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21篇)
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形象。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可进行反复修改和交流,提高质量和准确性。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准备的报告例子,以帮助您理解报告写作的要点。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引导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总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3各管理层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工作环境working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危险源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隐患hidden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风险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基本规定。
3.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1工作内容;。
2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7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安全技术管理。
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10.0.8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1.0.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11.0.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4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0.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12.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7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12.0.6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12.0.7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13应急救援管理。
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13.0.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4.0.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14.0.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14.0.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14.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5其他有关的资料。
14.0.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安全检查和改进。
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15.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15.0.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15.0.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6安全考核和奖惩。
16.0.1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16.0.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16.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16.0.4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16.0.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16.0.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6.0.7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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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
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政策等,除少数情况外,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优劣、成效。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怒、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
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化工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企业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乙方:
甲方职责:
1、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协调,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如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报告。
乙方职责:
1、加强租赁场所(地)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场所(地)内的消防器材必须配齐并保持有效。
3、应经常性的对经营场所(地)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涉及甲方的隐患要及时沟通共同整改。
4、对经营场所(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
5、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六
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xx]3号)。
2.3 《国务院关于特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xx]311号)。
2.4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xx]478号)。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4.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5安全生产必须正圈理好“四个关系”,做好安全为主体,作好检修消却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6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析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事故,障碍资料的归档工作。
4.7.1为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以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长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对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股室,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7.3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监股协助进行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7.4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再上岗工作。
4.7.5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对参加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相关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8.1每年的安规考试规定在4月份进行。
4.8.2公司安规考试由安监股组织命题,全公司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8.3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6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1个月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1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1个月。
4.8.4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8.5安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二级安全监察机构,即公司,股室二级安全监察机构。
4.8.6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能坚持原则。
4.8.7安全活动规定:股室安监员应做好记录,活动保质保量,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以及不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记录要工整,每次发言人数不少于60%人/次。
4.9.1“三措”计划,应在每年的6月份前编制完成。“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生技,安监和有关部门提出,由生技股,安监股负责汇编:“安措”计划由各生产单位提出,安监股负责汇编:“三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4.9.2各生产单位每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两措”计划,并报生技股,安监股。部门,单位不能实施的计划,需报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实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监股分别制订“三措”计划报州局。
4.9.3因资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响本年度部门,单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计划内容,在下年度“三措”计划中列入完成。
4.9.4生产副经理,安监股,生技股和各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监员应经常检查监督“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每季进行一次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公司将对“三措”计划未完成的单位,部门,按省公司(1997)148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4.10.1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10.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4.10.3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障碍统计标准。
4.10.4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蔓延扩,安监人员和事
故调查人员应迅速奔赴现场组织调查,搜集事故原始资料,未经相关公司领
导和安监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事故现场。
4.10.5凡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汇报,并向相关领导和安监股报告,
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下班后离开事故现场前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发生重设备事故的调查,由经理组织安监,生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经理担任组长,主持调查工作。
4.10.7凡发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调查。发生的未遂事故,一类障碍(非责任的),二类障碍由股室领导组织调查。
4.10.8凡发生轻伤事故和一类责任障碍,安监股组织调查,主持召开分析会,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安监,生技,工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4.10.9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安全员应综合写出事故,障碍分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股,安监股综合填写报表报上级安监部门。
4.10.10事故,障碍发生后,责任单位要召开分析会,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者,安监股有权对其给予处罚(处罚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4.11.1安监股必须按州局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次月的1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全监督部。并按照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填报下列卡片,报表报送安全监察部:事故(障碍)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统计卡片,违章下岗统计表,双票合格率统计票。
4.11.2安监股必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人身事故报表,每月初报出。
4.11.3凡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障碍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安监股。月内交书面报告。
4.11.4对发生设备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单位,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3、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一般公司都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七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八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18条和第39条明文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资金的投入和保证及责任”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产计划下达时,布置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计划,公司按照年度销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资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计划和实施,对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责任制追究其责任。
3、安全生产资金应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包括预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费用。
(2)、安全设备(装置)、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按照估计规定购买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等。
3、每年底,由公司办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
4、年度安全生产资金如果有结余,可累计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办公室申报,可从生产经费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费用中扣出。
5、安全费用使用较好的车间,全年度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达标,要被评为先进车间并进行表彰。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九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
为了规范__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一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于100米2。并保证“五距”:垛与垛距离不应小于1米,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柱距,垛与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普通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防火防爆标示醒目。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称为“租赁合同”)甲方将座落在 的物业(以下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经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出租物业只限于乙方从事《物业租赁合同》(合巨编号:)中所限定的生产经营范围。
二、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向乙方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和规定。
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现状及补充:(1)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仅配备部分基本的消防设施,甲方配备不足 部分由乙方根据生产与使用情况进行补充,甲方予以同意:(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的疏散通道符合建设时的安全标准,如不符 合现时的消防安全要求,乙方应根据当地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置:(3)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内配有基础配电设施。
3、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包括:(1)督促和检查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2)督促和检查乙方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及应急预案;(3)督促和检查乙方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效投入;(4)抽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发现安全生产或消防隐患及时 提出处理意见;(5)接受乙方生产安全或消防事故报告,根据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提 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同时监督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出租物业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且有权提前终止《物业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物业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监督。
(三)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下列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一)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 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建立、完善、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 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进行有效投入。对本单位由于安全生产所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证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合同约定出租物业的使用用途,不得在出 租物业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物业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如生产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其储存和使用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7、乙方在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 全生产条件。
8、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 利用出租物业进行非法活动。
10、乙方确保在出租物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的范围内进行。
11、配合甲方对出租物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接受甲方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自行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生产安全或消防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或报告。
12、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做好防火、防涝、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得在出租物业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保障出租物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出租物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l3、乙方应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出租物业内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出租物业内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出租物业的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在出租物业的家用电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14、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配备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放在室内显 眼、易取的位置,并做好定时检查保持整洁完好。
15、乙方不得在出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炮竹或动 用明火。
16、乙方发现出租物业建筑物存在漏水、裂缝或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应迅速告知甲方予以处理。乙方负责保护出租物业建筑物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出租物业建筑物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出租物业建筑物外貌。
17、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在出租物业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须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后方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
18、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作仓库使用时,须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19、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时,须碓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0、乙方确保不在出租物业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乙方不得将厂房、仓库与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间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禁乙方在出租物业出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含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场所:“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等现象发生。
21、乙方负责出租物业内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管理与保养。
22、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同意,且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应按法规三同时要求进行。
23、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4、乙方确保对出租物业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 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5、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6、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员工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社 会保险。
27、乙方在出租物业内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8、乙方在出租物业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行动,并立即按事故报告条例如实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29、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须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部门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出租物业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第三方”),乙方将部分出租物业转租第三方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l、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直接对当 地安监局负责,并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有权解 除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1)经甲方或安委会检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并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后,乙方拒不整改或处理的;(2)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火灾的;(3)因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等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物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以及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法律途经向乙方或其他责任方追索赔偿;甲方对上述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
5、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与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续签合同时重新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当合同到期因特殊原因延迟续签期间或终止合同后乙方在没有完全撤离期间,本协议仍然有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三
一目的。
为了消除、控制维护活动中的各类职业健康安全危害,使维护活动中的风险降低到近可能低的程度,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威海分公司可能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三职责。
(二)其他员工1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发现潜在的事故和隐患及时上报四措施。
知识。
(1)对员工进行《基站配套设备安全操作规定》的教育。
(3)对员工进行《铁塔、天馈线安全施工条例》的教育。
(4)对员工进行《发电设备安全操作保养规程》的教育。
(6)对员工进行《负载柜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7)对员工进行《高压清洗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8)对员工进行《机房灭火时的应急措施》的教育。4由安全生产小组每年对各维护中心做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四
安全生产管理
从政治上讲,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权和保护人们的一项基本策略, 从经济上
讲,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从社会影响来
看,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是社会
赋予的神圣使命,是人类进步和发展的保证,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
意义,必须把它抓实抓好,决不能掉以轻心。
不胜枚举的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血的教训,惨痛的经
历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状况急待改善,加强安全生产不仅十分必
要,而且非常迫切。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还存在着:1,安全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
全的现象,没有做到“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缺乏法律观念和
到很好贯彻落实; 3,宏观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体系,健全和优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4,应对突发事故的预案和预案的实施有明显不足等问题。
违”现象。同时,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来满足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降低人类
利用技术的生命、健康、经济、环境的风险代价。
姓名:侯海丰学号:2009529113
学校: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五
1.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乙方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甲方通报。
4.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需向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5.甲方要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传达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布置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乙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共同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六
2007年我站将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作为我站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入整治,强化管理,推进创新,促进我站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创造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结合我站实际,就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
(一)管理组织机构
1、站长、副站长负责站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立302省道兴仁收费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值班站长、后勤、当班收费班组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3、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当班期间收费车道、站内的安全工作。
4、工会、团支部、党小组积极参加安全工作。
(二)安全责任制
1、建立收费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各收费班组安全工作责任制。
3、订立各班组长、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三)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研究安全工作一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2、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分清
责任,受到教育,采取措施。
(四)安全教育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安全教育。
2、新上岗和调换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五)安全报告制度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小时(从发现时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书面报局主管领导。
3、事故结案后10天内,应将事故处理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或意见书面报局主管领导。
(六)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2、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
二、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1、遇有撞杆冲卡车辆
和值班人员对该车驾驶员明示规定,讲明事由,通知路政部门使其按规定交纳赔偿费,并向监控报告处理结果。
方案二:冲卡、撞杆逃逸者,收费班长要及时将车型、车号报监控室记录在案,由监控员向值班站长汇报,值班员做好值班记录,与交警、路政部门联系解决。
2、收费票亭(站内)起火
方案一:收费人员应立即打开门窗,迅速至消防箱中取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向监控室和值班站长汇报。
方案二:如火势凶猛,无法控制,要及时安全离开现场,值班站长及时向消防部门联系报告。
3、遇雨、雪、雾恶劣天气
方案一:雨雾天气收费员应及时打开车道雾灯,提醒缴费驾驶员使用车辆紧急灯,提醒其安全慢行。
方案二:下雪或车道结冰,疏导及站内人员应合力清扫,铲除车道结冰,同时在车道和广场扬洒黄沙防滑或盐粒溶雪。
4、遇有车队通行
方案一:执勤疏导人员要注意观察并及时汇报监控员和值班站长,得到确认放行命令后方可开道放行。
方案二:如遇军警部门的车队,可由收费班长确认后放行,报监控室进行记录。
5、票亭被堵发生抢劫票款情况
方案一:收费员应立即勾响报警开关,用票亭内可移动设施
砸开玻璃逃离,其他人员及时报警。
方案二: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全体人员要同仇敌忾齐心协力进行正当防卫。
6、遇有蓄意滋事情况
方案一:执勤、值班人员应先进行说服教育,监控员获报后应及时进行摄像,并向公安部门报警和向上级报告。
方案二:说服教育无效,应尽快离开现场,如果不能,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采取正当防卫手段进行解决。
7、遇有发生站内财产设备被盗或被破坏情况
方案一:如发现盗窃正在进行,凡本站职工应立即制止,并高声示警,终止犯罪。
方案二:如已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和向上级部门汇报。
方案三:若有本站职工人身受到威胁,应做好正当防卫。全方位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区,强化重点部位管理,密切观察进出车辆动向,加大巡查力度,全面强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集中精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营造稳定、安全、和谐的收费环境,确保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00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