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件加工合同(精选15篇)
有效的合同应包括明确的条款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编写一份合同前,需要明确该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需求。合同签署后,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条款。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由甲方提供塑料模具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
乙方每月在20日前交8000.00—10000.00个塑料箱给甲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运输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25日结清上月货款。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定金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生产的产品委托乙方进行辐照加工处理(保鲜灭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指定地点,并附送货单,由乙方进行登记,乙方出具收获单,甲方在原则上提前一周将送货计划报乙方,若有特殊情况提前两天通知,乙方须按甲方要货时间,及时安排辐照量,确保甲方按时提货。
二、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产品进行辐照,使产品微生物在负载达甲方所提内控要求(辐照后细菌总数小于_________个/克,大肠菌群小于_________个/100克),并出具检验证明,若辐照后在包装无破损情况下,两个月内发现微生物不合格现象,双方协商解决,如确系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复照。
三、辐照费
品项
单价(________元/吨)
辐照费提货时结清,乙方同时出具加工业的税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产品装卸由乙方解决。装卸过程中不得发生纸箱的破裂和压扁现象,甲方发往乙方之产品,乙方应由专人管理批次并负责仓储保管,若有遗失,乙方须按实际价格赔偿。
五、如遇有争议的问题时,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友好协商解决,不得单方违约或终止协议。
六、未尽事宜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加以充实、完善。
七、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定之________日起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三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经供需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交货时间:
品名:
规格质量:
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
二、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特约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1、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因故需变更、中断或废除本合同时,限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双方应立即协商,另立协议书。重要产品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2、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由合同管理机关按国家合同规定进行裁定,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另订附件。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开户银行、主管机关各一份。
供方:
(盖章)
需方:
(盖章)
企业照号码:
企业照号码: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代表:
(盖章)
代表:
(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与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五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六
委托方:成都预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加工数量、颜色、标准、质量要求等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送货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甲方约定乙方加工产品的类别、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直至甲方对乙方所生产的产品检验合格之后才能发货。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本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产品代加工的相关活动。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产品类别、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及配方用于其他的生产。
4、乙方自行准备代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地点、包装袋以及配送货物的车辆。
6、乙方应负责所有为甲方代加工货品的运送及装卸。
7、乙方需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代加工费用约定。
1、甲方以协商好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委托乙方代其加工产品,乙方在为甲方代加工产品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水、电、生产设备维护、原材料购买、生产场地租赁、包装、货物运送、装卸等费用)。
2、甲乙双方所协商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含运送装、卸费用)见下表:
(注:彩色勾缝剂代加工总包价格根据具体颜色由双方单独协商)。
第四条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将业主方所签的货物验收单回执交与甲方,甲方与业主方对账后确认当月的实际送货数量,以此作为当月付款依据。
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给乙方付款。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70%。
4.自20xx年1月1日起,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80%。
5.每月未付,在年底由甲方给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验收标准。
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样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即开始正式生产,当乙方产品生产完成后,由甲方检验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发货。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方拒绝收货,或者收货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方投诉等事件发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1%的违约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当批次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经双方企业法人或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七
甲方(医疗机构):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加工方):
电话:
联系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 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 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 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 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 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 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 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硬石膏)。
b. 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__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八
需方:
(甲方)
供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1本合同中
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结算方式:
4.1乙方供应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 %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一、定作物品名称、单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备注:
二、定作物的质量标准:
承揽方经定作方确认服装款式、面料小样、尺寸标准及标志等(附样),在天内完成面料备料及实样制作。并将完整样品交定作方确认签字(盖章),如有改进意见,应书面通知承揽方,并以此作为定作物验收时的质量依据。
三、交货期限、方式、地点及运输费用: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统计的规格进行制作,并在数量全部到齐后,于20xx 年 月 日前交货,服装制作完成后由 承揽方 方负责(送)货至 定作方指定地点(地点),所需费用由 承揽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确认样品及改进意见为验收标准,允许国标尺寸公差壹公分及色差壹级内。如有质量问题定作方应在收到定作物后柒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
五、结算方式与期限:
签订合同后,承揽方开具发票,定作方首先付50%货款__________元给承揽方,所有货品交付定作方验收后结算剩余的50%___________元。结算均采用转账 方式.
六、包装标准、随货备品、配件:
内用防尘袋,外用纸箱包装,免回收包装袋,随货配送一定数量的备品(拉链、钮扣、铐扣、配色线和其它 )。
七、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责任自负,凡属承揽方质量原因,均有承揽方负责调换与修理,承揽方不能交付定作物,向定作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定作方逾期支付定作物品款项,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款额的万分之五/天偿付约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移交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定作方持二份,承揽方持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十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承揽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为基准,把委托加工单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起生效,至结束。
第二条、交货期和加工费用。
1、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2、加工费用: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第三条、合同内容。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交货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产品报价单: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的委托订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四条、加工项目具体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为按双方确定的委托订单的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加工产品的材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材料,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进程、质量抽检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承揽加工的产品,该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加工生产,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携带任何文件或物料出厂。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检验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超标的部分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3、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4、由于乙方加工生产原因造成产品返工或重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产品不达标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异议、甲方坚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委托加工价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
2、付款方式:
3、预留报价单总额的5%为质保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完全遵守,违约者应按照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订单约定的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违约处罚:违约方应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条款(如第四条第4、5项)的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八条、其他。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合同期内上述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应暂时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托加工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十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葡萄酒,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加工产品的授权书及其公司相关合法手续
2.保证拥有上述委托的产品商标的合法性,不存在侵害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不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所加工产品质量达到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灌装后30天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1、甲方支付给一方的加工费总金额为元(备注:按实际加工数量为准),合同签订之日预付 元,提货时徐付清剩下余款。
2、委托加工的葡萄酒品名为 ,每件加工费为元(不含外包装费用)。
3、加工数量为1000 箱,具体数量以加工实际数量为准。
1、甲方负责印刷制作外包装箱,乙方负责审核。
2、甲方对商品包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订单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需提前书面约定)。
1、加工期限为所有外包装物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验收,乙方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如遇自然灾害、停电、设备故障等可延期交货。
2、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1、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应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规格、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等。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事件对货物进行验收,视为甲方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要求。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所获得对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料、技术资料、产品信息等一切资料均属商业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责任,为i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漏。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无故拒绝接受委托产品,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取消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预付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要求交付加工产品,经双方协商处理赔偿。
2、交付加工产品时完成的数量少于或多于合同规定,按照实际数量验收。
1、在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十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3、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浮雕线稿设计事宜协议如下:
一、项目名称:浮雕线稿
二、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设计浮雕线稿,格式jpg。
三、设计要求:
四、工作期限:制作周期5天,自甲方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五、工作款筹、支付方式
设计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在甲方全额支付设计费用后开始设计工作。
六、工作的完成
乙方在把设计稿件交给甲方后,乙方设计工作完成。如有异议双方可根据售后服务内容进行协商解决。(后期的修改属于售后服务)
七、工期的延长
遇下列情形,工作周期延长。
1、因气候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2、因甲方原因需要对浮雕的设计进行临时调整的。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款酬。
2、按时验收乙方的工作成果。
3、为乙方提供所需的设计素材。
4、对设计中不满意的地方提出修改建议及要求。
乙方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工作。
2、对设计要求中并列存在的素材可根据画面的需要进行取舍。
3、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4、保证工作质量。
5、尽量提前完成设计工作。
九、稿件的修改
乙方提供对线稿的免费修改服务,免费范围为局部细节的调整。如修改部分工作量过大或接近重新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设计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十四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经双方协商,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在“质量合格、交期保证、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定建立产品表面处理(热镀锌)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品名,规格,单价(以附件为准)
第三条 交付条件及付款条件:
一、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进行热镀锌加工,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交期内将加工好的合格产品交给甲方,提货及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条件为:月结45天(结账日为每月的25号,每月26号前乙方将对账单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在27号之前核对好,将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传真至乙方,乙方需在每个月的28号之前将发票送至甲方)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发货给乙方加工,乙方必须返还加工好的同等数量货物给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丢失,如果数量缺少,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材料成本价2倍进行赔偿给甲方;(如小件必须有1‰的损耗。)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参与乙方的动态管理;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实施现场稽核;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成本降价措施;
七、乙方需及时响应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如:客户第三方验厂;
八、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降低成本要求,给予甲方优惠的市场价格和提供甲方技术支持,当乙方因生产效率提升或其他方面改善带来单位制造成本下降时,也应与甲方共同分享此部分成果。
十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进行打包,并在每包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厂商。
十四、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乙方的送货单和出厂检验单;
十五、检验标准
1、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时,甲方应当场验收;
2、当甲方验收之后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装箱出货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条 送货方式:乙方提货,送货。
第六条 合作企业双方,本着“双向选择、平等互利”原则为基础,签订本协议。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
二、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交期要求时;
三、其他不具备合作条件的情况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之复印件或传真件等同原件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塑料件加工合同篇十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当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