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欺诈论文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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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一
1.1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管理会计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对银行的财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出系统化的、可直接支持决策的有效信息,因而是构建银行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内容。
1.2是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国银行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在向现在银行迈进过程中,不仅要追求集约式的发展道路,而且还要讲究成本效益观念,要改变采取粗线条的切块方式管理运营费用的模式,对利息支出、运营费用和服务费用进行分别控制,并细分到产品、客户、部门和责任人;要改变成本管理仅仅出于节约支出、防止非常损失的成本维持阶段,真正过渡到成本低的高级形态,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推行管理会计。只有推行管理会计,才能达到细化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的目的。
1.3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客观要求银行最出的正确决策,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那么再正确的决策也只能是一张空文。同时,随着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张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如果总行失去了统一法人体制下对分行及有关部门的控制,那么如此规模的扩张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也很有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在银行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我们认为必须始终强调总行对分行及其部门的控制和评价。现代银行必须依靠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其内部纵、横两个方向的有效控制,而管理会计中的全面预算及责任会计、业绩考评等手段就为建立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了有效的技术和手段。
1.4是实现经营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随着外贸银行的进入,国内银行之间竞争日趋剧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强化成本管理,才能实现经营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而银行要实现集约化经营,就必须引进先进的管理会计思想和方法,充分发挥管理会计提供管理信息、筹划未来业务、控制日常活动、评价经营绩效等重要作用,挖掘内部潜力,将财务工作的重心由过去的费用核算和控制转变到全行追求最大效益、控制成本和考评绩效上来。
2.1建立科学的预测决策体系预测内容主要有:资金量的预测,贷款投放的预测,成本的预测,利润的预测,经营目标的预测等等:通过技术方法对业务活动中需要决策的项目,提供为达到同一目标的公众备选方案,从而经营管理者最终选定最优或次优方案服务。决策内容主要有:信贷规模及结构的决策,负责规模及结构的决策,资金合理运用的决策,利率决策,长、短期投资的决策等等。
2.2建立全面预算控制体系商业银行的全面预算是指管理会计中心根据银行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资情况编制,并报经决策者批准的未来一定时期财务收支及效益的消息计划。全面预算是以编制全满预算的前提条件。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责任范围编制的预算及时部门预算,使经营业务活动能按照预定的目标进行。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主要有: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固定预算又称静态预算,就是根据预算期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而编制的预算。弹性预算就是根据预算期内可预见的不同业务量水平,分别确定其相应的预算额,以反映在不同业务量水平下所应开支的费用水平和收入水平。增量预算就是以上年(或基期)成本费用水平为出发点,结合预算其业务量水平及有关降低成本的措施,调整有关费用项目而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就是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各种费用开支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开支数额的大小,从而确定预算成本。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二
一、现代支付系统概述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的核心支持系统。
二、现代支付清算系统出现的原因。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乡经济空前发展,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资金流量日益扩大,要求银行为其提供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有利于为城乡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速社会资金周转。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的过程中,证券市场等金融市场空前发展。金融市场交易资金量大、资金结算和清算的时效性强,需要银行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资金汇划和清算服务。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有利于更好地支持金融市场的资金清算;同时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
(三)中央银行进一步发挥职能的内在需要。
人民银行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可以有效支持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金融监管的加强,有利于防范支付风险。
三、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的现状。
现代支付清算系统,主要提供跨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是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的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系统。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核心支持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由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与之连接的各相关系统组成,是一个跨开放系统和主机系统平台的分布式数据处理系统。支付清算系统分为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城市处理中心(ccpc)两级,各ccpc除与npc连接外,还与本城市的各家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mbfe)、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tbs)相连接。另外,中国黄金交易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和香港、澳门人民币清算行账务系统也成功接入了支付系统。
为适应各类支付业务处理的需要,现代化支付系统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heps)两个应用系统组成。大额支付系统实行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商业银行跨行之间和行内的大额贷记及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处理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
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是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的重要基础。负责人民银行内部账务处理以及商业银行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的最终账务处理。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负责处理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会计核算业务。
四、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的优势。
(一)同城支付清算和结算的高效与安全性。
分布在全国城市和县城的2500家同城票据清算所处理了2/3的支付清算额。这既是中国经济活动及由此而产生的支付交易的地区性所致,也是由于银行机构都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开设清算和结算账户,以便于监管,控制支付结算风险。
(二)支付清算系统的综合性及较高的自动化。
同城票据清算所虽然以手工处理为主,但手工处理流程的自动化程度已迅速提高,而且支付清算系统的现代化还开始超越技术导向型阶段,逐步向技术业务混合型转化,使业务处理流程合理化,从而代之以新的业务处理流程和方式。
(三)电子网络的普遍化。
近年来,无论是中央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等,都对交易、结算的自动化、电子化进行了大量投资,基本上建立起了全国范围的通讯网络和各级各类支付清算系统,证券、期货等大额交易基本通过电子化方式实现支付结算。
此外,以各种支付卡为代表的电子支付方式成为零售小款支付领域的重要形式,各类信用卡、借记卡一直保持高速发展。
五、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的不足。
目前,我国支持清算系统快速、高效、安全的特点初步显现。但同时,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处理中心(ccpc)灾难备份系统尚未建立。
虽然国家处理中心(npc)已经建立了灾难备份系统,但目前各地城市处理中心(ccpc)尚未建立灾难备份系统。各省辖内支付清算系统尚未建立有效的应对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二)大额支付系统缺少对清算账户信息的检验,容易形成支付风险。
企业账户是参与金融结算的最基本单位。但目前,大额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运行往往孤立,缺少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因而在大额支付系统中,由于无法判断各金融机构提供的票据账号信息的合法性,从而有可能为未按要求开立的账户票据提供结算业务,造成金融风险,同时,这增加了金融机构为提高自己的信贷规模而向企业乱拉存款、帮企业乱开设账户、替企业躲避金融债务的可能性。
(三)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分立导致隐患增加。
目前的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在应用程序上是两个独立的支付清算系统,没有接口程序,金融机构在人行是否透支,必须要等待当日17点以后进行票据清分时才能发现,而此时票据已经交换入账。一旦出现透支,金融机构在人行账户的存款就会出现赤字。不但会给人行会计工作带来平账困难,更有可能对人行资金带来严重隐患。
(四)电子联行往账的抗风险能力弱。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遇到ups不稳定而造成的掉电,或者由于硬件设施或地区上的电信通讯设备的故障而造成的通信不佳,这些都将会影响到业务操作人员的判断。对于某些正在发送的电子联行往账不能正确判断它们的发送状态,就会有重发往账或漏发往账的误操作。重发与漏发往往在操作员不经意间就发生了,而这小小的“误操作”,则潜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隐患,款项汇走后若没及时发现或追回,无疑是重大差错或责任事故。如果操作人员主观上有窃取资金的故意,那么防范利用电子联行往账作案的难度就更大了。
(五)联行清算系统运行过分依赖电信部门。
除卫星传递和人行内部的局域网外,当前的网络传输不管是普通电话线还是电信专用线,都过分依赖国家电信部门通信专线。而通信设施一般没有备用设备,出现故障后,势必造成支付信息的延压和信息传输的不完整。通信一出现故障,由业务操作员经过反复测试到确定故障然后再反馈到科技部门,由科技人员检查诊断后再与电信部门联系解决,此时往往已经是事故发生后一段时间了。过分依赖电信部门的网络构架会引起事故诊断及修复过程的繁琐,这些都会给支付系统的稳健高效运行埋下隐患。
六、对策建议。
(一)不断引进先进技术,强调自主研发能力,从现实问题着手,争取在技术层面上对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硬件软件设施进行改造,不断完善其功能,解决运行中的问题与矛盾,为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培训,对维护、操作人员实行上岗证管理。适应商业银行人员轮岗的实际,定期对维护、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实行上岗证管理,以提高操作人员技能,减少差错发生。一是做好上线前的应急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二是对资金清算、日间日终资金往来核对、异常情况处理、直连和间连的业务操作等进行重点培训;三是对系统技术管理人员进行mbfe运行环境、数据库管理、数据清理备份、简单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相关技术培训;四是加强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账户头寸管理的资金专业人员培训。
(三)建立备份中心,完善应对紧急情况的机制,切实加强我国清算支付系统应对风险的能力。
[4]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操作手册.电子联行操作手册.。
[7]《财经科学》欧阳卫民2009年第02期。
[8]《支付与金融》欧阳卫民2011中国金融出版社。
[9]《现代支付论》欧阳卫民2010中国长安出版社。
[10]《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帅青红2006西南财大。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三
会计结算工作对银行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会计结算工作也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会计结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银行会计结算的质量。不断的分析与研究银行会计结算风险对于促进银行的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银行应认识并了解银行会计结算风险的表现形式,了解诱发银行会计结算风险的主要原因,从而加强对会计结算风险的正确认识,不断完善会计结算的制度和体系,加强银行会计结算的执行力度以及提高会计结算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此来对会计结算中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进而促进银行的快速有效发展。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银行的各项工作需要不断地提升才能与之适应,而银行会计结算作为银行的基础性工作,可有效的反映出银行的经营成果,以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的发展前景进行合理的预测。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以及经济结构的不断转型,银行会计结算的风险就变得越来越大,进而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银行的快速发展。因此,为了规避银行中会计结算的风险,我们就必需了解与认识会计结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找出合理的应对措施,从而能够有效的规避银行会计结算中的风险,进而有效的促进银行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银行会计结算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银行会计结算中的会计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会计内部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会计结算工作作为银行发展中的基础性工作,在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多重的管理职能,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会计的结算业务以及降低了银行的自身有效发展。随着现代银行的不断发展与转型,现代的会计结算工作已逐渐向多个领域发展,包括业务拓展以及营销方面,已不再是传统的业务管理职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银行处理市场与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难度,进而就增加了银行会计结算中的管理风险。第二,会计人员作为银行中的管理者以及执行者,其业务素质的低下以及专业素质低等原因都会给会计结算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而会计人员素质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银行培训工作的不到位以及会计人员缺少较为先进的管理意识等。因此,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欠缺也会为会计的结算工作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是一个银行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而信用风险就是指由于借款人的私人违约行为或借款人信用等级的下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债权人的本金与利息的下降,甚至不能及时的收回,而存在的风险。因此,信用风险也是银行会计结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其中,信用风险主要有两个特征:风险的量和风险的质这两个明显的特征。风险的量主要是指违约人所违约相应的贷款金额,而风险的质主要是指相应借款人所发生违约行为的可能性,而由于违约事件属于一个不确定性事件,因此,信用风险又可分为三种,即违约风险、敞口风险和追偿风险等。
(三)操作风险。
倘若会计人员在进行相应的会计操作时,若存在行为的不规范以及在操作的过程中不符合相应银行制定的要求,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为会计的核算工作带来一定的操作风险。而会计人员作为银行业务的执行者,其在银行业务执行过程中行为的规范与否,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而一旦会计人员在执行银行业务的过程中,存在着主观的恶意或者对银行的业务随意的执行,这就大大加大了会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可能性,这样也就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操作风险。其中银行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领导为了满足客户的个别要求,而有意的要求会计人员忽略银行业务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特别程序,进而就给会计核算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此外,银行中的会计人员在执行一定的银行业务时,往往以自己所认为的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会计核算带来了风险。
(四)欺诈风险。
欺诈风险是银行会计核算风险中的一种特别表现形式。欺诈风险的构成主要是由第三方人员引起的。欺诈风险主要是由一些不法人员通过伪造银行中相关的会计凭证以及变更会计凭证而造成的欺诈风险。在现代存在的欺诈风险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犯罪分子对重要银行票据的篡改,进而就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效性,此外利用银行工作人员风险意识的薄弱,进而骗取银行的资金,从而就大大加大了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欺诈风险。
(五)联行业务风险。
资金速度的高效运转可有效的促进银行快速而稳定的发展。因此,有些银行为了加快资金的运转速度,就在资金的运转过程中,采用多样的资金运转形式,大量的投入人力以及物力,通过实现一定的电子联行,进而有效的对资金进行汇转,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银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联行业务风险。此外,在对银行资金的清算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倘若银行会计人员在对联行业务的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以及对有关银行数据出现错发或者漏发的情况,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自己的运转时间,还加大了不法分子的犯罪率。
(一)认识不充分,理解有偏差。
银行中会计人员对于银行中有关事务认识的不充分,以及对银行相应业务的理解存在偏差等都会诱发银行会计结算风险。首先,会计人员在思想上就缺乏一定的偏差意识,对于银行有关事务存在着一定的认知误区,将银行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偏差的认为整章制度,进而对内部控制制度认识不够全面,且缺乏较为深刻的`理解,而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制约机制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够深刻,这样也就加大了银行会计结算的风险。此外,由于会计人员对于银行内部的控制制度认识不深刻,把互相牵制作为内部控制的全部,进而就导致对会计核算风险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不能正常的发挥功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银行会计结算的风险。
(二)会计结算制度体系不够成熟。
虽然有关银行对于银行内部的控制制度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但是银行内部还没有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银行的会计结算工作形如一盘散沙,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核算体系,这不仅大大降低了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与银行的紧密度,还阻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就针对当前的银行而言,其内部控制制度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一些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具有较高的原则性。一些商业银行对于银行内部制度往往设置较高的原则性,这样不仅没有完善银行内部的控制制度,反而使内部控制制度的操作性变低。第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由于内部控制制度还没有建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控制体系,这样就会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缺乏一定的保密性和严谨性。第三,内部控制制度不能与时俱进。虽然我国的银行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还缺乏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创新。此外,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性以及不完整性都为会计的结算工作带来了风险。
无论是传统的银行会计结算工作,还是现代的会计结算工作,商业银行在进行会计结算时,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双线核算”原则,即在对会计工作进行核算的过程中要运用交叉复核的方式。虽然近些年来,我国的银行在不断的发展与进步,经济体制也在不断的改革与发展,但是银行内部制度建设的不完善性就会在一定成都上导致会计核算的不及时性,进而就不能对银行的结算工作进行有效的复核。此外,会计人员在执行相应的会计工作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操作流程,但是,有些银行所制定的操作流程还不够成熟,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此外,也大大降低了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刚性的约束力,进而就给银行的结算工作带来了风险。
银行会计结算人员作为银行业务的控制者以及执行者,对促进银行的有效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银行会计结算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银行效益的好坏。但随着近些年来银行数量的不断增加,有些商业银行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往往与其他银行采取较为恶性的竞争,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于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这样就导致银行中的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就加大了会计结算的风险。而一个综合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往往会减低会计业务执行效率,进而就加大了会计核算过程中的风险。此外,有些会计人员为了获取较高的利益,就会在执行相关银行业务的工作时,忽略相应的会计准则,违背银行内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有些会计人员所出现的结算风险进行掩盖,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会计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一)加强对会计结算风险的正确认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经济中所出现的新理念以及新原理等也不断的出现在银行中。因此,银行应及时的将风险管理中的新理念、新原理传递给员工,进而让会计人员对所出现的新原理以及新理念有个较为正确的认识。只有当会计人员对银行业务中的新理念与新原理有较深的认识,才能够在工作中保持严谨的态度,针对业务流程与工作结果进行细致检查,进而才能有效的避免会计结算中出现的风险。此外,银行不仅应促进会计人员了解会计结算的新原理以及新理念,而且还应加强员工对于风险防范措施的学习,让员工在工作中具备应对风险并加以控制的能力。为了促进银行的长期发展,银行应定期的对员工进行一定的会计结算风险的教育活动,让员工对会计结算风险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与理解,并在工作中进行合理控制,如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够得到真正提升,从而有效的避免会计结算风险的发生。
(二)完善会计结算的制度和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建立完善的会计结算制度与体系对于有效防范会计结算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可通过完善一定的电子支付会计结算管理制度以及相应法规的制定流程,来不断的规范会计结算制度。此外,我们还可设置一定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风险的防范,一旦会计结算中出现一定的风险,风险预警机制就会立即启动,进而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计风险预警与处理的效率,为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与损失进行有效控制。对于会计结算人员,我们应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激励与惩罚机制,对于工作中操作规范,遵守业务流程的员工,可以予以适当的奖励,同时针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甚至违规违纪的情况,也要进行严厉的处罚。并且可以将业务与薪酬挂钩,将会计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工作业绩结合到一起,以此来增强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进而可有效的保证会计人员能够严格的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会计的结算风险。
只有不断的提高结算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银行会计结算的执行力度。因此,银行应加强对于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的对会计人员宣传银行相应的制度工作,使员工的制度意识得到增强,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员工在制度上的学习,可以采用定期考核的方式,让员工对相关制度有一个透彻的理解与认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此外,还应不断的加强控制银行中操作岗位的自控力和自律力,确保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具备规范的操作水平,避免违规违纪现象出现。同时还要严格的对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能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把关,使其监督与管理得到规范的同时,充分发挥作用,从而有效的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提高会计结算队伍的整体素质。
会计人员在银行会计结算工作中扮演者较为重要的角色,会计计算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决定会计结算风险的控制水平。因此,为了降低会计结算工作中的风险,我们就应不断加强会计结算队伍建设,使会计结算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对于会计人员的培训,我们应首先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意识,进而促使会计人员有一个较为负责的态度,以此来不断的降低会计结算工作中的风险。此外,我们还应不断的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进而才能有效的确保会计人员对于相应的法律法规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从而才能避免会计人员在会计结算工作中出现风险。对于会计人员进行相关风险的培训以及相关会计工作的培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风险的敏感度,进而有效的减少会计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风险。
结束语。
随着银行的不断进步与发展,银行中会计结算所出现的风险成为当前银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不断的分析与研究银行会计结算风险对于促进银行的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我们应认识与了解银行会计结算风险的表现形式,进而了解到诱发银行会计结算风险的主要原因有:对于银行会计制度认识不充分,理解有偏差,会计结算制度体系不够成熟,银行会计结算程序的约束较薄弱以及银行会计结算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原因,从而从加强对会计结算风险的正确认识,不断完善会计结算的制度和体系,加强银行会计结算的执行力度以及提高会计结算队伍的整体素质等方面,来有效的对会计结算中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进而促进银行的快速有效发展。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四
关键词商业银行票据截留票据电子信息。
摘要票据截留有利于提高支付清算系统的效率,有效规避票据在传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篡改、丢失、被盗抢等风险,增强银行业的竞争力,有效促进区域及全社会经济增长。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票据截留提出了建议。
票据截留一般是指票据在流动、使用或传递的过程中,在某一个环节被截留,在截留点通过计算机录入相关信息和要素,将纸制票据转换成电子信息,而再以电子信息的方式完成其后续的流转周期。实现票据截留的必要条件有票据信息的电子化、票据真伪的电子核验、法律的保障和信用环境的完善。
(1)实现票据截留的首要条件是票据信息的电子化。票据电子信息包括票据电子影像与票面电子数据。近两年来,信息技术实现新的突破,计算机存储技术、网络技术与图像识别技术的高速发展,高速度高容量设备的迅速降价,社会对扩大票据交换范围的迫切需求使票据截留的真正实现成为了可能。银行票据自动化处理现在已经形成了以票据影像为处理核心,以自动清分技术、扫描技术、自动验印技术、支付密码技术、票据图像存储技术、传输技术为关键技术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可成功解决票据图像的采集、传递、票据要素的自动提取与票面合法性的自动审核等技术问题。
(2)技术和业务难点是电子核验票据真假。纸票据截流后,要确保各项业务处理的真实完整性,面临最大的技术与业务难点是票据真假的电子核验,尤其是电子印鉴识别。目前,银行接受委托支付资金时大多数都采用人工验证印鉴的方法,这从原理上不能防止资金的被盗用。同时,传统图章很难通过计算机传递,这种情况下,电子印鉴应运而生。电子印鉴实名为电子支付密码,是一种先进的防伪及身份识别技术。其含义不但包括图章本身,同时涵盖了票据上诸如日期、金额、银行账号、票据密码等全部信息,一举解决了传统图章所存在的缺陷,实现了印鉴的安全性和可传递性。电子印鉴系统经历了密码签模式,单一支付密码器模式、ic卡的支付密码器模式三个时期。因为支付密码只能由企业的授权人员计算,外部人员、银行内部人员、甚至软件开发商,都无法随意编制密码,从支付机制上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反过来,如果企业发现资金被外部人员盗用,一定能验证出支付密码、验证通过码的不正确,从而分清责任。电子印鉴的产生,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加密技术等融为一体,给银行业务带来了质的飞跃,不仅保障了银行资金的安全运行,还为国民经济的正常化运转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使用票据电子信息。商业银行实行票据截留的现状。
商业银行实行票据截留的现实意义在于银行业务流程和工作管理上的改善,主要体现在:第一,极大地扩大支票流通范围,资金清算效率大大提高,网上审核、网上清算、网上查询、数据分析成为了可能。第二,可以满足票据跨商业银行流通,实现票据实时到账、跨商业银行通存通兑、异地取现。第三,由于票据从纸质运转跃进到电子信息运转,银行将做到以自动化批量识别代替人工识别,以高效的集中处理代替低效的分散处理,以电子检索查询代替手工查找,以电子存储代替或部分代替实物存储,达到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票据结算效率。第四,可以实现电子退票,有效解决银行间退票纠纷。第五,可以提供票据映像及票据数据备份、管理、查询增值服务,既有利于票据信息的管理和分析,为银行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金融信息,又有利于客户实时核实自己账户的金额,从而有效防范支票诈骗。第六,票据截留在实现银行监督与控制作用方面也很有帮助,可以较好地实现对流程中每个环节的自动监控与随机任务分配,使票据处理流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减少风险点,提高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水平。作为提高票据处理效率、扩大票据交换范围的关键性手段,票据截留已引起金融界普遍关注,国内部分城市已开始了试点工作。笔者认为,在考虑我国票据截留发展方案时,应当首先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
(1)我国银行业已经有了一定的电子图像应用基础。国内已有90%以上商业银行的60%以上的银行分支机构建立了电子验印系统;有的商业银行已建立起全国性的票据图像应用环境,其所有的分支机构都在柜台扫描票据送全国总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2)票据交换运转规模逐步扩大,交换区域化已成雏形。经过近10年的培育与建设,人民银行下属已有17个大中城市的分支机构建立起具有相当规模与水平的票据交换中心,这些中心大多数都已在当地注册为事业法人机构,大体按市场规律运行。目前北京-天津-石家庄,广州-深圳,深圳与港澳地区,上海与其周边,成都-重庆、武汉与其周边7城市等地区实现了区域性票据交换。北京-天津-石家庄间的区域交换、深圳与港澳间的票据交换已采用电子票据图像。(3)网络系统支撑的条件已完全具备。人民银行主建的全国支付系统已投入运行,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稳定,小额支付系统正全面上线,实现了我国清算系统建设的跨越式进步。
(4)各地发展不一。我国地域广大,经济发展存在相当的不平衡,交通、通信以及金融发展差距也很大。
结合我国国情,我国商业银行在正式实行票据截留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成为必然,票据在银行端的自动化处理及电子验真问题将成为制约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的关键问题。选择恰当的票据截留模式,既要有效地解决票据实物传递问题,又要解决票据在银行端的自动化处理问题。
(2)选择恰当的票据截留点。是截留在提出行还是截留在城市票据交换中心,应视业务具体发展情况而定。如果考虑票据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会计事后稽核,笔者认为,截留在提出行网点或提出行票据处理中心较妥当;如果考虑集约化效益,则截留在城市票据交换中心较好。截留在提出行成本就比较高,影象处理系统的投入者、使用者均为商业银行。特别是在中等规模的城市,各行票据量并不大,那么,图像在城市票据交换中心采集就可较好发挥集约化效益,为商业银行节省人工与管理成本,也有益于票据图像处理的标准化。在已上了票据图像采集系统的部分城市及票据量日均6万以上的城市,也可以采用票据截在中心与截在提出行两种方式相混合。
(3)解决票据电子验真问题。目前,我国的票据截留实践,除了深圳以外,大多只进行电子信息交换,还没有实现真正的电子影像交换。一部分软件专家正在寻求更多的辅助手段,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印鉴识别的能力,意图在印鉴规范与预留印鉴库的建立与运行上大做文章,实现更实用的人机结合安排。另一方面,商家不停推出各种不同规格的支付密码器,电子支付密码已在部分城市、区域推广试行,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鉴定的支付密码系统一般效果都不错。电子印鉴识别,技术手段目前乃至今后都不能达到完全替代人的程度,选择票据电子验真方案,要在风险成本与核验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一般,一台支付密码器可以注册15~20个银行账号,企业花费几百元人民币,购买一台支付密码器就可以全面管理其在不同银行的账户。银行端,由于各家商业银行柜面系统都集中到总行,核验子系统可集中购买,网点只需安装一个读卡器,其成本也不高。相对于建立印鉴库来说,银行更乐于接受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但是,银行只有在验证支付密码、并验证印鉴后才能最终确认票据的真伪,产生“验证通过码”支付资金。
(4)配套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对我国现行的票据法规进行相应修改,赋予“票据截留”中的电子提示以与纸质票据提示相同的法律效力。同时,中央银行应出台有关的制度和管理规定,对“票据截留”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并出台有关制度和规定。通过法律层次解决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电子票据的签发、兑付、托管、统一认证等方面进行规范。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五
摘要: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是指银行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不真实,使得判断、决策发生失误最终导致银行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存在,给规范整个金融业的风险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又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同时其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但在较大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上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的信誉受到较大的影响,使其所面临的风险加剧。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问题展开探讨。
会计风险成因防范。
一、我国的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会计的核算风险。由于我国会计核算业务的,种类范围多而复杂,很多银行的风险都是与某个会计核算环节的失控有关,这导致银行的每笔实际业务的会计核算中都要可能发生错误。
(二)、银行会计的操作风险。银行人员在进行业务操作时,有时出于某种利益的追求,选择有利于相关利益人的会计方法,提供虚假信息。这种风险虽然发生的可能性小,但是其破坏性大。
(三)、银行会计的监督风险。银行会计人员没有能进到监督的责任,监督工作没有能及时到位,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更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会计风险的发生。,一些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质量不高,有的甚至违规执业,使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未被充分揭示。
(四)、银行会计的结算风险。具体表现为票据的结算风险、电子汇划的结算风险、信用卡的结算风险。
(五)、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具体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岗位职责不清。
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分析。
1.银行会计制度的建设迟缓,无法满足银行风险防范的需要。
首先,实行新会计制度后,银行记账原则由“收付实现制”变成“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未将会计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其次,不允许银行对其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方法计提减值准备,使我国银行的多项金融与非金融资产完全暴露在减值跌价的风险之下,而无任何防范跌价减值风险的应对措施。再次,允许银行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过窄、比例过小、方法过死,审核的手续过繁,使我国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显得极为脆弱。最后,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制度规定相对滞后,使得银行会计对日益增多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可能带来的高风险缺乏有效的披露。
2.银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不能满足防范银行风险的要求。
一方面,分级管理的体制使作为经营主体的各级分支机构部门利益膨胀,在利润指标、支付保证、恶性同业竞争、职工福利等种种压力下,往往通过弱化会计的核算、监督功能来达到其目的;同时,绝大多数国有银行的会计处理系统目前都与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按行政区域分散核算、层层汇总上报,使会计工作实际处于地区分割状态,从而为人为地篡改会计数据提供了方便之门;加之基层行领导、会计人员“本地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最终使弱化会计职能的各种违规行为占尽了“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极易导致风险和损失。
三、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分析。
1.内部控制体系的缺陷。
近年来西方的管理理论逐渐为国内企业所接受,并且也结合了本身实际情况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但是总体来说,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还不够完善。国内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三层内部控制体系,第一层为银行前台业务水员遵守职责岗位和业务操作的规范进行现金收付、转账结算等业务;第二层主要是各个营业网点内的相关业务负责人、监督员和业务管理部门的事后监督控制;第三层涉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辖区内各个营业网点的业务规范性进行常规及专项审计,对管理部门的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会计监督,履行对业务管理层的再监督职责。虽然看起来这种体系相对比较完善,但是在监督方面却有很大的纰漏,监督重心不够明确,深层次的业务往来缺乏监管,再就是监督的力度偏小,也不够连贯,尤其在范围和内容两个方面还有待于深化。
(一)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
要降低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首先要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健全银行会计操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以建设法制型企业为目标。加强商业银行的制度改革,就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修订不同岗位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要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在实施的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针对银行会计制度的薄弱环节,要及时查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并落实到相关的业务部门,让会计核算与新业务、新产品保持同步。
银行会计内控制度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要建立一个内控制度评价体系,对各个岗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内控评价部门最好能独立组织建设,运用科学、专业的方法进行内部评价,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能力。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制定要严谨规范,同时也要注意综合风险防范方法的使用。具体操作办法有:银行可以通过授权控制法明确各级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完成自己的职责,采用岗位轮换法消除潜在的舞弊行为;将前台操作和后台管理进行分离,改进管理模式;加大监控和审查力度,完善内部稽审制度等。银行内部控制要合理科学,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进行分析,采取适用的办法和制度,并认真执行,全体员工必须要维护内控制度的相关条款,任何人不得超越制度的约束。
(三)建立适应经营要求会计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就必须改变所有者主体虚拟的现状。所有者主体虚拟产生的弊端就是使企业的利益难以在业务开展、风险防范中得到落实。要提高会计风险的防范能力,可以选择在国家控股的环境下,通过市场的竞争压力优化银行的内部结构。其次,改革完善现行的会计制度,在统一会计信息的基础上,采取大集中、管理型的三级核算新体制。这一制度的优点在于:第一,在这种体制的管理下,总行制定的考核指标直接面向基层分行实施,大区核算中心负责指标计算和数据加工,这样可以有效防止银行会计信息泄露或是被篡改,降低基层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
四、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的作用。
1.应根据商业银行会计业务发展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检查形式。一是要重视三查,即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在注重对现金凭证实物检查的同时,注重业务制度、操作流程的检查,有错必纠,防微杜渐。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内控管理。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联网通讯技术和数据共享技术,开发计算机监控软件,及时、准确地采集分析数据,实现实时、远程监控,为银行强化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提供依据,达到计算机后台对交易监控与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2.要强化内部审计的地位与职能。一是必须保持银行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按下查一级的要求实行派驻制,以保证其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较大案件要有严厉的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充实监督管理人员力量,为强化银行内控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管支持。三是要转变观念,随着社会专业分工的不断提高,可以在实行银行内部审计之外,将内部审计的职能全部或部分地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
五、结论。
商业银行会计贯穿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始终,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与国外运作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会计风险管理的观念、技术、方法、体系和外部环境上都存在着很大差距。因此,深入分析探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因素,从风险管理的体系、机制和技术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抑制。
参考文献: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六
(一)具有新的知识结构及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知识。
在目前的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对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也有了新的要求,已经不能仅仅局限在本专业上面,在有一定深度的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广度,尤其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在网络技术革命的带动下,对会计信息的处理更是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就要求银行会计人员必须要熟练的掌握好网络和应用软件知识。流程银行的普及,清算系统和清算手段层出不穷,清算渠道多种多样,各种系统的应用,对于设计流程和系统建设的银行会计人员来讲,具有很高的知识要求,不仅懂得整个的运营流程、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还要有相当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有创新的思维方式,通过系统实现流程再造、风险控制、账务的自动处理;对于使用人员,要熟悉和了解系统原理,才能熟练操作,完成日常的工作。所以,他们的知识结构,就好像是金字塔,在最上端,应该存储着专业学科知识,而中间部分,则是专业学科的相关基础知识,在下端,则是对专业学科知识进行有效运用的其他知识。换句话来讲,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银行会计人员必须要更多、更丰富的掌握常规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数据库知识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当然。同时,还应该熟知专业知识以及一系列金融知识。
(二)良好的业务操作技能。
伴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要求银行会计人员也朝着新的高度迈进,传统的纸笔账簿,传统的算盘早已与目前的形势不相适应。而伴随着计算机技术在银行业应用的日益广泛,在经历了“会计电算化”、“银行电子化”后,现已进入“银行信息化”时期,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早已成为了各大银行会计业务处理的工具。熟练掌握和操作各支付系统、管理系统、行内核心系统、业务系统等,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风险,保证业务的正常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着银行it技术的运用与发展,实现数据大集中,it正在向与业务深度融和的方向发展,各项业务与管理依赖it技术的支持,从系统的建设、运行、处理都需要与技术人员有良好的沟通,达成共识,才能有效地合作和解决问题。不管从业人员再怎么有经验,他们也总会有没有接触过的问题,他们也不可能对所有比较复杂的问题有一个熟练的解决思路。因此,对于每一个银行会计从业人员来讲,经验确实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具备熟练的问题解决能力。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要求会计人员要能够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在问题引发的一系列接踵而至的更复杂的问题的时候,能过正确地把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来,并能够有针对性且及时的把问题解决好。而这一问题解决的能力,不应该局限在银行高层会计人员,更应该普及到所有的银行业务人员。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1、业务需求的提炼和分析。
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业务战略、市场机遇、效率改进、风险控制等要求,向it部门提出业务需求,该需求要经过全面的分析、论证形成,编制符合计算机软件系统需求,可以将业务目标和要求转换为技术人员需要的规格说明书,起到业务和技术两种话语体系之间翻译的作用。
2、系统处理和风险的分析。
系统完成后,对系统的每一个编码、步骤、环节、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大量的、全面的、细致的'测试,业务人员除了具备精悍的专业知识、银行各岗位工作积累的经验,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手段外,还必须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才能保质保量完成新系统的功能测试,有了高质量的测试,新系统上线运行才能确保功能正常、风险得到控制。
(五)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
对于银行从业会计人员来讲,职业道德是他们开展会计工作所需要遵循的第一标准。职业道德标准,可以分为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工作作风以及工作态度等等,期所体现出来的是银行会计工作的基本特征,也是会计职业的一个基本责任要求。在这一标准中,详细对银行会计人员在具体的从业过程中需要做好的职责做出了规定。我们知道,只有思想正确了,会计人员的行为才能够正确,而职业道德标准,正是银行会计人员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的标准,所以,这是目前银行会计人员所需要遵循的一项最基本素质要求。
(六)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能快速适应瞬息万变的环境。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对银行会计人员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控制能力以及抉择能力等等,都有了更加高的要求。而伴随着银行日常会计工作中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日益增加,伴随着银行业务处理的日趋多样化,伴随着业务处理难度的日益增加。每一个银行会计从业人员,除了要掌握好相关的管理学原理,熟知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以及基本技能及计算机、互联网知识外,还要具备长远的见识、创新的思维、良好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要善于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和方法,来把会计工作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从容的应对会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总之,银行业是否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会计队伍来进行保证。所以,必须要明确目前科技信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银行会计从业人员的新要求,并有针对性地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切实提升会计人员的整体能力素养,最终为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七
当前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商业金融银行所面对的风险形势以及风险的种类也愈加多元化,在应对市场竞争的过程中,银行也需要面临严峻的财务管理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首先应当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体制,一方面创新财务管理的模式,使得自身财务管理能够趋向于完善;另一方面应当对金融服务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提升银行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在当前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逐渐加深的背景之下。商业银行受到互联网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商业银行结合相应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财务融通、财务支付以及相应的网上操作等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的需求,但同时客户在网上进行操作和资金的支取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系列潜在的危险。传统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立足于现实、封闭的环境之下,往往财务风险发生概率非常低,而互联网则恰恰相反,其较高的开放性能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着一定的财务风险问题。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日益完善的现代化社会,银行在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面临的挑战便是财务体制的建立,商业银行在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前客户发展的不同需求来构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体系。
虽然当前阶段,互联网金融产品一直在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体制,在不断的创新自身的产品,但是很多产品依然处于试验阶段,没有到达成熟的地步,这些金融产品与互联网的结合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一定的安全性问题。其次,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之下,银行的相关财务管理模式需要涉及到各方各面,还需要对流动财产进行一定的风险管理。例如传统存款体系根本没有考虑到互联网的相关技术手段,而当前如果想要结合互联网技术,便要将传统存款体系进行全面的改善,使其能够完成线上和线下双重存储的模式。
最后,线上交易过程中往往缺少了对客户身份的有效识别,很多时候不法分子会借助这一漏洞进行一些违法犯罪事件,导致银行机构出现严重的财务风险,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互联网时代下,针对以上银行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主要问题以及局限性,可通过多种有效对策加强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的影响之下,商业银行在构建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从全面系统的角度出发,进而有效的提升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第一步,重视财务风险的识别体系建立,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合理的预判财务风险的类别,进而为商业银行更好的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使银行能够在面对风险的过程中,及时将资金进行转移或调配,最小化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损失。
第二,在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的借助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通过数据处理以及数据挖掘技术合理的预测未来市场的风险动向,获取到第一手的资料,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剖析,进而为管理层提供有效的理论基础,以便其能够更好的进行决策。
第三,构建市场风险管理评价体系,在进行风险管理评价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一方面应当重视人才的培养,引入高素质人才,在进行风险管控过程中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目标,增强风险管理的工作效率。
2.调整财务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跟随时代的发展潮流,不断的优化及调整传统的财务风险管理体制,使银行在面对风险的过程中能够做出有效的调整;另一方面应当重视对相关金融产品的管理和控制,通过提升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稳定性来降低银行面临风险的概率。在金融产品的管理和控制上应当重视对其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机制建立。
3.重视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在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重视对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作风的培养,通过良好的金融机构内部文化建设,对机构内工作人员产生正向的熏陶作用,进而使每一个人员都能够按照制度办事、具备良好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另一方面企业应当重视开展相应的培训和讲座,定期的引进一些优秀的专家进行培训工作,加强当前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技术能力。
最后,银行工作人员自身也应当不断的学习,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之下,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银行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商业银行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当做出优化和调整措施,逐步优化自身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机制,为保证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八
谈判专家认为:威胁不是达成谈判协议的最佳手段,使用威胁容易导致与意愿相反的结果。因此,优秀的谈判者从来不采用威胁手段,在表达同样的意思时,采用警告手段,这样就不会引起对方本能反感,有利于谈判的顺利进行。
四、。
又被称为暗盘交易。这种手段很容易凑效,一方获得紧俏物资、重要商业情报,出卖了滞销产品,而另一方则获得大量金钱、实物,肥了个人,害了国家。
五、“人质”战略。
即谈判一方在看准对方必须购买自己的产品(或劳务)时,乘机向对方提出进一步要求,抢高筹码,迫使对方接受。“人质”指对谈判双方有价值的东西,包括金钱、货物、财产或个人名誉。“人质”战略是靠手中王牌的压力达成协议,这样双方关系也不会融洽、长久。
六、假出价格。
在商务谈判中,谈判一方为了排除同行的竞争,故意虚报价格,以获得与对方的谈判机会,一旦进入实质性的谈判阶段,就改变原先的报价,提出新的苛刻的要求,这时,对方可能已放弃考虑其它竞争对手,只好同意新提的要求。
七、百般刁难。
挑些毛病是正常的,否则就无价可讲了,但是如果不顾客观事实,鸡蛋里面桃骨头,就过份了,尤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负有责任的一方为了掩盖过错、推卸责任,往往歪曲事实,编造假证,以期蒙混过关。施计一方不断纠缠、无理挑剔,故意拖延时间,把对方磨得精疲力尽,无计可施,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只好妥协、让步。
八、联手游戏。
一般而言,商务谈判的最终目的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买卖协议,但有时谈判双方并不单纯地为了达成协议而谈判,而且是把谈判作为一种扩大影响,扩大宣传的手段。双方事先安排扣人心弦的谈判,通过媒介引起外界注意,或在履行协议时,一方故意违约,进行仲裁,引起舆诊**,这样,起到免费宣传的作用,扩大双方知名度,达到了谈判目的。这种谈判作法是对大众的欺骗,是不道德的竞争行为,利己而害人,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九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决策机构。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则,并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流动资金经常便利和准备金制度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
1992年,欧盟首脑会议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在1月1日开始实行单一货币欧元和在实行欧元的国家实施统一货币政策,从1月1日起,欧元纸币和硬币正式流通。由于英国、瑞典和丹麦决定暂不加入欧元,目前,使用欧元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12国,也称为欧元区。欧洲中央银行作为超国家货币政策执行机构,其组织框架、目标、任务和运做机制一直是人们十分关心和讨论的重要问题。
一、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框架
欧元区的货币政策通过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予以实施。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在欧元区内,欧洲中央银行是最高货币权力机构,其总部设在德国的法兰可福,工作人员500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欧洲中央银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负责执行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日常工作,但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的所有活动必须接受欧洲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欧洲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的设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决策机构。行长理事会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指导纲要,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目标、主要利率水平和中央银行体系准备金数量等。目前,行长理事会由执行董事会成员和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每个成员拥有一份表决权,采用简单多数表决法决定要实施的货币政策,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担任行长理事会主席,并且拥有在表决中出现赞成票好反对票相等时做出最后裁决的权力。执行董事会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实施。执行董事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和其他五位成员组成,任期8年,期满后不得继续连任。
由于不是所有的欧盟成员国都在191月1日参加欧元区,欧洲中央银行还设立了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尚未参加欧元区的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的第三个决策机构即总务理事会,负责协调欧盟内欧元区和非欧元区的货币政策。
欧盟东扩到27国后,现行的一国一票制将使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变得十分庞大,难以进行迅速有效的决策,为此,欧洲中央银行将采用“三速”投票模式,按照成员国的经济总量和人口分配投票权,5大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为4票,也就是说每5年有一国没有投票权;14个中等国家如比利时、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等共8票,即14国中每年8个国家有投票权;8个小国如塞普路斯、爱沙尼亚、立陶宛、卢森堡等为3票,即每年3个国家有投票权。执行董事会的6名成员有永久投票权。
二、欧洲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
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则。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稳定”,与德国规定的德国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捍卫货币”如出一辙。虽然欧洲中央银行有义务支持欧元区如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的其他经济政策,但前提是不影响价格稳定的总目标。
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相比,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崭新的机构。为增强欧洲中央银行的信誉,《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从立法和财政上明确规定了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欧洲中央银行在指定或更换行长理事会成员以及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不得接受任何机构的指示和意见,在更换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和理事会成员时,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政府和议会的一致同意。同样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规定任何政府和机构有义务尊重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得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财政上,欧洲中央银行对成员国的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实行“不担保条款”。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规定,欧洲中央银行有责任对其实行的货币政策进行说明。欧洲中央银行每周发表综合财务报告,每月发布中央银行体系活动报告。有关中央银行体系的活动和货币政策年度报告必须提交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欧洲中央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要求出席欧洲议会有关委员会的听证会。欧盟理事会主席和欧盟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参加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欧盟理事会主席可以在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上提出动议,供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审议。
三、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机制
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将以统一的标准和条件在所有成员国内进行。但由于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只能通过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来实施,因此,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机制要反映各成员国货币政策机制的不同特点。目前,欧洲中央银行力争把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出现不同做法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其货币政策机制不是任何一个成员国货币政策框架的翻版。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机制包括:
1、公开市场业务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内的公开市场业务将在指导利率、管理货币市场、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欧洲中央银行将主要通过回购协议购买、出售资产、信贷业务等反向交易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公开市场业务有四种方式,一是主要再融资业务,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周进行一次,两周到期,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再融资利率也是欧洲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最主要的杠杆利率。二是长期融资业务,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月进行一次,三个月到期。三是微调操作,由成员国中央银行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四是结构操作,只要欧洲中央银行想调整资金结构,就可以由成员国中央银行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
2、管理流动资金的经常便利(standingfacility)
欧洲中央银行通过管理流动资金的经常便利提供和吸纳隔夜流动资金,规定隔夜拆借利率,并通过改变隔夜拆借利率向市场传递政策信号。欧洲中央银行使用如下两种经常便利,一是边际借贷便利,银行和信贷机构按照预先商定的利率从中央银行获得隔夜流动资金,这种预先商定的利率规定了隔夜拆借市场的最高利率。二是储蓄便利,需要隔夜流动资金的银行和信贷机构按预先商定的利率交付隔夜保证金。这种预先商定的利率规定了隔夜拆借市场的最低利率。
3、准备金制度
欧元区内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必须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在所在国中央银行的帐户上保持最低限度的准备金,但在欧元区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受限制。
四、汇率政策的制定和协调
汇率政策是欧元区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欧元区将在保证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制定汇率政策。
1、汇率政策的制定机制
欧元区汇率政策的制定权归欧洲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委员会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洲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走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欧洲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的协议,确定与第三国以及国际组织有关汇率政策的立场。
2、外汇管理和干预
定,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自由支配这500亿欧元的外汇储备,在必要时,还可以动用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在动用其外汇储备时,必须征得欧洲中央银行的批准,以防止成员国中央银行进行外汇业务时出现与欧元区汇率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欧洲中央银行可在欧洲理事会的指示下,必要时,对欧元与美元、日元以及其他货币的汇率进行外汇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确定如何分配外汇干预的职权范围,并根据信贷信誉、竞争价格、资产规模等标准选定进行外汇干预的银行和信贷机构。
五、跨欧自动实时清算系统
跨欧自动实时清算系统1999年1月1日正式全面运营,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欧盟每个成员国建立一个实时总清算转帐体系,二是建立一个连接个成员国实时清算系统的互连机制。它保证了以欧元进行的支付可以快捷有效地从一个成员国转移到另一成员国。非欧盟国家的实时清算系统如果具有用欧元清算的能力,也可以和跨欧自动实时清算系统互连。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运转三年多来的事实证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是成功的,具体表现在:(1)欧洲中央银行逐步积累了调节干预欧元走势的基本思路,即将欧元区的物价稳定放在首位,不刻意追求欧元汇率的稳定或者坚挺;(2)欧元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清算系统,这是一种货币成功运行的基础,国际贸易中以欧元结算的比重从底18%上升到24%;(3)以欧元计价的金融工具明显扩大,特别是欧元债券发行的增长十分明显,目前世界债券发行量中,欧元债券已占47%,超过了美元债券;(4)欧元区成功地抵御了由于科索沃危机、欧盟委员会集体辞职、各国大选、石油价格上涨、美国新经济泡沫破灭等带来的各种经济政治冲击,20经济达到十年来最高增速3.4%,20下半年没有像美国和日本那样出现经济衰退;(5)欧元的运行得到了欧洲国家的认同,欧盟非欧元国家如英国等对于加入欧元区的态度趋于积极。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
[摘要]目前,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冲销干预已成为国际通例。本文通过分析开放经济下我国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冲销干预的有效性,认为中央银行能够通过冲销干预来实现外汇市场干预的目标。进一步,从增强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冲销干预效力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汇率和利率制度、加强国债市场建设、干预手段多样化和加强国际货币合作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央银行汇率冲销干预
一、引言
在我国经济开始呈现过热的背景下,中央银行为对冲外汇占款而被迫持续增加基础货币的供应量,从而影响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操作效力。为了消除这种影响,实现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双重均衡,中央银行一般会进行冲销干预。所谓冲销干预(sterilizedintervention)是指中央银行一方面在外汇市场上从私人部门买进外国资产以降低本币升值的压力,维持汇率的稳定,从而保护出口部门。这在客观上会造成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增多,货币市场上货币供应量扩大。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又通过在货币市场上采取配套的操作措施,如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提高准备金率和公共部门存款管理等措施对增加的货币供应量予以冲销。现行的国际货币制度下,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各国中央银行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使汇率向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变化。在外汇市场上,当外币供给增加时,本币面临着升值的压力。中央银行为了保持本国产品的竞争力,在外汇市场上购进外国资产,以阻止本币升值。此时,本国货币供应将增加,价格水平将上升,中央银行为了稳定价格水平,又必须采取冲销措施,冲销因购入外汇而增加的货币量,以保持总的货币供应量不变。因此,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冲销干预是维持货币供应量稳定的重要手段。各国中央银行为了实现本国的宏观经济目标,在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上协调操作,积极干预。在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和持续性的大规模资本流入的背景下,如何使用外汇市场干预手段来减轻内外经济环境波动不协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成为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中央银行面临的关键问题。
二、中央银行冲销干预的理论分析
目前,由于我国汇率形成机制仍不成熟,资本账户的严格管制使得人民币资产与外国资产之间的替代性不高。因此,下面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在本外币资产不完全替代条件下,中央银行冲销干预的有效性。为便于理解,下面主要利用图形来进行分析。下图1的纵轴为外汇市场上即期汇率(汇率以直接标价法表示),横轴代表本国利率。图中mm曲线表示使货币市场处于均衡状态的本国利率与汇率的组合。货币供给的增加使mm曲线左移。因为在汇率既定时,如货币供给超过需求,为恢复货币市场的均衡,利率必须下降以增加货币需求。bb曲线表示本币债券市场处于均衡状态的本国利率与汇率的组合。本币债券供给增加会使bb曲线右移。因为在汇率既定时,本币债券市场上供大于需,本币债券价格下降,也就是说本国利率上升。ff曲线表示使外币债券市场处于均衡状态的本国利率与汇率的组合。ff曲线比bb曲线平缓,是因为本币债券市场对本国利率的变化更敏感,同样的汇率变动在本币债券市场上只需要较小的利率调整便能维持均衡。另外,外币债券供给的增加将导致ff曲线的左移。因为在汇率既定时,在外币债券市场上供大于需,需要本国利率的降低以消除这一超额供给,以实现市场平衡。
当中央银行为阻止本币升值而在外汇市场上投放本币购入外币债券时,在非冲销干预的条件下,bb0曲线不动,由于货币供给增加和外国债券供给的减少,mm曲线左移到mm1同时ff0右移到ff1,相交于b点,此时本币贬值,因此这一干预是有效的。如果中央银行采取冲销干预,在公开市场上卖出政府债券,会使投资者手中的国内债券持有比重增加,同时造成国内债券的价格下降,市场利率上升。这样,一方面投资者持有的国内债券增加,出于平衡资产结构的考虑,投资者将增加对外国债券的持有。因此,购买外国债券将相应增加外汇的需求,造成外币升值,本币贬值;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利率上升,本币债券的吸引力上升,可能会削弱投资者对外国债券的需求,从而使外币汇率下浮。但由于国内债券和国外债券是不完全替代的,所以冲销干预的效果不会被后一种情况完全抵消。即中央银行卖出本国债券,收回本国货币,本国货币供给不变,mm曲线回到原来位置mm0。本国债券供给增加,bb0曲线右移到bb2,而ff1曲线不变即ff1=ff2,此时出现新的交点c,与a点相比,汇率和利率均上升。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冲销干预是否有效,取决于本国资产和外国资产的替代程度,替代程度越高,冲销干预的效果越弱,替代程度越低,冲销干预的效果越好。但它不会影响经济政策的国内目标。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存在较为严格的资本管制。而且由于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尚未形成,资本的利率弹性还不高。在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人民币资产和外国资产不能相互转换,即替代程度较低。因此,中央银行基本能够通过相应的冲销干预来实现外汇市场干预的目标。
三、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干预效果的制约因素
1.资本流动的利率弹性。资本流动的利率弹性也制约着外汇市场的干预效果。尽管资本账户管制给政府冲销干预带来更大的主动性,但是外汇平行市场的存在可能会对冲销产生相反的影响。中央银行卖出国债冲销资本流入,会引起利率的升高。当国内和国外利率差幅变大后,会促使外资进一步涌入进行套利投机,这就会陷入国际收支顺差、外汇储备增多、外汇占款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通胀压力加剧的恶性循环中,与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完全相反,中央银行陷入政策操作的两难困境。
2.债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如果债券市场缺乏深度,中央银行的冲销干预很快会耗竭已有的国债,从而制约干预的效力。我国公开市场上交易的债券和国债多为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几乎没有。我国目前以长期债券为主的债券期限结构,必然会使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冲销受到短期资产的约束。当然本国财政赤字的承受能力也同样限制着冲销干预的效果。如果在国内持续财政赤字的条件下,冲销干预将受到准备金数量的'限制。
3.干预的操作成本。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会导致更多的外资流入,增加政府负担。一方面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推动利率上扬,这使资本内流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看,大量利用国债进行冲销干预,大大增加了政府的债务负担,严重恶化了财政状况。从央行的角度来看,也必然会产生亏损状况。因为央行购进的流入储备在投资于外国资产时所获得的利率收益,往往低于央行发行融资券进行冲销时所发支付的利率,因此,冲销量越大,操作成本也就越大。
由此可见,我国中央银行的冲销干预的有效性不仅受到国内和国外资产替代程度的影响,也主要依赖于债券市场深度、资本流动的利率弹性和干预的操作成本等因素的影响。
四、加强中央银行干预效力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仍存在诸多不利于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干预的因素。为加强中央银行的干预效力,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加强汇率制度弹性化,从根本上减轻中央银行的干预压力
相对固定汇率制下的国际收支双顺差是造成我国外汇占款压力的根本原因。在我国资本控制不断放松的背景下,弹性化汇率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自动调节外汇储备规模和国际收支状况,从而减弱外汇占款对货币政策的不利影响,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目前,我国处于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人民币不断升值、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加大的经济背景中,根据新兴市场货币危机的经验,当前是我国退出固定汇率制度和进行更大弹性汇率制度的较好时机,因此,应抓住机会,加大汇率波动幅度,减轻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冲销干预的压力,逐步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的、灵活的汇率形成机制。汇率制度弹性化必须改革汇率形成机制,一要逐步将强制结售汇制改为意愿结售汇制,二要加快推行美元做市商制度。
2.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实现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货币调控
当利率可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时,干预才能通过利率变化调节金融机构资金头寸,进而影响短期汇率波动。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而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这已成为我国使用利率手段调节货币市场,进而调节外汇市场的严重阻碍。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调控货币数量以实现稳定汇率的效果已逐渐弱化。我国中央银行应通过加速利率市场化,尽快完善货币市场利率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传导渠道。以此为基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基准利率,实现货币干预政策由总量调控转向价格调节,从根本上摆脱长期使用货币干预手段所带来的各种弊端。
3.加快以国债市场为核心的公开市场建设
国债市场的有效运行是公开市场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根据财政部统计显示,我国共发行国债35期约2.35万亿元,比增加1.46万亿元。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将持有的大量国债视为低风险、高效益的优质资产,不愿出售,使公开市场操作缺乏交易基础以及我国国债期限较长,品种不多,使公开市场操作缺乏载体的现状,当前应大力增强国债市场的深度、广度和弹性,为操作手段的重大转变准备条件。一方面实施国债余额管理,调整国债期限结构,减少中期债券比重,适当增加长期债券比重,大力增加短期国债;另一方面,应重视开发公开市场货币冲销操作工具,进一步增加操作的双向性。
4.实现干预手段的多样化和综合化
当前,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继续加大,外汇储备急剧增长,外汇占款继续大幅增加,银行流动性增加,贷款压力增大,央行应实行冲销工具的最优组合,避免采用单一的冲销工具。例如,建立外汇平准基金制度,避免中央银行发行货币来增加外汇储备的被动局面;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尤其是短期国债市场,增加央行短期国债持有量,加大公开市场业务;加大央行票据的发行力度;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和存贷款利率;实行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控制高风险行业、区域的信贷扩张;将中央财政在央行的债务证券化,回笼部分基础货币;将中央银行现有的长期外汇资产证券化等等。
5.增强国际货币合作,提升中央银行干预效力
我国放松对资本流动的管制后,本外币替代程度上升,冲销干预效果将逐步削弱。因此,需要加强国际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来提升中央银行的干预效力。中央银行在干预外汇市场时,要参与国际之间的货币合作,争取外部支持力量。例如,我国已与泰国、日本等东亚国家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即当一方出现外汇周转困难,或本币被抛售而暴跌等紧急情况时,协议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外汇干预所需的币种。这种国际间的政策合作,在加大了中央银行外汇干预力量的同时,也提升了其应对货币危机的实力。
参考文献:
[4]姜波克等:开放经济下的货币市场调控[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版
[5]武剑:货币冲销的理论分析与政策选择[j].管理世界,2005,(8)
[6]王维安陶海飞:我国外汇干预机制有效性探讨[j].浙江大学学报,2005,(5)
[7]郭田勇陈佳:我国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干预效力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6,(7)
[8]何慧刚: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冲销政策:效应、制约因素和对策[j].财贸经济,2007,(8)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一
论文摘要:自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蝴蝶效应”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正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着世界经济格局。作为宏观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金融稳定的维护者,各国中央银行都在应对这次危机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探讨在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会计风险的控制,对于提高央行的资产负债质量、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作用巨大。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二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中央银行会计风险,可以定义为中央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中央银行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随着金融危机发生后所带来的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中央资产质量恶化的可能性仍将存在,会计作为记录、计量、反映资产负债信息的最直接工具势必面临着相应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标准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资本全部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会计核算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会计目标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为单一的受托责任观,以真实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维护资金和资产的安全。随着人民银行所开展业务活动的拓展、所运用的会计核算系统的完善、会计信息使用目标的多元化,对全面了解人民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服务成本效率等相关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信息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但我国中央银行会计属预算导向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以当期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当费用发生期与受益期不在同一会计期间时,容易产生收入与费用、成本的背离,当资产、负债计息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时,无法真实反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的完整信息。会计核算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不能全面记录和反映央行资产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目前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规定,人民银行财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且在存续期内不对资产价值进行调整,这就使得储备资产中的金银、外汇储备等价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的资产容易发生贬值,无法真正反映其价值。二是对于具有明显市场特征的金融工具没有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无法表明其现时价值和未来价值,在市价波动时无法通过账面价值调整来维护人民银行的财务稳健。三是再贷款、再贴现等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在表外核算且不计提跌价准备,使得会计报表容易产生资产虚假膨胀,无法反映人民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无法实现与国际同行的会计可比。四是未强调配比性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计量基础,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产负债表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两种报表计量基础不同,当合并后就不能真实反映央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提高我们对外提供的本外币合并报表的质量,对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人民银行的公信力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随着央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维护宏观经济稳定职责的进一步强化,引入权责发生制、优化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和改善内部控制等手段都为在复杂的内外环境下,我国央行会计更好的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面对由此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建议。
经历过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对建设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认识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如何确保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成为会计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是与比较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体系(ifrs和gaap)趋同。针对我国中央银行所处的经济体制、预算体制等特点,我们建议,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应该进行改革,但如何改,则需要斟酌考虑。首先,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这是由中央银行的职能所决定的,这就要求中央银行的会计标准应该能够反映央行的特点,应该考虑央行特有的业务性质;二是审慎性原则。这是因为央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组织,它必须首先考虑的是一个国家的政策效应和资产安全,为此,我们在重塑央行会计标准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资产减值的确认、贷款拨备和损益的确认等相关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历了金融危机质疑的情况下,美国公允价值计量仍被保留下来,这反映了公允价值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公允价值计量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标志。因此建议根据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趋势,遵循公认的会计原则,改革人民银行会计标准,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从资产本身的性质和重要性出发,考虑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结合权责发生制改革人民银行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手段,改变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协调预算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
(二)加强改善内部控制,构建全面有效的中央银行会计风险管理机制。
根据coso(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赞助组织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管理模式,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内部管理的过程。它不仅仅局限于对某一个风险环节的处置和干预,而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风险管理过程,渗透到人民银行方方面面的业务处理过程,涉及到各级人民银行和人民银行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遵循重要性、及时性、协调性、成本效益和独立性原则。建议借鉴erm框架的理论成果,进一步细化人民银行风险管理要素,与风险管理目标、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结合起来,将人民银行会计风险管理要素分为内部环境、目标确定、事件的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控。在风险分析活动中,各级人民银行的工作目标、战略部署、计划安排要合理地反映外部环境、可使用资源,要考虑到存在的主要风险。在风险识别活动中,要识别内外部环境中所有的风险环节,不论大小都不能遗漏,保证风险轮廓勾勒的完整性。除了做个别风险分析,还要考虑同时发生某些风险的情况。了解了风险的重要程度后,中央银行各级部门应迅速做出“反应”,决定是否接受风险、避免风险,还是减轻风险。对于中央银行完全不能接受的风险,比如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一般是避免这种风险,即放弃带来这个风险的工作计划或行动安排,因为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对其他有相对的风险回报的风险,单位可以考虑接受,但要采取减轻风险的措施,才能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同时,建议引入csa(控制自我评估),定期对风险管理机制的要素、过程、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会计风险管理机制进行修正和完善,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的状态。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三
拖延行为既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也不是个体在时间管理和计划方面出了问题,事实上,一些拖延者对时间估计的能力并不逊于常人,他们甚至更清楚拖延的后果。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一)任务性质。
任务性质是导致拖延行为产生的情境因素,但拖延行为既然是个体做出的一种自愿选择,因此个体的差异性应该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这种个体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享受舒适生活的同时,拖延行为也开始日益蔓延。拖延就是腐蚀剂,它侵蚀着人的身体和心理,消耗人的能量,阻碍人的潜能发挥,并最终影响人对社会变化的适应和个体的进步与幸福。要克服这种不良行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第一,端正认识。拖延并非人的本性而是一种不良行为,它并不能使问题消失或变得容易,相反只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从认识上清楚拖延的危害,进而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追求短暂逃避带来的快感,而是在成功中享受来自心灵的愉悦。
第二,及早行动。良好的条件是等不来的,惟有具体行动才能创造有利因素。要完成某项任务,可建立一个行动计划,列出需要进行的每一小步。然后依据计划及早展开行动,每完成一小步就会带动自己更好地去做下面更多的事情。这样分割目标,设定期限,既有助于增强信心,又便于及时检查督促自己。
第三,自我奖励。良好习惯的养成是需要不断强化的。要想养成自觉、迅捷做事的好习惯,就要给自己及早的行动予以适当的奖励来进行强化。每及时完成一项任务,每改变一个拖延的习惯,即使行动的步子很小,也要肯定自己,奖励自己在达到一个适度的小目标后就拥有某项愉悦享受的权力,让努力与享受快乐紧密相连。
参考文献:
[1]ureofprocrastination[eb/ol].,7,10。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四
商业银行是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对我国经济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具体体现了商业银行的利益追求。中间业务借助于商业银行自身的信息和信用优势,提供中间服务而获取经济利益。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不健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本文具体分析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策略,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指利用银行自身的金融信息、信用、业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中间服务来获取经济利益。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成本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水平,而且对商业银行经济利益的获取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1.1管理意识不高。
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缺乏成本管理意识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重要问题。大多数商业银行缺乏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同时,与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对投入产出比的重视。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有300多种,但是,拥有良好盈利能力的中间业务较少,很多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投资较大,但没有较好的回报。
1.2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定位不准确导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面临巨大挑战。准确的市场定位是商业银行开发中间业务的关键。例如,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要求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业务内容及客户人群。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缺乏完善的市场调查,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很多方面不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可能导致中间业务出现亏损现象。
1.3操作流程存在漏洞。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存在着许多操作流程漏洞。甚至部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为了招揽存款而进行亏本经营。但是,这些存款并不能弥补中间业务成本的支出。同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成本和利益核算中,缺乏对成本管理的全面考虑及掌控,尤其在人工成本管理方面。例如,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发展,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采取了信用卡优惠政策,积极购置技术设计。但是,在信用卡管理中并没有考虑余额管理,导致信用卡放贷的利润降低。
1.4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尤其在中间业务的运营环节,缺乏规范的成本管理标准。成本管理制度是对中间业务操作流程及运营的成本规范,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
2.1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应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充分了解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概念和内涵,加强对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重视,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管理方法。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对中间业务成本管理进行指导。同时,商业银行应组织中间业务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引导业务人员树立科学的成本管理意识,积极将中间业务成本管理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另外,商业银行应积极转变传统的利润观念,改进依靠放贷获取利润的观念,从商业银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2.2准确定位中间业务成本管理。
中间业务的市场定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极为重要。只有具备合理的市场定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才能吸引更多客户,实现客观的利润回报。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发应进行详细、充分的市场调查,积极了解市场对中间业务的需求,全面了解中间业务客户群体,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完善中间业务服务,提高中间业务水平。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特征制定相应的中间业务,使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符合客户的需求。
2.3优化中间业务流程。
优化中间业务流程是商业银行提高中间业务利润收益的必要措施,并且,在优化中间业务流程的过程中要积极落实成本管理思想,简化中间业务流程,减少业务人员,积极优化业务技术,降低业务操作成本。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设置一些投资成本较低且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项目,建立多元化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另外,对于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应对其进行改造,提高中间业务的利润收入。
2.4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
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是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首先,商业银行可以借鉴西方国家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建立适合银行发展的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加强对成本管理的监督,设立适合中间业务发展的管理目标,并积极设置严格的成本管理考核机制。
商业银行是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而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正是利用银行自身的信用及业务优势而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工作。其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质量有着较大影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不健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管理意识不高、缺乏市场定位、操作流程存在漏洞、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完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商业银行必须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准确定位中间业务成本管理、优化中间业务流程、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研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追求经济利益,而且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五
论文摘要:自20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蝴蝶效应”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正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着世界经济格局。作为宏观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金融稳定的维护者,各国中央银行都在应对这次危机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探讨在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会计风险的控制,对于提高央行的资产负债质量、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作用巨大。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中央银行会计风险,可以定义为中央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中央银行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随着金融危机发生后所带来的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中央资产质量恶化的可能性仍将存在,会计作为记录、计量、反映资产负债信息的最直接工具势必面临着相应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标准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资本全部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会计核算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会计目标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为单一的受托责任观,以真实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维护资金和资产的安全。随着人民银行所开展业务活动的拓展、所运用的会计核算系统的完善、会计信息使用目标的多元化,对全面了解人民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服务成本效率等相关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信息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但我国中央银行会计属预算导向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以当期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当费用发生期与受益期不在同一会计期间时,容易产生收入与费用、成本的背离,当资产、负债计息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时,无法真实反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的完整信息。会计核算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不能全面记录和反映央行资产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目前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规定,人民银行财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且在存续期内不对资产价值进行调整,这就使得储备资产中的金银、外汇储备等价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的资产容易发生贬值,无法真正反映其价值。二是对于具有明显市场特征的金融工具没有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无法表明其现时价值和未来价值,在市价波动时无法通过账面价值调整来维护人民银行的财务稳健。三是再贷款、再贴现等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在表外核算且不计提跌价准备,使得会计报表容易产生资产虚假膨胀,无法反映人民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无法实现与国际同行的会计可比。四是未强调配比性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计量基础,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产负债表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两种报表计量基础不同,当合并后就不能真实反映央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提高我们对外提供的本外币合并报表的质量,对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人民银行的公信力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自1984年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经历了模拟手工代替(1984~1994年)、单机版会计核算(1994~)和网络集中核算(至今)三个阶段。尽管目前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内部控制,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一是缺乏独立的会计风险管理部门。目前,从总行到基层行,会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主要由会计部门负责组织,从管理体制上来讲,会计部门既是教练员又是裁判员,会计风险评估工作独立性难以保证。二是控制活动不严密,技术防范手段落后。部分内控措施未有效嵌入集中核算系统中,无法从根本上防范人为的操作风险。比如,操作员普遍采用代码加口令认证方式登录集中核算系统,操作员代码公开,无法避免操作员循环使用口令和相互借用操作员代码和口令的情况。三是内部监督未完全到位,较易引发风险隐患。目前,虽然人民银行系统内部均增设了事后监督部门,与原有的内审部门监督、纪检部门监督等共同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但这些监督均为事后监督,存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不利于及时发现资金风险或业务差错。同时由于内部监督的手段仍沿用传统的做法如仍以账簿、凭证检查等方式为主,而且对会计的监督行为主体又分散于会计、事后、纪检、内审等多个部门,存在监督手段落后,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不利于对会计风险的控制。
随着央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维护宏观经济稳定职责的进一步强化,引入权责发生制、优化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和改善内部控制等手段都为在复杂的内外环境下,我国央行会计更好的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面对由此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建议。
经历过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对建设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认识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如何确保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成为会计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是与比较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体系(ifrs和gaap)趋同。针对我国中央银行所处的经济体制、预算体制等特点,我们建议,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应该进行改革,但如何改,则需要斟酌考虑。首先,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这是由中央银行的职能所决定的,这就要求中央银行的会计标准应该能够反映央行的特点,应该考虑央行特有的业务性质;二是审慎性原则。这是因为央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组织,它必须首先考虑的是一个国家的政策效应和资产安全,为此,我们在重塑央行会计标准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资产减值的确认、贷款拨备和损益的确认等相关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历了金融危机质疑的情况下,美国公允价值计量仍被保留下来,这反映了公允价值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公允价值计量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标志。因此建议根据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趋势,遵循公认的会计原则,改革人民银行会计标准,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从资产本身的性质和重要性出发,考虑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结合权责发生制改革人民银行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手段,改变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协调预算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
(二)加强改善内部控制,构建全面有效的中央银行会计风险管理机制。
根据coso(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赞助组织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管理模式,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内部管理的过程。它不仅仅局限于对某一个风险环节的处置和干预,而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风险管理过程,渗透到人民银行方方面面的业务处理过程,涉及到各级人民银行和人民银行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遵循重要性、及时性、协调性、成本效益和独立性原则。建议借鉴erm框架的理论成果,进一步细化人民银行风险管理要素,与风险管理目标、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结合起来,将人民银行会计风险管理要素分为内部环境、目标确定、事件的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控。在风险分析活动中,各级人民银行的工作目标、战略部署、计划安排要合理地反映外部环境、可使用资源,要考虑到存在的主要风险。在风险识别活动中,要识别内外部环境中所有的风险环节,不论大小都不能遗漏,保证风险轮廓勾勒的完整性。除了做个别风险分析,还要考虑同时发生某些风险的情况。了解了风险的重要程度后,中央银行各级部门应迅速做出“反应”,决定是否接受风险、避免风险,还是减轻风险。对于中央银行完全不能接受的风险,比如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一般是避免这种风险,即放弃带来这个风险的工作计划或行动安排,因为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对其他有相对的风险回报的风险,单位可以考虑接受,但要采取减轻风险的措施,才能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同时,建议引入csa(控制自我评估),定期对风险管理机制的要素、过程、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会计风险管理机制进行修正和完善,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的状态。
(三)改善会计信息的揭示与披露。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中央银行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和会计标准国际化趋势的进展,全世界的中央银行越来越倾向于使用国际通用的会计标准进行核算和披露。中央银行向透明化的转移源于两个趋势:第一,独立的和负责任的中央银行可以带来较低的通胀率,这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公共利益;第二,理论和实践都集中为对信息需求的增加和信息不对称的减少,这将导致更有的决策和更高的产出。按照imf关于提高透明度的要求,我国央行应克服传统的思想倾向,改善领导理念,针对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信息需求,谨慎地制定原则,制定中央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中央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及缠上逐步建立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会计信息披露监督机制和会计信息披露考评机制,增加会计信息透明度。具体措施为:一是改进会计核算手段,提高会计核算的集中化和网络化程度;二是建立和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逐步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和程序化。
防范与化解中央银行的会计风险是防范与化解整个央行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更好地执行央行职能,维护金融稳定有着积极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中央银行的会计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操作层面上,而要多方面、全方位看待。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六
会计行为动机,是会计行为主体进行会计行为的内在动力,是诱导、引发、维持会计行为的来源。由于会计主体的需求不同,选择会计行为的动机也有很多,其中影响企业会计行为选择动因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道德伦理的因素。
(一)经营管理者的会计监督行为。
(一)不断完善经营管理的治理结构。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七
(一)完善竞争法律制度,明确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
在现阶段,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的多样性相适应的竞争道德应当是反映竞争参与者正当利益的道德,即义务权利并重的价值取向的道德。所有竞争参与者的直接经济目的无一不是追求经济效益,即物质上的利益,没有这样的目的也不会导致竞争,所有的竞争道德都是自利的道德。社会主义的竞争道德也不例外。重利自然是竞争的核心,但自利只能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和限度内利己不损人的正当的利益,只有损人利己才是违反道德的观念。所谓不损人就是平等待人,互惠互利,又要讲义,义利并重。只有提高经营者的竞争道德水平,才会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此外,提高消费者的自身素质,增强对欺诈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辨别意识,提高辨别水平,同时还要同一切欺诈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作斗争。这样这种行为就没有了市场,直至消声匿迹,才能达到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的良性状态。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八
自从证券业监管和保险业监管从人民银行陆续分离出去以后,人民银行虽然还负责着对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的监管,但银行业的监管已成为人民银行的主要监管职能,因此,人民银行的体制变动就成为银行监管体制的连名词。,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由于其在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困惑,使人们对我国中央银行及其银行监管体制的问题产生了新的争议和讨论,争议的内容不外乎有三,一是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的关系问题;二是银行监管的体制问题;三是银行监管的路径依赖和基础问题。本文对此作一探讨。
一、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的历史回顾与主要经验。
从1948年12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行使着国家银行职能。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履行从国家银行向中央银行的过渡。1984年1月1日,随着中国工商银行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从此,中国的中央银行体制开始确立并不断发展。应该说,从1984年以来的间,中国的中央银行在调整中改革,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始终谨慎从事。这与我国各方面对中央银行作用的认识和要求不断发生变化有关,同时中央银行的地位在不断调整之中,中央银行的体制也在不断改革之中。大致来说,中央银行体制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4年开始,中央银行以金融调控为主要目标,围绕稳定货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开展工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成为最主要工具,支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成为主要任务。相应地,这一时期的矛盾主要是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是讲北京话、还是地方话,如何实现贯彻统一的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统一,成为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建与撤、权力的收与放大致围绕这一命题来进行。
第二阶段:从1992年开始,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多,证券市场的发育、信托机构等的存在,银行和保险业的竞争,尤其是宏观金融失控和金融秩序混乱的状况,人们对金融监管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对金融监管是否一定要隶属于中央银行开始产生争议。尤其是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并从法律上确立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后,这一话题更引起人们重视。
第三阶段:从19开始,针对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局势和中国经济金融实际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我国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其标志性的改革是建立跨省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相应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改革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在这一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和金融业竞争的全面展开,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被提到相应的高度,金融服务在中央银行三大职能的地位开始凸现。但金融监管的职能及其体制虽经频频调整,始终未理顺。
事实上,只要我们回顾一下198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的运作过程,不难发现,中国人民银行自从专司央行职能以来,始终没有稳定过,前期围绕是否设立县支行几经争论,以后围绕要不要撤销又几多争论。至于在人民银行上中层,与证监会的权限划分及其人员分配,保监会的设立及其权限划分等,对中央银行权威性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即使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内设机构的调整,与外汇管理局关系的梳理等方面也始终没有停止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行、中心支行的权限划分也在不断调整之中。况且,在这期间,始终面临中国人民银行自办的三产脱钩问题,自身投资举办的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融资中心脱钩问题,更面临着与脱钩后的农村信用社的关系问题。正因为这样,中央银行的不成熟、不稳定、不规范是可想而知的,在金融调控方面力度的有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在金融监管方面的权威性也因此打了折扣。
中央银行体制的动荡和多变所产生的副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当然,我们必须澄清的是,这大多不是中央银行自身所为,而是我们在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央银行体制时,学费和教训在所难免,但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下面就中央银行及其银行监管体制作些分析。
二、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本无必然联系,但保持必要的体制粘连为好。
从中央银行制度的历史发展看,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其存在和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解决信用货币的发行问题、票据交换与清算问题、政府融资问题以及银行支付能力的保证,这实际上就是说,就其客观性而言,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支付清算与金融服务是中央银行最基本的职责。
但由于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办理集中支付清算等方面具有垄断性和优势,因此,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具有天然的联系,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具有“脱不开的干系”。为了提高管理的效率,实现信息共享,也为了保持金融业的集中统一,一般地,让中央银行同时行使监管管理职能为好。这实际上是说,中央银行既是货币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又承担金融监督管理职责。从我国实践看,198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从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起一直是这样做的,只不过是将保险业的监管职能和证券业的监管职能另行分出而已。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当前的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体制,从总体上来讲是合理可行的,也就是说,这种将货币发行、货币调控和银行监管统一于中央银行的做法,从实践上看有其优越性。其主要好处在于:一是信息共享。因为由于中央银行统管货币政策,又对商业银行实施金融监管,其两者所需要的信息具有共同性,从而可以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功能互补。因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实施金融监管,才有可能清楚地知道,它所制定的宏观金融政策对商业银行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从而做出更科学的决策;三是节省公共资源,也可节省办公设施等方面的开支,从而有利于提高社会服务效率,节省公共资源。
但我们也必须认真地看到,目前我国的中央银行其纵向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银行监管各部门之间也有不协调的因素,属地监管还是法人监管的问题多年来也纠缠不清,不少人对中央银行监管效率产生极大怀疑,也需要改进。因此,笔者主张,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情况而言,保持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体制的粘连是合理而必要的,但如何实施粘连,则值得探讨和研究。
三、在中央银行大体制内改进银行监管体制、梳理监管关系的思路。
在明确了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的粘连关系后,我们就有必要探讨银行监管的体制问题,关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总体格局和中央银行的体制改革,笔者曾有明确阐述,这里仅就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的梳理问题作一些分析。笔者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梳理银行监管体制现阶段只需要在中央银行体制内改革即可,目前尚缺乏彻底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大动作基础。笔者的思考是:
中央银行内部体制的运作矛盾是当务之急,也即“中央银行总行如何布置工作”(即给谁布置工作,是给分行、省会中心支行,还是省会城市监管办),“分行怎样落实分配工作”(因为在外汇管理、货币发行、经理国库、财务会计、支付清算等方面省会中心支行对一般地(市)中心支行有直接管理和管辖权,省会城市监管办在国有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现场监管方面与支行具有不同地域划分),“一般中心支行怎样接受工作”(因为它要面对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和省会城市监管办的三重领导,地方党政在地方性金融性机构方面也有与中央银行的协调问题),“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怎样安排工作”(对一般地市中心支行管事不管人、行政上是平行关系,业务上怎样实施领导关系),“县支行怎样做工作”(工作职责越来越模糊,四统一后县支行职能弱化,监管农村信用社如何定位等),对此必须进行界定,梳理关系,明确职责。
至于中央银行与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关系,从长远观点来看,应该谋求相对统一,也即建立一个“大统一、小分设、能协调”的机制。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尚不完全稳定,综合化经营虽有端倪但尚缺乏大面积推广条件,分业监管尚有市场,作更大的根本性的体制改造会造成折腾和波动,因此,根据先易后难,有利于解决着急问题的办法,先推进中央银行自身体制的改革是现实的。
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立足于中央银行体系内部,防止出现外部负效应;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防止出现社会震荡;立足于加强金融监管,有利于维护和增强中央银行权威。
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1)成立相对独立的国家银行监管局(或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参照现国家外汇管理局模式,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统一、小分设;(2)综合省会中心支行和监管办职能,在省(市、区)设立银行监管分局,实施辖区管辖管理,组织现场检查;(3)大致在现中心支行所在地设立银行监管办事处,具体实施现场监督检查;(4)在分行所在地设立银行监管分局,机构和人员从分行分离,管理范围为本省(市、区),下属地市设立监管办事处;(5)调整明确地(市)中心支行管辖范围,上属分行,下辖县(市)支行,避免多重领导;(6)建立人民银行各地后勤服务中心,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监管分局(办事处)共同实施后勤社会化服务,达到资源共享、节省支出的目的。
四、完善银行监管体制、提高银行监管效率的具体政策。
对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体制进行大的体制变动,这对从根本上理顺货币政策、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的关系,提高银行监管的效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银行监管体制要真正发挥作用,也有许多需要配套的措施。
1.组建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形成人民银行负责对全国性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格局。
这样做,既可以确保中央银行监管体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领导,确保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借贷关系的真正确立,更好地实施法人监管原则,同时,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解决长期来银行监管鞭长莫及,顾此失彼的问题。这实际上意味着,我们在金融监管的权限上也要适当放权,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银行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只负责全国性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的监管,而对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则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至于省及其以下的金融监管权限,则完全可由省政府确定,是再设派出机构,一竿子到底,还是继续分级层层设立。
对设立地方性金融监管机构,这在中国尚属创新。笔者认为,从实践上看,北京、上海两市已设立了金融党工委,意味着地方有专门的管理金融干部和事务的机构,运行也比较正常;从理论上看,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拥有经济管理权限,也应该拥有其自办金融机构的监管权力,地方金融是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不会对地方金融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地方金融风险自然应该由地方政府出面解决。况且,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已相对分离,地方政府干扰货币政策、强迫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挽救地方金融机构已无体制可能。
2.加快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改革。
在现阶段可采取的措施有:(1)取消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行政级别;(2)尽快改变国有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地域层层设立分支机构的做法;(3)减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党政事务的机会,淡化其行政色彩,增强其企业意识;(4)积极推进国有银行综合改革,尝试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努力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因为从根本上说,不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国有商业银行就不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不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设置的现状,国有商业银行就不能真正实现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活动。如果国有商业银行的机制不改变,实施银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也是一句空话。
3.组建存款保险公司,认真解决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承载问题。
现阶段梳理银行监管体制,适当推进监管地方化,确保中央银行依法独立行使职责,确保全国性银行机构稳健运行,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当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其流动性由谁提供的问题。在目前体制下,唯有中央银行可以出面解决,组建存款保险公司,实行存款保险,可以使小金融机构在平等的条件下和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困难,从而确保社会稳定,消除地方政府和储户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中央银行也可以真正与存款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确立商业性融资关系,从而有利于货币政策体制的健全和健康运行。
4.以法人监管为基础,改革银行监管运作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从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以来,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在不断加强,尤其是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二大浪潮中,金融监管被推到高潮,重中之重就是一个代名词,中央银行为此也投入了大量精力,如进行真实性大检查等等。笔者认为,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途径,除了改革完善银行体制,建立自律机制以外,还必须搞清楚金融监管的宗旨和准则。笔者认为,金融监管的宗旨就是对存款人负责,预防金融风险对社会稳定的冲击,这里的基本准则就是法人监管,其它监管均是为法人监管服务,所有信息都是为法人监管而做。各级监管分支机构的任务是对监管对象检查通告,向上级法人监管主体报告,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利于节省人、财、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