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热门13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激励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上不断进步。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语言简练,避免啰嗦和冗长,使读者能够简单明了地理解你的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更加重视,反对违规饮酒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为了明确饮酒行为的规范,一些地方颁布了违规饮酒十条禁令,以保护群众的身心健康。在遵守这些禁令的过程中,我深感其中的必要性和意义。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谈谈我对违规饮酒十条禁令的心得体会。
首先,禁止在公共场所饮酒。公共场所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空间,如公园、广场等,因此应该保持安静、卫生、文明的良好环境。违规饮酒会严重干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给他们带来困扰。而遵守禁令,则是对他人生活的尊重。通过自身的努力,让公共场所更加和谐、宜居,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其次,禁止酒后驾驶。这个禁令是为了保护行车安全,因为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我记得有一次,朋友聚会后,有人提议大家离开时由他开车送回,但他饮酒过多,我坚决不同意。违规饮酒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潜在威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我们要始终牢记这个禁令,避免因为一时的违规而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第三,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饮品。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不能承受酒精带来的伤害。而且,酒精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导致其学习成绩下降、人际关系紊乱等问题。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感这个禁令的重要性。我和同事常常组织学生进行关于健康生活和法律法规的教育活动,以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这些活动,孩子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禁令,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
第四,禁止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提供酒精饮品。学校和医院是人们学习和治疗的场所,为了提供一个安全、卫生、有序的环境,这个禁令是非常必要的。酒精的引入会干扰学校和医院的正常秩序,不利于学生和患者的学习和治疗。作为一名教师,我始终坚守这一原则,不允许学生在校内带酒精饮品。通过这样的约束,我相信能够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禁止在运输工具上饮酒。这个禁令旨在保证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我曾经亲身体验过一次违规饮酒带来的后果。那次,我乘坐一辆长途旅游车,司机违规饮酒后居然开车,导致车辆失控,幸好没有发生更为严重的事故。我为自己的幸运而庆幸,同时也意识到违规饮酒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遵守这个禁令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所有乘客的尊重和保护。
通过严格遵守违规饮酒十条禁令,我深刻地认识到这些禁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些禁令不仅是对个人行为的规范,也是对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只有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才能真正营造出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让我们始终牢记这些禁令,共同努力,为社会的繁荣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二
饮酒禁令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饮酒是一项与文化和社交密切相关的活动,但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我个人经过对饮酒六项禁令的学习和实践,在这方面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就这些禁令进行阐述和探讨。
第二段:严禁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是目前社会上严重的安全隐患之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我通过宣传、教育和亲身经历意识到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我承认,在年轻时曾经有过酒后驾车的经历,幸运的是未曾发生事故。然而,在生活中见到过太多人因此而丢失了自己的生命或伤害了他人。因此,我深刻理解并坚决支持严禁酒后驾车的规定,一旦饮酒,就应该严守禁令,绝对不要在酒精的影响下上路。
第三段:拒绝未成年人饮酒
未成年人饮酒不仅有潜在的健康风险,还容易导致生活纪律的松懈和学业的滑坡。我在大学期间亲眼目睹了一些同学因为违反禁令而导致学业或人际关系的破裂,进而影响了整个人生的轨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抵抗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需更严格地保护他们免受酒精的侵害。作为年长者,我们应该担当起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坚决拒绝未成年人饮酒,做到言传身教。
第四段:合理限度饮酒
禁止过量饮酒是为了保护人的身心健康。我深刻认识到,过量饮酒不仅会直接危害自己的生命健康,还容易导致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过去,我有时会为了迎合朋友的气氛而过量饮酒,但逐渐意识到这是一种对自己、家人和朋友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饮酒应该有所限度,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饮酒的底线和容忍度,并在其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第五段:不饮酒禽兽
饮酒乃是人生之事,但如果不能自我控制,饮酒就会变成一种诱发犯罪、违法行为的催化剂,陷入道德和法律的漩涡。我周围有一些饮酒过度的人曾因此而断送了自己的家庭、事业和声誉,陷入千钧一发之际。因此,我坚决拒绝“饮酒禽兽”,并鼓励身边的朋友们也要远离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形象。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学习和实践饮酒六项禁令,我深刻认识到这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饮酒禁令,不仅要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更要关爱他人的生活安全。只有在严格遵守饮酒禁令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有幸专门学习了中纪委最新颁布的十打禁令,感触特别。
现在,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的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情况实在是非常普遍,
无非是数额大小,危害大小。
因为我们汉中的经济还没有发展到相当的程度,所以禁令中许多条例和我们没关系。
说明什么呢?
仔细想想,腐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腐败问题,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发达的资本主义和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都一样,只要有条件,便要腐败,人人如此,不必奇怪,你是没条件。人嘛,需求总是在不断变化,不是有句话说:永远不变的就是变嘛?这就是指人的需求。
世界上其他事物变化,都不足人的欲望和需求的变化的速度。我们中国是个长期封建制的国家,留在人们潜意识中的东西是永远挥不去的。
因为中国人是地球上最古老的人。
所以,许多人类产生时那些最原始的需求在我们身上在我们灵魂上根深蒂固。
在我们的人生哲学里,是许多成形的东西,如衣食住行,然后是温饱思淫欲,再就是读书做官论,还有光宗耀祖、做人上人等等。你不能说这些都是糟粕的东西吧,但99.99%中国成人都知道,可能也在使用。如果这样,腐败将成为必然。
我们一般人从生下来到成人,基本上是没有财富可言,也不可能是高官,但没有人不去追求。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追求的.方式方法不一样,才划分出不同职业不同地位的人。
我们来举例分析一下:
自己不甘心如同父亲一样继续给地球天天做手术,招工无门,参军当兵,唯一选择。然后一种可能是提干,一种可能是提不了干。
一般情况是三年后转回家,然后安排工作。
工作后,看到自己为什么就比有些人生活的差,心中不服,便努力工作,想通过认真表现得到提拨,出人头地,这全部都是正确的,就因为这样,社会才得以进步。
只好和他们接触,交朋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从第一需求起步,就是衣食住行。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四
饮酒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安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有力地遏制酒驾、酒后滋事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我国逐渐完善了一系列的饮酒六项禁令。在实施这些禁令的过程中,我个人也深有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饮酒六项禁令的实施是有必要的。酒后驾驶、酒后滋事等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明确禁止饮酒后驾驶、酗酒滋事等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通过实施这些禁令,不仅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还可以降低酒后滋事事件的发生率,维护社会治安和谐。
其次,饮酒六项禁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至关重要。禁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旨在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促使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需要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让每个人都能够明确地认识到酒的危害和酒后行为的不可取,并积极行动起来。只有通过全民教育的方式,将禁酒意识内化为行动,才能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
第三,饮酒六项禁令的执行要坚决有力。禁令的实施不能只停留在纸上谈兵,而是要真正切实地将其贯彻到每一个细节中。对于严重违法者,必须依法从严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只有以此来警示广大民众,让他们认识到酒后行为的严重后果,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此外,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执行体系,加强对酒水销售、饭店酒水配备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禁令的执行效果。
第四,饮酒六项禁令的执行需采取综合化的措施。要想全面推进禁酒工作,就必须采取多种手段,形成合力。在执行禁令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酒精测试点、提高酒驾检查频次、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等方式,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查处力度;还可以加强对饭店、酒吧等相关场所的监管,规范酒水销售,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同时,还可以大力加强酒驾宣传教育,增加公共宣传广告等。
最后,饮酒六项禁令的执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禁酒工作不可能仅仅靠行政手段去解决,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积极参与到禁酒行动中。无论是自律饮酒,还是拒绝与酒后驾驶者上车,我们都能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让禁酒工作走上正轨。
总之,饮酒六项禁令的出台是我国对酒后不良行为的重要防控举措,实施这些禁令有助于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保障公共安全。然而,禁令的实施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宣传教育、监管执法等多种手段,确保禁令落地生根。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遵守禁令,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和谐社会的美好环境。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五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一、省级领导同志要多深入基层,特别是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同群众商量解决问题。实行抓点、跑面、指导工作相结合,在调研中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完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把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讲、访、帮、促”等活动,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矛盾。推动干部大规模下基层工作常态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要精简会议活动,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传达。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领导同志不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参加剪彩等。
四、要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要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五、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
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要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避免省级各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七、要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
八、要改进新闻报道,压缩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多推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新闻报道。
九、要严格文稿发表,未经省委统一安排,省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题字。
十、要坚持廉洁从政,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六
6月14日上午,我们单位集中学习了“战友,我想对你说”这篇文章,五条禁令”是全国公安队伍铁的工作纪律,从入警的那一天,“五条这禁令”高压线的观念就在我心中牢固树立。但是,面对一个个生动的反面典型,每一次学习“五条禁令”,都会对我内心产生极大震撼。
公安部颁布实施“五条禁令”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旗帜鲜明、雷厉风行地抓落实,严肃查处违令案件,教育警示了一大批民-警,使“枪、车、酒、赌”痼疾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段时间,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问题较为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在公安机关内部、在社会上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负面影响,其中一些“大、恶、丑”案件,引发媒体、互联网大肆炒作,甚至被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借题发挥,成为攻击我党和政府的“武器”,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和恶劣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有人为此身陷囹圄。“五条禁令”抓住问题要害,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将执行方式细化,对责任追究具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条禁令”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个别存在特权思想的民-警不敢再以身试法。二、“五条禁令”是对民-警身心健康的关爱。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定的神圣使命,经常超负荷工作,很多人都有职业病。面对难得的闲暇时间,很多人只想好好休息一下。然而,有时亲朋好友聚会难以推托,“五条禁令”的实施,给民-警避免过度饮酒提供了庇护,不但得到了大多数民-警的自觉遵守,更得到了家属的拥护。
三、对“五条禁令”不可存侥幸心理。从这次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部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情况通报》来看,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方式,既有明察又有暗访,督察主体既有公安部又有公安厅,督察对象则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况且,“五条禁令”作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规定,还受到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民-警一旦违反“五条禁令”,很容易被发现。总之,“五条禁令”不仅是惩治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的有力武器,更是保护大多数民-警的无形盾牌,需要每位民-警自觉遵守。
学习五条禁令心得体会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五条禁令》,对公安民-警在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问题上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近段时间来,通过反复深入学习《五条禁令》,学习《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及公安厅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理解。
贯彻执行五条禁令,这不仅是对广大民-警自身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的需要。从公安民-警队伍现状看,发布执行五条禁令,非常必要。当前,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但公安队伍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违反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严重抵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荣誉。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颁布“五条禁令”,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有了“五条禁令”,我们有了行为之“规矩”,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别人也会因为这“规矩”而理解我们。禁止了饮酒等行为,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让这“五条禁令”之“规矩”,来铸造我们公安民-警行为之“方圆”吧!相信通过对“五条禁令”的严格执行,在不久的将来,人民群众会对我们刮目相看并大加赞赏的,我们有信心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
学习“五条禁令”心得体会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通过这次重温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一、“五条禁令”是对民-警政治前途的.关爱。人民警察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理应做守法的表率。然而,个别人存在着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殊群体。“五条禁令”实施以前,一些民-警存在着涉枪、涉酒、涉赌等不法行为,不但对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有人为此身陷囹圄。“五条禁令”抓住问题要害,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将执行方式细化,对责任追究具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条禁令”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个别存在特权思想的民-警不敢再以身试法。
民-警避免过度饮酒提供了庇护,不但得到了大多数民-警的自觉遵守,更得到了家属的拥护。
三、对“五条禁令”不可存侥幸心理。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方式,既有明察又有暗访,督察主体既有公安部又有省公安厅,督察对象则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况且,“五条禁令”作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规定,还受到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民-警一旦违反“五条禁令”,很容易被发现。
总之,“五条禁令”不仅是惩治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的有力武器,更是保护大多数民-警的无形盾牌,需要每位民-警自觉遵守。
根据上级要求学习了“五条禁令”等法规,公安分局组织我们所有民-警观看了警示片,自己的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体会颇深。
公安部针对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中长期存在而从未根治的在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实施的“五条禁令”的实行情况。近年来,由于我们公安队伍内部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给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高大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虽然我们也开展了各项整治和教育工作,但是内部的一些症结始终未能彻底切除,一些有违公安机关形象,不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而从未根治的在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以前公安部长周永康为核心的公安部党委颁布实施的“五条禁令”,在改善公安队伍形象、提升公安整体战斗力的进程中如一颗璀璨的宝石,熠熠闪光,时刻警示着每一位公安民-警,以严谨的态度工作,以踏实的心态做事,永葆自己警察职业的光荣与神圣。
很早以前,我们公安机关就针对机关内部的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过整顿,但是效果一直不大,违规现象屡有发生,许多优秀的同志因此丢掉了自己的前途,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少数同志身上,但是,我们的职业,我们身上的警服,代表着国家在人民群众的形象,一旦有个别害群之马做出了有害人民群众的事,做出了有辱警察形象的事,那影响就会非常恶劣,公安部及时制定并实施“五条禁令”,是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现代化公安队员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民警察。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七
四、严禁违规向食品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六、严禁泄露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申报资料、技术数据和其他应保守的工作秘密;
七、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事务;
八、严禁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五条禁令。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依法监管行为,特制定如下禁令:
一、严禁滥用职权、随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
二、严禁吃拿卡要、接受监管相对人的馈赠和参与同监管工作有联系的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
四、严禁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说情保护;
五、严禁参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和在被监管单位兼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者,经过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禁令不查不纠,包庇保护,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全系统工作人员。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八
多年以来,学生们一直享有学习的自由。然而,近年来,许多学校和国家都实行了学禁令,这使得学生们无法自由地思考和探究,这对于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和未来发展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在这里,我想分享我的心得体会,探讨学禁令给我们带来的影响以及应对之策。
段落二:学禁令的影响。
学禁令不仅限制了学生们的思考和创造性思维,还会令他们失去自由。因为学生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原因而被禁止学习某些特定的课程或主题。这使得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下降,无法实现他们的学习潜力。此外,学禁令也可能会引发学生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甚至造成学校的紧张局势。
段落三:学禁令对学生的影响。
学禁令使得学生们无法探索和发掘自己的兴趣和潜能,因为学生被禁止学习某些主题或课程。这可能会影响学生的未来选择和职业转型。因为如果他们无法接触到某些主题或课程,他们将很难充分了解某些行业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这可能会给他们造成很大的障碍,使他们无法在未来的职业中取得成功。
段落四:应对之策。
面对学禁令,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应对之策。首先,我们应该提高对学禁令的认识和关注度。我们可以通过组织集会、签名活动、撰写抗议信件等方式,呼吁政府和学校取消学禁令。其次,我们应该利用其他渠道获取信息和知识。例如,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视、图书馆等渠道获取信息。此外,我们应该鼓励学校和政府开放讨论和辩论的机会,促进学生们的自由思考和创造性思维。
段落五:结语。
学禁令对于我们的未来发展和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学生们恢复他们自由的学习权利。通过我们的行动和努力,我们可以书写属于我们自己的未来,使我们成为拥有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优秀人才。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学禁令的阴影离我们越来越远。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九
职业道德是标准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它要求老师的职业理想--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职业情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职业标准--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面对跨世纪的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时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学习,培养高尚道情操。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要妥善处理师生关系。教师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良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
教师十不准的学习也使我更认识到了教师“十条禁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
教育无小事,事事见真理,因此,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保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地球正处于环境危机之中。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和措施。而在中国,五禁令成为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五禁令包括禁止进口废物、禁止非法转基因技术应用、禁止新建燃煤电厂、禁止“洋垃圾”入境、禁止超标排放。我也深有体会,在实施五禁令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环境。
首先,我认识到环境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在过去,我常常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的责任,而个人对此几乎没有什么作为。然而,在了解和实施五禁令的过程中,我明白了环境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使用能源和水资源,垃圾分类,减少塑料袋的使用等。只有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环境才能真正得到保护。
其次,五禁令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作为一位普通市民,我虽然无法直接影响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但我可以通过宣传和引导他人来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例如,我可以在家庭中带头垃圾分类,亲自示范如何正确投放。我还可以参与社区或学校举办的环境保护活动,宣传五禁令,发起环保倡议,引导更多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此外,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五禁令的出台,不仅仅是为了应对当前环境问题,更是为了保障后代子孙生存的环境条件。看看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等问题,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保护环境的紧迫性。只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才能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寻找各种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
最后,五禁令的实施需要国际合作。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不分国界。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离不开国际合作的支持。与此同时,中国也应该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五禁令的实施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垃圾分类等行动,与政府、企业一起保护环境。同时,要引导他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实实施五禁令,为下一代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环境。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十一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常常意识到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而“五禁令”正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规。这五项令行禁止的行为,分别是:实施恐怖活动、传播邪教、制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重大案件满月营销、封建迷信活动,它们在保护社会安宁与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与这些禁令接触的过程中,我不仅对违反禁令的行为感到愤慨,更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应该如何做个合格的公民,为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首先,实施恐怖活动的禁令能够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与社会稳定。恐怖活动是一种采取暴力手段实施的极端行为,会给社会带来恐慌、混乱和伤害。国家制定该禁令,目的在于维护广大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安全。在生活中,我们应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杜绝支持、宣扬和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只有这样,社会或许能够摆脱恐怖活动的威胁,让人民安居乐业。
其次,传播邪教的禁令是保护公民思想自由和身心健康的需要。邪教往往具有极度的煽动性和欺骗性,容易将人们引入歧途,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因此,禁止传播邪教是为了保护公民免受邪教的侵害。每当我们接触到邪教的宣传或活动时,一定要保持冷静而理性,坚守自己的信仰,不轻信谣言与邪教歪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远离邪教的危害,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
另一方面,制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禁令是为了保护公众的道德观念,维护社会风气的纯洁与健康。淫秽色情物品对社会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污染,对个人的心理健康、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构成了严重威胁。我们作为公民,应当自觉抵制淫秽色情物品,主动加强道德修养。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营造一个清新、健康的社会环境。
同时,重大案件满月营销的禁令是为了防止社会因重大案件而失序。当有重大案件发生时,会引发公众的关注和热议。然而,滥用重大案件进行营销或传播虚假信息,会煽动社会情绪,引发恐慌,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我们应牢记媒体的社会责任,切实履行职业道德,客观报道,准确传播信息,避免制造谣言和恶意炒作,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最后,封建迷信活动的禁令旨在根除迷信,推进科学文明建设。迷信活动对人们的理性思维和科学精神构成了威胁,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应用科学的方法和理性的思维来看待世界,用科学的知识和技术来解决问题,在生活中追求真理和进步。只要我们坚守科学原则,远离迷信,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五禁令”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的重要法规。通过了解和遵守这些禁令,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关爱他人,并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惕,自觉遵法守法,用理性和冷静的态度面对各种挑战和诱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实现个人和国家的繁荣与发展。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十二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对诉前禁令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也规定:“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采取诉前措施,参照商标禁令解释的规定办理。”
但是现实中展会场合很少应用禁令制度。笔者调研统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xx年2月11日首次适用诉前禁令,至20xx年总计处理了21件诉前禁令案件,其中支持14件、驳回6件,申请人撤回一件。这21件诉前禁令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发生在展会场合请求法院进行处理的。在现实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中,诉前禁令的审查非常严格,权利人由于会期短、取证难等等原因,很少有人进行申请。
笔者认为,禁令制度在展会场合难以施行的原因体现为立法以及司法两个方面。
首先,从立法角度而言,法条中可以概括出禁令申请的三个要件:首先是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标准;其次是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再次,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禁令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对第一个要件“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标准”产生的异议并不多,申请人只须证明是著作权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权利是合法有效的,可以提供已发表的作品原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但是关于后两个要件,即“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以及对“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界定却是颇具争议的。实践中,对“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这一要件的审查过于严格。对于展会场合而言时间紧迫,而著作权侵权鉴定又有着长期复杂性,这也是导致展会场合禁令难以适用原因之一。至于“难以弥补的损害”,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践别是展会场合更是难以适用。
其次,从司法角度而言,对于“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这一要件的判断应该是在案件审判中解决的问题。因为诉前禁令多发生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而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侵权,应由法院于庭审之后综合整个案情作出裁判。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给予双方当事人庭审听证、质证的机会和陈述的权利,如果仅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即得出被申请人“侵权初步成立”的结论,则属于未审先判,有违法律的公正。法官担心前后判决不一致,而不轻易作出诉前禁令。
综上,笔者认为,现行禁令制度无论从立法和司法角度而言在展会场合均难以施行。如果想更好地发挥禁令制度的作用,必须对其加以改造或进一步细化对“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一要件的解释。
(一)“侵权初步成立”的解释。
禁令申请的第二个要件“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即“侵权初步成立”应理解为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对“胜诉可能性”的理解,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胜诉可能性”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中体现为:“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则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构成侵权。法律或司法解释从字面上将“侵权初步成立”解释为“申请人所面临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则得出权利人必然胜诉的结论。但笔者认为仅是“胜诉的可能性”,而非“胜诉的必然性”。
首先,trips协议第50条第3款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要求权利人提供任何可合理获得的证据,以使司法机关有足够程度的确定性确信该权利人为权利持有人,且该权利人的权利正在受到侵犯或此种侵权已迫近。”国际条约中仅规定为“胜诉的可能性”。其次,实践中也无法得出“胜诉的必然性”的结论。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如果仅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即得出“胜诉的必然性”的结论,则属于未审先判,有违法律的公正。所以,笔者认为著作权法中有关诉前禁令申请条件的'规定是值得商榷的,将申请条件规定为“胜诉的必然性”,无疑加重了申请人的举证责任,不利于对申请人合法权利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容易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判断。
对于禁令申请的第三个要件“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trips协议及各国国内法均未规定具体的适用标准,而是赋予法官以充分的自由裁量权。我国著作权立法中虽然将其作为禁令申请的必备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缺乏适用这一要件的统一标准,这成为我国禁令制度在展会难以施行原因之一。据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等禁令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的实践经验,明确第三个要件的含义。
在德国法中,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并不是申请禁令条件。在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中,申请人只需提供能够使人相信的证明材料。德国司法当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并不进行实质审查,无需任何具体证据,也不需要对证据进行公证或鉴定。但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担保,以保证将来能赔偿被申请人可能因此导致的损失。
笔者认为,德国禁令申请的低举证标准对我国禁令的使用有一定借鉴意义。诉前禁令并非诉讼程序,不应要求实施与诉讼程序一样严格的举证责任。在许多情况下,侵权人对受害人的商誉或市场份额的影响无法用金钱衡量且无法弥补。因此法院在审查禁令申请条件时应作出临时、快速的决定,以免损失扩大,否则禁令便失去了存在价值。而对于“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一要件的证明是很漫长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整个案情。因此权衡利弊,对“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证明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进行更为合适,笔者建议将此项要件从法条中删除。
(三)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
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提出对这一因素的考量,但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法院下达诉前禁令时对双方当事人影响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法院在颁发禁令,应对颁发临时禁令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与不颁发临时禁令给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害之间的利益进行权衡。临时禁令制度同时也制约着申请人的行为,申请人应充分切实地举证证明颁发禁令与否对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否则可能在双方利益权衡中失败而无法获得禁令或承担高额担保。
著作权法关于诉前禁令的规定存在很多缺陷,以至于使诉前禁令的规定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但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在现行著作权法制度下,诉前禁令应如何解释,如何细化其适用规则,以应对眼下发生的展会著作权侵权问题。
对于禁令申请条件三个要件的解释,主要疑难点集中在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一要件上。在美国法中,“难以弥补的损害”也是申请禁令条件之一。“难以弥补的损害”在美国司法判例中被理解为难以用经济赔偿予以充分弥补的损害。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中,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实体胜诉的可能性,则法院将推定其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同时,证明难以弥补损害的要求程度与合理证据证明“胜诉可能性”成反比关系。也就是说能证明“胜诉可能性”程度越高,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要求越低。ica诉universalcitystudios,inc案等判例中确立了一项规则: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若非商业用途,损害可能性需要加以证明,若为商业用途,损害可能性可被推定。此项规则对于我国展会著作权保护应有所启示。笔者认为,展会多为商业性质,损害可能性可被推定,因此对于申请人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举证责任可适当减轻。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笔者建议,对于这一要件可确立四条判断标准:
1、涉及到著作人身权的侵权行为。
2、侵权行为的持续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市场份额。
3、侵权行为如果不制止将扩大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
4、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没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反之,如果可以通过金钱来衡量的,那就认定这种损失不是不可弥补的。
饮酒禁令心得体会篇十三
自从宣布实施七禁令以来,无不让人感叹“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掌声和一片叫好声中,“七禁令”终于在大家的期盼和努力下诞生了,作为一名文明人,我自然也要积极响应,主动遵守,加强自我管理,将之融入生活和工作中,进一步推动社会风尚建设,以文明之力推动社会的发展。
第二段:七禁令对我产生的影响。
作为一名普通人,从宣布实施开始我就开始了解和了解“七禁令”,逐渐形成自己对“七禁令”的认识和理解。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把“七禁令”贯穿了我自己的行为准则中,常常提醒自己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这些细微的行为都可以对自己和他人产生好处,让生活更加和谐。当我遇到不遵守“七禁令”行为的人,我也会提醒他们,让他们认识到“七禁令”的重要性。
在“七禁令”的推行下,我们的社会风气得到了有效治理。不少市民已经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受到了教育和引导。在社会治安、环境和文明意识上,都取得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显然,“七禁令”是一项更加普惠、更加务实的文明行动,让城市更美好,也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让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获得了更加高尚和美好的形象,为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稳定和有力的后盾。
第四段:未来应如何贯彻“七禁令”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应该更加积极地贯彻落实“七禁令”。无论在个人生活和工作还是社会管治中,我们都应该牢记“七禁令”的宗旨,遵守“七禁令”的规定和要求,做到一言一行的健康和文明。只有这样,并且不断追求进步和完美,我们才能真正是“七禁令”的实施者,才能真正为我们的国家健康和美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段:结语。
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只有积极贯彻实施“七禁令”,切实落实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才能真正证明自己是文明的、进步的、高尚的,建设和谐的社会。在实践中,我们应该不断学习、自我约束、自我教育,逐渐形成一种”七禁令“的文明新风尚。让我们共同努力,依法行为,共同把我们心中的理念、价值观转化为现实。让“七禁令”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必须加强的根本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