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综合执法局半年工作总结(三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综合执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县委、县政府“精细管理,美化市容”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区市容环境水平,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山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对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违法违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标识及玻璃贴字贴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位于县城建成区内的楼顶广告、塔牌广告、立面广告、围挡广告、灯箱广告、电子广告、流动广告、招贴广告、门头牌匾、楼宇标识(包括学校、医院、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一系列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户外广告均在整治范围。
1、禁止在城市道路、主要节点的建(构)筑物顶部设置广告、单体字和招牌标识,已设置的限期清理拆除。
2、从严管控立面广告,清除违规的商业广告,大型商业立面广告设置需报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批准。
3、根据实际需要,审批后的围挡广告定期更新维护,如出现破损,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有权及时拆除。
4、对违规设立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周边和灯箱、果皮箱、阅报栏、宣传栏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指示灯箱、起落架、落地灯箱、柱式广告、led闪烁灯箱等进行依法治理。
5、清除所有张贴、喷涂、刻画和散发的小广告。
6、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影响城市市容的广告牌匾和未按规划标准设置店名牌匾、标识的门店;店名牌匾、标识等设施不牢固安全、不整洁美观,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破损、污浊、腐蚀、陈旧未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门店,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整改。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7、对限期拒不执行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山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对在治理过程中暴力抗法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更换牌匾前先需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审批所需申请材料;
2、牌匾设置原则上实行“一店一匾",但下列情
形可设置两处以上牌匾:
(1)大型商场可在不同外立面和不同入口处设置牌匾;
(2)位于道路转角处、两侧均开设门面且属同一经营单位的,可在两侧门面分别设置牌匾;
(3)经营场所有多个经营单位的,可在其自有用地范围或实际控制、管理区域内设置组合式牌匾。
3、银行、邮政、电信、连锁经营、品牌代理企业、加盟企业等,已经形成具有特色经营的固有牌匾外观形态、形象标识、内容、色彩的,在不影响街景整体风格的情况下,可依照其统一风格设置。
1、牌匾应当牢固、安全,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市容景观要求,按照“一店一匾”原则设置,除主牌匾外禁止安装刀匾和墙匾;2、安装要求:门上方、窗沿下方。达到“三齐”、“三新”、“三化”,“三齐”即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三新”即新材质、新工艺、新技术;“三化”即美化、亮化、标准化。
综合执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同志们:
这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 20xx 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部署 20xx 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动员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以 xx 为指导,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奋发有为的精神、深入细致的作风,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刚才,xx 已经传达了 20xx 年市安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反恐工作协调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希望各单位会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刚才下发给各单位的 20xx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书,希望各单位按照目标管理保证书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全力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安委办组织的年终目标考核中,我局档案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开展较好,被市安委办提出表扬,反恐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了局系统安全无事故。突出表现在:
(一)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进一步重视
20xx 年,xx 城市公用业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年初,与局直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书》,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了实处,部分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主要领导想方设法更换了消防器材,充实了安全生产人力、物力。
(二)“安全生产年”工作措施落到实位
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把“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xx 年 10 月份,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原公用事业局负责督查工业城安全生产工作。我们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会同市安监局、工业城安委办多次深入到工业城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工地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把对工业城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反恐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上级反恐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了由供水公司、燃气公司组成的反恐应急抢险队,多次组织反恐演习,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的用水、供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供水、燃气公司组成的 x 余人应急抢险队,多次参加了市公安局组织的反恐拉练行动,取得了良好成绩。
回顾 20xx 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涉及到我局的供水、供气、市政设施等安全生
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量、特别是燃气爆炸事件仍然较大,事故隐患仍然较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平衡,有些单位依然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思想麻痹,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有些单位尚未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应有的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因此,我们必须把成绩看得轻一点、淡一点,把问题看得重一点、准一点。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安全生产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成绩、轻言胜利,问题和祸端往往出现在盲目乐观、思想松懈的时候。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及格线,只有高压线;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用铁的心肠、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实现安全生产,关键要有责任心;确保长治久安,根本在于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继续深化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同时,我们要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落实监控监管责任人,要继续抓好关键部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全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 4 次,并根据季节性和政治敏感期以及其它重要时段,适时开展专业性、针对性的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现场提出整改,限期上报结果。现在,离今年的“茶文化”节即将来临,各单位针对自己的工作特点,做好安全生产部署、检查,迎接局安委办的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供水等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检查。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燃气办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要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气知识,通报燃气事故案例,使市民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是经常性开展天然气、液化气、管道燃气安全大检查。要对各液化气站、分销站点、输配管网、泄漏疑点、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检查,要吸取前段时间武汉发生的液化气爆炸教训,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放过一个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明确到人,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取缔其资格证书;重点做好用户户内安全检查。加班加点对居民和工商业用户的户内燃气设施尤其是热水器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若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要向用户发放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到位,达到安全供气要求后再恢复供气;三是供水单位要加强对水厂和供水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居民生活用水质量和安全。特别是要加强对门卫值
班制度的检查,作好来客来访登记。加强对水厂监控系统的更新等;四是市园林处要加强对公园、广场、游园、动物园等人员集散地的游艺设施、健身器材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各类设施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禁止投入使用;五是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进一步检查,要设置明显的施工安全标志,严格施工安全纪律,确保施工安全。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尽可能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要组织开展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预案宣传和应急救援教育,大力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损失。二是要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要尽快解决安全监管人员、技术装备和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三是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今年,局安委办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探索和创新联合监管的有效形式,共同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宣传教育是促进安全生产的前提。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不安全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教育活动。全面推行注册安全员制度,不断完善培训教育机制。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完
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要严格纪律,狠抓落实。当前,省、市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已陆续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许多要求已是三令五申,现在的关键是要严肃法纪,抓好落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责任落实力度,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各个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今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让我们以 xx 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积极负责、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大局平稳,为魅力 xx、和谐 xx 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综合执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道路两侧临街门头牌匾的规范设置及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美化、靓化城市空间,为全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现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测评指数为指导,通过依法整治、规范门头牌匾,采取部门联动和综合措施,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头牌匾得到彻底清除,使档次较低的门头牌匾得到改善提升。
按照“伸出一个面,上下一条线,距地一样高,底色基本一致,白天美化,晚上亮化”和“突显瑶族特色”的原则,重点对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集镇及主要背街小巷两侧视觉空间内的各类临街门头牌匾进行整治和规范。先期以萌渚路、江华大道和阳华路为试点示范,并逐步规范、完善标准后全县推广实行。
1、门头牌匾设置采取“一店一匾”,临街店铺在门头上方只能设置一块牌匾,严禁一店设置两牌或多牌,严禁牌匾重叠,严禁使用喷绘、油纸等易破损的材质。严禁在门店外非法设置、张贴广告、悬挂横幅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
2、根据道路两侧临街楼体建设情况,统一确定牌匾设置规格,确保每条道路两侧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同一建筑物的门头牌匾高低、宽窄等规格尺寸应该统一,并与依附建筑物相协调,严禁出现高低不齐、宽窄不一、凸凹不平等现象。
3、门头牌匾颜色应与经营内容和楼体颜色以及相邻业主色彩协调统一。门头牌匾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核准注册的名字名称一致。用字要规范和正确,汉语拼音与外文不得混用,除名人题字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4、门头牌匾的设置、安装要稳固,出现松脱现象必须及时加固和修复,亮化线路和其他网线布设要规范、美观,不得有安全隐患。经营业主应保持门头牌匾和门店前的整洁、美观。
5、新开店的业主要提供符合总体规范的门头牌匾设计图案,并经工商质监部门把关、审核通过,相关部门才能予以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8月7日 —8月20日)
1、组织召开试点示范临街门头牌匾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发动,发放初步统一设计的图案标准,逐户登门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深入宣传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效果,与广大业主达成共识,通过积极的思想工作,征得广大业主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动员和鼓励业主积极主动自改自拆。
2、建立健全临街门头牌匾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各路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人员对辖区主次干道及主要背街小巷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置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3、建立城区、集镇门头牌匾台帐,将临街和道路两侧门头牌匾的具体位置、牌匾内容、业主及联系电话、拟采取的整治措施等情况登记造册,按路段建立台帐。
(二)试点示范,完善确定标准。(8月20日—9月10日)
1、总结试点示范街道推行的情况,多渠道收集、征询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统一业主思想和凝聚社会共识。
2、综合各方面意见,融合瑶族特点和瑶族元素,修订完善门头牌匾设计方案和标准,拟订推广措施和奖补的实施方案。
3、提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或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设计方案和标准,通过和出台有关推行、审批及奖补方案,并向社会颁布实行,同时做好大力宣传推介工作。
(三)集中力量,全面实施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
1、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安装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且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业主,要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2、对业主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且符合标准要求的,各街道责任单位要核实、登记和上报(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经审核后兑现相关奖补政策,并做好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工作。
3、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安装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且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业主,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各街道责任单位要报请和会同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进行强制集中拆除,并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整改。
(三)查漏补缺,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县创建办组织相关单位对门头牌匾整治、规范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遗漏或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得力,配合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配合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经营业主不予配合整改或妨碍整治行动的要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通过电视台予以爆光。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活动由县创建办牵头,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易恢节任组长,副县长何永亮任常务副组长,创建办、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公安、住建、房产、电视台、卫计委、电子政务办、沱江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临时抽调人员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并组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各相关单位、乡镇、社区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人员具体抓。同时,县工商质监局要做好日常门头牌匾的前期审批、后续监管和整改实施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街道责任单位要组织召开辖区内门头牌匾整治动员会和座谈会,要多渠道、多方位宣传门头牌匾整治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各街道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引导业主主动配合,积极整改,争取业主理解支持,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这次整治活动意义大、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注重部门联动,综合采取法治、行政、经济等各种方法,多措并举,促进落实。该整改的及时整改到位,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不留盲区,不留空白。要提高整治活动的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在整治过程中切实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置阻挠、妨碍执法的事件和行为,维护整治秩序和法治权威。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创建办要对各条街道、各乡镇门头牌匾整治工作进展和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制定和实施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和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