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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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
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备注:如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者,罚一次为部门义务卫生清洁。(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范围为四统一处、办公室等)。
请大家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做个合格的生活部成员。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会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学生会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学年。学生会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一至三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宣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宣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和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7、文体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选举办法
第一条每年十月至十一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名代表。
第四条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学生会职责
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学宣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开展学生品德、安全、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等宣传教育。大力报道学校好人好事,对违纪事件予以曝光。举行升旗仪式及大型仪式,准备音响设备。
纪检部:协助学生活动,楼道,就餐执勤工作。及时反馈不安全事件,隐患,巡查学校周边环境,配合学校搞好综合治理。检查课间操出勤情况。
生活部:配合值周组检查督促寝室内务,学校卫生工作。(对教学楼内外卫生每日两查,督促各卫生区及时清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艺体部:负责校园广播,收集每日广播材料。定期举办校内艺术节和体育活动。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三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权利。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篇四
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
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按照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
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
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
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工作。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各部下属机构制度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
(3)名单联系类:本院老师、学生会干部、基层班级干部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全院学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学生会联系方式;学期时间安排表、课程表等。
(4)内部刊物类:学院内的报刊杂志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院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2、各部应及时将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保留资料交与秘书处存档,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项活动资料。
3、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4、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5、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6、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
3、各成员在各类大型活动中须佩带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5、学生会成员退会应交还工作证。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五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xx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xx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xx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xx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xx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xx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xx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xx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xx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