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回收协议书(模板17篇)
总结是对过去所做的事情进行梳理和总结,从而为未来的行动提供参考。写总结时,要注重反思和总结的价值,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数学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上虞市曹娥街道管理委员会。
为了方便回收和处理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保护甲方工厂及周围环境卫生,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公司产生的废料和垃圾统一由乙方负责回收和处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废料和垃圾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和处理。
二、废料回收按不同物资确定回收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商谈决定,每次回收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废料回收费。
三、乙方保证每天1次对甲方厂区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费5000元,每年6月份一次性付清。
四、本协议期限五年,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09月30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20__年10月10日日期:20__年10月10日
甲方:新乡市天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二
甲方:乙方:
1、本协议为办公废弃物回收协议,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完成本协议,并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2、甲方自协议生效起将办公废弃物交由乙方处理和回收,且仅限于乙方一家公司。
3、办公废弃物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装订机、碎纸机、电脑整机及配件、硒鼓、墨盒、色带、电话机、电池、圆珠笔芯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条甲方职责与义务。
1、甲方配合乙方人员进行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等工作,相关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乙方职责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提出废弃物处理后2日内道甲方指定地点商酌各项事宜。
2、乙方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对甲方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其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3、乙方具备国家颁发的`废弃物处理资质,且包括上述办公废弃物。
第四条违约。
1、协议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要求履行其应尽的职责,造成污染事故而导致国家有关环保部分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
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也可以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1、协议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签署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违反规定,且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其纠正违约后的十五日内未纠正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3、因本协议条款终止,不影响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执行已经产生的职责和义务。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不得将厂内废旧物资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家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废旧物资。甲方每三个月评估市场收购价,中间市场收购价如有变动时,以当前市场价为准。
三、记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资交由企管、财务、行政总务组三方在场共同过磅,过磅后由乙方将废旧物资款项全款交由甲方财务。由甲方财务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所有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甲方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乙方应间隔2天到甲方公司收购清理废旧物资,如有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脏车进入甲方公司。
五、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六、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于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上虞市曹娥街道管理委员会
为了方便回收和处理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保护甲方工厂及周围环境卫生,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公司产生的废料和垃圾统一由乙方负责回收和处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废料和垃圾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和处理。
二、废料回收按不同物资确定回收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商谈决定,每次回收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废料回收费。
三、乙方保证每天1次对甲方厂区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费5000元,每年6月份一次性付清。
四、本协议期限五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10月10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篇三:废品回收协议书
甲方:新乡市天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五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不得将厂内废旧物资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家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废旧物资。甲方每三个月评估市场收购价,中间市场收购价如有变动时,以当前市场价为准。
三、记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资交由企管、财务、行政总务组三方在场共同过磅,过磅后由乙方将废旧物资款项全款交由甲方财务。由甲方财务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所有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甲方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乙方应间隔2天到甲方公司收购清理废旧物资,如有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脏车进入甲方公司。
五、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六、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于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新乡市天光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日期: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六
乙方就与甲方就省著名品牌清溪花鳖的种鳖养殖及鳖蛋收购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的养殖规模,乙方在 年 月向甲方购入清溪花鳖_____龄 母本身份证号码:________只,父本________ 只,价格:______元/公斤,养殖期间所产的受精卵由甲方回收。甲方向乙方提供养殖花鳖所需的技术和病害防治、场所消毒、保险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二、受精卵的产出及回收价格及回收计划:
年预计产受精卵 只,每只蛋价为_______元。
年预计产受精卵 只,规格____克以上,每只蛋价为____元。
年预计产受精卵 只,规格____克以上,每只蛋价为____元。
根据花鳖的产卵特点,确定每年回收比例如下:
三、甲方回收受精卵的标准如下及回收期限:
1、回收本场回售的亲鳖所产的鳖受精卵;。
2、受精卵的动物极达到半个,方可回收;。
3、三龄鳖受精卵规格在______克以上,四龄以上的鳖蛋在_____克以上;。
4、受精卵必须干净、无泥、无破碎;。
5、若发现有外来蛋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如孵化出壳后发现乙方提供的受精卵系不是本公司提供的亲鳖所产,甲方有权拒付受精卵款。
6、回收期限:双方受精卵暂定回收____年,如需延长回收时间另行商定。
四、付款方式:每年12月底付清当年受精卵款。
五违约责任:
3、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养殖花鳖所需的技术和病害防治、场所消毒、保险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或所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到位,由此给养殖带来亲鳖的死亡或所产的受精卵规格不高,甲方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操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双方如有争议,应相互协商或向县工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回收和处理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保护甲方工厂及周围环境卫生,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公司产生的废料和垃圾统一由乙方负责回收和处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废料和垃圾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和处理。
二、废料回收按不同物资确定回收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商谈决定,每次回收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废料回收费。
三、乙方保证每天1次对甲方厂区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费5000元,每年6月份一次性付清。
四、本协议期限五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20xx年10月10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废旧钢铁回收物流系统构建研究。
基于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
关于大学军训服装回收问题的调研报告。
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理暂行规定。
关于农村可利回收网点建设的调研报告。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八
乙方为甲方液压油供应方及废液压油回收方。双方本着“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为确保乙方收购回收甲方废品液压油后(每年一次),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在收购回收甲方废液压油后,必须回收利用,须符合国家、上海市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应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乙方在储运甲方废液压油时,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不允许跑、冒、滴、漏现象。
4、乙方在处理利用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4、1、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应达标排放。
4、2、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物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3、甲方有权对乙方废液压油的处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取消其回收资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海利润滑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如:染血的止血贴、纱布、医用手套、胶布、棉签、一次性医疗用品等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必须集中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甲方为开封医疗废物回收中心负责收集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双方就处理甲方上述废弃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医疗废弃物的实际积累情况送交甲方。
2.甲方接收自行解决处理上述废弃物。
3.自签约之日起,乙方需预付甲方全年处理费600元。
4.协议有效期三年。自__年月日起至__年月日止。
5.未尽事项或修订,可经双方协商协商或另行签约。
6.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7.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_月_日日期:_月_日
地址:地址:
_年_月_日。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回收和处理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保护甲方工厂及周围环境卫生,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公司产生的`废料和垃圾统一由乙方负责回收和处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废料和垃圾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和处理。
二、废料回收按不同物资确定回收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商谈决定,每次回收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废料回收费。
三、乙方保证每天1次对甲方厂区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费5000元,每年6月份一次性付清。
四、本协议期限五年,自20____年10月1日至20____年09月30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20____年10月10日日期:20____年10月10日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一
摘要:随着社会对环保的日益关注,人们越来越重视废旧物品的重新利用,许多国家也加大了这方面的立法力度,通过发展逆向物流来达到资源再生、物料增值和成本节约的目的。但目前我国在家电产品逆向物流方面仍然比较落后,所以发展家电产品回收物流、构建家电产品逆向物流体系已是刻不容缓。文章从家电产品回收的重要性谈起,分析我国家电回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讨论如何建立有效地回收物流体系。
关键词:家电回收;逆向物流;体系构建。
1构建我国旧家电回收体系的背景。
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居民对家电的消费量也越来越大(如表1所示),家电消费已经从单纯地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转变成提高生活质量的标志。
中国各种家电产品及电子产品仍处于高速增长期,拥有量将在未来几年内急剧膨胀,从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推广到全国,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连续4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这一政策出台,必然会加速农村家电的淘汰速度,从而废旧家电的垃圾量也将对国内市场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但是目前国内对于废旧家电回收方面,还没有正式出台相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
2逆向物流理论简述。
stock最早提出了“逆向物流”这个名词。他在1992年给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lm)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逆向物流为一种包含了产品退回、物料替代、物品再利用、废弃处理、再处理、维修与再制造等流程的物流活动。”在此之后很多学者对逆向物流做出了很多不同的定义,其中比较权威的是美国物流管理协会的定义:“计划、实施和控制原料、半成品库存、制成品和相关信息,高效和成本经济地从消费点到起点的过程,从而达到回收价值和适当处置的目的。”dekoster(2000)等人进行了白色物品和棕色物品的再制造研究。fleischmannm(2001)从供应链绩效的角度出发,从三个管理层面指出了闭环型逆向物流网络系统设计与传统“前向”供应链设计的区别:逆向物流系统需要对回收物品进行集中检测、分级,逆向物流系统对高度不确定性的逆向物流缺乏控制,逆向物流系统要将逆向物流与“前向”物流有机整合。
近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对逆向物流的研究的主要成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逆向物流系统的优化与设计;(2)逆向物流与供应链、电子商务相结合的问题;(3)研究逆向物流的运作机制和运营方式。
3发达国家旧家电回收体系和运营模式。
发达国家对废旧家电的处理不仅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而且在回收技术,拆解技术,以及对废弃物的无害处理技术均比我国先进。
美国:注重对电子产品的循环利用,在开发循环可再生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例如施乐公司正在研发一种可以回收、再生的打印机,而柯达公司也对其一次性相机做出改进,使其在使用寿命结束后还可以回收利用。其运营模式是以企业联营和第三方企业为主。ibm和hp公司也制定了相关的回收计划,主要的物流运营服务是由fedex和ups提供。
欧盟国家:重视对环境的保护,立法严格,处理技术先进。在荷兰和比利时的商店里,每件电子产品,都会单独表明回收处置的费用,明码标价,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丢弃废旧电器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德国的faps一直在研究废弃电路板的自动拆卸方法,采取与电路板自动装配的方式相反的原则进行拆卸。
日本:制造企业承担废旧家电物流回收的主要责任。自4月《家电再生利用法》实施以后,规定了零售商、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形成了自主回收和再资源化的结构路线。日本废旧家电处理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拆解和机械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样最大限度满足了环境保护的要求。
总结发达国家的处理模式发现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完备的法律和政策是建立起回收体系首要一环,其次回收体系以生产制造企业为核心,最后构成回收渠道是多元化的。还有在这些国家的处理模式中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污染者付费原则”也称为制造者负责制,这就是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
4目前我国家电回收体系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从技术或者立法层面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上还存在巨大差距。从我国家电逆向物流供应链系统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深层次的问题:
(1)废旧家电的实物流动总体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
我国的家电回收相当分散,以个体从业人员走街穿巷回收为主,还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和旧货经营企业直接回收、生产厂家以旧换新回收、环保部门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等。整体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流向,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金属、塑料价格比较高的时候,大部分的废旧的电器就会流向一些地下拆解窝点。为了获取利润他们把原来可以不经拆解就可再利用的电子元件,用酸蚀或者火烧的方法提取金属,这就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污染。
(2)支撑废旧家电移动的信息流和信息系统还没建立起来。
家电逆向物流和正向物流存在很大的差异,其中一点就是,我们很难掌握和预测顾客的需求,废旧家电何时、在什么地方出现,出现的数量,回收处理的成本都是很难确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了废旧家电的信息,才能更加有效地开展回收活动。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有关废旧家电回收的信息管理系统,收集信息的渠道也相当缺乏。
在发达国家,商家在售出产品时,就向顾客明确说明换退货和回收物品的条件、地点、流程、责任等,即为顾客指明回收物品的流动方向,这种做法可以说是逆向物流和顾客的交界面。
(3)没有一个正规的能够控制家电逆向物流的组织和管理机构。
现有的家电逆向物流运营模式的运营主体是传统物资企业、新兴废弃物处理企业、个体和民营回收企业,以及电子产品专业回收企业,而作为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最大受益者电子产品制造商,却处于缺位状态。制造商只是逆向物流链的次要环节,并没有成为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主要承担者。其次缺乏管理的机构,包括法律和环保部门的约束,造成回收企业的短期行为。
5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家电回收物流体系。
从供应链系统的角度而言,完整的物流系统包含正向物流系统和逆向物流,它们构成了闭环的系统。从逆向物流的定义分析,回收物流应该与正向物流一样,包含着信息处理、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子系统。本文在参考了shaddowlatshahi(2000)提出的逆向物流战略和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做了优化处理,因而笔者认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家电回收体系,应该包含三个层次:系统层面、运作层面、战略层面,以及五个主要组成部分:信息处理系统、运输系统、仓储系统、供应管理系统、再造系统。
每个子系统下面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运作流程,每个运作流程都服从一定的战略。归纳起来有以下的三大块战略:信息处理环节的快速反应和高效率、物流活动的成本节约和及时性战略,生产设计流程的柔性化,以及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战略(如图1所示)。
(1)信息处理系统。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和信息反馈两个方面。废旧家电逆向流程对返馈信息管理具有依赖性。对回收信息的采集、归类和分别处理,是回收物流信息系统的核心内容。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例如条形码技术,来加强对逆向物流信息的管理,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其次简化回收订单处理流程,尽快把分散的回收物品种类,所在地区,回收价格等信息进行确认,输入系统,指派相关人员进行取货。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极大地降低回收物流的不确定性,提高回收效率。通过对回收物流信息的发掘分析,可以帮助制造商了解产品的属性——产品设计的怎么样,产品的耐用性如何,零部件具有怎样的特性,从而逐步的改善产品的设计,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
(2)运输系统。包括运输模式的选择和路径选择的两个方面。由于废旧电器自身的价值较低,它们的回收是不可预知的,而且经常是非经济批量回收,甚至是单件产品回收。因此回收过程中的库存成本和运输成本在整个逆向物流成本中占较大比例。所以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实际操作中,如何合理地运输回收品,减少运输配送成本是关键。回收企业可以选择与其他家电制造企业或者经销商联合在一起,用卡车进行联合运输,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借助回收信息处理平台,回收企业可以充分了解顾客的地区分布,回收家电的体积、重量、包装等信息,这样就可以合理地安排回收作业的日程表以及车辆的调度,提高车辆的满载率,降低运输成本。
(3)仓储系统。回收企业在回收废旧家电之前,必须要合理地评估回收部件需要的面积和空间,考虑物件不同分拆方式对仓库面积占用的影响,尽量降低仓储和搬运成本。回收企业定期地检测各个收集点所回收的废旧家电库存情况。利用获得的数据对整个收集系统的库存信息更新,以此来进行收集品的运输决策,当库存达到一定量时,就进行配送。在仓库选择方面,andel(1995)、stock(1992)指出由于私营仓库的便利性、可靠性和灵活性,租赁成本也相对比较低,因此回收企业可以选择租赁私营的仓库作为废旧家电的存储点。
(4)供应管理系统。在这个子系统里面主要涉及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减少原材料的投入。电器制造商可以重构产品的物料清单,通过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开始阶段就加强产品的可重构性,把回收的可用部件直接加入到产品的设计生产流程中,以控制家电回收部件的流动,把生产物流和回收物流系统有效地连接在一起,实现两个系统相互之间的良性循环。如果企业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方法对回收产品进行处理,这些回收物品就必须在垃圾场进行掩埋处理,或者进行焚化等无害化处理。
(5)再制造和再循环系统。这是整个家电回收系统的核心部分。生产企业对现有生产流程的改进,零部件的标准化,面向回收再造的产品设计dfr(designforrecyclingorremanufacturing)是家电回收物流能否成功的关键。
首先,提高产品的可再造性,要求工程师在设计产品时,除了考虑功能要求外,还要考虑产品的可再循环性(recyclability)。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增强家电产品的可在造性:一是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法。正确合理的模块划分可简化设备结构,便于模块的组织与管理以及设备可重构的实施,优化重构操作过程,提高模块之间的匹配精度。可重构功能模块的标准化有助于组织专业化的大规模生产,实现不同厂家零部件的互换。二是可拆卸创新设计。进行回收的产品通常要进行拆卸,所以在设计时最好采用拆卸方便的设计,减少不可拆连接。其次,企业必须评估现有的生产运作流程、能力和技术能否支持产品再造,在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基础上对现有生产流程的改造,以达到废旧家电再制造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6)系统之间协调与整合。在运作层面上,回收企业可以利用废旧零部件的应用信息档案,提高回收过程中产品和零件的库存管理水平,对产生返还情况和原因进行记录,有利于企业计划和管理逆向供应链的运营状况。在战略层,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信息理解顾客的消费模式,制定产品开发战略。通过详细的了解产品特性,制造商可以改善产品设计,逐步提高质量。
在系统协调方面,通过各系统间的信息共享,运作流程间业务配合,各子系统在各自战略目标的指导的下既要充分发挥各系统的优势,又要达到整体供应链绩效的最优化。这就需要从事家电回收的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系统思想和全局观,还要具备很好的协调能力和解决矛盾冲突的能力。
6结束语。
废弃家电的回收再利用是关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问题。回收物流已经成为众多优秀企业的竞争利器,尤其在家用电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里,它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本文主要从供应链系统的角度去探讨如何建立适合我国的家电回收系统。文章只是对这个体系进行了初步的描述,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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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如:染血的止血贴、纱布、医用手套、胶布、棉签、一次性医疗用品等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必须集中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甲方为开封医疗废物回收中心负责收集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双方就处理甲方上述废弃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医疗废弃物的实际积累情况送交甲方。
2、甲方接收自行解决处理上述废弃物。
3、自签约之日起,乙方需预付甲方全年处理费600元。
4、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__年3月15日起至20__年3月14日止。
5、未尽事项或修订,可经双方协商协商或另行签约。
6、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7、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___。
地址:___地址:___。
20__年_月_日。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三
为规范双方在废品回收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回收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提供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废品,并清晰标注种类及数量;
2.安排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废品的分拣、包装、运输等工作;
3.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废品回收费用;
4.对于超出约定时间未能支付废品回收费用的,每天按照应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至全部支付完毕。
2.保证废品回收过程中的安全;
3.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废品回收情况的相关报告;
4.如发现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无法回收的,请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法。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四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饮服务(含单位供餐,以下统称“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产生餐厨废弃油脂单位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商务、环保、水务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的跨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单位主体责任)。
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一体化经营)。
本市鼓励通过改进加工工艺、引导公众科学饮食消费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数量。
本市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资源化利用。
本市推进实行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第七条(收运单位的确定)。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数量,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从事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活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单位无法满足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需求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予以增加。
产生单位可以设立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的企业,并取得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从事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活动的单位和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的企业(以下统称“收运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收运要求。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的收运活动。
第八条(收运单位招标方案和招标要求)。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收运单位招标方案,明确收运单位的数量和条件、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等事项,并报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收运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并取得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的自有厢式货运车辆和收集容器;车辆和收集容器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三)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的贮存、初加工场所以及车辆停放场地;贮存、初加工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四)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信息管理系统。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时,可以设定严于前款要求的招标条件。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中标的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收运服务协议”)。收运服务协议应当明确收运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规范、收运的餐厨废弃油脂去向、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九条(处置单位的确定)。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市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数量,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从事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处置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处置单位无法满足全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置需求的,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增加处置单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活动。
第十条(处置单位招标要求)。
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有满足处置需求的处置设施、计量与原料检测设备;经处置后的产品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采用的处置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处置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四)有5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五)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时,可以设定严于前款要求的招标条件。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中标的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处置服务协议”)。处置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处置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经处置后的产品及其去向、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定向收运)。
产生单位应当将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本办法第七条确定的收运单位收运,并与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收运合同应当明确收运的时间、频次、数量和餐厨废弃油脂收购价格等内容。
餐厨废弃油脂收购价格应当按照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制定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购指导价确定。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的原则,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购指导价的制定予以指导。
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油脂提供给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运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
第十二条(定向处置)。
收运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油脂送交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确定的处置单位处置,并与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处置合同应当明确送交的餐厨废弃油脂含水率指标、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收购价格等内容;其中,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收购价格应当按照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制定的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收购指导价确定。
第十三条(合同备案)。
收运单位应当自收运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收运合同报收运服务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处置单位应当自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处置合同报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产生单位的申报)。
产生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向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本年度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十五条(产生单位的设施设置要求)。
产生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其中,餐饮服务单位还应当按照本市有关推进计划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
新设立的餐饮服务单位未按照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不予核发口岸卫生许可证,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六条(产生单位的收集使用要求)。
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油脂单独收集,不得将餐厨废弃油脂混入餐厨垃圾等其他生活垃圾或者裸露存放。
第十七条(收运联单)。
产生单位向收运单位交送餐厨废弃油脂时,应当对交送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并与收运单位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联单(以下简称“收运联单”)上签字、盖章。
收运联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八条(收运要求)。
收运单位应当按照收运服务协议、收运合同的要求,定期从产生单位收运餐厨废弃油脂。
收运单位应当按照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车辆外部显示本单位名称、标识等信息。
收运单位收运餐厨废弃油脂时,收运车辆和收集容器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保持开启状态,并与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收运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洒落。
第十九条(收运人员要求)。
收运人员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作业时,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的要求,穿着统一的作业服装,并佩戴身份标识牌。
收运人员应当参加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条(贮存、初加工场所要求)。
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车辆进入贮存、初加工场所时,收运单位应当将收运联单记载的餐厨废弃油脂种类和数量与车辆实际收运的餐厨废弃油脂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对。
贮存、初加工场所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保持开启状态,并与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贮存、初加工场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一条(处置联单)。
收运单位向处置单位送交餐厨废弃油脂时,应当对送交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并与处置单位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的餐厨废弃油脂处置服务联单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处置要求)。
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处置服务协议的要求,对餐厨废弃油脂进行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经处置后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处置场所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保持开启状态,并与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网。
处置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废弃油脂处置设施、设备的完好,定期对相关设施、设备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
处置场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处置的禁止性要求)。
处置单位不得将未经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或者处置后不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予以转售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未经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处置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第二十四条(台帐和信息管理要求)。
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的记录台帐,如实记录每日交送、收运或者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时间、相关单位名称。
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记录台帐记录的内容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形成的检测、评价结果等信息,输入本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并每月将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信息报送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
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逐步将本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与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
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逐步使用电子联单。
第二十五条(行业自律)。
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制度,督促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和处置活动的管理;对违反行业自律制度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
第二十六条(评议制度)。
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环保、水务、公安、城管执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收运单位、处置单位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收运单位、处置单位经评议不合格的,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收运服务协议、处置服务协议,暂停或者终止其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活动。
第二十七条(相关许可监管)。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和使用以及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和记录台帐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餐饮服务许可证、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延续的审核内容之一。
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和记录台帐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发的审核内容之一。
在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内从事食品现制现售活动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和记录台帐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延续的审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信息共享)。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环保、水务、公安、城管执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监管的信息共享制度。
第二十九条(应急处置)。
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餐厨废弃油脂处理应急预案,做好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条(投诉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可以向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擅自收运、处置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五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或者处置活动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城管执法部门的监督下,将擅自收运或者处置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或者处置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产生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油脂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对收运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收运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核对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对处置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处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停业、歇业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置单位因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解除处置服务协议。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台帐和信息管理要求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信息的。
第三十六条(案件移送)。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产生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且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七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法确定收运单位或者处置单位;。
(二)未将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纳入相关行政许可审核;。
(三)未依法处理发现或者投诉、举报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利用动物、动物产品和食品加工废料生产食用油的处理)。
对病死以及腐败变质的家畜家禽等动物以及动物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食品加工废料应当按照《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
本市农业、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绿化市容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病死以及腐败变质的家畜家禽等动物以及动物产品、食品加工废料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五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可回收废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1、甲方同意将其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可回收废品出售给乙方,由乙方回收。
2再生资源。乙方(承担、不承担)甲方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仅限于生活垃圾等百可回收废品清运工作。
1、乙方诚实经营,按照收购当时最高市场价收购废品。
2、乙方每次回收甲方废品时一次性现金付清废品所值价款。
合同有效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签约条件。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成立,自签署日期起生效。
1、甲方应提供废品堆放场所。日常废品堆放应尽量集中,提供水电供应及甲方车辆人员进出之便。
2、可回收废品由乙方派人捆扎、装运,费用及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志及范围从事废品回收工作,不得在指定场所外走动、逗留或从事其他无关的活动。
4、乙方人员遵守甲方单位管理制度,接受乙方的监督、
5、在乙方收购过程中,乙方应尽量提供必要的协助工作。
6、乙方应保证自身或转售的收购单位具有合法的收购资质和经营范围,且不会因收购行为或乙方之其他其他行为而导致任何司法或行政强制程序给乙方乱成任何损害。
1、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公司作业时,应衣着整齐,穿戴有显著标志的服装或佩戴甲方指定的`标志。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清理事前指定的生活垃圾,约定之外需要乙方清理的,按工作量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数额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乙方有权利拒绝。
3、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公司前,甲方应严格确认身份,若因冒名顶替人员进入甲方公司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甲方人员、车辆出厂时,甲方相关负责人及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后方可放行。其间甲方公司若有丢失物品等事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警务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协商之后30日内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授权代表:_____授权代表:_____。
签章:_____签章: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出售方):
乙方(回收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可回收废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1、甲方同意将其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可回收废品出售给乙方,由乙方于每月号(遇节假日提前)时到甲方指定地址进行回收。乙方因故不能于指定日期进行回收时,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可回收废品是指除正常商品外的经甲方确认为废品的一切可再生资源。乙方(承担/不承担)甲方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仅限于生活垃圾等可回收废品清运工作。
1、乙方诚实经营,按照收购当时市场价收购废品。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由乙方回收。
2、除非双方另外达成一致,一般应在回收当时支付当次回收价款。
合同有效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签约条件。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成立,自签署日期起生效。
1、甲方应免费提供废品堆放场所。日常废品堆放应尽量集中,免费提供水电供应及乙方车辆人员进出之便。
2、可回收废品由乙方派人捆扎、装运,费用及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及范围从事废品回收工作,不得在指定场所外走动、逗留或从事其他无关的活动。
4、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单位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
5、在乙方收购过程中,甲方应尽量提供必要的`协助工作。
6、乙方应保证自身或转售的收购单位具有合法的收购资质和经营范围,且不会因收购行为或乙方之其他行为而导致任何司法或行政强制程序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
若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在违约后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公司作业时,应衣着整齐,言行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守本市场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准在市场内有违法的行为,收取后及时离开。
3、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清理事前指定的垃圾,约定之外需要乙方清理的,按工作量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数额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乙方有权利拒绝。
4、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公司前,甲方应严格确认身份,若因顶替人员进入甲方公司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人员、车辆出厂时,甲方相关负责人及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后方可放行。其间甲方公司若有丢失物品等事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相关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6、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协商之后日内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油脂回收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乙方:xx街道管理委员会。
为了方便回收和处理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保护甲方工厂及周围环境卫生,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厂区内的废料和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公司产生的废料和垃圾统一由乙方负责回收和处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废料和垃圾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和处理。
二、废料回收按不同物资确定回收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商谈决定,每次回收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废料回收费。
三、乙方保证每天1次对甲方厂区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费5000元,每年6月份一次性付清。
四、本协议期限五年,自20**年10月1日至20**年09月30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20**年10月10日日期: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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