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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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一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贷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计算,按季结息。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补充条款: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二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附抵押物清单(略)。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五
乙方: ___
经甲、乙双方合意,于__年_月_日订购__小区__幢__室房产一处,总价款元。
首付款元,全部为甲方个人出资,约定支付日期__年_月日。余款元,全部以乙方名义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中__元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期年;元为商业贷款,贷款期年。
房地产权证书以乙方名义办理,甲方登记为共有权人。
双方协商对该房屋的出资及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该房产属甲乙双方按份共有财产,各自所拥有份额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未清偿贷款在共有期间对内属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各自偿还的贷款额算作各自出资。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六
抵押权人(贷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发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
还款期数
(1+贷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入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务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即地产之权益抵押
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
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着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处置该房产: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当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抵押权人即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七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为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保证用于_。借款期限为_年_个月,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年_月_日_元;
_年_月_日_元。
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月_日_元;_年_月_日_元。
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
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送_。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八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的上述房产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按揭贷款额度,单笔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年。
第五条甲方依据本协议向购房者提供购房按揭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者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者在《借款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下述第4.1款为购房借款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1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借款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所办抵押的《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利证》后止。
4.2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个月止。在乙方保证期间,如乙方的经营有效期已经到期,乙方必须事先提供经甲方同意的担保单位且其同意继续履行乙方未尽的担保责任,乙方方可解除担保责任。乙方如出现歇业、解散、破产、被撤销、与他人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甲方认可的妥善有效措施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在甲方及甲方下属行之专项帐户和(结算帐户)的所有存款。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设立专用售楼款监管账户,并承诺将在甲方申请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支付的首期款,以及甲方向购房人发放的按揭贷款全部存入此账户,帐户号为。
乙方同时承诺在甲方已有开发贷款的,该帐户内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开发贷款,除上述用途之外的资金则首先用于本协议项下楼盘工程款项和有关税费,并自觉遵守甲方监管,保证在每次用款时向甲方提交监理公司签署的付款证明和需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第八条购房借款人为取得甲方的购房贷款,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应签订《抵押合同》,将所有商品房(包括在建和已建)抵押给甲方,作为其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担保。
第九条乙方保证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后,负责及时办理拟抵押房产的抵押登记工作;在房产竣工验收后,及时办妥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抵押他项权证,并将借款人的上述三证交与甲方管理。(预告登记证在银行抵押,他项权证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开立贷款保证金账户,按照按揭贷款总额的%交纳保证金,帐号为,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在乙方为借款人办妥房产/预售契约抵押登记手续之前,该账户的资金只能作为偿还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的还本付息保证。
协议项下任一按揭贷款发生逾期或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扣除偿还每笔违约按揭贷款应还款部分,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保证金。
乙方保证期间结束后,甲方应及时解冻保证金专户。
第十一条乙方在对外宣传中涉及甲方楼宇按揭贷款的内容,应不违背协议中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如需更改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在原协议执行期间已发放的按揭贷款,不得因协议更改而放弃履行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如因国家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由于商品房工程质量及延迟交付使用,致使借款人不能完全或及时享有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补充修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本协议履行期满或中止时,甲方在协议期内发生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免除。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有权签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有权签字人:日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范文三
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甲方所开发的房地产的销售,促进银企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就房产按揭贷款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甲方和乙方共同为甲方开发的地处的总面积为平方米的房产按揭项目合作而订立本协议。该房产建设的有关批复文件及证书复印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乙方向甲方开发的前述房地产项目最高可提供总用于期房,又适用于现房。实际贷款额度以实际签署合同并发放的按揭贷款累计金额为准。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和信贷政策的变化调整该最高额度。
三、对购买上述甲方开发的房产的企业,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推荐。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经审批同意后应及时发放按揭贷款。
四、担保条款
甲方建造的上述房产为期房的(已建成竣工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及进行抵押登记的,视同期房),对于向乙方申请借款用于购买房产的借款人,甲方对第二条所述的最高额度内的期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房产购买者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妥抵押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并将他项权证及有关资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以下简称“担保阶段”),对房产购买者向乙方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房产购买者在担保阶段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的,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并有权从甲方在中信银行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相应金额。
(二)担保范围
1.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担保阶段内借款人每期应付款项逾期之日起至担保阶段届满后两年。
(四)甲乙方关于担保条款约定,其效力独立于本协议,且担保有效期不受本协议第十二条有效期的约束。
(五)甲方同意放弃对本条款的抗辩权。
五、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按揭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办妥后的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由乙方保管。对于乙方已取得抵押他项权证的按揭贷款,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甲方仍应协助乙方催收、协助处臵房产。对甲方与借款人在房产买卖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确认甲方出售的房屋已具备合法合规的出售条件,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七、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反映其基本情况、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房产建设的立项、规划、许可、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建设、销售等相关资料。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该等情况及资料内容合法、真实、完整。
八、该按揭房产项目在中信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甲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开立销售房产专用账户,账户名称,账户号,用以存入房产销售款项。若甲方出售的房产为期房,则乙方有权对于该账户内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且甲方承诺该账户内的款项全部用于房屋工程的建造。
九、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存入保证金万元,保证金账户号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九
1、到与银行有合作资格的经销商处购车并签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要注明你所要求的车价、税费、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以及百分之几的余款按揭。不能让经销商在价格中笼统的写一句车辆价格多少。
2、在经销商处(也可以银行处)填写贷款申请书,注意贷款金额和期限。
3、带上相关证件(一般是身份证、婚约证明、收入证明、驾驶证--可以是别人的、行驶证、车辆注册登记证)以及你的配偶(如果有)和经销商一起到银行。
4、在银行里在贷款合同、动产抵押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书上签字(银行一般要求当面签字,以防作假,对你来说也最好去一下),再次同银行工作人员核对贷款额,并根据所贷金额计算每期按揭款以及履约保证保险(此保险计算方法:每月按揭款_贷款总月数_贷款年份的%),此险在你提前还贷后可以部分退回(提前回贷的朋友到时别忘了索要,一般银行会出证明让你到指定的保险公司去领取)。在此注意:如果你小心一点的话可以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合同上也写上贷款金额后再签字;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等银行工作人员把合同全部写好核对无误后再签字,但这样你可能要跑几次银行。合同是不能涂改的,一经涂改你可以要求重新填写。
5、开上车子和经销商一起到车管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资料当然要带全,不过这时不用你操心,银行和经销商一般会为你准备好的,如合同、抵押清单、车辆发动机号及车架号、车辆注册登记证。办理完毕,车管所会在车辆注册登记证上打印上你的抵押贷款金额及受益银行。
6、以下程序你可以不必再到银行了,可由经销商去做。让他带上车辆注册登记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去交给银行,银行据此会按合同约定发放相应的金额到经销商帐户或你的帐户后再自动转入经销商帐户。
7、在合同约定的每月还款日期前足额存入按揭款到指定的帐户(一般银行会要求你开立一个信用卡帐户,不能透支的那种,方便你存款也方便他扣款),延期是要吃罚期的。如果你延期交款,要在交款后及时通知银行扣划,否则有可能银行会在下期再行扣除,这样你的罚息是会增加的。注意如果延期了你交款要比平时多交点,以便银行足额扣除,少一分银行也不会扣的。
8、如果你丢了信用卡或忘了那帐户,要及时到银行重新办理,并且通知他们你最新的信用卡或帐户的帐号,让他们及时修改电脑资料,否则有可能被银行作延期处理,加吃罚息。
9、如果你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会要求你到银行去开一张你还款资信的证明,如果你是按时还款的,保险公司会将保费全额支付给你。如果你没有及时还款的,保险公司将把赔款支付给银行以抵按揭款,当然银行也不会出证明给你了。所以你在注意自己的还款信用。
10、全部贷款还清后,向银行索取相关证明,并带上车辆注册登记证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抵押注销手续,这时这车才能算是你自己的了。如果你提前还款,还有部分履约保险费可退,也可能还有当初保险公司预收的次年的车辆保险费。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十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_________市(以下简称该房屋)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贷款银行:_________;贷款期限:_________年;贷款金额:_________人民币元。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1、贷款服务费金额:_________人民币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延误时间超过_________日的,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_________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1、2、3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相应利息),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丙方收件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_________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十一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贷款一事(借款合同编号为: ),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借款中乙方应按向甲方借贷总金额的‰按月向甲方支付发放该贷款及贷后对放贷款项的跟踪管理、监督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该约定的费用在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前乙方应按贷款的期限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2、甲乙双方同意贷款的利息由乙方按月支付,每月的 20号前须足额向甲方付清当月利息;乙方保证在借款合同到期时,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归还所借款项及利息。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愿意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同意,如果乙方提前归还所借贷的款项,贷款利息仍然按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但甲方将根据乙方提前还款的天数返还甲方已经收取的乙方提前归还金额部分的管理费,归还比例双方同意为已经收取的五分之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及时归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权按乙方应归还而未归还利息金额加收50% 的罚息,同时甲方有权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每月加收15‰ 的管理费用。
4、如果乙方违约,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还贷,逾期期间,遇人民银
5、从乙方违约之日起,甲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复利。
6、乙方违约期间,甲方为行使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对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均需承担担保责任。
8、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担保人的需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 定 法 定 法 定
代表人: 代表人 :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时间: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十二
合同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十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币种、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六、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价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八、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计算单位.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_____年____月____日2._____年____月____日
3._____年____月____日4._____年____月____日
5._____年____月____日6._____年____月____日
7._____年____月____日8._____年____月____日
9._____年____月____日10.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紧接下一页)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3.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十、借款担保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2.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3.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果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十一、借款人和贷款人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继续检查。
6.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继续监督。
7.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1.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账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币种,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换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贷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
十四、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十五、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办理合同确认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接受强制执行。办理前述手续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价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十四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重庆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年; 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 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 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 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 、复印费用等,由 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 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工 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 40 元的标准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支付贷款服务费; 延误时间超过 5 日的, 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 60 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2、3 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 相应利息) ,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 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 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 方免责。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 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 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第七条 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 3 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 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 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十五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为确保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积m2,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甲方应于每月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篇十六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房屋按揭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双方合作房屋项目名称为;地址位于;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乙方销售的上述房产,可向甲方申请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手续按甲方规定办理。上述合作房屋项目是乙方拥有合法开发经营权或所有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或预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法、合规,及时完备政策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按时完成预售房的建造,使购房者能够按时入住。
第三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有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