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法院的申请书(模板17篇)
总结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并为自身发展和成长提供指导。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注重细节,注意字句的选择和排列的顺序。现在,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思考它们背后的深层次思考。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云南省x人,住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19xx年x月日出生,云南省宣威市人,住昆明市五华区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传票。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被申请人虽然存在,但下落不明,也无具体的联系人存在,因而本案传票无法送达。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为维护申请人的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贵院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传票,恳请准予。
此致
xx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
二〇xx年x月x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xx,住址:xxx,委托代理人:×××事务所xx律师,联系电话:×××。
请求法院调取在xx的相关xx材料。
申请人×××与×××及×××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xx民初字第×××号。
申请人认为,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相关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市局以相关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申请人:×××。
20××年××月××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三
上海市xxxx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原告xx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对被告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不甚了解,而被告的财产状况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至关重要。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原告方无法自行收集被告有关财产权属等证据材料,因此特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机构:。
该机构地址:。
申请人:。
代理人:。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对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参与度。
事实理由:申请人诉北京市__________区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本案已经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虽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从分析意见中可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申请人也坚持认为北京市__________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今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特申请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五
被执行人:河北和谐合金炉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井陉县微水镇岩峰村。
执行请求
1、请求由贵院执行或指定其他法院执行本案
2、因本案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河北和谐合金炉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历经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并经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作出(2009)浙温商终字第585号生效判决。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向井陉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井陉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4日立案受理,但时至今日井陉县人民法院仍未对被执行人采取有效执行措施,本案的执行无任何进展,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具体情况如下:
议移交相应机关处理,而仅以无财产为由将本案中止执行,是明显的地方保护,偏袒被执行人。
2、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申请人申请查封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冻结资金105万元,但其后该银行私自将冻结资金解冻,冻结资金被划走。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执行法院陈述该事实请求追究解冻银行的责任,但执行法院对申请人的合法请求置之不理,并未追究该银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生效判决得到有效执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特向贵院提出申请。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2010年7月6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六
被申请人:同上。
执行请求:
1、------。
2、------。
事实及理由: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民个人加盖手印。
法人及其它组织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用钢笔书写或打印。
2、公民个人将身份证复印1份,原审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复印件1份,原审法官出具的生效证明书1份。
3、法人单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扩展资料。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_民事诉讼法》(xx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xx〕5号)。
第四百六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关于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规定:
《_民事诉讼法》(xx年修正)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_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贵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对字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笔迹鉴定。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下列字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为被申请人所写产生异议,而该事实直接影响本案的审理结果。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使本案得以公正审理,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
此致
天津市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_____单元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周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___族,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区_____单元_____号。
申请事项:
请求中止被申请人对女儿_____。的`探望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周小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将_____接回家中生活两次。
但最近原告发现,被告染上酗酒恶习,将女儿_____接回家中后并未认真照看,只是任其自己待在家中。而晚上被告酗酒回家后,则对周小_____恶语相向,甚至打骂。邻居报警两次,提供救助。
为保护_____的身心健康,特请求人民法院中止被告的探望权。待被告改掉恶习,不再危害_____的身心健康时,再酌情考虑恢复!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xx。
电话:838xx33手机:137248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xx律师。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韩××,男,1984年4月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公司住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第三人:××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1、请求强制执行[京顺劳仲字[20××]第1021号]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年12月15日至20××年9月30日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结清20××年12月15日至20××年9月30日在职期间全部工资及加班工资、带薪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8000元人民币。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北京天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第三人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20××年11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京顺劳仲字[20××]第1021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现在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附: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20××年××月××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19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女,汉族,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户籍地: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______名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牌(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诉被申请人______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上述财产经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予以查封冻结。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故,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该申请,请求贵院予以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望请批准。
此致
天津市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二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因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与李xx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所作的(00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至你院,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在本案一审过程中,被告李xx向法院出示了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使用权主体是李xx,转让协议载明是申请人与李xx所签。但是申请人从未与李xx签过任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其出示协议的行为显然十分荒谬,没有根据,纯系造假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必须以双方协议和身份证件等为凭据才能现场进行。申请人从未与李xx签过任何转让协议,更不可能和其一道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因此其产权证来源的合法性存在十分明显的问题。可是,一审人民法院并未对以上两项文书证件进行科学鉴定,而直接予以判决。为查明事实,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李xx出示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真伪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名笔迹等进行鉴定,以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三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中路296号元盛大厦16楼a座被申请人: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衡山县城关镇建设街18号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十月七日向中国银行衡山支行***以下简称衡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十五万元,期限三个月,该笔贷款由衡山县轻工业局签订了“不可撤销贷款担保书”。一九九o年服装厂又以衡山县轻工业局进行担保,向衡山支行贷款十万元,限期六个月。贷款到期后,衡山县服装厂和轻工业局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由此酿成纠纷。
后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衡经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服装厂应偿还贷款本金二十五万元,至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日止的利息四万二千零四十六元六角,限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年付清,衡山县轻工业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人已于20xx年4月14日通过合法转让取得该笔债权,经调查得知现衡山县轻工业局有可供执行财产即为其享有所有权的位于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第一层门面两间。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xxx
20xx年x月x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男,现年××岁,××区×××号居民。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本案原告×××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因治疗车祸受伤的包括病例在内的全部资料。
2、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本案×××在×××市××的全部资料,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原告×××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因在交通事故发生前自身患有多种疾病,如果不调查医院病历资料无法查清本案事实,基于上述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原告×××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因车祸治疗的`病历和××第××医大因车祸治疗的病历。
20××年××月××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__,住址:___,委托代理人:___事务所__律师,联系电话:___。
请求法院调取在__的相关__材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与___及___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__民初字第___号。
申请人认为,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___相关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___在市局以相关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20__年__月__日。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执行人: 。 住所地:号。联系电话:
执行法院名称: 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号:( ) 民执字号。
执行案件立案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
申请执行人 与被申请执行人 纠纷一案历经 区人民法院一审,业已生效。生效判决内容为: 应向 支付 。
年 月 日,申请执行人 向 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今 区人民法院仍未执行。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相关判决书及法律条文
一、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变更执行法院】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的,应当向其发出督促执行令,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应当作出裁定,送达当事人并通知有关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执行法院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期间,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
给法院的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____,姓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务农,家住:____________。
玉山县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执字第114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徐小燕名下的玉山县东门花园农民安置地基陆直予以查封,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对查封该处陆直地基中的两直地基执行裁定提出异议。
申请人与徐小燕于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江西省玉山县三清东路农民安置区第十一栋从东到西第3、4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徐小燕名下的该处两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权已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于____年9月30日签订本协议的,当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权转让款,该处安置地基使用权系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也已在该处安置地基上建造了两直四层的房屋。故贵院对该处地基进行查封,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后,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