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范文(20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在学习和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为未来提供更好的指导。总结的目的在于归纳和概括,要注意言简意赅,不偏离主题。以下是一些总结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作用。
机关工作制度篇一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
规章制度。
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
工作计划。
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处。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确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批准密级的确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确因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三条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场所集中监销。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必须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岗前由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要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考察,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
第六章涉密会议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各种工作会议,凡讨论、决定的问题属需要保密的,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应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将带回的文件和目录登记、保管。
第三十条会议传达涉密内容,应规定传达的内定、范围、时间,与会者不得违反。
第三十一条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第七章失泄密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镇保密委员会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
第三十三条镇保密委员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职工自觉学习,遵守保密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第三十四条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年终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镇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密办负责人对镇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各业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对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要对发展保密技术负起领导责任。要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
第三十九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职工保密纪律教育,对失泄密案件要严查处,绝不能徇情袒护,姑息养奸。
第四十条领导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条计算机联网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不得联网。
第四十三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十四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四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保密委员会负责我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岗前保密培训和严格审查,并进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六条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经上级制文机关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门窗、卷柜应保证“三铁”。
第四十七条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销毁。
(一)密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销毁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归档每年进行一次,销毁每年进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文书,如有欠交的文件,文书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三)销毁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刊物等,必须登记造册。经保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四十八条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表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
第四十九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条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文书。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中阅看。
第五十一条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锁好户门。
第五十二条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条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文书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五十四条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五十五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条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八条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五十九条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条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条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秘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条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六十三条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条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到“三定”: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六十五条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第六十六条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第六十七条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第六十八条不该记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
第六十九条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十条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第七十一条不向家属、子女、亲友泄露国家秘密。
第七十二条不带密级文件、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第七十三条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外亲友和任何外国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条发现窃密、出卖秘密的,要敢于斗争,坚决揭露。
第七十五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六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镇党委、政府将比照其他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七条对保密工作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一)违反保密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丢失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对属于国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阅、抄录、翻印、携带和隐藏扩散国家秘密的。
(四)对盗窃、出卖国家秘密人员或行为知情不报或谎报的。
(五)在危机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党和国家秘密遭受损失的。
(六)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机关工作制度篇二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行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女员工上班时光不可者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
b)男员工上班时光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对待领导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b)坚持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c)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公共场所靠右通行。
d)弘扬正能量,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礼貌用语。
e)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第三章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办公区域、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光应坚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严禁串岗聚众攀谈。
2、禁止上班时光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严禁在上班时光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光如需接听或拔打私人手机,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光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4、工作时光内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5、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6、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7、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头。
第四章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一)卫生管理。
办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公共场所,卫生情景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情绪,为使大家能够拥有一个舒畅、完美的办公心境,营造洁净、宜人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员工个人办公区域卫生由个人负责整理干净,须做到:。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无污渍灰尘。
资料:摆放整齐,查找方便。
桌面:坚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
地面;无积水、无灰尘、无杂物,物品整齐摆放。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
2、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科室指定人员保管。
3、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光逗留。
4、门窗: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
5、水: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掉,如有发现泄露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
6、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掉计算机、插排以及办公室点灯,严禁使用超过50w的大功率电器。
7、节俭用纸:使用打印机时,需要先设置好打印格式,避免错打或重打,所产生的废纸统一收集整理,以待二次用纸。
第五章处罚。
1、本制度的检查、监督由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
3、如若发现偷盗他人及公共财物者,开除工职并扣除全部薪资,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制定、修改,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工作制度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基本制度。
1、禁止在办公室喧哗、嬉戏打闹、吸烟,吃东西。
2、工作时光早上8:00——12:00,13:30——5:30、迟到1分钟一元,超过半小时扣当天工资,迟到半天算旷工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超过三天的当自动离职,扣除当月工资。
3、在办公室里要讲礼貌讲礼貌,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
5、办公室人员下班后由人事行政部把一切灯关掉,门窗锁固好。
6、办公司人员的一切用品均由个人保护和使用(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下班后各自把用品关掉并检查有关公司机密文件类保管好防止泄漏。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坚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入档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不经他人同意,禁止乱动他人一切资料或用品。
8、办公室的钥匙、密码不得转交或泄漏本室以外的人员。违者发生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
9、个人办公室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
10、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11、不准乱接电源,人离时注意关掉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12、遵守工作时光不迟到早退,严禁把公司一切用具带回宿舍。不许损坏公司设施。
13、服从上级的安排,不的顶撞和出言不训,上班穿着整齐要穿职业装不的穿袒胸露背的衣服。
14、办公室用品经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领回储物室,需领物品人员先向领物员填写好相关登记,方可领用。
15、晚上7点除加班外人员,必须锁门,关电源,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16、得用公司的电话私人聊天和运用公司的一切设施办理私人的事情。
17、禁损坏公司一切设施违者严惩不待。望大家要遵守条款,以司为首,爱司如爱家。
18、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19、解释权归总裁办公室。
20、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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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制度篇四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保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保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8、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达到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9、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10、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2、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机关工作制度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委关于“****科学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局机关****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加强对****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责任书》,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盐城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对于非国家秘密,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定期开展机关****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开展调查研究。不失时机地组织调研活动,对局机关的****进行探讨研究,并及时上报****信息;同时注意积累资料,建立机关****资料台帐。
十、严格督查考核。将本制度列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年度考核,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机关工作制度篇六
为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机关管理制度
1、考勤自律制度。
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5月1日—9月30日分别为8:00前和5:30后(上班时间8:00—11:30,2:30—5:30)。
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
2、请假和值班制度。
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镇长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4天以上,其他干部职工请假8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
请假必须明确公事和私事,公事的必须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请公假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
一般地,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
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主要工作服务部门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
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
值班人员在村驻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
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按公假计算,病假视为私假。
3、学习制度。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
4、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镇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镇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
5、事务公开制度。
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
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
6、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
(2)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票证管理。每人每次限领1本票据,收取款项不得跨月缴存,1500元以上的款项应在5天内缴存。
(3)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4)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5)预借公-款需报乡镇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6)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镇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
7、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镇长审批。
(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
(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主干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2.5元/餐·人)。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通讯员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卫生清洁日,应组织全体后勤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
8、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职工,应当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否定报备制。有关部门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
(4)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5)服务承诺制。各部门在实行管理、服务工作中,应作出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
(6)被诉待岗制。工作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告诫或待岗。待岗人员必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
(7)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失职等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9、信息工作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准确报告。要及时、准确地向镇党政办报送有价值的工作信息。
(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村主干、驻村干部、有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挂片(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
10、纪律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政治纪律、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禁止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
二、工作机制
1、岗位目标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合理地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目标,未分解未制定的,由负责人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
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归口归岗位或任务较重的,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要向党政办报备。
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责任制。
(1)层级负责机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负责人负责报告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挂片(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挂片(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负责报告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2)"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机制。工作任务一律向负责人下达,由负责人交付相关责任人落实。领导干部或部门布置工作前,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下达任务时,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任务下达后,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负责人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分解下达给有关责任人,并负责督促、落实、反馈。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按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3)村级工作指导、联络机制。驻村工作队长为村级工作的指导员、联络员,负责村级工作的传达、贯彻、指导、督促、落实、反馈。
3、集中工作日制度。
以村或乡镇为单位,每月确定1天,作为党建、计生、综治等工作的集中工作日,集中办公或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整改上个月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新的工作。
4、工作任务日清制度。
当天事情当天办,当天没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外,有关责任人不得休息不得请假(包括晚上和节假日),直到工作任务完成。
5、工作通报制度。
统一在党政办公布栏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干部绩效考评情况等。工作动态即时发布,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通知,视为告知。
7、文件资料收发制度。
(1)党政办应确定专人收发文件、传真、邮件等,急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其他的应在第一时间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和有关领导阅办。打字员至少应在每天上下午上下班时上公务邮局一次查看邮件,禁止在办公室或公务邮局滞留文件资料而不处理。
8、督查督办制度。
督查督办内容包括执行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
日常督查由党政办分管领导按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抽查督查由主要领导决定实施,或委托分管领导实施,每周至少一次。
督办由部门填写督办通知书,交党政办实施。
超过工作时限的,必须督办,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党政办收到督办件后,应在半天内送达或通知相关责任人。
9、效能考评制度。
实行千分制考评,推行效能评估,对重要纪律制度和工作目标,实行多层次奖罚。
四、干部任用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机制
由村和挂片(分管)领导与驻村干部或部门工作人员相互选择,填写最想要的与最不想要的,原则上安排最想要的,不安排最不想要的。
多人选择的村或部门实行竞争上岗,多人选择的村还将作为重点村进行建设。
没有选择的村或部门进行重点整顿。
没人选择的干部必须自己寻找工作岗位,自己找不到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作出工作许诺,否则实行待岗。待岗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并且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解决出路,否则不再发给工资。
五、考评和责任追究办法
1、月份绩效考评。
干部职工和村主干的绩效考评表要如实填写自己该月工作内容、完成任务及差距、执行制度等情况,并经挂片(分管)领导审核;副科级(领导)干部要重点突出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制度执行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考评表要在次月6日前党政办,党政办要在8日前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政会研究确定。
绩效档次分为优秀、好、中、差、很差,参考分值分别为1000、900、700、400、100分,村主干折半计算,可适当增减,具体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确定为优秀的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本制度中任何一项规定);提前或超额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好的必须是:较好地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中的必须是:违反规章制度不超过5次,被督办不超过1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差:
违反规章制度超过5次的;
在督查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
被督办超过2次的;
被重复督办的;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的;
出勤不足18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很差:
违反规章制度超过8次的;
在督查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超过2次的;
被督办超过4次的;
被重复督办超过1次的;
重要工作被督办超过1次的;
出勤不足15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请假而无故不落实工作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的。
2、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月度分析会。
党政办提交考评表后,党政会要研究分析各项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参评对象具体绩效考评意见以及落实领导责任制工作措施。主要领导绩效考评意见由上级挂钩领导确定。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
年度工作考评按上级年终考评标准,在上级年度考核前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和提供分值。
考评以村为单位,以1000分计。后勤人员按驻村人员平均分值计算,挂片领导按所挂村最高分计算,村主干折半计算。
3、追加扣分。
被督办的,从督办之日起,每天扣责任人1分、负责人和挂片(分管)领导各0.5分。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请私假的,每天(次)扣5分;无故缺勤缺席的,每天(次)扣20分;值班人员联系不上,若无正当理由或没能解释的扣5分,逃班的视为弄虚作假。
收缴的费款不及时缴存的,每笔扣20分。
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被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0分。
主要工作目标不达到或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相关责任人各20分。
4、其他规定。
(1)出勤不足15天的,当月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2)拒绝绩效考评,未被督查到违规但经常不考勤或经常违反其他规定出现较大争议,以及逾期不交考评表(特殊情况除外)等情况,当月绩效考评直接确定为很差或不定档次,绩效分均为0。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一般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4)连续3个月考评为中以下(包括中)或累计5个月为中以下(包括中),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终奖金:
连续缺勤达7天或累计达15天的;
连续3个月绩效考评为差以下(包括差)或累计4个月为差以下(包括差);
连续2个月绩效考评为很差或累计3个月为很差的;
待岗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超过5次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正在查处的可参与考评,但缓定档次、缓发奖金)。
(6)连续缺勤达15天或累计达30天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奖励办法
(1)绩效、工作目标等考评作为年度奖金发放主要依据:
个人年度考核=年度工作考评*20%+个人月均绩效考评*80%。
(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或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必须是月绩效考评均在中以上(包括中),并且驻村人员要累计6个月、后勤人员要累计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
(3)驻村人员累计优秀6个月或连续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年终奖金上浮10%;全年全优的,年终奖金上浮20%。后勤人员全在好以上(包括好)或累计10个月为优,年终奖金上浮10%。
(4)驻村人员连续5个月为优,并能保证掌握工作动态,有计划地安排本职工作,可随叫随到的,奖励休假每周1天,休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休假计为出勤。
(5)负责人每月享受50元岗位补贴,补贴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绩效考评在中以下(包括中),取消当月岗位补贴。
(6)双休日、节假日、特殊值班的,每天(次)加5分。
(7)报送信息被县(市、区)、市、省采用的,每条分别奖励5元、100元、200元,奖励费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
(8)临时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其奖励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部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四、每个党员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党小组长要做好笔记。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良田镇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良田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发工资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做到使用文明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周到服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告知有关承办单位。接待来客、来访,接听来电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日常文明礼貌用语。
第四条 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提出的合理诉求,坚持马上就办的原则,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和再次办理时限。
第五条 要品行端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贪赃枉法;同事之间不搬弄是非,真诚相待、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团结友爱。
第六条 遵守工作制度,不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打扑克、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等,凡被镇效能办检查通报的,第一次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取消年度奖金,第三次停职并限期调离;凡被金凤区以及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的,第一次每人罚款500元,第二次限期调离。
第七条 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工作时间热情大方、精神饱满,情趣健康,不参加迷信活动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八条严肃会议制度。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第九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算迟到,主持人没有宣布散会就离开会场的算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1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 开会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或把手机置于静音状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
第十一条实行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实行公职人员轮流值班制。
第十二条 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值班签到制,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镇纪委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 当班人员必须履职到位,认真处理好各项值班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四条 因病因事不能到岗的,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报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值班时间为当日18时至次日8时,特殊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中途离岗的罚款50元,无故缺岗的罚款100元。一旦脱岗、离岗出现事故或财产物品丢失、损坏的,除罚款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脱岗、离岗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坚持“工作日志”制度。上班期间,公职人员将当天要做的工作详细记录在个人“工作日志”上,并标注完成情况。个人工作日志由镇效能办每季度负责调阅一次,并记入年终公职人员绩效 考核 。
第十七条 实行挂牌上岗制。上班期间应悬挂胸牌,穿着要得体,服务要热情,保持室内整洁。因开会、下队、请假、出差 等外出时要及时登记并调整岗位去向牌。
第十八条实行早操制度。每年4-10月,实行公职人员做早操,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镇效能办抽查。无故缺操1次,罚款30元。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良田镇公职人员考勤 管理 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良田镇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良田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发工资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
第四条 机关公职人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签到时必须本人到场,不能代签,代签者发现1次罚款100元。
第五条 如遇开会、出差或下基层不能签到的,必须事先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册》告知去向,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在签到册上注明。否则视为旷工。
第六条 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旷工1次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旷工3次,限期调离。
第七条实行请、销假制度。
第八条 公职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能离岗。
第九条 不准口头请假、代人请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请假。
第十条 假满后,应立即向批假领导销假并到党政办公室登记,逾期不归或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实行有偿请假制度。请病假3天以上或请事假2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奖金。
第十二条 一般公职人员请假,必须经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的,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或病假1周以上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报金凤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凡请病假需提供病历及医院诊断证明报批。副科级以上公职人员请假,按照《金凤区公职人员日常行为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公职人员请年休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由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属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年休假、病事假请销假条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五条 请假人员必须事先妥善安排好工作,假满即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
第十六条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原因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第十七条 考勤、值班情况实行月考核、月公示、月兑现。全年旷工2天以上、请事假10天以上、请病假20天以上,年终不能评优评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良田镇公职人员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良田镇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良田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发工资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实行公职人员学习制度。
第四条 公职人员必须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第五条 重点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内容,以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第六条 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七条 每人必须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由镇效能办每季度负责调阅一次,并记入年终公职人员绩效考核。
第八条 严格学习考勤,集体学习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1次罚款100元。
第九条公职人员需要参加函授学习、脱产学习或其它形式学习的,须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属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参加。各种短期学习或培训 班,以正式文件经所属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参加。
第十条 本制度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良田镇机关效能督查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党委、政府工作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于良田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委、政府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坚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动整体工作提升;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运行;坚持求真务实、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风。
二、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效能建设的责任,使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干部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督查内容
(一)执行力方面
1、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情况;
2、落实中央、区、市、金凤区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
3、政令畅通、推进制度执行情况。
(二)机关作风方面
2、服务态度、文明用语、仪表规范、挂牌上岗、办事效率、承诺落实等服务情况。
(三)效能建设方面
1、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情况;
2、信访、投诉办理情况。
(四)文风会风方面
1、办会的会议质量、时间、纪律情况;
2、参会人员签到、迟到、早退、缺席情况;
3、公文签发速度、文件数量、篇幅、网上收发办理等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成立效能督查小组。由纪委、党政办公室组成督查小组,督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实行定期督查、随时检查的办法。对党委、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每季度督查一次,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对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制度执行等长抓不懈的工作,进行随时检查,每月督查一次,由镇效能办组织实施。
(三)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项专项督查、随时检查之后,效能办及时通报督查检查情况,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督查问责
(一)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对列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展缓慢或者未有进展;执行不力、工作拖沓、效能低下、服务质量差、不作为、被举报投诉等不良、不当行政行为,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由镇纪委按照《问责办法》予以问责。
(二)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扑克、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无正当理由空岗、脱岗、串岗、旷工、迟到、早退、不出早操等行为;不遵守会议纪律,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并对相关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警示谈话;屡查屡犯的,由镇纪委按照《问责办法》予以问责。
(三)凡在区、市、金凤区有关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有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相关人员,取消本人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先,并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被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限期调离工作岗位。
(四)凡被督查通报的办公室、服务中心,年终考评时不能评优评先,并对办公室、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由镇纪委组织实施。
机关工作制度篇七
1、我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包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2、我区经济运行情况及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态势。
3、我区在推进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新建议。
4、我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动态和重要的敌情社情及重大事故、灾疫情况等。
5、上级机关的新指示、新政策。
6、兄弟区的工作新情况。
7、其它须向领导提供的重要情况。
(二)信息主要来源。
1、上级和本区重要文件材料;
2、党政信息网络中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重要情况;
3、通过列席本区重要会议,随区领导参加党务政务活动、下基层考察调研等采集的信息;
4、本办各科室掌握和了解的具有信息参考价值的有关情况或信息线索;
5、来自新闻媒体的信息或信息线索;
6、兄弟区交流信息和其它渠道获取的信息。
7、因特网上的重要信息。
(三)信息收集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真实、准确,不以偏概全、弄虚作假;
2、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不道听途说、闭门造车;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主动收集,不坐等来稿、被动编报。
二、信息采编。
(一)信息筛选。
信息采编人员应通过信息网络、党政信息员队伍和其它渠道,每天搜集各种信息,经过认真比较分析,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或信息线索。
(二)调查核实根据已有的信息或信息线索,采编人员应认真调查核实。可通过电话查询,或委派信息员、编辑人员到信息来源地或事发地点进行现场采访和调查研究,弄清信息的主要内容和来龙去脉。
(三)编辑整理责任编辑对已初步确定上报的信息,在核实信息所涉地点、时间、人员、姓名、称谓、数据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文字加工,并根据事情的性质和紧急重要程度确定拟刊信息载体种类和上报方式,提出编辑意见,报科负责人审核。
(四)审核签发科负责人对责任编辑报来的信息稿件要进一步认真审核,核定后,报办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后上传。
三、信息报送与反馈。
(一)信息报送。
1、上报信息要真实、准确。
2、信息上报和信息传送须准确、及时、安全。报送涉密信息必须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严防失密、泄密;紧急信息即时报送,报送时间最迟不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二)信息反馈。
区领导在信息刊物上的批示,信息科应根据批示内容进行相应处理,并在信息刊物上刊登。批阅件应及时转相关领导和相关单位。
四、存档保管。
各信息载体刊载的信息稿件,办领导审签批示、区领导批示及有关落实情况,均须分类归档,按规定时限移交办档案资料室存档管理。
机关工作制度篇八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办公室工作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政为民,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
(四)工作主动,认真负责,细致严谨,优质高效。
(五)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不敷衍塞责,不弄虚作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办公室各项制度,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共同维护集体荣誉。
(七)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不得假借领导名义办私事,不得利用工作岗位的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一)主任办公会由区委(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二)主任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三)主任办公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批示精神。
3、讨论研究本办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每周工作。
4、成员之间互相通报和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内部事务。
5、讨论决定本办工作人员调动、培训、考核、提请任免、奖惩等事项。
6、其它须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纪律。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经主任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各参会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相违背的言行。
2、会议成员要顾全大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办公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3、遵守组织原则,严守秘密。
(五)每次主任办公会应指定专人在专用笔记本上记录,记录人应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准确,记录人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和工作反馈。
机关工作制度篇九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坚强有为的组织保障体系。区民防指挥部设立民防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应具备指挥调度(值班室)和指挥保障功能。各分指挥部设置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必须设有电话、传真、微机等值班设施和必要的休息设施。各救援力量应设有固定的值班电话。
第二条各值班系统应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值班室制度、工作登记制度、保密制度、辅助性制度和值班员职责。
第三条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值班系统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值班车辆一台。
第四条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值班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跟,就跟踪检查命令、指示执行情况。并将核实的情况及时向指挥员报告。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增强工作主动性,不仅对本部门的情况要准确掌握,对相关部门的一些情况也要了解掌握,如车站、医院等处的地址、电话号码和交通路线,一但需要,及时联系。
第七条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写值班日记和有关报表。
第八条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九条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十条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管理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应当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
第五条 (各级政府职责)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 (爱国卫生宣传)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爱国卫生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 (爱卫会机构)
各级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同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爱卫会职责)
各级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指导、检查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旅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
(四)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五)表彰奖励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爱卫办职责)
各级爱卫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落实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三)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
(四)总结交流爱国卫生工作;
(五)进行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
(六)开展爱国卫生科学研究工作;
(七)执行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单位爱卫机构、人员设置)
第十一条 (工作制度)
每年4月为本市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月重点解决社会卫生的突出问题。
提倡和推行建立卫生劳动日制度,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为本市卫生劳动日。
第十二条 (城区爱国卫生)
各区、县、街道、县(区)属镇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等级卫生街道(镇)标准,设置和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健全、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按期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卫生指标。
第十三条 (农村爱国卫生)
乡(镇)、村应当结合乡(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安全卫生供水、卫生厕所修建和环境卫生建设。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鳌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镇委、镇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镇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镇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办事处、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镇政府总值班室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
(二)政府机关、办事处、所属部门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事处、所属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镇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编制好值班工作一览表,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值班室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镇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办事处、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传真机、有线无线电话等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党政办公室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对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为保证本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本机关的办公秩序,搞好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院机关大楼设一、四楼值班室和一楼安检门法警值班室,一楼由门卫负责24小时值班,四楼由负有值班任务的'干警由办公室安排轮流值班,每人值班时间为1天,周而复始,值班干警按顺序轮流。一楼安检门值班法警由法警队安排人员值班。
二、四楼值班人员应于上午上班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时要做好重要情况交接登记。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值班表安排顺序值班时,应提前报经值周领导同意后,与本院干警调班。
三、值班干警职责:
1、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中午和晚上在一楼值班室值班的干警,注意按照警报器布防、撤防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警报器的布防和撤防事项。
2、负责上情下达,值班电话24小时接听,并做好记录、传达;上班时间值班电话由四楼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下班时间由一楼值班人员负责接听。
3、负责维护办公秩序,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发现当事人等影响办公秩序,应及时制止,劝阻不听时,立即报告值周领导。
4、四楼值班员负责做好对外来人员进入五层以上楼层的劝导、解释、控制工作。
5、四楼值班员负责上下班按铃、办公楼公共场所门窗及电灯关闭等有关事宜。
6、四楼值班人员在上班期间为总值班员,一楼值班人员在下班期间为总值班员,负责督促门卫遵守值班制度,如发现门卫擅自离岗,责任在于值班干警。四楼值班人员应住在本院宿舍(星期二应住在本院办公楼),一楼值班人员及门卫应住在办公楼内。
四、值周领导职责:
3、负责处理值班人员报告的事宜;
4、负责每周周评(星期五上午将值周情况向院长汇报)。
五、值周领导发现当事人等严重影响办公秩序,扰乱法庭秩序,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可以直接依法决定,全院干警应当积极服从值周领导的决定。
六、值周领导周一、二、四晚上应住本院宿舍,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七、一楼值班干警除节假日外,中、晚二餐提前十五分钟在本院食堂就餐。下班时应保证在岗。
八、机关及法庭的值班干警应在晚上10点前把当天值班情况向值周领导报告(包括节、假日);未报告的,扣50元;如擅离岗位的,还要给予批评教育。
九、值班人员对影响办公秩序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值周领导在接到报告后没有尽到职责,致使办公秩序受到影响的,值周领导与值班人员应视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十、法庭人员周一、二、四必须住庭;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报值周领导同意;抽查未在岗的,扣发50元。其他时间值班,由法庭自行安排,每月1日上报办公室备案。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于院党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机关干部按要求轮流进行值班值宿。
2、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3、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对机关所属楼层负全面责任,同时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进行调度。
4、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漏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进行调换,但必须与办公室打招呼,否则按漏岗处理。
5、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办公室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警告,两次不在岗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给予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6、值班值宿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光太长。
第二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光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经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光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景除外)。
3。职员应在每一天的工作时光开始前和工作时光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4。部门、个人专用的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和个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公司保洁员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接待室、会客室等),禁止在办公室(办公坐位上)吸烟。
7。办公室人员外出《外出单》或用车(公车或的士)《派车单》需由直接主管或总经理审批,。
网聊天。
第三章办公礼仪规范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坚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过长。
2、指甲:职员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应尽量用淡色。
3、胡须:男性职员胡须不宜留长,应注意经常修剪。
4、女性职员化妆应尽量给人以清新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办公室职员上班服装如公司有制服应穿公司制服,无制服者应穿整洁、大方,不宜穿奇装异服。
第四章职责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范例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坚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3。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4。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光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每周1天休息,公司根据个人意愿轮流休息。公司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二、请假: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科室,一份交专职的考勤员。
2、请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请假,经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3、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经理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5、上班后在经理和考勤员处及时销假。提前回到,病事假按实际离岗时光计算。
三、签到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为:早8:00—晚5:00。上班后10分钟内为签到时光,超1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
2、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主任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经经理批准,方可按加班对待。
(二)办公室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构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当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一样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资料、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景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办公室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六、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坚持打印清洁。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一、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职责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职责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二、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三、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四、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五、所有员工要勤俭节俭,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五)办公室库房管理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各类办公用品,礼品和其它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二、对库房所有物品都要统一登记造册。物品的入库由库管人员按发票上的数量、规格清点,登记造册,并由缴库人员签字。
三、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凡涉及物品的领出均由领用人签名。
四、库房内礼品等贵重物品的领用,需经办公室经理同意,库管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库房内的任何物品。
六,管理人员请假离岗,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代管。若涉及物品进出,事后应向原库房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7、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是公司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了更好履行服务作用,保证公司公务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7。1车辆调配:
7。1。2车辆应首先保证公司公务用车,本着“先紧急后一般”的原则,合理调配。
7。1。3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情景予以安排。公司各人员或部门因公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办公室经理同意后予以安排。
7。2车辆维修保养
7。2。1按规定做好车辆年度审验检修工作和日常例行保养
7。2。2车辆出现故障需检修,由驾驶员向主管人员报告,指定人员和驾驶员一同外出修理。
7。3驾驶员工作纪律
7。3。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前有出车任务者,按通知单要求出车;无出车任务者,应做好出车准备等待理解任务。
7。3。2驾驶员凭出车通知单(租车凭审批表和交费单)出车,无出车通知单不得出车。出车准时,保证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7。3。3驾驶员随领导外出的活动听从领导安排,一般应随车等候不得参与与自我无关的公务活动,不得泄露领导间的谈话资料。
7。3。4不得刁难用户,不得私自答应无关人员乘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拉乘客获取收入。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三
一、领导班子下基层走访调研。党组每位成员每月到挂点分局1次,走访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认真查找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环节和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并帮助基层组织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努力为基层干部解决生活困难,为基层××分局办实事。
二、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每季到挂点分局辖区内的大型企业走访1次,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努力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认真倾听他们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体现××部门注重以人为本,和谐共处的服务理念;体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的精神。
三、机关股、室负责人到基层。机关负责人每月到基层分局工作指导1次、要针对本股、室业务工作特点,加强与基层分局干部职工的沟通和交流、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基层业务工作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机关股、室服务基层、统筹安排全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切实提高履职效能。
全生产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出现的小问题,当场进行提醒并指导。
五、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深入基层干部群众,深入监管服务对象。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状态、困难诉求,收集基层干部群众和监管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和难题,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坚决不搞特殊化,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严守纪律,一律轻车简从,严禁迎来送往、大吃大喝,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要求的高层领导定期下基层制度,更好地保持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制度如下:
一、 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具体规定
高层领导成员每月下基层的次数不少于2次,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周。高层领导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到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基本要求
1、为基层单位至少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办好一件实事。高层领导成员要心系群众,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力所能及地为基层办一些好事实事。特别是要从实际出发,与基层干部一起调查研究,寻找对策,以发展推动各种突出问题的解决。坚持做到群众有问题不忽视,问题没有弄清不松劲,弄清没有办理不放过,办理后不满意不罢手。
2、到基层部门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高层领导成员要抽出时间参加基层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指导基层部门正确掌握和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针对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增进团结,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与基层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学习座谈。要结合实际和当前形势;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向基层干部职工介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帮助基层干部职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掌握方法,坚定信念,增强信心,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4、对基层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层领导成员到基层去,要把做好分管工作和推动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每年都要对基层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和检查。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并加以概括、提炼、升华,用以指导全局工作,促进全局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要认真抓好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的落实
建立健全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制度,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高层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的具体行动。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下基层的表率;分管工作的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
高层领导成员在下基层过程中,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谋求个人的领导形象。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不准增加基层干部职工的负担。要建立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档案,记录高层领导成员执行制度的情况。
公司要求,高层领导成员下基层时,基层部门要认真听取、如实汇报、坚决执行,如有阳奉阴违,一经发现,主要负责人要向高层作书面检讨,严重的要按相关的制度加以处分。
1、学习培训制度
工作队要认真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律知识;学习全国“两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八届十三次全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思想,使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民心;宣传全县“十一五”发展成果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宣传全镇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引导群众坚定加速崛起、富民强镇的信心;学习全县县乡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有关文件,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队员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参加县活动办举办的其他学习培训。
2、例会交流制度
每周一召开全体工作队员下基层活动工作例会,听取各队员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汇报为民排忧解难、促进和谐发展、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及配合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民情日记”记录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召开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及镇活动办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3、请销假制度
下基层活动期间,工作队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请、销假必须向各片队长汇报,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的须经工作队长批准,请假一周以内的须经镇活动办领导批准;检查中,发现队员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通报队员原单位,三次作为不合格队员,建议原单位调换。
4、新闻报道制度
各工作队队员要经常向各片队长、镇活动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要随时报告给工作队长;镇活动办统一向县活动办、宣传媒体及有关单位领导报送下基层活动资料;各队员要及时将开展的各类工作以电子版向镇活动办传送,再由镇活动办负责向上级机构及新闻媒体传送。
5、工作汇报制度
工作队要按照县活动办要求,及时、准确汇报工作队活动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各类计划与总结、简报与信息和统计报表与工作台帐;各工作分队本身及所在片和村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必须及时逐级报告,对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工作分队队长、工作队队长的领导责任。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四
一、某政府机关大院的管理
1、某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某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大院各单位和室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2、某政府大院所属各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要有领导分管,抽派人员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办公室的安全。
3、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某政府办公大院安全,加强夜间巡逻,配合某政府办公室处理各类发生在办公大院的突发事件。
4、门卫值班人员待机关工作人员下班后,对警卫目标要彻底巡查一遍,不留死角。
二、出入机关大院规定
1、某政府大院所属公务员、职工凭工作证或某府办制发的出入证进出。
2、各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凭某府办制发的临时工作证进出。
3、出人某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实行一车一证(通行证)进出的管理办法。非上班时间一律凭泸州某人民政府机关车辆通行证和驾驶员本人有效证件,方可放行,两证缺一不可。无两证车辆一律不准出入和停放。
4、各单位上级来人或召集会议,必须事前与门卫值班值勤人员联系,并配合接待。
5、外单位来某政府办公大院与部门联系工作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登记方可人内。
6、来访人员实行凭身份证登记接待管理,由门岗与信访办联系同意后,才能人内。
7、其他闲杂人员(如精神病人、废旧物资回收人员、产品推销人员等)禁止人内。
三、特殊情况的处置
1、对无理取闹和违法静坐、游行、示x者,值勤人员要迅速报告保卫处或值班室,便于及时处理。
2、夜间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值勤人员要及时报告值班室,遇重特大案件除向“110”报警外,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和有关领导,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便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3、某政府机关大院所属各部门如发生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
4、重要敌情,值勤人员要及时报告保卫处转有关部门处理。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来泸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五
坚持以党的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为主要抓手,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扎实工作、求实创新,不断开创局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我省移民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移民全面小康提供坚强动力和可靠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一是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牵引和带动局机机关党支部学习。根据省委及省直工委关于抓好中心组学习的有关精神,精心制定并落实好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及时跟进落实相关学习教育内容。二是拓展学习教育平台。通过干部业务培训、专题辅导讲座、外出参观学习、网络教育等途径,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模式,促进党员干部全面素质提升。三是注重理论学习成果的实践运用。发动党员干部在学习中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实践思考,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省政府和局党组科学指导全省移民工作“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2、把握关键环节,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协助局党组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各党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积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跟踪抓好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改进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3、突出抓实“一进二访”活动,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一是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切实抓好“一进二访”后续工作落实。重点结合局机关第四轮“支部联基层”活动,紧贴麻阳县石羊哨乡新建村、桑植县人潮溪乡兴隆坪村实际,精心组织编制2村帮扶规划,明晰措施、明确责任、明示标准,力争通过三年帮扶,实现全村脱贫目标。同时,积极摸索和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出台规范性指导文件,将活动推向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规意识,使局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
4、以党支部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夯实组织建设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加强支部工作常态化、正规化管理上下工夫,力争跨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行列。一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省直工委和局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为重点,对支部年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到月有党日和支委会、季有支部大会和党课教育、年有党员组织生活会,并明确相关内容及责任,切实解决党内生活随意性的问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讲评,督促后进支部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工作落实到位。结合“七一”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总结评比交流,评比结果作为表彰奖励依据,并挂网公示。三是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机关党委会,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切实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明确委员职责分工,明晰工作内容和标准,每半年组织党委委员向机关党委会述职并进行讲评。
5、注重工青妇组织作用发挥,促进文明机关建设。大力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做到月读一本书并有心得体会交流、季有大的活动。关心妇委会工作,针对局机关女职工特点组织好健康有益的活动。重视共青团工作,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机,积极开展青年干部职工励志成才活动,继续组织好志愿者服务活动。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六
一、机关管理制度
1、考勤自律制度。
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驻村人员驻村的到村部考勤,在乡镇的在党政办考勤(工作日、值班日未在党政办考勤视为驻村)。后勤人员统一在党政办考勤,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同事或党政办人员。
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5月1日—9月30日分别为8:00前和5:30后(上班时间8:00—11:30,2:30—5:30)。
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
2、请假和值班制度。
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镇长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4天以上,其他干部职工请假8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
请假必须明确公事和私事,公事的必须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请公假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
一般地,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
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主要工作服务部门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
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
值班人员在村驻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
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按公假计算,病假视为私假。
3、学习制度。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
4、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镇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镇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
5、事务公开制度。
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
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
6、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
(2)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票证管理。每人每次限领1本票据,收取款项不得跨月缴存,1500元以上的款项应在5天内缴存。
(3)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4)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5)预借公-款需报乡镇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6)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镇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
7、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镇长审批。
(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
(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主干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2.5元/餐·人)。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通讯员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卫生清洁日,应组织全体后勤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七
(二)起草文件、信。
-
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机关工作制度篇十八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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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制度篇十九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鳌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镇委、镇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镇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镇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办事处、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镇政府总值班室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
(二)政府机关、办事处、所属部门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事处、所属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镇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编制好值班工作一览表,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值班室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镇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办事处、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传真机、有线无线电话等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党政办公室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对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1、机关干部按要求轮流进行值班值宿。
2、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3、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对机关所属楼层负全面责任,同时对基层单位值班情况进行调度。
4、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漏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进行调换,但必须与办公室打招呼,否则按漏岗处理。
5、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办公室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警告,两次不在岗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给予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6、值班值宿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1、局机关实行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制度,局领导轮流值班,科室同志轮流值班,值班轮次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值班人员在公务接洽时,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记录要清楚,处理事情要迅速、准确。如遇不能立即答复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
4、值班车辆由办公室安排,值班期间,车辆服从值班人员调度。
5、值班期间,禁止在办公场所打闹喧哗或聚众娱乐,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6、值班人员要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实行值班责任制。办公室设值班室。公休日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事宜,办公室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节假日由办公室提前作出值班安排,确定每日带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并报党政、机要、公安等部门备案;遇到紧急情况,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二、值班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接收、传达、办理旗委政府、市审计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布置工作的电话通知及其他事项;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旗直有关部门的电话、传真以及相关紧急、重要事项;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认真负责地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的指示以及紧急、重要事项,并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按领导的批示意见认真办理;对标有“急件”字样的文件和信息必须当日送达。
四、加强值班登记。值班人员接收到的电话、电报、信函,要注明接收的内容、时间,以便备查。对反映问题、报告重要事项的电话,应认真准确地作好记录,整理后及时送有关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
六、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迅速处置,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七、严格保密制度,值班人员对一些特殊信息,要严格保密,如有泄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凡节假日发生安全事故或无故旷值,造成信息不畅耽误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值班方式
“物管公司保安与干部职工相结合”值班方式。
二、值班人员范围
(一)领导带班(值班)范围: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干部、正副调研员。
(二)一般干部值班范围:各科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正式职工(审批中心注册窗口干部除外)。
三、值班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1.工作日由保安24小时值班。
2.双休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带班、1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下午5: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3.节假日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2名干部职工轮流值班。时间:上午8:30晚上11:00时,其余时间由保安值班。
(二)12315申诉举报的分流处理工作除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处理外,其余时间由消保科负责。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值班领导由局领导轮流担任,每周一轮值(节假日每日一轮值),受市局值班领导的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挥值班室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应对其他意外情况。
2.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3.检查局机关和各单位值班人员以及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4.值班期间不能出涪陵区外,节假日期必须到分局政务值班室或到工商所进行现场督查。
5.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干部职工值班职责。干部职工每日一轮值,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值班领导所在位置和各工商所政务值班人员情况。
2.了解市场动态和环境情况,及时准确地接收上级发出的任务、检查,督促工商所按照规定行动。
3.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及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工商所和有关人员,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工商所遵守安全规定,将工商所一日活动情况,综合报告值班领导和上级值班员,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6.接听政务值班电话。认真做好政务值班电话记录。
7.查看市局公告。对市局公告栏中涉及全局的紧急公告,要及时转发,并群发至全局干部职工的移动电话上。
8.保证每小时上网浏览12315系统1次,对12315系统分流和紧急举报、投诉进行处理。
9.其它应完成的交办工作。
(三)应急处突组值班职责。由执法支队、监督管理科、消保科分别安排一名同志组建应急处突组,主要负责分局值班期间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平时夜间和周末值班,每周一轮值;法定节日值班,每日一轮值。应急值班人员原则上可不在机关办公楼,但应当在接到应急任务后30分内赶到指定地点。
五、值班人员行为规范
(一)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二)必须按时到岗、全程在岗。
(三)严禁饮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时饮酒。
(四)严禁在值班场所打牌、赌博、上网聊天、打游戏、吃零食以及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五)举止得体、坐姿端正,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要求。
(六)其它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六、对值班人员的督查
分局机关政务值班室归口由办公室管理。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负责对政务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遵守值班纪律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有违反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或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按分局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机关工作制度篇二十
一为了保持机关卫生清洁,营造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里成立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行装处院领导任组长,行装处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各分管院长要督促分管的部门搞好卫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搞好本部门的卫生。
四、各部门对各自的卫生责任区和办公场所必须坚持每个工作日打扫一次,保持地面、墙壁、楼道、楼梯、扶手、踢脚线及门、窗、玻璃等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室内摆放规范整齐。
五、清洁工每个工作日要对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随时清扫,节假日、刮风、下雨、下雪要随脏随扫,确保公共卫生清洁、干净。
六、全体干警职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严禁在楼道内泼倒茶水、脏水,应将茶叶、烟头等倒入垃圾桶。在拖拭楼道时,不要往楼道内泼水、洒水。
七、全院干警职工要督促来院办事人员遵守机关制度,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大声喧哗,干扰机关工作秩序。
八、严禁在办公楼内焚烧纸张、垃圾,以免污染环境卫生、发生火灾,对需销毁的文件、材料及废纸,交到办公室统一处置。
九、行装处对卫生情况要随时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检查情况要按《机关卫生考核细则》所列项目进行百分制考核,每次检查扣分超过20分的.为“差”,15—19分的为“较差”,不超过14分的为“合格”,不扣分的为“好”,检查结果要定期通报并计入目标管理考核,卫生“差”的要限期改正。
十、机关卫生受到有关方面批评、通报、罚款等影响单位综治卫生考核的,对直接责任人、责任部门将同样予以批评、通报、罚款,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机关卫生制度》即行作废。
附:机关环境卫生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