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清洁取暖方案(优质13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资源、时间和成本等因素。方案的制定需要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任务分配。方案可以提供给相关人员参考和执行。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一
清洁取暖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大事。各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20xx年度清洁取暖任务的完成。按照《忻州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保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应改尽改、整村推进的发展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全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
为确保完成全县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现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x。
成员:xxx。
总联络人: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联络人: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下设7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资料收集,文件起草下发,协调各小组日常事务。
2、业务一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起草,负责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3、业务二组。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提供环保相关资料等工作。
4、资金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全县涉及“煤改电”项目的电网改造工作。
6、气源保障和项目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xxx。
组员:xx。
职责:负责“煤改气”气源保障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7、服务组。
组长:张采军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孔立功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_。
冯治茂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切实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成立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党群服务中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
指挥长:王宏喜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翟培利县发改局局长。
赵震宇县住建局局长。
孙彦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守义县市场局局长。
徐振清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
樊宪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技术保障组和现场推进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县“煤改电“煤改气”设备安装的招标,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主任: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主任: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二)资金管理组:负责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组长: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赵建印县财政局副局长。
(三)现场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设备到货、安装,及时掌握改造进度等工作。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开展相关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组长: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组员:袁裴文县能源局节能股股长。
贾纯哲县能源局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崔少宇县能源局电气股股长。
关海云县能源局稽查股股长。
霍晋宇县能源局科员。
根据《忻州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xx〕2号)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连片改造方式,按照“一村、一户、一工程”的工作理念,完成全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确保将每个居民用户作为一项工程实施改造。
(一)集中供热改造。
我县集中供热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指导实施,县供热公司完成接入改造。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三)“煤改气”供热改造。
我县作为煤层气气源地,用气方便,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壁挂炉。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四)水暖设施改造。
20xx年7月10日前,用户水暖设施改造要完成并由所属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汇总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改造费用由改造户自己负担。
(一)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安装任务。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代表县政府与市中标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组织清洁取暖设备安装招投标,对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确定全县“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3.县财政局按照20xx年清洁取暖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和拨付清洁取暖资金、监督使用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燃煤、燃气设备污染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全县在用锅炉的改造、拆除等相关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既有建设节能改造及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县进行改造并完成验收,同时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指导、考核工作,确保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围护结构改造的目标顺利完成。
6.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各社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积极配合县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抓好清洁取暖工作的落实。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配合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摸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2.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要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优先保障保德县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用气量。
3.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选择好壁挂炉安装位置,并将燃气接口安装至壁挂炉接口一米之内,必须按照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按照政府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4.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保德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5.设备安装中标企业按照安装合同进行安装,是全部安装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安装工程售后负责。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要根据前期上报任务和设备选型情况科学制定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乡(党群服务中心)、逐村(社区)、逐户开始进行前期准备。5月30日前完成水暖改造和预收款任务,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按时缴纳预收款费的改造户,按照不改造处理。实际改造费以招标后确定,待改造完毕长退短补。
(二)组织实施(5月11日—9月30日)。
全市“煤改气”、“煤改电”设备由市能源局统一招标,县能源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招投标,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国网保德供电公司、海通燃气公司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顺利推进。
(三)核查检查(10月1日-10月15日)。
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成后,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检查,初步验收。
(四)整改落实(10月16日-10月31日)。
对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保障供暖设备安装正常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统一考核(11月1日-11月30日)。
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验收、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既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乡(镇)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清洁取暖各项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信息报告制度。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建立联络机制。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情况,每月10日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
4.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督促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加大煤层气增储上产,确保完成指标任务,优先保障本县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气源。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7月底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5.做好群众工作。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清洁取暖工程真正成为“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民心工程。
6.建立问责机制。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上下一心、协调一致,按照部门职责设立台账,确保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部门任务不达时限的,按照“交账是军令状”要求予以问责约谈。
保德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坚决服从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上下一心、协调一致,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任务。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大气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并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xx〕31号)和《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xx—20xx年)》(吉政发〔20xx〕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年底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xx年达到285天,20xx—20xx年达到292天。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燃煤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20xx年年底前,全市煤炭年消费总量控制在25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0xx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市建成区内天然气输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城际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实现贯通,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的规划目标。(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3、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加强清洁供应体系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也要加快建设与改造,保证清洁煤炭供应。到20xx年,原煤洗选率达到70%以上。建立清洁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布设型煤加工销售网点,切实减轻城市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污染。20xx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要建成清洁煤供应体系。(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4、加快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定期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取缔劣质散煤经营摊点,全市范围内限制劣质煤炭的销售和使用。20xx年年底前,确保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加快工业污染治理。
1、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有关要求,制定限期淘汰计划,全面清理我市建成区内的化工等工业企业,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规模小的工业企业,按期予以关停淘汰。(工信局、环保局负责)。
2、推动企业“退城入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推动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按照《梅河口市“退城入园”总体规划》要求,20xx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工信局负责)。
3、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无污染源排放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达标改造,对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
1、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集中供热,对现存的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采取“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方式,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业园区内要建设集中热源,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有分散式燃煤锅炉。20xx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住建局负责)。
2、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xx年年底前完成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公司5—8#锅炉sncr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工程。(环保局负责)。
(四)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1、严格建筑扬尘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施工场地全围档、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施工抑尘保证金制度。(住建局负责)。
2、严格道路扬尘管控。建立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保洁清单,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缩短裸露时间,有效防止扬尘污染。20xx年年底前,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达到全覆盖。(住建局负责)。
3、严格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推进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及居住区绿化硬化建设,加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休闲绿地建设,加快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和硬化面积。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矿区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防风固沙,降低土壤扬尘。20xx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建成区裸露地面。(住建局负责)。
(五)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1、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制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设立建国路至银河大街路段、银河大街至启泰路路段、启泰大街至梅河大街路段、梅河大街至建国路路段为“黄标车”禁行区域。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研究制定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xx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在用“黄标车”总量的70%。(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负责)。
2、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xx年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全市旧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20xx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严禁未经环保检验和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公安局、环保局负责)。
3、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20xx—20xx年,市区内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20%、25%、30%和35%。(工信局负责)。
4、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20xx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商务局负责)。
(六)加强农业污染治理。
1、强化秸秆焚烧监管。严格落实乡镇(街)负责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针对春秋两季高发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等方式抽查,对专项检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各乡镇〈街〉负责)。
2、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在国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制定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计划,建立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20xx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覆盖。(发改局、农业局负责)。
3、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从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和基料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入手,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落实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xx年年底,我市将形成以国能生物发电为主,集秸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饲料、秸秆粉生产食用菌等布局合理、多元化的综合利用产业格局,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到85%。(环保局、农业局负责)。
(七)加强社会生活污染治理。
1、推进“禁燃区”建设。我市对沈吉线铁路(梅河口市城区段)以东的城市建成区域划定为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于20xx年年底前撤并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至20xx年年底,“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发改局、环保局负责)。
2、创建“无烟区”。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制定科学、有效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负责)。
3、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20xx年年底前,现有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机关食堂大灶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90%以上。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要同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场所及食堂大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环保局、住建局负责)。
(八)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强化应急管控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市区内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企业,明确应急管控措施、实施步骤和管控目标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应急响应“削峰降频”作用。(环保局、气象局负责)。
2、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建立日常会商、应急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升预警预报准确度,及时预警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气象局负责)。
3、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区域特点明确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具体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禁行、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主要街路洒水抑尘等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环保局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是本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统筹研究部署,将清洁空气行动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实行空气质量监测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防治大气污染的强大合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基层环保机构,建立社区(村屯)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实施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督检查责任,加强对大气污染源日常排污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本方案各项措施全面有效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的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业部门职责,对照本方案的目标要求,指示、帮助、支持和督促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服务,破解工作难题。环保局要统筹协调清洁空气行动,负责指导实施秸秆禁烧监管、秸秆机收捡拾打捆、“无烟区”建设等工作措施。发改局、工信局要优先安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推动实施企业退城入园、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气化吉林)、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措施。工信局负责指导落实重污染企业关停、工业减排及错峰生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工作措施。工信局要与环保局密切配合,指导和督促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公安局要与环保局密切配合,指导实施“黄标车”淘汰、机动车路检,以及制定落实限行、禁行政策等工作措施。财政局要加大对清洁空气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住建局负责指导落实供热锅炉并网改造、扬尘控制、油烟整治等工作措施。农业局要配合实施秸秆禁烧监管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落实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推出市场等工作措施。气象局负责推进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四)排污单位是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要严格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无证排污的,由环保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排污单位要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优先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技术、设备,使用低耗高效的污染物防治设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要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加强企业自行监测人员的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加强联防联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联合商会、联合响应、联合治理、联合执法,着重解决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问题,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加大资金投入。清洁空气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需有效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向大气污染防治适当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信贷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拓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融资和租赁业务。
(三)完善政策扶持。探索建立供热企业洁净煤及清洁能源替代、电采暖供热、秸秆机收捡拾打捆、“黄标车”淘汰、重污染天气公交车免费乘车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管理,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对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于排放限值或排放量高于总量指标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加快培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立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推广环境保护“集中领跑者”、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等管理制度,将排污单位环境守信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及企业信用等级方面予以鼓励或惩戒。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三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纵深推进农村生态创建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方针,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上,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村庄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立足于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将农村清洁工程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指导帮扶村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强村庄环境管理,建立基本保洁制度,建设基础性排水排污管沟、环卫设施,实现村庄主干道硬化,配套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无乱堆柴草垛,无露天粪坑茅厕,绿化、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二)在实现一级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完整的村庄规划,做到通村主干公路干道硬化,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路灯亮灯率达到70%以上;给水、排水系统完善,村域内水流得到较好保护,饮用水水质达标,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灶率达到90%以上。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垃圾收集点及必要的垃圾废旧物处理设施;村级组织应有工作用房和村民议事、活动场所及村级图书室和文化中心户。绿化美化水平较高,居住环境良好,村庄管理水平较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良好,从根本上解决房屋乱搭乱建、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流等问题,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新农村。
(一)、规划先行,突出特色。按照《城乡规划法》和住建局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坚持先规划后整治,从自然、经济、社会、民俗等实际出发,尊重差异性,体现代表性,按规划科学安排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好自然生态。村庄规划方案要经过村民讨论、民主决策,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事情入手,采取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
(二)、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做好政策引导、组织发动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团结奋斗,共建美好家园。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坚持科学决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村庄建设要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形成特色产业、生态农业、劳务经济、文化旅游等各具特色的主导型村庄发展模式。
(三)、积极作为,集约建设。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实行小拆迁、大整治,防止盲目攀比和形象工程。按照“建设中心户、培育特色户”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按规划集中建设住宅,节约和保护耕地及其它自然资源,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将建设对环境的破坏降至最低程度,打造人与自然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四)、示范试点,整体推进。以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为契机,项目带动帮扶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经济发展实力、自然条件和交通区位状况,抓好清洁工程“百镇千村”示范试点,建立分级负责、激励竞争机制,不断探索整村推进新路径,促进“清洁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积极争取中省“以奖促治”资金,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蓄禽养殖污染、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企业污染等五个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年内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做好三个村项目资金落实工作。
(二)加快生态示范创建步伐,推进农村生态文明。今年将启动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11月底前完成市级生态村的验收工作。
(三)搞好协调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在编制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时,甄选成熟工艺和技术,突出、细化清洁工程内容,加大在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建设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一)组织领导。以镇、村为主体,在体制、机制、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协调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为推进“清洁工程”办实事、解难题,做到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二)技术指导。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加大“清洁工程”的技术指导力度,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上水平、上台阶。
(三)项目申报。原则上确定帮扶村实施生态村建设试点,并帮助制订实施生态创建的工作方案。20xx年要完成申报市级生态村建设任务,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覆盖村庄。
(四)资金投入。协助帮扶村建立政府投入、集体和农民自筹、社会各方力量支持的多渠道筹集资金长效机制,争取“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及有关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处理资金投入。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大力改善学校卫生环境,服务新农村建设,根据《xx县教育系统“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清洁工程工作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农村学校清洁工程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学校清洁工程,为师生创造良好学习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师生的文明程度,带动家庭、辐射社会,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一年试点启动、二年面上推开、三至五年大见成效”的要求,以“创建清洁校园,改善卫生环境”为目标,以“小手拉大手”活动为载体,把学生培养成卫生清洁工作的“小宣传员”、“小监督员”、“小保洁员”。
1、抓好环境教育。一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挖掘各种课程的教育功能,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和知识技能。二要创新教育载体,通过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将环境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实现“五要”(要遵守公共卫生规则,要坚持饭前便后洗手,要积极参加户外体育活动,要做文明卫生宣传员,要少去人员密集的活动场所)和“五不”(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和垃圾,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乱涂乱画)目标。三要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健康教育课,开展一次集中清洁卫生活动,出一期专题宣传板报,开展一次主题征文(以“中国梦。我心中的家园”为主题,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多层次、多角度推动广大师生把学校清洁工程各项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2、强化设施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和农村学校清洁工程的标准,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学校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添臵垃圾桶,兴建美化垃圾池,要密切联系当地党委政府,想办法把学校垃圾及时清运到县城垃圾处理场。二要充分利用改水、改厕工程,有计划地建设校园流动洗手设施,改建水冲式厕所。三要积极完善各项设施,校园内要有垃圾分类池,食堂要有剩饭剩菜桶等设施。
3、落实卫生管理。一要落实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完善保洁、食堂卫生、厕所卫生、教室卫生、学生个人卫生、预防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各项制度,建长效机制。二要落实环境管理,每月定期对食堂、教室、宿舍和厕所、垃圾池等场所及饮用水设施进行清理和卫生消毒处理;每周组织班级开展卫生情况评比。三要落实常规管理,做到“三清”(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露天粪坑、清除污泥浊水和乱写乱画)、“四净”(食堂净、餐桌净、宿舍净、厕所净)、“六到位”(宿舍教室每天通风一小时到位,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到位,校园洗手设施到位,校园清洁卫生保持到位,食堂卫生管理到位,学生健康教育宣传到位)。
1、提高认识。农村学校清洁工程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生态经济区建设和“低碳生活”教育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学校清洁工程,不仅可以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陶冶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提升校园文明程度,还可以辐射社会、带动家庭,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我们要努力把学校清洁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领导。为全面推进学校清洁工程工作,成立学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成员:政教处、教导处中层领导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教处卢运利同志担任,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学校清洁工程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3、遵循原则。推进我校清洁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一要遵循教育性原则,把学校清洁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改善校园环镜、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之上;二要遵循整体性原则,要坚持全员参与,持之以恒;三要遵循实效性原则,把学校清洁工程当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师生的经常性工作,要防止一阵风、图形式、走过场,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广大师生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清洁工程的积极性,为校园清洁工作作贡献。
4、强化宣传。学校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抓好清洁工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每周星期一升国旗仪式和每周班会课,大力宣传实施学校清洁工程的意义、方法和途径,营造浓厚活动氛围,让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进来,是学校清洁干净,成为师生学习、工作的书香乐园。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水平,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榆林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榆清洁取暖办〔20xx〕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坚持“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天然气供热为主,以电、光热、风热等为辅的清洁取暖体系,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圆满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总结经验、稳步推广的总体思路,确定20xx年度任务。
(一)清洁取暖。计划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3375户,改造面积48.94万平方米。其中煤改气户数1895户、煤改电户数1480户。其中计划完成煤改气户数1895户,涉及双湖峪街道办、老君殿、苗家坪、周家硷、马蹄沟、马岔、淮宁湾、裴家湾8个乡镇;计划完成煤改电户数1480户、改造面积约6.1万平方米,涉及砖庙、高坪、槐树岔、驼耳巷、三川口、马蹄沟、电市、瓜园则湾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外墙保温。计划完成用户侧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改造户数535户,改造面积约7.49万平方米。
(三)集中供热改造。计划完成集中供热改造面积7.7万平方米,涉及双湖峪街道办、老君殿、苗家坪、周家硷、马蹄沟、马岔、淮宁湾、裴家湾8个乡镇。
(四)气网、电网改造。计划完成气网主支管道铺设73.12km。计划完成电网改造191.91km,安装变压器67台。
(一)实施集中供热。
对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集中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煤改气,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同步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在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通过lng、cng等点对点供气方式实现区域燃气供热,积极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城燃企业加强预测研判新增煤改气用户的用气需求,合理制定年度计划,足额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协议,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三)稳步推进煤改电。
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且无法使用天然气的区域,稳步推进煤改电,选取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经济性好的采暖设备组合,采用电暖气、空气源热泵、电热电缆设备(电热毯、电褥子等)等组合的电供暖方式。电力企业要科学测算煤改电后的电力负荷,积极做好配套电网改造,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在加快清洁取暖改造的同时,重点对已实施“煤改气”的居民住房,以及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xx)、《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xx)及《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xx)等规定执行,确保改造后建筑能效相比改造前提升30%。
(一)补助原则。
1.只补初装不补运行。补助资金只对改造项目的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成本进行财政补助,不覆盖后续运行使用阶段。
2.将“一户多宅”纳入改造补助范围,对“一户多宅”的住户,按照房屋改造清洁取暖实际予以补助。
3.经营性商户改造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补助标准。
1.集中供热项目。
对乡(镇)政府、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的,要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合理选用设备型号,给予购置和安装锅炉设备费用全额补助。
2.煤改气项目。
(1)享受采暖补助的居民需具备安装采暖设备(壁挂炉)的基本条件,确保安全运行。房屋改造的材料费、户内管线及暖气片安装等附属设施费用由居民自筹解决。
(2)采暖设备(壁挂炉)由居民自行购买,选用的壁挂炉手续齐全,并在我县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居民申请财政补贴所需材料:凭清洁取暖补贴申请表、散煤治理承诺书、房屋产权所有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小产权房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产品合格证、安装前后影像资料、镇村验收表等。待验收完成、平台系统信息审核通过后,给予每户居民不超过4000元的设备(壁挂炉)补助,设备价格超过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不超过补助标准以发票金额实支实补。
(3)给予商户补助,采取商户投资与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予以补助,每户最高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商户申请财政补贴资料同居民申请财政补贴所需资料,并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新建天然气中压管网的城燃企业的补助,按照《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燃气管网建设项目20xx年补助标准》(榆清洁取暖办〔20xx〕5号)相关要求执行。
3.煤改电项目。
(1)煤改电项目采暖设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补助以最终设备招标采购价为准(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采暖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xx元的补助,对采暖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补助,居户可选择高出设备招标价的采暖设备,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2)给予商户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3)中标企业申请财政补贴所需材料:散煤治理承诺书、房屋产权所有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小产权房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产品合格证、安装前后影像资料、镇村验收表、商户需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在榆林市清洁取暖平台中录入品牌设备、型号、安装前后照片等详细信息作为安装数量的证明。
(4)供电公司对煤改电区域内进行的线路改造、变压器增容等费用由供电企业负责解决。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居民住房节能改造。在改造后建筑能效较改造前提高30%的前提下,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20元/平方米,补助改造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节能改造。优先对20xx年之前建设且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街道办(乡镇)、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单位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改造面积以外墙面积为准,补助标准不超120元/平方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府、各有关单位及各相关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县级相关部门责任。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负责编制清洁取暖项目自评报告;负责绘制本县清洁取暖“热力图”,在本县行政区划图上标注县城、乡镇以及各行政村清洁取暖率;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办法、验收办法参照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执行;审核实施细则、年度工作计划及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对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负责能源供应保障,占考核指标分值10分;负责技术路线,占考核指标分值10分;负责资金拨付进度,占考核指标分值5分;负责配套政策,占考核指标分值10分;负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考核指标分值32分;负责项目执行进度,占考核指标分值8分.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占考核指标分值5分;财政可承受能力,占考核指标分值8分;拨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审核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县住建局:监管城燃气企业取得相应的特许经营许可和经营区域,确保有证经营;监管城镇燃气壁挂炉、燃气灶销售商销售产品需符合《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监管燃气壁挂炉安装企业的安装工作需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具有《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资质和从业人员上岗证等,确保燃气器具的安装规范、合理、安全;监管燃气企业合理、安全完成改造区域的供气管网、入户管网铺设工作等。检查、监管城燃企业具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发的gb1压力管道设计资质、施工安装资质;督促、监管城燃企业或安装企业严格执行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监督检验有关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负责监测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定期开展清洁取暖工作情况督查、检查,达到环保部门关于城市年度pm2.5浓度下降要求进行评定,占考核指标分值12分。
县审计局:负责对县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政策落实情况、财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及使用等情况。
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清洁取暖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冬季清洁取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乡镇职责。
各承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辖区内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指定专人协调配合、完成清洁取暖有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资料,督促居民房屋内改造;为施工企业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做好环境保障工作。
3.企业职责。
供电公司:负责有改电任务的乡镇改造区域内电网改造、变压器增容安装工作,提前做好实施计划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供气企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建城区和有改气任务的乡镇燃气管网铺设及附属设施安装任务;为入户管网铺设改造提前做好人员抽调、材料购置、等工作。
(二)完成时限。
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
(一)夯实主体责任。清洁取暖工程是我县近三年内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应各负其责,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各乡镇为本辖区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安全监管主体。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按照乡镇上报的组织机构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保障。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组织推进,做好政策制定、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统计监测等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单位、各乡镇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规范资金管理。县政府要加强对县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7:3比例,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补助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及挪用。
(四)保障能源供应。城燃企业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保供工作,拓展上游供气渠道,积极争取天然气用气指标,足额签订并落实天然气供气合同;电力企业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
(五)加强安全督导。县政府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加强对清洁能源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
(六)严格考核问责。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乡镇及各企业清洁取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乡镇和企业进行全县通报,完不成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乡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清洁取暖有关政策,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导和安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清洁取暖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六
为全面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目标,保障居民温暖过冬,根据《淄博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清洁取暖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取暖、建筑能效提升等多元化改造,全面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目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群众长期受益。
按照《淄博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全区完成1.06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20xx年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0.4141万户、城区建筑能效提升51.6万平方米,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对列入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用户和项目,继续按照淄川区20xx年、20xx年、20xx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的补贴政策执行。
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的配套费标准,按照《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xx〕14号)执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区政府确定的改造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确定适合的技术路线,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8月6日前报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二)项目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完善的建设推进计划,做好施工安排,组织协调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统筹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
(三)采暖设备选购。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适合的取暖方式,组织村居从市级招标入围的采暖设备目录中择优选购,气代煤采暖设备由燃气公司根据往年壁挂炉运行情况进行推荐,电代煤、生物质采暖设备由各村居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推荐。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做好辖区内采暖设备的.入围选购和服务保障工作,并监督运行情况。燃气公司负责燃气壁挂炉的安全维护管理,电采暖设备及生物质设备供应商在辖区内设立售后服务,做好电采暖设备及生物质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对出现的新技术、新设备等,按照要求进行招标。
(四)项目验收。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电代煤设备及生物质炉具的竣工验收,要切实规范台账录入和管理,组织有关村居做好用户信息统计工作,逐级审核,提高台账质量。
(五)时间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8月6日前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10月底前做好采暖设备的调试工作,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一)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改造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同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可持续。切实加强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强化工程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监督。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应急保障、安全管理等长效机制,确保清洁取暖工程持续、规范运行。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高效使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财政纪律和补贴政策,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区审计局要对20xx年以来清洁取暖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镇(街道、开发区)作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建立清洁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对辖区内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等清洁取暖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导村居安全员对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和常态巡查,每年聘请专家,组织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做好村居安全培训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村居安全员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五是加强宣传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用暖常识。逐户发放宣传材料,进一步普及清洁取暖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切实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燃气泄漏等事故,确保群众用气、用电、取暖安全。
(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全区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重点督办并督促限期整改。二是严格绩效评价。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全面总结20xx—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对照《淄博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回顾、查缺补漏,全面做好试点城市整体绩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七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市政发〔20xx〕73号)和寿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寿阳县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改善寿阳县空气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在寿阳县县域内实施居民户用“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寿阳县电力负荷实际,20xx年拟实施居民“煤改电”工作任务总数595户,总面积29750平方米。其中:松塔镇松塔村164户,取暖面积8200平方米;景上乡南库韩村104户、天恩村84户,总计188户,取暖面积9400平方米;羊头崖乡羊头崖村144户,取暖面积7200平方米;西洛镇段廷村72户、芦家庄村27户,总计99户,取暖面积4950平方米。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预计于年内11月10日前完成。
后期目标任务根据煤改电工作进度适度调整。
(一)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引导用户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采暖设备。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因素,结合我县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居民采暖习惯、居民房屋的结构多样性及居民电采暖方式的运行效果及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推进。
(三)试点指导、稳步推进。
在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煤改电”成功经验,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
此次居民户用“煤改电”项目使用设备为直热式或对流式电暖器。
(一)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直系亲属一宅多户共住,按一户计。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为基数,县政府分担80%改造费用和居民20%改造费用,但县级财政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户,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二)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用电量计价方式以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县级财政对实施“煤改电”改造的居民用户取暖季用电,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居民用户自行承担。补贴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20xx年4月30日。
(三)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乡镇审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实行中标企业自行收取,改造乡镇、村监管。
(四)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20xx年县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和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
(五)施工中,改造户在本户宅基证或房产证面积范围之外产生的电网升级费用,由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乡镇、村牵头,中标企业、改造户参与,三家共同研究解决落实。
(一)组织宣传。
县政府召开“煤改电”工作动员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有关乡镇根据本方案,对本乡镇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进行安排部署。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的网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煤改电”工作;由乡镇、村配合,通过上门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居民主动参与采暖“煤改电”改造,并进行摸底调查。
(二)确户定点。
由各乡镇负责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住户的申报,并负责审核;结合采暖实际,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由工信局牵头,各乡镇、村具体实施,确定本年度改造户,明确改造总量、时间进度、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及补贴预算等工作。
(三)电网政策。
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居民取暖电价优惠政策,做好居民取暖供电保障工作。
(四)工程招标。
根据确村确户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结合我县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我县实施“煤改电”的设备类型及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五)协议签订。
由各乡镇、村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组织本辖区内的改造户同中标方签订施工协议。其中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质量安全事项、完工时限等。协议一式四份,中标施工方、改造户、乡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执一份,协议由各乡镇统一收交,核实汇总。
(六)实施改造。
根据审核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认定,由乡镇组织“煤改电”用户,在具备改造实施条件后,及时启动改造工作,实施中要严把质量安全关,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确保产品安全、施工安全。每户施工完毕,施工方要及时填报由“施工方、监理方、户主、乡(镇)政府”四方签字确认《工程现场验收单》。
(七)工程验收。
各乡镇、村对“煤改电”工作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施工方纠正到位。各乡镇组织,村委具体负责,将辖区内今年完成自检合格的“煤改电”户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档案并保管,档案包括施工协议、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现场验收单等。
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能源、应急、财政、各乡镇、村委参与,对“煤改电”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在媒体上公示“煤改电”改造户验收名单。验收完毕后统一移交到县能源局进行后续管理。
(一)政府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和督导督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煤改电”供暖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县能源局查处。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牵头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组织验收、工程审计等工作。
(四)县能源局。
1.负责协调省、市、县“煤改电”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2.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或个人)向已煤改电居民销劣质散煤的行为查处。
(五)国网寿阳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六)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煤改电””改造工程政府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七)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加强对“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八)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全县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引导和鼓励公众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
(一)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设备补贴执行。各乡镇和村委负责协助中标方向改造居民收取应由居民承担的工程费用,中标方收到费用后实施改造安装。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施工方依据验收结果造册报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申报补贴。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11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50%,20xx年4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45%,剩余5%的补贴资金作为中标企业的质保押金,三年后付清。
(二)县供电公司做好采暖季优惠电价政策的执行落实,并将电价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能源局。
(三)县财政局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预算和监管。
(一)加强领导。
成立寿阳县“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彭超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田彦斌、副县长郑顺朝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工信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西洛镇镇府、羊头崖乡镇府、景尚乡镇府、松塔镇镇府、应急局、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名单附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付志芳兼任,具体负责寿阳县“煤改电”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民生工程,要责成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体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煤改电”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要将“煤改电”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经费保障到位。
(四)严格督导检查。
县政府办要组织专人对“煤改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报告报县委、政府;对不作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提出问责意见,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八
清洁取暖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大事。各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20__年度清洁取暖任务的完成。按照《忻州市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__〕2号)文件要求,结合保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应改尽改、整村推进的发展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完成全县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现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__。
常务副组长:__。
成员:__。
总联络人: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联络人: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下设7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宏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资料收集,文件起草下发,协调各小组日常事务。
2、业务一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起草,负责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3、业务二组。
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提供环保相关资料等工作。
4、资金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全县涉及“煤改电”项目的电网改造工作。
6、气源保障和项目组。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职责:负责“煤改气”气源保障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7、服务组。
组长:张采军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孔立功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_。
冯治茂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切实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成立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党群服务中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
指挥长:王宏喜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翟培利县发改局局长。
赵震宇县住建局局长。
孙彦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守义县市场局局长。
徐振清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局长。
樊宪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技术保障组和现场推进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县“煤改电“煤改气”设备安装的招标,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主任: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主任: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二)资金管理组:负责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组长:张洁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赵建印县财政局副局长。
(三)现场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设备到货、安装,及时掌握改造进度等工作。
组长;王挨林县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武鹏显县能源局副局长。
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卢瑞珍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王翠珍县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开展相关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组长:高雪峰县能源局主任科员。
组员:袁裴文县能源局节能股股长。
贾纯哲县能源局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崔少宇县能源局电气股股长。
关海云县能源局稽查股股长。
霍晋宇县能源局科员。
四、改造方式。
根据《忻州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__〕2号)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连片改造方式,按照“一村、一户、一工程”的工作理念,完成全县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确保将每个居民用户作为一项工程实施改造。
(一)集中供热改造。
我县集中供热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指导实施,县供热公司完成接入改造。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三)“煤改气”供热改造。
我县作为煤层气气源地,用气方便,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壁挂炉。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四)水暖设施改造。
20__年7月10日前,用户水暖设施改造要完成并由所属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汇总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改造费用由改造户自己负担。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安装任务。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代表县政府与市中标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组织清洁取暖设备安装招投标,对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确定全县“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3.县财政局按照20__年清洁取暖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和拨付清洁取暖资金、监督使用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燃煤、燃气设备污染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全县在用锅炉的改造、拆除等相关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既有建设节能改造及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县进行改造并完成验收,同时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指导、考核工作,确保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围护结构改造的目标顺利完成。
6.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各社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积极配合县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抓好清洁取暖工作的落实。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配合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摸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2.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要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优先保障保德县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用气量。
3.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选择好壁挂炉安装位置,并将燃气接口安装至壁挂炉接口一米之内,必须按照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按照政府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4.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保德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5.设备安装中标企业按照安装合同进行安装,是全部安装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安装工程售后负责。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要根据前期上报任务和设备选型情况科学制定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乡(党群服务中心)、逐村(社区)、逐户开始进行前期准备。5月30日前完成水暖改造和预收款任务,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按时缴纳预收款费的改造户,按照不改造处理。实际改造费以招标后确定,待改造完毕长退短补。
(二)组织实施(5月11日—9月30日)。
全市“煤改气”、“煤改电”设备由市能源局统一招标,县能源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招投标,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国网保德供电公司、海通燃气公司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顺利推进。
(三)核查检查(10月1日-10月15日)。
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成后,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检查,初步验收。
(四)整改落实(10月16日-10月31日)。
对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保障供暖设备安装正常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统一考核(11月1日-11月30日)。
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验收、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既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乡(镇)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清洁取暖各项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信息报告制度。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建立联络机制。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情况,每月10日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
4.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督促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加大煤层气增储上产,确保完成指标任务,优先保障本县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气源。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7月底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5.做好群众工作。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清洁取暖工程真正成为“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民心工程。
6.建立问责机制。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上下一心、协调一致,按照部门职责设立台账,确保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部门任务不达时限的,按照“交账是军令状”要求予以问责约谈。
保德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坚决服从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上下一心、协调一致,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任务。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九
2.要求门窗有一定的保温隔热效果。
3.墙体最好采用轻质空心砖或者类似的材料,有条件者加保温材料。
4.建筑材料选用节能环保的。
农村自建房采暖方式有:烧煤采暖、土暖气、桔杆燃气取暖、太阳能取暖、电暖气、空调、电地暖等。
各种采暖方式的优缺点。
1.蜂窝煤采暖:
主要用于家庭生火、取暖,用无烟煤制成的蜂窝状的圆柱形煤球。
优点:简单、成本低、易操作。
缺点:有污染,燃烧气体对身体有害,容易发生煤气中毒。
2.土暖气采暖:
"土暖气"是采用水暖方式把采暖炉与膨胀水箱、管道、管件和散热器(即暖气片)相连接,组成采暖循环系统,使炉子水套中的热水经过管道到散热器,由散热器散发出热量,达到取暖的效果粗略算来,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安装土暖气的总费用在3500元上下,采暖炉可将室温保持在15-20℃;100平方米的房子,整个采暖季将用1200元那么在这个采暖季,土暖气安装和煤的成本算下来,100平方米的房子大约需要近5000元。
优点:相对比蜂窝煤采暖的效果要稍好些。
缺点:不干净也不安全,要续煤,比较麻烦。
3.桔杆燃气采暖:
秸秆燃气炉,是利用植物燃料通过制气炉,在密闭缺氧条件下,采用干馏热解及热化学氧化法后产生的一种可燃性气体,这种气体是一种混合燃气,主要含一氧化碳氢气、甲烷、乙烷、丙烷等,亦称生物质气,秸秆气化炉,是农家不花钱的"液化气"它有造气、净化、自动分离的功能将可燃物投入反应炉中(无任何化学添加剂),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和丙烷,在净化分离器进行脱焦油,脱灰尘、脱水分的净化程序,从而产生优质燃气,和液化气一样该炉使用时,将可燃废料如:废木料、干树枝、树叶、柴草、秸秆、谷壳、玉米芯、棉籽壳、锯木屑等放入气化节能炉内,从而达到生火取暖的目的。
优点:使用成本低,对一些桔杆资源多的农村好一些。
缺点:秸秆气化炉的致命问题就是焦油的排放问题,设备会经常坏,维护麻烦。
4.太阳能采暖:
以太阳能作为采暖系统的热源,利用太阳能集热器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通过能量储存转换系统进行热能储存转换,白天可以直接供给室内的超导暖气片、太阳能冷暖空调等进行供热供暖,贮存的热能为夜晚供暖供热,满足人们冬季室内取暖的需求,同时还能满足一年四季厨房、浴室、卫生间等多处热水需求。
优点:天然能源为主要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安全、经济、无污染。
缺点:并没有普及开,市面上产品还不太成熟,在热水需求上能满足,但在采暖效果方面还稍一点。
农村取暖新方法都有哪些呢?
5.地暖。
地暖因其自身的良好优势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地暖供热均匀,不影响房屋美观,将自身的电线和主机都隐藏在天花板,也比较安全放心。这一农村家庭采暖解决方案的缺点在于地暖很多时候对地板的要求比较高,木质地板或者专业地板效果会更好,而在农村家庭对地板的要求会比较低,容易影响最终的使用效果。但是地暖仍旧是现在农村家庭采暖解决方案当中备受关注的一个。因为它管理相对方便,既减少了交燃气费这一过程,也可以安装一套,使用温控器保证各个房间的温度。是比较科学合理的一种农村家庭取暖方案。
6.电取暖器。
通常在农村最为广泛的取暖方法就是电取暖器,电取暖器有很多种款式,一种是电风扇形式的,一种是长方形放脚的取暖器,这两种取暖器是目前农村作为多见的取暖方法。电风扇的取暖器可以快速将室内的温度提高,覆盖面非常广。放脚的取暖器主要是用来取暖脚部的,升温速度比较慢。这两种取暖器的价格都比较便宜,大都在100元以下,符合农村人的消费习惯。但是存在很多缺陷,比如耗电量大,一晚上使用的话,需要耗费5-6度以上的电费。其次,危险重重,很多新闻台都有爆出,家庭使用电取暖器而引发火灾的问题。
7.空调。
目前国内很多农村的生活水平已经改善了很多,尤其是沿海城市的农村,生活条件比城市里的人们不会差到哪里去。因此现在农村很多人都安装了冷暖空调,无论是夏季还是冬季,都会使用空调来制冷或者是供暖。但是空调在冬季取暖的效果并不是很好,十分干燥,很多人不是很喜欢开空调。
8.集中供暖。
在北方很多农村,因为气温比较低,所以农村也会安装集中供暖设备,保证农村人的冬季取暖正常。但是集中供暖只适合北方,不适合南方,且存在一定的缺陷,计算起来还是不划算的。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十
为加快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__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清洁取暖办发〔20__〕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开展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形式多样、绿色环保的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围绕“用得起、用得好”的目标要求,推进我县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优质民用煤)”的原则,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情况,采取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优质民用煤、生物质、光伏、甲醇、地热能等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推动20__年清洁取暖工作。
(二)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以供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统筹清洁取暖改造和“双清零”行动,坚决杜绝“未立先破”现象。
(三)坚持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居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按照《吕梁市20__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__年取暖季结束前,全县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4%。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积极推进县城周边地区的集中供热覆盖工程,20__年全县集中供热改造完成25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柳林镇屈家沟村、薛家湾村、龙门会等区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
在气源便捷、居住相对集中的乡村,通过天然气管网管延伸,实施“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20__年完成“煤改气”20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三)稳妥实施“煤改电”工程。
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天然气管网管未延伸的农村地区,结合电网敷设情况继续推广居民自行煤改电300户。(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各有关乡(镇)政府、地电公司配合)。
(四)边远农村优质民用煤替代散煤。
对全县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乡村地区,实施优质民用煤供应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交警队、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四、补贴政策。
(一)“煤改气”供热改造。
1.“煤改气”费用以个户面积120平方米为基准测算,户均费用9000元。其中政府补贴6500元,包括户外采暖设备、燃气表、报警器及联动切断阀、不锈钢波纹管及庭院的管网,统一由经营企业提供并安装。户内采暖系统的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居民承担2500元,包括用于炊事的燃气灶具一套、燃气表及配套的安全切断阀、报警器及管网。
2.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采暖季燃气用气价格享受政府“暖心”气价1.00元/m。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对自行“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采暖用电量按2600千瓦时/月,用电价格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三)新能源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建设。
1.在城乡结合部、三川河沿川人群密集区,供热、改气、改电等相对困难且污染集中的区域,试行推广光伏、以醇代煤、生物质清洁取暖示范工作。
2.对推广新能源清洁取暖工作补贴政策参照“煤改电”、“煤改气”、“优质民用煤供应”政策执行。
3.统筹工业企业余热余能资源供应和区域用能要求,以氧化铝、水泥、白灰、电力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深挖余热余能资源开发潜力,保持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柳林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成员及职责进行调整。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王建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调度、统计、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
能源局。
2.负责协调地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冬季优质民用煤供应点的分布及日常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落实全县煤层气增产工作;
5.负责全县地热能试点推广工作。
住建局。
1.负责指导全县既有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配合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热能供暖工作;
3.负责集中供暖、“煤改气”工程的实施、运营和安全工作;
4.负责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
发改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用电、“煤改气”用气、优质民用煤供应指导价格;
2.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煤层气增储上产相关工作;
5.负责制定完善“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财政局。
1.负责健全完善并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工作;
2.负责制定清洁取暖资金的补贴标准和使用原则;
4.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绩效评价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
1.负责督促企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
2.负责督促做好燃气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及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燃煤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焦化企业焦炉煤气保供工作。
自然资源局。
1.负责指导全县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工作;
2.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煤层气勘探增储工作;
3.配合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地热能供热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特种设备锅炉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2.依法对优质民用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局、交警大队。
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运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局。
负责优质民用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统计局。
乡村振兴局。
1.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困难群众的确村确户工作;
2.负责制定困难群众因取暖而返贫致贫防范措施;
3.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确村确户工作。
农业农村局。
1.负责全县农村生物质燃料供应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地电柳林分公司。
1.负责“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2.做好电源供应保障的具体工作;
3.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地区确村确户工作。
各乡(镇):。
负责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协调配合和优质民用煤发放及散煤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
(三)坚持协同作战。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清洁取暖项目早安排、早开工、早建成。县住建、能源、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宗旨,加快清洁取暖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地电公司各集中供暖、城镇燃气、电网管理、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企业要编制20__年企业清洁取暖行动方案,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热、供气、供电管线网提前铺设到户,确保清洁取暖项目改造用热、用气、用电安全可靠。
(四)加强日常调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调度频次和调度内容要求,采暖季前调度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进展情况、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优质民用煤供应点布局设置等,进入采暖季后,每周调度一次运行情况和优质民用煤供应入户情况。
(五)强化安全管理。
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清洁供暖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快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安全关。要建立清洁取暖工作监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六)强化监督考核。
县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各种路径的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协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清洁供暖任务按期完成。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十一
为加快替代居民家用燃煤小锅炉,调整城乡用能结构,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20xx-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煤改电任务,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水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文政报〔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污染,加快推进全县居民取暖煤改电工程,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
(三)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市、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煤改电”改造,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规划覆盖范围以外,统筹考虑农村村庄环境影响、区位特点、目标任务等,对我县南武乡所辖东庄村、西庄村,胡兰镇所辖胡兰村、大象村、新崖底村等5个村庄约6400户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二)序时进度。
1、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任务;
2、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项目公示;
3、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设备及监理招标工作;
4、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签订;
5、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6、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7、20xx年11月1日,设备投入冬季采暖运行。
(三)工作程序。
2.进行设备采购备案及采购招标;
3.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进入招标范围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所生产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具体要求以采购招标方案为准)。
1.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具备水暖散热器或地暖管道等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2.蓄能式电暖器:是一种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使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采用燃煤炉具等非水暖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3.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一)全面落实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包括参照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的90%(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户),由每户居民用户承担设备购置费用的10%;对每个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网改造。所涉煤改电电网线路、变压器等的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根据省、市电力部门相关精神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水县20xx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文水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能源局负责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备案。
生态环境文水分局牵头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为“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审计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改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采暖“煤改电”的地方要优先予以保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涉及乡镇会同能源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年度“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并配合项目实施。负责运行补贴的发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村乡(镇)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提高群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抓落实、大干实事”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赶超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要求为目标,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为底线,以“保五争三拼第一”的争先意识和“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责任担当,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替代、强化基础保障支撑,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安全、经济适用、协调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根据气源、电源、资金等保障条件,2020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3.75万户,力争实现散煤基本“清零”。
2020年全年任务是37500户,已下达30000户气代煤、2000户地源热泵、2000户太阳能+电辅助,还有3500户任务未下达,以上任务都适用于本方案。
1.气代煤入户管线费。依据2016年大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管网初装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要求,入户管线费每户2600元,省市各补助1000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县级财政应承担每户600元。补助资金按合同约定,直接拨付到燃气企业。
2.壁挂炉设备购置安装费。省市县共补助2700元,省补助50%,市、县各补助25%,县补助就是675元。因今年要求壁挂炉设备为四级排放标准,价格都在3000元以上,超过2700元部分由用户承担(邢代煤办〔2019〕73号规定)。用户承担部分通过乡村收上来后打到指定账户,通过指定账户拨付到中标企业。各中标企业必须在临西设立分公司,在给中标企业拨付资金时,把资金直接拨付到中标企业授权的分公司账户上。
3.自闭阀、波纹软管、物联表和有自动熄火功能的炉具,经财政评审后,价格共计1270元。经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在县评审价格的基础上下调3%,即1232元作为这四种产品的最终价格。四种产品购置和安装由于专业性较强,资金来源又为自筹,所以不予招标,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予以采购和安装,资金由用户承担。资金通过乡村把钱收上来后打到指定账户,然后把资金拨付到企业。
4.地源热泵享受电代煤政策,即每户补助7400元,省补助50%,市、县各补助25%,另外每户运行补贴三年补3600元,省市县各三分之一,即每户共补助11000元。招标价款超出11000元部分由用户承担。
5.太阳能+享受电代煤政策,即每户补助7400元,另外补助三年运行补贴的一半,即1800元,共计9200元。用户不用配套。
6.资金拨付。省市补助资金按文件规定和合同及时拨付。凡涉及的县级承担资金,视财力列入预算,并按合同及时付款。
壁挂炉、地源热泵、太阳能+这三种产品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6月底前,精准建立确村确户台账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8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9月底前,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取暖设备安装调试;10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入户验收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验报告报市“双代”办备案。
1.县“双代”办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调度。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气源、电源、洁净煤保供工作;负责组织供电企业做好电代煤配套电网改造、运营管理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气代煤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参与气代煤工程燃气企业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做好农村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安排冬季清洁取暖县级财政补贴资金预算,负责对补贴资金监督管理。
6.市生态环境局临西分局负责洁净煤取暖环境效益分析及监管,负责对空气质量开展实时监测。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洁净煤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及宣传推广工作。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燃气和电力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9.县审计局负责按照上级审计部门要求,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审计工作。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燃气管网及电网建设涉及公路交通领域的相关工作。
1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县双代办提供的气代煤电代煤中标企业名单及产品做好本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负责加强农村地区散煤经营网点煤质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的行为。
13.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审批、许可、备案等工作。
1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中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卫生院、医院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7.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兜底做好农村特困对象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8.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大风、强降雨雪等极端天气预警工作。
19.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20.县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依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供气、供电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运营安全,要配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及装备,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燃气企业。燃气企业作为燃气工程建设主体,具体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对裸露的管网、接头刷涂防锈漆,与电线距离较近时加装绝缘套管;设立限高、地埋标志,对调压柜、调压箱、立柱要设立防护、防静电装置;精准测算用气需求,落实气源合同,确保供气持续稳定;负责气代煤用户用气量统计和入户安检等工作。
2.供电企业。供电企业作为电网改造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营业区内电代煤用户配套电网改造工程,按照产权分界点界定原则,对所属输变电设备进行改造,即居民电表以上部分,做好项目方案制定、计划上报、物料招标、组织施工等工作。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精准测算用电需求,落实电力保供责任,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负责做好峰谷分时电价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负责电代煤用户用电量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清洁取暖常态协调机制,按照本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督促指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充实力量、健全机构,抓好日常工作督导协调。要严格落实县级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党政齐抓共管,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完善本地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完善推进机制,坚守质量、安全和廉政底线,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二)做好能源保障。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地方政府达到3天用气量储气标准;督促燃气企业逐步建设储气设施或通过购买能力和与工业可中断负荷签署有偿参与调峰协议,确保达到年供气量5%的储气标准;严格履行供用气合同,督导燃气企业加强需求预测,精准研判用气结构及用气量,按需签订和履行供用气合同。科学分析电网承载能力,认真做好电力平衡测算和应急调度;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在确村确户的基础上,抓紧细化配套农村电网改造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实施改造,保障电力供应。
(三)加强工程监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要加强农村气代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气代煤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拒不履行建设程序,逾期不改的要坚决清除出气代煤市场;对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的,加大查处追责力度,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给予顶格处罚。各燃气、供电公司要按照《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选择最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执行最严格的建设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稳定运行。
(四)严格规范管理。要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全面掌控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在新的改造工程投用前,严禁拆除农户原有取暖炉具,确保新旧取暖方式平稳接替,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已列入近期拆迁改造规划、危房和在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厨卧不分的农户,不得列入改造范围。经县级双代办批准,在建立精准台账的基础上,可采用其它清洁取暖方式替代。
(五)强化督导问责。县“双代”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实行旬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制度,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协调解决问题,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同时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层层建立包联机制,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进行全程指导调度与监管,确保清洁取暖工程高效有序推进。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发生事故,或因作风不严不实、措施不得力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群众温暖过冬,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墙体广告、宣传图册、标语、明白纸、海报、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加强对冬季清洁取暖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先进事例和典型,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普及清洁取暖和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家庭清洁取暖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__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__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__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__年至20__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__年取暖季和20__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