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费协议书(精选16篇)
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下面是一些培养孩子阅读习惯的方法和建议,供家长参考。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一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二
托运方(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资信证明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然具有约束力。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 费用、结算方式: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 违约和索赔: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协议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 1. 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运输价格表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期: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三
转让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办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办代理人:
货运站(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由甲方合伙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划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划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2、如在签订本协议书前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有利益、纠纷由甲方负全责。
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需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划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划定承担责任。2、因为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峻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需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前提: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四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 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4.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 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至xx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温州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乙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六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七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帐户或人民币帐户。
第二条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帐户,同时贷记乙方帐户。
第三条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运费托收结算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11.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
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
16.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6.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_________银行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xx至xx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xx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温州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九
转让甲方:
身份证号码:_
受让乙方:,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方式
1.现甲方愿意将自己以人民币乙方愿意受让;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_一_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运输中心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运输中心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本协议书生效前(20xx年5月1日),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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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负责。
五、资产情况
车辆:
资产:电脑一台;空调一台。以上车辆和资产归李龙和乙方所有。 下列车费归张玉朋所有:
六、费用使用情况说明
现有备用金:
场地:每年三万元,以每月五千元付给李波,现已付清三个月,方式在本月的利润中扣出。
七、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在李龙、张玉朋见证下签定本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李龙、张玉朋各一份。
转让方(手印):_____ 见证人: 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受让方(手印):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十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拖运方):乙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的公路运输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的品名、品种、数量、目的地、提货单据、承运日期及期限
1、品名:_____________
2、品种、数量、目的地:以实际发生时提货单据上的品种、数量、目的地为准;
4、承运日期及期限:以乙方开具的《货物运输单》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运输质量及验收要求
5、乙方必须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避免损伤货物。如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伤,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上合同签订地的诉讼法庭。
第三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初凭已由甲方审核销帐的《货物运输单》作财务挂帐,当月挂账运费在______号前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负责按送达地域、运输方向分配和安排资源,有权根据营销和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调整。
2、甲方负责协调处理货物矛盾纠纷,有权裁决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索赔;
3、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全过程有知情权。
4、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两地卸货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其中各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
6、合同终止后,甲方不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时先期投入的资产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有责任将所承担送达区域的货物,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运甲方安排、分配的资源。
2、乙方负责按照提货单据上的货物品种、数量提取所需运输的货物。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及收货方的相关质量标准,将货物安全、完好、准时地送达目的地。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反馈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5、乙方在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写上处理办法。
6、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提升管理手段。
7、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货物运输责任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进行运费结算。
8、乙方在运送商品车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交通、道路管理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9、在本合同解除后___日内,乙方必须将尚未送达的货物按照合同的要求送达目的地,并返还经收货单位签收的《货物验收清单》一并与甲方销账。
第六条所有权及责任
1、乙方只负责运输货物,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2、乙方在接到委托运输的货物提货单后,对因单据丢失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提货后,到货物交接并在《货物验收清单》签收完毕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以及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事故等责任(即货物在运送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负责;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伙同或者协助他人异地抛售、本地抛售的,甲方有权按照货物的价值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2、乙方知晓并接受甲方制定的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3、乙方在运送货物的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货物受损严重,收货方不愿验收的,乙方应负责赔付同规格型号的货物,并承担相关损失。
4、乙方在运送过程中由于货物超重、超宽、超高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完全由甲方负责。
5、乙方擅自将代送的货物转卖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要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6、因乙方责任多次造成收货单位投诉或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或能力不足以至无法满足甲方运输正常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暂停或停止乙方相关送达地域的运输资源分配。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周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管理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发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转卖或更换代送货物的;
(2)乙方无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货和发送,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的资源分配方案或拒绝执行合同的。
3、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约定应自动延续。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需要诉讼的,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如需所有承运货物均由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可委托乙方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
(保费价格不得高于运价所含的保险费用核定标准)保费可由甲方自行缴纳,或乙方代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送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乙方确保所属驾驶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3、本合同在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5、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无其他约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乙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适____市场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充分开发客运资源和利用客运网络优势,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关系
1、甲方乙方互为合作关系,甲方作为托运人,乙方为承运人,应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物流小件快运业务。
2、甲方还兼有集团公司物流主管部门的责任,起到了对物流全局范围内的监督、协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条、货物名称、数量托运货物主要以小件物品为主,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将在每批货物发货前以物流托运详情单的形式予以详细填写。
第三条、经营原则
1、小件快运实行一次托运、全程负责,配载总量不得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核定重量。
2、严禁危险品、违禁品、易损、易破、易污染、易腐烂物品和国家规定的禁、限运物品的托运;不受理贵重物品、现金、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
第四条、包装要求甲方的货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封闭严密,不渗漏。
第五条、运输方式运输方式为客运班车运输的方式。
第六条、收益分配
1、小件快运托运时由甲方提供物流托运详情单,到达站凭收件人提货签字后的托运详情单交付联与甲方结算。
2、结算比例:小件快运托运收费(甲方扣除装车费、承运费、保险、保价费专款专用外),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到达站______%的比例结算。
3、小件快运服务费按月结清。在次月的____日前将托运详情单结算联送交甲方,甲方在接到托运详情单结算联后的______天内将运费通过银行划转或其他方式交付乙方。
4、中转运输费、终点站服务费结算方法有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有小件快运的受理、仓储保管、装车以及落实与承运方安全运输等事宜,并对以上各操作环节作具体落实之义务。
2、甲方有义务在小件快运受理处设立公告栏,公开告示有关客运快件的托运范围、价格、要求、须知以及客运班次时刻表等事项。
3、甲方有义务对托运的快件物品属性、质量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便于装卸,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4、甲方在客运快件装车完毕后,应将小件快运货运单(存根联)交承运人签字确认,余下三联交承运人随车同行,并及时将发运班次、车号、抵达时间等信息通知托运人,以方便托运人与收件人之间的联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后须按广运物流托运详情单清点货物,并按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对托运的货物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污染、无人为的变质。
2、承运司机在运输途中遇到特殊情况,如堵车、修路、下(雪、雾、雨),因高速封路或车出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同甲方联系以采取相关措施;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承担所托运货物的损失。
3、送抵到达站后应立即与到达站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以备结算。
4、不应出现拒载甲方货物和送抵到达站不办理交付手续并返回的情况。
5、将当月营业情况以报表形式于次月____日前报物流分公司,以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和生产经营部,用以商务局统计备案。
第九条、货物承运日期及运到期限甲方的运输计划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货上车,并于当日将货物运出,不得滞留,中途不得或以其它方式运输,按双方商定的到货日期到达。
第十条、到达站、接货方式及验收方式货物运抵到达站,由到达站工作人员按物流托运详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货物无损失、无短少、无污染、无损坏,到达站工作人员即可在托运详情单上签字,双方须做好票据存根工作,以备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涉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继续顺延。如一方提出中止协议,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并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后,协议方可解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的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范围及价格表(单位:元)。
(1)始开地:
(2)到达地:
(3)市场价:
(4)合作价:
(5)备注:
2、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并赔偿当次运费的_______%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约定时间、地点、方式或改变其内容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交准确、齐全的运输信息,因运输信息不准确导致送货错误或重复送货造成的损失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将货物交乙方承运,因乙方无力完成服务要求方可交与第三者承运。
4、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包装完好且符合运输要求,对于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5、甲方有义务按协议约定时间进行结账,出现违约时承担责任。
6、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保证无违禁品、危险品等,对货物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应按协议要求为甲方及时提供安全、准时的运输服务,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责任在按双方确认时间将货物安全及时送交收货人收货签收(同城件______天之内,偏远地区______天)。如有送货延误,每延误1天扣除该单运费的______%作为处罚,直到运费全部扣除为止(发生天灾人祸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例外)。
3、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4、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的丢失、短少、损坏,乙方按甲方投保的范围按国家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投保,按优速物流服务指南赔偿条款处理。到港服务因货物、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委托运送的货物有检查权利,而无检查的义务。
6、在甲方单独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已承运的货物运送。
1、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上月运输服务服务费______%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1、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简称发包方):乙方(简称承包方):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必须配备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等安全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在甲方区域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的;
7、车辆驾驶人在装卸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9、驾驶员洒后或疲劳驾驶的;
10、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运输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设置“警示标志”提示的相关内容执行,按照规定的秩序在指定区域停车、待装。车辆进入成品装货区后,乙方司机必须将刹车墩挡在前后车轮下,并熟知活动区域危险源。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二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十五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流挂靠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___资格证挂靠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资格证挂靠到甲方供甲方办理代理报检单位申请注册、开展正常业务和每年国家质检总局对代理报检单位进行审查使用。
二、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资格证必须是有效真实的能办理办理代理报检单位申请注册的证件,且其________资格证未在其他单位注册或在其他单位注册过但现已退出,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对________资格证的具体要求是________资格证必须是________年下半年和________年上半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的。
三、甲方必须合法地使用乙方的________资格证,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非法代理报检业务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由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将其________资格证挂靠到甲方供甲方使用,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月的挂靠酬金。挂靠酬金由甲方在每月的最后的一天存在乙方的银行卡里。
五、如乙方在协议生效三个月后需凭其________资格证找与报检有关的工作,可以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但甲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乙方的利益)。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必须将其________资格证以快递的'方式寄给甲方,甲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必须妥善保管好乙方的________资格证,如发生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挂失费和重新办证的费用等)。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或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本协议,以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八、本协议正本两份,经双方签字确定有效期限后生效,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由于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而要作相应的变更,双方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运费协议书篇十六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流仓储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3、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4、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盖章:________盖章: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