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收藏合同(热门18篇)
合同是彼此约定并受法律保护的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障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人在签署合同时都会有一些疑问,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合同的签订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于保护自身权益和预防纠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了解合同的相关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在撰写合同时,要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理解上的歧义和纠纷的发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一
通讯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受托事项委托受托方实施__项目。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二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物。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第二条拍卖物交付。
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以上拍卖物交付给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拍卖人应妥善保管拍卖物。
第三条拍卖方式。
拍卖人应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拍卖委托人委托的物品: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四条拍卖期限和拍卖地点。
拍卖人承诺在年月日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该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五条费用和酬金。
拍卖物在拍卖中成交的,委托人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是否向拍卖人支付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有双方协商确定,前款所指费用包括:在委托人向拍卖人交付拍卖物后,拍卖人对拍卖物的价、广告宣传、仓储保管、运输等项费用,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价款结算。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后)支付给委人。
第七条拍卖未成交时的约定。
在约定的拍卖期限内拍卖物没有成交,或者由于买卖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的,甲乙双方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第八条拍卖物的撤回或撤除。
在本合同生效后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拍卖物为艺术品的,还应征得拍卖人的同意,拍卖人同意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
拍卖人在拍卖前的任何时候,对拍卖物经了解核实或者鉴定以后认为不宜拍卖的,可以撤除该拍卖物并不再拍卖。
拍卖物撤除后,委托人是否向拍卖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保密规定。
委托人(要求)、(不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拍卖物底价等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对已知的拍卖物瑕疵未加说明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拍卖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价款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按拍卖成交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拍卖人由于对拍卖物保管不善造成拍卖物损坏的,由双方按损坏程度协商解决;丢失的,拍卖人应按拍卖底价负责赔偿。
5.拍卖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应向委托人按拍卖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底价的,致使拍卖物不能成交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底价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
委托人名称。
或姓名(章)。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帐号。
营业执照发照机关。
拍卖人名称。
或姓名(章)。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艺术品的展示与销售”缔结成为合作伙伴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至,特签订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艺术品的销售,甲方付给乙方每月薪酬为元。
2、甲方提供展览场地,乙方须自带艺术品进行展示展销。
3、艺术品销售所得按如下进行利润分配:属甲方艺术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销售提成(甲方销售提成须剔除销售成本后计算,提成计算公式为:艺术品成交价×80%×销售提成额20%),属乙方自带艺术品的,甲乙双方按5:5进行分配。
4、艺术品(含乙方自带)销售收入统一归入甲方帐户,计算销售成本后方可进行利润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双方一致认可自本协议签。
字之日起生效,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本协议结束之日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为此类合作唯一合作方,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的合作。
2、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艺术品展示场地,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更换展示的艺术品。
3、甲方有义务定期举办各类行业客户的艺术品鉴赏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出席各类活动,每月不低于15天在展馆里工作。
5、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甲方在举办各类活动时或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甲方自有艺术品的,与乙方无关,不计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展览的艺术品进行登记入库,如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自带艺术品展览与销售。
2、在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组织各类艺术交流活动促进销售业绩。
3、乙方有义务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一切对外联系与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每月薪酬。
5、乙方有义务完善展馆的销售体系,并就艺术品销售进行必要的培训及营销链的建立。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举办各类活动,积极促进艺术品的销售。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终止本协议、或将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对外提供或泄露,则视为根本违约。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确认为:贰万元人民币。
2、特殊情况下的违约条款:
a、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及协议违约金。
b、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不构成违约,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1、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2、如果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
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3、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的书面补充进行,否则此协议不得更改。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20xx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20xx年月日
签订于。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四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公司:________(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联系方式:-----------。
甲方应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艺术品瑕疵。若甲方私自出售3天内通知乙方即可。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艺术品所交费用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艺术品图片规格尺寸发给乙方。乙方应于交付的藏品及时进行宣传销售。若有买家乙方通知甲方带货到公司进行现金交易。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若藏品展示图片不符合由甲方承担买方的来回费用。若甲方带货到公司来,买家没有看好实物,买方承担甲方来回一切费用。
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4.成交后乙方收取甲方100分之10的佣金和100分之3的税。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开户账号:--公司开户行账号:____。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五
买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
2.品种:________。
3.规格: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
4.保险: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________。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六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公司:________(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联系方式:-----------。
甲方应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艺术品瑕疵。若甲方私自出售3天内通知乙方即可。
第三条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艺术品所交费用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艺术品的交付及验收。
1.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艺术品图片规格尺寸发给乙方。乙方应于交付的藏品及时进行宣传销售。若有买家乙方通知甲方带货到公司进行现金交易。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若藏品展示图片不符合由甲方承担买方的来回费用。若甲方带货到公司来,买家没有看好实物,买方承担甲方来回一切费用。
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4.成交后乙方收取甲方100分之10的佣金和100分之3的税。
第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七
中国近现代涌现出吴湖帆、张葱玉、刘靖基、钱镜塘、谢稚柳、王季迁等鉴藏家,新时期以来既有令人称赞的高端藏家,亦有实力相当的资深藏家及基础雄厚、后劲十足的民间收藏群体。数股力量合一,形成收藏风生水起的绚丽风景,向正在充满信心实现中国梦的国民输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艺术的正能量,为打造国际文化大都市的豪迈事业鸣锣开道,趁势进发!作为鉴藏大军的一员,我愿不揣浅薄,略陈管见。
成熟的新中国艺术品收藏之路发展迄今已有二十余年。岁月的流逝,除了涤荡了历史的尘埃外,三十年改革开放的非凡里程见证了中国艺术品价值万倍增长的神奇一幕。回首往事,真是百感交集。诚如海粟老人联语所云:“宠辱不惊,看天上云聚云散;去留无意,赏庭前花谢花开”。
当我置身于北京嘉德拍卖会场地——五星级宾馆昆仑饭店富丽堂皇的大堂时,思绪却飘向多年前沪上东台路宁波阿娘开的简陋至极的小小饮食店,三张大小、高低不一的方桌,聚集着一批海上收藏界的精英,津津有味地吃着5元一份的菜饭骨头汤,面红耳赤地争论某件字画、古玩的真伪、优劣。少年的豪兴俨然“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清晰的记忆重新唤回我等青涩的青春年华;没有条款的自愿成交记载着收藏群体掷地有声的诚信。难忘怀,寒风中的一声亲切问候,蕴含着彼此的人品修养。往返无数次的狭窄、拥塞的东台路古玩市场,将永远定格在我记忆的荧光屏,我十分乐意把他视作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一方净土。我从这方净土走来,数十载风雨兼程,一颗心永葆纯真。
由东台路市场到五星级宾馆,几十年的时间跨度,留给人们的思索很多、很多。那么,现今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现状如何?规范、理性收藏,路在何方?愚意有这样问题是绕不开、不能不说的。
一是真假问题。无论何种阶别的藏者,第一要素是识别真假。怎样保证投资者买的是真品,把好第一关的应该是拍卖公司。而事实上有些拍卖公司并不具备鉴定的水准,只图盈利;有的明知有诳,却利欲熏心,或指鹿为马,或以次充好,经商诚意、从业公德、买家利益一概不顾。还有所谓的鉴赏家为谋求蝇头小利,装腔作势、信口雌黄。不少藏家盲目跟风,一意孤行,以一种“毛估估”的心态选择自己的藏品,其结果,必然是“南其辕北其辙”,有人斥资5000万元,而藏品却仅值600万元,近期又闻豪言壮语从头再来。
二是离谱的人为炒作。齐白石无疑是行销市场的享誉中外的艺术大师,但人为的炒作与无知的跟风,使藏家陷入新的误区。名家名作价值不菲,符合市场规律,也体现艺术品的增值属性,但炒作过度,又走了极端,同样不可取。与齐白石同时代的艺术大师陈师曾、吴昌硕等,其作品含金量同白石老人应是同一档次的,但目前却有天壤之别。
厚此薄彼,无异于变相欺诈,更是对白石老人的不负责任。倘若白石在天有灵,得悉他曾敬重的艺术家的画价竟不及其几十上百分之一,老人将情又何堪,如何安宁?稍加分析,人为炒作之所以有市场且畅行无阻,实质上也暴露出藏家的投机心理与急功近利的思维方式。优秀的艺术品是需要细细品鉴、精心呵护的。这既体现出对艺术家的尊重,也折射出艺术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学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而时间、市场便是检验这种价值的试金石。例如,某件作品基本定位是100万元,如以600万元购进,买家当即亏损500万元。可见虚高的价位直接造成日后变现的难度,盲目出手真是后患无穷。
三是对被严重低估的艺术家,其市场机会是永恒的。2002年市场上李可染、陆俨少作品高达几万元一方尺时,与李、陆齐名的谢稚柳、唐云、刘旦宅等价位只是其十分之一。我在当年以11万元购得谢稚柳中堂荷花精品;以7.7万元购得刘旦宅四尺中堂《南山图》精品;以8.2万元购得唐云24开精品册页;以6.8万元购得程十发八尺中堂《梁红玉》。近年,上述诸家行情大涨,唐云一帧册页《爱晚亭》以71万元成交,刘旦宅四尺人物画售价250万元。名家名作精品的强势上扬,雄辩地证明艺术品市场行情多变,不变的是真、精、新的品质以及精品力作的广泛认知度和坚挺流通性。
或许有人担忧错失了接盘建仓的良机,但我认为机会不但恒有,而且选择余地极大。比如,被严重低估、处于价位洼地的大师群体中,费丹旭、张熊、任薰、胡公寿、吴石仙、吴秋农、陆恢、程璋、陈师曾、陈半丁等是值得高度关注的。其中多人市场售价每件在4万至15万元之间,平均约10万元一件,试想,一旦坚冰打破,回归理性,获利指数足以令人扬眉吐气。而在交易案例中,某君花3000万元购入一幅被无限拔高的画家作品是常有的,而这画的后续价位究竟所值几何,则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换了我,我会用此款购入300幅上述诸家作品,理由只有一个,在我国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等顶级博物馆、艺术机构都珍藏着他们的作品。若说机缘,这便是实实在在的机缘,关键在于藏家的眼力、魄力与财力,还有“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的坚强定力。
我认为收藏当代名家名作,可以解决艺术品真假这样根本性的问题。2005年谢稚柳、程十发等的作品价位得到社会的热捧时,我觉得这波行情使我失去了继续持有的机会,就将关注的重心移向当代名家(以中青年为主),其时一般市值大致在二千至四千元一方尺。余与时俱进地撰写了《十年后中国画坛谁主沉浮》一文阐述我的观点。当代名家阵容强大,各具特色,广为人知,颇具潜质,选择面广,我中意的是卢甫圣、张桂铭、王涛、杨延文、施大畏、张培成等。如今他们的价位又到达一定的高度,我已无法承受,将关注的目光继而转向朱敏、季平、陈九、吴林田等,相机吸纳,强力推介,以精品意识强化收藏核心,以市场效应验证品鉴心得。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此理同样适合用于艺术品收藏。
行文至此,我想起一段铭心刻骨的往事。2002年我曾约请刘旦宅先生写三十幅书法作品。那日去刘府取件时,刘师母把我带至阳台,边走边喃喃自语:“不能再写了,老先生吃不消了。小万,你知道吗,老先生写废的纸,我称过了,足有30斤重啊!”闻听此言,我大为惊诧,刘先生写字作画的认真劲儿我早有听闻,谁料他为我写这些作品,竟花费了如此巨大的心力,感动之余,一时语塞。如今,每当我欣赏刘老的法书,深为老一辈艺术家的天资才华、重文敬业精神所感动。在此,我谨祝刘夫人安安康康,诸事顺遂。并建议记者有便采访刘夫人,发掘更多旦宅先生潜心书画的佚闻趣事,启迪后学,弘扬国粹。
幸逢盛世,鉴藏蔚然成风,展望未来,宏图正展。作为民族文化的精神载体,真正的中国艺术品市场才刚刚起步。五千年华夏文明的丰厚内涵渗透在甲骨、青铜、唐诗、宋词、元曲中,充溢在晋唐以来的卷轴书画中。国人受其蒙养、陶冶,增强民族自尊,抒发报国情怀,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明画录》记载“夏昶一?竹,西凉十锭金”。“含滋蕴彩,生气蔼然”。我辈亦当效法前贤,珍视文物,呵护书画,同心戮力,发扬光大。有句云:富民强国千秋业,鉴宝藏真一世功。传承文脉逢良机,得失荣辱探索中。(万峻池)。
艺术品拍卖市场未受全球经济低迷的影响。
“每一场都拍得出乎意料的好,不少专场成交率起码90%!”在香港佳士得拍卖现场,佳士得北京办事处的负责人风风火火来到记者面前,还没站稳就已经大声“告捷”。4天来,香港佳士得在现当代艺术、中国书画和珠宝上的总成交已逾20亿港元。无怪乎佳士得首席执行长墨菲在昨日华尔街日报中文版的报道中称:“我们没有见到业务受全球经济影响的迹象。”
当其他投资市场不济之时,艺术品市场为何能一枝独秀?
4月4日结束的香港苏富比2012年春拍是中国2012年艺术品市场的“头炮”。苏富比此次拍卖推出中国瓷器及工艺品、中国书画、当代亚洲艺术、20世纪中国艺术、现当代东南亚艺术、珠宝名表及洋酒共13场专场拍卖,上拍3186件拍品,成交2780件,总成交率87.2%,总成交价达24.66亿港元。与2011年春季相比,此次拍品的上拍量减少了551件,因此成交总额与2011年春拍的34.89亿港元相比有29%的下降。
5月21日,中国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在北京收槌,中国书画、瓷器家具工艺品、中国油画及雕塑、古籍善本、钟表珠宝翡翠等专场的总成交额达21.41亿元。
与2011年53亿元的春拍成绩相比,数据上确实出现较大调整,但主要源于拍品与去年相比,是有所减少的。
两个“巨头”完成春拍后,有行家在微博上戏称,如果媒体仅从成交总额上说事,分析结果就会是中国艺术品市场“不行了”。
而事实上,身处市场一线的行家们对春拍却重拾信心,不少静观其变的拍卖行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乐观:“看来今年的总体情况是不如去年,但比去年秋拍后的预计好得太多了。”特别是看到拍卖场上的精品依然有购买力支撑,令拍卖行老板们都松了一口气。去年秋拍见势头不妙而暂停了一季拍卖的安华白云总经理张锦阳告诉记者:“去年秋拍肯定是亏,还是不要硬碰硬,今年情况转好,我们当然要复出,全力以赴举行春拍。”
中国嘉德董事总裁王雁南表示:“这次春拍整体现场气氛很好,各个门类都有可喜的表现,不少拍品大大超出估价而成交,这说明我们为准备此次春拍而所作出的调整和努力是成功的,对此我也感到很欣慰。艺术品市场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艺术品市场仍将稳健前行。”
继前两场大拍告捷,香港佳士得春拍成绩赫然,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佳士得首席执行长墨菲在香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艺术品市场的周期性很强,现在则出现了一股反周期趋势。”
26日,亚洲二十世纪及当代艺术的三场拍卖共取得6.3亿港元的总成交额,在所有成交拍品中,60%的拍品成交价高于拍前最高估价,其中32件拍品成交价逾1000万港元。
28日,“中国古代书画”取得2.05亿港元的成交额,成交率以项目计算达86%,以价值计算达91%,成为香港佳士得有史以来成交金额最高的一场中国古代书画拍卖。
29日的“中国近现代画”拍卖及“大音稀声,大象无形”专场拍卖再创佳绩,两场的总成交额高达5.77亿港元,两场总成交率以项目计算达91%,以价值计算达93%。
反映艺术作品市场走势“梅摩艺术品指数”近日在报告中指出,5月份在纽约举行的佳士得和苏富比两个夜场拍卖额的总和,达到令人吃惊的6.5亿美元。
其中有17件作品拥有重复拍卖的记录,它们的平均持有年限为13.3年,平均年均复合回报率高达13.4%,轻松击败标普500指数同期取得的6.1%的年均复合回报率。
除了一枝独秀的艺术品市场,中国投资市场并不乐观。近期股市表现极为不济,总体来说上涨乏力,走势进二退一。而房地产投资市场中,虽然各地政策出现微调迹象,但是投资市场依然被严格控制,投资环境暂时并不宽松。因此,不受政策因素影响的艺术品市场成为资金最主要的去向。
“梅摩艺术品指数”最新报告也提出,由于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增加,和过量的货币供给,中国经济出现了流动性过剩的局面,流动性过剩推涨了中国艺术品的价格:“在2001~2011期间,中国当代艺术价格的年均复合增长是19.7%,轻松超过同期2.4%的年度通货膨胀率。”
虽然全球金融危机依然没有消退迹象,但艺术品拍卖市场却好戏连台。苏富比拍卖行定于5月2日在纽约市拍卖挪威表现主义画家爱德华·蒙克的名作《呐喊》,估计成交价至少8000万美元。这幅作品对于许多中国艺术爱好者来说,可谓耳熟能详。因为早在1983年举行的挪威蒙克绘画展览上,就展览过类似的一幅作品。虽然对于绝大多数普通投资者来说,不可能参与拍卖,但从这幅作品上,却可发现艺术品投资的几大要素。
对许多收藏者来说,对一件藏品首先关注的就是其存世量,只要相同藏品越少,其价值肯定越高,这固然没有错,但有时参考可以流通的数量无疑更有价值。蒙克共画了4个版本的《呐喊》,其中两幅收藏在蒙克博物馆里,一幅保存在挪威国家美术馆里。此次拍卖的这幅则是来自于私人收藏,也是目前唯一可流通的版本。当其他类似的三件作品都位于顶级的博物馆而不能流通时,此次拍卖的蒙克《呐喊》无疑更体现价值。
在我们熟知的中国艺术品市场上,这样的情况也非常多,最为熟悉的就是元青花了。综观目前各大博物馆,元青花并不少见,但真能流通的就很少了,特别是像2005年纽约佳士得拍出的那件元青花鬼谷子下山图大罐,类似人物图案的就更少了,最终拍出约2.3亿元,并不意外。
了解蒙克《呐喊》的价值,就需了解蒙克身世。蒙克5岁时母亲死于肺病,13岁时姐姐也被肺病夺去生命,成年后父亲和弟弟相继离世,妹妹患有精神病。他自己也时常被精神分裂症折磨。蒙克说:“我一定要描绘有呼吸有感觉并在痛苦和爱情中生活的人们。”诗人布罗津维斯基认为其作品是“近代人类心灵的肖像”。蒙克在《呐喊》的草图上曾这样写道:“只能是疯子画的。”他将那由尖叫所产生的极度内在焦虑,转化为一种令人信服的抽象意象,将画面上的情感表现几乎推向了极致。
这样的分析,在一些抽象作品中显得尤为重要。在今年香港苏富比春拍中,将推出一件赵无极的《桃花源》,此特殊的画面构成,可追溯至其作品《向亨利·马蒂斯致敬》。赵无极曾说,此幅作品起源于对马蒂斯《科利尤尔的法式窗子》的崇敬,了解了这个背景知识,无疑可对这样的构图方式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即将拍卖的蒙克名画《呐喊》,是4幅中色彩最亮丽的,也是唯一一幅画框被一并描画并题上了落日时漫步的诗句:ifeltawhiffofmelancholy——istood/still,deathlytired。这也是这幅画作的灵感之源。此外,在这幅画中,背景中的一个人弯下身试图观看城市景观,这也和其他3幅画作不同。
对这种特殊之处分析,非常必要。像即将出现在春拍中的陈逸飞作品《独坐》,为欧洲重要私人藏家购自纽约马勃洛画廊。虽以写实为本体,但陈逸飞在创作上追求突破,不断挑战自己超出惟妙惟肖的写实框架。在此作中,他融入了电影特写镜头与变形视角,描绘独坐的年轻女子与其所处的环境,试图透过戏剧性铺排与张力诠释主角人物深不可测的心境与生命寂寥,超越了写实根基,给予人更大心灵触动。该作品出版注录完整,与画家以往作品不同,因而更值得关注。
许鸿飞。
(广州雕塑院院长、广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理事、国家一级美术师、广州市政协委员)。
宋伟光。
(《雕塑》杂志执行主编、《中国雕塑年鉴》副主编、美术评论家、策展人)。
徐锦熹。
(香港画廊社会创会主席,香港奥拿·奥拿画廊创办人、总裁)。
嘉宾主持。
赵利平。
(收藏家、资深艺术评论人)。
艺术市场正经历前所未有的猛烈冲击,虽然我们很难断定当代市场的活跃对于艺术家的创作是好还是坏,但如何权衡学术和市场,正是目前很多年轻艺术家所面临的两难。对此日本当代艺术鬼才村上隆大声地说出了现今艺术市场中最现实的问题,他对艺术品的评判标准是:能否经得起拍卖市场等流通市场的考验,作品出现在流通市场时,可否创造数十倍、数百倍的价值。
这对收藏者而言也是一种启发,目前正值中国第二代当代艺术家崛起之时,他们的成长性与投资价值非常值得关注。选定一个收藏对象的时候,除了看作品本身,还要看这个艺术家本身是否有继续发展的空间,看他的市场号召力。
许鸿飞:我每一次的展览,包括海报、画册的设计,都汇聚了很多朋友的集体智慧。我想既然办展览,就应该让多一些人知道。好像这次《翡之随想》,艺术品本身已经是最高档的奢侈品,而翡翠又是一种比较名贵的宝石,一件翡翠雕塑的价值,都可以买几部豪车了,所以办成车展或是珠宝展的规格都不为过。展览办得好,作品有人喜欢、有市场价值,才能形成良性的循环,即市场回报我们,我们再回报给社会。事实上,市场也是一直推动着艺术家的发展,艺术家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认可。
徐锦熹:我觉得办展览最重要的是突出艺术家本身和作品,如果可以让作品跟观看的人沟通,那就是最棒的。如果艺术家没有上进心、不勤快,那么他也没什么作品可出;如果他有作品,但是总是想着要赚钱,作品可能不会发展得很好,因为推动力不同。艺术家必须要有自己的看法,而且不会轻易动摇自己的想法,但又乐意倾听朋友的意见。
宋伟光:在当下的消费时代,一个艺术家的成功,更需要艺术与市场的双轨并行,两者维系在一个平衡点上。市场的作用就在于利用艺术家的艺术传播,因为当下的艺术语境,早已远离了庙堂性的文化崇拜,进入到文化消费的领域。许院长的这种艺术态度,就是在文化—消费—市场之间磨合出的艺术价值、艺术真诚。说到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艺术品价值的,是市场价值。特别是现当代文化艺术,市场价值就是决定其艺术价值的参照系。
赵利平:但现在一些艺术家却避谈市场,一味强调纯学术,好像害怕市场沾染了学术的纯洁性。又有一些艺术家一味找市场,认为有钱就能买到知名度、学术地位以及其他艺术所需的一切。
宋伟光:宣传和传播有一个前提,就是软实力。这种软实力也是一种脆弱的实力,就好像一个商标一样,是一种权利,要善加保护、善加宣传、善加推广,然后这个商标才能成为一个强有力的品牌。宣传的目的,是要为作品增色。我觉得艺术家应该一手抓学术,一手抓市场,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学术作为先锋部队,市场作为后备军。很多的艺术家只抓了学术,最后学术得不到传播最终被淹没。另外一种艺术家一味抓市场,作品没有说服力,商标的软实力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因此最终也失去了市场。
这一点早在19世纪西方的艺术市场中就开始呈现了,罗丹的成功也正是市场体制下的成功。如果把市场价值上升到形而上的层面来认识的话,它也含有精神市场的因素,即话语权,它是社会价值的认可,最终往往还是以货币形式体现的。艺术观念的转型必然牵扯到当下的社会语境,艺术走向市场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反映,艺术家不能回避它。
赵利平:目前正值中国第二代当代艺术家崛起之时,他们的成长性与投资价值非常值得关注。现在我们知道,选定一个收藏对象的时候,除了看作品本身,还要看这个艺术家本身是否有继续发展的空间,看他的市场号召力怎么样。
徐锦熹:我们画廊的藏家大部分都是在当地有实力的人,他们都是通过一些艺术中心、广场的展览,看到作品,进而慢慢地了解一名艺术家。香港人就是这样,可能文化修养不是很深,但是遇到一种新鲜事物,就会学习,学习到某种程度之后,才会动手去做、去购买。成熟的收藏家,都是一些真正爱好艺术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是因为看到某位艺术家的作品市场走势好才来购买的。
许鸿飞:很多藏家都愿意收藏有个性的作品,创造性是一个艺术家的价值体现。其次,就是看艺术家本身是否有发展前景。我刚创作“肥女人”的时候,有很多人说这不是主流,是另类,是边缘,但现在主流明显已经接受了“肥女人”。所以收藏家和艺术家一样,都需要具备前瞻性的眼光。
徐锦熹:因为我本身是学金融专业的,所以平常跟别人聊天经常都会谈及股票、楼房等话题。但在我谈起艺术的时候,我会拒绝跟股票扯在一起谈,因为真正购买艺术品的人最终是想要得到一种趣味,一种享受。所以我在推广一件艺术品的时候,介绍的是艺术家本身的名望、能力,谈跟他在一起的感受。这就如同我们考察一只“股票”,最终谈论的都是它背后管理层的能力、诚信等。现在香港的藏家,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购买艺术品的同时,都会主动了解艺术家的故事。
宋伟光:国外还有画廊专门为艺术家拍纪录片,研究艺术家的生平、价值取向、艺术成因等,以这些东西来作为他的学术支撑。
赵利平:总结一下,艺术品投资收藏如何选择“潜力股”?
宋伟光:首先,所选艺术家应该小有名气。其次,这名艺术家应该获过有代表性的奖,或有作品被重要机构所收藏。第三,他还应该是圈子里比较活跃的人物,在学术和市场上都应该有所表现。这三项准则,不但适用于雕塑界,也同时适用于其他的艺术领域。收藏艺术品,不一定着眼于名家的作品,现在有一些青年人的作品也具有比较高的艺术价值,不能为了趋利而收藏,因为收藏说到底,应该是一种文化行为。
翡翠做雕塑材料。
许鸿飞:挑战自己,更挑战雕塑艺术的限制。每一次展览结束,都会有人来问我下一次的展览会是怎么样的,其实我跟大家一样,都是很期待的。同样的、重复的展览,一般我都不想再展。一个艺术家应该不停地有新东西出来,有新的想法,才能带动起周边的艺术氛围。
许鸿飞:当时我的老友林耐拿了一块翡翠,想让我帮忙做一件作品,在此之前我还真不知道翡翠能有这么大的料,所以就来了兴趣,一帮朋友直接杀去缅甸。但去了缅甸才知道,要想得到一块上乘的`翡翠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这个全球最大的翡翠原石交易市场,翡翠一摆出来就被上千双眼睛盯住,“赌石”的竞标方式太激烈了。刚开始我一点经验都没有,以为在原价的基础上加价十倍应该没问题吧,没想到别人下了百倍的价都有,所以第一次没买成,第二次才赌到石头,但买的石头都不理想。直到去年,我专门带上玉器专家实地考察,在翡翠拍卖前精确地计算看中的翡翠的平均价值,然后在这个参考值的基础上,再进行心理价位的评估,最终才买到了原石。
雕塑一做出来,我就发现,翡翠跟肥女人简直绝配,翡翠的温润将肥女人的珠圆玉润表现得淋漓尽致。还有一点很奇妙,翡翠雕塑跟青铜等常见材料的雕塑不同的是,作品没完工前,谁也不知道最后的效果怎么样,作品一旦完工,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每次都有意外的惊喜,而且每件作品都是唯一的。(来源羊城晚报)。
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兴起源于2004年,7年间,中国艺术品拍卖的成交总额已经是2004年的8倍之多,艺术品收藏投资的年回报率为26%,文物、古玩年升值率达到20%。从中国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通胀率来看,艺术品收藏投资仍然是重要的有效规避通胀的投资产品。
然而,这个市场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一级市场发育不健全,针对艺术品交易相关的法律体系迟迟未见完善。对艺术市场的监管一直尴尬地缺席,这已经涉及整个体系,比如艺术品基金,从资金募集,艺术品真伪辨别、价值评估、购买、基金管理,风险控制,盈利核算、退出方式各个环节都缺乏监管。如果不立即完善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就可能会形成大量的炒作、欺诈、非法集资等现象,应该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结构。
国内艺术品投资跑赢通胀了吗?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2011年上半年梅摩中国现当代艺术品指数也上涨了13.3%,不仅高于6.5%的普通居民cpi,也高于7.73%的富豪消费品cpi。艺术品的附加值极高,决定了艺术品资产市场具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抵抗通货膨胀的资产收益率。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兴起源于2004年,7年间,中国艺术品拍卖的成交总额已经是2004年的8倍之多,艺术品收藏投资的年回报率为26%,文物、古玩年升值率达到20%。从中国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通胀率来看,艺术品收藏投资仍然是重要的有效规避通胀的投资产品。”某艺术基金合伙人王燕认为,中国艺术品投资是近7年来最有效的资产配置方式。艺术品投资将日益成为寻求货币避险和资产增值的投资者热衷的优质渠道,从而吸引更多财富涌入艺术品投资市场。
在国内艺术品投资的专业机构中,艺术基金信托是这两年来发展最快的一支。“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10.41%!”当有人质疑艺术品投资的有效性时,业内给出了预期年化收益率10.41%的回答。今年以来国内共有17款艺术品信托发行,募集资金规模预计可达21.35亿元。10.41%的投资收益率被誉为可以媲美房地产信托。不过,另一种观点却认为,国内艺术品信托风险巨大,而且风险已经到了爆发的临界点。
受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的影响,大量投资者的热钱进入到艺术品投资领域,这中间,既有机构投资大鳄的身影,也有社会自然人和中小主体参与。社会对艺术品投资甚至是投机的高度关注和纷纷进入,使得这个市场充满了机会和风险。律师熊永文告诉记者:“有些艺术品信托的风险很大。一些质押物的真假都值得商榷,作品、古玩的赝品、仿品都影响产品市场价值的主体。另外,有一些根本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藏家在操盘,他们买东西全凭感觉和经验,何时买、买什么、何时卖、如何避险都凭感觉。还有一些年轻的经理人团队根本不懂艺术,他们相信买什么投资标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进行资金运作,这对作品对艺术家对市场都没有益处。艺术品投资有相当的技术难度,不论是艺术家及其作品的甄选、作品真伪的鉴定,还是对升值潜力把控和投资风险的规避等,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都是极其复杂和困难的。”
在今年春拍之前,就有业内人士预测,春拍将是很多艺术品基金获取投资收益与实现顺利退出的重要时间窗口。然而不幸的是,今年春拍的市场表现疲软:艺术品上拍数量、成交数量均下降四五成,不少名家都出现“卖不动”的现象。
“艺术品投资最大的风险就是能否顺利变现。目前国内艺术基金还需要建立多元的艺术品退出机制和体系。”王燕告诉记者,“目前艺术品交易的主要渠道还是拍卖,但基金公司显然不能做拍卖。在退出机制和体系上,应该首先从源头梳理起,扶持一级市场的发展,对于博物馆、画廊、古玩店等给予更多关注,让中青年画家、大众作家、艺术品甚至工艺品、有特色的古玩等进入社会更广泛的市场;其次,艺术品产权交易等方式也为信托产品退出提供了一个有效途径。对于以拍卖作为艺术品退出的重要机构强化监管和责任;再次,强化对艺术品市场的保障体系的建设,包括保险、担保、物流、评价、鉴定、定价、银行等,必须具体化制定政策和方案,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配套,以有利于艺术品退出的良好市场配套。”
大量资本涌入国内艺术市场催生了“天价艺术品”,资本掌握定价权和话语权对艺术市场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甚至有观点认为,收藏艺术品的资金背景在近两年内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并不是社会审美的变化,而是社会主流资金流向群体和结构的变化。也就是说艺术品市场已经被集中资金的癖好所替代,而非艺术本身的评判观点。
“资本掌握定价权和话语权,而不是艺术品本身的审美形成相应的价值,从短期来看,有利于资本的投资及收益保障,但从长期看,也将损害包括资本在内的艺术家和艺术品权利人的利益,这一点,资本在将来也会看到。资本所代表的逐利本色,与艺术家创作和艺术品本身的艺术性互相脱节,且未被纠正,那么这种产品的价格也将无以为继。”王燕说。
“即便是现阶段,艺术市场金融化也对一级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王燕告诉记者,“简单说,画廊的生存环境将会越来越困难,因为,现在的机构投资者锁定优质的艺术家和作品后,画廊等一级市场的主体的艺术品来源将越来越困难,逼迫画廊等一级市场主体在艺术品和销售对象上降低层次和寻找新的方向。”
“资本和权力掌握艺术市场的话语权,会衍生出一系列问题,更应该加强监管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律师熊永文说:“目前,针对艺术品交易相关的法律体系还远远没有完善,包括符合艺术品市场特点的拍卖法、保险法、期货法、证券法、基金管理法等等,都需要逐步完善。对艺术品交易的法律保障,也基本上是空白。其次,最大的问题就是监管的缺席,这已经涉及整个体系,比如艺术品基金,从资金募集,艺术品真伪辨别、价值评估、购买、基金管理,风险控制,盈利核算、退出方式各个环节都缺乏监管。如果不立即完善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就可能会形成大量的炒作、欺诈、非法集资等现象,应该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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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位于宁波的中升文化艺术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业内俗称宁波中升文交所)和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文交所)先后举办文化艺术品资产化、金融化论坛,期翼以此为此后各自将要开展的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服务而铺路。这两间准备开锣的新兴文交所先后举办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文交所同行前来,这其中包括已经正式营业的深圳文交所和湖南文交所的主管人员。
面临《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文交所的主持者们都显得有些彷徨。有人认为这两份文件对文交所所持的态度是激励和支持,而另一些人认为这些文件中更多强调的是整顿。
相比近两年出现的那些曾经被热炒,但又相继遭遇整顿命运的第一批文交所,最新出现的中升文交所和上海文交所,因其新的价值评估体系,似乎让人看到这个新生行业发展的第二个生命周期,但更多的人依然认为文交所的发展仍处在冰河时期,何时能破冰前行,还是未知数。
个人认为,金融、投资界人士意图介入艺术品市场,从而出现了艺术品资产化、金融化的尝试。艺术品市场首先是一个市场的概念,这个特定市场的核心是供求,表象是买卖,对象是艺术品。在对市场的研究中,艺术品被转化为商品,市场的发展对艺术品这种商品的发展起到促进还是阻碍作用,不是经济学的概念。艺术品的产生取决于它的制作者,即艺术家。艺术品的优劣并非市场决定,而是由他的生产者艺术家决定。
市场的主力是资本,资本牟利的需求出现了艺术品资产化,金融化的概念。文交所为资本的逐利本质提供了新的平台,其产生是一种必然。国内艺术品一级市场的薄弱和二级市场的腐化激生了文交所的产生。资本和投资人期待一个更透明,交易规则更清晰的平台出现,文交所恰好适应了这一需求。文交所的另一大作用是大幅度地提高了艺术品的流通性。作为投资对象,艺术品的流通性差是阻碍其市场快速发展的瓶颈。文交所份额化降低了投资门槛,在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其流通性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交所对其交易频率的限制,艺术品的流通性从不可预测转变为一定范围内可控。
目前,经过国家引导和政策调控,各地文交所在不同领域进行了新的尝试。从初期的单纯艺术品证券化的做法,扩展到目前对文化项目,文化企业的融资功能。如深圳天禄琳琅文化公司推出的“大唐玄机图”电影收益权投资项目,北京文交所“野山参”投资权项目,湖南文交所“黑茶”资产包的上市项目,以及正在酝酿阶段的宁波中升文交所的“海南国家文化创意基地实验区”资产组合项目等等文交所的职能范围扩大至促进和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
与此同时,近期拍卖市场的理性回归,艺术基金的观望心态,预示着市场新格局孵化期的开始。宁波中升文交所举办的“文化艺术品资产化、金融化论坛”上,业内专家们就文化艺术品通过资产组合确权、价值评估、保险、完善交易规则和退出机制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讨论。这代表了当前文交所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方向,能更好杜绝类证券化行径的发生,使艺术品金融化更加有效、合理、健康地发展。
文交所的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其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纯金融人才的主导容易使交易脱离文化的本质,而使文化项目发展成为单纯的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急需大量的艺术金融复合型人才。
投资人对艺术品市场的钟情其实并非只是看重其盈利性。作为一种有效的“激情投资”,艺术品在其保值和分散风险的投资功能外,更多的是能够带给收藏者美的享受,而不止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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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八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权委托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愿意购买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本合同构成双方买卖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1.标的艺术品:
1.1甲乙双方买卖的文化艺术品见附件《文化艺术品清单》(以下简称“标的艺术品”)。
1.2甲方保证其对标的艺术品拥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所有权人的完全授权。
1.3甲方就标的艺术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诺:
1.3.1标的艺术品来源合法,非盗窃或抢劫物等赃物,非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1.3.2标的艺术品不存在权属争议,也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留置等负担。
1.3.3标的艺术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形。
1.4瑕疵:甲方承诺,标的艺术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观现状外,无其他品质瑕疵。
2.交易价款:
2.1价格:
2.1.1双方同意,标的艺术品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1.2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应对交易价格予以保密,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交易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2支付:
2.2.1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的________%作为定金。
2.2.2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艺术品日的________个日历天前,支付总价的________%。
3.交付:
3.1交付时间:在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的条件下,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标的艺术品交付乙方。
3.2交付地点: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或甲方另行通知的地点。
3.3验收:
3.3.1甲乙双方进行交付时,乙方应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合同及其附件。
3.3.2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标的艺术品存在瑕疵或有其他异议,应当时提出。
3.3.3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在标的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上签字确认。
3.4所有权与其风险转移:
3.4.1交付完成后,在上述交付时间、地点产权和风险发生转移。
3.4.2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应付价款。
4.其他事项:
4.1中止交易:
4.1.1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标的艺术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标的艺术品的来源不合法或其来源与甲方承诺不符;
(2)标的艺术品的权属存在争议或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不一致的;
(3)标的艺术品并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4.1.2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终止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个日历天内领回标的艺术品,超过期限未领回的,乙方有权收取保管费。
4.2违约责任:
4.2.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4.2.2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约定交易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4.2.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项金额或逾期物品价值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时,每日的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款项或逾期物品价值的千分之五。
4.2.4标的艺术品交付后,因甲方隐瞒其瑕疵或其权属瑕疵,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3争议解决:
4.3.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3.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5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九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买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鉴于:
1. 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权委托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 乙方愿意购买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本合同构成双方买卖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1. 标的艺术品:
1.1 甲乙双方买卖的文化艺术品见附件《文化艺术品清单》(以下简称“标的艺术品”)。
1.2 甲方保证其对标的艺术品拥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所有权人的完全授权。
1.3 甲方就标的艺术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诺:
1.3.1 标的艺术品来源合法,非盗窃或抢劫物等赃物,非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1.3.2 标的艺术品不存在权属争议,也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留置等负担。
1.3.3 标的艺术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形。
1.4 瑕疵:甲方承诺,标的艺术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观现状外,无其他品质瑕疵。
2. 交易价款:
2.1 价格:
2.1.1 双方同意,标的艺术品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1.2 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应对交易价格予以保密,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交易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2 支付:
2.2.1 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的________%作为定金。
2.2.2 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艺术品日的________个日历天前,支付总价的________%。
3. 交付:
3.1 交付时间:在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的条件下,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标的艺术品交付乙方。
3.2 交付地点: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或甲方另行通知的地点。
3.3 验收:
3.3.1 甲乙双方进行交付时,乙方应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合同及其附件。
3.3.2 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标的艺术品存在瑕疵或有其他异议,应当时提出。
3.3.3 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在标的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上签字确认。
3.4 所有权与其风险转移:
3.4.1 交付完成后,在上述交付时间、地点产权和风险发生转移。
3.4.2 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应付价款。
4. 其他事项:
4.1 中止交易:
4.1.1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标的艺术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 标的艺术品的来源不合法或其来源与甲方承诺不符;
(2) 标的艺术品的权属存在争议或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不一致的;
(3) 标的艺术品并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4.1.2 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终止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个日历天内领回标的艺术品,超过期限未领回的,乙方有权收取保管费。
4.2 违约责任:
4.2.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4.2.2 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约定交易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4.2.3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项金额或逾期物品价值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时,每日的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款项或逾期物品价值的千分之五。
4.2.4 标的艺术品交付后,因甲方隐瞒其瑕疵或其权属瑕疵,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3 争议解决:
4.3.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3.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5 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2) 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
乙方:
甲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
甲方因工程需要,不定时多批次向乙方采购钢材,数量约52650吨,合同总价暂定为贰亿元,按实结算。(本合同钢材用量、标的暂定)。
第二条价格。
一级钢(合格品)、二级钢(合格品)、三级钢(合格品):当日西本价+150元/吨。以上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发票、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备料费、税金等。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或者用手机短消息方式通知乙方指定专门人员的钢材品名、规格、数量,乙方接通知后叁天内,根据现场实际路况安排车辆,将甲方要求数量的钢材送至工地甲方指定地点。数量以甲方指定收料人签收的入库单为准。此签字入库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初始依据。在甲乙双方每月达成结算单后,甲方回收所有的入库单,甲方指定人员签署的结算单作为最后的计算依据(入库单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货物必须随车带质保单、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获得工地所在地质检站验收通过。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货款,直至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书面资料为止。
2、若乙方所供质量原因导致货物退场、返工、罚款等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额可以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
2、甲方在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5%;
3、供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预付款抵充货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抵充完毕后,甲方每月结算确认之日起10内支付结算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旦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剩余货款支付方式、时间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1个月;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或所供钢材在数量上弄虚作假;
3、乙方所供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所供钢材在质量上弄虚作假。
第八条其他。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一
购买方:______________
1、出卖方不对艺术作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出任何的保证和担保。
2、因拷贝、摄影、数据传输等技术原因造成艺术作品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以原物为准。
3、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的介绍及评价,无论什么方式(包括互联网、证书、图录、新闻载体等)及内容,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艺术作品的任何保证和担保。
1、艺术作品的名称:
2、艺术作品的质地、规格、年代:
3、艺术家的名字:
4、艺术家简介:
1、购买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行了解、审看和判断有关艺术作品的实际状况,并对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出卖方郑重建议,购买方应在购买任何一件艺术品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原物,自行判断该艺术品是否符合其描述,而不应信赖互联网、证书、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和宣传之表述做出决定。
1、购买方服务使用费。
2、服务使用费是根据实际购得的艺术品确认价的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现金支付
1、购买方全额支付所列款项后,即可获得该艺术品的所有权。
2、购买方须在支付所列款项之后起的七日内领取该艺术品。
3、购买方因逾期领取所造成的艺术品搬运费、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购买者承担,购买者应对该艺术品负全责。
1、在艺术作品交付之前,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用以外包装的玻璃、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负全部责任。
2、在装箱和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出卖方不承担责任。
1、出卖方声明:其已得到艺术家本人的授权,有权代理出卖该艺术作品。其有北京崇文广渠门名敦道大厦4号楼1609权签署本协议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不与该方的成立文件、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相抵触或构成违约或不履行。
2、购买方购得可供交易艺术品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保证:已透露给对方的信息不存在对其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会实质性影响该方签订本协议意愿并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全部政府文件、声明或信息;并且,以前已提供给对方的文件中不含有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为避免对其中声明产生误解所需陈述的任何重要事实。
4、不存在可能以任何形式阻碍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未履行的合同承诺或义务。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2、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提起诉讼(仲裁)。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二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
1、出卖方不对艺术作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出任何的保证和担保。
2、因拷贝、摄影、数据传输等技术原因造成艺术作品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以原物为准。
3、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的介绍及评价,无论什么方式(包括互联网、证书、图录、新闻载体等)及内容,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艺术作品的任何保证和担保。
1、购买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行了解、审看和判断有关艺术作品的实际状况,并对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出卖方郑重建议,购买方应在购买任何一件艺术品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原物,自行判断该艺术品是否符合其描述,而不应信赖互联网、证书、图录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和宣传之表述做出决定。
1、购买方服务使用费。
2、服务使用费是根据实际购得的艺术品确认价的__________%。
1、购买方全额支付所列款项后,即可获得该艺术品的所有权。
2、购买方须在支付所列款项之后起的七日内领取该艺术品。
3、购买方因逾期领取所造成的艺术品搬运费、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购买者承担,购买者应对该艺术品负全责。
1、在艺术作品交付之前,出卖方对艺术作品用以外包装的玻璃、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负全部责任。
2、在装箱和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出卖方不承担责任。
1、出卖方声明:其已得到艺术家本人的授权,有权代理出卖该艺术作品。其有权签署本协议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不与该方的成立文件、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相抵触或构成违约或不履行。
2、购买方购得可供交易艺术品后,若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保证:已透露给对方的信息不存在对其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会实质性影响该方签订本协议意愿并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全部政府文件、声明或信息;并且,以前已提供给对方的文件中不含有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为避免对其中声明产生误解所需陈述的任何重要事实。
4、不存在可能以任何形式阻碍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未履行的合同承诺或义务。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2、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提起诉讼(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三
甲方(买方全称):
乙方(卖方全称):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几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乙双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附后)。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第四条每一台箱装箱房赠送一台一匹分体空调
第五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按甲方图纸生产;
第六条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圆整(rmb元整)。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旅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它: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四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买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权委托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愿意购买本合同约定文化艺术品,本合同构成双方买卖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1.1甲乙双方买卖的文化艺术品见附件《文化艺术品清单》(以下简称“标的艺术品”)。
1.2甲方保证其对标的艺术品拥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所有权人的完全授权。
1.3甲方就标的艺术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诺:
1.3.1标的艺术品来源合法,非盗窃或抢劫物等赃物,非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1.3.2标的艺术品不存在权属争议,也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留置等负担。
1.3.3标的艺术品不存在侵犯他人权与其风险转移:
3.4.1交付完成后,在上述交付时间、地点产权和风险发生转移。
3.4.2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应付价款。
4.其他事项:
4.1中止交易:
4.1.1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标的艺术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标的艺术品的来源不合法或其来源与甲方承诺不符;
(2)标的艺术品的权属存在争议或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不一致的;
(3)标的艺术品并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4.1.2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终止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个日历天内领回标的艺术品,超过期限未领回的,乙方有权收取保管费。
4.2违约责任:
4.2.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4.2.2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约定交易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4.2.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项金额或逾期物品价值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时,每日的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款项或逾期物品价值的千分之五。
4.2.4标的艺术品交付后,因甲方隐瞒其瑕疵或其权属瑕疵,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3争议解决:
4.3.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3.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5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五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六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几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乙双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附后)。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第四条每一台箱装箱房赠送一台一匹分体空调。
第五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按甲方图纸生产。
第六条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圆整(rmb元整)。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旅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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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七
现在社会上收藏古玩和艺术品的人越来越多了,在收藏的过程有很多小问题需要我们注意的,否则会造成想不到的损失,那么下面一起来看看学下啦小编为你推荐的艺术品收藏必须谨记的规矩,希望对你有帮助。
收藏古玩的朋友往往看重“年份”,而忽视东西本身的艺术性。须知,你收藏的是古代艺术品(或是今天可作为艺术品欣赏的物件),不是所有的古物。有的古物“年份”很足,却不具艺术性或艺术性甚低,则不宜纳入“艺术收藏”视野。如宋元时期的青白瓷圹碗,出土量非常巨大,真正具备艺术收藏价值的并不多,还不如年份短得多的清代艺术瓷(如花瓶、瓷塑等)。还有一个误区需纠正:总认为年代早的存世量比年代晚的少,宋代的比元代的少,明代的比清代的少,错。一般而言,艺术品比日用品少:清代的花瓶(艺术品)肯定比明代的盘碗少是肯定的。(也有个别例外:如元代的青花盘碗比宋以后任何朝代的普通花瓶少)。
艺术品有时因各种原因难保“十品”,尤其是古玩,经历岁月沧桑,常难达十分之完整度。当一件精彩但有残损的作品和一件品相完善却平庸的作品在你面前,你如何选择?你是选断臂的维纳斯还是选完整的泥人张?收藏的原则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本来古玩收藏就是“抱残守缺”,不宜有过分的求全心理。当然在两件艺术水平相当的作品前,你还是要选品相完善的那件,哪怕价格要高出几倍。另外,“玉”碎到什么程度可以接受也是必须考虑的。破损率超过一定限度就必须放弃,核心部分和关键部分如果缺损也必须放弃。比如明代德化窑观音像,如果缺一手,可藏;如果缺在头脸部,则不可藏。虽然二者破碎率都是百分之十,但后者缺损的是关键部分。此道理于书画亦然,名款缺失,与一花一石的缺失收藏价值差别甚巨。
作者知名度是艺术收藏投资必须考虑的一项,但是,并不等于说“知名度越高越有收藏投资价值”。收藏原则仍然是艺术性第一,知名度第二。其实,知名度是动态的,今天这幅作品的作者是小名头,五年以后或十年以后完全可能成为大名家。而你手头决定去留的作品却是静态的,今天它是名家的烂品,五年后十年后一百年后它仍然是烂品,仍然改变不了其平庸低劣的本质。
这条有两层意思:其一,有的大名家名实难副。在中国内地这种逆淘汰的体制下,平庸者往往居上位,杰出者却居于野,此在艺术界亦然。像黄叶村、陈子庄、黄秋园这样的艺术大师甚至一生都被排斥在体制外,直到身后才大放异彩。其二,即使是名副其实的名家,其作品也不是每件皆优秀。有时因为应酬、身体健康、情绪低落等原因会创作出低劣平庸或不尽人意的作品。另外,在艺术家一生的艺术生涯中,其早、中、晚期的作品水平悬殊往往是非常大的。早年稚嫩而不成熟,晚年体衰而精力不济。是故收藏某艺术家作品有“掐头去尾”之说。一般来说,50岁到70岁这二十年是一个艺术家人生最饱满,创作最成熟而频出佳作的年龄段。当然也有早慧和早衰的例外,有大器晚成的例外。
当代中国的艺术市场仍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中,过度炒作和虚假成交已经是司空见惯之事。许多艺术品的市场表现与其实际的艺术价值往往不同步,甚至与其艺术价值背道而驰。那种认为拍出高价的就是好作品的观点和以“市场风向标”为“入仓”依据的做法是很幼稚的。中国的艺术市场还很不成熟,所以其“风向标”并一定不指向未来,它甚至可能指向死胡同,指向绝境。但中国艺术市场最终必然会走向理性,在今后理性市场中,你高位入仓某名家的作品(如范某、刘某、崔某等等)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所以一定要记住:只收好的,不收贵的。当然什么样的作品才是好的?这关乎收藏投资者的艺术鉴赏水平或其艺术收藏投资顾问的鉴赏水平。至于什么是贵的什么是不贵的?必须与艺术品的质量联系起来考量,而不是仅仅看其一平尺多少。
例如黄宾虹一平尺50万,刘主席一平尺5万,行家肯定不会说后者便宜前者贵。但是如果黄宾虹一平尺卖到100万,以目前的物价来说显然是贵了。虽然一平尺100万的黄宾虹在市场出现过,但这恰恰是目前中国艺术市场非理性的一个表现。或许有人会说“艺术是无价的,黄画作为艺术大师的作品卖怎么高都不高。”这样的话往往也成为拍卖行的煽动语。“艺术无价”不等于“艺术品无价”,艺术品一旦进入艺术市场,那么它无论多么“伟大”都是有价的,都是有顶的。有一些“潜力股”的艺术家,你一时可能觉得买高了,但几年之后,你会发现其实是捡了漏。潜力股艺术家的知名度和市场成长往往是呈跳跃型上升的。所以贵与不贵需联系作品的艺术水准及其艺术家的发展前景来辩证判断。
当代艺术家多如牛毛,群星璀璨。你不可能也没必要“见好必收”“遍地开花”。除非你资金特别雄厚,精力特别旺盛。否则最好选取一两家或两三家(我的意见是不超过3家,而且应该先选取1家,一定时间后有心得了,根据经济实力和“新大陆”之发现再扩选其他家)。当然如何选择艺术家也颇有讲求。总之在选择艺术家上要重质量,而不是重数量。其实即使是一些大的艺术品投资机构,其选择的艺术家也多是三五家。这有什么道理?大概跟你买股票类似。至于投资古玩,也是一样的道理,要有精品意识和专题意识,同样不宜遍地开花。必须说明的是:上面的建议是针对收藏和投资艺术品,直白说就是要动到你的“银库”的行为。你当然还很有可能有只鉴赏不收藏投资的活动,这种纯鉴赏的活动则应该开拓视野,古今中外广泛涉猎,不局限于三五家,这对你提高鉴赏能力和理性收藏投资艺术品有莫大帮助。
不可否认,一切艺术家的作品都或多或少地融入了自己的个性成分,即使临摹品也有临摹者个性的投射。你要说某件作品毫无个性,那就绝对化了。毕竟“画为心迹”,每颗心都不一样,每幅画就不可能绝对无个性。但是当一幅画共性超过个性、因袭创作原创,则其艺术价值就高不到那里去。所以必须在“个性”前加“鲜明”二字,作为强调。当下跟风作品、复印机式的作品不少,如学黄宾虹已到了“遍地黄”的地步。走这一路的艺术家有些虽声名显赫,但其实际艺术水平却是平庸的。成功艺术家的作品必须具备鲜明的辨识性,即使不看落款,也能看出是某家的作品。而鲜明的辨识性源于源于作品鲜明的个性,源于艺术家的强烈的原创精神和创新意识。
“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不仅是对学者的要求,也是对艺术家的要求。平庸的思想不可能产生卓越的作品。这一条“军规”实际上与上一条是紧密联系的。艺术家只有精神独立才有可能具备原创精神和创新意识,才有可能在作品中体现鲜明个性。许多朋友可能会问:“思想”“精神”这些东西很玄乎,怎么才能在艺术家的作品中领略到呢?这有赖于你的艺术鉴赏能力。当你的艺术鉴赏能力提高的一定的程度,对于作品思想的平庸和卓异自能分辨,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没有比较“省力”的捷径呢?有的。就是去了解作者的其他方面的的信息:如学养、文字、言行等等。作品思想不平庸的艺术家在其人生的其他方面肯定也是不平庸的。例如一个见到高官贵戚就点头哈腰、毕恭毕敬、逢迎拍马的艺术家;一个面对惨淡人生、对社会丑恶现象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的艺术家;一个明哲保身,逃避责任,毫无担当精神的艺术家,他的思想肯定是缺乏高度的。而在学养方面,艺术家是否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关乎艺术品是丰富还是单薄。有人问唐伯虎的老师周臣,为什么他的画反不如他的学生唐伯虎,周臣说:“只少唐生数千卷书耳。”可见学养深厚与否对作品的影响。古今许多艺术大师不乏博学鸿儒,他们的造诣往往具多面性。如苏东坡既是书法家又是画家又是文学家,多重身份。米芾、黄庭坚、黄公望、沈周、文徵明、唐伯虎、徐渭、陈白阳、董其昌、弘一、丰子恺……无不如此。学者型艺术家和才子型艺术家从来都是市场热捧而永远不会跌落的艺术“硬通货”。
政界名人、学界名人、名作家、大科学家、影视明星、体坛明星、名僧名道……等名人作品,除非其本人同时又是造诣不低的书画家,否则其作品皆不宜收藏。非书画艺术家的名人作品其艺术水平往往十分低劣,属于书画垃圾。哪怕其人声名十分显赫,比如是总统、总理、将军、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运冠军、当代高僧等等,他们对艺术为何物常常一无所知,怎能期待他们能创作出高水准的艺术佳作?他们的涂鸦之作可以当做“名人墨迹”收藏,但绝不可以当做艺术品收藏投资。有些非艺术家的文化名人对书画略有涉猎,但并非专攻,也应限收,如赵朴初、楚图南、南怀瑾、贾平凹、易中天等人之作品,都只能视为名人翰墨,而不宜列入艺术品范畴。而像饶宗颐这样的文化大师,在书画方面也是嘎嘎独造,其本身就是书画大家,则可纳入艺术收藏之列。
因为中国艺术体制的逆淘汰效应十分普遍,有真才实学的卓越艺术家往往是“处江湖之远”,他们不在国家画院里,不是美院教授,不是这个协会那个中心的会长理事,他们只是一介布衣,但是他们的水平却远在那些体制内的院长、会长和教授之上。这种现象是逆淘汰的社会体制造成的。不甘于平庸的艺术家必定是不适于体制内生存,所以往往被体制边沿化。而体制给了那些听话的艺术家大得吓人的头衔,却不能给它们艺术创造的天才。所以近二十年来涌现的艺术大师几乎全部来自体制外,如上面提到的黄叶村、黄秋园和陈子庄都是布衣之身,他们甚至连美术家协会的会员都不是,却让所有的有各种吓人头衔的体制内艺术家黯然失色。吴冠中先生曾经呼吁解散画院、美术家协会等这种僵化的艺术部门,说这些部门豢养了一批不下蛋的母鸡。的确,体制内的头衔已经成为束缚艺术家自由创作的紧箍咒,而许多体制内艺术家不但感觉不到紧箍咒的束缚,反而用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博取更多更大的紧箍咒(头衔)。因此之故,他们用以艺术创作的时间也被各种社交活动和人情公关冲淡了。在这种状况下他们确实下不了什么好蛋(艺术佳作),虽然他们有一身非常华丽的羽毛。当然,也不能说体制内艺术家就绝对没有高才,还是有的,但他们毕竟是少数。而体制外艺术家也不见得都优秀,也有不少平庸不堪的。总之,这条军规的要点是选择艺术家作品要惟艺术水平是选,而不要惟头衔是选。
这一条谈的人太多了,我就不再啰嗦。因一心想捡漏的迷思导致痛失交臂和吃大亏的事每天都在艺术市场上演。
记住:只要你严格遵守以上十一条军规,你的艺术品投资方向就不至于迷失,惨败的几率可趋于零,成功几率就会大幅提升。
艺术品收藏合同篇十八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卖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艺术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艺术品概况
序号:__________
作者/______年代
艺术品名称: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
规格尺寸:__________
质地:__________
保存现状:__________
瑕疵: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
第二条 艺术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艺术品瑕疵。
第三条 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 艺术品的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于交付时进行验收:
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条 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艺术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___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日 分之 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的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___日内取回艺术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______日 分之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