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汇总21篇)
心得体会是对所做所学的一种总结和反思,对个人的成长和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情感的表达和感受的真实性,让读者能够更好地体验你的心路历程。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土木工程的建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土木工程的监理人员,我们需要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督以及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更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下面我将从审查设计方案、协调各方利益、把控质量安全、解决问题、保证工程进度五个方面,分享我在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审查设计方案的过程中,我们要做到审慎细致。设计方案是土木工程建设的基础,一个好的设计方案能够为后续施工提供可靠的保障。在审查设计方案时,我们需要仔细研读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对设计方案进行合理性、可行性的评估。同时,我们要善于与工程设计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决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并提出必要的改进意见,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其次,在协调各方利益的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公正公平。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多方面的协调过程,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多个利益相关者。我们要做到在各方利益之间保持中立,公正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同时,我们还要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确保各方的合作顺利进行,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第三,在把控质量安全方面,我们要精益求精。土木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要从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入手,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们要注重施工材料的质量监管,对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测和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的优良。
第四,解决问题能力是一个优秀的土木工程监理人员必备的素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我们要善于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本质,灵活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对于问题,我们要及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的办法和路径,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工程进度的正常推进。
最后,在保证工程进度的过程中,我们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主动性。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作为监理人员,我们要及时发现工程进度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积极地与各方进行协调沟通,准确判断问题的优先级和紧迫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作为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我们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审查设计方案、协调各方利益、把控质量安全、解决问题以及保证工程进度这五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监理能力和水平,为土木工程建设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建设监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作为建设项目的“监护人”,建设监理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建设监理师,我深感责任重大,积累了不少心得体会。在此,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一下我对建设监理的心得体会。
首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是成功的关键。在项目启动之前,建设监理师需要与项目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要求。此外,对于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建设监理师要进行仔细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只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才能有针对性地指导施工,并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
其次,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变化是必不可少的。建设监理师要时刻留意施工现场的情况,并与施工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施工进展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只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才能防患于未然,减少施工风险。此外,建设监理师还要密切关注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应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建设监理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日常工作中,建设监理师需要与项目相关方、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监理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保持及时、准确的沟通。只有团结一致,共同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此外,建设监理师还要善于倾听和理解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共同解决问题,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此外,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是建设监理师的必修课。随着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规定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建设监理师,如果不不断学习和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很难掌握最新的行业动态和技术知识。因此,建设监理师要主动参加培训,阅读专业书籍和期刊,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最后,诚信和专业的精神是建设监理师的核心素养。建设监理师要以诚信为本,恪守职业道德,保护项目相关方的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职业道德和职责,确保项目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同时,建设监理师还要具备专业的精神和知识,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有深入了解,能够准确判断和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之,作为一名建设监理师,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我认识到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难点,也收获了不少宝贵的心得体会。只有在前期准备、施工现场的变化、沟通合作、持续学习和发展以及诚信专业的精神方面做好工作,才能在建设监理领域取得成功,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的达标。作为建设监理师,我将一直秉持这些心得体会,为保障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三
土木工程建设是一项需要经验丰富的工作,而作为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更是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年的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我愿意与大家分享。以下是我个人对于土木工程建设监理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明确监理角色与职责。
作为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人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职责。我们不仅要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还要指导施工方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程效率。我们需要把监理工作作为一项责任和使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明确自己的责任,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二段:注重细节,把握全局。
在土木工程建设中,细节决定成败。作为监理人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注重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的细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检查施工方的质量控制措施,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同时,我们还要把握好全局,避免过于追求细节而忽视整体进度和质量要求。细节决定成败,但全局把握才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段: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在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中,沟通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作为监理人员,我们要善于与各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包括与施工方、设计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及时交流和协调解决问题,可以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与人沟通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四段:不断学习,保持专业水平。
作为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我们要不断学习,保持专业水平。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涉及到土木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知识。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要保持对新技术的关注,并灵活应用到实践中。只有不断学习,我们才能在工作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提供专业的服务。
第五段:保持工作热情,追求卓越。
作为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我们要保持工作热情,追求卓越。监理工作需要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完成各项工作需要耐心细致的态度。我们应该对工作充满热情,时刻保持对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我们还要追求卓越,不断超越自己,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只有保持工作热情和追求卓越,我们才能在土木工程建设监理中不断进步,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需要综合素质和丰富经验的工作。通过明确监理角色与职责,注重细节和全局,善于与人沟通合作,不断学习和保持专业水平,以及保持工作热情和追求卓越,我们可以更好地完成监理工作,为土木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希望通过我的分享,对于从事土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同行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四
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我们肩负着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的重任。通过多年的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共同进步。
首先,工程建设监理不仅仅是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更重要的是要具备协调沟通的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与业主、施工方和设计单位等多个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只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和化解纠纷,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其次,工程建设监理需要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技术功底。因为工程建设涉及到多个领域的知识,监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工程、施工、材料等专业知识,才能够全面了解工程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监理人员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合同和法律纠纷处理方面能够给予专业建议,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再次,工程建设监理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往往是处于各个利益相关方中间的一方,承担着较大的压力。而实施监理工作也需要付出较大的时间和精力,对细节的关注度要求非常高。监理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细致入微地审核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资料,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最后,工程建设监理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各种新材料、新施工技术不断涌现,监理人员要不断学习、研究并掌握新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同时,监理人员还应关注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和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
总结起来,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广泛而复杂的工作,要求我们具备协调沟通的能力,广博的专业知识,高度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以及不断学习和提升的意识。只有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五
通过本学期的认真学习,我了解到了工程监理的重要性。目前,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
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但是,我国的监理服务在相当程度上还在较低的水平上徘徊,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一定的差距。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中还缺乏一支真正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队伍。
有些监理企业仅靠临时聘用人员来应急,造成了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工作质量不高等等。如何以人为本,对从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持证上岗,是各监理企业应面对和重视的任务。
1、应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
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因而,监理人员上岗前,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
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合同法规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应学习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旁站监理》等以及监理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有关合同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使每位监理工程师对合同都能有所了解;特别是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监理合同和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合同,明确而清醒地认识合同中所赋予自身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在监理工作中既要全面履行合同赋予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正确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利,以合同为依据处理问题。监理人员也只有熟悉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才能合理地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2、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服务,为工程服务这是一个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全社会对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必然要求。监理企业应加强对监理工程师这方面素质的教育与培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热爱监理事业,自觉维护监理企业的荣誉和形象。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分别从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对他人的公正这5个问题计14个方面,规定了监理工程师的道德行为准则,可供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学习参考。
3、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
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承包商以及本工程项目的充分了解,在监理细则中应明确本专业或本子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所谓方式方法是见证、旁站监督、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是指令性文件、审核文件报告报表、现场监督检查。
规定监控程序、支付手段、咨询、建议等;具体措施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定有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监理工作是建立在熟悉图纸、规范、标准,了解工程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在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中才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技术力量、人员素质是否得到了保证;施工机械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比较是否存在偏差;是否按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及作业程序施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等,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4、要有精湛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监理服务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是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和检测手段,为业主提供的管理服务。因而,业主对监理专业人员的要求也往往高于承包商,这就决定了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工程实践经验。
这是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的主要基础和必备条件。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于现状,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进行技术、管理、知识的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实现项目目标。
5、要讲究交流沟通的技巧
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同样一个问题,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肯定不一样。监理工程师在交流沟通中,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以理服人。
说话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辞,掌握分寸;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调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沟通;决不能以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态度交流。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伤和气。由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即将工程项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沟通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是能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决问题的目的。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加强这方面修养,努力提高交流沟通的技巧,将监理工作做得更好。
6、要有组织协调的能力
组织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锁定的目标。组织协调工作将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发挥。
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过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倾听和理解各方意见、工作方法灵活。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方都心悦诚服,对协调结果满意;也才能建立和维护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得到各方的尊重,得到各方的理解、支持并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才能保持各方良好合作关系。
7、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素质的重要方面,否则是搞不好监理工作的。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在这方面欠佳,往往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具体来说,就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协作的精神管理好工程项目,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
监理工作往往是由多个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困为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密切联系,因而每位监理工程师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项目的成果。
8、化管理、要认识书面联系的必要性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商、监理部内部间的信息交流沟通方式主要有口头、会议纪要、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面联系等,书面联系是其最主要的一种沟通方式。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或重大问题发布指令、命令和确认。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不仅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而且是重要的监理原始资料。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作出决定时,应注意其正确性、完整性和严密性。有时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怕麻烦等种种原因,不愿意发书面联系单,造成事后要承担责任的被动局面这是极其不可取的。
9、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
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其性质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思维、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层出不穷,这些都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理工程师不能一劳永逸地停留在原有知识水平上。
而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扩大其知识面,熟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法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自己成为一个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
10、监理资料整理应真实完整
监理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整理保存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自己在现场独立采集的工程监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包括:有关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类报告报表、计划、监理联系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等。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是每个监理企业的当务之急。
是市场经济对监理企业的必然要求,这也是提高监理服务整体水平的关键。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一种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较高的政策水平,较高的交流沟通艺术,良好的品德,能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而且要能够组织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监理企业只有通过行业和企业有针对性的'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学习培训,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以及不断总结完善,才能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六
毕业时候,四年来梦里都想能不用坐那趟k242,拥挤不堪要花32个小时行程,为了省钱而买硬座的火车,不用等暑假和寒假才能回家,不用背井离乡在远方孤单生活和工作,虽然会有很多新的同学和同事,然而最孤独的时候还是最先会想起亲人和故乡的气息——熟悉的味道!
由于我所学的专业,顺其自然的成为了一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者,抱着满腔热情积极投入工作之中,新生活开始了,那个时候真的很快乐和惬意,校园生活似乎一直压抑着我想往工作的冲动,浑身上下挥发着我那满身的干劲!简单而奋进,一个刚刚投入工作时候的心态,现在想起来是感觉还是那么的幸福和快乐。
然而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毕竟危险的作业环境、连续的工作要求、偏僻的地域特点、枯燥的生活状况及完工后依依不舍的告别,是伴随着我们每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七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我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这些经验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工作能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以下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工程建设监理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保证和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在一个项目的整个周期中,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监理人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工程进度得以顺利推进。
第二段:与各方沟通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协调管理的过程,需要与各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监理人员要与业主、施工方、设计单位等各方保持紧密的联系,确保信息的畅通和交流的顺利进行。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才能够及时了解到各方的要求和意见,并做出有效的决策和措施。因此,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一位优秀监理人员的重要素质之一。
第三段:严格的验收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要求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部进行仔细的观察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确保施工达到验收标准。只有严格把关,才能够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四段: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
在工程建设监理中,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和掌握都是至关重要的。监理人员要熟悉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掌握各类验收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工程管理的相关知识。只有在掌握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才能够对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因此,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是一位优秀监理人员必备的素质之一。
第五段:继续提升自我
作为一名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我深感自己在工作中仍然有很多需要提升的地方。未来,我将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方法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同时,我也将注重培养自己与他人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以便更好地与各方进行合作和协调。通过自我提升,我相信我能成为一名更加出色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总结: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安全和合理控制。在这个过程中,与各方沟通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同时也要注重严格的验收要求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掌握。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在工程建设监理中的作用,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以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工程建设环境。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八
毕业时候,四年来梦里都想能不用坐那趟k242,拥挤不堪要花32个小时行程,为了省钱而买硬座的火车,不用等暑假和寒假才能回家,不用背井离乡在远方孤单生活和工作,虽然会有很多新的同学和同事,然而最孤独的时候还是最先会想起亲人和故乡的气息——熟悉的味道!
由于我所学的专业,顺其自然的成为了一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者,抱着满腔热情积极投入工作之中,新生活开始了,那个时候真的很快乐和惬意,校园生活似乎一直压抑着我想往工作的冲动,浑身上下挥发着我那满身的干劲!简单而奋进,一个刚刚投入工作时候的心态,现在想起来是感觉还是那么的幸福和快乐。
然而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毕竟危险的作业环境、连续的工作要求、偏僻的地域特点、枯燥的生活状况及完工后依依不舍的告别,是伴随着我们每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
也许思念亲人是我们人生中,最莫过无奈的向家人表达关怀的举动。向工程建设者们致敬!他们毅然坚守在我们艰苦施工第一线上。他们大部分背井离乡、远离亲人朋友坚持常年工作着;他们无怨无悔的用青春建筑着我们的美好家园;他们轰轰烈烈作业建设却无私默默的投入到下一处路桥建设中。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九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重要的职业,它涉及到各种工程的施工过程及质量控制。在长时间的从业中,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关键问题需要重视,这些问题不仅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首先,监理要注重全面的规划和设计。一个好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在前期充分的规划和设计基础上进行。监理人员要对工程项目有深入的了解,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和约束条件,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等,制定详细的工程规划,并确定工程监理标准和要求。只有在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基础上,才能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监理要注重严格的施工管理。监理人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们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监理人员要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方面报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只有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
第三,监理要注重安全环保。工程建设不仅要保证质量,还要保证安全和环保。监理人员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控制和管理。他们要及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安全检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只有安全环保得到保障,才能让工程建设更加可持续发展。
第四,监理要注重与各方的协调沟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作为一个中介人员,要与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信息交流畅通。他们要及时解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疑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协调处理各方的利益关系。只有通过良好的协调沟通,才能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监理要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发展较快的职业,监理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要关注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方法,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监理能力。只有具备强大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监理技术水平,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总之,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综合性的职业,它既要关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又要关注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问题。只有通过全面的规划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注重安全环保、良好的协调沟通以及自身能力的提升,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的顺利完成。希望通过这些心得体会,能够为广大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为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引言(200字)。
建设监理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工作。作为一名建设监理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多个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建设监理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身需要不断努力提升的方面。下面我将结合实际经验,谈一谈我对建设监理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提高专业素养(200字)。
作为一名建设监理人员,首先需要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在现代工程项目中,技术水平日新月异,新材料、新技术层出不穷,因此监理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作者通过参加培训、阅读专业书籍、与同行交流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同时,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技术讨论等环节,与工程师、技术人员合作,共同解决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段:加强沟通协调(200字)。
除了专业素养的提高,建设监理人员还应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能力。工程项目中,监理人员需要与业主、施工方、设计方等众多参与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作者通过自己的经验,提醒监理人员要注重倾听、确保信息流通畅通,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和矛盾。同时,在与他人沟通交流时,要注重言辞的准确和谦虚谨慎,在处理矛盾时要把握好度,寻求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只有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四段:严格监督检查(200字)。
严格监督检查是建设监理工作的核心任务。作者通过个人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一些有效的监理手段。首先,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和相关法规进行督促检查,不偏不倚地发现和指正工程中的违规行为。其次,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向业主、设计师提出质量改进的建议。同时,要加强对关键节点、关键部位的把控,确保关键节点的质量和安全。最后,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和整理,做好监理报告和技术交底,为项目的验收和后期维护提供参考。
第五段:不断学习进步(200字)。
建设监理工作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进步的过程。作者强调,在日常工作中,要保持谦虚和开放的态度,虚心向他人学习和借鉴。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要关注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应用新技术、新理念,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只有不断学习进步,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结尾(100字)。
总而言之,建设监理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监理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在实践中,我通过加强自身的专业学习、提高沟通协调能力,以及严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我也深刻认识到还有许多需要提升的方面,我将继续学习和进步,努力成为一名更优秀的建设监理人员。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一
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包括:1建设投资额最少2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3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建设工程监理依据的理论来源于建设项目管理学,建设项目管理学是以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为基础。
1.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2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3具有监督功能(具有签字权和话语权,无决定权)。
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二
二、协议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甲方的权利。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10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协议专用条款。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协议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协议文件(以下称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协议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协议协议书;。
(3)协议专用条款;。
(4)协议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协议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协议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协议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执 ________ 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四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四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段(导入)。
学习建设监理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次全新的经历,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建设监理的重要性。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的保障者,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通过积极参与实践和持续学习,我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形成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专业知识的学习与积累)。
作为一名建设监理,我们首先需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建筑工程众多,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学习和积累专业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在学习过程中,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参与实际项目的监理工作,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我也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交流会议,深入了解最新的建筑监理标准和规范,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第三段(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沟通能力)。
作为一名建设监理,我们需要具备细致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沟通能力。细致的工作态度是保障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我在实践中学会了注重细节,仔细审查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重视现场检查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此外,良好的沟通能力也是建设监理不可或缺的素质。只有与各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才能解决工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段(团队合作与协调能力的培养)。
建设监理工作通常需要与各方合作,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因此,培养团队合作与协调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在我的工作中,我注重与各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分享各自的专业知识,达到协同工作的目的。同时,我也注重对团队成员的引导和帮助,发挥每个人的优势,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自我总结与展望)。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的建设监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我也深知自己还需要不断努力和学习,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工作技能。未来,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术交流。同时,我还将注重培养自己的领导能力,争取在未来的工作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挑战。
结尾。
学习建设监理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专业能力,还培养了细致的工作态度、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与协调的能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并为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驾护航。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六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
2.2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七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行为。代理具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的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1)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
(2)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3)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2、代理过错责任
(三)无权代理
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的,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的行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一)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无罚款】
(二)民事责任的承担原则
(三)监理单位的民事责任
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承包单位串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1、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种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先期违约】
2、施工合同中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提供或指定购买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3、施工合同中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责任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4、施工合同中借用资质的连带赔偿责任
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工程合同管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八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签约地点: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十九
第一段:引言(120字)。
作为一名建设监理人员,我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监理工作是确保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进行的重要环节。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在实践中总结出的关键经验,并探讨建设监理的作用以及如何不断提升监理水平。
第二段:监理的重要性(240字)。
建设监理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其次,监理人员要随时关注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保证工期不延误。此外,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安全,监督和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工地环境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三段:提升监理水平的策略(240字)。
为了提升监理水平,我总结出以下几点关键策略。首先,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持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其次,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项目中的调解和协调作用。此外,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实际工作中的学习和总结,逐步提高自己的监理能力。
第四段:应对困难和挑战(240字)。
监理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这需要监理人员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施工单位可能存在合同违约的情况,监理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业主的利益;工期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监理人员要及时做出调整,保证工程进度;有时可能会发生纠纷和争议,监理人员要客观公正地调查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只有具备足够的应对能力,才能应对复杂的情况,并妥善解决问题。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360字)。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建设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意识到监理人员需要具备全面的能力和素质。未来,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与行业内的专业人士共同成长。同时,我也期待监理工作能够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通过不断完善和提升监理制度,建立更加高效的建设监理机制,推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这篇文章从引言、监理的重要性、提升监理水平的策略、应对困难和挑战以及总结与展望五个方面展开了对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的论述,既强调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又提出了提升监理水平的具体策略,并对应对困难和挑战给出了建议。通过这些内容的连贯展开,文章结构清晰,思路明确。同时,该文章字数合适,详略得当,具有一定的可读性。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二十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
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四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心得体会篇二十一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4.工程总投资:
(一)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二)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