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代理协议书(通用17篇)
总结不仅是对过去的回顾,更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然后,我们应该思考以下是总结撰写的一些技巧和要点,供您参考和借鉴。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一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1.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有办理向乙方委托办理之业务的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维持该证书的有效。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可能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职责。
3.乙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甲方洽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及有关方办理货物进出口的配船,装箱,进栈,报关,装船,签发提单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具体委托范围以委托单证列明为准。
4.甲方如不遵守本协议中有关费用结算等的规定,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立即滞留其相关单证,直至终止接收甲方的货运代理委托,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损失,责任和费用。
第二条:单证要求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的托运单证(托运单证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甲方预先在乙方备案的订舱专用章(业务章),若业务过程中有诸如装箱,报关,进栈,装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在委托单上特别列明或另行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协商确定相关费用,若无特别书面委托列明,则乙方仅负责订舱,甲方口头委托产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负责任。
2.甲方如需对委托进行更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委托更改的时间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因甲方要求更改委托单而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另外,甲方必须全额支付因甲方失误而产生的返空等费用。
3.开船前甲方应对提单内容进行核对,并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甲方业务经办人的签字乙方视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对后,根据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单。
4.若甲方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则甲方在订舱时须在委托单上注明正确的协议编码,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甲方应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则支付运费,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确认费用,乙方关于运费确认的要求另见乙方指定的《订舱注意事项》。
5.协议双方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并对专人给予书面授权权利,如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各方未及时通知多导致的一切风险由未通知方承担。
第三条:风险责任
1.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日期并盖甲方印章,乙方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甲方的委托单应在乙方规定的受载日前送达乙方处,对超过受载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可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2.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配在货物,但若甲方实际出运的货物与委托单内容不符,特别是甲方隐瞒其货物危险品性质,货物实际重量,数量,尺寸的,甲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费用的收取与结算
1.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的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要求承运人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之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可要求承运人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可要求承运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项0.5%/天的违约金,甲方应在支付欠款的同时支付违约金。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所列选择第----d---种方式结算全部相关运杂及代垫费用:
a.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危险品货物”,“私人物品”等,甲方必须先付清运费,乙方方可给予签发提单,乙方并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b.乙方同意现行签发提单,甲方保证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付清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拖回甲方报关单据。
c.乙方同意先承运,甲方保证电放货物前付清全部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d.考虑到双方长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给予甲方货物装运后—20---天内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币----壹--万元内的信用额度,甲方保证在这个时间前,在业务发生费用不超过信用额度时即付清全部运杂费用。在协议正常执行过程中乙方有权选择是否在甲方报关单据到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将其退还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发生的运杂费之前,乙方有权扣留操作项下的货物与提单。
e.--------------------------------------------------------------------------。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证明,账款付讫以乙方银行的到账通知为准,甲方不得因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争议影响费用之结算,本协议下之费用不可扣减,乙方对于因其他纠纷发生拖欠费用情况进行商谈,并不影响乙方基于本协议主张任何权利,并采取相应措施。
3.在甲方要求发货人等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之情形,甲方就以书面形式授权乙方直接向发货人等相关方收取或书面指示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在相关方付清全部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单,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相关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则应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其它
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如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提单,乙方可要求承运人滞留或者留置该票货物直至乙方可滞留甲方其它托运货物提单,并通知各有关单位,联合终止接受甲方的订舱托运业务;协议执行期间,如承运船舶的船公司宣布增收各类附加费或提高运价,乙方有权作出调整并按新费率与甲方进行结算。
1.运费金额以甲乙双方具体出货时的约定为准,逐次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托运单上注明,或者另纸书面确认。
2.甲方保证在业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保函应为原件,如为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甲方保证承担保函中承诺的所有责任。
3.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录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后续修改的任何附加条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条款将自动的优先执行,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法律和惯例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所在地法院管辖。
6.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二
依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打算托运货物,乙方赞成承运,特签署本合同,独特遵照,相互制约,详细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式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装备),应甲方请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光,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接洽到达港批准部署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筹备接受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功课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结束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标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当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告诉甲方做好卸货预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累赘。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期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进程中,因气象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品质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领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障原装原运,除因船舶保险前提所产生的丧失外,对运送货物的数目跟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矩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达到港办理。
九、用度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支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把柄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分各存一份存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照交通厅海上运输治理的有关规定充足协商,作出弥补规定。补充划定与本合同存在等同效率。本合同提交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订破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二)甲方在托运货物前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见附件)如实地填写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____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二、费用与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2)备用金(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 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 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 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1.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 (2)备用金 (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1. 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 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 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 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六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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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代理协议书篇七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 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 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 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 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 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 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 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3 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 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 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 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 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 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订舱专用章式样;。
附乙方领单印签章或是指定人员:_________。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八
甲方:
地址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地址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号码: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乙方:
甲方付款帐户:乙方收款帐户:
美金帐号:美金帐号:
人民币帐号:人民币帐号: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九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1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2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一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传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___月__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
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
未能在此约定期间提供有效正式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商签署得《航空运输价格协议》收取,如价格发生变动,应该以航空公司的调价额度增减幅度的差价为参考,该价格须有双方盖章确认,并注明执行时间。
2、甲方通过乙方承运的货物,若为乙方正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2元/公斤。若为乙方分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的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3元/公斤,否则,超过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3、甲乙双方约定90天为一结算周期。结算之前,由乙方将有关运费统计汇总成立,盖上财务章后给甲方(不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等),由双方进行对帐,账目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公路内核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周期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按应付款项的0.1%/天交纳滞纳金。但因法定节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约定范围内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国内航空货。
2、甲乙双方协商签署的《航空运输价格协议》。
甲方: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户: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1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
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
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三
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_(下称卖方)为一。
__________(下称买方)为另一方,
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_(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兹同意如下: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
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
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
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2)发票一式四份(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1)交货期为___________(2)装运港____________。
6.装运条件:(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2)买方可指定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
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
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
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1)装运条款:见清单b(2)外轮在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应遵照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
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
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某一)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5%)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清单b装运条款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
(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外轮停靠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买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四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
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
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_________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
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_________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地区的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关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运代理协议书篇十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地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地址: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2)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3)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元作押金,每月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订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收到结算单后____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