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大全(15篇)
总结是一种反思过去、展望未来的有效方式。写总结时需要注意哪些要点和要求?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对写总结有所启示。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一
1.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审慎处置网络消费者投诉,积极受理经营者和消费者举报,共受理投诉3件,举报29件,立案6件。针对网络市场新业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app、社交电商等新监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
2.加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和“亮照亮标”管理。组织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定向监测数据核查判定工作,目前已完成核查判定任务,实有网站13994个。做好“亮照亮标”管理,新增受理、核发、贴置电子链接标识2件。累计受理、核发、贴置电子链接标识510件。
3.推动市县两级执法联动,建立基层所联系点制度。市局专门下发了工作文件,在持续加强市工商局对区(先导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指导的基础上,探索施行对基层联系点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跨层级指导,切实解决基层需求,及时掌握基层动态,大力推广基层经验,逐步提高基层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能力。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二
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蒲食安办〔20__〕25号)文件精神,朝阳湖镇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镇结合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行动期间,一是利用赶集日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咨询点等举措丰富宣传载体,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在镇政府、各村社区、卫生院、学校、大型超市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共200余张,以形成全民打击假劣食品的态势。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在整治行动期间,我镇多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对辖区校园及周边20余家大小餐饮店、26家农家乐、1家大型超市、1个农贸市场、9家副食店、4家药店、各村社区食品经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进行了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侵权“山寨”、假货、“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及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依法取缔。严厉查处生食类食品制作加工等重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5处,整改5处。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镇少数经营者存在进货台帐登记、索票索证制度执行得不够好,各种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差。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了我镇食品安全环境,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有效保证了群众的餐饮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三
1.主要工作。
重点整治对象是农村食品小作坊、农村食品小销售店、农村小餐饮店、农村食品小摊点、农村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产品、劣质产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全面提升灵武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2.整治情况。
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二是紧盯检查重点,对小作坊、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经营场所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进行检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监管人员要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出动执法车次52台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3家、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37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对1户小作坊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宣传发动。
通过拉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制“三品一标”宣传册、举办培训巡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踊跃申报。截止目前,我局已树立宣传标语30条,出动15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
2.食用农产品监管。
(1)狠抓落实截止目前,我市通过中国绿色产品发展中心认证的农产品已达到36个(其中,地理标志1个,有机食品12个,绿色食品22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所改善。一是以“三品一标”中的“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主要检查了我市兴唐米业和昊王米业等三家企业,各企业的生产档案记录和包装标识规范化使用情况,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休药间隔期、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均已合格;二是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交易场所三家,共出动车次2次,出动人员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超市主要检查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证书或标志使用协议证明,用标产品的标志信息是否与证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标志,是否转让、买卖证书和标志,是否伪造、冒用标志等造成消费误导的行为。三是蔬菜生产基地监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到新旺、大泉、上滩等多个设施蔬菜基地,在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化肥及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指导。“两节”期间对梧桐树、郝家桥、崇兴等乡镇的多家设施蔬菜基地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重点检查各蔬菜种植基地所使用农药及使用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施用化肥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建议广大农户使用高效低毒可降解农药以及使用灯诱、色诱等生物防治技术措施,并且严格按照各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生产。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未发现违规生产行为。
(2)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一是规范畜禽定点屠宰行为。要求企业严把畜禽进场关、品质检验关和肉品出场关,严禁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两节期间主要在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道等私屠滥宰高发重点区域进行督查,累计出动人员40人次,对自养自宰等行为进行法规宣传和规范,累计查处自养自宰自食9起。二是落实“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节日期间,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累计自行检测“瘦肉精”366份,结果均合格,非洲猪瘟自检4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实施监管痕迹化管理。落实“四本台账”制度,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大春节期间评价牛肉供应监管,自2019年1月25日至2月3日,累计政府供应评价牛肉27080公斤,主要在新百开元、新百灵州、华联、华太4个超市供给,我监督执法人员主要通过现场检查,索取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两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质量检验验讫印章),对供应牛肉进行监管,无不合格牛肉供应。
(3)加强水产品监管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单、现场讲解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养殖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本次检查共涉及30场点,现场培训1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10余份。二是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分别对企业所使用的渔药及其他化合物都进行了一一排查,检查共涉及4个批次10余种药物,检查中均没有发现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以及人用药物。在用药单上也没用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鱼兽药、人用药等禁用物质的情况,使用剂量符合使用浓度,不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的情况。三是执行休药期方面冬季由于气泡病发生比较频繁,养殖户利用药物防治鱼病比较普遍,但是水产养殖者对“休药期”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往往忽视“休药期”。通过我们中心多次的安全检查宣传,督促养殖户重视药物的“休药期”。本次检查对照用药单和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显示,所有的销售时间都在用药后的15天以后,不存在“休药期”售鱼的现象,符合规定。四是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对发病场点的全面筛查,病鱼死鱼场点都采取集中挖坑填埋的处理办法。没有随意丢弃和销售的现象。
(4)生鲜乳监管方面一是监管执法,元旦春节前夕,我中心牢固树立“管行业就是管质量安全”的思想,强化人人都是生鲜乳质量的安全员的理念,对15家生鲜乳收购站点和7家在市场售卖鲜奶的农户进行现场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督察车辆10余车次,30余人次,填写督察表10余份,对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实现了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零事故。二是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用电、煤烟、日常防火等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重点对15个生鲜乳收购点和31个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整治。三是对我中心的公务用车按时检查,保证车辆良好运行。
以上就是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简要情况,虽小有战果成绩,但是任重而道远,2018年已经匆忙过去,2019年已经踏步到来,我们决心在今年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创新方法,凝聚精力,争取灵武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再次取得辉煌成果。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四
1.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指导,强化发布审查。对我市主要媒体、大型网站、主要户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广告发布审查工作指导,管好广告发布的源头。对未按规定履行广告审查责任的,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根据我市监测情况,对违法广告均采取相应措施,责令停止发布,共下达责令停止发布通知书30余份,对相关媒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效推进媒体广告监管向事中、事前延伸。
2.深化专项整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们先后组织或配合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涉嫌非法集资信息及互联网金融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有力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今年对2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形成整治合力。为进一步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我们及时将监测情况、行政处罚信息、整治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请有关部门对多次责令停发或立案查处过的严重违法广告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主体及产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警告、暂停产品销售等相应行政处理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全县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双打”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查处整治工作。
“双打”工作开展以来,公安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烟草、卫生等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打击整治。日常工作中,该局将查找线索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排摸疏理案件线索。注重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依靠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检查,拓宽线索渠道,强化优势互补,推进协同作战,深入掌控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重要线索,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明确管辖职责,提升打击查处工作效率,力争打源头、挖团伙、摧网络。
县商务局在“双打”工作中加强监管,突出以县城、中心城镇等为重点地区、以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农机市场、大型超市和各乡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市场,以车站、货栈、工厂、流通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强市场巡查和商品抽检抽查,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渠道。同时结合“3.15”、“5.15”等集中宣传日时机,广泛宣传,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社会面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营造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营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卫计委配合县食药监局通过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等措施,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制假打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了餐饮单位等专项检查,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未发现制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食品和药械的违法行为。2020年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全县8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依法执业检查,立案2起,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县林业局在“双打”工作中,加大宣传工作,营造工作氛围自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以来,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深层面提高舆论引导和强化对外宣传,以林政资源管理整顿为契机,加大对苗木、种子的检查力度,对县内的20余处育苗基地开展了一次集中现场督查行动,重点对即将出圃的苗木进行集中检查。近半年来,全县林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宣传车辆8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0000余份,有力的推动了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联合各基层所,紧紧围绕着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商品和重点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两节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从主体资格、经营条件、商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商标使用、宣传广告、商品质量等方面入手,加大市场巡查频率和巡查力度。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0人次,检查批发市场45个/次,集贸市场35个/次,检查经营者仓储地87个/次,整治重点区域20处,出动执法车辆240台/次,发表各类信息报道5条,开展5次政企联手打假,有力惩处和打击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净化了市场。双打案件34起,结案33起,罚款22.97万元。
县文广新局发挥好牵头单位抓总抓协调作用,联合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6次,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音像制品、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璜、商品标志标签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还对6家印刷厂印刷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年审核验,并建立了印刷企业档案。加大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市场、广电市场的监管。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的行为。重点清查了县汽车站、南门街、学校周围等重点部位,并定期巡查。取缔游商地摊8个,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取缔无证游戏室1家。此外,一方面加强市场巡查,加大打击非法卫星锅等播出设备销售的执法力度,有效保证了广播电视播出的正常秩序。
县农委紧紧围绕严厉打击假劣农药,严禁高毒禁用农药在市场流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宗旨,具体开展了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农资经营户培训。6月9日,以农资经营户为培训对象,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全县51人参加了培训;6月29日,以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技术为重点,举办一期农资经营户培训班,为农资经营户申报农药经营许可证创造了合格条件。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共遴选确定了5个“三品一标”生产基地、9个农资经营单位作为首批追溯试点建设主体,7至9月组织实施。三是开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工作。根据《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有关规定,及时向全县农资经营户印发了《xx县农业委员会关于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同时在相关网站刊载公告。并组织开展了全县农资经营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辅导工作。四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种子经营户102家次,核查了173个杂交水稻、棉花、玉米品种(组合)的种子标签。抽检杂交水稻种子样品8个,抽检玉米种子样品2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户备案6家,品种登记备案45个,其中水稻种子40个、玉米种子5个。上半年,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执法人员39人次,市场检查12次,成功调解涉农纠纷6起。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六
1.明确春节假日期间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转发了省打假办《关于转发全国打假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开展农资市场监管。
2.加大对流通领域肥料和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简称农用地膜)商品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涉农基层局落实农膜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3.做好农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下发了《xx市工商局关于落实省局2020年流通领域肥料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庄河市、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及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农业主产区的24个批次的肥料商品和8个批次的农用地膜商品进行质量抽查检验。在组织实施抽检的同时,还对农资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经营行为的规范指导。对抽检出的8个批次不合格肥料和5个批次不合格农用地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度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苏打假办发〔20xx〕39号)要求,从本月中旬至20xx年元月上中旬,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反馈各地政府。为确保完成我市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市(县)、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考核,结果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双打办)及市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迎接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
各市(县)、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对本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自评打分,并将总结和自评报告于12月18日前报市双打办。12月25日前,市双打办将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市(县)区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赴相关地区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确认及评分。
各成员单位根据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报送考核项目的分报告、自评得分及相关佐证材料,汇集成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双打办。根据考核方案,每一大项评分标准中的每一小项需形成一个文件夹,所有文档、照片等请标注名称;如该小项无佐证材料,须写情况说明;行政执法文书等不方便转制成电子图片的纸质材料可留档备查。各考核项目分报告及各项目自评得分请于20xx年12月18日前报送,考核项目相关佐证材料请于20xx年1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双打办。
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总报告、考核评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报省、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将同时抄送各市(县)区政府。
三、考核要求。
各市(县)区、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要按照市打击侵权假冒年度考核要求,针对薄弱环节,逐条对照落实,全力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八
为有效地控制商业流动,加强我公司商业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防止商业欺诈事件的发生,提高商业信誉,确保商业安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我公司开展了商业活动。现将商业活动的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前期宣传。
二、活动过程。
我公司的活动在营业前台进行,通过宣传单页发放宣传单页,我公司的企业文化宣传单页发放到各个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业主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在营业前台进行,我公司的商业活动宣传单页发放到各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
三、活动效果。
此次活动中,我公司的商业活动在宣传中提供了很多宣传品、现场展示等,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门、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通过我公司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企业活动,发至各营业部员工手中宣传商业活动。
四、活动现场。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九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5日讯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xx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强调要结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惩影响创新发展、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要点》明确了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同与司法保护、推动打防结合打建结合、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做好多双边协作与交流等7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
在加强重点领域治理方面,《要点》强调,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包括开展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针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开展第十二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进一步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探索对新型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有效治理模式;继续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机制;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以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为重点,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等。
以下为《要点》全文。
20xx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厉惩处影响创新发展、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重点领域治理。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突出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组织开展网络交易集中整治,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的定向监测,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维权协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侵权假冒商品追溯机制。打击邮件、快件渠道非法寄递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开展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针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开展第十二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进一步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探索对新型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有效治理模式。继续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机制。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以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为重点,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强化网站监管。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和域名管理。督促指导网站严格内容审核,研发应用技术措施,加大人工核查投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监督处置机制,增强自律管理能力。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强化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加强预警监测和事前风险防范,增强精准打击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执法。加强全链条监管,围绕重要节庆时点和春耕、夏种等重要时段,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的商品,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三个方面大力整治,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部署开展农资打假、“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下乡”等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果、蔬、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专项治理,查处非法销售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抽检,重点检测种子苗木质量、品种真实性以及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有效成分含量和是否添加违禁成分,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对抽检发现问题多、媒体曝光多、举报投诉多的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游商游贩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整顿。(农业部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高检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16个重点地区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工程造林使用的种子苗木质量以及许可、标签、档案等制度落实情况。(林业局负责)。
(三)持续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重点针对拉美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以及出口规模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电器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出口新兴市场商品的专业市场、集散地的监管,加大涉外展会、交易会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加对出口重点地区商品的查验频次。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职能,加强对外沟通协调及对境外中资企业、商户的服务和教育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的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流入政府机关。制定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指南,推进软件使用管理标准化。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快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推广使用优秀软件产品。建立常态化随机抽查制度,探索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资源和技术手段开展督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国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中央企业所属四级、五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对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中央企业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软件资产的采购、登记、安装、升级等工作。开展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国资委负责)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检查管理力度,将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纳入监管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二、强化行业日常监管。
(五)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劣药案件,打击擅自变更生产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研发过程中临床试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临床试验数据造假行为。加强对跨省份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处的督查督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六)加强车用燃油监管。督促引导石油炼化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加工车用燃油,强化出厂检测,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严肃查处石油炼化企业无生产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燃油的违法行为。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管理。规范成品油特别是普通柴油销售,以县级以上城市及干线公路两侧加油站为重点,严肃查处销售伪劣油品等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加强重点商品监管。以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为重点,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以质量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深入推进集中整治。以家用电器、服装、洗涤用品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承诺。严肃查处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纳入注册管理的进口食品,加大查处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力度。(质检总局负责)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大对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商品的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肃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工商总局负责)以口罩、空气净化器等为重点,开展防雾霾商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探索建立消毒产品监管信息平台,加大抽检力度,加强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推动商标注册和评审便利化,严肃查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商总局负责)在重点城市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印刷复制发行专项检查,加强对网络销售、传播出版物的监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局负责)严肃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织文化市场暗访抽查,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文化部负责)加强企业日常税收征管,严肃查处侵权假冒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总局负责)。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九)研究制订“十三五”时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指导意见。更加注重打建结合、依法治理、能力建设、社会共治、统筹协调,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立法计划,推动制订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法制订工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完善监管制度。研究出台海关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侵权案件办理和罚没货物处置程序。(海关总署负责)制订修订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林业局负责)制订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推动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管理措施,建立用户信息档案库,严格执行运单信息核对制度。(邮政局负责)健全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工作机制,将拟销毁物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环境保护部牵头负责)。
(十二)加强标准建设。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xx〕13号),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适时制订急需的检验检测标准。(质检总局牵头负责)制订修订林木种子与苗木质量分级、林木种子检验、育苗技术规程等标准。(林业局负责)推进寄递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操作行为,提高防范侵权假冒能力。(邮政局负责)。
(十三)加强地方绩效考核。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和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范围。(中央综治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四、加强部门协同与司法保护。
(十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运行维护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加强线上线下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推动打击侵权假冒涉案物品检验鉴定和保管处理体系建设。(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检院牵头负责,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高法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五)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公开案件信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与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六)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合作。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长三角、京津冀、泛珠三角等地区建立区域间、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等制度,加强跨区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完善海关区域执法合作机制,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主体进行口岸“转移”。加强海关、工商、专利、邮政部门在进出口环节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协作。(海关总署牵头负责,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七)强化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化情报导侦技术和手段运用,对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打好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集群战役。(公安部负责)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罚等职务犯罪。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高检院负责)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改革。及时总结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经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法院负责)。
五、推动打防结合打建结合。
(十八)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新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能力,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广使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移动查询系统,开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二期)系统,实现案件在线办理。(海关总署负责)健全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建设一批植物新品种测试站。推进植物新品种dna(脱氧核糖核酸)图谱数据库建设,完善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植物新品种网上查询服务。(林业局负责)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研究建立寄递渠道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执法检查支撑平台。(邮政局负责)。
(十九)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开,健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作用,加大信息归集整合力度,扩大平台互联互通范围,推进信息共建共享。(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构建新型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商总局负责)推进网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网络服务提供者管理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发挥网络诚信在网络空间法治化、网络生态治理中的作用。(网信办负责)。
(二十)推进社会共治。整合行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共享。(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一)开展全国质量提升行动。以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为重点,强化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完善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供给水平。(质检总局牵头负责)。
(二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创新型企业选聘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证据材料公证保管执业管理平台建设,发挥公证机构服务职能,支持知识产权权利认定和纠纷解决。(司法部牵头负责)试点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推动建立外经贸企业知识产权辅导体系,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制度。(海关总署负责)加强境内展会知识产权执法,督促落实展会主办方责任,组织查处侵权行为,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
(二十三)开展常态化宣传。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各类新闻媒体,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工作成效,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加强网络宣传,组织重点新闻网站、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等,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网站群的宣传功能。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适时组织中外记者采访,展示成效,宣示决心,释疑解惑。(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牵头负责,新闻办、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四)加强集中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8·8”海关法制宣传日、全国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等活动。(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做好多双边协作与交流。
(二十五)开展多双边磋商与交流合作。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做好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知识产权议题磋商,深化中美、中欧、中俄、中巴(西)、中瑞(士)、中日等知识产权对话交流,解决双方重点关切。加快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进程。密切跟踪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多双边协定进展,深入分析相关影响,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商务部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的交流合作,发挥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作用,开展相关领域合作。(知识产权局负责)积极谋划与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举办20xx年国际工商知识产权峰会。充分利用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贸促会负责)。
(二十六)加强跨境执法协作。开展中美海关第二次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落实中欧海关20xx—20xx年知识产权合作行动计划。加强与俄罗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推动中日韩“零假冒计划”实施。加强对非洲和拉美国家海关、检验检疫执法的合作与援助。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检验检疫的合作。(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强警务国际执法协作,加大涉外侵权假冒犯罪侦办力度。(公安部负责)。
(二十七)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完善国际经贸领域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引导我国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维权。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问题及案件信息提交平台,推动形成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商务部负责)健全境外展会防侵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加快适应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做好政策指引、预警、咨询、诉讼等服务,协调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在重要展会上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十
市工信委为保障两节期间食盐市场的安全与稳定,安排市盐务局会同各县(市)区盐业监管部门,于2020年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盐市场安全大检查活动,本次稽查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打击制卖违法盐产品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本次大检查中,市盐务局共出动执法检查40余人次,检查范围覆盖连山区、南票区、龙港区、兴城市、绥中县等五个县(市)区。其中重点检查了塔山乡、高桥镇、曹庄乡、沙河营乡、元台乡、虹螺岘镇、金星镇等地区的农贸市场和超市。本次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10余处,大型超市5家,中小型超市40余家,食盐批发企业2家,制盐企业1家。处理简易程序违法案件4起。查获违法工业盐210公斤,不合格精盐41袋。责令下架不合格盐产品8227袋。
全市公安食药侦系统共立案22起(食品案件15起,伪劣洗涤剂案件1起,药品案件4起,非法经营烟草2起),破案25起,刑拘5人,取保7人,打掉黑窝点4处,涉案金额68.06万元。2020年12月19日,兴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某洗涤剂厂商举报:辽宁省兴城市东辛庄镇某化妆品店销售的雪豹牌手榴弹洗涤剂是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假冒伪劣商品。我大队接到举报后马上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在经营的化妆品店销售没有正规生产批号的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假日化用品近160余箱,涉案金额1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已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两节”期间正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也是棚菜上市高峰期。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搞好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农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拉网式检查与单独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化肥、农药等用量较大的农资产品为重点,对我市农资市场开展全面大检查行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各乡镇农资市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检查各类农资销售企业、门点,60家,整顿市场3个。
市海洋渔业局2020年1月8日至10日,2月5日至7日相继开展了省、市、县三级2020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联合检查共历时6个工作日,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70家,发放“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单”500份,对其中30个场家的大菱鲆样品实施了药残快速检测,合格率100%。
市质监局突出日用消费品监督检查。重点对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纸巾纸、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等日常用品进行了检查,一是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生产日用消费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摸排;二是对市面在售的纸巾纸、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等产品进行的抽查,全市共检查卫生纸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1家。通过检查以上5家受检企业能够依法生产经营,未发现假冒伪劣、无证生产销售和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在元春期间,xx市烟草专卖局共计查处各类涉烟案件226起,登记保存涉案卷烟113.692万支,案值76.5127万元;涉假案件41起,假烟6.042万支;涉烟案件共处罚款4.6943万元,没收款0.7723万元;端掉藏售非法卷烟窝点24个,其中涉假窝点案件2个。
绥中县整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依托基层部门、执法大队规模化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以及各部门的联合执法,采取从严、从细检查,联合大检查和天天小检查相补充等手段,通过查办执法行动大造声势,有效净化了我县的市场秩序。2020年集中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检查820人次,执法车辆96台次,查处违法案件32起,其中包括生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8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9起;化肥、成品油抽检案件12起,办理商标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近30万元;假花生种子案件1起,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假花生种子2100斤。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十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我到xxx工作。这既是组织上的信任、也是一种重托,更是一种责任。说句心里话,此时此刻压力多于欣喜,责任甚于欣慰。一方面,能够来到xxx工作,成为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另一方面,由于自己能力水平有限,能否胜任这个工作岗位,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但既然组织对我如此信任,我将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个角色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好职责,全力以赴干好工作。同时,也在这里向xxx领导班子表个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认真学习接待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思想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需要。
按照接待工作有关要求,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不说空话、不唱高调,注重在实践中不断地磨炼自己,对于上级交办的任务,既雷厉风行,又保质保量,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保证党委的决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坦诚、公道的气度和容人、容事的雅量,努力做到工作上积极配合,利益上主动谦让,与同志们坦诚相见,团结互相,和谐共事。同时,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最后,再次感谢xx领导出席今天的会议,感谢同志们对我们信任和支持。
谢谢大家。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更好推动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落实,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省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打假办字〔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提高普及知识产权和辨假识假的意识;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公开的宣传,形成警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讲好保护知识产权”×故事”,精心传播打击侵权假冒”×声音”.
(一)宣传重大决策贯彻措施。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报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集中报道本地区本部门聚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和热情。
(二)宣传重要部署落实情况。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一2035年)推进实施,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跟进报道重要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展,全面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绩,集中展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
(三)宣传重点领域治理成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监管执法,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进展,及时曝光食品药品、消毒产品以及儿童、妇女、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侵权假冒现象,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跟进报道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冷链食品监管等工作成效。
(四)宣传行政执法进展动态。及时宣传“龙腾””铁拳”“剑网”“春雷”“秋风”“网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持续跟进寄递环节、软件正版化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最新动态,报道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工作进展,突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大力宣传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五)宣传刑事司法保护成效。积极报道”昆仑”行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跟进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指导案列等阐释报道。
跟进报道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法动态,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社会氛围。
(一)构建立体传播矩阵。用好传统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新闻、刊发专题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作成果。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载体,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动态信息,及时发布芜湖动态信息。
聚焦”6.18”“双十一"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与消费者和权利人进行座谈交流,稳妥回应关切诉求。
(三)针对热点舆情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媒体沟通协作的良性机制,密切关注侵权假冒信息,跟踪研判舆情,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对不实报道快速予以澄清,及时阐释引导,妥善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树立全域思维,协调本地区宣传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形成工作合力。
工作实施阶段,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到引领促进作用;
工作总结阶段,重点报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示工作成果,树立追赶标杆。
(三)重视日常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打假办函〔2022〕×号),结合省双打办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新要求,每月报送时效性、特色性、针对性强、信息报送质量高的工作信息或双打重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确保我市双打工作动态信息更多地被全国双打办采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十三
近年来银行卡诈骗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从今年1月起,公安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将进行为期10个月的银行卡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我行在接到相关文件后,支行领导十分重视,及时组织辖区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组成由分管行带队的调研小组,对辖区部分商业银行和商场、宾馆、交易市场等地的银行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摸清辖区银行卡违法犯罪主要是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为典型,为有序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明确了重点目标。
一、积极重视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
我行领导自始至终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我们讲解我市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我市近阶段诈骗案件的情况,介绍分析了诈骗案件的类型、特点,总结出防范意见,并加强与我市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巩固和健全公安、金融部门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不断拓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强协调与部署。
我支行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就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一是召开了专项行动协调会议,就行动目标、行动重点、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事项进行了商榷。二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余杭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统筹与协调工作。三是联合拟定了行动方案。根据省公安厅和杭州中支《关于印发〈浙江省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拟定了《余杭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双方领导汇签后下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
三、建立协调机制。
为加强对全区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打击力度,我支行与公安、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了多层次的长效协作机制,以促进辖区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的有效开展。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要求公安、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专项行动的各类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传送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实现信息的共享,有效地促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共享机制。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共享制度,以加大对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防范工作。同时,通过结算专管员例会、信息提示等形式,及时向辖区金融机构提示银行卡违法犯罪新动向,提高防范能力。及时组织辖区商业银行与公安部门建立银行卡案件移送、协查、通报及信息交流机制,提高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效能。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更好推动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落实,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省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打假办字〔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提高普及知识产权和辨假识假的意识;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公开的宣传,形成警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讲好保护知识产权”**故事”,精心传播打击侵权假冒”**声音”.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重大决策贯彻措施。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报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集中报道本地区本部门聚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和热情。
(二)宣传重要部署落实情况。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一2035年)推进实施,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跟进报道重要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展,全面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绩,集中展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
(三)宣传重点领域治理成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监管执法,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进展,及时曝光食品药品、消毒产品以及儿童、妇女、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侵权假冒现象,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跟进报道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冷链食品监管等工作成效。
(四)宣传行政执法进展动态。及时宣传“龙腾””铁拳”“剑网”“春雷”“秋风”“网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持续跟进寄递环节、软件正版化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最新动态,报道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工作进展,突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大力宣传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五)宣传刑事司法保护成效。积极报道”**”行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跟进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指导案列等阐释报道。
跟进报道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法动态,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社会氛围。
三、宣传方式。
(一)构建立体传播矩阵。用好传统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新闻、刊发专题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作成果。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载体,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聚焦”**”“双十一"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与消费者和权利人进行座谈交流,稳妥回应关切诉求。
(三)针对热点舆情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媒体沟通协作的良性机制,密切关注侵权假冒信息,跟踪研判舆情,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对不实报道快速予以澄清,及时阐释引导,妥善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树立全域思维,协调本地区宣传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形成工作合力。
工作实施阶段,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到引领促进作用;
工作总结阶段,重点报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示工作成果,树立追赶标杆。
(三)重视日常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打假办函〔2022〕*号),结合省双打办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新要求,每月报送时效性、特色性、针对性强、信息报送质量高的工作信息或双打重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确保我市双打工作动态信息更多地被全国双打办采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
打击假冒侵权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深刻认识做好“双打”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双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强化质量监管,保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以城镇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食品、日用品、服装、家电等日常消费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商品来源不清、标识不明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针对煤炭、化肥、成品油等商品进行定期抽检,加大质量监测力度,确保市场上在售商品质量合格。4月13日,对我县6个煤炭经营户共7个批次的煤炭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均为合格;5月18日,对我县辖区内3个化肥经营户所售磷酸二铵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果均为合格。10月11日,对尖扎县昂让寺马克唐镇加油站三个批次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检测,11月29日收到检测报告,其中95号汽油和0号柴油检测结果显示合格,92号汽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测报告显示92号汽油中硫含量超标,检查结果正在处理中。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将集中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及时受理商标持有人、普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严格执行“诉转案”工作要求,迅速核实投诉举报内容,对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4起,罚没款2.0783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0起,罚没款1.9万元;不合格产品案件4起,罚没款0.17834万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进企业宣传、举办商标保护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反映“双打”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