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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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一
近日,魏晶晶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魏晶晶,女,汉族,安徽六安人,1983年9月出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12月10日,魏晶晶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停博,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7岁。1月25日,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魏晶晶同志学习的活动。
魏晶晶同志十四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不愧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她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共产党人和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倾心竭力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以严格公正司法做到“两个维护”。她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依法审理每起案件,平等耐心接待每位当事人,全力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审判工作高质效赢得社会认可。她始终保持昂扬斗志,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经常忘我工作,被同事们称为“女汉子”,2017年以来主审及参加合议庭审结案件近2100件,为审判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魏晶晶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新时代安徽省政法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公务员队伍和人民法官中的楷模,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二
英魂虽逝,精神永存。仔细聆听鲍卫忠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他用真心真情将秉公办案与司法温情完美融合在一起,践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我不禁陷入了思考,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同样的岗位,我们怎样彰显司法的温度呢?鲍卫忠用他的一生给出了答案。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这是鲍卫忠写在他笔记本扉页上的一句话,是他至死不渝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他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到心中最高位置,俯下身子办案,掏心窝子干事的工作动力。他用行动告诉我,法律不应该是冰冷冷的,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从他脱下制服不开警车办案,只为照顾当事人的自尊心的司法格局,从他为小标的案件先后多次奔赴现场实地办案的司法情怀,从他帮助当事人推销土鸡的司法温度,我看到了他用“以人心换人心”的工作方式,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看到了他在忠诚履职尽责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他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担责任于心,履职于行,为我树立了榜样,激发了我的职业荣誉感。执行工作不好干,“辛苦”二字实在太轻,但是他紧握勤勉尽责的标尺,用精耕细作为司法带来笃行不怠的司法温度。新时代对我们提供了新的更高标准,我时常反思自己离院党组的要求和国家对青年人的期望还存在多少差距,而鲍卫忠的先进事迹,为我如何更好的履职尽责提供了一个学习蓝本。做为新时代的青年政法干警,我们应该在见贤思齐中设立更高工作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用点滴平凡提升司法温度,传承和延续鲍卫忠“以百姓为中心”的赤子情怀,在刚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坚守初心、磨砺品质,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在忠诚履职尽责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三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北京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广西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 “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四
只要是人,就难以在芸芸众生中摆脱人情的干扰,特别是在熟人社会理念根深蒂固的当下。
而法官,则更是在来自周遭的各种干扰中夹缝求存。
作为法官,
你拒绝了同事的打招呼,你可能从此和你的同事形同陌路,且同事可能随时会揪住你的小辫子,在某个关键节点将你套路。
你拒绝了亲人的打招呼,你将从此或被亲人摒弃,甚至死后可能埋不进祖坟。
你拒绝了朋友的打招呼,你将从此在朋友圈恶名远扬,成为朋友们茶前饭后唾弃的对象。
在他们眼里,你是法官,给你打招呼是理所应当,打了招呼你从中照顾是天经地义。
在他们眼里,你是法官,你有着无上的自由裁量权,将事情摆平是你的分分钟的事。
在他们眼里,你是法官,你不照顾他们便是胆小鬼、没出息,或是架子大、六亲不认。
而作为法官,
你接受了打招呼,你可能在将来坠入万劫不复之深渊。
你接受了打招呼,你的亲朋也不会为你保守秘密,而是会在他人面前大肆显摆:我的事是法院某个熟人搞定了。
你接受了打招呼,向你打招呼的人会越来越多,大家都认为你是个“会来事”的“好法官”。
这或许是最高法院出台“三个规定”的原因所在,其不仅是为了司法公正,更是为了保护法官。
为何周春梅法官会因为好友打招呼被拒而被害?
因为:
在凶手的眼里,他们是闺蜜,周法官应当接受她的请托,理应给她办事。
在凶手的眼里,他们是同乡,周法官应当接受她的请托,理应帮他摆平。
对于凶手这样一个负能量满满的偏执狂。
她将最后的宝压在了她百般放心的周春梅法官身上。
这是她所谓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然而,周法官让她失望至极。
凶手或许认为
别人不帮我可以
你不帮我不你比别人更该死
于是,凶手在愤恨之下将屠刀指向了那个坚持原则的周春梅。
是的,即使你友好的对待所有人,
到头来还是被伤得体无完肤
是你忘了人性本恶。
对于周春梅法官遇害事件,我们根本无用无端揣测
呦呦鹿鸣君所谓的向慧杀人动机不足
是因为鹿鸣君真的没在法院工作过
你也从来未曾感受过法官拒绝人情后
那种不被理解、被人轻视、受人污蔑的痛楚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五
1月12日早上,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其昔日好友向某涉嫌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按警方通报,嫌疑人向某是周春梅的老同学。因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向某试图让周春梅“打招呼”,但被拒绝。向某心生怨恨,在地下车库持刀对其进行报复。警方到场时,周春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案件发生后,向某的家人尽量避免谈论,他们既痛心于向某的行为,也痛心于周春梅的死,更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评价,周春梅的离世,“对我们造成的冲击是空前的。”
湖南高院的法官们在朋友圈回忆着周春梅,一位法官写道,“继续坚守的我们,更加不会妥协。”
周春梅生前是湖南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图片来源:湖南高院。
让人羡慕的家庭。
1月14日中午,周春梅的家门敞开着。客厅被布置成灵堂,桌上摆放遗像和祭品。
照片里的周春梅穿着法院工作服,打着红领带,面带微笑。
几位亲友在客厅负责接待。看到来宾,亲友便递来一枝菊花,再点上三根香,指引他们祭拜。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穿着羽绒服,戴着眼镜,头发无暇打理。面对前来慰问的人,他语气温和,主动握手,并表示感谢。“实在是忙不赢了。”
知情人说,周春梅和陈文曲结识于湘潭大学,毕业后,陈文曲到中南大学任教,周春梅则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春梅的家庭被人羡慕:夫妻俩一个从教,一个当法官,还养育了一双儿女。
民二庭法官周洲在朋友圈回忆,周春梅怀上二胎时已是高龄产妇,但还是加班加点工作。生女儿前,她连夜参与一起调解工作,因身体劳累导致女儿早产。周春梅在去医院的途中发了朋友圈,说对不住孩子。
“她遇害这件事对我们的冲击是空前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回忆,作为师兄师姐,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周春梅夫妇一直是他们的榜样。
在同学眼里,这是一个有书卷气的家庭。
早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前,周春梅已经发表过10余篇论文。先后发表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
“她得过校长奖,那时候,这个奖可以算是湘潭大学最高荣誉。”蒋海松说。
有湖南高院法官在朋友圈中描述,15年前到周春梅家中做客,看到她家只有两间狭窄的房间,摆放着婴儿床、尿片、奶瓶和书。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对新京报记者评价,周春梅夫妇行事风格都很温和,日常生活中,“任何人与周春梅接触,都会感觉很舒服。”
蒋海松曾与周春梅参加过一档名为“钟山说法”的节目。蒋海松说,这样的“分外事”,很多法官不愿意做,但周春梅“有强迫症,做了很多功课”。法院组织的一些普法书籍写作,周春梅也都亲自参与、认真完成。她写的裁判案例,入选了2018年最高法首届优秀裁判文书。
有同学记得,陈文曲在任教之余也做律师,但为了避免与妻子业务产生交集,也主动放弃了很多案件。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常与陈文曲探讨法律学术问题,了解他们夫妻俩在底线问题上很有原则。“她就是一个湘西很朴素的女孩子,有底线,也不怕什么。老公也是很正直的。”
律师伍贤华撰文称,陈文曲曾将侄子介绍到其律所实习,后来,侄子没能留下。侄子告诉伍贤华,周春梅多次教导他,“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她去和别的法官打招呼。”
疑犯曾持棒殴打同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太可惜了。”周春梅走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向某的妹妹如此感慨。她见过周春梅一次,感觉对方“特别优秀”。
周春梅去世后,向家人避免谈论此事,她们感到“太痛心了”,更怕言辞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在向某家人眼里,向某曾经也是优秀的,她“要强、聪明、认真”。
但在湘邮公司同事的眼里,向某有些偏执。
知情人介绍,向某性格“很怪”。有一次,她与一位同事聊天,突然说了句,“你不会跟这些同事都联合起来杀我吧?”这句话让同事感到诧异。
向某生于1977年,比周春梅小一岁。她俩都来自湘西龙山县,并从这里考取了湘潭大学。向某读机械工程,周春梅读法律。
毕业后,周春梅在吉首大学短暂工作,向某则在岳阳工作。一位同学记得,向某和周春梅初中就是同学。最后,她们都来到了省城长沙。
2003年,在吉首大学任教并读完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机械工程专业的向某,2000年8月入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在湘邮科技先后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等工作。2012年12月10日,向某拿到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
有知情人介绍,向某在湘邮公司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但她逐渐被边缘化,后来被调到了负责专利的部门。
湘邮科技董秘告诉新京报记者,向某不擅长与人合作,所以部门调整时,各部门都想把她淘汰。公司对员工有绩效考核,如果不达标,就会面临岗位调整或末位淘汰。
2019年,在湘邮公司工作了18年10个月后,向某被单位解聘了。
向某妹妹表示,2019年,因不满公司把她降格为最底层的物业员工,向某在自己的工作间,用一根擀面杖打了分管财务的副总祝建英。“那根擀面杖是她放在办公室放松按摩用的。”
向某与湘邮公司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1日9时许,向某因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6楼办公室内手持木棍(长约40cm、直径3cm)对公司副总祝建英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湘邮科技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这件事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事后,向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向某的妹妹说,向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公司强制辞退,刺激了她。
向某妹妹称,向某情绪不稳定是众所周知的,公司还曾经与家人交流过此事。
湘邮科技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陈述,向某“毫无缘由的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情节严重,性质及影响恶劣”等。
向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工作,未获支持。之后她在长沙市、区两级法院起诉,也未能挽回。随后,向某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向某家属认为,湘邮科技的国企光环让向某着迷,即便被降职、停职、调离工岗,她也不愿离开。
湘邮科技则表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已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工会,并征得了工会的同意。
一审时,岳麓区法院判决,湘邮科技支付向某工资43541.84元;湘邮科技支付向某未休年休假工资9425.28元;驳回向某其他诉讼请求。
向某和湘邮科技均不满此判决,向长沙市中院提出上诉。
向某与湘邮科技的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向某上诉期间,希望法院判令湘邮科技向她支付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克扣或拖欠的工资6万多元,其中一审已经支持4万多元,湘邮科技还应支付2万多元。她还希望判令湘邮科技单方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由湘邮科技支付她2019年5月后的正常工资以及餐费、餐补、年假工资等。
向某妹妹认为,向某不愿放弃的是国企身份。“她就是想不开了。我给她开工资,一个月好几万,她不要,都退给我。”
向某在劳动官司庭审的视频中,她几次给领导致歉,泣不成声。法官打断过她,她表现出尊重和服从。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解聘一事,法院认为,向某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并且已签收了员工手册,理应知晓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某对公司领导实施殴打,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同时还在公司相关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湘邮科技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
了解此事的知情人介绍,湘邮科技曾私下与向某达成协议,湘邮科技同意多给一点补偿,但是后来这笔补偿没有落实。
知情人表示,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撰文称,在一次饭局上,周春梅提到了向某请求说情的事。她说,向某是她的同学,但“法律摆在这里,法官的纪律也摆在这里,虽然两人曾是同学,她也帮不了向某。”周春梅还说,“向某缠着她了,用尽各种手段,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她感到很无助。她说向某跟她说的案件,在法律与道德上,是完全不占理的。”
向某劳动争议案的再审审判长蒋琳对媒体表示,为了这起劳动争议案,法院还举行过听证。向某曾要求二审法院调查取证,但她申请的调查内容不明确,所以法院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
湘邮公司代理律师李萍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本案以生效文书为准,不再另行说明。
疑犯案发前5日应聘遇害法官小区保洁员。
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决定报复同乡周春梅后,向某做了充分准备。
向某在案发前5天应聘了周春梅小区的保洁员。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总经理林松表示,招聘细节不便透露,但“给向某的月薪肯定比长沙(保洁员)平均水平高一点。”
周春梅家附近有一家粉面馆。面馆老板回忆,案发前三天,向某每天早上都会来吃一碗牛肉粉。
他记得,这名保洁员“40多岁,很少说话,穿保洁制服,戴太阳帽。”1月10日早上,向某第一次到粉面店,点的是12元的“红烧牛肉粉”。1月11日早上,向某又点了一份木耳肉丝粉,但没吃完。
1月12日早上,她仍然点了木耳肉丝粉,但“看起来心事重重,没有吃完。”
知情人介绍,在小区地下车库防盗门附近,向某持刀捅伤了周春梅的脖子。后者最后倒在距防盗门十几米远的两根柱子旁边。
蒋海松表示,周春梅的遭遇让他在法院工作的妻子感到害怕,下班时间也不敢独自在家。
他建议,法院应该禁止律师私自或单独会见当事人,也应做好隐私信息保护;对于矛盾过度激化、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的案件,法官要及时汇报。此外,法官还应该接受必要的防卫常识训练,重点掌握心理疏导方法。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六
1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是一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高度关注。各方人士表示,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要求严惩凶手。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
周春梅用生命捍卫原则、捍卫正义、捍卫法治的底线的事迹,引起强烈反响。许多政法机关干警表示,法不能向不法退让,杀戮吓不倒公正司法的决心!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追求司法公正。
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法官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被谩骂,乃至被中伤、被跟踪、被威胁。带给大家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周春梅法官遇害,再次唤起全社会对司法人员安全保障的关注。
近年来,保护司法人员的相关法律政策不断完善。
2016年7月,两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各地各级法院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定会依法受到从严惩治。
这是一起悲剧,舆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呵护法官对司法公正的坚守。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加强防控措施,把保护网织得再细些、再密些。我们呼吁,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配套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得到更加全面的落实。全社会都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尊重法官,法治中国的愿景才能稳步实现。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七
的殷切嘱托,把审判执行“公正与效率”永恒的主题融入司法实践,以更为坚定的信念、更为坚定的行动,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鲍卫忠同志扎根基层执法办案24年,年仅45岁却已两鬓斑白,他始终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把最美好的青春,把自己的全部力量贡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党和国家法治事业、人民司法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
作为一名刚入额的基层法官,鲍卫忠同志的。
事迹。
深深震撼了我,吕丹同志报告的那句“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让我陷入深思,周红同志的报告让我不禁泪湿双眼……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综合审判庭的工作职责,以鲍卫忠同志为心中的榜样,用实际行动向他看齐。
首先,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要公正廉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扎实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努力实现全县社会治安环境优化、平安麻江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妥善处理每一起民商事案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善良经营,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审慎处理家事纠纷,全面排查“民转刑”风险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立足本职工作,通过帮扶走访、巡回审理、普法宣讲等方式加大法治普及工作力度,助力“和美城乡”建设。
再次,要深入开展。
学习。
全面提升司法履职能力。除自学外自觉参加每周一的例会学习定期参加青年学习小组研讨学习参与支部大会学习及法官联席会讨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实能动司法的知识体系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群众。
工作。
能力,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司法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跟得上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八
在深入学习了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我的心情仍然久久不能平静。我感受到了鲍卫忠同志身上优秀的品质和高尚的精神,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和执行法官创先争优的标兵模范。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使我感受最深的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强烈的爱岗敬业意识和责任意识。鲍卫忠同志在执行法官的工作岗位上,24年如一日,扎根于边疆基层法院,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舍小家顾大家,主动承办各种复杂案件,立足本岗,专研细节。他用实际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忠诚、一心为民、实干担当、清正廉洁的好法官。
二是牢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始终俯下身子办案,掏心窝子干事,对待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勤勉尽责。在他柜子的众多便签中,有一个标注为“急”的便签上写着:司法救助。经了解,该案件被执行人刚刚刑满出狱,一贫如洗,而申请人却急需一笔案款去治疗救命,鲍卫忠同志了解情况后忧民所忧,迅速为申请人申请了司法救助,在鲍卫忠同志倒在执行岗位上后一个月,申请人拿到了救助金,并在鲍卫忠同志的追悼会上泣不成声。鲍卫忠同志身体力行地做到了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真正将人民放在了心头。鲍卫忠同志曾深情地说:“是党和人民将我这个佤族孩子培养成才,我将用一生干好本职工作来报答党的恩情,始终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鲍卫忠同志的一生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与守护人民利益,作为一名同样在法治基层奋斗的执行干警,我将会把他恪尽职守、一心为民的精神学习传承下去,以奋斗来谱写新时代法治征程的答案。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九
根据湖南高院的通报:2021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初步调查,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同日,_网等权威媒体纷纷转发上述通报,并就此案发表评论。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平安、快乐地活着,享受着人生的美好。不管是律师因病离世,还是检察官、法院疲劳殉职,抑或是如马彩云、周春梅等法官不幸被害,基于人性的善良,我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到心痛、惋惜。
在难过于周法官无辜被害,行为人早日受审,得到公正裁决之余,作为法律人,不免对本案产生了一些思考。
本案案发之后,因被害人的特殊身份,从普通命案就迅速上升为新闻舆情。作为周法官的工作单位,湖南高院自然有责任对舆情进行及时地回应。显然,我们普通人对本案都唏嘘不已,湖南高院中诸多领导、同事与周法官相处多年,对其为人处事颇为了解,义愤填膺也是情理之中,我们对于湖南高院在通报及后续新闻中折射出的悲痛心情足以感同身受。
但是,我们还是要关注到本案中舆情应对主体与受众的关系。
一方面,作为舆情应对主体来说,除了作为被害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之外,湖南高院还是湖南省层级最高的审判机关,其所发出的通报、新闻稿件无疑应当具有相当的准确性、真实性,在新闻通报中,湖南高院仅以侦查机关在案发当天初步调查的事实为素材,难免不够真实、准确。
另一方面,就新闻受众来说,除了少数法律工作者(含法科学生)之外,新闻的绝大多数受众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于官方媒体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感。当阅读到诸多官方媒体就本案的通报、新闻稿件时,他们很可能选择性地遗漏“初步调查”这几个字眼,本能地认为这就是本案的真相。毕竟从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到法治日报,这些媒体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可是,就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来说,办案机关需要收集证人证言,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要对被告人的住所等处进行搜查,对必要的物证、书证等进行扣押等,还需要对提取的检材进行鉴定。此外,侦查人员还要多次提讯犯罪行为人,了解其作案动机、犯罪过程等,固定讯问笔录。
总之,公安机关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固定证据,才能逐步还原真相,查清案件事实。就本案来说,办案人员要了解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何时开始就相关案件进行接触,接触频率如何,被害人是如何拒绝行为人的过分要求的,行为人有无事先准备作案凶器,如何滋生行凶动机的,作案经过如何等等。
所以,在笔者看来,对于被害人具有特殊身份的案件中,其所在工作单位,特别是公检法部门,应当在援引侦查机关通报材料的同时,表示尊重、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工作,不宜过多介绍、讨论案件的事实、定性等等。此外,视情况需要,来酌情报道被害人生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及遇害后的相关安排。至于案件真相,留待日后的庭审直播及相关新闻报道进行披露,则更为妥当。
本案发生以后,在不少法律微信群中,群友们都在讨论本案是否需要适用回避制度。
笔者极为主张,本案应当适用刑诉法的回避制度,在异省审理为宜。
本案存在着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刑诉法第29条规定了回避的四种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就本案来说,周法官在湖南高院工作多年,想来,湖南三级法院熟悉她的法官不少。而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结合当下披露的案情,本案极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一审自然是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抑或是复核审极有可能是湖南高院,如此一来,就会出现周法官的下属、同事、领导来审理这个案件,自然符合上述规定的第四种情形,也是违反了朴素的正义规则——“任何人不能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
与程序设计相背离的是,国人一向不太重视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更加注重、追求实体公正。最近一审判决生效的原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一案便是如此,其在海南高院工作15年之久,其职务犯罪一案由海南之外的法院审理更好,但该案中未出现指定管辖、异省审理的情形。
我们既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朴素正义观念,及时、依法惩处行凶者,也要尽可能地追求程序公正,实现程序正义。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湖南的推进过程中,周法官遇害案无缝是一个鲜明的法治样本(尽管我们本意上不希望有人遇害,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惨剧),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决定对本案指定管辖,在湖北、江西等与湖南邻近的异地审理,唯有如此,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示给社会公众,给我们所有人以生动的法治教育,昭示刑事法治的进步与人权的充分保障。
在命案中,不少辩护人就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提出鉴定的动议,认为行为人在作案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如在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损财物一案中,二审庭前会议时,辩护律师就对张扣扣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被陕西高院依法驳回。
在本案中,向某的辩护人没准也会提出精神病鉴定的申请,部分公众也可能推测犯罪行为人向某有可能精神不太正常。
在笔者看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三家未对行为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未必就是违法办案。特别是侦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为人举动、言语异常,作案动机不符常理,往往会主动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而到了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对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存疑的案件,谨慎、稳妥起见,检法办案人员都会先行提审、讯问行为人,了解行为人的精神状态,了解其能否回忆起作案经历,回述作案动机,更有细心者,会了解行为人的疾病史、家族史,从而产生相应的内心确信,继而作出是否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决定。
因此,我们就会看到在诸多案件中,法检机关依法驳回了辩护人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这样的做法并非就偏离了正义的轨道。
笔者建议,就本案来说,办案机关可以根据在案证据材料自主决定是否要对向某进行精神病鉴定。如果到了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仍未启动过相关鉴定程序,人民法院最好的做法就应当是进行庭审的图文直播,必要时应当插播一定时长的庭审录像片段,或者是在庭审结束后,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将向某接受讯问时、参与庭审时的部分同步录音录像予以公布,这样充分展示她的精神状态,来充分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有效提升刑事法治的透明度,增进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感。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
"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优美深情的歌声唱出了人们对爱的真切呼唤,让每一个人怦然心动;字字真情唱出了人与人之间真挚的关爱,让每一个人备感温暖。伴随着《爱的奉献》这首熟悉的旋律,《道德的力量――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颁奖晚会》,在庄重、神圣、热烈的气氛中拉开了帷幕。我怀着激动地心情收看着这场人格的升华,道德的体现的最高盛典。
"善行无疆。是你们,用自己平凡的举动,帮助那些贫病幼弱者,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是你们,用包容世界的同情心,显示了人生价值的所在,让爱与付出成为了社会和谐的主旋律――向你们致敬!"通过观看这场盛典,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朴实的东北妇女武秀君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把丈夫生前欠下的270万元债务一肩扛起。"如果有一天,我还清了最后一笔债,我最想做的就是写一封信,在丈夫坟前念给他听。"在接受主持人采访时,武秀君泣不成声,"我要告诉他,我帮他还完了所有债款,让他安心。父母、孩子我都照顾得很好,让他放心。"摆在主持台上的是武秀君一大摞的账单。还有60多万元的欠款没有还完,武秀君还要继续她的还账之路。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农民的女儿,却用她单纯、朴实的诚实守信之举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长而有力的掌声,成为观众表达自己崇敬之情的最好方式。
在工作中很多细节不容忽视,唯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真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道德模范们的他们业务精湛,兢兢业业,很多参加工作后,在基层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老同志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工作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受到大家一致赞扬。他们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常常中午不休息,夜晚加班,有的由于长期过度劳累,积劳成疾,终于病倒了,在领导、同事和朋友的关怀鼓励下,最终转危为安,完全康复,再次创造了生命奇迹。康复之后仍然坚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
坚守忠诚是一种习惯,是忘我的投入,是创新的前奏,是一种道德信念,他们对待工作一直是坚守忠诚的态度。颁奖晚会上水稻之父袁隆平",他讲述着他有名的"禾下乘凉梦",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但当他说出下一个真实的梦想再过两三年,水稻亩产达到900公斤时,所有人都为他兢兢业业、执著奉献的精神深深折服,当初他的工作环境艰苦,办公条件差,生活清贫、枯燥、寂寞但这些都没有让他退怯。他每天在完成本职工作后,都坚持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理论,记录大量的读书笔记,长期的勤奋学习、刻苦研究,他做出了自己的成绩。"我不在家,就在试验田;不在试验田,就在去试验田的路上,"袁隆平,这位视科学为生命的科学家,为了杂交水稻事业,几十年如一日,矢志不移,默默奉献。他参加工作50多年以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使我国杂交水稻研究及应用领域领先世界水平,推广应用后不仅解决了中国粮食自给难题,也为世界粮食安全做出了杰出贡献。
"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然而林秀贞的事迹告诉我们,一辈子做好事再难,她也要做!河北农民林秀贞,30多年坚持赡养村里的孤寡老人,为了给村里的一位孤寡老人做午饭,没能在病床前守候自己的母亲走到生命最后一刻。从警25年的邱娥国,始终以一脉真情暖一方人心,一腔忠诚保一方平安,一身正气创一方平安,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奉献给那些残疾人、孤寡老人、迷路儿童、失足青年等需要救助的普通百姓,被誉为"群众的贴心人"。他们就是我们身边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得就如身边的你我他。就是这些平凡的人,在他们平凡的人生中,对待自己的工作鞠躬尽瘁,对周围的人甚至陌生的人无私奉献。他们把平凡谱写成了不平凡,从平民英雄上升到我们心中的道德楷模。
总之,看了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以后,使我心灵又一次得到启迪,像是接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学习道德模范不能只停留在思想上,还要落实到工作中、实到日常生活的行动中,要与我们教师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道德模范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鞠躬尽瘁、爱岗敬业的伟大精神转化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内在品质,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见贤思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民教师,为我校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认真学习过道德模范事迹之后,发现这些道德模范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他们都是一些平凡的人,和大家一样工作和生活在平凡的岗位和家庭中,却让人十分感动!
这些道德模范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他们用不悔的付出和不懈的追求,演绎着人生不朽的篇章;他们用自己平凡而伟大的行动诠释了人的光华。他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的灵魂经受了一次庄严的洗礼,也让我深深懂得了“道德”二字的份量,留存于心中的除了感动,还有震撼,敬佩,更多的是反思,是领悟,是鞭策。
这些道德模范,有助人为乐的、有见义勇为的,有诚实守信的,有兢兢业业,长期与病魔抗争,刻苦钻研,敬业奉献的,有孝敬老人,教子有方,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数十年如一日,照顾孤残老人的,他们的'背后都有一个个不同寻常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迹感人,发人深省,催人奋进。象一盏温暖之灯,引领着我们在道德之路上不断前行。
学习了这些道德模范的事迹后,我觉得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逐步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习惯,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具有良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人。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增强了搞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从而更加坚定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更加热爱自己从事的本职工作。要不断学习,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兢兢业业,严格要求自己,以道德模范为楷模。
感动之余,我们更需要的是实际行动。时代进步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道德楷模的力量来推动。因此,我深深的体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学习道德模范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美德,真情实意地去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关注公益,致力建设我们共同的友善互助的社会生活环境;让我们学习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美德,怀着恭敬、严肃的虔诚之心,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创业,致力建设我们共同的热心奉献的社会工作环境;让我们学习道德模范充满爱心、尊老爱幼的美德,孝敬父母、敬重长辈,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亲子爱子、为国教子,以爱律己、以厚待人,相互礼让、和衷共济,致力建设我们共同的温馨美满的家庭邻里环境。
道德是一种美德,是个人品质的一种根本体现,一个具有崇高品质的人,也同样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最终需要每个人道德素质的提高。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不能苛求每个平凡的人都用崇高的品德感天动地,但我想起一首歌中的歌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一
段一:引入法官模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字数:200)。
作为司法机关中最高级别的法官,法官模范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驰名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都必须要有一支优秀且硕果累累的法官队伍。作为法官模范,既要以身作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又要具备优秀的法官素质与能力。只有拥有这样的一支法官队伍,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社会进步与繁荣。
段二:法官模范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字数:250)。
法官模范必须以高尚的道德修养为基础,时刻保持职业操守的庄重和正直。首先,他们要具备深度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以便在司法实践中能正确判断案件,并准确运用法律。其次,在审判活动中,法官模范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执行法律,不受任何干扰和外界压力的影响。此外,他们还要具备善于倾听、维护公正、保持独立性的良好品质。法官模范要时刻自我警醒,不断增强职业操守和道德自觉,保持清醒的心智和正直的品质,以便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段三:法官模范的案件处理能力(字数:300)。
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一环,法官模范必须具备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首先,他们要具有深入的法律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通过对案件材料的研究和分析,他们能够洞察案件的本质,准确理解案情和纠纷的焦点;其次,法官模范要具备卓越的判断和裁决能力。他们能够准确判断事实,权衡利弊,做出公正的裁判,并为此提供详尽的理由;最后,法官模范还需要拥有超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他们能够灵活地组织庭审活动,高效地运用法律,清晰地表达判决观点,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帮助。拥有这样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法官模范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司法实践和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法官模范在推动司法改革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能够主动学习新理念、新法律和新政策,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经验。此外,法官模范还能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和规范化的操作方案,推进司法机关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化。通过这种方式,法官模范能够为司法实践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为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段五:法官模范的展望和要求(字数:200)。
作为法官模范,他们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持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务水平。他们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以公正、专业、负责的态度,秉持着“心为法官、品质为法官”的信念,无愧于时代厚望和人民期待。同时,法官模范也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更多支持和关注,为其提供更加有利于发挥自身优点和特长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只有通过法官模范的不懈努力和社会的共同支持,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的法官模范,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二
全国道德模范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和启发。老师经常强调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即使你的知识再丰富,但你没有道德,那你永远也不会得到尊重。就像意大利诗人但丁说的:“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
记得是上个星期,我搭公交车去学校得时候,座位上坐满了人,我只好把手往上伸出,紧紧地抓住上面的扶手。一个老奶奶走了过来,一个青年人急忙站起来,扶着老奶奶坐到他的位置上。老奶奶微笑着说:“谢谢你,小伙子!”那个青年人拍了拍胸膛,回了她一句:“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看着那个青年人为他而感到自豪!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看到了那个年轻人,我回想起了哪天你做的一件不道德的事。
那天中午,我们正要下去操场排队回家。突然,我看见你躲在楼梯间的`一个角落。我很好奇,停下匆忙的脚步,悄悄的跟踪着你。你慢慢地朝教室走去,轻轻的推开窗户,把一只脚伸了进去。我心一凉:他不会是想爬窗子吧?正想着,我看见你又把另一只脚伸了进去,轻轻一跳,稳稳地落在地上。我立马跳了出来,把你带去了老师的办公室。魏振达,虽然这只是一件小小的坏事,但是作为一个人,“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不为。”请你规范自己的行为,作一个合格的小学生吧。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三
最近,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举办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表彰了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等五个方面53名模范人物。此举动既符合社会现实实际,又具有重要的社会引领作用,同时,还十分具有可操作性,体现了人们常说的〝重在建设〞中的道德建设,得到了全国各界人士的赞同和认可。通过〝十一〞假期期间我认真阅读了《全国道德模范事迹简介汇编》后,我深深的体会到:以他们为榜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营造知荣辱。讲义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
社会风气。文明风尚是一个社会导向的反映,社会风气。文明风尚需要强力引领。中华民族从来就有重视道德建设的光荣传统和文明传承。道者,取向也;德者,德行也。提倡爱国主义和民族气节;提倡诚信,处处以诚待人;提倡伸出援手助残扶弱救困济危;提倡路见不平见义勇为;以及提倡敬老奉亲感恩孝敬,从来是有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们大声疾呼的事情,也从来都是全社会心向往之的目标。现在政府正强力建设和谐社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做个好人〞即具备起码的做人道德,从来就和丰衣足食的物质追求相辅相成的国人世代尊崇的汉唐社会,人们常常津津乐道的,不仅仅指国力强盛,还十分垂青〝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清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侠,〝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义举,〝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本分……一句话,道行与德行,是一个人一个社会须臾不可离开的东西。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四
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创造了文明,劳动创造了幸福,劳动创造了财富,劳动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的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劳模精神,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劳模精神是时代的旗帜,是弘扬我国勤劳人民的文化精神,是我们新一代年青人担起责任的榜样,是我们每个人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目标。在新中国前进的道路上,劳模精神激励着每个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力,默默的付出。劳模精神,是一种滴水石穿的坚韧精神,是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虽然没有惊涛骇浪般的壮观,但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总有一天会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生活中的我们,看到劳模事迹后,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会激励着我们向他们看齐,激励着我们想要成为他们那样绽放光芒。只是,大家是否知道,他们也是一名最普通平凡的人。只是他们拥有积极的心态,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以及他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乐于服务的精神。他们周而复始,从不间断,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天上不会掉馅饼,幸福也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也不会自动成真。所有的美好,都需要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我们要在千变万化的环境中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增强自己,不断的思考与创新,为祖国一步一步走向强大的道路上,增加一份微薄之力。
第三,学习劳模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分析一个个劳模的事迹,我们可以得知他们能够拥有如今的成就,是他们实干出来的工作不能得过且过,要精益求精,不断奋斗,踏踏实实地工作,这样我们的成绩就会一点一点上去了。学习劳模,当然不只是喊口号,做表面文章,我会把劳模精神落实到工作方方面面,让劳模精神成为我工作上的指路明灯。作为一名新时代建设者,我不仅要崇尚劳模。学习劳模,更要争当劳模,以一种甘为孺子牛的心态去服务社会。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五
模范法官是每一位法官追求的目标,而亲身体会模范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将使我们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对司法的认识更加精准。在法官的岗位上,我亲身经历了许多案件的审判和调解,从中领悟到了一些模范法官应该具备的素质和态度。以下将结合我的个人体会,探讨模范法官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在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公正与廉洁。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求自己做到公正和廉洁。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核心价值,要求法官在审判中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不受个人偏见和利益驱使。我曾经处理过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案件的当事人双方是我的朋友和某地政府官员,但我始终坚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权衡和判断,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廉洁则要求法官保持高度的纪律和操守,在司法活动中坚持正直、廉明,并远离腐败和贪污。我时刻警醒自己,不接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因私情影响正当判决,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第三段:专业与卓越。
模范法官还应该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和卓越的技能。专业素养包括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高超的法律分析能力。作为法官,我们要对法律法规进行严格解读,对案件相关的法律意义和社会影响进行全面考量,并能从中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在审理案件时,我会深入研究相关法条和判例,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公正。卓越的技能体现在审判能力的提升和案件处理的效率。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逐渐掌握了合理分配资源、高效管理时间的方法,并能在法庭上运用合适的策略,确保案件的快速审理和公正判决。
第四段:人文关怀和公众形象。
模范法官不仅需要具备法律专业素养和技能,还应该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文关怀。在审判案件时,我时常以当事人的立场思考问题,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面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我会更加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公众形象是模范法官的重要方面之一,公众对法官的评价往往会影响司法的公信力。我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不仅仅在司法活动中保持中立和客观,还会关注自己的形象和言行,时刻给公众树立正面的榜样,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第五段:结论与展望。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淀和锤炼。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模范法官所具备的要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加强对案件的分析处理,时刻保持公正廉洁的态度,关注当事人的权益,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司法事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为社会的正义与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结:在这篇文章中,我通过对模范法官的要求进行了简要的叙述,并分享了我在实践中的心得体会。一个模范法官需要具备公正和廉洁、专业与卓越、人文关怀和公众形象等方面的素质。这些素质的培养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实践,但只有不断追求,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模范法官。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篇十六
全国模范,是我们国家为表彰先进典型而设立的一项荣誉称号,是在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群众中享有极高威望的。这些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表现,具有很大的示范作用,既可以激励大家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奋发前行,也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与缺陷,有助于我们进行自我反思和提高。在这里,我将分享自己对全国模范心得体会的一些思考和领悟。
第二段:正文1。
全国模范,最引人瞩目的特点就是他们的责任感和大爱精神。从他们的事迹中可以看到,他们总是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社会、人民大众之上,无私奉献,富有使命感和革命精神。他们了解并认识到人民的需要,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解决问题,改善民生,让人感动不已。就像某位全国模范实践活动家所说的那样:“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人都能参与到的,我们要用心去做,责任心去肩负。”
第三段:正文2。
全国模范,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特点就是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无论是在企业工作,还是在教育、医疗等行业中,他们总是以专业化的态度,高度认真负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从细节入手,全面把握。同时,他们也很明白自己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把握时代的机遇,通过不断学习、创新,让自己走在前沿。正如全国模范教师所说的:“教师要随时升级版,跟上时代发展。”
第四段:正文3。
全国模范,还有一个值得称赞的特点,就是他们的品质和格局。这些模范们,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其他方面,都注重品德修养和高尚情操的培养,具有较高的涵养和修养。他们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始终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信念,做人处事以公正公平为准则,以大局为重,以民族利益为己任。
第五段:总结。
全国模范的身影,时刻提醒着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循法律法规,要诚信守信,要保持初心和使命感,以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为社会、为人民作贡献。正所谓:人人潜力无限,懂得自我觉醒才能找到自己的潜能。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持续关注全国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表现,不断学习、反思、提高,做一个对得起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