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的读后感(实用20篇)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置身于故事中,与人物们一同经历了各种苦难与喜悦。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文字流畅、连贯,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和表达风格。这里有一些读者分享的独特读后感,或许能够给你在写作过程中带来新的思考和观点。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这本小说,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路易斯·梅·奥尔科特。下面,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本小说的内容。
小说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马奇家的四姐妹分别叫梅格、乔、贝思、艾米。虽然家里很穷,但是四姐妹不怕苦,她们经历风雨的磨难和奋斗的历程,自强自立地将道路延续下去。
小说中有为了爱情历尽艰辛的梅格,有通过奋斗成为作家的乔,有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以及以扶弱为己任的艾米。总之,她们都具有博大无私的爱,我十分热爱她们一家子。
梅格在父母离家之时,细心地照顾妹妹们,教她们针线活,不让外人进入家里打闹。乔为了让自家过上小康生活,一直用写作来赚钱,为了让父亲用二十五美元购买物品,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卖了。为了让妹妹幸福,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把心上人留给了妹妹。贝思冒着风雨去看母亲可怜过的生病的男孩,结果自己被感染了,坦然地面对了死亡。艾米想让家庭富裕一点,开始学画画,可是一只手却遭到了伤害。不过,她不甘心,又弹起了钢琴来,最后成了的接班人——音乐家。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二
我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年少轻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些属我们的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在中年时写下的回忆录。经历多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能体会到当初的味道,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在晨曦的照耀下显得更加娇艳,到了夕阳西下时去摘取,虽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传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八动物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趁大人们一愣神,孩子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的最好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那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十分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来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纯真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的有血有肉。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确实厉害,他的话虽然平淡朴实,但炽热的情感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动物们打成一片的日子。我读着读着,感觉中年的鲁迅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每个人都阻挡不了时间的脚步,童年总会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个美丽的回忆。读《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令人怀念哪!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三
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完了《平凡的世界》这本巨著,当合上它的最后一页时,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真的是一部很平凡的作品,写出了平凡世界中各层人物在不同地位上生活的苦苦挣扎。是的,太平凡,太真实了,让我觉得这些人就生活在我身边一样。
浪漫的彩虹,飘渺的世界!印象中最喜欢小说中的这句话。当泪水浸湿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我又感动了。为里面主人公的困苦,被他们那种至高无上的亲情所打动。孙少安、孙少平、孙兰香之间的兄妹之情,三兄妹与父母之间的感情,那种亲密,那种无私而伟大的爱,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不会动摇。一家人相互理解、相互体贴,在风雨中,在困境中,在挣扎中走完了一生的一段又一段,山水为之而动容!孙玉厚一生有几个这样出色的儿女,真是太值得骄傲了。孙少安的不怕吃苦,和那颗有社会感知力、有经济的头脑使他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苦苦挣扎而不至于失败,甚至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我们姑且有“辉煌”这个词来形容他,这样不算是很过分的。但孙少安的成功离不开秀莲的体贴、理解和支持。如果孙少安不是取到这样的妻子,他的成功谈何容易。想起了一句话: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再看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他们的爱没有地位的隔阂,没有权力和金钱的支配,那种高尚与纯洁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爱,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也许,一次浪漫的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合。哪怕,即使,两个民族,天各一方,语言不通,甚至相互间连名字都不知道,竟也牵挂得神魂颠倒。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再看,田润生与郝红梅的爱,金波与与边疆姑娘的爱,田润叶与向前的爱,孙兰香与吴仲平的爱,友情之爱,亲情之爱,乡情之爱,对生活的爱贯穿着整部作品,让我感动让我流泪。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四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血的历史图册,它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共及其军队所经受的苦难、牺牲。我们今天的幸福来自昨天中共党人的每一次浴血奋战,多少人的鲜血铸就了我们的今天,可想而知今天的幸福是用鲜血凝结而成的。《红星照耀中国》的另一魅力,在于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以及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
这不得不使笔者想到《青春之歌》中的主人公林道静毅然离家出走,投身“地下革命”事业,为革命付出自己的青春和热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为党的革命事业倾尽一生心血,鞠躬尽瘁。在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路程上,面对重重挫折打击,不管是林道静还是保尔,他们都不曾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他们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他们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有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了。
以上的种种,不得不使笔者在深有感触与热血激情的情况下,去阐发感慨:这是怎么样的党,多么伟大的党!纵有千万文字的追捧也捧不“红”这样的党,文字是多么苍白无力,但有林道静、保尔以及本书的作者埃德加·斯诺这样血淋淋的人物存在,他们愿意为党的胜利倾注一切,就连出身在美国在生活背景、语言、习俗各方面有差异的埃德加·斯诺都从中国革命和它的领导人身上,感染了火一样的热情,在艰苦斗争时用自己的笔进行战斗,只为了他开始“信仰”的一切——党。
斯诺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有趣的太多,在这我并不想详述全部。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红小鬼的话。当红小鬼给斯诺端来水,斯诺更正之前的“喂”的称呼,改称“同志”道谢,“那个少年先锋队员大胆地看着我,‘不要紧,’他说,‘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要知道,这些孩子当时只有大概十二三岁。可以看出,即使在那段艰苦的时间里,人们虽然物质生活极度匮乏,但是精神上却有着极高的信仰和信念,这些青年人作为长征中的特殊群体,用自己的青春视角见证了这一伟大的征程。我想红军长征能够胜利很大部分跟这股“青春力量”不可分割,因为有数据显示,长征时红军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0岁。“青春”无论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还是作为一种实际政治力量,对于塑造中国20世纪的作用影响巨大:一般来说,青年倒向了哪边,历史就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想,红军长征期间,能够大量涌向这样一批的被后人所赞赏的青年,不仅因为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当时的政治环境也造就了他们这样坚韧的性格。(平悠悠)。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五
直到现在,并且在未来的三年,我都将依然生活在象牙塔里。这是一个幸福安逸十分美好的地方,没有社会上的纷繁复杂、磕磕绊绊、挫折磨难。最起码,对于我是这个样子的,生活一直很舒适,很安逸,除了有多多少少的学习压力之外,其他都挺好。以至于,现在的我,可能还是成长不起来······引用前两天一位舍友师姐对我的评价就是:桀骜不驯却又很幼稚,一看就知道是没有经过多少磨练的。是啊,我并不否认这两点,我确实生活的很舒服,衣食无忧,生活无忧,就算是有个小烦恼,一时半会儿,或过不了两三天也就好了。
最近在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一个很单纯的想法就是为生活增加点乐趣,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不至于让我呆了几个月,或几年之后,变得更愚蠢,变得更机器,变成一个更加无趣的人。
这是我读第四篇莎翁的作品。之前的拜读,对于莎翁戏剧作品中夸张的描写手法,没有很多的感触,只是直观的感觉到,这样的情节是不能够发生在现在的生活中,因为故事情节太“不正常”了,太“离奇古怪”了,百思不得其解,不知莎翁怎么会写出这样的作品,一点都不考虑现实的因素。
今天再读《威尼斯商人》,却让我感受到他为何使用这种夸张的手法。安东尼奥为了朋友而签定不合理契约,并为之准备付出自己的一磅肉;鲍西亚为了试探自己的郎君是否真爱自己而强行索取指环。也许,在今天的人看来,这些东西都是荒谬不可及的,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不知道,在莎翁的那个年代是否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从这个故事中,我感受到当下人们正在逐渐消失的两种品质,或者说越来越淡漠的两种情感:为朋友的两肋插刀,为恋人的贞贞誓言。
这些真挚而强烈的情感现在依然艰难的存活着,但已变得很稀有。只在那么几个人的身上零零星星的闪烁着,再也没有那种强烈的震撼感。因为,这些怪异夸张的行为在现在都可能被视作“不正常”、“神经病”。而这些文学作品,却在这样的一个年代,给了我们心理上冲动的体验,感受人物的那些激情,让我们知道自己还活着,只是活的不再那么心潮澎湃,人生不再那么跌宕起伏。
有人抱怨这个时代的真朋友太少,有人说自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有人说,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安全了······我们有什么资格来对这个世界要求这么多呢?当你在抱怨没有真朋友的时候,你会像安东尼奥一样为了朋友而舍弃身上的一磅肉么?当你不再相信爱情的时候,你是真心真意想陪伴你的恋人,并与之携手到老么?当你抱怨世界越来越不安全的时候,你会尝试着让别人感受到你是一个可信赖的人么?这些,或许有,或许没有。
科技愈加发达,或许就显得人类愈加可笑,谁人说:要让机器变得有感情,可以和人类交流。或许,是我们变得愈加机器了吧······繁重的学业负担,沉重的工作压力,死结一样的家庭纠纷,还有各种莫名其妙的人际关系,都让我们变的不再单纯,不再可爱,也不再有人情味。于是,落得一个悲惨凄凉的下场,终日繁忙换得满腹牢骚,才发觉生活的无趣。
也许,这个时代就是一个缺乏信仰、失去灵魂、极其不自由的时代,但我们竭尽所能应该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死去。
你,还活着么?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六
从小时候一直到了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毕生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围城里的生活。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用意义的书。书名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此它让我学会了什么叫做“坚强”。故事里讲了作者在受到挫折的时候,不但没有放弃,而且还很坚强。并且还努力的活着,最后直到他的小说终于出版了,多年的愿望实现了!同时也是他新生活的开始。
我难以忘怀的是这样一个片段:作者保尔因为在寒冷的冬天修公路而是双腿患上了疾病,直到最后双腿瘫痪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受不了这样打击,对自己以后的生活也失去了信心。从此,有可能会一蹶不振。但保尔却没有那样做,他非常坚强!并且,很快从这种低落的情绪当中走出来,以自身条件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
看到保尔的这种行为令我羞愧万分,他虽然身有残疾,但并没有放弃生命,而是坦然并乐观的面对生活,他的这种行为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感动,看看保尔,在看看我,我跟他差距实在太大了,在现实生活中,连尝试一下的勇气也没有,就干脆放弃了。看了这本书,我看到作者保尔虽然身患瘫痪,都不放弃,却勇敢而坚强的面对生活。认识了保尔,也让我知道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也不要放弃。要敢于去面对,去尝试;保尔的精神真令我十分敬佩。
还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片段:保尔觉得他自己快要失去生命的时候,在自己的日记里写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神,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在他关键的时候想的最多的不是自己,而是全人类的斗争,他活的无怨无悔。
今后,无论遇到什么挫折,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像作者保尔一样,做什么都要坚强,要敢于面对。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八
读完《变形记》,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可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终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保持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责任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符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符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写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九
前几天,爱书如命的妈妈又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书。看到她津津有味地看书时,我有些纳闷:不就是普普通通的书嘛,有那么好看嘛?于是,我随手拿了一本《雾都孤儿》,看了起来。
此书主要讲的时一个叫奥利弗的小孩的童年故事。他一出生父母双亡,在济贫院里生活了一些天。济贫院的伙食十分差劲,每个人只能分到一点点的食物。
他又被搞到了一个卖棺材的地方,那里的主人对他不好,他还经常被人欺负。我为他打报不平了很久。
然后,他被人引去了贼窝,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坏人。一起勾搭,去抢劫,偷钱。
之后,他就变得幸运起来。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先生:布朗洛照顾了他好长一段时间。虽然中间一段他又重新回到了贼窝,不过再经过很多人的帮助下,他和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真是一个美好的大结局啊!
看完这本书,我泪流满面。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孩子啊,要是我是他的话,早就上吊了。他是多么地坚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退缩。
我最喜欢的人是罗斯小姐和南希小姐。她们两个都很善良,也帮了奥利弗很大的忙。在奥利弗软弱的时候,是罗斯小姐照顾了他;在奥利弗害怕的时候,是南希小姐不顾危险去跟那些好人透露消息,帮助他。南希小姐还在塞克斯生病的时候守候在他旁边,无论贼窝有多么危险,她也要守着塞克斯。
可惜好人没好报,南希小姐因为透露消息被发现了,而被塞克斯杀死。不过罗斯小姐最后和深爱她的男人住在了一起,也算是让我放心了。
希望大家不要学坏,也希望远离那些贼和小偷,不要像奥利弗那样,小小年纪命运就如此惨。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出自美国的埃德加·_,他把来到中国后的所见所闻和切身经历写成一本不朽的著作,让我们年青一代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历程和伟大征程。
书中提到对_的印象:面容削瘦,有些驼背却双眼炯炯有神,是一个非常精明的知识份子面孔。_虽然是红军领导人,但却与人民同甘苦,共命运,有着中国劳动人民的朴素外表,又有机智幽默,喜欢憨笑的内在涵养。
埃加·_把天真质朴的优良品质同锐利机智和老练的世故结合起来,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丰富的_形象。
_热爱学习,对工作一细不苟,对_提出的如何对待侵略者问题,_有着独到的见解,并提出了一些创造性意见。他是一个对中国人民有着深厚感情的人,有几次他回忆起战死的同志和由于自然灾害而死去的劳苦大众,他的双眼都湿润了,在谈论抗日战争时,他认为中国的主要问题是抵抗日本帝国主义,并且能得到国际社会的帮助,但不意味着没有别人的帮助中国人就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统一。读后感·_表明,中国人只有团结一致,抵抗侵略,停止内战,才能将侵略者赶出中国。
谈工作时他事无巨细,一丝不苟,有一次和_谈话时,心不在焉的解下腰带,搜寻寄生虫,看到此处,我忍俊不禁,他有非凡的头脑,也有农民的个人习惯。
他是伟大的人民,他又是平易近人的农民朋友,他是中国危急时刻的救星,_给外国友人留下了神秘又伟大的印象。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一
我家的书柜里有一本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出版,并立即引起读者关注的书--《傅雷家书》。直至今日,不少家长还把它作为家庭必备之书,从中寻找家庭教育的最佳方法。
通过《傅雷家书》,我们不难发现,傅雷对儿子傅聪几乎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情感。无论傅聪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的日子,只要儿子不在身边,他便把给儿子写信和读儿子的信当成十分重要的事情。记得傅雷曾在信中神情地写道:我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我时时刻刻,随处给你敲响警钟,做一面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在演奏姿态方面。我做父亲的只想做你的影子,要随时随地帮助你、保护你傅雷确实做到了这些。
他不顾工作的疲劳和身体的病痛,不间断地把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写给儿子,更从儿子的来信中捕捉儿子的喜怒哀乐,体会他对艺术的理解程度,关注他在艺术生活中的心路历程。然后,再将自己的感受、反思后的心德一字一句地写下来寄给远方的儿子。他不时提醒和要求儿子总结演奏中的得失成败,他说:人越有名,不骄傲别人也会有骄傲之感,这也是常情,故我们自己更要谦和有礼。一个人有才也会有另一个危机,就是容易自以为是地钻牛角尖,所以才气越高越要提防了艺术家特别需要苦思冥想,老在人堆里,会缺少反省的机会。
当傅聪在国外遇到低潮时,这个严厉的父亲又以极其温柔体贴的话写道:这些味道我都尝过,孩子,耐着性子,消沉的时间无论谁都会遇到慢慢你会养成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能够从客观现实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他还以自身的感情经历谈了恋爱、婚姻与事业的关系,犹如在与知己朋友谈心。
今天,我们读《傅雷家书》依然很有必要,因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傅雷都如一面镜子。在他面前,我们不仅可以学会怎样做父亲,更重要的是,他也教会我们首先怎样做一个人。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二
《爱默生随笔》的作者爱默生是一位塑造了美国人心灵的思想宗师、散文家和诗人,被尊为近代“美国文艺复兴”的'旗手。他那种对大自然的挚爱和对精神的推崇,恰恰是今天的大多数人所缺乏的;他注重亲身体验,倡导凭直觉认识真理,足以让我们这些早已被理性与教条禁锢的地球村村民茅塞顿开。他尤其强调人的自助,这种曾促使美国成为世界强国的理念,至今仍不乏现实意义。
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19世纪美国著名思想家、散文家、诗人。这本书,读起来并不轻松,因为大多是说理的文字,浮躁的心灵只能获得浮光掠影的印象。
我只能承认自己理解力还不行,有些句子显然读不懂。否则的话我只能怪译者,因为这本书实在翻译的太别扭了。这本200多页的书看到80页就再也看不下去了,必竟艾默生的成名之作不是我这个初中生所能参透的。
有人这样评述:语言简练到位并且富于诗意,完全可以把它当作诗来读。当我们离“粗茶半盏,藏书满架”的境界越来越远时,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自得永远被定格为历史,谁不向往着那山高水远,风轻云淡的生活。
这篇读后感只能用粗略的认识来填满了,显然我的认识只是这本书的不多的一部分,爱默生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就能体会的,更多的倒是有一种哲学的意味。不过唯一能感觉到的是爱默生坚持从自我的角度出发,认为改造首先应该从个人着手,这显然是很正确的。
爱默生的语言深奥、雄辩而富诗意,其中蕴含的睿智令人折服。爱默生被誉为“美国的精神先知”,它属于美国,也属于世界上所有思考的灵魂;属于今天,同时也属于过去。
这,便是一个高中生读完《爱默生随笔》的感受。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三
熊培云《自由在高处》很励志,与许多“狗想日的励志书”不同,这本书贵在传达一种乐观向上顽强生活的态度。
所谓“狗想日的励志书”,还是大学时的哥们儿刘涛提及的,这类书充满煞有介事的说教,引用些万能的老故事,表达些谁都会讲的观点,而其制作过程是怎样的?剪刀+胶水+编造,号称成功学的什么什么教材,改变命运的什么什么,吹破天的虚,不过凑一帮人十天半个月加工出来而已。
看完《自由在高处》,发现跟看完《越狱》的感觉有些相似,原来,小强真的打不死;原来,所处逆境与麦克和安迪相比来说不算什么。
这本书好读的原因,除了思想积极、鼓舞人心外,还有一点是因为语言流畅而富有激情,那句子是流出来的,而不是憋出来、挤出来的。
为什么有如此的见识,有如此的语言?看看内容就知道了,作者读了多少书,到过多少地方。所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是不错的。如果难以行万里路,那就先读万卷书吧,不必担心成为“书呆子”,因为读书数量到不了那“骨灰”级别,所读的书也不会全像《九阴真经》或《葵花宝典》那样剑走偏锋。
假设选择的书足够“活”,即使不可能身临书的“自由市场”,起码不会有“计划经济”那么禁锢。今天,始皇大帝终究难以再一声令下“焚书坑儒”,况且网络时代,这个喧嚣的信息大集是一个观看大千世界的好窗口。
自由在高处,书中提到的一道智力题让人印象深刻:101—102=1,怎样在挪动一个数字的情况下,让等式成立?答案是把2作为10的上标,即102。实际上,但从脑筋急转弯来说,做不出这道题并不能证明水平不行,这道题只是用来说明思维方式、解决问题方式的重要性。千方百计地解决问题,千方百计地解决好问题,除了乐观、积极,还得要动脑,有积极的行动,不能傻乐呵。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四
人的一生,总要沉浸于某些情感,感悟前人的伟大思想,最好的方式便是将自己同化与一本书籍之中,与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相伴,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进而透过他们的性格特点揣测作者的意图和他要表达的情感,亦或是反映的社会现实。这便是读书真正的意义所在。
捧一本精致的'图书,泡一杯热茶,任由一缕缕的阳光洒在书页上,而思绪早已随着书中的思想而去。有幸拜读了梭罗的《瓦尔登湖》,感触颇深。
断断续续而细致入微地读了进半月,愈发地为书中蕴含的思想所折服。当阅读的时候感觉很享受,但合上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知识的匮乏,思想的荒芜。作者的思想深邃如海,充满了哲学思想和隐喻,真正能读懂的只有一小部分。
“瓦尔登湖”曾在诸多的文字作品中出现,都是“心灵故乡”的代名词。如何怀宏所说“我们每个都可能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是我们心灵的的故乡,精神的家园,他给我们活力,给我们灵感,给我们安宁。”《瓦尔登湖》描绘的大概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在社会飞速发展,人们普遍创业,激进的年代,唯有索罗能够果断的放下一切离群索居。他享受那种亲近自然的,哲人般思考而不需要交流的生活,他只是简单地进行劳作,对自己的生活做一个简短但深刻的描绘。他是一个博学而善于深入思考的人,所以他的这一作品为后人所赞扬,所理解,赋予了深刻的时代和社会意义。
其实很多人都无法拥有这样的生活,当时如此,现在亦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更多的人无法承受社会压力,进而造成了思想上的虚无,绘制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生活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之中,故事就像一个乌托邦,在这里可以忘掉生活的一切烦恼,此即为我们“梦”的状态,生活的重担压在我们肩上使我们不愿意醒来,宁愿沉浸在这种虚幻的快乐中虚度时日。而有当一日,我们真正醒来,却发现现实生活与自己的故事中的幻想,与自己趋于完美的梦大相径庭时,有些人会直面现实,而更多的人会沉沦而至形成恶性循环。为自己编造各种美好的故事以维持生存,处于一种精神麻木状态。但可悲的是,对于此类事,故事只会带给他们痛苦而不会带来最终的欢乐。
或梦,或醒。梦是虚幻的,我们总要醒来。我认为,梦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同理,故事也是如此。在此,我用狭隘的目光看待梦与故事,且将其看作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希冀或是追求。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谱写属于自己的故事。可能没有多么轰轰烈烈,但一定要真实可感。或许没有那么多跌宕起伏的片段,但一定要活出真正的自我。《瓦尔登湖》为我们构建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其中的情节也或多或少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折射出来。
最终,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存在即合理,每一个故事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但并不是每一个都值得我们去细细品读。梦与故事终究是一种虚妄,脚踏实地才是生活真义。每一本书只能为我们构建一个理想化的场所,我们从中学到的更多的应该是对生活的指导意义,通过书中传递的思想充实自身,这应该就是书籍为我们带来的最大的好处吧。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高中生读后感: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后的感想。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地抵达加拿大,读后感《高中生读后感: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后的感想》。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六
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想过放弃吗?有很多人在困难面前选择放弃。可是我最近看过的一本书上的主人公却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他就是—鲁滨逊。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他的父母亲一心想让他成为一名受人尊重的律师。可是他的梦想却是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反对一个人踏上了航海的征程。
一次航海过程中,他们遇到了狂风暴雨,把他们的船打翻了。所有人都罹难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刚来到岛上,他见岛上荒芜人烟,没有吃的,穿的,用的'。这使他感到无比的悲观和绝望。那几天他总是唉声叹气的。但是一次新发现使他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于是他开始鼓起勇气迎接新生活。他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岛上耕作,开发......就这样他不但活了下来,而且活得他自己认为很幸福。到了第二十三年他出于巧合解救了一名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在他的驯化下逐渐向正常人一样了。最终还是多亏了星期五他才能顺利的离开荒岛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家乡!
这本书里的鲁滨逊是一个遇到困难不放弃,不退缩,迎着困难上的人。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挫折永不放弃,只有不放弃才能有新的希望。还有可能在逆境中成就一番事业!我们这一代青少年就像温室的花朵一样,在家长和老师的呵护下成长,身上非常缺少这种战胜困难的精神。
今后让我们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吧!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七
面对时间无谓的流逝,我们只能急匆匆地追赶,因为怕时间再度从我们身边狠狠地溜走。时间确实是宝贵的,那我们该如何好好地利用时间呢?这个问题就要问大家了,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可都要学会如何珍惜时间,合理去利用时间。毕竟,时间从不等人。
六年已匆匆过去,想起以前的日子,一切都恍如梦境,那么地不切实际,却又都是事实。大海捞针般,我终于在从前的记忆中,摸索出了一件能让时间感到挫败的事。
那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寒假。
北风呼啸,再加上银白色的雪花飘落,将我这个寂落的背影映衬得更加的孤寂了,只是没哭出来罢了。是啊,考试失败了,谁不伤心难过?“叮铃铃……”一阵熟悉的电话铃声又在耳边响起,看看电话屏幕,又是这个小洪庆,我苦笑一声,轻巧地接起电话,脑子里却在思索一会儿对话的内容会是什么。“喂,兰天,你知道这个寒假具体有哪些作业呢?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写完整?”即使自己早已想到她一定会这么问,可一时竟语塞而无法回答,思索了好一阵才予以答案,似乎是因为考试没考好才如此的吧!后来,无意中从这个电话得知自己竟然还有一项浑然不知的作业,而且量居然这么大,我全身颤抖了一下,完全没有注意到后面说了些什么,就这样恍恍惚惚的挂下了电话。话毕,我不禁反思自己前一次考试的失败,不就是因为自己不好好珍惜时间而造成的嘛!从前的我总是对自己说,还有很多时间,不急不急!可谁知,时间毫不留情地从我的戏谑声中而溜走。现在给我一个补过的机会,怎能不好好珍惜呢?说完,便开始了又一轮的“工作”。我,的确是在补作业,但我觉得,在临近开学再补并不可耻,因为至少我已经改过了,时间再也不会从我手中无谓的溜走了。“好了,大功告成!”我停下笔,喜滋滋地看着自己在仓促下但又不失认真完成的作业,开心、高兴、快乐集满于一身,那一刻,我终于有了战胜时间喜悦感!
时间是要靠自己把握的,假如有一段时间,你荒废了日子,只要还没有到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地步,你的人生还是有救的。不要觉得我说的话厉害,事实就是如此。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八
从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堂吉诃德》这本书,早就听朋友提起过它了,所以对它还不算陌生。读了这本书我深有体会。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终于明白它为什么风靡全球54个国家和地区了。的确是一部经典之作啊!你们可不要错过啊!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十九
汉武帝是第一个奠定中国辽阔疆域的皇帝。虽说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建立了秦王朝,但是他土地的辽阔却不及汉武帝时期的`1/2;武帝废除了“和亲外交”的政策,他持久的雄心,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征服,去开拓。十七岁的汉武帝就派张骞出使各国希望形成反击匈奴的战略联盟,压缩它的生存空间。小小年纪竟有这般眼光,历朝历代有谁能比?在44年中他一直在与匈作战:“河南之战”、“漠北之战”、“漠南之战”成了对匈作战的三大重要战役。汉武帝是一个才华横益、文涛武略、有勇有谋的皇帝,再加上一代将星——卫青、霍去病、李广……相助,可称之如虎添翼。
汉武帝是第一个用儒家学说统一中国思想文化的皇帝。秦始皇嬴政“焚书坑儒”而汉武帝是“独尊儒术”他设立了五经博士,为儒家学派打下了基础。武帝刚刚即位时就下诏“海选”,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就是这时浮出水面,武帝颇为赞赏很粲然。
汉武帝是第一个用“罪已诏”进行自我批评的皇帝。武帝的晚年生活非常寂寞,失去了自己的长子,他后悔不已,开始反思自己的一生。想到他即位以来长年征战,劳民伤财;轻信小人,力求长生;杀伐任性,亡涂无辜……于是下诏书。这份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帝王“罪己诏“他首开先河,知错能改,爱憎分明让我们一窥一代霸主复杂的内心世界。
我对汉武帝时期梦绕神牵,当看完有关他的那些故事时,心潮澎湃。我佩服武帝的才干;我痛恨小人江充的老奸巨滑;我气愤武帝的武断与固执;我同情太子的身不由己;我担心太子的孩子无依无靠;我更是惋惜刘据的自刎身亡……汉武帝是一个多面性且富有争议的皇帝,他聪明机智却抵不过江充的句句谗言;他洞察秋毫却看不见朝廷后宫的钩心斗角;他文涛武略却陷进别人栽赃诬陷的圈套。正是他的偏听偏信,导致了太子刘据的自杀,导致了抗匈名将卫青的长子长平侯身亡;导致了战功卓越的公孙贺父子死于狱中,满门抄斩;导致了他两个女儿的双双死亡……一庄庄血案,这是哪一位“伟人”造就的呢?是江充,是江充这个卑鄙的小人。
当汉武帝听闻这些事时,虽然意欲崩溃,但他并未停下他杀人的血手,为了一己私利竟不惜残害千百人的生命。每当我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些时,全身总感觉有一股莫名的寒气涌遍全身。这些场景总是时不时地溜到我的脑海之中,让我内心不得平静,它像海中那一股股的小浪花,浪虽不大但有着一定的冲击力。有一股冲动,有一种想法,如果我来到了武帝朝,做到了刑部尚书,第一件事就是把江充千刀万剐,打入十八层地狱。
不过有时我静下心来思考时,却发现我错了,汉武帝如果从根本上就相信他的儿子是清白的,那么他便会对江充的搀言置之不理,但事实恰恰相反。我认为江充只不过是一杆枪,而掌握这杆枪的真正人物却是汉武帝。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武帝又为何要杀太子呢?原因只有一个——太子失宠。太子刘据和武帝判若两人:一、性格不同:太子书生意气,武帝一身霸气;二、政见不和:太子仁义派,武帝铁血派,太子始终反对向各国用兵,厌恶酷刑酷吏,而他的父皇在位54年,其中与各国用兵长达44年;三、太子不懂权术:汉武帝刘彻能当上皇帝,后宫五个女人的斗争是多么激烈,他能学会多少东西,而刘据从小养尊处优,从为见过钩心斗角,7岁立为太子,随心所欲,在政见上和父皇对着干,这让武帝颇为恼火。他说过这样一句话:“上嫌其才能少,不类己。”当年汉高祖皇帝刘邦就是因为刘盈“不类己”所以准备废太子,但由于吕后在朝中的势力,心愿终为变成决定。现在刘据也被贴上了“不类己”的标签,但卫子夫在朝中毫无势力,太子危险了。
史实证明,最终致使太子刘据死亡的是巫蛊之祸。武帝晚年疑神疑鬼,巫蛊之祸就是这时瞬然爆发的。这似乎是历代皇帝的并发症,他们为何如此深信不疑?在我看来有五个原因:
1、历史记录:
在一些史书上记载着一些在故事,如:周文王遇西王母;楚王遇乌山神女……给人造成误解。
2、自然现象:在那时科学技术还不发达,有些自然现象世人无法用当时的科学方法来解释。比如看见海市蜃楼以为是神仙住的地方;出现了日食,认为上天在惩罚自己,在武帝朝的许多丞相就是因为它而死。(我们现在知道是当月球运行到太阳和地球之间,月球遮住了太阳,一般18多年才会遇到一个。)。
3、众人复议:
由于帝王相信,所以奸人投其所好,为了获取圣心,编造了一个又一个逼真,荒唐的谎言,帝王耳濡目染,信以为真。
4、自负:
身为国君要处理好很多事,尤其是战事,武帝认为要干出一番大事业只有自己才行,要统治好国家,只有自己才能完成,对自己的太子都太不放心,认为他们才学不够,治理不好国家,怕他们会给自己丢脸。
5、自私:古时候的帝王都很贪心,总是想让自己长生不老,永保青春,独自享受荣华富贵。
巫蛊不但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还能使一个朝代灭亡!我十分同情刘据为他感到惋惜,伴君如伴虎说得真不错!以前我总是羡慕皇宫中山珍海味,锦衣玉食的日子,可现在我恍然大悟,即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有身不由己,也有无可奈何,古往今来政治斗争总是相当残酷的。
汉武帝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既有明君的风范,又有昏君的残酷,每次读他都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高中生的读后感篇二十
童年是一曲动听的歌,流淌着快乐的音符;童年是一幅绚丽的画,记录着有趣的瞬间;童年是一首清新的诗,书写着美好的情感。曾经,我以为童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段美好的时光。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后,我发现他的童年是充满苦难的,然而悲催的遭遇让他更加向往光明。
提到阿廖沙,就不得不提他的外婆,她聪明能干、和善慈祥,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是外婆用无私的爱唤醒了高尔基,让他在黑暗的环境中始终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第十八章提到:外公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了,阿廖沙为报复外公而剪毁他的画像。长时间与外公生活在一起,阿廖沙忍受他的专横、残暴,遭受着他的毒打。然而当自己最敬爱的外婆一次又一次的被外公殴打时,他意识到一味的忍让不能解决问题,勇敢地抗争才是对施暴者最好的惩罚。
第二十一章写到:可怜的母亲再婚后并不幸福,她经常挨继父的打。在继父把长腿踢向母亲时,阿廖沙用面包刀全力刺向继父。
这两章内容,让我联想到他后来参加革命活动,与童年经历密不可分。我仿佛看到高尔基在呐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虽然高尔基的生活的环境特别糟糕,但是他却成为了伟大的作家、政治活动家,这不得不让人敬佩。
“见贤思齐焉。”我也要像高尔基一样,乐观地面对生活,笑对学习和生活中的一切挫折,成为能同命运风暴抗争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