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优质17篇)
涉及商贸关系的合同通常包括销售合同、供应合同、合作合同等。在合同中注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协议,是保障权益和规范行为的一种法律文书。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先对合同模板进行修改和适应,确保符合双方需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和借鉴。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一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l、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收费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xx)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李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内蒙古科力森玉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业务需要聘请甲方担任乙方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接受乙方聘请担任乙方法律顾问。
1、就聘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的咨询服务。
2、为聘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为聘方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4、为聘方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同时聘用甲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长,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乙方应于每次董事会开会前五日通知甲方。
四、甲方的福利待遇应与乙方职工相同。
五、根据业务收费办法规定,乙方聘用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费28000元,于每月1号前支付2500元。甲方无需纳税。如涉及案件诉讼、调解、仲裁,按规定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律师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六、甲方异地办理案件,乙方应支付差旅费及出差补助。
七、本合同自7月1日起至20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续聘,双方再作协定。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六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七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以下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开展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4、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
二、承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但主要的和重大的法律事务应乙方所指派的律师亲自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三、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暂定为壹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甲方应继续支付1年的顾问费,其后的聘用时间每年依次类推。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五、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费用;。
3、上列费用由向甲方按实报销;。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同时甲方应按《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律师费,该费用在甲方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甲方的义务。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6、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时,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为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甲方应当指定法律顾问主要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中与律师的联系和法律文书、资料的交接。
2、为便于律师工作方便,律师无需定期到甲方处坐班工作,在甲方需要律师提供法律顾问事务时,甲方可随时要求律师开展工作。
3、为了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时效性,甲方与律师均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成法律顾问工作。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或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做出回避的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它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五、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不包括在本合同内。
十七、附则。
1、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请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九
聘请方(甲方)
地址:
电话:邮编:
应聘方(乙方)
地址:
电话:邮编:
甲方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派律师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范围是:
2.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的业务方面的重大纠纷;
3.代理甲方参加业务中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代为发布有关声明、致函等文书;
6.为甲方的改制、转制、兼并、收购设计运作方案;
7.为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协助甲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四、甲方就上述2、3、4、6项委托乙方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代理费由双方协商,可按小时收费或按标的额收费。
五、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具体约定。
六、甲方应为应聘律师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1.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3.参加甲方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所了解、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元(人民币、港币、美元),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顾问费用的,需支付法律顾问费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指派的律师如甲方认为其不能胜任、或认为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其他使甲方对乙方指派的律师不满意,甲方可以向乙方书面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甲方以书面答复。
如甲方要求更换律师,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师达成一致,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权视甲方之举为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所收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将依照法律规定正当履行职责,拒绝甲方可能提出的有关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相违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共同协商。
十二、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补充。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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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待定内容)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乙方: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签章)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___月____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一
x公司:
为加强内部风险防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我分公司每年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等工作,为公司守法经营、实现经营管理规范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x年x月x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公司与x事务所签订了为期x年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为给予我公司优质、高效的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为我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广东汉诚律师事务所指定了x律师、x律师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x律师、x律师是具有较丰富的执业和管理经验的律师,承担x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一年来,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积极履行法律顾问的责任与义务,在为公司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核法律文书等方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x公司的合法权益,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且法律顾问费收费合理。按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对x律师、x律师在过去多年的合作情况的评估,x公司拟与x事务所续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继续指定由x律师、x律师两位律师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合同期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费用为人民币x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x公司批复。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二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6、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 。
2、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 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 地区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用按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律师事务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三
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受聘方: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武汉市汉口江大路特一号竹叶山创业大厦6楼。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肖小勇等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如被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暂时代行职务。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约事宜。
三、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解答法律咨询,预防纠纷的发生;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应收帐款管理建议书等;
3、草拟、制订、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书;
4、参与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并可居中斡旋,促进共赢;
5、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及解决方案;
6、对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商业秘密等保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7、应邀列席甲方的重大决策会议,并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8、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9、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0、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免费私人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二)、诉讼和仲裁事宜:
1、乙方办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和仲裁案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争议标的额不超过万元的案件,按件收费元/件(外地办案除外),超过万元的案件另行支付律师费。
2、外地办案特别约定:如涉及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办理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和仲裁案件的,对争议标的额不超过万元的案件,甲方应当按元/件支付律师费用,超过万元的案件按本协议第三条(二)1条款标准执行。
(三)、专项代理事宜:
甲方拟改制、重组、发行股票或债券,在境内外上市;进行重大收购、兼并、控股等,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专向法律意见书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并向乙方交纳专项法律顾问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三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尊重律师的知情权。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律师除特殊情况(如开庭、出差等),随叫随到,上门服务或者以接发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处理不需要上门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因故不能处理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征得甲方同意安排其他律师暂时履行职务。
1、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甲方就第三条第一款所列法律顾问事务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甲方就第三条第二、三款所列的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委托乙方办理时,依约定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的,双方应当另订委托代理合同,并优先予以办理。
3、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八、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经甲方同意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律师因业务需要支出的翻译费,复印费等;
3、律师因业务需要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认为乙方无法胜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
(4)违反第四条第4-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从生效之日起算。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达成补充或修改意见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乙方: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代表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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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四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五
聘请方(甲方)
应聘方(乙方)
甲方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派律师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范围是:
2.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的业务方面的重大纠纷;
3.代理甲方参加业务中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代为发布有关声明、致函等文书;
6.为甲方的改制、转制、兼并、收购设计运作方案;
7.为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协助甲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四、甲方就上述2、3、4、6项委托乙方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代理费由双方协商,可按小时收费或按标的额收费。
五、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具体约定。
六、甲方应为应聘律师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1.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3.参加甲方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所了解、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元(人民币、港币、美元),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顾问费用的,需支付法律顾问费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指派的律师如甲方认为其不能胜任、或认为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其他使甲方对乙方指派的律师不满意,甲方可以向乙方书面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甲方以书面答复。
如甲方要求更换律师,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师达成一致,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权视甲方之举为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所收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将依照法律规定正当履行职责,拒绝甲方可能提出的有关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相违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共同协商。
十二、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补充。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
聘请人(甲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个人网站:
甲方因预防风险、避免失误、挽救损失、维护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
4、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
5、应甲方的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11、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或参与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他事务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八折优惠。
二、承办律师及助理
三、聘请期限
双方约定法律顾问服务的聘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前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
四、法律顾问费
法律顾问服务实行年度收费,每年为人民币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2、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指定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依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4、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5、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八、违约责任
1、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若确需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2、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3、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合同剩余月份应分摊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返还给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请人:
代表:
年月日
受聘执业机构: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年月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七
聘请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单位:北京盈科(无锡)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 郝孝伟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的服务范围:
1、为甲方就各种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或草拟各类一般性民事、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
3、为甲方有关人员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法律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4、协助甲方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5、优先代理甲方参加各方面的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
三、乙方提供甲方法律顾问的责任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向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对甲方不属于法律上的问题,法律顾问不予过问。
四、乙方受聘后,法律顾问应不定期地去甲方了解有关法律事务情况,必要时可列席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甲方认为有需要与乙方商讨有关法律事务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应及时参与商讨。
五、根据国家有关的收费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每年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
乙方在收到服务费三日内向甲方提供法定票据。
如甲方发生重大项目建设、公司改制、上市等重大事项,应与乙方另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甲方如发生民事、经济、行政等纠纷,需要诉讼或仲裁的,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将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费,或由双主协商收费。
六、本合同服务期限 年,自合同订立时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需续订合同,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另订顾问合同。
七、律师为甲方外出办案,以及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食宿、交通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签订日期:
1188-2号润华国际大厦60
邮编: 邮编:214000
电话: 电话:15251670925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银行: 银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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