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赁民事诉状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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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一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女,1987年、月、日生,汉族;身份证号:500、、、0、、;身份证地址:重庆市、、区、、路、、号、、单元、、;现住址:广州市、、区、、路、、街、、号、、;联系电话:020-8、、、1。
代理人: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xx;邮编:xx;手机:xx;电话:xx;传真:xx。
被告:广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注册44、、、7;地址:广州市、、区、、路、街、、号之、、;电话:138、、、。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被告于x年11月5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合同违约金人民币42400.30元;
3、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的押金人民币7912元;
4、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店铺的装修费用人民币2元;
5、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因诉讼而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
6、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同被告在年11月5日订立了商铺租赁合同,该合同详细的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2月1日,被告制定了《、、、商业城管理规则》,并认为是双方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可是,令原告忍无可忍的是,被告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承诺,而且一再地故意刁难原告,想方设法迫使原告自动放弃商铺经营:
1、年9月1日被告的、、商业城一期正式开业,占地470个平方,共有40多家参与商铺经营,开业时整个商业城商铺全是满的,都在正常的经营。但是从3月份开始,由于被告的经营管理不善,而且租金高,大概有20家店铺弃铺走了。205月份,被告以重新装修,重新招租等为接口,想6月份让租户全部歇业,但是被告拒不支付租户的赔偿。同时,租户认为被告装修只是幌子,目的是逼走大家,因此,坚决不同意,为此被告该方案搁浅。其实,从这一时刻开始,被告就已经埋下了要赶走原告等人的可怕想法。并一直在寻求机会实施报复。
2、从年9月份开业到08年6月,被告商场由原来的40多家到现在剩余17家(含临档),期间断断续续的有租户弃铺,而商场也称一直在做招商工作,不但一家都没招到,反而越来越多空铺。由于被告商场的管理不善,原告等租户多次提出许多改善建议,但商场始终不作为。并在5月提出商场重新装修方案,6月歇业一个月的通知,并要原告等租户将自己店内的货物打包搬走。原告认为歇业不妥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并多次与商场协商,均不果,为此,年6月4日原告等租户到、、区信访办信访,希望协调与商场之间的矛盾,把商场经营好,、、区信访办于6月5日转至、、街道进行协调。
3、更令原告不可接受的是,被告在不提供良好商业经营环境,致使起商场严重空置,已经不具备最基本的商业氛围,这与被告在《、、商业城管理规则》的第十条明显不符!该规则视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被告明显违约!
4、在其他租户搬走后,被告的商场严重空置,然而,被告突然改变了合同约定的按面积分摊水电费的做法,要求原告与其他租户(共三人)承担被告全部商场的水电分摊费。相比较而言,原告比原来分摊的水电费多了好几倍!原告不可能接收被告的做法:年8月3日,被告管理处发了8月份的租金7月份水电分摊的单,因分摊与以住不同,原告等档主找被告商场协商。因为在原告从租赁该场地开始,截止年6月份的公摊水电费都是按面积计算的,双方的合同也是这么约定的。可是,在被告发给原告7月份的公用水电分摊中,是上个月的几倍!被告由于自己经营不善,不会管理致使其他租户走人造成商场严重空置的后果,不能由原告承担。同时,被告还应就此向原告承担损失:原告订立租赁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商业经营,原告缴纳的租金是较高的,被告应提供等价的商业经营条件和营业服务,可是,在年7月份,原本40多家商户的商场,只剩下5家在经营,且商场把空档的灯及空调全关,以致让消费者觉得此商场呈半倒闭状态,令原告与其他剩下的档主无法正常经营。同时,被告贴出拍卖公告,路人走过看见都认为这里不久后就会被查封、倒闭。
但是,对于公摊水电费一事,双方最终协商无果,为此,年8月6日(8:30-10:30)档主向、、街道有关人员求助,反映08年8月5日被告违约的相关情况,街道办事处人员要求先了解双方情况后再协商解决,.原告及其他档主提交了相关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经街道协商管理处负责人说按以往分摊的收。被告觉得自己理屈,接受了街道办的方案。
5、年8月11日-17日期间,被告关闭了商场的空调,已严重影响原告及其他档主的正常经营,档主要求管理处能提供维修空调电话给档主找人修理,遭管理处负责人拒绝:
6、更令人气愤的是,年8月14日,被告竟然将已经空置的商铺以10元出租给经营同类商品的租客!在原告缴纳高额的租金的情况下,被告却已超低的价格出租给其他租户,为此,致使整个商场秩序混乱,品味低劣。原告和同类商品在一个商场经营,但是原告缴纳的租金却是其他租户的几十甚至几百倍!原告的心理是非常难受的!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但违法,更违背双方合同的约定。
7、年月日,被告商场给d档女装二万三,协商离开。进一步孤立原告等剩下的三户租户。被告商场开始停开空调。
8、被告为了让原告主动走人,采取不收取租金的办法逼原告走人。可是,原告为此而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在被告不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可能走人。年月日下午2:00左右,原告到被告办公室交纳10月份的租金,可被告拒绝收取租金,被告坚持要原告先交罚款,然后才能交10月的租金。原告希望先交租金,然后再一起核实有争议的时间(也就是罚款的证据真实性),可被告再次拒绝收取原告的租金,并不再与原告做任何的讨论和协商。因为每月5日是最后的交租金日,原告被迫无奈,最后只好由原告的父亲向110求助,以证明被告不收取租金的事实。〈报警回执:〈、、(08)019、、、〉,处理民警警号:025、、、、〉10月6日,原告将上述事情告知、、街道,要求协商解决。在街道办人员的调解过程中,被告最后要求原告必须写下保证书,否则不收取租金,并且称:“如不服气,可以到法院告啊!”原告为了能继续经营,被迫写下保证书,被告才收取了原告10月份的租金。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二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之前搬出租赁房屋;
(计算方式:从1月1日计算至起诉之日20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积共
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水电费共计8933.4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路478号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从20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2013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2013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14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
依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8933.4元,应一并支付。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三
答辩人:张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黄xx、王xx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xxxx年4月28日签署第一份租赁合同之前,广州国际轻纺城就已经在涉案楼房外加高了地面,使得本案中的一楼房屋实际上成为了“负一楼”。而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涉案房屋房地产平面图及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一显示,涉案房屋沿街一面是一堵墙,并不存在被答辩人所说的大门,因此也就不存在是由答辩人将涉案房屋沿街面改建封死一说,因为该房屋临街一面本身就是低于地面的一堵墙。
2、按照之前所说,由于广州国际轻纺城将涉案楼房外的地面加高,一楼变成了“负一楼”,二楼变成了“一楼”,因此,答辩人依靠涉案楼房的外墙做成了商铺,实际上依附的是二楼的墙面,和被答辩人是没有关系的。
3、所谓门市,指的是工商业者经营零售业务的店面,并没有法律规定门市必须是临街的。实际上,答辩人做了商铺后,将地上的商铺和涉案的地下房屋连为一体,除了被答辩人所说的“铁栏杆窗户搭梯子”进出外,根据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二显示,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而在答辩人的日常经营中,这间租赁的房屋并不是作为仓库适用,而是答辩人的货品展示间,是与答辩人的地上商铺合为一体作为答辩人的门市适用。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拆除自建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答辩人提交的第一组证据显示,答辩人自建的房屋目前已经纳入广州国际轻纺城的正式管理范围,且是建在轻纺城的土地之上,与被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拆除答辩人自建的房屋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
2、《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执法机关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如果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房屋属于违建,可以向该执法机关投诉,而不应该在本案中处理。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肯定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审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四
原告:张xx,女,回族,19xxx年11月25日出生,户籍地:天津市xx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10门xxx号,现住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电话:18600749510.
被告:赵x,男,回族,1xxx年6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0519620625xxxx.住址:北京市东城区豆瓣胡同2号楼12单元xxx号,电话:1390106xxxx.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被告20xx年9月29日所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于20xx年1月27日解除;2、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房屋租金16940元及押金6500元(共计2344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xx年1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法院生效判决书指定履行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按月租金的100%即6500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9月xx日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被告将坐落于北京市xx区豆胡同2号楼12单元18xx号出租于原告,租赁期限自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0月14日,租金第一年为6500元每月,第二年为6600元每月,第三年为6800元每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各期租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各自承担。原告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给被告爱人定金6500元整,后通过银行转账将第一季度的房租及押金补齐。另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还相应租金。20xx年1月19日下午,辖区民警以为原告是房东,便通知原告到辖区派出所(原告朋友代去的),在得知原告非房东后,要求原告通知房主,示明北京市关于治理群租房的规定,并限期腾退房屋。1月22日原告便打电话跟被告谈这个事情,被告告知一切按照派出所要求办理,由于派出所禁止被告将房屋群租,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退还租金及押金,但在1月25日与被告商讨的过程中,被告称原告没资格与其谈退钱的事,让原告先退房,押金的事也甭想了,腾完房后看是谁赔谁。20xx年1月27日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于三日内退还租金及押金,并事先约好让朋友与其交接,但被告未在约定时间交接,也未在三日内退还原告所交纳的租金及押金。无奈,原告只能诉诸于法律,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秉公判决,以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五
身份证号码:******************电话: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电话:1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其他约定:。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
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只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两种解决方式中选择约定其中一中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七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2月5日至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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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八
原告福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告xx某有限公司,住所地,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因承接甲工程项目需要向被告订购变压器,双方于20xx年1月11日、20xx年3月16日先后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no.01、no.02,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全款到提货以及其他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xx年3月26日向被告全额支付了《合同》总货款人民币87000元,而被告却不履行交货义务。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催促和致函等方式通知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货物义务,但被告仍拒绝交货,导致原告工期延误,订立涉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依法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但被告还是置之不理。无奈,原告只能诉诸法律,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上述诉讼请求。谢谢!
此致
xx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时间: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九
法人代表:***职务: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职务:厂长
住址:***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191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20*月*日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陕机司社区二区7号楼6单元7楼110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月),先付后用,本次收取,下次收款日为。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气,电表。并转交乙方钥匙把、电卡壹张、气卡壹张,合同结束时交回。
五、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一
住所地:xx市xx区××北大街130号××大厦7层701号
法定代表人:京××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xx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上诉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外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王×× 职务:董事长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西
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予以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
本案诉争房屋场地,位于xx市xx区××大街××号地下一层400平方米面积属商××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商××公司)所有。商××公司于x年8月4日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林××公司取得本案诉争房屋场地5年的使用权,该协议书中并未约定林××公司享有转租权。
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x年8月4日签订《租赁合同》时,以及直到《租赁合同》x年8月4日届满期间,被上诉人均未取得对该场地的处分权。
被上诉人在一审法院审理中提交了林××公司的《确认书》,以此证明其已经取得处分权。但事实上,《确认书》并不能证明其已经取得了该场地的处分权,理由如下:
再次,林××公司在《确认书》中表明,“将租赁房屋场地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使用”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两种,若为有偿使用,即为转租,因林××公司未取得转租权,故被上诉人对诉争房屋场地无处分权;若为无偿使用,也即林××公司自x年8月4日至x年8月4日长达五年期间,将其享有的收益权,按照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被上诉人获得155万元(31万/年*5=155万元)租金,林××公司分文未得。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规定,林××公司以让被上诉人“无偿使用”本案诉争房屋场地的形式掩盖林××公司及被上诉人逃避纳税义务的非法目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确认书》的内容无法证明被上诉人是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故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依据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书对诉争房屋场地享有使用权、转租权等合法权益,其应为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显然系认定事实不清,依据的证据不够充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规定,本案被上诉人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予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二
【身份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方承担。
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_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号:________________。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出租人: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三
住址:上饶市上饶县董________廊下23号。
委托代理人:颜开光,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326890135。
被上诉人:彭__,男,1971年1月生,汉族。
现住:东莞市企石镇东____左侧。
上诉人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xx)东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判决撤消原审判项二、三、
二、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鉴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租赁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诉人所预收之10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但,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损失5000元,没有依据,现分述之:
一、被上诉人无权就案涉房屋向上诉人主张权利。
1、案涉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不能用于经营(出租)行为。
2、被上诉人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不能证明其权利主体资格。
二、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与事实不符。
原审法院认为:从20__年12月中旬,到双方20xx年1月12日因争吵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视为原告(上诉人)已实际使用了房屋”、“推断该期间为一个月”没有依据。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反诉状》中也自认:
1、20__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装修后(实际并未完全装修好如楼梯扶手、各室内灶台均未搞好,不适于出租使用),双方还在就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磋商中,双方“发生多次争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上诉人已明确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还10000元已付现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没有出租出去,这是被上诉人理应承担的合理风险,该风险当然不能由上诉人来承担。
2、“反诉原告(注:被上诉人)多次电话通知反诉被告(注:上诉人)签订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电话通知”也足以说明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诉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镇)。
三、派出所《证明》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已交房给上诉人“实际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证明》,只能证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协议不成,发生争吵及出警之事实。对发生争吵之具体原因,也即双方民事争议的具体内容并没有认定之法定职权(是法院的职权)。况且,《证明》本身关于上诉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与事实不符并为讼争双方及原审法院所不确认。
2、《证明》所证明的被上诉人已于20__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钥匙给上诉人的事实并不为上诉人所确认,又没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不能作为定案(交钥匙事实)的依据,否则,派出所的《证明》就代替法院对民事诉讼事实的认定了。行政权如能架空国家司法权,司法独立的宪法原则就无从谈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广告的事实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上诉人“实际使用”了。
因上诉人并没有实际使用案涉房屋,也从未在房屋住过,广告是被上诉人打出的。上诉人虽未反对,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确告知被上诉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诉人并没有租金损失。
案涉房屋有一个月没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装修好,当然也没有房产证、规划许可证及消防许可证所以不适租。退一步讲,就算案涉房屋适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的商业风险,是业主理应承受的损失。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上诉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四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一、建筑物地址:
甲方将其属有的位于x市的房屋在良好的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住宿使用,房内常住人。
二、房型及房内设施:
房型:房厅卫。
房内设施: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总共为期x年x月。
四、租金:
双方协定租金为每月(大写)x圆整。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租金按x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x年x月x日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提前x日缴纳,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当面签收。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并且经甲方或中介通知五天内仍未付清租金的,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的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
五、押金:
1、双方议定押金为(大写)x圆整,该保证金不可视为乙方预付的租金。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当面签收。
2、甲方应于租赁关系解除后,确认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当天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其所欠的租金等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六、其他费用: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所使用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并把缴纳存单保存好,以便查证,以上账单由甲方负责监督催缴。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自然或灾害而受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事情时,甲方应在此项事情发生之日起后五日内通知乙方,并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以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期满后,乙方可将添置的可拆运的部分自选拆运,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当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组,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至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天内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有留置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办,乙方决无异议。房屋返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或租赁当事人约定的状态,不符合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甲方可以自选恢复,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提出要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退回已付房租的余款及押金。
2、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提出要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已付房租不退,押金退还。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壹份。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事项,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十二、移交钥匙:
1、楼道外防盗门钥匙把2、外门防盗门钥匙把。
3、门内钥匙把4、卧室钥匙把。
十三、水、电、煤抄见数。
水:吨电:度气:m。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五
民事起诉状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解除房屋。
租赁合同。
起诉状,欢迎参考阅读。
原告:,性别:,年月出生,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被告:,,年月出生,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
2、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年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元。(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元。)。
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追讨后补交上。年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
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年月至今一直未缴纳。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月日。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之前搬出租赁房屋;。
(计算方式:从20xx年1月1日计算至起诉之日20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积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路478号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20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20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20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
依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8933.4元,应一并支付。
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5月26日。
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xx市xx县xx镇号。
委托代理人:黄新德,上海卓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xx市xx县xx镇号。
诉讼请求:
1、终止原告、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搬离上海市路号门面房。
2、判令被告支付支付违约金2900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9日,原告将上海市路号门面房租给被告使用,当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人民币2900元。支付方式: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月20日,原告发现被告将系争房屋租给第三人,原告立即通知被告不得转租,但被告不予理睬。第三人从事广告印刷制作,油墨味很浓,且经常销毁废旧油墨,纸张,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经营安全。
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口头等形式通知被告,并要求被告将所有物品搬走,但被告无视原告的解除协议决定,仍然不愿意交出店面钥匙,拒绝搬走。原告无奈,只得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闸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20xx年1月日。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嘉陵大厦a1—702室,建筑面积137.2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出现损坏乙方应当承担补偿费用。
如需续租,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元/1年,租金总计:_________人民币元整(: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__人民币元整(: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全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供暖费、1。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其他约定。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特殊情况如临时通知拆迁的双方都无需缴纳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民事诉状篇十七
出租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地址:电话:
现根据国家和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经办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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