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管理的函(优质17篇)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中应该包含详细的责任和违约条款,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在起草合同时,可以参考这些合同样本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一
从填报志愿角度来考虑,可以将招生专业分为三大类:
理工类专业
1、实用技术类(包括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建筑装饰设计与工程、信息与多媒体技术等)
2、公安学类(包括侦查学、刑事侦察、经济犯罪侦察等)
3、职业技术教育类(包括园艺教育、水产养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
4、数学类(包括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科学、医学信息学等)
5、物理学类(包括应用物理学、声学、物理学教育等)
6、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等)
7、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微生物应用技术等)
8、天文学类(包括天文学等)
9、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等)
10、地理科学类(包括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学等)
11、地理物理学(包括地球物理学)
12、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气象预报等)
13、海洋科学类(包括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学等)
14、力学类(包括理论与应用力学)
15、电子信息科学类(包括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光电技术应用等)
16、材料科学学类(包括材料物理、材料化学)
17、环境科学类(包括环境科学、生态学)
18、心理学类(包括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
19、统计学类(包括统计科学、电算化会计与统计、统计与会计等)
20、系统科学类(包括系统理论、系统工程)
21、地矿类(包括采矿工程、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黄金地质勘察与管理等)
22、材料类(包括冶金工程、化学装潢材料及应用、宝石学等)
23、机械类(包括工业设计、化工设备与机械、飞机及发动机维修等)
24、仪器仪表类(包括自动化仪表及应用、医用电子仪器、测绘仪器等)
25、能源动力类(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低温技术、采暖与通风等)
26、电气信息类(包括自动化、计算机软件、移动通信等)
27、土建类(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等)
28、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等)
29、测绘类(测绘工程、测量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等)
30、环境与安全类(环境工程、室内环境控制工程、安全技术等)
31、化工与制药类(制药工程、化学工程、精细化工等)
32、交通运输类(交通工程、飞行技术、铁道运输等)
33、海洋工程类(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
34、轻工纺织食品类(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电子出版等)
35、航空航天类(包括飞行器动力工程、航天测控工程、空间工程等)
36、武器类(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弹药工程、军械储存与管理等)
37、工程力学类(包括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
38、生物工程类(包括生物工程)
39、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工程等)
40、林业工程(包括森林工程、木材加工、森林防火等)
41、公安技术类(包括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刑侦技术等)
42、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花卉、种植养殖等)
43、草业科学类(包括商品花卉、园林花卉技术、种子种苗等)
44、森林资源类(包括林学、森林生态旅游、生态旅游管理等)
45、环境生态类(包括园林、风景园林、环境保护等)
46、动物生产类(包括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养殖技术等)
47、动物医学(包括动物卫生检验、畜牧兽医、动植物检疫等)
48、水产类(包括水产养殖学、名特水产养殖、资源与渔政管理等)
49、基础医学类(包括基础医学)
50、预防医学类(包括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妇幼卫生等)
51、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包括美容医学、医学检验、高级助产等)
52、口腔医学类(包括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等)
53、法医学类(包括法医学)
54、护理学类(包括护理学、高级护理、中西药结合护理等)
55、农业经济管理类(包括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乡镇建设与管理)
文理兼收类
1、经济学类(包括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与证券、会计学、经济学等)
2、体育学(包括运动训练、竞技体育、体育健身与保安等)
3、外国语言文学类(包括英语、德语、法语、日语、商务英语等)
4、艺术类(包括音乐学、绘画、表演、摄影、影视广告、形象设计等)
5、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等)
6、药学类(包括药学、中药学、药品营销等)
7、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经济信息管理)
8、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金融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才资源管理等)
9、公共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海关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
10、新闻传播学类(包括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军事新闻等)
11、农林经济管理类(包括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等)
12、教育学类(包括特殊教育学、教育学、学前教育等)
13、图书档案学类(包括图书馆学、档案学等)
14、法学类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二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规范合同、印章及项目负责人责权的管理要求,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常安集团、分子公司和各项目部:
参照集团公司《合同审批管理规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保证合同、印章签批及使用的正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的维护公司利益,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以下要求: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流程,确保风险的可防可控。
1.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需要改动的情况,则须将改动后的合同按照合同审批流程重新提交审批,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签字盖章。
2.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员上交合同如与已审核文本相符,相应审核资料按规定归档;如上交合同与已审核文本不符,则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审批通过方可办理。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使用印章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按照印章类别及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印。
1.各印章归口部门责任人为印章管理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有用印需求均须按流程由用印人(部门或单位)填写《用印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印章保管人方可用印。
2.确因紧急事务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用印签批手续的,须通过微信或手机短信形式申请,印章保管人予以确认后方可用印,用印人(部门或单位)必须在事后按印章使用审批流程进行补签、补审。
工程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采购部负责人实行负责人责权制。如出现管理不规范、不遵循公司管理规定和流程、不符合承包内容等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对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全额赔偿责任。给公司造成名誉或法律责任的,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三
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_《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2、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
3、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确实得不到解决,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3、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1、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公司管理人员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进度要求。
2、所有事项都洽谈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内部协议,本协议一式叁份,公司两份存档。
3、工程部副经理监管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公司(或分包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对于劳务合同中不合理条款可建议修改,确保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4、由公司与项目签订的材料担保及供应合同,应根据工程进度严格履行,及时提供材料供应情况(由公司派驻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汇报),协同财务部门及时结账。
对于工程中查阅合同及协议内容时必须经工程部副经理同意,查询完毕后及时归档;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四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现将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合同)模板下发给各基地,请各基地在接受20xx年招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到时,按照以下要求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本次下发的模板如下:
(一)《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人)培训暨劳动合同书》(附件1);
(二)《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培训协议书》(附件2);
(三)《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派送培协议书》(附件3);
(四)《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协议书》(附件4)。
各基地招录的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均需按照模板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协议(合同)由各住培基地按照本模板印制,不得擅自修改与变更协议内容。
(一)社会人需签订《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人)培训暨劳动合同书》;
(二)单位人需签订以下协议:
1.单位人与住培基地需签订《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培训协议书》;
2.单位人与委派单位需签订《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派送培协议书》;
3.单位人的委派单位与住培基地需签订《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协议书》。
(一)培训开始时间为学员实际参培时间;结束时间为学员入学时间+36个月;
(二)住培基地为社会人购买保险时间为培训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
(三)协议(合同)书首页编号为学员录取通知书上标注的学员学籍号。
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五
商务助理主要是进行与客户签订合同,协同各部门做好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我作为公司的商务助理,将来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合同的定制和执行,在日常生活和商业交往中,几乎所有的纠纷都会涉及到合同。一份好的合同,能够保障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预防和避免纠纷的产生;而一份有缺陷的合同,则会留下隐患,产生纠纷和诉讼,给一方或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下面我站在商务的角度来简单谈谈自己对这方面的理解和建议。合同可以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等,从本公司商务角度来说,主要牵扯的是销售和采购合同,以及服务合同。下面我主要就这3类合同,来阐述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通常一份完整的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下面我具体谈谈本公司在销售合同上的制定建议:因为销售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的重心,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我们需要对合同所具备的主要条款逐一审明,使之清楚、明确。具体来说,我们公司是做视频会议系统和会议室集成的,我们标的就要清楚的写明我们这份合同是销售给别人什么产品,或者说采购的具体是哪家代理商的什么东西,由于视频会议系统产品型号比较多,我们必须写清楚规格型号,如有尺寸也要具体写明,还有数量,整个一套系统包含哪些设备,每个设备的具体参数等等。
条款如下:
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标的标的是销售合同所指的具体产品和对象,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前提。
(2)数量和质量。
这里是指销售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
(3)履行期限、方式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具体地履行期限,如按年、季度或月、日履行的起止期限,我们应当注意不要使用“可能完成”、“一定完成”、“要年内完成”等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语。履行方式就是指交付货物是以什么方式履行,是一次交货还是分批交货,是提货还是代办托运等。
我们公司在完成了设备调试安装后,对方如果在几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任何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如需增加相关产品或超出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则需重新订立新的合同。还有付款问题,如果拖延,可以写明罚金或利息等等。
签订销售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谨慎、细心。例如: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作为我们公司的商务,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客户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以便我们备货和确定合作关系,或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我们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全款后才发货给客户。
我们应该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如:延期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我们就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客户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因为过高的话可能将来法院在做评判时会有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对方。
接下来我们应该注意如何预防合同纠纷,特别是注意一些关键字眼和用词,例如我觉得为了预防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我们公司在采购相关视频配套设备时,必须要进一步考察对方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绝不轻信对方单方面承诺或口头承诺,防止对方合同一半后,就不在履行合同。还有看清合同中一些关键用词和用语,如“订金”非“定金”,因为如果是订金(非定金)属于预付款的性质,终止合同时是可以全额退款的。还有在条款中,关键用语如“有建议权,但最终确定权属于某方”,我们完成可以写出一些利于我们公司的句子。
为有效地防范合同欺诈,建议我们公司在签约履约过程中做好“五类人”:
一、在市场中要做个“理性”人。在交易前应当调查对方当事人和法人的相关资料,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等,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交易时要做个“法律”人。我们公司员工应加强对合同法的牢记和熟读。
三、在履约时要做个“谨慎”人。首先,要区分义务和权利的界限。其次,要重视合同的拟定、审查、签署工作。再次,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管理。
四、在管理上要做个“有心”人。我们应注意收集与对方当事人一切的相关资料。
五、在纠纷中要敢做个“当事人”。面对合同欺诈,我们应敢于诉诸法律,不要因为关系好就对对方手下留情,这样只会损害我们公司的利益。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六
一、建立内控制度是合同管理的基础
要把合同管理工作抓起来,让其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先要建立合同的内控制度。具了解公司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规范的合同管理规定或是制度。
二、建立合同管理网上系统
合同管理工作要深入、要全面还要采用先进的、科学的管理软件来辅助管理。
三、增强企业风险意识
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采用内部培训、法律咨询等形式,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管理队伍。促进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四、加强对合同履行环节的监控,防范风险
加强对公司员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落实执行好授权制度,把握好权利授予与权利控制的关系,强化被委托人业务技能和职责。完善监控手段,促进公司合同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项目预算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系统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建立完善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促使各公司领导及签约人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五、加强对违约责任的执行管控
需要明确合同履行责任人,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积极想办法解决。增强责任人对非常规履行情况的处理技能,增强责任人对违约现象的识别能力,掌握违约处理操作技能,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七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签订日期1: 签订地点:
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同
1.2.3.4.5.使用说明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宇宙通讯公司各单位签订宣传片制作合同。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 录
3.4 甲方享有全部宣传片的发布权、出版权并拥有原版带素材权。
3.5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宣传片的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完成后的宣传片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制作要求所确定的标准。
3.6 乙方保证宣传片制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画面、音乐、配音等)合法,未侵犯任何
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7.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
10.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签 署 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附件:宣传片制作要求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八
合同法律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合同法有什么规范类型与法律适用?下面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在法官适用合同法解决合同纠纷的过程中,辨明某一合同法律规范的类型,乃是正确适用法律,妥当解决纠纷,并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现合同法内在信仰的前提性工作。
作为合同自由原则核心的,是当事人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这就意味着,在采用合同形式所进行的交易中,当事人可以对其权利和义务的安排,经由平等的协商,作出自主的决定。它还意味着,合同法上凡是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安排有关的法律规范,几乎都是任意性规范。此类合同法律规范,可以经由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或交易习惯,排除其适用。在当事人就当事人之间的相关事项未尽行使或未尽充分行使自己的自由,就交易的相关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经由自由的补充行使,仍不能确定时,这类合同法律规范方发挥对于当事人之间利益的调整作用。此时,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应当优先于立法者和法官的意志而得以实现。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任意性规范又被称为补充性规范。对于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优先实现状态与任意性规范之间的这一关系,《法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项,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表述,那就是“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意味着,当事人经由约定对自身利益所作出的安排,具有相对于任意性规范的优先性。
既然如此,法官在就合同法进行法律适用时,“依法办案”就不再是像适用刑法或行政法那样,一律严格适用法条的规定。如果合同法上的相关规定由任意性规范确立,法官必须要前置性地审查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就同样的事项有特别的约定。如没有特别约定,还需要审查就同一事项当事人之间是否已形成交易习惯。如没有,方可适用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规定,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决断。
任意性规范在合同法上,少量的带有明显标志,如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一百四十二条、二百二十五条、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百六十四条、二百六十七条、二百九十三条、三百一十五条、三百五十三条、三百五十九条第三款、三百六十三条、三百六十七条、三百七十二条、三百八十条、四百零五条、四百二十二条都明确规定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此时自然易于辨明。但大量则没有明显标记,此时,如何确定某一规范就是任意性规范?这就牵涉到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要求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分辨。这里的价值判断并不是纯个人性的、主观擅断的,而是有一个大致可以遵循的标准,那就是任意性规范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仅关涉合同当事人的“私”的利益,是有关当事人“私”的利益安排的法律规定,并不关涉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除任意性规范外,在合同法上,同样与合同自由原则的确认和贯彻有关,也同样关涉合同当事人之间“私”的利益安排的,还有一类规范,我们称其为倡导性规范。但倡导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却有所不同。区别在于:任意性规范对于当事人利益的调整具有双向性,从而具有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双重功能。换言之,它既调整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又是法官对合同纠纷据以作出决断的依据。相比而言,倡导性规范尽管确定了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但却仅具倡导性,因而并非法官可以运用的裁判规范。
在合同法上,为了使合同自由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就需要对合同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这种限制根据限制方式的不同,有程序性的和实体性的两种。
其中程序性的限制是借助于程序性规范来实现的。它主要不是体现在合同法上,而是体现在与合同纠纷处理相关的民事诉讼法上。如果说合同法是合同法内在信仰的实体实现,那么民事诉讼法就应是合同法内在信仰的程序实现。在这一点上,实体法与程序法是相通的。在民事诉讼法上,有关诉讼程序的规定,大多属于对于当事人自由的程序性限制(当然,其中更多的是对于法官自由意志的程序性限制)。这种程序性限制,是一种经由程序的展开和进行,自发产生的限制,是程序所具有的“作茧自缚”效应的必然反映。但不应忽视的是,合同法上也有程序性限制的`规定,如第五十四条要求,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变更或撤销条件时,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变更权或撤销权的行使;第七十三、七十四条规定,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或者撤销权也应向法院主张。限制合同自由的程序性规定,虽然并不对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作出实际的调整,但却确立了合同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的行为规则。当事人不依据程序性限制为一定的行为,即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在这种意义上,对于自由的程序性限制,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立法,力图实现的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因其权威性和不可更改性,常被称为强制性规范。
无论是强制性规范还是单向限制性规范,都对当事人之间特定领域的关系进行了双向调整,因而兼具行为准则和裁判规范的双重功能。且作为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体现,当事人也无权进行约定予以排除适用。因而法官在对此类规范进行法律适用时,自可作为对纠纷进行裁判的依据。
除此以外,尚有两种规范类型值得研究。一种是确定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主要包括合同法第三条至第八条等。包含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一般并不直接发挥法律的调整功能,它们总是在完成了具体化的过程之后,通过体现基本原则的各项法律规范来发挥调整功能。如果在特定情形下欠缺具体的法律调整,也要由法官发挥“造法功能”,创制具体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
另一种是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解释性规范,如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对于合同所作的概念界定等。解释性规范尽管不直接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调整,但在合同法上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解释性规范在合同法上发挥着纳入规范的作用,即把发生在“自然意义”的生活世界里,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有选择地纳入合同法的法律调整。例如将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一方当事人在商场购物,向商场支付价款,购买特定商品的行为,用合同法的语言解释为买卖合同,将其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不难看出,前述几种类型法律规范的调整,都依附于解释性规范。具体来讲,就是只有纳入了解释性规范的调整,方可发生前述几种类型规范的调整。可见,解释性规范起着“过滤器”的作用,过滤之后的对象方可受合同法的具体调整。法官应妥当运用合同法上的解释性规范,将纷繁复杂的纠纷,恰当地纳入合同法的调整。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_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合同,包括下列类型: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四)招商引资合同
(五)合作开发合同
(六)拆迁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资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机关合同
第四条 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 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
第六条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部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条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四)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
(五)签订。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签订,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按照《_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 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国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应当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不得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 订立行政机关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二)违反规定以行政机关名义提供担保或参与经商办企业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就有关保密条款作出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优先选择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_法律,明确约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以市政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将合同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领导签批至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五条 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合同时,应当随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拟稿
(三)部门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有关材料;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中认为需要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未在指定期限内补充的,可以将材料退回。
第十六条 法制机构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
(二)合同签订方式
(三)合同变更问题
(四)合同违约责任
(四)合同违约责任;
(五)争议处理条款;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七条 法制机构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论证,提供论证意见。
第十八条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反馈书面审查意见。
合同经各方正式签订后,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后,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采取措施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
(一)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五)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上情况的,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草拟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会议研究情况等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相关材料立案归档,并建立健全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一)备案报告;
(二)备案说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书文本复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制件;
(五)会议纪要等与合同有关文件材料复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另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年将本部门生效合同目录,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处理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2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合同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各部门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清理、报告以及部门内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 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处理中,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区、县(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_负责组织实施。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
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关闭、转产,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无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一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合同法体现了对违约责任制度的重视,不仅在总则中设专章对违约责任作了一般性规定,而且在总则的其他章节和分则中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综观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我认为具体有以下主要特点:在尽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体现了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发展性;在体现违约责任补偿性的同时,强调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违约形态方面,《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两种形态,这承袭了《经济合同法》第2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国传统立法中两分法观点,即将违约形态划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这种划分能够涵盖所有的违约形态,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的违约形态体系。
其次,在归责原则方面,《合同法》第107条、120条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只要不存在免责事由,违约行为本身就可以使违约方承担责任。
因此严格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克服信用危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而过错属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较属于客观事实的违约行为和免责事由更为困难,因此严格责任原则比过错责任原则更为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正是由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以下优点,英美法系在合同的违约救济中采严格责任原则,大陆法系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德国也正在逐步转向严格责任原则,由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共同参与拟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也都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反映了国际上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应该说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严格责任原则作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项总的归则原则,也不是绝对的,针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合同法》分则中也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例外,如第189、191条的赠与合同、第303条的客运合同、第320条的多式联运合同、第374条的保管合同、第406条的委托合同等。但这些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主导地位。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责、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方面都尽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法律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和强调实际履行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法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作为或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的情况下,转变为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赔偿损失成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因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质体现得十分明显。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从根本上说是商品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较之过去三个合同法作出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对债权人的保护更为充分。
首先,《合同法》确定了完全补偿原则,如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我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损失赔偿应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 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二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 _ 联系电话_______ _
家庭住址 :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试用期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具体标准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时间为。
第七条 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方式(电话):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三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_年____月___日 20_年___月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
鉴证人:_______
鉴证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四
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资格、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特约批销商”。
2.乙方_________特约批销区域:_________。
3.批发对象为:_________;零售对象为: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提供。
4.甲方免费提供:甲方直属营业厅内长一米以上的展销柜台一节,供乙方展销_________相关产品。
5.甲方免费提供安全的仓库,可存放_________相关产品、办公设备;供乙方授权的员工存取_________相关产品及办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属经销商所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_________话费卡、各种优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网上()的批发价格加上_________比例的售后服务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手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手机均为行货。
8.乙方提供:市场部、售后部、营销部等相应的人员;员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从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利益。
9.甲方确保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的批发价不低于如下价格:“_________网”()上每日的“批发价”+“批发价”乘以_________%的售后服务费。
10.乙方展销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第四条售后服务。
11.乙方在展销柜上所零售的乙方_________相关产品售后,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执行。
12.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批发给经销商的_________产品必须遵从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详见“经销商协议”);乙方承诺对所售出产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务保证。
第五条其他事项:
13.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及盖双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1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济南市燕山街道多措并举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专项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宣传指导。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燕山微信平台、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对《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突出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通俗易懂、简明好记的形式向辖区范围进行全面宣传,引导劳动者知悉自身的劳动合同权益,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义务。
二是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中心制定专人专管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熟知业务经办流程,对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原则。坚持以“部门联动为基础,数据共享为手段”,以社保、就业为抓手,以劳动监察为手段,以劳动仲裁为保障,将劳动用工备案列入劳动保障监察考核内容,向7个社区人社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员讲解劳动用工备案下沉政策,做到人人知晓,业务受理“不推诿”,及时告知企业办理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材料。
三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明确网格监管职能,切实扩大维权覆盖面,实现两网管理化向社区居委会的有效延伸。建立网格间联动执法队伍,明确联动执法的责任,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统一执法的新型执法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提供最方便、最及时、最有效的维权服务。举报投诉电话专人值守,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如何书写规范合同。
员工聘用合同规范样本。
规范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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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租房合同范本。
船舶买卖合同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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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校舍租赁合同范本。
规范版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六
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命脉。现代企业中半数以上的业务都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合同,而其中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合同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有关。友为合同管理系统以合同为管理对象,通过合同订立、执行、监督、统计及维护跟踪在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实现合同价值最大化的产品解决案。
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是由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所决定的。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所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本文根据个人的工作实践和体会,对当前施工企业存在的施工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谈一些个人观点。
友为合同管理系统以流程监控为基础,从风险管理的视角对合同管理进行的分析,形成合同管理的5大功能模块,并最终落实对合同管理各环节的管控。通过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加强合同履行的跟踪,对各种预警进行控制风险,快速查询和统计分析来支持决策。友为合同管理系统功能以"合同"为中心,以“合同文本”、合同审批”、“合同执行”“收付款管理”“预警提醒”“统计分析”为核心应用,通过流程来打通各个模块之间的血脉,建立起一个统一共享的合同信息管理平台,当我们找到其中的一个信息点时,与此信息点相关的所有信息都被提取出来,供所有合同相关不同角色的人员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它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而且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因此在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施工合同条件过度地向发包人倾斜,使得承包人承担了过多的风险,严重制约了施工企业的发展。
工程合同在建设工程中占据着中心地位,体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惯例,规范了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实施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是搞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关键。没有合同意识,项目整体目标不不明;没有合同管理,项目不可能实现预期目标。
规范合同管理的函篇十七
1. 合同签章页必须含有正文内容,避免单独成页,并应在盖章栏上方标明合同名称。
2. 合同签署前,应做好签约细节审批工作,包括:
1) 审批会签是否已签批完整,拟用印文件是否符合会签定稿;
2) 合同内容不得留空,不涉及约定的留空应划“/”;
3) 合同页是否齐全,附件是否完整;
4) 签署时间是否填写;
5) 对方当事人的公司名称与印章是否一致;
6) 如对方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应查验是否有授权文件。 3. 一般性合同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和法人名章;重要合同必须按程序提交董事长签字(包括董事长授权代表签字)。
4. 如合同双方不能同时盖章,应将签约文本交由对方先盖章,再由公司盖章。原则上应避免发生公司盖章后交给对方盖章情形。 5. 、合同文本(含附件)超过两页(含)的,必须盖齐缝章,确保每页均有痕迹。
6. 合同经办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制度规定完成合同原件移交和归档。
1. 合同名称(施工合同、劳务分包、采购合同等)是否与合同内容实质一致;
2. 封面与正文第一页中的“乙方”是否与供应商签章一致;
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章是否加盖在签章栏,检查有无套章;
4. 合同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
5. 合同清单价款合计是否与合同价款一致;
6. 合同文本(含附件)超过两页(含)的,骑缝章是否加盖,每页是否均有痕迹;
7. 合同签署日期是否填写,是否不小于开工日期或供货日期;
8. 合同文本页数是否齐全,检查有无断页、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