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四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篇一
1.在社会公益性培训与社区教育宣传方面积极配合市委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力争有所新的突破。如:配合市委宣传部搞好科学发展观的宣传,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等。
2.大力开展退伍士兵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力争在教学管理与教学方式方法上有所新的突破。
3.积极开展残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地探索残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新思路与新方法,通过实践总结与理论研究,力争在实践与理论两个层面都有所新的突破,为我国残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可供学习与借鉴的典型经验。
4.继续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办学,(如山东博文、昆山科高等)力争在今年在合作办学的规模与层次有所新的突破。
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各项工作基础,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作用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基石,加强组织建设,理顺组织关系是20xx年的重要任务。理顺组织关系具体表现为以下个方面:
从思想建设上:明确社区培训学院与教育局职业社会教育科各自的分工与职责,以便互相协调,共同促进昆山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从制度建设上:建议报请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批准,各镇社区教育中心校增挂昆山社区培训学院某某分校招牌,从法规、制度上明确社区培训学院与镇社区教育中心之间的上下级业务隶属关系。(不涉及到组织人事编制问题,仅仅是增加一块牌子,加强业务服务与指导而已)通过以上举措可以进一步发挥我市社区教育的系统优势、控制优势、协同优势与集团效应、品牌效应,更好地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
创建迎评
今年创建迎评的总体目标是:在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与协调下,努力作好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争取以高分通过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评审。为此,市社区培训学院决心认真作好以下几项相关的工作:
1.积极配合与协助市教育局职业社会教育科开好二oxx年我市的社区教育工作会议;
2.积极配合创建迎评工作,在我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教育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社区教育在我市市民中的知晓度、喜爱度、参与度,努力扩大社区教育在我市的影响与作用。
初步打算今年11月份举行一次大型的社区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有: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社区教育特色课程评选活动、社区教育骨干培训班(初步打算拟请华东师大叶忠海教授前来举办讲座)社区教育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各镇社区教育中心也将举办相关活动。
3.积极配合与协助市教育局职社科,大力开展创建各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社区教育示范中心、农科教基地建设、数字化学习社区以及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等工作,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为迎接示范区评审打下扎实基础。
除了积极配合与协助市教育局职社科做好迎评工作而外,还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江苏电大昆山学院今年成为全国电大系统的社区教育实验中心。
资源建设
主动、认真做好各镇社区教育中心资源开发的服务与指导工作。积极配合中心网站建设,通过积极引进与自主开发,双管齐下,大力开发网络教育资源。
继续加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开发的力度,今年打算与千灯镇社区教育中心合作编写《振兴昆曲——从百姓做起》(暂命名)的通俗读本;与锦溪镇社区教育中心合作编写《江南曲艺奇葩——宣卷》(暂命名)的通俗读本。
积极配合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做好宣传教育、通信报导、理论研究等工作。
继续办好社区教育报,初步打算今年每期增加到八版,或改为小16开版本杂志形式。
项目实验
本年度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在对各镇社区教育中心项目实验的业务联系与指导。本年度还计划在市区选择两个街道开展项目实验活动,(玉山镇与开发区各一个)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广。本年度我院确定《以社区教育征文比赛为契机,努力扩大社区教育在我市市民中的知晓度,热爱度、参与度》作为一个中长期的实验项目。
理论建设
上年度完成《社区学院(校)在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理论与实践》的结题工作;
下半年度主要开展省立项课题《江苏省学习型社会典型案例研究》的子课题—《省域社区教育三级网络教育体系构建的》研究。
除了加强学院自身理论建设而外,还要加强对各基层单位业务上的服务与指导;积极组织、动员基层社区教育中心共同参与课题研究,通过课题研究增强我市社区教育理论研究的实力,丰富我市社区教育发展的人文内涵与思想内涵。
网站建设
积极开发各种网络教育资源,努力做好网站的保养、维护、前后台统计、网络安全、增删资料等网站日常管理工作。
市社区培训学院将通过各种技术手段,逐步建立与健全以“昆山市民学习在线”为核心,以各镇社区教育网站为辅佐,覆盖全市的社区教育网络系统。
此外,学院还将通过办培训班、网络答疑、实地考察、当面咨询等方式,加强网络通讯员兼社区教育报通讯员的业务培训。
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篇二
一、自我分析:
先作为老师要热衷教育,潜心教学,关爱学生,尽管工作十多年,一起担任初三任课,但还是觉得自己经验不足、热情不足、在教学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确立好自己的奋斗目标,脚踏实地地工作,加快自身成长。在学中教,在学中反思,在学中成长。
二、年度发展目标:
1、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尊重学生的人格,用爱心去包容、感染、教育学生,以自己的言行为学生树立榜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认真书写教案、备课,上好每一节课。
3、学会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相信学生的巨大潜能,并努力去探索发掘;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扬学生的主体精神,促进学生的主体发展,努力做到因材施教。
4、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来吸引学生,使学生喜欢自己的课,并能在自己的课堂上得到发展,能满足学生成长和走上社会的实际需要,有足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5、深化课改,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课改教学理念,充分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重视学生认知过程中的情感培养。注重对自身教育行为的反思、实践,解决教改新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做一个有思想的新形势下的教师。
6、认真研究相关教育理论书籍,与实践相合,以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备好每一课,做好每一个教学课件,每一节课后都进行及时反思,总经验教训。
2、认真设计作业,做到减负不减质,甚至要增质。对不同的学生进行分层次布置作业。
3、多看教学理论用书,不断吸收他人的经验教训,充实自身的理论水平;
4、加强同级同年级的交流与合作,在集体备课中使自己得到更好的成长。
5、多思考教育教育存在的问题,如何做到轻负高效,使学生在快乐的学习,切实提高学生兴趣。
6、多听课学习,扬长避短。做到坚持组内听课,抓住机会跨学科听课。
7、多反思总,提升自己。做到每周撰写1篇随笔,每年撰写1篇论文。
8、多看课研究,形成风格。做到每期观看1-2节学科名家名师示范课。
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篇三
尊敬的吉林市高新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条例和有关规定,拟申请正式设立高新区紫星幼师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办学理由:为了实施科教兴国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新紫星幼师培训学校。
举办者概况:贺庚月。大学本科,高级讲师,副教授,自1971年--20xx年一直从事教育工作,担任过音乐教师和政治教师。
学校名称:吉林市高新区新紫星幼师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光明大厦513、514室。
办学层次和形式:民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办学目标:本培训中心以社会成人为对象,提升成人的技能素质,实现成人能更快、更好地就业目标。
办学能力:丰富的办学经验,良好的师德品质,真诚为人服务的理念。 学校主办人具备的条件:良好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水平;
办学条件:优质的师资队伍,和谐优雅的教学环境。
教学设备:富有现代气息、幽雅的课桌,传统的讲台。
资金保障:办学资金来源合法充足, 30万元民办非学历教育资金。
20xx 月10月29日
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篇四
(一)有熟悉教学业务和办学管理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应配备熟悉教学业务和办学管理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是公司的专职负责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负责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培训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和专职负责培训机构的经营和培训管理。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5年以上培训机构负责人工作经历。从事文化教育类培训的,应具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和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职业技能类培训的,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3.不具有《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且不具有以下情形:
(1)担任已破产清算的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该培训机构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2)担任因违法违规办学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责令关闭的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该培训机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被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和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1.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和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且具有相应任职资质的专兼职教师。
(1)专职教师(专职教师是指由培训机构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全日聘任,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的教师)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和实训教师。开设管理类职业资格培训项目的,每个项目任职教师应不少于4名,其中至少有1名专职教师。
(2)从事文化教育类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从事职业技能类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其中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工种)初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实训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工种)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职业技能类培训的,可根据专业技能培训需要,聘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及具有特殊技能人员任教。
2.根据办学规模配备2名以上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5年以上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从事文化教育类培训的,应具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从事职业技能类培训的,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3.依法聘用具有财会人员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