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精选19篇)
阅读后的感悟和体会是我们与作者进行心灵交流的方式之一。写读后感时需注意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流畅,表达准确。在阅读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一些读书感悟和思考,下面是一些读后感的范文分享,供大家共勉。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一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所写的著名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二
《孤儿列车》是美国作家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创作的长篇小说。
该书描绘了两位坚强少女的成长历程,同时照亮了美国历史迷幻却被遗忘的一个篇。让我们感悟到对待人生应有的信念,以爱与勇气接受生活赐予的一切悲欢。虽然不是所有离别都能盼来重逢,但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三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长篇写实小说。
该作中运用了幽默诙谐的语气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描写了生活在英国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从而反映了英国复杂的社会生活。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于乱世中,于黑暗中,仍保持着自己的初心——善良。即使处于贼窝中,也能远浊自清,人之本性。
在黑暗压迫的社会环境中,需保持初心不变。
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四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五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晚年写成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860年至1861年之间,该小说自1860年12月到1861年8月连载于作者制作的周刊《一年四季》。
故事背景为18耶诞节前夕至1840年冬天,主角孤儿皮普(pip)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剧中孤儿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该作百年来被多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及舞台剧。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六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
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
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
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
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
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
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七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后者虽然颇具悲天悯人的道德色彩,但不免忽略了狄更斯小说中充斥的幽默戏谑。
粗鄙的市井俚语,各怀心事的尴尬对话,或是人物委琐内心的细微揭示,穿插在匹普大起大落的命运间歇,一次次叫人忍俊不禁。尤其在第三十一章中,狄更斯将这种戏谑的幽默通过一场滑稽的悲剧演出渲染至极:伍甫赛先生“沉郁顿挫”的台词引来观众的嘲讽倒彩不断,观众津津有味玩赏的是其中怪诞,只剩下演员自己为既定的角色自命不凡。
返观《远大前程》中构思的整个人生图景,何尝不也是这样一场“戏谑的悲剧”?
可见,狄更斯在书名greatexpectations上倾注了怎样精妙而深沉的用心,其中崇高、宏大却最终返归虚妄的悲剧意味和嘲讽之感,当然远不是“孤星血泪”渲染的凄凉悲苦所能替代的。
悲剧之悲永远不是肤浅的伤感。悲剧的意义往往在于揭示一种人生的两难处境。匹普努力扮演的“上等人士”形象,原来只是马格韦契用以像仇人示威的旗帜;而艾斯黛拉沉浸其中的“冷艳贵妇”形象,也不过是郝薇香报复男性的一粒棋子。然而他们不可能轻易摆脱被安排左右的命运,因为这种安排和左右背后支撑着的是“爱”的理由:郝薇香对一个毫无血缘关联的孤女的关怀疼爱,以及马格韦契对一个曾给予援手的男童的感恩戴德,使得匹普和艾斯黛拉虽然明知自己沦为他人报复计划的傀儡,却不仅失去了反抗的理直气壮,还反而背上了一种报答养育之恩或知遇之恩的道义的责任。越是看重自己的主人公身份,越是一心去扮演他人所赋予的角色,越是呈现出虔诚、执着、纯粹,就越是显得渺小、轻贱、可悲。
不过,不知是出于对笔下人物的仁慈,还是对读者敏感情绪的关照,狄更斯最终还是给予匹普和艾斯黛拉一个开放式的结局,而小说嘲讽戏谑的笔调,也在结尾退淡为心平气和的叙述。无论曾经怎样被动、矛盾、挣扎,匹普最终随着马格韦契和郝薇香的退场而走向自省与独立,领悟到“远大前程”的空洞以及幸福生活的真谛。至于究竟应当怎样面对人生悲剧的两难境地,匹普曾经为帮助马格韦契出逃而冒险、为扑灭郝薇香身上的大火而奋不顾身,这种人性的闪光,大概正是狄更斯给出的解答。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八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九
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一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雾都孤儿》。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大家可以去看一下,很值得看哦。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二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狄更斯《雾都孤儿》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说《雾都孤儿》以英国伦敦为背景,围绕孤儿奥利弗讲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社会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
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受到非人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塑造了一个孤独、无助、迷茫而又善良的孩子形象,同时,也揭示了当时 英国社会的黑暗和腰缠万贯却是一个拥有同情心的善良人的高大形象。
读过这本书,走在街头,看着那些孤儿,我时常会想起奥利弗,他在即将滑向罪恶的深渊时,被好心人拉起。而现实社会中,许多孤儿的心早已 变得麻木,他们善的品性早已被泯灭。他们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苟延残喘的生存下来,他们学会了仇恨,学会了隐忍,甚至学会了偷窃。我时常看到:一两个孤儿可怜巴巴地做出害怕的样子,在样貌的伪装下用脏兮兮的小手伸向一位叔叔或者阿姨的包,那双贼滑的眼睛时不时望向四周,那动作轻而快,我完全可以看出他们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那双小手掏出时已经塞满了一沓钞票。我已无语,对于这些我还能说什么呢?他们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得到的关心与爱护太少而面对的冷漠与讽刺有太多。在你目睹了孤儿们的凄惨生活后,你却还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我感到不解。
在这个社会当中,善恶美丑无处不在。当我们接触到社会的冷暖时,就会发现善恶美丑!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因母亲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痛苦,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一出生就成了孤儿,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过着三个月地狱般的生活。每天就开三餐稀粥,每两周发放葱头一个,星期日增发面包卷半个。每日就这样的充饥,想一想,就让人无法忍受。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们,何时尝受过这等滋味。对于每日的花费,就已经是他们一人一个月余的饭餐费了,我看过之后,才感觉到他们与我们生活之间的差异。
重重的合上最后一页,奥立弗那纯朴的面容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他好像在向我倾诉着一个孩子的故事: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丧尽天良,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我的心在流泪,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要承担这一些命运的捉弄,他没有理由去承担这一切不幸。
我真觉得上帝太不公平了,对一个九岁的孩子如此百般折磨,真是残忍。奥立弗与我们相比,他就像是一根墙头草,生长在肮脏的墙角落边,每天看那来来往往的人,却从未有一个人会停下来扶摸它、爱惜它。停下来的人也有啊,不过他们是唾弃他、贬低他、践踏他、摧残他,使那本身脆弱的心灵再次受到沉重的打击。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三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四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因此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面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他知道自己的离去可以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快乐,也可以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完成自己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己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她)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美好,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天伤心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爱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爱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况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该感到惭愧,是否应该正视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该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该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悲剧的性格。他太小看自己,可以说是有些自卑,因此放任了自己,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五
小说《雾都孤儿》以英国伦敦为背景,围绕孤儿奥利弗讲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社会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
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受到非人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塑造了一个孤独、无助、迷茫而又善良的孩子形象,同时,也揭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和腰缠万贯却是一个拥有同情心的善良人的高大形象。
读过这本书,走在街头,看着那些孤儿,我时常会想起奥利弗,他在即将滑向罪恶的深渊时,被好心人拉起。而现实社会中,许多孤儿的心早已变得麻木,他们善的品性早已被泯灭。他们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苟延残喘的生存下来,他们学会了仇恨,学会了隐忍,甚至学会了偷窃。我时常看到:一两个孤儿可怜巴巴地做出害怕的样子,在样貌的伪装下用脏兮兮的小手伸向一位叔叔或者阿姨的包,那双贼滑的眼睛时不时望向四周,那动作轻而快,我完全可以看出他们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那双小手掏出时已经塞满了一沓钞票。我已无语,对于这些我还能说什么呢?他们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得到的关心与爱护太少而面对的冷漠与讽刺有太多。在你目睹了孤儿们的凄惨生活后,你却还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我感到不解。
在这个社会当中,善恶美丑无处不在。当我们接触到社会的冷暖时,就会发现善恶美丑!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因母亲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痛苦,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一出生就成了孤儿,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过着三个月地狱般的生活。每天就开三餐稀粥,每两周发放葱头一个,星期日增发面包卷半个。每日就这样的充饥,想一想,就让人无法忍受。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们,何时尝受过这等滋味。对于每日的花费,就已经是他们一人一个月余的饭餐费了,我看过之后,才感觉到他们与我们生活之间的差异。
重重的合上最后一页,奥立弗那纯朴的面容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他好像在向我倾诉着一个孩子的故事:“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丧尽天良,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我的心在流泪,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要承担这一些命运的捉弄,他没有理由去承担这一切不幸。
我真觉得上帝太不公平了,对一个九岁的孩子如此百般折磨,真是残忍。奥立弗与我们相比,他就像是一根墙头草,生长在肮脏的墙角落边,每天看那来来往往的人,却从未有一个人会停下来扶摸它、爱惜它。停下来的人也有啊,不过他们是唾弃他、贬低他、践踏他、摧残他,使那本身脆弱的心灵再次受到沉重的打击。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六
相比武侠、言情小说,世界名著看得实在少了点。印象最深的是,每次从图书馆借了名著回来,看了一点以后(有时候只有几页),就搁在抽屉了。不知过了多久,发现书快到期了,才又拿起来看。大体来说,名著的头总是给人感觉很慢——我的意思是没有商业小说那么有特别吸引人的开头。也许因为这样,名著总能拒人千里之外。我发现的一个秘诀是:一部名著,你只要看过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你一定就再也停不下来。所以,我看名著总是慢慢的慢慢的,看到那个份上。因为这样,我多多少少终于看完了一些名著。
有人说名著太难懂。我倒不觉得。其实你不要逼着自己一定要看出什么来。比如看《三国》,看完了我觉得人非常渺小,即使聪明如诸葛,六出祁山,还是一无所获。不是他不厉害,而是天地之间自有力量在主宰一切。再比如看《老人与海》,一个老头打鱼的故事,也很简单,不同的是我觉得这个老人很强:一是有气魄,近海的小鱼不大,留给别人;二是坚强,属于自己的东西,坚决不放弃。
说了这么多,再说说《远大前程》。看过这本书也已经好多年了,所以情节我都忘记了。可是我至今记得,有天晚上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仿佛身边的世界都静了下来,时间好像缓缓地在身边流过。这种感觉,我读其他书都没有遇到,真是绝了。
这样的书,不值得推荐吗?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七
《远大前程》对当今社会,尤其是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中国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物质世界的发达导致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到了狂热的地步。人们变得现实和功利,金钱、物质的满足成了一切追求的原动力。于是我们惊讶地发现,最热门的专业永远是最赚钱的专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被弃置一旁;“遵从内心喜好”的原则很难付诸实践;“现实”大行其道,“理想”步履维艰。人们在社会环境的驱动下,为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拼命向前冲,争个“头破血流”却从未停下来探寻过自己内心的精神需求与追求。同时,尽管等级制度已经消除,现今社会因地位差异带来的不平等观念仍根植于部分群体中。弱势群体不被重视与尊重的现象屡屡发生而拥有权力与地位的人被抬高、吹捧,这种畸形的社会价值导向将造成无数“皮普”的诞生。
其实,《远大前程》告诫我们的,无非是一种回归或者说是一份坚守。对于社会而言,需要给物质与浮躁降降温,不让物质侵占我们原始自然的精神世界;对于个人而言,需要拥有独立的思想,来辨明真伪,秉持初心。这个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因为两者本身是一个矛盾循环体。个人的思想意识来自社会的教育熏陶,而觉醒的社会来自与觉醒的个人。打破这恶性循环的重任,在我看来,落在知识分子身上。接受了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能挣脱环境的束缚,深入问题的本质,能够独立评判事物。知识分子对于人类真正价值、生命意义的探寻与觉悟能通过他们对世界的影响传播,从而一步步改变社会整体的发展势态。当然,社会扮演的角色也很重要,即稳健地发展经济,给人们精神世界的升华提供前提条件。
我们呼吁人们的觉醒。就像狄更斯所暗示的那样,皮普从虚浮的“梦境”中走出,回归内心的充盈。我们并不需要追求社会的倒退,只是去寻求一种改变,一种进步。无论道路多崎岖。
在追求精神财富、平等的道路上我们能走多远,将最终决定人们的幸福程度。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八
一幅广袤精致的英国社会图景,一叠沉重繁复的人物关系图卷,一片充斥离奇巧合的命运原野,狄更斯以精湛的技巧,厚实的笔触,灵动的思绪将恢宏的主题与细致的叙事紧密结合,塑造了性格鲜明,气质独特的人物群像,营造出各种怪诞的场景和紧张的氛围,流露出对社会清醒的认知和深刻的批判。沉浸在小说机智美妙的描写中,徜徉于激荡起伏的悲喜里,流连于神秘怪诞的联想和意象中,我乘着一叶扁舟在时代的风暴里经历内心的洗礼,到达彼岸时,内心的感知如一束清泉,缓缓流淌,冷静而哀伤。
幻灭的前程。
当一份远大前程从天而降,命运即将扭转为金碧辉煌的华美,谁人不会心动呢?
匹普有幸得到这样的馈赠,从下等人一跃进入上等人的生活圈,心性和生活态度的改变是必然的,他的内心被财富和优越感慢慢侵蚀,他开始漠视善良的乔和毕蒂,并凭借着上等人的自信开始追求自己的爱情。在维多利亚时代,社会阶级观念深入人心,下等贫民的畏惧和卑微,上等人的高傲和挑剔,处于中间层次的人的阿谀奉承的姿态,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小说中。随着匹普内心的变质和人生态度的扭转,残酷的真相也开始浮出水面。当匹普得知自己是由逃犯马格韦契资助成为上等人时,他内心的感激和骄傲彻底被击碎了,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什么好运气或是远大前程,自始至终只是马格韦契报复社会报复上流社会的工具,他陷入了深沉的矛盾和痛苦中。一方面,匹普接受马格韦契的资助后,已经挥霍了大量钱财,习惯了上等人的生活,再也无法回到当初简单快乐的生活了,作为一个已与过去脱节的人,他必须帮助马格韦契脱离危险才能继续现世生活,另一方面,马格韦契是重要的逃犯,匹普窝藏他遣送他如若被抓获,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匹普将失去一切,前程将彻底幻灭。匹普选择了某种意义上的报答和回馈,帮助马格韦契逃离。实际上,无论他如何选择,内心的期待早已无处安放,他深知未来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继续接受一个逃犯的资助或是重回下等人都会让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彻底毁灭,但是他又别无选择,只能凭借留存的私心和良知选择了两者中较为妥当的道路。
最终,远大前程依旧破灭得无迹可寻,马格韦契被捕,匹普陷入巨大的恐慌和焦虑,他发了高烧。这一场高烧对于匹普来说,是一次回归,带有强烈的象征意义,这场高烧烧掉了他的幻想,烧掉了寄在他头脑中的上流社会腐朽庸俗的思想观念。高烧退去,匹普从自己追求的“远大前程”的迷梦中醒来,从空中楼阁回到活生生的现实。高烧如同外在的破坏力量,将缠绕着匹普成长的藤蔓扯掉,使他得以恢复原有心性的自由与解放,获得善良心性的复归,精神也得以解脱与升华。重回故里,似浮萍的匹普终于有了归属感,找回了自己的精神家园——生他养他的小乡村、纯朴善良的乔以及实实在在的生活。
幻灭的爱。
匹普在做铁匠时一直将对艾丝黛拉的爱藏在心底,这种爱只是作为一种幻想和奢望存在,而当他进入上流社会后,他告别了粗鲁的旧日,气质谈吐和外貌都焕然一新,他顺利地从巨大的改变中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毫不怀疑自己将是个有远大前程的人,于是把自己的爱升华为平等的,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并由衷地相信他和艾丝黛拉的结合是注定的。随着错综复杂的真相一一剖析开来,这一段情感始终作为时隐时现的命脉贯穿了整个小说,单单审视这一段情感的发展和最终的结局就可以挖掘出社会环境的巨大影响和矛盾重重的艰难选择。匹普对于艾斯黛拉的爱一直是诚挚热烈的,少年时夹杂着自卑,成年后也不自信艾斯黛拉能否爱上自己,因而一直带有卑微的敏感和细腻的关怀,他的情感完全由艾斯黛拉控制着,她施舍给他的一点温情都被他视为珍宝。在日渐悠长的岁月里,眼见自己的倾心仍旧无结果时,匹普开始跳出恋爱的狂热思考失败的原因,他看到了一个不懂爱,不会爱,被报复心扭曲的艾斯黛拉,由此他深知对于艾斯黛拉的爱恋是徒劳的,于是放弃了挣扎。
而最具悲剧感的真相在于艾斯黛拉居然是马格韦契的女儿,一个囚犯一个亡命天涯的人抛弃在时间的血脉,她的高贵骄傲与卑贱的出身形成强烈的反差,让人不由为这一事实感到震撼。狄更斯最绝妙的手法在于将庞大的盘根错节连接成完美的海上航线图,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都息息相关,每一个生命的悲欢离合都绝非偶然。当匹普知晓艾斯黛拉的出生和内心时,他无疑被卷入了矛盾漩涡的内核,他对马格韦契父女的情感是异常复杂,他们改变了他的一生,给了他希望又使一切幻灭。狂风暴雨过后,人们会格外珍惜平静。善良,朴实,简单,这些才经得起风浪的淘洗,这些在一生的颠簸后才显得熠熠生辉。爱情虽然幻灭了,匹普却找回了自己,和艾斯黛拉成为了朋友,他深刻地意识到每一个人都面临着无数的难题,都是孤独而痛苦的。
留存的温情。
在世事沧桑变化中,很多人的棱角都不断地被磨损,趋于圆滑温润的鹅卵石,无论内心发出怎样反抗的尖叫,嘴角微笑的弧度总是恰当的,人们已经学会世界的游戏规则,虽不是不是全心投入,也装扮得有模有样了。
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英国,社会问题如密集的鼓点不断敲击人们的生活,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席卷了人们的良心,懒散的议会,庞杂的统治机构,自满昏聩的资产阶级,金钱的统治力量,人们迷失在这病入膏肓的社会里。在这样昏庸腐朽的时代,乔和毕蒂,赫伯尔特和文米克也经历着淘洗,却以善良的品性和丰富的内心给了我们最后的温情和慰藉。乔,虽然有些作为下等人的懦弱和自卑,但是他安守本分,悉心照顾匹普和妻子,用最温柔的内心和最善意的言语与人相处,是最自然和可爱的人。毕蒂则是勤劳好学,待人亲切坦诚,善于倾听,在她的身上涌动着绵延的母性气息,使人倍感温暖和安定。乔和毕蒂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是他们并没有悲观失望,在匹普成为上等人后,也没有要求匹普感激和报答他们,他们不具有虚荣心,没有掌控仇恨,嫉妒这类顽固心理的能力,过着朴实温和的生活,在汹涌的社会环境中如一棵翠绿的树苗焕发着生机,不引人注意却兀自欢乐着。
赫伯尔特,纤柔的白衣少年形象深入人心,他的身上凝聚着对理想的虔诚,对朋友的忠诚和善解人意的性格,他追求自由的爱情,全心投入事业,待人温和,即使不得不向社会的规则妥协,也总是具有拿捏妥当的美感,他自身如此独特的秉性才让匹普情愿亲近他,信赖他,并资助他。而文米克,他那宛如童话的后花园,奇妙的城堡,各式各样充满机趣的小机关,长长的吊桥,实在令人心生向往。身处物欲横流的社会,他还保持着对手工的热爱,对自然的亲近,他亲手制做器具,设计机关,栽种植物蔬菜,拥有一颗质朴的心和美好的田园气质,没有任何奢华和浮躁的迹象。在工作中他要面对繁杂的纠葛,错乱的人性,徘徊在道德的边缘,做一些有违正义的选择,可能正因为工作性质的复杂,他将私人生活和工作完全分割开来。工作的面具是一张严谨的,聪慧的脸,在人情和法律中游走,力求考虑周全,生活中的本性却是自由畅快,豁达单纯的,甚至带有孩子般的好奇心和探索意识,十分难能可贵。
留存的怅惘。
郝薇香和艾斯黛拉的命运在小说中透出浓郁的悲剧感,读罢不禁滋生难以泯灭的怅惘。郝薇香那阴郁凄冷的哥特式房间,她那身怪诞奇异的新娘装束,都让人不寒而栗,她性格里的偏执阴郁如一个怒放的谜团吸引着人们去发掘。当她的身世慢慢浮出时,她的古怪得以配上契合的源头,从一个疯狂追求爱情的女人落魄到被人遗弃冷落,心中充满愤恨的老太婆,不禁让人心生理解和同情,她是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贪婪本性释放的目标和惨痛的牺牲者,这一切让她不再相信爱情和男人,陷入了无止尽的报复和仇恨的心理怪圈。郝薇香的生活一直充斥着无法言说的伤痛,因而她收养了艾斯黛拉,把她作为报复的工具,用一种冷酷的方式来培养她,力图让她成为报复上流社会纨绔子弟的工具,教会她去吸纳去抢夺,从不教与她去真诚地爱和感激。艾斯黛拉成为郝薇香所期待的模样,她拒绝了匹普的爱,在贵族子弟间穿梭,最终嫁给了一个懒散的贵族子弟,受尽虐待和折磨。
最终,郝薇香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对于自己毁了艾斯黛拉心存悔恨和伤痛,艾斯黛拉的心性也得以恢复善良,和匹普成为朋友,但这样的结局何尝不是悲观和无奈的,最好的年华已过去,遗憾已经深深注入她们的生命里,恍惚间所有的事情已经来不及再来一次。腐朽的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类心性的扭曲,金钱激发出的贪婪和无止尽的欲望也是两个女人悲惨爱情后的刽子手,最后庄园烧毁后满是灰暗尘土的残垣断壁象征着房子的居住者和整个上层阶级的颓废与堕落。
小说中铺就着机缘幻灭的沧桑感,然而,当一切华丽逝去,生命中最本真的东西才得以彰显。在那个腐朽苛刻的时代,剩下的善良,遗留的反思已是瘫痪社会可贵的馈赠。每个人都有获得远大前程的可能,被施舍的总是不如自己创造的,等来的运气和希望是极易幻灭的。
狄更斯雾都孤儿的读后感篇十九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