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优秀17篇)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对进展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方案以适应变化的情况。我们需要对每个步骤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安排,确保方案的顺利推进。方案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今年以来,桐北中心小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开学制定的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开展了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现将上半年综治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安全会议,传达教育局和桐山街道办事处等安全会议精神,布置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修订、完善学校安全制度、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签订相关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红领巾广播、班队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防患教育,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病、防火、防电、防盗、防震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手抄报、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1、2月17日,桐北中心小学举行“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活动。课上学生们立足身边实事,紧紧围绕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识,讨论了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他们进行了紧张激烈的安全知识问答。各班班主任还从案例剖析、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注意安全的重要性。主题班会课通过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故事,深深地触动同学们的心,让学生认识到在不同环境下如何守护安全。
2、今年3月31日是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31日至4月6日,是第七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其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桐北中心小学于3月31日举行了2014年安全教育日(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分管安全副校长王怀溴作关于“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主要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进一步普及学生的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我校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安全教育日(周)”活动方案。其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培养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3、xxx年4月2日下午,桐北中心小学各班级召开了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班会上,各班主任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为主线,用鲜明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学生自身的特点,就校园安全、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家庭生活安全、防火防电、防雷防震、春季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了教育与宣传,同时也要求学生要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远离危险,珍爱生命。班会上同学们畅所欲言,针对现在学生中缺乏安全意识的现象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意识。
4、为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紧急疏散能力,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4月3日上午,桐北中心小学利用大课间时间进行防踩踏疏散演练活动。随着刺耳的警报声划破学校的宁静,桐北中心小学防踩踏疏散演练活动正式开始。根据演练方案,要求全体师生严明纪律,听从学校统一号令,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的统一指挥下,全校学生开始了紧张有序的疏散撤离演练。各楼层学生按照事先安排的路线,在教师的带领下分两队快速向楼下指定安全区域集合,并保证靠楼梯右侧行进。在每一楼梯口转弯处都有教师负责把守指挥,每一楼层都有学校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学生尽快有序撤离教学楼。仅用3分15秒时间,全校2900多名师生就安全撤离到指定地点。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动作迅速,无意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此次防踩踏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成功举行,再一次提高了学生在发生紧急情况下出惊不变、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上了一堂好课。
5、随着夏季的来临,天气越来越热,防溺水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近几年来,溺水死亡占我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比例最高,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发生。5月5日上午,桐北中心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利用升旗、集会、大课间等时间向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明确要求全体学生做到游泳“七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二是各班开展一次以“防溺水安全”为主题的班队活动,让学生人人懂得忽视防溺水的危害性。三是各班出一期以“防溺水”为主题的黑板报。四是向家长发一份防溺水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与学校联手共筑安全防线。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一个“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氛围,树立了“防溺水”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
6、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5月12日至5月18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开展好本次“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护互救能力,桐北中心小学于5月12日上午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姚榕生做了动员讲话。
7、5月12日下午,桐北中心小学开展全校性防震减灾逃生演练活动。演练前,各班主任在班级里对学生进行了防震减灾安全强化教育和演练布置。教育学生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学会面对突发性的灾害事故时,能熟练掌握逃离事故现场和进行简单自救的基本方法。学校对演练进行了精心策划和严密组织,成立了疏散演习指挥和救护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按照指定的路线,由各个通道和楼梯,有序撤离,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通过此次防震减灾安全演练,紧急疏散演练,让同学们学到了安全防护知识,达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学会掌握逃生的方法,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8、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x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桐北中心小学于六月初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我校开展活动的重点是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管理思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3日,我校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学校led屏显示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根据学校的部署,六月份,我校将以安全教育为重点,开展以“交通安全、防溺水六个一、防火灾、防雷电”等为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全排查为手段,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决不放过,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校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保卫处、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校舍、活动场所、围墙、校园周边等区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帐,逐一对照整改。
1、2月17日,开学伊始,桐北中心小学开展新学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此次安全排查,翁日尔校长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仔细检查了学校学生运动场、学校围墙、室外体育器材、门窗、楼道楼梯、走廊、电线、电灯、风扇等设施的安全;对校舍安全、校园围墙设施安全、场所安全、电路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同时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明确保卫人员及职责,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2、3月31日上午,由校长翁日尔、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王怀溴、总务处主任王德玲、保卫处主任汪捷等组成的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全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地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此次排查活动,本着“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的指导思想,学校安全检查小组分别对校内各个功能室、教学设备、楼梯、栏杆、厕所和电器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做到了不漏一处隐患,不留一处死角。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采取迅速果断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并通过召开教师会进行宣传教育,重点确保用电及体育器材的使用安全。
3、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有序,5月5日下午,市教育局人员在赖思宋局长的带领下,联合桐山街道办事处、公安、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人员,到桐北中心小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桐北中心小学地处老城区,周边环境身份复杂,此次活动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进行综合清理整治。整治中,赖局长要求学校要密切联系各部门,切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时巡视和流动检查相结合,规范各类摊点和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保证学校周边环境时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营造良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氛围。
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桐山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与关心下,我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我校将继续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实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在实处。
(一)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社区分管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三)社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社区党支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督察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职工干部目标管理。我社区主要承担的意识形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钨高新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社区党支部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全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信息发布的审批监管制度。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宣传栏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
(四)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社区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五)社区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强化社区党支部的教学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学的重要内容。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各校”)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加强预防措施。
广泛宣传。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增强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教育部门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xxxx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快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三要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六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xx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综治部门要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部门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定期开展排查。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教育部门可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加强关爱保护。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随迁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四)依法依规处置。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xx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xx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结合普法工作,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
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落实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形成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构建专业研究与评估机制。支持建立安全教育管理相关研究学会、机构、组织,依托高校、中小学校和相关专门科研机构对学生欺凌问题进行专题学术研究,逐步建立学生欺凌数据监测、评估体系,形成理论研究指导和提高实践能力的良性互动。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名族团结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认真落实《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规定的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五
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六
为落实xx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宣传马克思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控网络舆论舆情,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建设。
1、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要内容。
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站稳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管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贯通其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能够担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有用人才。
加强对课堂教学学术活动监管,加强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严把各类进校园活动入口关,严禁各类商业活动、宗教活动进校园,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
(一)从严管控课堂教学学术活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政治纪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培训,强化课堂规矩和纪律意识,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严禁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教体局将严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论坛审批报备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把握好政策界限。加强对各类社团组织、学术沙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的监管,严防在校园传播错误思想和有害言论。
(二)全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教体系统网站、微博、微信、贴吧等管理力度,管理好各类自媒体、社交平台等新兴阵地,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和网络文化。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主动及时发布信息。
(三)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进校园活动外,其他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学校,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群团组织、学会、协会等组织的进校园活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15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填写《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的进校园活动,活动主办方必须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对学校普遍反映效果不好、质量不佳的进校园活动,县教体局将在下一学期审批时予以拒绝。
(四)严禁参加教育部、教育厅规定之外的竞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清单之外的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活动提供场地、经费、外宣等条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组织参加经教育部、教育厅批准的竞赛等相关活动的,要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严禁面向参加者开展培训,严禁推销和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严禁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未经县教体同意,任何社会团体组织不得对学校、教师、学生等举行相关的竞赛、挂牌、命名和表彰活动。
(五)坚决制止商业广告进校园。县教体局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合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法律规定,杜绝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布不利于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法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严禁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严禁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或团队活动中发布(隐形植入)商业广告或开展商业活动。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教科书、教辅、读物、奖状、教学器具、校服、网上app等物品,严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校刊、校车、校园硬件设施等植入广告,严禁社会企业商家捐助的活动及发放的用品中出现商业广告。坚决杜绝商业行为侵蚀校园,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六)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广大师生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严禁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严禁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严禁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带领学生到宗教场所参加活动,维护校园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教育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中小学校(幼儿园)是主战场、主阵地,切实提高“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毫不松懈地把好教育关口,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县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加强意识形态安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一领导,统一调度,逐一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
(二)建立防控台账,做好预判整改。
县教体局着眼教育领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因素,制定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防范宗教进校园”、“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校园食堂安全与卫生防疫”等台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强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分类建立网格化风险台账,从校长、副校长到具体岗位人员,实行“定位、定时、定岗、定人、定责”五定式管理,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抓好隐患整改,建立“一校一台账、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整改、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制度。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幼儿园上报的风险台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分析会议,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预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对学校风险排查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管理,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由校长(园长)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教体局开展常态化排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凡审批监管不严,发生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守好阵地,管好队伍,推动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阳泉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局党组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党组织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整合宣传手段,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制度及规范流程,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单位微信群、qq群、工作简报等平台强化意识形态宣传,并紧扣工作重点,开展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的宣传和权威发布,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用地报批、不动产登记发证、扫黑除恶等工作重点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回应民众诉求,优化部门形象。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持之以恒推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和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资料,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三晋先锋”、“自然资源大讲堂”等学**台,全面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党组成员学习带动全局干部学习、支部学习带科室学习、党员学习带群众学习,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论坛、微博、微信等涉及本单位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不一致的杂音噪音。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培养造就“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重点抓好主要负责人及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培养壮大网评员队伍,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发声,用网民语言积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共识。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式,遇到突发情况,应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各党支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所属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的情形。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九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对全镇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一领导、抓总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是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稳步推进的必要手段;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1.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落实新闻工作通气会制度、新闻稿件“三审”制度。(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2.加强网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我县渗透。(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3.加强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单位:镇统战部门)。
4.加强辖区内各类演艺场所、文化馆、图书馆、陈列馆等文化阵地管理,确保展演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5.加强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责任单位:寄宿小学)。
(一)把阵地建设同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起来。我们所说的阵地建设,不是别的条件、环境下的阵地,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阵地建设,因此这一阵地建设必须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水平和这一阶段的意识形态的基本特点相结合。比如,在初级阶段,文盲半文盲人口仍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很落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影响还较大。我们就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去追求思想上的纯而又纯。但同时,这个初级阶段又不同于别的阶段,它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就必然要适应这种社会制度,不能迁就各种错误的思想意识和观念,不能听任各种错误的东西、毒害人民的东西侵袭阵地而置之不理。
(二)坚持把阵地掌握在代表人民利益的先进政党手里。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的一个重要观点、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就把阵地建设与人的问题结合起来,明确指出,“宣传舆论阵地必须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要把那些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政治纪律、熟悉业务的同志选进领导班子。
(三)最大限度扩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面。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非常广泛,就现在而言,不少我们还未占领。因此,扩大覆盖面,尽可能多地占领阵地就非常必要了。比如在理论阵地中,传媒和课堂,就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再如舆论阵地中,网络的阵地我们远未占领。又如文化阵地中,某些群众性文体场所的阵地,我们也未占领。要面对这些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有效解决。
一是拓展新的阵地,随着新的科技进步,新的传播媒体不断出现,要随时加以占领。这种占领,不但是量的含义,更是质的含义,即把它真正掌握在我们手里。
二是注意抓住关键性阵地,关键性阵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不同环节、不同活动有不同的所指。就一般情况讲,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就是我们所指的关键性阵地。这些阵地影响大、覆盖广、传播快、生动、形象、直观,对于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突出的作用。在这些传媒中,中央级大报、大刊、大台,又是关键。这些工具,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沟通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重要阵地和载体,办好这些传媒,意义十分重大。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2名副局长和1名检纪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定期研判断、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和本系统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全县金融和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和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三)抓好督查考核。
局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分析研判。
及时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作出工作安排,提出措施要求。要用好管好互联网,加强网络建设,传播正能量。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挑战党的政治原则、政治底线、政治纪律的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
(二)健全考核机制。
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二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范畴,是思想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这是对事物的感官思考。它是思想、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和其他要素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重庆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组长:邱荣富。
副组长:许定国、林莉、龙周、落云柯、黄诚胤。
成员:专职组织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各系主任、各党支部书记。
(一)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按照岗位分解责任,把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每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贯彻落实《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严格执行《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宣传制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新闻发布严格把控,亲自审批合格后可传到推广平台。
负责领导:邱荣富。
负责部门:学院党委、各党支部。
(一)积极贯彻落实闭环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发挥信息报送员的作用,广泛了解学生日常思想动态,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管控,以应对学生突发事件。
(二)加强与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注,保证能够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尤其加强对新疆哈萨克、维族学生的引导和监督。
(三)加强学生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负责领导:林莉。
责任部门:学工办、团委。
负责领导:许定国。
责任部门:院办、研工办。
(一)按照“学术无禁区,课堂有纪律”的原则,要以每学期开学和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涉外学术活动同时上报国际交流处,深入课堂开展教学检查,确保教师意识形态健康平稳。
(二)要积极开展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将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意识引领作为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
(三)要积极落实《本科教学联络员制度》,通过学生全面掌握教师日常语言行为规范制度。
负责领导:落云柯。
责任部门:教务室、各系教研室。
(一)要分析研判教师学术成果中意识形态情况,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引导,加强对教师学术成果的管理。
(二)要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硕士生导师作用,抓好研究生意识形态工作。
负责领导:黄诚胤。
责任部门:研工办、研究生培养室。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
坚持“教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特有的文化平台构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工作,依照江津区教委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及区教工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得更好。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全体师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爱国爱校宣传教育。
4、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养。结合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5、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宣传动员。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讨论。
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的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原本学、及时学,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及生动活泼的学校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工作体会。
(三)、调查研究。
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市、县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等有关要求,环境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有质量、有分量的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
(四)、总结。
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收集行动。
为确保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劲松。
副组长:祝科。
成员:王丽娜、徐波、刘春利、孟毓军、罗万国、谢汝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劲松成员:王丽娜、孟毓军。
学校意识形态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学校会议室和功能室不对外开放使用,学校举行论坛讲座等要及时向学区总支、区教委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向学区总支和区教育工委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学习情况简报、总结等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管理,明确接受资助的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在华宗教活动,加强外籍教师的政治审查和课堂教学活动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校园各级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按照按照《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x团发【20x】x号)、《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x发【20xx】16号)、《x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办法》(x发【20xx】x号)《xx大学学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依据各学生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评估机制。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园新闻网、校报、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和路灯旗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校内出版刊物的监督审查,加大对刊登内容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对于有信仰宗教的师生要建档立案,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加以教育与引导。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重点人工作基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x大学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x【20xx】x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二级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中,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师生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性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推进微博微信公共帐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三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县文广新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礼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昇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局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务和宣传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其他党员干部履行具体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成效。
一是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制度,局党组和各党支部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研判,每年至少2次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每半年1次工作自查。
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划化,严格落实旁听、督导、通报、检查“四项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三个办法”等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是夯实文化阵地管理。加强对网站(网页)及新媒体、基层文化阵地、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各类文化协会组织、商业演出等的有效管理,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确保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五是突出文化服务引领。切实管理利用农村基层文化阵地,提升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断创作文艺精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持续加强遗产保护利用,有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引领社会文明、道德风尚。
六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新形势下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团结社会各界文化人才,凝聚意识形态工作社会力量。
(三)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股室、直属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局党组每月组织专人到各党支部开展1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对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四
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昆明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努力办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创上海市文明校园、为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而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郁忠培,副组长孙莉莉,组员李雯、王志滢、侯春、陈江莉、张柳、徐岳峰、张耀华、蒋琼、吴欢欢、许洁。
2、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委委员协助书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中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排摸、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各部门每半年向支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加强内涵建设。
1、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开展“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专项行动,开展市民修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为争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区做出贡献。
2、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以“两代楷模激励我成长”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来加强教师队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教职工政治学习等途径,坚定教职工的理想信念。以“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感动校园”、“最美教师”等典型推荐评选活动为载体,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弘扬高尚的师德,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强化监督机制,把好课堂教学关,明确讲台纪律,引导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学生的引路人,争做“四有”好教师。
3、持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按照“遵循育人规律、体现核心价值、弘扬学校传统、彰显学校特色”的思路,用文化软实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挖掘学校文化内涵,凝练与传播“校史、校训、校歌、校徽、校旗”和校园文化景观的育人作用,积极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1、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学习《***谈治国理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刚要》、《新时代热点面对面》等。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学习中央、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的严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及时掌握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以及校友会活动、各类展示活动等情况,尤其对借用学校场地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情况做好排摸,及时处置并上报各类涉及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渗透。
2、进一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形成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守土有责的格局。特别加强网站、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用好新媒体、规范运作,注重内涵建设、平台管理和网络评论工作。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3、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应对。建立部门负责、定期通报、分析、研判的学校舆情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舆情信息收集处置机制。舆情监测范围覆盖涉及学校工作范畴的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重点监测涉及学校的热点事件、敏感问题和苗头性矛盾,加强对不良网络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帖,根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应对预案,做好有效回应,及时化解矛盾,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对信息组、网管员等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纪律教育,着力提升维护网络安全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对违反学校网络安全纪律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做出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主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
1、注重干部、党员和党外人事队伍的建设。加强干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履行知晓、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增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认同、制度认同、理论认同、文化认同,最大限度的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2、注重新闻(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新闻发言人、通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编写、审核、报送制度,加强通讯员、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媒体接待、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3、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正向引领作用。聚焦创新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等主题,大力宣传杨山巍、卢璐、常杰等先进典型事迹,借助新媒体等,大力宣传身边优秀的教师、团队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引领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奋进。
1、自查小结。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汇报,党支部在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报告上报局党委。重点检查支部落实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2、纳入干部个人考核。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
述职报告。
中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并作为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五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xxx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六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昆明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努力办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创上海市文明校园、为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而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郁忠培,副组长孙莉莉,组员李雯、王志滢、侯春、陈江莉、张柳、徐岳峰、张耀华、蒋琼、吴欢欢、许洁。
2、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委委员协助书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中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排摸、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各部门每半年向支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加强内涵建设。
1、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开展“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专项行动,开展市民修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为争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区做出贡献。
2、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以“两代楷模激励我成长”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来加强教师队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教职工政治学习等途径,坚定教职工的理想信念。以“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感动校园”、“最美教师”等典型推荐评选活动为载体,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弘扬高尚的师德,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强化监督机制,把好课堂教学关,明确讲台纪律,引导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学生的引路人,争做“四有”好教师。
3、持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按照“遵循育人规律、体现核心价值、弘扬学校传统、彰显学校特色”的思路,用文化软实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挖掘学校文化内涵,凝练与传播“校史、校训、校歌、校徽、校旗”和校园文化景观的育人作用,积极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1、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刚要》、《新时代热点面对面》等。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学习中央、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的严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及时掌握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以及校友会活动、各类展示活动等情况,尤其对借用学校场地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情况做好排摸,及时处置并上报各类涉及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渗透。
2、进一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形成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守土有责的格局。特别加强网站、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用好新媒体、规范运作,注重内涵建设、平台管理和网络评论工作。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3、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应对。建立部门负责、定期通报、分析、研判的学校舆情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舆情信息收集处置机制。舆情监测范围覆盖涉及学校工作范畴的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重点监测涉及学校的热点事件、敏感问题和苗头性矛盾,加强对不良网络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帖,根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应对预案,做好有效回应,及时化解矛盾,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对信息组、网管员等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纪律教育,着力提升维护网络安全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对违反学校网络安全纪律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做出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主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
1、注重干部、党员和党外人事队伍的建设。加强干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履行知晓、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增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认同、制度认同、理论认同、文化认同,最大限度的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2、注重新闻(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新闻发言人、通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编写、审核、报送制度,加强通讯员、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媒体接待、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3、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正向引领作用。聚焦创新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等主题,大力宣传杨山巍、卢璐、常杰等先进典型事迹,借助新媒体等,大力宣传身边优秀的教师、团队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引领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奋进。
1、自查小结。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汇报,党支部在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报告上报局党委。重点检查支部落实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2、纳入干部个人考核。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并作为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七
意识形态工作是民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民政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辅助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推进重要参考;是上情下达加大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方式;是巩固壮大民生领域主流思想舆论、凝聚民政改革发展共识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全市民政系统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民生民政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用意识形态工作统领民政业务工作,巩固意识形态工作在民政思想宣传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以民为本服务民生。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及时收集民情落实民意,搭建民政部门与社会公众密切联系的桥梁,提高民政工作知晓度和民众满意度。
(三)坚持把握正面树立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时发现化解民政负面舆论焦点,牢牢把握民政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网络平台,拓展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对民政工作外树形象、促发展,对内聚人心、鼓干劲的主导作用。坚持理论武装头脑,加大意识形态领域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力度,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民政文化大发展,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坚持深化民政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政孺子牛精神,通过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倡导正能量,凝聚共识、提振精神,着力营造见贤思齐、风清气正、奋发有为新氛围,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民政干部新形象。坚持群众路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逐步加大民政工作社会公开力度,打造提升民政宣传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加快适应民生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1.坚持党管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党组(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党组(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主要领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领导(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纳入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站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要建立党组织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建立党组织定期督查意识形态机制,要建立意识形态党内考核通报机制。
(二)加强理论武装头脑,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
4.狠抓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5.严肃党内生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
6.加强机关党建。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开展支部活动,加强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加强党员干部红色文化学习。繁荣光大党员志愿服务内涵,组建党员志愿服务团队,量化党员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不断推进机关文明。
7.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民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政干部甘于奉献“孺子牛”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队伍建设标准,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素养提升,时刻保持知识恐慌、本领恐慌、能力恐慌,拓展培训渠道,创新教育方式,不断提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大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民政领域腐败行为。完善日常廉政监督机制,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构建风清气正民政政治生态。
(三)壮大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推动民政文化大发展。
9.发挥信息参谋助手作用,提高保障服务综合能力。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年度工作重点,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密切跟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热点问题,针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及时编报信息,查找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总结提炼工作中典型经验和亮点,为各级领导全面了解情况、推动政策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0.发挥宣传思想引领作用,内外联手传播民政好声音。严格按照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新要求,改变传统思维方法,积极探索与传统知名媒体以及新兴多媒体合作,畅通和拓展新闻渠道及宣传面。主动协调邀请媒体记者参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政策调研,争取把媒体记者作为民政工作的监督员、信息员。通过民政专题采访、主题报道、新闻采写、典型报道等方式,凝心聚力鼓舞干劲。用详实的案例讲好民政故事,不断传递大爱情怀,展示民生温暖。用生动鲜活的民政人故事展示新形象,奋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为美丽凉都六盘水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力量。
11.加强新闻发布策划,提升公众知晓率。新闻发布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抓手。要以“服务经济、推动发展、促进民生”为原则,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主题,围绕民政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话题,精心谋划新闻发布选题,认真提炼总结民政有影响力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引导社会舆论。
12.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唱响民政工作时代主旋律。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节庆点、纪念日、主题周,抓住时机,精心策划,着力搞好主题策划,创塑鲜活典型,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讲好“多彩贵州、大爱民政”好故事,努力打造一批宣传效果好、影响力大的主题宣传品牌,充分发挥民政宣传工作在传达方针政策、引领意识形态、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情、凝聚各方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发布重要民政政策前,要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重要民政政策文件出台时,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及新闻媒体等同步跟进政策解读。各级民政有关负责同志要善用群众语言推信息,善用大众表达搞报道,善用网民乐于接受的形式,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传递权威信息,扩大社会认同,争取群众支持。
13.发挥民政工作职能,拓展民政文化内涵。一是统筹城乡救助体系,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分类、精准标识,制定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和帮扶意见办法,建立救助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强化社会动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精准扶贫。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四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六是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推行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七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八是做大做强“善行贵州”品牌,做好“慈善情暖万家”“中华慈善日”系列慈善宣传活动。九是以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社工黔行”项目为重点,推动社会工作在民生民政领域发挥作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推进志愿者实名注册登记,年末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1%。十是积极推进丧俗改革,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十一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编纂省级标准地名“图录典志”、《贵州省行政区划手册》《贵州省民族语地名故事》《红色地名故事》《旅游地名故事》。
14.加强平台管理监控,夯实民政宣传阵地堡垒。严格按照“谁组建、谁负责”原则,管好部门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宣传平台。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合理设置调整网站等平台相关栏目,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加大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明确政务公开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务建设。
15.加大网络消息监测,发现舆情及时应对。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相关制度,明确机构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全市民生民政舆论引导能力。做好日常舆情监测,及时、广泛收集全市与民政工作相关的热点敏感舆情,对发现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好舆情研判,科学分析,妥善处置,及时回应,努力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