下放一批市级审批权限。
(2)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数据共享等方式,减少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审批服务办理时限对照法定时间减少;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不得设置各类“兜底性条款”。
17.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市、县(市)区、开发区在本级政务服务网、当地媒体公布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关联具体办事指南;建立“多次跑”投诉举报机制。
18.“一件事一次办”。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梳理编制一批“一件事”事项目录。20-年底全市“一件事一次办”达到50件。
19.整合社区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搭建社区事务一站式办理平台,加快社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实现社区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提升社区居民的服务平台的使用率和满意率。
(六)推进投诉处理标准化。
20.受理渠道。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投诉室(台)、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以及信函邮寄地址等,充分利用“8890”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渠道畅通。
21.受理范围。各受理渠道将受理群众反映的属于政务服务中心内发生的违反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以下情形除外:投诉事项证据材料不全且投诉人无正当理由;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等途径解决的。
22.处置方式。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处置办结,对于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无特殊原因,最长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并明确告知投诉人延长时限和理由,在办结后要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投诉人。
23.结果运用。投诉处置结果应通报相关单位,并作为相关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推进监督评价标准化。
24.内容方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通过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事后回访、畅通投诉渠道等方法对窗口人员的在岗情况、服务效能、作风纪律等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采用“好差评”系统评价、监督机关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5.电子监察。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全覆盖的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常态化、动态化监管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全过程,避免出现办理时限超出承诺时限的情况。
26.“好差评”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类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平台、手机移动服务端、热线自助服务端设置“好差评”功能;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通过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等形式开展“好差评”工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电子邮箱等评价渠道;按规定时间完成与省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实现线上线下评价数据汇聚和实时全量上报。
27.结果运用。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核实、整改及反馈机制;对核实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及时、准确、透明公开“好差评”相关信息;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监督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八)推进日常管理标准化。
28.窗口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事项、人员进行审查,并建立信息档案和管理台账。进驻的事项、人员进行调整时,进驻部门与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建立联合、动态管理机制。
29.秩序维护。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要主动做好现场服务对象的引导工作,确保有序流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状态下的现场秩序维护要求等。
30.人员考勤。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如遇窗口值守人员因事暂时离岗,应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及时到窗口履行服务职责,确保窗口服务工作不间断。
31.延时服务。鼓励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午间延时办公、自助服务、在线服务、双休日值班值守等途径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2.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运行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进驻部门,对于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或违反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可要求更换人员。
33.服务礼仪。仪容整洁、讲究卫生、规范着装;言行得体、自然真诚,认真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诉求,及时发现并化解服务对象不满情绪;提倡使用普通话,言简意赅,语调语速适当。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级各专业分中心主管单位、各进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年12月)。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十分重要的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真干实干,确保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担负起本地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推动落实。同时,对所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负责督促指导。
市行政审批局作为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人员和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市信息中心要做好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市营商局要做好对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选择海城市、立山区、千山区作为先行开展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地区,适时向其他地区推广。
(三)确保任务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标明细表》开展工作(附件3),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营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质量、效果、问题、创新和改进方向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评价,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复制推广,对进展不力的予以通报。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五
(一)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市、区)直工委的基层党支部。
(三)设置形式:党支部设置一般按单位、部门 (内设机构)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四)支部成立: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决定。
(五)调整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基本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在机关基层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九)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学习内容要与正在做的工作紧密结合,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也要按照对党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十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十四)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十五)支委管理: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委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任职培训。培训应当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尤其要注重围绕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选择内容。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六)各类组织生活要结合单位正在推进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使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的组织生活可与业务会议合并进行,但分时段套开,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
(十七)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十八) “三会一课”: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以 “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十九)主题党日活动:要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为主要内容,一般每月十日为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可择日进行,要保证每月至少1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和志愿服务等。每次一般不少于半天,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
(二十)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二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二十二) 谈心谈话: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二十三)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双推”是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要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双评”是指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三全程”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十四)党员教育: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十五)党费工作: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将收缴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有关规定做好下拨党费使用工作,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支部党员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十六)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前,原支部对其仍有管理责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十七)党内关怀: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政策,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对罹患癌症的党员干部,在组织按规定关怀的基础上,可探索实行所在地区每名党员自愿捐献5元,小额众筹的办法进行帮扶。
(二十八)党内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要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
(二十九)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委 (党组) 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研,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三十)机关党委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挖掘、提炼、培育、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三十一)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十二)有留存党费的机关党委应为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党支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确保下拨党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六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迎接公司党委年底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的考核验收,xxx党支部提高政治站位,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
组织设置完备化。成立了xxx党支部,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下设一个党小组。
组织生活常态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和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党员政治行为,提高党员政治能力,永葆党员政治本色,有效解决了以往支部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简单化、庸俗化等问题。
党员管理严格化。xxx党支部把理论学习、志愿服务、党员示范岗创建等的具体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中、细化到党员身上,让党员学习、作用发挥、创先争优等一系列工作都形成标准和规范,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彰显。党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平时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在党员发展上,严格按照5个阶段和25个环节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实行“一簿一证一票”运作机制,做到党支部收党费有登记、党员交党费有记录、党支部上交党费有单据。
信息台账清晰化。按照公司党委《关于转发“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分类建立完善了党支部信息台账资料的“三本五盒”,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记录,保管规范,有效解决了支部内活动无记录、记录内容不规范、相关台账不齐全等问题。
党建阵地标准化。从人员、经费、场所、资源、载体等方面为支部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建成了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有党徽、党旗、入党誓词、规章制度,党员身份公开、支部党务公开,使支部活动阵地达到“一室四有两公开”创建标准。根据党建工作实际,我们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党支部文化,把“党员活动室”作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主要阵地,提出了“创建标准化党员活动室、促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建口号,狠抓党员活动室的创建工作,使党员活动室成为党员实践“两学一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活动场所。
加强支部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xxx党支部将按照公司党委要求,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狠抓规范,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自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开展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着力达到老干部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政治建设标准规范。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等各项制度,更好地教育引导老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二)组织建设标准规范。
组织设置合理,班子选优配强。市纪委老干部党支部于2011年7月7日成立,截至目前我委现有退休老干部正式党员11人。根据老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生活情况,老干部新一届支委已于2019年12月20日选举产生,设书记1名、委员2名,每届任期3年。
(三)队伍建设标准规范。
1.选配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担任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经选举老干部支委会由3名同志组成,同志任书记,任期3年。
2.由于老干部支部党员普遍高龄、行动不便、开展工作有困难,由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
3.加强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学习培训,组织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参加上级党组织及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4.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1次,及时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
5.在庆祝“七一”、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活动,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党员。
(四)活动开展标准规范。
1.“三会一课”。(1)每月利用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统筹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年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不少于4次。调研不少于1次,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1次.充分应用“学习强国”、“大冶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党性教育。党支部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参加人数过半。老干部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干部党员,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可以不参加。(2)“三会一课”计划要根据机关党委要求,紧密结合老干部党支部实际,立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重点工作来确定。(3)党支部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向支部党员公开,明确专人如实记录。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每年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问题,列出措施认真整改。(2)与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
3.谈心谈话。(1)广泛开展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2)支部班子要经常了解、听取老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老干部党员思想动态,灵活运用“探讨式”“家常事”谈话方式,帮助老干部党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
4.支部主题党日。(1)老干部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2)主题党日要贴近老干部党员思想状况、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确定主题,主要围绕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进行。(3)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大冶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党性教育基地,采取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上“微党课”等形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
(五)制度落实标准规范。
1.民主议事制度。支部重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经费管理、评先评优等情况及时向党员公开。老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机关党委汇报工作。
3.“双述双评”制度。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每年就个人履职情况在支部大会进行述职,接受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评议,并向机关党委书面述职。
4.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基础保障标准规范。
1.重视支部建设。将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委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参加老干部党支部活动每年至少1次。
2.经费保障。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贴按相关文件要求发放。老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70%的比例返还支部,用于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开支。根据情况适当给予老干部党组织一定经费补助。老干部党支部要对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纳入党务公开内容。
3.活动阵地建设。根据老干部党支部设置、党员数量等情况,老干部党支部设置33平米的党员活动室,满足退休党员开展学习活动的需要。室内宣传栏按照“两栏四有四上墙”(即:党务公开栏、党组织基本情况和班子成员简介公示栏;有一个“党员活动室”门牌、有一个党员学习角、有一套活动设施、有一套台账和资料,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工作职责上墙。)标准制作。
4.平台管理完善。老干部党支部要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湖北老干部”、“大冶党建”等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将党支部建在网上,党员连在线上。
5.基础台账完备。老干部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台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要由专职党建联络员记录,台账资料真实、客观、规范、完整。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老干部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有效推进落实。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将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重点目标任务,采取日常检查、随时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指导,切实推动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配好专员,做好保障。机关党委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专职干部选配为老干部党支部联络员,确保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按期达标。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我村党支部集中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力求创建成建设规范化的农村党支部示范典型。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党委部署要求,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突出农村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按照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和具体认定办法的要求,推动我村按标抓建、达标升级,确保我村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建设幸福美好的孙家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按照《中共临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洮县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8〕8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工作实际,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健全与落实并重,按照“决策科学化、工作制度化、阵地标准化、活动特色化”的工作思路,努力形成内容全面、制度健全、运转规范、职责明确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为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孙家村党总支部。
(一)坚持依规依法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镇委部署要求,按照镇党委对农村党支部提出的具体标准,建设建成标准化党支部。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找准找实开展农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指导,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问题清单,为规范我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这一目标,找准发力点,对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的解决,一个一个规范,确保取得有效进展。
(三)坚持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相结合。按照县组织部、镇党委的时间进度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对重点任务和措施进行具体的谋划、实施、责任到人,规划好任务时间表,并与其它村党支部相互借鉴、整体推进,不但要按时完成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而且要保证其高质量,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走形式、弄虚作假。
(四)坚持对标整改与创新提升相结合。我村党支部要立足自身的实际,对照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台账,使党支部规范达标;我村党支部要结合自身的特点,积极发挥能人引领和先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借鉴成功经验,把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坚持重点先行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稳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的水平,在我村党支部开展,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在取得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向社会组织、非公企业推广。
(六)坚持正向激励与追责问责相结合。在标准化推进工作中,注重树立典型模范,在我村党支部推出一些认真履职、创新实干、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正向激励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下大力气整治“庸、懒、散、慢”不良风气,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农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按照“党支部政治建设标准化、组织设置标准化、队伍建设标准化、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基础保障建设标准化、考核评价机制标准化”的要求,在全面梳理农村党支部建设现有制度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党支部的职能定位和职责任务,重点从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保障、考评机制等方面,分别制定规范流程和标准。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扎实解决制度落实不到位、标准不够高、质量不过硬、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做精做实做细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农村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一)推进政治建设标准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来武装头脑,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加强我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深的问题。农村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为依托,通过以开办新时代讲习所、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利用远程教育和智慧云平台,开展党员“冬训”等方式,每年让农民党员接收1次有效的培训。同时,要注重做好组织、宣传、教育群众工作,坚持扶贫和扶智、扶志相结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最大限度的提高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思想认识。
(二)推进“三链”建设标准化。强化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采取“支部+合作社”、“支部+协会”、“支部+企业”等形式,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党组织的力度。创新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社联建等党组织组建形式,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支委成员或党员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
(三)推进村级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要着眼培育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进一步深化“能人引领”工程,要严格按照村干部职数1:2的比例建立后备队伍库。11月底前,建立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
(四)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定期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切实群众生活,内容丰富多样、正常规范、严肃认真。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展党员,通过制定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等举措,从政治坚定、品性良好、务实能干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转业退伍军人和返乡待业大学生中严格选好苗子,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上门送教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强化对患病党员和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保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全覆盖。确保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五)推进基础保障工作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全面推行“135”民情服务工作法,严格落实坐班值班、民事代办等制度。以盘活资产资源为重点,通过推动“三变”改革、“三社合一”改革、“供销合作社”,统筹整合各类产业扶持资金、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等多种途径,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并抓好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六)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农村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一是深入实施“优秀能人入党”工程,深化拓展“双培双带”工程,制定落实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建立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审查备案制度,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对2014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施行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全面自查,认真解决发展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实施党员致富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党员带头成立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推动党员争做致富、带富、帮富“三个先锋”。年底前,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农民党员不低于有帮带能力党员总数的80%。二是规范党员激励关怀帮扶。通过对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老模范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进行激励关怀帮扶,引导党员信赖组织、依靠组织、建强组织,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规范党组织处分党员程序。依照规定,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给予相应纪律处理和处分。四是规范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的组织处置。这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必要措施。
(七)推进齐抓共促责任体系。强化我村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抓基层党建责任、任务、问题“三张清单”制度,健全落实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村级层面,我村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落实责任,充分利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村“两委”班子“三支力量”,从严从实落实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各项任务。
我村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镇党委“半年试行积累经验、全面推广延伸领域、常抓不懈规范提高”的要求,在我村党支部开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镇机关、社会组织和农村非公有制企业领域推进。
(一)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安排部署(7月10日前)。我村支部要按照镇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精心制定推进方案,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展开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我党支部推进方案于7月5日前报镇党委审核。动员部署工作于7月10前完成。
(二)强化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标准(6月下旬-7月中旬)。村党支部书记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专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镇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深入掌握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的理念、目标、任务、方法,能够熟练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业务培训于7月15日前完成。
(三)对照标准手册,深入摸底自查(7月上旬-7月中旬)。我村党支部要对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政治建设、组织设置、班子队伍、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基础保障、考评机制是否达标,对照相应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党支部台账。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党支部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
(四)全面对标争创,着力整改提升(7月-11月下旬)。我村党支部要认真对照省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试行),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逐条对标,逐一查漏补缺,逐个挂账销号。对符合标准的,长期坚持下去,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符合标准的,对现有工作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我村党支部要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党支部台账,对已达标的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的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五)组织考核验收,反馈意见建议(12月1日-20日)。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对标争创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按照党支部自评、镇党委考评的步骤开展,我村党支部于12月5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和整改完善工作。对经考核验收未达标的,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力促尽快达标。
(六)总结经验做法,全面深化推广(12月21日-2019年1月)。我村支部认真梳理总结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党支部进行汇总上报,由镇党建办整理后向镇党委进行反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村党总支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我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我村党支部书记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支部标准化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我村党支部要把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心,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精心安排部署。2018年是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创建年,7-11月份为集中创建时间,12月份由镇党委将根据活动方案对我村进行督导检查评比,选树一批标准化建设的典型示范点。
(三)严格奖惩。镇党建办、“三纠三促”督查室将根据《孙家村村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对我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严格督查。年底党建办将对各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考核,量化评分,评分值作为各村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年度成绩,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与村干部工资挂钩。考核结果符合标准的村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的基本条件,不符合标准的村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组织约谈并限期一个月之内按标准整改完毕。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推进我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只进一扇门、就近能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标准要求,通过优化整合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推行场地建设、服务事项、服务考核等方面的标准化,建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打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场地建设标准化。
1、场地要求。在临街或靠近镇街内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便民服务的流程,接入业务网络,应用浙江省政务服务2.0平台,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2、标志标志。办公地点门口位置悬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制作统一的窗口标志、工作人员座牌;大厅内设置公示栏,包含中心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等。
3、功能设施。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区域设置等候、休息区域;工作台、桌椅等办公设施做到规格、色调一致;摆设休息椅、饮水机、意见箱、绿植等;私人物品、清洁工具及其他非办公物品按统一规定位置摆放,不得出现在办公台面上。
(二)政务事项标准化。
1、厘清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参照省民生事项目录库,厘清本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形成符合本镇实际的事项目录。
2、梳理服务项目。按照“便民利民、应进尽进”原则,将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医保、生育证办理、独生子女办理、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等。
3、统一窗口设置。按照分类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设立专业窗口、综合窗口。
4、统一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由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配优配足窗口工作人员,保持窗口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原则上要在岗2年以上。明确1名镇领导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配备一名以上中层干部专职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作管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三)业务办理标准化。
1、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遵循“最优、最简”原则,办事材料不多于省市公布的办事材料清单,办理时间不多于省市公布的承诺时间;办事指南明确事项设立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等,各事项信息完整、规范、准确,无兜底条款,对于高频事项,统一印制“办事须知卡片”,方便群众拿取查阅。
2、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在中心大厅配置自助服务电脑、“瓯e办”自助便民服务终端、打印机等设备;建立自助网上办理点,放置“浙里办”二维码,落实专人指导群众使用“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自助办理业务,实现“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就近办”。
(四)工作制度标准化。
1、好差评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好差评制度,积极处理投诉、举报件,落实好差评制度。
2、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
3、一次性告知制。凡群众询问或办理属于窗口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必须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情况。
4、ab岗工作制。各窗口设立ab岗,当a岗位工作人员外出或有事时,由b岗位工作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保证窗口业务正常开展。
5、容缺办理制度。即办件除外,当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材料时,若必要的申请材料(即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其他申请材料(即副件)尚不完备但不影响审查工作的,由申请人签署《容缺受理申请承诺书》,作出在规定时限内补正、补齐的材料的承诺,承办窗口先予受理事项申请。
6、考勤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将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奖励相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将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落实。强化服务标准理念,掌握服务标准化相关知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本项工作所涉及的标准体系全覆盖;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区政法委关于建设街道综治中心的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本着“功能齐全、方便使用、服务群众、合理安排”的原则,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gb/t33200-2016)的规范建设综治中心。
利用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场所,与综治中心合并使用,合理设置相关设施设备,确保设置符合要求。
(一)户外设置:彩色立式led大屏一块。
(二)社区服务中心大厅,规划设计可旋转背景墙安装led工作牌8块。
(三)将101室设计为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配备办公会议桌椅、移动架和电视,墙面设计相应的制度。
(四)将102室设计为群众接待室、派驻工作室,制作上墙的相关工作制度。
(五)将103室设计为全街道的视频监控区,配备2个大于55英寸的彩色电视及必要的桌椅。
(六)其他方面主要包括:
1、大门口竖式门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街道综治中心;
2、办公室门口设立门牌和工作人员去向牌;
3、配备2个档案柜,贴标签,档案盒;
4、工作人员统一服装,制作工作牌。
1、首问负责。
街道综治中心办公人员、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和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应积极参与处置。
2、协作配合。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综治办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3、工作例会。
街道综治中心应定期召开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4、情况报告。
综治中心派驻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本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事)件、工作中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综治中心应定期向上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报告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5、应急联动。
综治中心应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人员 24 小时值班备勤,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6、考核评价。
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7、网格化管理。
根据本地实际,基层社区原则按照300户—500户或 1000人左右标准,合理划分网格。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人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346工作法”
一个核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三级网格: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监控体系。
四员发力: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实施治安联防的“巡逻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作用、矛盾纠纷的“排查员”。
六项工作:法制宣传教育、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公共安全监控、平安社区创建、治安志愿服务。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范文。
为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新常态,坚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现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一)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
把法律法规列入市局及各县(市)局、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部门。
(二)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执法民警参加专项培训不少于24课时。结合各警种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分警种、分层次的针对性法律培训,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规范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等法律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三)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对各县(市)、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应诉报备情况,市局将适时通报。
各县(市)局、分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办案民警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应积极参加旁听庭审,组织旁听庭审情况向市局报备。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部门。
(四)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组织民警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内的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做好培训辅导工作。
新录用民警次年应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的不得从事执法办案活动;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中级考试的,调离执法勤务类岗位或免职;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不得评先评优。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五)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以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着力加强民警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的制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利用已建立的各级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成员以多种形式、更广范围地介入到执法监督工作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诊,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代理应诉,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工作,研究、探讨法律适用等,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
三、规范执法管理建设。
(八)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
不断总结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案件审查证据标准,进一步提高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案件质量,促进整体刑事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办案部门。
8、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研究执法工作,针对本单位执法实际,在推动执法制度落实、分析研判和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策、审议重大敏感案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九)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
加强对执法过程的记录,扩大执法音视频覆盖面,对接处警、现场调解、询问、讯问、指认现场、违法犯罪嫌疑人传唤、送押执行场所等全部执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使执法活动有迹可寻。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按照办案与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室),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利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规范涉案财物进出、调用,确保不发生借用、挪用、调换、侵占或者损坏保管物品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警务保障、执法办案部门。
(十一)做好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评估。
严格工作标准,选取执法质量较好、执法制度较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基层公安机关和所队积极申报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对已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实行年度评估制度,评估达不到标准的,按规定程序呈报撤销命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建设。
(十二)强化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
各级公安机关每半年或适时与辖区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开展个案指导,听取执法工作建议,解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形成积极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三)深化执法质量考评。
创新执法考评模式,扩展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将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执法考评的重点,以考评促进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执法案件“一步一考、一环一考、一案一评”的监督考评机制,强化所队领导考评职责,注重提升考评监督质量;加强对案件的日常审核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引导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努力形成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四)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在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公正、案件质量、办案效率、涉案财物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及执法办案部门。
(十五)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重大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下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报备。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六)加强执法工作督查。
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现场督查、重点执法问题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责任部门:各级督察部门。
(十七)拓展网上服务。
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查询、咨询、预约、受理等服务;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信息媒介,开展网上舆情引导。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xx)深化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信息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内容鲜活,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十九)提升窗口服务。
规范执法窗口单位民警语言、行为,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升执法窗口服务质量。开展执法服务窗口年度评星定级活动,对排名末位服务窗口督促整改。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策划。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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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作为一个培养人的单位,其性质决定着教师必须具有合格、崇高的精神境界,在全社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教师无疑要先一步、高一层、创一流,这是特定环境下的规律。帮助教师树立新世纪“奉献、求真、创新”的新理念。同时,着力塑造“讲团结,塑合力”、“讲进取,创佳绩”的校园氛围,使教师的凝聚力得到增强,教职工中团结互助,关心爱护学生,依法治教,严谨治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勇于开拓创新。只有重视了精神文明建设这一基础工作,学校才有旺盛的发展生命力。
2、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开展“勤学、守纪、卫生、礼貌”等活动,做到天天检查,日日公布,每周小结,周周评比,把养成教育落实到日常的一事一人之中。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体,有计划地开展节日教育活动,把“五爱”教育,行为习惯教育融溶于活动之中。为积极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树立榜样,营造人人学先进,个个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3、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学校开设法制课,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在政治学习时对教师进行宣传教育,有计划地进行法制知识讲座,利用板报进行法制宣传,在校园内营造人人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的良好氛围。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学校把安全工作视为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率负责,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讲清安全工作责任。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保证管理上不留空档。做到及时、到位、有效、人文化的管理。
积极探索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学方式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学法指导,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本的教育观,坚持人人成才的学生观,稳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教师要逐步领会到教学的终极目标不是让受教育者适应现实,而是改造、创建新的现实,培育出有创造能力的人。要形成“实施新课程的成败在教师,教师的要务在于更新教学观念”的共识。
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而提高素质教育质量的关键在老师。我们确定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建设一支学历层次高、工作热情高、思想觉悟高、业务技能高、创新意识强的教师队伍。因此,我们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理论的学习,通过讨论与交流,树立起新的教育观、人才观、知识观、师生观、质量观。
抓实抓好教研组建设是近年来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教师有较多的时间进行学习教育理论,做到每周都有内容,人员落实,形式多样,保证每位教师都有任务与机会。通过努力,教研组工作得到强化,各组优质课教者比比皆是,可以说教研组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培养了一批教坛新秀。
在教师培训进修各个方面,我们做到全面发动,全员参加,做到培训网络、制度、时间、教材、负责人、作业等六落实,做到集中辅导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业务培训与教研活动相结合。
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益。我校始终不渝地抓住全面、全程、全员管理这个环节,把教育工作的各个的环节全部纳入学校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近年来我校推行规范、严格、民主的管理,以优质高效的管理,办出优质高效人民满意的学校。
校长的责任是学校全部工作创一流水平,其中包括德育工作的创优、教学质量的的提高、学生体育的达标、青年教师的培养等。
中层领导的责任:要教一科、管一线、包一级。上示范课、听课、评课,检查备课、作业辅导情况都有硬杠杠。
教师有目标责任:既有备、讲、改、辅、考的过程管理目标,也有学生巩固率、合格率、毕业率、优秀率的四率指标,更有学生德育、业务进修和传帮带的工作要求。
学校以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为准则,以教学为中心,制订了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管理考核、评比、奖惩制度,逐步形成民主、科学、严格管理的奖惩制度,逐步形成民主、科学严密的调控机制。
1、学校领导班子紧密协作,充分发挥榜样模范作用。学校重视班子成员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的培养,让他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思想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成为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
2、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教师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师担任着学校的主要领导工作。一位党员,一面旗帜。学校党支部要求每一个党员,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方便群众,优质服务,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带好头,当好排头兵。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教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专题学习活动,提高党员认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组织党员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员教师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夯实基层工作,努力实现“创特色、增活力、站前列”的目标,落实好“常规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求突破、考核工作争先进、特色工作出亮点”的思路,着重在“农村重巩固、社区再提升、两新全覆盖、机关转作风”等领域精准发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把2017年作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在全县分类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硬件”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40%的党支部,2017年11月底全部完成。通过一年左右的建设,普遍实现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提升,为着力打造“实力奉新、活力奉新、美丽奉新、幸福奉新、健康奉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范围。
全县农村、机关、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各领域基层党支部。
三、
建设标准。
农村、机关、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见附件,总支部参照支部标准执行。老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由县委老干部局另行提出。
四、建设步骤。
1.对标创建。各基层党(工)委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出安排,明确建设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并建立工作台帐。
2.分步推进。各基层党(工)委按照先易后难、从点到面,分步推进。“五星”级党支部要求在春节前完成,“四星”级党支部要求在2017年5月前完成,其他党支部要求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3.常态管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结合党支部“五星创评”工作,实行常态管理,从2018年起,每年倒排10%的“硬件”建设未达标的党支部列为规范化建设对象进行整顿,确保晋位升级、全面达标。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书记述职评议和年度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调查研究,精心谋划实施,有力有序推进。要把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与“五星创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
对虚以应付、弄虚作假的,对组织员和党委书记进行问责。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大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严格把关,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各基层党(工)委要对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3.注重。
总结。
宣传。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大总结宣传的力度,大力推介和宣传在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支部、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创新做法,形成党建工作新成果。
附:1.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2.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3.社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4.非公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附1:
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共4大项、24小项)。
一、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7项)。
1.配齐配优党支部书记,书记年纯收入达6万元以上,支委班子健全,结构合理,村“两委”干部至少有1名40岁以下的村干部,有1名女干部。有大学生村官的村,大学生村官要在村工作,参加或列席“三会一课”和每月8日学习议事日,要有工作分工、值班安排,侧重党群工作。
2.分村民小组、分片、分类或分产业合理划分党小组,党小组长配备齐全。
3.有计划的培养发展党员,三年内发展党员1名以上,每年保持3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4.《党员证》100%的颁发到位,党员按月交纳党费,按规定参加党内生活和活动,《党员证》填写及时、完整、规范。
5.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制度固化下来,要求每名党员对表“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出“两书一单”:《党员责任书》、《党员承诺书》和《党员负面清单》。
6.坚持开展党员“三联”活动,联思想“后进”的、联经济贫困的、联年老体弱的。
7.建立党员档案动态管理,按照“党委保管、支部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党员一档案,党员进档内容主要有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表、入党志愿书、入党证明政审材料、党员奖惩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任免文件、违法违纪情况等。
二、从严落实党内制度(5项)。
按照每年的主题要求,一年组织召开1-2次组织生活会;
每年年终组织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要有党员帮教。使用全县统一印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及时、准确、规范、齐全。
2.坚持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固定每月8日,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或党小组等形式,开展学习、议事、服务等活动。
3.坚持按要求和程序,每年开展“五星”创评活动,被评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每年村“两委”干部要建立联系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及孤寡老人,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困难和实现“微心愿”。要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道德楷模、文明标兵、和谐家庭等活动。
4.坚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七一”要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
坚持党员“五必访”,即党员患重病时必访、去世时必访(吊唁)、家庭遭灾时必访、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家庭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必访。
5.建立民情理事会,按要求设立名誉理事长(乡镇挂点领导担任)、理事长(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常任理事会(5-7人),非常任理事会(5-7人)。按照章程和“五议三不议”原则,组织开展理事活动,规范填写《奉新县民情理事会工作记录本》。
三、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5项)。
1.村党组织活动场所面积300㎡左右,有党组织、村委会牌子,有“为人民服务”、国旗等标识。
2.在一楼(或最低层)建立便民服务大厅,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0㎡,统一名称为“xx村便民服务站”,村干部在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原则上不再单设书记、主任办公室,在服务大厅设立党代表工作岗。服务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值班安排、联系方式等需告之的内容,要公开上墙。
3.要有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终端站点),面积一般一名党员1㎡左右,要有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终端站点门牌,室内墙上要有党旗、誓词、活动制度、党员风貌栏、远程教育学用积分表。要有远程教育设备。
4.有条件的地方要建有农家书屋,按照要求对外开放,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借阅登记。
要有党建宣传栏,要及时进行更新更换;
在村部及周边要有党建文化墙(主要用于宣传党建文化、道德文化等),面积不少于30㎡。
四、建档归档资料(7项)。
1.按要求记录好《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远程教育学用记录本》、《民情理事会工作记录本》。
2.要有党员花名册,党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务工地方(单位)等要素齐全。要有党费交纳登记表、党费收缴收据、党费上缴收据,按月记录党员缴交党费情况。
3.要有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对外出党员要有联系方式,落实专人联系,一年联系不少于4次。
4.要建立“两书一单”工作台账,对党员责任书和党员承诺书进行公开,对负面清单要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限期整改。
5.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台账、党员“三联”台账、为民办事台账、党务村务公开台账等常规性工作台账。
6.要建立“党建+精准脱贫”台账,分类对贫困户提供帮扶措施,确定帮扶联系人。
7.对上级文件、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归档。
附2:
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共6大项,31小项)。
一、工作机制建设(4项)。
1.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平时有检查、年度有考核,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党建工作。
2.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按时换届,委员分工明确,按要求配备专(兼)职的党务干部。
3.建立党务公开专栏,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等。建立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4.建立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党组(党委)成员联系基层支部(党小组)制度,根据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党员活动室布置(6项)。
有条件的基层党支部都要有党员活动室,活动室内:
1.有党旗;
2.有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
3.有党员风貌栏和党务公开栏;
5.有党支部“五个好”、党员“五带头”标准;
6.有桌椅书柜和党报党刊等资料。
三、党员教育工作(4项)。
1.制订并严格执行党员学习制度。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活动,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题目、有专门学习记录本,每月至少安排两次集中学习。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上党课或作辅导报告不少于一次。每半年召开组织生活会一次。
3.坚持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固定每月8日,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或党小组等形式,开展学习、议事、服务等活动。
4.坚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岗位技能等宣传教育竞赛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四、党员管理工作(5项)。
1.建立健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根据党员工作岗位特点制定党员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对党员实行目标量化管理。
党员重温一遍入党誓词,做一件好事。
3.建立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工作有专人负责,实行党费基数管理,对党员月缴党费如实核定,党员按标准足额交费,及时准确填写《党员证》或《党费证》。
4.建立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党员证》100%的颁发到位,党员按月交纳党费,按规定参加党内生活和活动,《党员证》填写及时、完整、规范。
窗口行业党员提倡建立党员示范岗,实行挂牌服务。
五、党员发展工作(5项)。
1.实行民主推荐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实行群众推优、群团推优、党员推优等制度。
2.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前和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均要进行公示。
3.实行票决制度。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票决方式通过,票决结果要随同入党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
4.实行理论知识考试准入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理论知识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必须合格。
5.实行发展党员材料送审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和吸收预备党员前,材料送县直机关工委审核。
六、台账资料(7项)。
1.计划和总结台账。
(1)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总结。
(3)特色工作汇报等。
2.会议记录台账(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1)党员大会(党课)记录。
(2)党委会记录。
(3)支(总支)委会记录。
(4)民主生活会记录。
(5)理论学习记录。
3.换届选举台账。
筹备情况、请示(报告)、人选酝酿、选举办法、选举结果、选票样式及得票情况等会议材料。
4.党员教育管理台账。
(1)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网络图表,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总支(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姓名等。
(2)党员名册、党费基数、党费收缴、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
(3)党员教育培训资料。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总结、重点对象处置情况等资料。
(5)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等其它工作资料。
5.发展党员工作台账。
(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预备党员名册等。
(2)政审材料、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等。
(3)实行票决、公示制度等有关资料。
(4)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状、对策措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调研材料。
6.党务公开台账。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经常性党务工作情况等。
7.开展组织活动台账。包括各类活动开展情况(计划安排方案、参加人员名单、过程影像照片和小结等),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情况表等。
附3:
社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共4大项、23小项)。
一、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7项)。
1.配齐配优党支部书记,支委班子健全,结构合理。
2.在居民小组(网格)合理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配备齐全。
3.有计划的培养发展党员,三年内发展党员1名以上,每年保持3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每季度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活动,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党员带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年开展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2次。
4.《党员证》100%的颁发到位,党员按月交纳党费,按规定参加党内生活和活动,《党员证》填写及时、完整、规范。
5.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制度固定下来,要求每名党员对表“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出“两书一单”:《党员责任书》、《党员承诺书》和《党员负面清单》。
6.坚持开展党员“三联”活动,即联思想“后进”、联经济贫困、联年老体弱。制定党员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与目标,每名社区党员干部结对帮扶3户以上困难群众,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及时改进、完善帮扶工作。
7.建立党员档案动态管理,按照“党委保管、支部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党员一档案,党员进档内容主要有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表、入党志愿书、入党证明政审材料、党员奖惩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任免文件、违法违纪情况等。
二、从严落实党内制度(5项)。
按照每年的主题要求,一年组织召开1-2次组织生活会;
每年年终组织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要有党员帮教。使用全县统一印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及时、准确、规范、齐全。
2.坚持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固定每月8日,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或党小组会等形式,开展学习、议事、服务等活动。
3.坚持按要求和程序,每年开展“五星”创评活动,被评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社区“两委”干部要坚持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及孤寡老人,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困难和实现“微心愿”。要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楼院长(党小组长)、社区好人、道德楷模、爱心人士、居民满意商家、和谐家庭等活动。
4.坚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七一”要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
坚持党员“五必访”,即党员患重病时必访、去世时必访(吊唁)、家庭遭灾时必访、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家庭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必访。
5.建立民情理事会,按要求设立名誉理事长(社区党工委班子挂点领导担任)、理事长(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常任理事会(5-7人),非常任理事会(5-7人)。按照章程和“五议三不议”原则,组织开展理事活动,规范填写《奉新县民情理事会工作记录本》。
三、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5项)。
1.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原则上达到120㎡以上,有党组织、居委会牌子,有“中国社区标志”、“为居民服务帮困难群体架党群桥梁助政府工作”等标识。
2.建立便民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30㎡,在服务大厅设立党代表工作岗、党员先锋岗。服务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值班安排、联系方式等需告之的内容,要公开上墙。
3.要有党员活动室,面积一般一名党员1㎡左右,有党员活动室门牌,室内墙上要有党旗、誓词、活动制度、党员风貌栏。要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多媒体播放设备。
4.要建有社区书屋,按照要求对外开放,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借阅登记。
要有党建宣传栏,要及时进行更新更换;
在社区居委会及周边要有党建文化墙(主要用于宣传党建文化、道德文化等),面积不少于30㎡。
四、建档归档资料(6项)。
1.按要求记录好《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民情理事会工作记录本》。
2.要有党员花名册,党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务工地方(单位)等要素齐全。要有党费交纳登记表、党费收缴收据、党费上缴收据,按月记录党员缴交党费情况。
3.要有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对外出党员要有联系方式,落实专人联系,一年联系不少于4次。
4.要有志愿者服务台账,志愿者人员登记表、志愿者服务队登记表,志愿者活动记录等。
5.要建立“两书一单”工作台账,对党员责任书和党员承诺书进行公开,对负面清单要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限期整改。
6.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台账、党员“三联”台账、为民办事台账、党务居务公开台账等常规性工作台账。
附4:
非公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共4大项、20小项)。
一、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5项)。
适当推选政治觉悟高、群众基础好的生产一线年轻党员进入支部班子。
2.有计划的培养发展党员,三年内发展一名党员,每年保持3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着重做好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生产一线优秀职工等先进分子的教育、引导、培养等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3.《党员证》100%颁发到位,党员按月交纳党费,按规定参加党内生活和活动,《党员证》填写及时、完整、规范。
4.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制度固化下来,要求每名党员对表“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出“两书一单”:《党员责任书》、《党员承诺书》和《党员负面清单》。
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创设党员责任区、先锋岗、示范岗,争创“三带头”(带头技改、带头克难攻坚、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党员、“五好”党支部和“双强六好”企业,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从严落实党内制度(6项)。
按照每年的主题要求,一年组织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每年年终组织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基本合格党员有党员帮教。
2.坚持灵活、务实、高效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相对固定每月8日,也可根据工期作适当调整,以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的形式为主,在不便集中安排的情况下,可利用党员学习微信群、qq群等方式开展活动。
3.认真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实行党员联系职工及双向培养制度,每位党员联系2名职工,帮助职工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适应形势,提高素质。每位党员要与2名管理人才、技术骨干、营销能手结成“双向培养”的对子,力争把自己培养成企业的管理人才、技术骨干、营销能手,把企业的管理人才、技术骨干、营销能手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
4.严格执行述职评议制度,党支部每年年底要向全体党员和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层人员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评议,党员要向全体职工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支部书记和党员个人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公开评议结果。
5.坚持开展“五星”创评活动,要对标抓好进位升级,不断巩固提升建设工作水平,力争创评“三星”级及以上党组织。
6.抓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实现党群组织同建、阵地共享、活动联谊、特色联创,促进党群相融共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引导企业建立企业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爱心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三、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4项)。
1.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可以与企业会议室、工青妇等活动室共用。
2.党员活动室应添置基本的设备和资料,包括党旗、会议桌椅、学习资料及活动室标志牌等。建立党支部生活园地,入党誓词、组织设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风貌栏、荣誉榜、党费收缴等情况和有关制度应规范上墙。
3.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职工书屋,按照要求对外开放,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借阅登记。
4.企业内部要有“两栏一墙”,要有党务公开栏,对需及时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建设党建文化墙,用于宣传党建文化、企业文化等。
四、建档归档资料(5项)。
1.使用全县统一印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要及时、准确、规范、齐全。
2.建立企业党群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实行一企业一档案,进档内容主要有企业基本信息、党员花名册、工青妇组织相关材料以及党员缴交党费情况等。
3.注意记录、收集、归类、保留党组织活动资料,包括各种文件、各种记录、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培训学习、党员示范岗考核评比、企业文化活动以及荣誉证书证件等资料。
4.要建立“两书一单”工作台账,对党员责任书和党员承诺书进行公开,对负面清单要进立整改台账,进行限期整改。
5.对上级文件、相关资料。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汇报。
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工作总结。
财政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优秀范文材料。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划建设实施意见》(曲市工42号文件)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及县总工会师工字2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县第一中学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县教育系统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造活动,必须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水平、服务基层”为主题,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整体活力,力争用半年时间使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具体要求:从20xx年1月至5月份通过达标验收。
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必须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六好”标准,同时做到“八有”。具体内容如下:
(一)“六好”标准。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作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总支、支部)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定期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建立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在研究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经费和物资保障。
二是组织网络健全好。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并配备1至3名工作人员,会员会籍管理实现文档化、电算化、动态化。
三是履行基本职责好。适时提出涉及维护教职工权益的主张和建议。建立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党政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无严重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及群众性恶性的事件发生。
四是指导帮助基层好。适时对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党政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和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培训工会干部有成效,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五是服务职工群众好。努力为教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动态化。积极开展教职工就业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依法为教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六是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紧紧围绕党证中心工作,推动教职工教育教学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培训工程,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稳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工会文化体育工作活跃。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培养、评选、上报表彰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三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在进行企业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提升企业知名度,提升企业内部凝聚力,必须对企业内部的宣传文化阵地进行完善建设。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的可持续性和合理性,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发挥出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
一、进行企业宣传文化阵地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在进行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企业宣传文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即塑造企业的光辉形象,提升企业内部工作凝聚力),并通过完善企业的文化建设工作,在企业范围内形成一致的价值观念,发挥出全体工作人员的力量,保证企业的日常工作的顺利维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方法。例如,为了激发企业员工默默奉献的精神,可以塑造“厚积薄发、开拓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与此同时,还要充分的注意到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所提出的口号能够和企业工作人员的实际思想觉悟以及企业在当前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保证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实际作用的发挥。
企业在进行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中,可以循序渐进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结合在一起,保证企业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例如,在进行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中,可以进行“红旗手评选”活动,在企业员工范围内,筛选出和企业文化精神最贴合的员工,并为得奖的员工提供实质性的奖励,在企业范围内创设一个奋勇争先,爱岗敬业的文化阵地氛围,充分的发挥出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对于企业内部工作环境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通过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还可以向外界展示企业进行内部凝聚、大力发展的决心和力量,进而塑造出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1)深化企业员工对企业宣传文化阵地的认知。
在进行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中,要充分的注意到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对于企业发展的精神促进作用,通过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来指引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在进行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充分的注意到深入引进党的各项思想,并以此为依据,不断完善企业文化,进而深化企业员工对企业宣传文化阵地的认知,发挥出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也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持续发展,做好深化企业员工对企业宣传文化阵地的认知,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文化开始和社会经济全面的结合在一起,企业的员工可以通过互联网不断地进行思想文化的交流,这很容易导致互联网的新思维和传统的企业文化产生矛盾。针对这样的情况,就更需要有效开展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以考核企业员工的内在特点和内在需要为核心,促进企业全体职工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效率的提升,发挥出企业文化阵地的真实作用。
发挥出企业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这个过程需要企业持续性的进行对市场经济的考核和对新时代下企业员工特点的考核。在这样的背景下,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机制,并为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建立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条例。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把握住时代发展的脉搏,发挥出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对于企业全体职工的精神促进作用,不仅仅要有创新精神还要充分的吸取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的精髓,并充分明确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的方针目标,从制度上保证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顺利完成。
为了保证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和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呈现吻合的态势,要求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能够充分和时代的脉搏吻合,对于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内容的及时调整,持续性的优化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方法,并充分的认识到,选择合理的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途径,才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
针对这样的情况,在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注重对于途径模式的优化创新,并在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新型建设模式,让企业员工能够通过不同的途径感受到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对于其发展提供的促进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过程对于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一项长期性的影响过程,尤其是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企业员工的思想价值观念和消费者对于企业的外部形象的关注途径发生颠覆性的变化,更应该注重加强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充分的考核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途径,让企业全体职工可以通过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感受到企业的内部统一价值理念,也向外部展示企业的力量,进而促进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企业形象的上升,并以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为基础,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陈蒸.试论网络媒体特点对企业宣传效果的影响[j].领导科学论坛,(23).
[2]赵鹏飞.现代企业宣传的内容与作用浅析[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
[3]王培培.企业宣传中创意设计的理念思维[j].才智,(01).
[4]刘姚尧.积极运用新媒体促企业宣传提档升级[j].东方企业文化,(18).
[5]杜瑜.21世纪背景下企业宣传新视野分析[j].现代营销(学苑版),(06).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四
通州区行政复议规范化按照“四个规范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5大标准体系。“四个规范化”即空间规范化、流程规范化、队伍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化。“五大标准体系”即坚实的基础保障体系、畅通的复议受理体系、高质高效的审理体系、完善的决定执行体系、标准统一文书体系。通过“五大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空间、流程、队伍、文书四个方面的规范化,逐步建成全方位、全流程、全时空的行政复议机制。
人才队伍建设。把“政治可靠、专业过硬、结构合理”,作为人才体系建设的考量重点。目前,参照同级法院行政庭的人员配置情况,为复议接待室配置10个编制,辅助人员4人。
空间规范化建设。全市率先实现行政空间和办公条件规范化。新启用560平米的行政复议接待室,设置立案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调查分析室、阅卷室、资料室、档案室等功能科室,全面提升空间规范化。配齐工作设备。
经费保障建设。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行政复议机构财政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办公条件改善、案件办理保障、复议法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由本级财政依法予以保障。
按照受理先后顺序,将受理程序细分为材料接收核查登记、及时受理、案前化解、受理后程序等4个方面的内容。
材料接收核查登记。重点记录申请人、代理人基本情况、证据材料数量、形式等。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做好一次性告知义务。
及时受理。认真审查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适格、是否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以及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等内容,做到及时立案或答复。加强对重大影响、重点关注、重大风险案件的报备。
受理后程序。案件受理后,及时分配承办人,并移交当事人情况、证据材料等文件,做好内部衔接。承办人及时通知被申请人做好答复。
案前化解。按照“应调尽调”的'原则,及时拿出调解方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调解方案的合法性审查。
全流程的复议审理规范包含审理原则、审理程序、审理方式、答复工作、调查取证等5方面内容。
审理原则。遵循全面审查原则,做好程序、事实、证据的全面审查。
审理程序。落实审理期限、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复议中止、复议终止等规定,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审理方式。区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适用范围、审理形式等内容,做到“繁简分流”。
答复工作。答复应当制作证据、依据清单,相关证据要全面、准确、及时。
调查取证。明确调查取证使用条件、人员数量、调查方法、专家技术人员运用、调查程序作为规范化的重点内容,确保调查权规范、合理、高效运行。
复议决定的作出和执行体系包含依法及时作出决定、文书送达、文书履行、档案管理等内容。
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复议决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统一。文书要注重法理说明,切实提高质量。
文书送达。按照正常送达、补救送达、不能送达等情况,分类规范送达的处理方式方法。做好转交、留置、公告等参照《民事诉讼法》送达方式的衔接规定。
文书履行。及时掌握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明确拒绝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不按规定履行等情况的处理方式。
档案管理。详细规定档案建立、移交、场所、管理方式、管理人员等内容,实现一案两卷,方便查找和研究。
建立“行政复议文书示内容本”各类模板46种,分三类,行政复议申请、接待和受理类16种,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类24种,行政复议监督类6种。各类模板编号管理。
建立格式统一的文书标准体系。根据文书性质、内容不同,分别制定不同文本格式,明确红头、标题、正文、落款等事项,在字体、行距、段落、布局、加章、日期等做到格式统一。
做好“三步走”
副中心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历经“深入推进”、“逐渐成熟”、“改进提升”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环环相扣,确保高质量推进。
深入推进阶段。按照“单项突破、总体推进”的理念进行多年的探索。xxxx年建立“区长出庭应诉制度”,连续四年,区长代表区政府亲自出庭应诉。xxxx年开展“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全面宣传“复议为民”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三公开”制度,在全市率先公开19年行政复议报告及36件典型案例。建立理论研究制度,先后开展《通州行政复议20年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通州区复议规范化建设》等专题研究,形成丰硕课题成果。
逐步成熟阶段。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xxxx年通州区行政复议规范化逐步走向成熟。
xxxx年4月,开展专家集中论证,委托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团队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课题研究。
7月29日,形成《通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细则(专家建议稿)》”,重点向30余名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并逐级上报至区政府、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部征询意见。
8月,正式形成“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委办局征求意见。
8月22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分别专题研究,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印发通州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与此同时,其他规范化建设同时进行:
7月8日,行政复议接待室启用560平米新办公地址,按照规范化建设各项功能。
8月1日,依托“法治讲堂”开展“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及受理条件”培训会,为80余名学员开展接待咨询培训。
8月29日,17个镇街复议接待咨询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各分中心承担接待室咨询功能。
改进提升阶段。按照整体进程,通州区尽快完成《工作方案》的各项内容,并通过自查核查、第三方评估、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对规范化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及时调整各项内容。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贯彻意见》及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以及全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我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更好的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现将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和人员是夯实统计基础的关键,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统筹安排安全生产行业统计工作。
(二)配置兼职统计人员,由执法大队负责统计执法数据统计工作。
制定了的县安监局统计工作岗位职责、统计人员职责、统计资料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统计工作人员,以确保统计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一)道路交通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958起(其中,处理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1128起,机动车逆向行驶158起,未随身携带驾驶证81起,超速221起,超员10起,无证驾驶7起,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53起)。
(二)消防安全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共71次,发现火灾隐患102次,由县消防大队下发整改指令51次,有效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三)危化品、民爆和烟花爆竹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36次,查处安全隐患14个,发放整改指令书3份,行政处罚1个,罚款金额0.5万元。
(四)建筑施工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49次,发现安全隐患77处,发放整改指令13个,行政处罚1个,罚款0.5万元。
(五)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方面。上半年我县共开展检查78次,检查学校食堂31家,施工工地食堂8家,食品经营户、小摊贩288余户、药店及诊所162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8家次、其他经营户230余户,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31份,行政处罚案件10件,罚款41493元。
(六)安全宣传方面。上半年,我局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7次,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悬挂横幅8条,展出挂图190张,发放印有安全生产标语纸杯20xx个,卫生纸300盒,文件袋100个,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2件。
虽然我局统计人员克服了任务繁重,统计工作难度大等困难,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统计业务培训抓得不够,在统计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学习不够,有部分统计人员业务不熟、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二)历史台帐不完善。应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下一步,我局统计人员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的中心工作,以提高数据准确性为中心,以强化统计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六
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该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它包括文化观念、价值观念、企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历史传统、企业制度、文化环境、企业产品等。其中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
摘要: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工作是企业发展离不开的关键一环。与此同时,企业受市场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面临着成本增加、经营压力加大等诸多困难,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工作出现了很多新矛盾和新问题。针对这样的情况,本文将对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工作的重要性进行探究,并对当前的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探讨了如何发挥企业宣传文化阵地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进而有效的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七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责,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通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复议在开展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1、规范权利告知。区各部门、各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告知率应达到100%。对现有行政决定文书格式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尽快修订和完善。
2、规范行政复议场所。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场所,要制定、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工作。行政复议接待场所要放置、悬挂或张贴行政复议指南,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免费向社会公开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
3、规范受理环节。严格依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案件受理手续。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率达100%。要开通#上申请平台,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切实履行转送行政复议申请职责。
4、规范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建立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配合机制,对群众诉求中属于行政争议性质的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向行政复议机构反映信访事项和信访处理问题的,告知当事人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诉或者转送信访机构办理。
5、规范对不予受理行为的监督。凡依法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按照规定制发《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一时难以确定的,要先受理,再依法审理,并作出决定。
(二)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答复书。被申请人要切实简化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内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逾期未答复或未提交证据材料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复议答复书在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同时,要针对申请人的特定诉求作出解释、说明。
2、规范审理方式。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后,应依法指定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案件审查。
3、规范调查取证。对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以及其他需要调查取证情形的,应当实地调查核实证据。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名,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调查;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4、规范审查期限。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转送、审理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规定。按期结案率达100%。行政复议具体办案人员应当在法定审结期限届满前15日完成案件审查,提交审结报告。延期的案件应在延期届满前15日审查完毕。办案人员审查意见应提请行政复议机构合议或审议,合议或审议意见应有文字记录。
5、规范和解、调解。行政复议机关要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和解、调解应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原则开展,不得以和解、调解方式规避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复议裁决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程与法律文书示内容本》制作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正确使用文书种类,保证内容完整性。
2、规范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平衡利益,公正作出决定。同时,要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注重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对涉及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要多方面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法律论证,确保法律适用正确。依法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
3、规范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直接送达应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邮寄送达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留置送达须有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公告内容应在区政府#站或市级报纸上刊载。
(四)规范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施行问责制。
2、规范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适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并督促做好善后工作,提出相关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加大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落实督促力度,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应予以通报。
3、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区政府对各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评查与表彰活动。
4、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备案制度。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后,应在15日内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
(五)规范行政复议基础保障工作。
1、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明确一名区政府领导分管行政复议工作。在政府法制机构内设立相应的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复议机构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复议工作。
2、规范人员配备。保证行政复议机构至少有2名专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各执法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行政复议办案人员。
3、规范经费保障。按照《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经费不少于10万元,由区级财政予以保障。
4、规范办案条件。除常规的办公条件以外,要保证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需的办公场所。区政府法制办应专门配备不小于50平方米的听证场所、不小于20平方米的行政复议接待场所、不小于10平方米的查阅档案场所和不小于10平方米的档案室。保障行政复议机构办案用车及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等办案装用设备。听证场所配置视频监控、证据显示系统。
5、规范制度建设。行政复议机关要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报告制度、专家论证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办案质量评查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统计制度、个案分析和情况通报制度,并与人民法院和信访机构建立衔接协调机制。
6、规范统计工作。行政复议机构要及时准确报送行政复议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指定专人从事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每年将统计分析报告上报上级政府法制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统计数据上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工作,及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报表。
7、规范档案管理。要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的科学管理,按照《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指定专人保管行政复议档案。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8、规范宣传培训。要广泛运用媒介宣传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机构要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行政复议专题宣传。行政复议人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5学时。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将行政复议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重要内容。
9、规范信息化建设。加强区政府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工作,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物质、#络和人力保障。区政府#站要设置行政复议栏目,及时刊登行政复议动态等内容。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定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全面掌握、准确理解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以及要求,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认真研究和解决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行政复议制度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将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学习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广播、电视、#络、报刊、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广泛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
(三)强化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须于xxx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区政府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原始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全镇统计工作水平。根据泰政办文件《市乡镇(街道、园区)和三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提高统计工作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实现基层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准确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为推动珊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镇级和“三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围绕组织网络健全、基础工作规范、
规章制度。
落实、数据质量可靠、统计服务高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三上”统计单位和统计人员要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统计规范化建设,使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和原始资料的登记和管理等达到规范化要求。
我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包括统计组织网络健全、基础工作规范、硬件设施到位、规章制度落实、数据质量可靠、统计服务高效。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机构设置到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置镇统计机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统计机构负责人、统计人员;做到有牌子、有班子、有公章、有制度,有专门的办公场所。
2、统计人员队伍稳定。设统计助理1人,统计站长1人,综合统计兼一产统计1名,二产统计1名,三产统计1名。各“三上”企业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实行持证上岗。
3、建立统计工作岗位责任制。统计机构负责人、统计各专业人员。
岗位职责。
明确,并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岗位责任制。“三上”企业统计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相关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表式、指标、标准、口径、计算方法等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真实、准确、及时的由企业独立在网上填报“企业一套表”,并建立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4、制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对承担统计工作任务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实行年度统计工作考核,根据统计工作考核得分,按得分高低适当给予奖励。
5、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达100%。择优选用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人员担任统计员,并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每位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
6、统计原始资料规范。具有与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相适应的统计原始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管理工作规范。
8、统计档案管理规范。建立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整理归档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报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等统计资料,及时办理统计档案交接手续。
9、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深化。镇分管领导、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及“三上”企业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普法学习,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
10、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规范。督促落实“三上”企业、服务业重点单位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搞好统计巡查、统计督查、统计监审和统计执法大检查等工作。
11、统计信息化建设到位。有统计专用电脑及其辅助设备;统计信息报送网络渠道健全并保证通畅;认真履行网络制度,确保网络安全。
12、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统计工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普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以及大型普查经费、基层普查员补助经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好统计人员的待遇问题。建立统计岗位补贴制度,在大型普查工作中,将给予村级辅助调查员、普查员相应的工作补助,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使我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成效,达到预期目的,决定成立由肖强华为组长,蔡峰同志为副组长,肖巧龙、王霞、黄有志、王辉琴等同志为成员的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站,肖巧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可行。
工作方案。
对照市政府办文件规定和标准扎实做好统计基础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准备启动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
以《市乡镇(街道、园区)和三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为基础,结合本镇实际,制定20xx年珊瑚镇级和三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验收考核办法;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对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并启动我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0日-8月15日)。
一是强化镇统计站工作职责。统计站设置规范建设文本,各三上企业按照实施意见把工作职责、制度等相关内容定做上墙,同时建好台账;二是组织搞好统计。
工作总结。
考评验收。各三上企业对照标准搞好总结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确保基础工作规范达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8月16-8月25日)。
我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将对照《市统计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考核表》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巩固我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成果,以高标准迎接市统计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