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课外书感想范文(15篇)
通过总结,可以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要注重总结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看课外书感想篇一
在我十二岁生日即将来临的前几天,我激动不已!心里不停地幻想着爸爸妈妈会送给我怎样美丽、神奇的礼物。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当20xx年10月26日终于来临时,爸爸竟捧着一堆名著,并递给了我。这就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从来对名著不赶兴趣的我有些失望。爸爸看出了我脸上沮丧表情的含义,就像在他意料之中似的,他笑着对我说:“我知道你对这件礼物不太满意,但是我敢确定,当你读完第一本书时,你一定会想读第二本,然后第三本,第四本……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试试看!”
出于好奇心,我按照爸爸的“秘方”试了试,不可思议的是,还真让爸爸给说中了!我爱上了这些名著!书的世界里的精彩把我给深深吸引住了!书中的主人公开心,我就会跟着开心,书中的主人公伤心,我就会一整天愁眉苦脸……我时刻分享着他们的快乐与悲伤,就如他们的知心朋友一样,替他们分忧解难!我还记得当我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那几天,我对海伦凯勒的遭遇深表同情,甚至还掉下了眼泪;同时,我也对她这样坚强、乐观的精神震撼不已,我觉得,正如她去世后《华盛顿邮报》所登的:海伦凯勒的一生不愧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辉煌之一,她的辞世是整个世界的损失!再想想我自己呢?我在过去没有好好珍惜一分一秒,我感到羞愧不如,不过现在,我懂得珍惜了,我知道时间一去不复返、一寸光阴一寸金了。我走进了一个由书展开的新天地:读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我知道了下层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多么的不容易;读了马克吐温先生的《汤姆索耶历险记》,我感受到了汤姆索耶精彩、刺激的成长历程。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书中充满了知识与智慧,当我们读过一本书后,我们总可以从中学到许多知识,增长许多见识。不同的好书告诉我们不同的道理,让我们有不同的感受,它们分别讲述了不同国家、不同的人与不同年龄的故事。书也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聪明,懂得辨别是非。读了书后,我们学会了辨别好坏,还知道了什么是对的,什么又是错的。
书,是知识的海洋。
书,是智慧的翅膀。
书,是力量的源泉。
书,是生活的方向盘!
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一起与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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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课外书感想篇二
鲁滨逊这个人,是个爱冒险的探险家,曾经有句俗语:爱冒险,就赶快来看看《鲁滨逊漂流记》吧!它会告诉你,鲁滨逊是怎样以顽强的毅力和聪明才智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的。
他出门过三次,第一次他沉船了,不过他与水手们都幸于免难;第二次,他的船顺利抵达了巴西,他在巴西开始经营起种植园;第三次,他沉了船,水手和船长皆葬身鱼腹,只有他在一个荒岛上。
我觉得鲁滨逊在劫后余生之后,把自己的幸运和不幸、好处和坏处公允地排列出来,而分为“借方”和“贷方”。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我觉得鲁滨逊写的“贷方金额”要远远高于“借方金额”。这样一来,从此处可以看出,鲁滨逊是一个极其乐观的人,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这“孩子”,这是不得了。后来,我觉得,鲁滨逊本来是一个无神论主,而在他拾到一本圣经后,什么都变了。他开始信仰上帝,活脱脱一个---徒。这种神奇的信仰的力量对于孤独的鲁滨逊来说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只有在物质艰难的情况下最需要抓住并坚守住精神的力量才不会被打败。有一个文学家叫林纾的说过:打破“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观念的新精神。这也是近代中国人所理解的“鲁滨逊精神”的核心。在圣经的文化熏陶下,鲁滨逊开始一心一意安排起自己的生活了。我觉得他十分幸运,如果他的.船沉在了非洲,那会怎样呢?幸好这是一个离美洲大陆很近的荒岛。作者并没有把他的沉船写在一些非洲雨林啊,百慕大三角啊什么地方,偏偏他的船沉在了荒岛,一个富饶的荒岛上。就在荒岛,作者把许多笔墨给了野人,这一定有他的用意。而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这二十多年来,鲁滨逊一个人生活着,有一个人陪他,那自然是极好不过的。文中,星期五对那些人肉垂涎欲滴,我越看越觉得恶心,一个人,吃着另一个人的肉,这不免让旁观者呕吐。我从“星期五对人肉垂涎欲滴”可以看出,他对吃人的习俗是习以为常的,没有认为这是可恶之事,还没有一点羞耻感,这让我对星期五有很大的偏见。
后来,我看到了星期五对鲁滨逊说:“拿斧头杀了星期五吧,不要赶他走。”我这才对星期五消除了偏见,认为星期五与其他野人不一样,他有着单纯质朴的性格。
不得不说,这本书蛮好看的。
看课外书感想篇三
书友会里两位前辈都不约而同讲到过读书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觉得非常有道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很明显,大部分人要做好的就是"善其身",解决好自己的问题就是给社会做贡献,就是济天下。综合自己的天赋、能力、性格等因素,职业生涯多半会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当另辟蹊径,努力改善经济状况,于是关注起经济方面的书籍,希望能打开另一扇窗。
《穷爸爸富爸爸》中的穷爸爸工作努力,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博士的光环;富爸爸,八年级都没能念完。两位爸爸的事业都相当成功,而且一辈子都很勤奋,因此,两人都有丰厚的收入,然而其中一个人终其一生都在个人财务问题的泥沼中挣扎,另一个人则成了夏威夷最富有的人之一。书本从很多方面分析了产生这种差别的原因,最后归纳起来矛头集中指向理财思维的不同。
书中对财务自由有很多见解,但由于国情、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等原因,对我来说,最具可操作性的只有一点,就是对资产和负债的管理。
首先,必须明白资产的负债的区别,并且购买资产,这是第一条规则,也是唯一一条规则,"富人获得资产,而穷人和中产阶级获得债务,只不过他们以为那些就是资产",我们平时更新换代的数码产品和很多买来就闲置的物品等行为其实是添置债务。如何区分资产和负债,简单来说,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口袋里的东西,比如:不需要到场就可以正常运作的业务、股票、债券、基金、能够产生收入的房地产、版税等,负债是把钱从你口袋里取走的东西,我们现在实际进入了负利率时代,所以现金和银行存款类的资产我认为划为负债更合适,因为它的购买力会不断下降,放的时间越长,损失越多。一份关于美国200年来资产价值的'变化报告中指出,1802年一块美金,到今天的购买力是5分钱。
而相应的资产类的短期债券两百年涨了275倍;长期债券的涨了1600多倍,1美金股票即使除掉通货膨胀因素也升值了一百万倍,价值103万。当然,这里面有一个bug,就是时间跨度太长,个人是无法以百年为单位投资的,再考虑通胀,债券和基金看似升值不少,但也只能是划归为保守的投资方式,很难实现财务自由,股票投资获利巨大,也风险巨大,比如刚经历的股灾。
即便如此,股票投资市场仍是实现财务自由的可试之路,如何从"七亏二平一赢"的铁律中脱颖而出,然后稳妥的生存下去,将是今后读书中要试图解决的技术性问题。
看课外书感想篇四
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感觉不像一本名著。反而感觉像是朋友在和你聊天。原来这本书是独一无二的。
我在看“无常”这一章,正好是书的一半。无常与报纸、高照片、高跷、宫廷升降机、马头等。以前的《五间小屋》一定是鲁迅喜欢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么详细!从这个角度来说,鲁迅小时候肯定是很贪玩的,但这主要体现了鲁迅思想的乡愁。
隐鼠也觉得遗憾。更有甚者,我觉得常真的很坏。他不仅踩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加在猫身上!让鲁迅错怪了那只猫!
自从看到阿昌和《山海经》,我现在不恨她了。a张能说会道,彬彬有礼,但为人率真朴实,能帮鲁迅买《山海经》。她的性格也不错。
《朝花夕拾》内容简短,但不乏经典。看来要想把这本书读透,还是要好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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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课外书感想篇五
穷人的孩子很早就当家了。欣赏完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有一种深深的敬佩之情。
当我翻书的时候,我一次又一次地“见证”我祖父对阿丽莎的残忍和专横。我把心放在喉咙里。相比之下,我和阿莱莎比童年还好。
想想我衣服一伸,嘴巴一张,再看看整天生活在这样一个残酷可恨的家庭里的年轻的阿丽莎,过早的意识到这个世界的痛苦和丑陋。有一个差异的世界,有很多人。
幸运的是,阿莱莎有一个慈爱的祖母,乐观单纯的朋友——小茨刚。让他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中看到人性。
当我躺在床上,当我回想起我祖父的残忍,当我再次想起我善良的祖母,我会想起那只鸟的喙、鼻子、金色的红胡子、长长的黑色衣服,还有一对绿眼睛的祖父,他们挥舞着长长的树条纹,把它们从空中抛下,击打着阿丽莎,还有他狰狞的眼睛和爪子般的指甲。年轻的时候,阿丽莎只能蜷缩着无助地呻吟。祖母在旁边也无可奈何,一声声斥哭响遍了整个天空。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一个伟人正在崛起。也许,是家庭的迷茫,迫使他过早走向社会,走向独立。
正如海明威所说:“只有阳光没有阴影,只有欢乐没有痛苦,那就不是生活。以最幸福的人的一生为例。这是一根捆绳。”
看课外书感想篇六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看课外书感想篇七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
看课外书感想篇八
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看完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它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共上下两卷。小说写了一位年逾五旬的乡下绅士堂吉诃德,因酷爱读骑士小说而陷入疯狂,走火入魔的故事。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骑士将骑士小说中的无稽内容与现实生活互相混交,因此从而产生一连串令人捧腹大笑的荒.唐行为。他一下把风车当做巨人,与它大战,虽然在骑士生涯的途中,他被砍了一只耳朵,打掉了许多牙齿,也被打断了几根肋骨,虽屡战屡败,却执迷不悟,不知悔改。透过这种荒.唐的行为,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理想社会的热望和高尚道德的赞美。
现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差,许多少年因不好好读书,很小就干上了偷窃等恶劣的勾当。还有,别人在椅子上落了一个手机,看见的人本应该还给失主,或拨打110,可良心终究敌不过贪婪,直接一转身将手机收入囊中,再溜之大吉。还有,银行卡调包事件,在你不注意时,立刻用手挡住卡,再只用一两秒的时间,就成功了。社会的风气不给力,可监控与民警很给力,现在到处都是坏人的“老鼠夹”,天罗地网,抓不抓只是早晚的事。像酒驾,还是有人乘机钻空子,最后不仅吊销了证件,还坐上了班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做坏事,你一定就会后悔。
堂吉诃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最后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看书不能太沉迷了,否则就会走火入魔,控制不住自己,我们千万不能这样。
看课外书感想篇九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是阿来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看课外书感想篇十
《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产下五只小狼崽,而其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在受到暴雨的侵袭后死去,紫岚倾注了全部心血来培养这四个狼崽。为了下一代,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对四只狼在庆祝了全部的母爱。
换一个角度去想,我们会发现,平时我们憎恨的、狼生存的概念――活着就是一匹狼,死了就是一堆肉。这个理念或许对于人类来说不近人情,可却符合狼情。正如紫岚所想――对死者废物利用,拯救众多活着的生命,或许还是一种慈悲呢!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像凶狠而残暴的狼。他们对任何一个幼小的生命都不会放过。两匹公狼会因为争夺一匹母狼而厮杀、而拼搏,甚至两败俱伤。可母狼们在保护幼仔时爆发出母爱的力量却大得惊人。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人是有生命的,他们要存活下去,就需要食物。但狼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需要食物。或许有人会说:“那狼群不还残害过人类吗?”我会反问他:“你们没残害过狼群吗?”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了一部关于保护动物的电影。当看到一名名猎手为了得到珍贵的鹿皮,而活剥一只只无辜动物的皮时,我彻底惊呆了――没想到,如今世上竟有这样的人!他们为了钱财,屠杀生命、滥杀无辜,这是多么可耻!当我看到一只只动物血肉模糊的倒在地上时,心里萌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愤慨。
《狼王梦》,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它,让我整理了思绪,重新学会思考!
看课外书感想篇十一
《遇见未知的自己》是一本灵修的书,总觉得所谓灵修有些玄学的味道,看上去似乎有些“唯心”.然而,一个光鲜亮丽的新闻主播到一位为追求自我真相不辞艰辛跋山涉水的心灵修行者的蜕变,让我对所谓“灵修”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她用一个深入浅出的故事把多年来灵修的心路历程呈现给大家。告诉我们如何走出困境快乐地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若菱深感“活的好累”,她被外面的人和事评判着,同时也评判是对方。其实,生活中的我们何尝不是如此。
书中一位老者给出答案:那是因为我们失落了真实的自己,没有学会用潜意识的方式去处理情绪。老人教导若菱:“你不是你的工作,你不是你的表现,你不是你的成功,你不是你的失败。这些外在的东西,丝毫动摇不了你那个内在的真我,看清楚小我的虚假认同。”我们常常用许多的信念、价值观、态度、标准,来约束自己,也来衡量和批判他人。这些就是我们每日所想的基础,可是我们从来不去检测我们思想的基础,从来不去检测我们思想的正确性。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我们会根据我们的经验和掌握的知识去判定它,不管它带给我们的是快乐还是痛苦,其实大多数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导致的。很多事情,并不是自然的发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是我们自己选择他们这样的或那样的发生。
生活中,我们遇到的许多烦恼,比如讨厌某人、怀才不遇、不公平等等,这些看似外界对我们的困扰,实际是对自己的不了解、不认可。种.种的痛苦是来自我们对事情的解释,是我们自己主观创造出来的,为了寻求内心的平衡,为这些事情找到能够安抚自己的解释。这些问题和困扰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书中的一个观点,让我豁然开朗:我们要接受那个不完美的自己,臣服于我们无法改变的结果。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会把自己当成受害者,按照这样的思路走下去,抱怨和不满就会油然而生,怀着这样的思想去思考问题,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这种受害者的思想让我们总是寻求别人的理解和认同,陷入痛苦。
给自己一个微笑,期待在未来遇见更好的自己!
看课外书感想篇十二
此时应该还算是初秋吧,可在静静的夜晚,一场秋雨滴滴答答的落在窗台上,便有了一种荒凉、萧瑟的深秋意境。此刻我又怀念起了起了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一文,和着雨声和着电脑里的音乐,我再一次和作者一起去读他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在这篇不足一千字的散文中,作者用并不旖旎华丽的文字诠释了什么是伟大的母爱,读来直击灵魂深处。
古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诗赞美母爱的伟大,今有微信上到处传颂的`佳句歌颂母爱的伟大,而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并没有用多少重大的事件来反应母爱的伟大,而是通过母亲一些细微的言语和动作把母亲对自己的爱与自己少不懂事的追悔挥撒得淋漓尽致。
当作者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这样简单的一句仿佛是全文的中心,给了作者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当母亲无意识的说到"跑"字时,猛然意识到瘫痪的儿子,于是她忽然不说了,作者说: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母亲在用词上所表现出的敏感和细腻正是源于一个"爱"字,她是怕自己的任何一个不当用词会唤起儿子心底的伤痛;当作者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这里的母亲为什么要挡在窗前?我想她一定是怕儿子看到萧瑟的秋叶引起伤感,所以她希望用美丽的花朵让儿子看到希望看见世间的美好。作者又写道:"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这些貌似描写花的开放之势的文字,其实是反应了作者此刻的思念之情与花儿开放一般浓烈……能打动人的文字一定是能融进血液刻进生命的文字,作者用寥寥几百字就俘获了众多读者的心,这正是我喜欢这篇散文的原因,也是我喜欢这位身残志坚的作家的原因。
正是因为这份爱,这个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的残疾作家在他短暂的59岁人生里,他用顽强的毅力和意志支撑着残缺的身体谱写了《我与地坛》、《病隙碎笔》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篇章。
静静的合上书卷,沉浸在《秋天的怀念》中,默默地品味着母爱的平凡与伟大,感悟着作者生命的无奈与坚强。这个秋天,我也怀念我的母亲,我怀念,我亦坚强!
作者简介:邢苏华,84年漆中初中毕业,87年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现在高淳区淳溪中心幼儿园工作,高级教师。
看课外书感想篇十三
《输赢》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文学上的享受,更多的是对即将参加工作的我心灵的启迪和知识的学习积累,与其去评价其文学价值,倒不如去研究它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对我这个即将在销售领域里摸爬滚打的在校学生。
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主人公周锐临危不惧,选择了忍辱负重,接受重任。成为了低靡团队的领头人。在面对巨大销售压力下的周锐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困境之中,都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否则活着还有什么用呢?"说起来容易,可静下心来好好推敲一下,"永不放弃"却真的很难做到。尤其在订单的紧要关头,若不是他的永不放弃精神;若不是他清醒的分析局势;若不是他在困难面前选择了勇往直前;若不是他在敌人面前选择了绝不退缩,整个团队都不会赢得最后的胜利。也许正是他的这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坚韧不屈的个性,面对任何困难时,他都会选择永不言弃,坚定不移的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
毫无疑问方威是一个销售天才,他酷爱竞争,也坦然面对竞争中的残酷和血腥。他这就像驰骋沙场的将军,"一腔热血沸腾时,万里--起波澜。"即使面对的是强大的难以取胜的对手,也会勇敢地大吼一声向前冲去,向对手毅然亮剑,即使战死疆场也要面带微笑马革裹尸。"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也许这就是销售员人员的宿命吧。战死疆场是每个战士的归宿和荣耀,商场如战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常胜将军,锣鼓已经吹响,号角已经鸣起,战斗就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无比惨烈的结局!
通读此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仅是使我豁然开朗的销售技巧,更加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对人生的感触,惠康公司的骆伽,曾经凭借出众的天赋和心计在商场里翻云覆雨,她扭转乾坤的能力在销售业绩上屡创传奇。与其说她喜欢销售,不如说是在销售中她可以追求到那种众人无法企及的成就感。为了更加成功,在爱人和事业之间她选择了事业,失去了一生中的挚爱,当漂亮优雅的黄静挽着周锐的手臂,才子配佳人幸福的出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才知道她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可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当攀登到事业的最巅峰时,才发现自己是这样的孤独,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想要的不是这种生活,她真正想要的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起牵着狗看夕阳……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
源于对成功的贪婪,使她常常和客户拉关系,在上司的默许之下,甚至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也注定这个冰雪聪明软弱女子悲剧的下场。"输"不是一个开始,"赢"又何尝是结束!然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今社会,生存才是王道,信奉着"羊性为人,狼性做事","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行为层出不穷。人们怀着一颗对权利欲望的狂热的心,在竞争中不择手段的汲取竞争对手的血与肉,玩的就是惊心动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诱惑面前,永远不能忘记人生原则,逾越道德底线。书中塑造了两个主要的反面人物——陈明楷和刘丰,陈明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牺牲公司的利益,将一个个优秀人员赶出捷科,培养亲信。而作为经信银行的银行高级干部刘丰,原本可以和家人一起安度晚年,看着自己的儿子结婚成家立业,但是为了谋取私利,接受贿赂,处心积虑以上压下,影响招标结果,终导致身败名裂锒铛入狱,连累自己的儿子,"多行不义必自毙",没有恪守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必然会受到惩罚。
一场胜利的战争往往是以牺牲成千上万的人为代价的,而商场同样是残酷的`,有人成功,就意味着有人失败。既然选择了这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同时就必须要选择"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魄力,也就选择了追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还要保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纯净。
窗外将圆未圆的明月,渐渐升至高空。一片透明的灰云,淡淡的遮住月光,"输"与"赢"只是人们自己给自己上的一道枷锁。就像小说最后的宗旨,有人的认为赢就是无止境地追求没有温度的金钱,有人赢是为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的人赢了过程确输了结果,有人赢了结果输了过程。周锐他们赢了订单,却也赢得残酷,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人是真正的赢家。无论怎样困难的境况都会过去的,夜深人静之际轻轻回首,遇到的困难也会变成一点点回忆,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
轻轻合上《输赢》这本书,思绪难平,一本好书给灵魂上的震颤即便是行万里路也不一定能体会得到,这是一本给人精神上一种伐骨洗髓的沐浴,就像向耶稣忏悔罪恶时那种可以解脱后的一种洗礼。当人们失去信仰的时候,这里有一盏指向远方的明灯,心不再迷惘。
看课外书感想篇十四
楼兰,一个多么美丽多么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他是古丝绸之路的一座重镇,有着辉煌的历史文化。然而,这样的一个美丽、富饶、辉煌的国家,却因为破坏环境而被沙海湮没了。
人类总是认为自己是万能的,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能永远的征服自然,但是,人类错了!弱小的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征服大自然的!对于"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想法,自然总是一忍再忍。可是,人类所做的事实在是太绝情了!居然能把青山砍成了秃岭。这时的自然就再也忍受不了了!
"你们既然把我的子孙--树木,砍光,我就要用沙暴让你们知道过度砍伐树木的后果;既然把我的儿女--水源,耗干,我就要用干旱让你们知道过度浪费水的后果。我要用你们人类的自责和内疚,祭奠我的`儿女、子孙!"这也许就是自然想说的话吧!
平时,人类在自然面前是骄傲自大的,但是,人类在自然带来的灾难面前呢?无比的脆弱!
自然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可是这次为什么这般生气?难道不是人类惹恼了自然吗?对!没错!是人类!是人类"砍"没了自己的楼兰,是人类"挖"走了自己的沃野,是人类"耗"尽了自己的水源,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直到有一天,人类的良知叫醒了自己……"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又是种树!"只是良知说……不……是发自内心的呐喊!
从那以后,人们开始治沙……。
1957年,沙坡头建立了固沙林场。治沙的人们在茫茫沙海里安营扎寨,开始于人类的暴戾搏斗。三十年不懈的努力,三十年生与死、成功与失败的搏斗,终于在沿铁路两侧连绵不断的沙山上布下了纵横几万亩的固沙林带。昔日吞村毁舍,席卷大地的黄沙被这绿色的巨网牢牢缚住。
这次一连串的保护环境是真正的保护环境吗?不,我认为不是,这只是一次赎罪,对自然的一次赎罪!但这次能把之前的罪全都赎清吗?这,谁也不知道!
我们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可是,这位慈祥的老人好像知道了人类是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所以,不再过分的追究了!可是,如果我们再为了贪图一时的享受儿大胆地人为地破坏环境,自然一定还会发怒的!
人类之前做的一切一切都是错的,现在悔改,有的也许已经来不及了!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保护环境!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举目遥望沙漠中绿色的固沙林带,回眸南望那依然挣扎着穿过沙漠的黄河,会让人产生怎样的悲怆与震撼!我们应该领着孩子们常来看看这座人类对命运抗争的丰碑,告诉他们我们生存环境的危机与艰难,不能在砍树、铲草皮、挖树根了!告诉他们,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是沙暴仅仅只湮没了一个楼兰吗?让他们回去告诉自己的父母,让他们长大了告诉自己的孩子……"。
的确,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沙暴真的只仅仅淹没了一个楼兰吗?
看课外书感想篇十五
原来只知道《论持久战》是---写的一篇很有名的文章,今天查了相关资料,看了原文才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它是---在1938年写的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的演讲稿。当时抗战全面爆发,在国民党内出现了"速胜论"和"亡国论"等论调。在共产党内,也有一些人寄望于国民党正规军的抗战,轻视游击战争。针对这些言论和战争的具体情况,---作了具体分析并且对于战争也作了预测和战略部署。可以说是一部超前的战略分析著作。
文中首先对于"速胜论"和"亡国论"予以否定并提出抗日战争将是持久战。中国不会亡,中国人不会沦为亡国奴,我们必然会取得战争的胜利。全文总结起来原因有四点:敌强我弱,敌小我大,敌退步我进步,敌寡助我多助。由于敌强我弱,所以这场战争一定不会很快结束。而后三点则可说明我们一定会胜利,只不过要经过持久战。文章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据理力争的推翻了"速胜论"和"亡国论"的无科学理论,使人们对这场战争持正确的态度。同时,条条阐述我们会取得战争胜利的原因,增强了我们对战争的信心。
随后文中阐述了我国将采取的战略,分析了战争趋势。我们的战略方针是运动战为主,游击战为辅。同时强调"兵民是胜利的根本",应团结广大农民群众,只有人民战争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可见他把胜利的最重要因素放在人上面而非武器,也许日本在武器上比我们先进,但是胜利最终还是属于我们的。而历史也足以证明他的理论的正确性。
同时,也指明了中日都不会妥协以结束战争。与日本方面,他们的胃口很大,单纯几个省份的割让并不能满足他们的狼子野心;对于中国,我们也不容许日本保留中国的寸土。我们是绝不会妥协的,战争也是必然会进行下去的。
最后,而对于战争的趋势,他预测将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不能预断,总体趋势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这一点是我最为佩服的,当时---写这篇文章时刚处于战争初期,而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对战争的推测准的让我们吃惊。足以显示了他对战争独特而敏锐的洞察力和他的军事才华,也难怪这篇文章会被奉为经典,成为一部伟大的马列主义的经典军事理论著作,同时被誉为世界十大军事名著之一。
在文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战争的根本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制订了指导抗日战争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证明了其无比的正确性。它可用于指导反侵战争,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他在文中所展示的思考模式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即使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学习这篇著作也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