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草原合同(专业18篇)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署应该经过双方的知情和自愿,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如果您对于合同的写作感到困惑,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它们会为您提供一些指导和启示。
承包草原合同篇一
为了农、林、牧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牧业养殖形式,甲方将个体所有的牧民草场承包给乙方,用于牧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草原监理所批准,将位于三台镇红柳村草原承包给乙方,草场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经草原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批准转包手续后方可生效。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牧业、林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及牧业种植草场和养殖。
2.承包形式:企业承包经营。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没有任何地上建筑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包期从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合计人民币元,从甲方办理转让合同后当天一次性付清该款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草原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新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由甲方代领归乙方所有。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草原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无权干涉。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已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在承包土地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转让金。如乙方逾期未支付转让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给乙方所投入资金的全部损失。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委员会协商不成,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牧)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草原监督所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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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草原合同篇二
甲方( 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玖拾万元人民币,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五、甲方的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力:依法享有对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依法享有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按时交纳草原的承包费用,依法保护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变草原的用途。
1、自签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草原合同篇三
包方:
承包方:
书
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家庭住址: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承包期50年,从20xx年09月30日起至20xx年09月29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
甲方将五万公顷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坐标为、。使用现状植被类型。(草地图及坐标点附后)。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确需适当调整的,甲方应考虑优先收回、调整承包草场中的零散、低产地块,并按草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为乙方开具草原承包费均收据,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证。
7、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登记造册并向乙方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二)甲方的权利。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终止合同。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四、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5、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2、所承包草原只用于放牧、采草、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破坏草原植被、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非法进行草原流转、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设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转让、转卖或转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场建设临时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顷30元交纳草原承包费,草原面积5万公顷,每年承包费共计金额150万元。
5、服从区、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承包费,每年的1月30日为最后缴纳期限,未按期交纳草原承包费的,以日为单位,按照承包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7、按规定接受承包费的调整。承包期内,如果适用的法律强制设定承包草场的最低承包费,本协议将适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费。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费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甲方将通过补贴、返还等方式确保乙方届时实际承担的承包费不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标准。
8、如国家和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应服从国家的规定,不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使用、占用草原,不服从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设计划,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9、国家投资建设的草原保护和基础建设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的,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无力赔偿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负责赔偿。
10、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爱辉区政府提供草场资源,基本按每头产奶牛配套不少于1公顷草原,根据项目饲养规模和发展实际核准后分期提供。草场使用期限为50年,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期满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再发包给企业。首期提供约5万公顷草场资源,作为项目发展的前期基础。到20xx年末,企业奶牛存栏未达到5万头,区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已发给企业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按实际存栏规模重新核发。
2、为了扶持企业前期发展,承包期内,前6个公历年度,企业先缴纳草原承包费,区政府将采取灵活的财政支持,将企业缴纳的承包费100%返还中兴牧业;之后的5个公历年度的承包费50%返还企业,并于每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之后的承包期内,每年度的第1个月内支付当年度承包费。
3、中兴牧业不能改变草原用途,只允许放牧、采草。如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需向相关部门提请备案。企业无权转让、转卖或转包第三者。草原开发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有系统性、永续利用性,坚决杜绝破坏和占用资源的行为。。
4、在中兴牧业承包草原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政策。同时爱辉区政府在草地上修路、修水利设施、矿产资源开发及其它公益事业,企业必须积极支持,涉及乙方投入及地上建筑物部分,经双方协商后可酌情给予补偿。
5、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效力和争议解决。
1、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共同遵守,一方违约由过错方承担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爱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爱辉区林业局七二七林场(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承包草原合同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建设草原的积极性,明确草原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物权法》、《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草原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草原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其中放牧场______亩,割草场______亩,人工草地______亩,其它草原______亩。草原等级:____。承包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承包示意图(附后)。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50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草原载畜量。
根据草畜平衡有关规定和承包草原的实际情况,该草原可以全年饲养______羊单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承包草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2、承包期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3、乙方对承包草原进行各项建设,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4、乙方饲养牲畜数量不得超过草畜平衡核定标准,不得改变草原用途。
5、乙方有义务保护、管理承包的草原及其附属设施,防止破坏和损毁。
6、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和草原(农业)管理部门对承包草原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乙方承包草原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8、乙方有义务缴纳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的草原依法享有管理权,对乙方经营使用草原的行为有监督、检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草原和破坏国家建设的基础设施的行为。
4、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对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帮助排除和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7、甲方有权依法收取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所收费用应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草原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改变,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乙方出卖和非法转让承包的草原,甲方有权宣布买卖与转让关系无效,并责令限期改正。乙方未经批准在承包的草原上修建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物,甲方可责令乙方拆除,并责其恢复植被。乙方毁坏承包草原上的草原保护建设等基础设施,应予赔偿。乙方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对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不力,因超载过牧、掠夺性经营等原因造成承包草原生产力下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草原植被。
八、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草原合同篇五
由于从北京到内蒙古需要一天的时间,中午我们要在休息地吃饭。因为还没到吃饭的时间,所以我们要先去休息点旁的鸡鸣驿站参观。
天气比较炎热,整个古城里,居民还没有在街上溜达的游人多,古老的戏台上,坐着几个乘凉的老人,算是我们见到的人群密集场所了。我们参观的泰山奶奶庙保存较为完好。前廊很别具一格。里边壁画“麒麟送子”“状元及第”等皆清晰可见。进入正房,环顾四周,我发现墙上有很多精美的壁画。抬头望去,那横梁上的彩画色彩依然那么鲜艳,那龙身上的金箔熠熠闪光,仿佛是在半年前才画上去的。讲解员说,文革之中为了免遭破坏,有人在壁画上抹了一层泥巴。这些历史遗迹能幸免遇难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而位于城中间的一条只可一人容身的狭窄的胡同里深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的传奇故事: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后,慈禧太后仓皇出逃,到鸡鸣驿落脚,在一个姓贺的人家住了一夜。也说明了当时鸡鸣驿的包容。鸡鸣驿城并不大,慢慢的游览,慢慢的品味,两个小时也足够了。
探寻恐龙之乡。
第二天清晨,踏着朝阳伴着欢声笑语,我们坐上了去往恐龙地质公园的大巴车。怀着激动而又兴奋的心情,我们到达了地质公园。
首先,我们在矿物晶体馆进行了参观。进入馆中,各种五彩斑斓,形态各异的石头出现在我的眼前。“方解石,它组合成为了大理石。”讲解员姐姐的声音吸引了我。我一边记着笔记,一边听着那有魔力的关于各类石头的知识。其中有一种好玩的石头吸引了我-黑电气石,你可不要以为它们的名字中带“黑”颜色就是黑色的。它们大多以彩色为主,只是黑色是典型,稀奇品种。所以才叫黑电气石。这一切都展现了大自然的奇妙。
随后,我们来到了恐龙化石馆。一进门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绿油油的热带雨林,有两只巨大的恐龙在雨林中愉快的玩耍,他们是杨氏内蒙古龙和巨盗龙。通过观察我发现巨盗龙的爪臂有羽毛,它的嘴型也和现代的鹦鹉很相似。这时讲解员说出了专家的观点,他们推测可能有一部分恐龙进化成为了鸟类留在了地球上。也展示了生物为了生存的强大能力。
我还了解到了恐龙灭绝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一颗小行星的撞击,导致了大量火山爆发冒出滚滚浓烟飘散到空气中,大气层被污然。植物枯萎,恐龙家族没有食物,从而灭亡。这也提醒了我们不能再过度污染生存环境,否则恐龙的结局就是人类的未来。
这次草原之旅让我收获到了许多知识与见识。让我们一起不负昭华,在旅行的路上留下种种美好的回忆吧!
承包草原合同篇六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承包期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将五万公顷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坐标为________ 。使用现状________。植被类型________ 。(草地图及坐标点附后)
(一)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确需适当调整的,甲方应考虑优先收回、调整承包草场中的零散、低产地块,并按草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为乙方开具草原承包费均收据,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证。
7、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登记造册并向乙方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二)甲方的权利
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费。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终止合同。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5、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承包者应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所承包草原只用于放牧、采草、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破坏草原植被、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非法进行草原流转、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设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转让、转卖或转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场建设临时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顷30元交纳草原承包费,草原面积5万公顷,每年承包费共计金额150万元。
5、服从区、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承包费,每年的1月30日为最后缴纳期限,未按期交纳草原承包费的,以日为单位,按照承包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7、按规定接受承包费的.调整。承包期内,如果适用的法律强制设定承包草场的最低承包费,本协议将适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费。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费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甲方将通过补贴、返还等方式确保乙方届时实际承担的承包费不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标准。
8、如国家和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应服从国家的规定,不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使用、占用草原,不服从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设计划,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9、国家投资建设的草原保护和基础建设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的,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无力赔偿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负责赔偿。
10、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1、爱辉区政府提供草场资源,基本按每头产奶牛配套不少于1公顷草原,根据项目饲养规模和发展实际核准后分期提供。草场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期满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再发包给企业。首期提供约5万公顷草场资源,作为项目发展的前期基础。到________年末,企业奶牛存栏未达到5万头,区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已发给企业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按实际存栏规模重新核发。
2、为了扶持企业前期发展,承包期内,前6个公历年度,企业先缴纳草原承包费,区政府将采取灵活的财政支持,将企业缴纳的承包费100%返还中兴牧业;之后的5个公历年度的承包费50%返还企业,并于每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之后的承包期内,每年度的第1个月内支付当年度承包费。
3、中兴牧业不能改变草原用途,只允许放牧、采草。如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需向相关部门提请备案。企业无权转让、转卖或转包第三者。草原开发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有系统性、永续利用性,坚决杜绝破坏和占用资源的行为。
4、在中兴牧业承包草原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政策。同时爱辉区政府在草地上修路、修水利设施、矿产资源开发及其它公益事业,企业必须积极支持,涉及乙方投入及地上建筑物部分,经双方协商后可酌情给予补偿。
5、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共同遵守,一方违约由过错方承担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爱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附:草原承包示意图
甲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黑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日____月
承包草原合同篇七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从月年月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力:依法享有对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依法享有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按时交纳草原的承包费用,依法保护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变草原的用途。
1、自签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草原合同篇八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草原所有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_(国有草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国有草原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集体所有草原、其它)的______亩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坐标为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该草原原植被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使用现状_____________,其中草原围栏_________延长米,草原防护林__________亩,亩产干草_________千克,承包使用_________(采草、放牧、其它)。
按照《天然草原合理载畜量的计算》(nt635—20xx)标准,核定其载畜量为牛________头或羊________只。(此款约定只针对放牧草原)。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为____年。
乙方以________承包草原(家庭承包、联户承包、对内竞价承包、其它对内承包方式、对外承包)。
承包费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元/亩×______亩)。其中:
甲方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乡(镇)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县(市)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县(市)、乡(镇)应得的承包费按所列______方式收取;
1、甲方代收,由甲方上交县(市)、乡(镇)有关部门;
2、县(市)、乡(镇)有关部门直接收取。
第一年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按本条前款规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以后每年____月__日交纳当年承包费用。
草原承包费可以根据牧草价格的变化情况,每五年调整一次,具体标准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一)甲方的权利。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3、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4、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5、对乙方违反《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行为向草原监督监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6、监督乙方草原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草畜平衡、草原禁牧等制度。
(二)甲方的义务。
1、负责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十五日内将本合同报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根据饲草饲料产量增加情况,合理调整放牧草原载畜量;
7、双方约定的甲方其它义务:___________。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依法享有承包草原流转的权利;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5、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补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6、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7、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其继承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继承;
8、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第三项约定交纳草原承包费;
3、亩产干草量低于二十五千克的草原,应当采取具体措施改良建设;
6、承包草原用于放牧的,不得超载过牧;
7、国家建设征用、使用、占用草原,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
9、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承包期内流转所承包草原,应当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生效,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期限。受让方应当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属于转让承包经营权的,由甲方与受让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其承包期限为原合同的剩余期限;属于其它方式流转的,由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
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或者侵害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当停止侵害,返还承包的草原或者恢复原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乙方使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草原合同篇九
甲方同意将草原所有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_(国有草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国有草原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集体所有草原、其它)的______亩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坐标为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该草原原植被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使用现状_____________,其中草原围栏_________延长米,草原防护林__________亩,亩产干草_________千克,承包使用_________(采草、放牧、其它)。
按照《天然草原合理载畜量的计算》(nt635—20xx)标准,核定其载畜量为牛________头或羊________只。(此款约定只针对放牧草原)。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为____年。
乙方以________承包草原(家庭承包、联户承包、对内竞价承包、其它对内承包方式、对外承包)。
承包费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元/亩×______亩)。其中:
甲方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乡(镇)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县(市)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县(市)、乡(镇)应得的承包费按所列______方式收取;
1、甲方代收,由甲方上交县(市)、乡(镇)有关部门;
2、县(市)、乡(镇)有关部门直接收取。
第一年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按本条前款规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以后每年____月__日交纳当年承包费用。
草原承包费可以根据牧草价格的变化情况,每五年调整一次,具体标准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一)甲方的权利。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3、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4、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5、对乙方违反《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行为向草原监督监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6、监督乙方草原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草畜平衡、草原禁牧等制度。
(二)甲方的义务。
1、负责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十五日内将本合同报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根据饲草饲料产量增加情况,合理调整放牧草原载畜量;
7、双方约定的甲方其它义务:___________。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依法享有承包草原流转的权利;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5、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补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6、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7、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其继承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继承;
8、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第三项约定交纳草原承包费;
3、亩产干草量低于二十五千克的草原,应当采取具体措施改良建设;
6、承包草原用于放牧的,不得超载过牧;
7、国家建设征用、使用、占用草原,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
9、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承包期内流转所承包草原,应当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生效,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期限。受让方应当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属于转让承包经营权的,由甲方与受让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其承包期限为原合同的剩余期限;属于其它方式流转的,由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
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或者侵害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当停止侵害,返还承包的草原或者恢复原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乙方使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从月年月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玖拾万元人民币,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五、甲方的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一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从月年月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玖拾万元人民币,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五、甲方的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力:依法享有对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依法享有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按时交纳草原的承包费用,依法保护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变草原的用途。
自签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二
在晨曦的陪伴下,他这清晨的薄雾,我走进了还未完全觉醒的大草原。
目之所及,是无际的大草原,一直铺向远方。四下里很静,但在这恬静中的外表下似乎有着某种躁动。果然,当远处的微风夹着某种野花的清香拂过来时,小草们便如受了牵制般地轻轻舞动着身子,似乎有某种弦乐在这儿荡起涟漪。不知是否有一种奇妙的小精灵,控制着这些生灵的喜怒哀乐。天空忽然闪出一丝阳光,把夜的黑暗吓了一大跳,小山丘去露出了美丽的笑容――仿佛骄傲地对夜也说:“别怕,这是太阳!”有一阵微风吹过,小草们轻轻地低下了头,像太阳鞠躬。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不正是这里的真切描绘吗?此时的我,正站在绵绵阴山环抱的草原上。那绿油油的草地上,点缀着一个个镶蓝边的白色蒙古包,煞是好看,令人陶醉。远方,四五头黑白相间的奶牛正悠然地享受着鲜嫩的青草。风里带着些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轻轻地扑向我的脸颊。正陶醉着。忽然,几位蒙古牧民驾驭着健硕的奔马从我面前呼啸而过,伴随着清脆的马蹄声驰向远方,背景越来越小,渐渐消失在草天相接处。
云是善于变脸的,时时刻刻都在变换着模样,层出不穷。但这里的云更见顽皮。瞧,一会儿,它们正变成一只只小绵羊,层层羊毛清晰可见。又一会儿,它们散开来时却变成一个个小蘑菇,时而又变成轻盈的羽毛,舞动的丝绸……。草原上的云,变幻多端,在蓝天的映衬下,总是带着几分梦幻的色彩。
不过变幻多端这个词不仅仅只是形容云的,同样,还可以形容草原的天气,“哎,怎么又下雨了呀?”从游客中不断发出这样的声音。的确,草原的天气怪极了,刚还是晴空万里的草原,突然间就哗啦哗啦的下起了大雨。在草原上采花的,照相的,看着牦牛的游客们不得不飞奔回车内,依依不舍的离去。
风雨过后,太阳从乌云中好不容易的挤了出来,随之而出的还有一道又一道的彩虹,彩虹的出现又让人们的心情恢复了。
我抬头望了望天,那碧蓝竟让我充满激情的心灵顿时安静了下来,头顶上方那洁白的朵朵白云仿佛触手可及,感觉真是不一般!呵呵,又是一阵风,带来了舒适与凉爽,失望化为了兴奋,我又开始迎着风自由地奔跑。尽情地跑呀跑呀!张开双臂,去拥抱可爱的青草,可爱的白云。轻闭双眼,去感受和煦的阳光,感受舒适的清风。只有在这里,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心灵的释放。
啊,我爱这美丽的草原!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建设草原的积极性,明确草原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物权法》、《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草原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草原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其中放牧场______亩,割草场______亩,人工草地______亩,其它草原______亩。草原等级:____。承包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承包示意图(附后)。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50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草原载畜量。
根据草畜平衡有关规定和承包草原的实际情况,该草原可以全年饲养______羊单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承包草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2、承包期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3、乙方对承包草原进行各项建设,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4、乙方饲养牲畜数量不得超过草畜平衡核定标准,不得改变草原用途。
5、乙方有义务保护、管理承包的草原及其附属设施,防止破坏和损毁。
6、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和草原(农业)管理部门对承包草原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乙方承包草原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8、乙方有义务缴纳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的草原依法享有管理权,对乙方经营使用草原的`行为有监督、检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草原和破坏国家建设的基础设施的行为。
4、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对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帮助排除和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7、甲方有权依法收取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所收费用应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草原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改变,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乙方出卖和非法转让承包的草原,甲方有权宣布买卖与转让关系无效,并责令限期改正。乙方未经批准在承包的草原上修建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物,甲方可责令乙方拆除,并责其恢复植被。乙方毁坏承包草原上的草原保护建设等基础设施,应予赔偿。乙方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对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不力,因超载过牧、掠夺性经营等原因造成承包草原生产力下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草原植被。
八、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四
包方:
承包方: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
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承包期50年,从xxxx年09月30日起至xxxx年09月29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
甲方将五万公顷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_______________坐标为_______________、使用现状_______________植被类型_______________。(草地图及坐标点附后)。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确需适当调整的,甲方应考虑优先收回、调整承包草场中的零散、低产地块,并按草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为乙方开具草原承包费均收据,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证。
7、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登记造册并向乙方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二)甲方的权利。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终止合同。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四、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5、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2、所承包草原只用于放牧、采草、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破坏草原植被、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非法进行草原流转、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设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转让、转卖或转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场建设临时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顷30元交纳草原承包费,草原面积5万公顷,每年承包费共计金额150万元。
5、服从区、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承包费,每年的1月30日为最后缴纳期限,未按期交纳草原承包费的,以日为单位,按照承包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7、按规定接受承包费的调整。承包期内,如果适用的法律强制设定承包草场的最低承包费,本协议将适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费。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费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甲方将通过补贴、返还等方式确保乙方届时实际承担的承包费不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标准。
8、如国家和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应服从国家的规定,不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使用、占用草原,不服从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设计划,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9、国家投资建设的草原保护和基础建设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的,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无力赔偿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负责赔偿。
10、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爱辉区政府提供草场资源,基本按每头产奶牛配套不少于1公顷草原,根据项目饲养规模和发展实际核准后分期提供。草场使用期限为50年,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期满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再发包给企业。首期提供约5万公顷草场资源,作为项目发展的前期基础。到xxxx年末,企业奶牛存栏未达到5万头,区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已发给企业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按实际存栏规模重新核发。
2、为了扶持企业前期发展,承包期内,前6个公历年度,企业先缴纳草原承包费,区政府将采取灵活的财政支持,将企业缴纳的承包费100%返还中兴牧业;之后的5个公历年度的承包费50%返还企业,并于每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之后的承包期内,每年度的第1个月内支付当年度承包费。
3、中兴牧业不能改变草原用途,只允许放牧、采草。如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需向相关部门提请备案。企业无权转让、转卖或转包第三者。草原开发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有系统性、永续利用性,坚决杜绝破坏和占用资源的行为。
4、在中兴牧业承包草原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政策。同时爱辉区政府在草地上修路、修水利设施、矿产资源开发及其它公益事业,企业必须积极支持,涉及乙方投入及地上建筑物部分,经双方协商后可酌情给予补偿。
5、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效力和争议解决。
1、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共同遵守,一方违约由过错方承担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爱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日_____月。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五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民法典》、《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从月年月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玖拾万元人民币,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五、甲方的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力:依法享有对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依法享有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按时交纳草原的承包费用,依法保护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变草原的用途。
1、自签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六
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家庭住址:
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承包期50年,从20xx年09月30日起至2061年09月29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
甲方将五万公顷草原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坐标为、。使用现状植被类型。(草地图及坐标点附后)。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确需适当调整的,甲方应考虑优先收回、调整承包草场中的零散、低产地块,并按草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为乙方开具草原承包费均收据,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证。
7、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登记造册并向乙方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二)甲方的权利。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终止合同。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四、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5、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2、所承包草原只用于放牧、采草、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破坏草原植被、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非法进行草原流转、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设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转让、转卖或转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场建设临时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顷30元交纳草原承包费,草原面积5万公顷,每年承包费共计金额150万元。
5、服从区、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承包费,每年的1月30日为最后缴纳期限,未按期交纳草原承包费的,以日为单位,按照承包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7、按规定接受承包费的调整。承包期内,如果适用的法律强制设定承包草场的最低承包费,本协议将适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费。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费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甲方将通过补贴、返还等方式确保乙方届时实际承担的承包费不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标准。
8、如国家和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应服从国家的规定,不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使用、占用草原,不服从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设计划,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9、国家投资建设的草原保护和基础建设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的,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无力赔偿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负责赔偿。
10、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爱辉区政府提供草场资源,基本按每头产奶牛配套不少于1公顷草原,根据项目饲养规模和发展实际核准后分期提供。草场使用期限为50年,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期满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再发包给企业。首期提供约5万公顷草场资源,作为项目发展的前期基础。到20xx年末,企业奶牛存栏未达到5万头,区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已发给企业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按实际存栏规模重新核发。
2、为了扶持企业前期发展,承包期内,前6个公历年度,企业先缴纳草原承包费,区政府将采取灵活的财政支持,将企业缴纳的承包费100%返还中兴牧业;之后的5个公历年度的承包费50%返还企业,并于每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之后的承包期内,每年度的第1个月内支付当年度承包费。
3、中兴牧业不能改变草原用途,只允许放牧、采草。如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需向相关部门提请备案。企业无权转让、转卖或转包第三者。草原开发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有系统性、永续利用性,坚决杜绝破坏和占用资源的行为。。
4、在中兴牧业承包草原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政策。同时爱辉区政府在草地上修路、修水利设施、矿产资源开发及其它公益事业,企业必须积极支持,涉及乙方投入及地上建筑物部分,经双方协商后可酌情给予补偿。
5、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效力和争议解决。
1、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共同遵守,一方违约由过错方承担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爱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爱辉区林业局七二七林场(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黑河中兴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从月年月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 玖拾万 元人民币,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力:依法享有对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依法享有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按时交纳草原的承包费用,依法保护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变草原的用途。
1、自签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承包草原合同篇十八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从月年月承包期为30年。
三、承包费每年人民币玖拾万元人民币,乙方按规定定交齐当年的草原承包费,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按照银行利息赔付给甲方,但甲方无权收回草原。
四、甲方的权利:收取乙方草原承包费,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五、甲方的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期满,在同等的要件下优先发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力:依法享有对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依法享有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按时交纳草原的承包费用,依法保护和使用草原,不得非法改变草原的用途。
1、自签完合同之日起,以前草原上的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