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精选22篇)
分类是将事物按照某种特定的标准或特征进行归类和整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较为完美的总结应该具备简洁明了、条理清晰、观点鲜明等特点。为了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总结的方法,我们来看几个范例。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制度、住房制度、金融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等各项改革的深化,土地已进入经济活动的中心,人们对维护自身土地权益的意识日益提高。虽然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还不尽完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还不完备,但在市场经济实践中,对集体土地产权的流转,权能的实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为此,研究和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规范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已成为新形势下我国土地管理事业的又一重要课题。本文旨在通过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和探讨,对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和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谈点粗浅认识。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是围绕集体土地产权这个核心内容展开的。土地产权关系明晰、权能明确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
综观我国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始终是围绕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进行的。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在法律上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此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土地的经济价值得到重新认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土地使用者迫切需要更多的权利以促进土地的流动,对此,1988年《宪法》确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使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明确了可交易的产权内容。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取得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进一步明确了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经济权利。新《土地管理法》又明确了国务院是国有土地的代表。
从我国国有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过程中可以看到,它是对土地产权边界的划分,是对土地产权权束中不同权利的重新界定的过程。土地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前提,是土地市场健康发育的基础,而土地市场的不断发展反过来又促进土地产权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产权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国有关集体土地权利的规定,也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现行《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民法通则》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作了规定。该法第1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第63条明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等等,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作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对于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的明确界定,仍有相当的难度,特别在实际操作中,各项权能难以界定,以至出现了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难以规范的具体问题。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模糊问题。
虽然法律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村农民集体、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3个主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及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由于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不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界定不力,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很难确定,加之常常以行政权代替土地资产经营权,带来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各主体的土地产权“边界纠纷”。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的特定性问题。
集体所有的土地,目前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允许其他单位、个人拥有,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经过批准,使人股、联营企业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还有因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而取得以外。但目前对具体形式、转移的接受主体以及流转后土地产权关系的调整等尚无具体规定。
(三)集体土地产权权能不清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来讲,并不是通常意义的完全物权或充分物权,《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作了限制,其土地产权具有一定的不完整性。而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来讲,权利主体也并不具备完整的处分权、收益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比,其产权流转也受到很多限制,明显处于不平等地位。这不完整和不平等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大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私下流转,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致使不同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集体建设用地在隐形市场流转。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问题。
农村房地产进行融资的愿望难以实现。如何寻找突破,为农民发展效益农业,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有待研究和规范。
三、加强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我们以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按照江总书记“创新、创新、再创新”的要求,探索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研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以构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财产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依法合理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础。
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应以现有法律为基础,从农村实际出发,在稳定农村大局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一是已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打破村民小组界限和虽未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但已由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土地,宜承认现状,明确为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是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依法确认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没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经营、管理。三是村内有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之间仍然保持着过去生产队时期的土地权属界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的,应确认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相应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如村民小组在组织形式上已不健全,可以由村委会监管,实行“组有村管”。
(二)合理界定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权能。
在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前提下,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明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是实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有序流转的前提。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乡村企事业用地和宅基地。目前乡村企事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主要通过批准拨用、入股、联营等方式取得,还有因兼并、破产等情形转移取得;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规定的使用面积范围内通过合法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划拨使用或通过继承等取得。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客观上要求对集体建设用地产权权能进行重新设定,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有偿流转,以实现集体土地财产权利。一是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上直接派生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比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取得;二是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可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对批准拨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定出相应的流转管理办法。从而,赋予集体土地产权更为丰富的内容。所以,应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尽快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三)加强土地登记工作,明晰土地产权。
明晰土地产权是入市的前提。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加强土地登记工作,依法确定集体土地的权属范围,明晰土地产权主体,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在具体登记过程中,一要加强土地登记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对“一户多宅”和超过法定面积的处理上,要依法进行,保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不同主体间的公平和公正。二要强化集体土地变更登记工作,依法改变土地权属或土地用途的,应及时凭有关批准文件及有关申请资料,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加强对集体土地产权流转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促进集体土地产权的合理流转。
虽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尚有诸多问题,但理顺集体土地产权体系,构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已大势所趋。为此,应通过试点,不断探索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流转。在制定具体政策中,一是要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入市必须是经依法登记或权属界定的,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不擅自改变用途等;二是明确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三是规范流转程序;四是合理分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能合理、有序进行。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二
自从人类在地球生活时,他们就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给予的美好。然而,人们忘记了“节约”这两个字。开始“恩将仇报”,放肆的破坏大自然。
人们一直以来都乱砍树木,但他们却没想到,这样会造成土松弛。
土地就像一道护身符,保护着人类的生命和丰衣足食的生活。水不是取之不尽的,土地也不是用之不竭的,一旦水土流失,人们就难以生活。
如果不保护环境,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将会消逝;如果不保护环境,天空将变成黑暗,我们将不但呼吸不到所需的空气,而且看不到光明;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我们的水源将被破坏,江河湖泊和海洋就会由清变混最终干枯;如果不保护环境,噪声将会困挠我们生存的空间从而打破和谐和平静;如果不保护环境,动物将离我们而去;如果不保护环境,植物将枯死带走绿色只剩下恢暗;如果不保护环境,我们的城市将变成废墟;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国家;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社会;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社区;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家庭;如果不保护环境,自然就不能和谐;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友爱和平,就没真善美……如果……如果……那将只留下孤独的人类在暗然神伤中自相残杀走向毁灭!
“节约”是种美德,没有尊卑之分,是人人都应该具备、做到的,而不是“贫穷”的代名词。别让人们的眼泪成为最后一滴水,也别让世界最后一粒沙子变成人类的一滴眼泪。
土地就在我们脚下,如果我们不好好利用,谁会把土地给我们呢?土地是有限的,可经济却在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多,如果我们再不珍惜土地资源,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三
摘要:作者通过对新版《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理解,阐述了修改的必要性,规范修改应解决的问题,新规范对强制性内容进行了强化和控制。
关键词:必要性;问题;强化和控制。
1修改的必要性。
1.1城乡统筹是形势发展对规划工作的要求。
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期,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50%,进入了城乡一体化的时期。城乡发展的联系日趋紧密,原来“二元制”的城乡分置的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在我国“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城镇化的动力是城市对城市化的“拉动力”和农村对城市化的“推动力”,二者必须兼顾,否则就会出现“短板效应”。我国按照每年城市化提高1.5%,城镇就会增加195万人口,相当于两个特大城市或者四个大城市。
1.2农业用地管理压力巨大。
我国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对土地使用的粗放管理和严格控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小产权房、空心村问题并存,城市建设用地压力很大。土地管理和建设用地管理必须统一,以便强化用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1.3城镇化发展要科学。
经济不均衡发展造成城镇化发展的不均衡,使劳动力的不均衡流动,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我国未来要向中等国家迈进,实现收入翻番,首先是农民的收入翻番。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公共利益、住房、绿化、公共空间更加关注,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
1.4新《城乡规划法》的要求。
城乡规划法改变了就城市论城市大的思路,要求规划工作要城乡统筹考虑。“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规划必须正视上诉问题,集中到规划用地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变化,以适应形式的需要。
2规范修改应该解决的问题。
原来的《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对引导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和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用地分类、建设用地统计和计算口径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改革政策性体现不够;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不够;乡村用地管理缺位;对非建设用地控制不力;对政府职责与市场调控的责任不清;最主要的是与现行的土地规划管理的相关标准、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缺乏有效地衔接,长期以来,对于建设用地规划“两张皮”的现象长期存在,影响了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决策。因此,对原来的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规划工作的需要已经势在必行。
2.1体现《城乡规划法》对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要求;建立覆盖城乡的用地分类标准,便于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落实国家土地严格管理控制的政策,把各类开发区、园区等纳入规划统一管理。
2.2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满足新城镇规划的需求;对农村出现的新的经营模式如:农家乐、设施农业以及新出现的“准城市型功能”――风景区旅游度假、生态疗养等纳入规划用地管理。对于近些年来出现的生产服务、经营型科研等新型商务形式;大型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在规划上得到落实。
2.3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保障政府的主要职能――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基本职能在规划上得到落实。把政府必须控制的保障性用房、教育、医疗、大型文化设施等单独并列,保证留有足够的用地和空间。要与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做到衔接。对于涉及城市安全的防洪排涝设施、消防设施、抗震设施等在规划上得到落实。
2.4分清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区别;即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区别。
2.5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有机衔接。
2.6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强化规划的可实施性。我国的疆域辽阔,必须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2.7做好与其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衔接。主要有: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相关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规范、居住区设计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
3城市和镇强制性内容的体现。
新规范中对城市强制性内容进行了强化和控制。主要有:
3.1明确了对城镇区域规划中必须控制的内容。
主要是明确了在规划区内必须控制的开发区域,即空间管制的区域。主要有:风景名胜区;湿地和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等。注意规范规定的强制性内容是保护和控制的区域,不能做出行政许可行为。
3.2明确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
按照规划法的规定,在本期规划期限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部门不得做出行政许可。规范中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结果,提出用地的限制性规定及各类用地的布局。为行政许可等规划管理行为提供了依据。
3.3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黄线”相衔接,主要按照规范控制城市道路走向、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的用地位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城市系统的运转,其建设用地必须保证。
3.4自然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
主要与“绿线”和“紫线”控制相衔接,根据规范要求,规定核心保护区、建筑协调区等特定区域。
3.5综合防灾规划。
主要与“蓝线”和“黄线”等相衔接。它是城市安全的规划保证。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四
众所周知:我国地大物博,大多数资源在我国都能找到,而且我国资源的总量十分庞大,好多矿产资源的储量居世界前列,但同样我国的人口数量也非常巨大,所以又导致了这样一个问题——人均相对不足。
比如,我国矿产资源总量约占世界的12%,仅次于美国和前苏联,居世界第3位,但人均占有量却居世界第53位,仅为世界人均占有水平的58%。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1%、4。5%、79%、42%、18%和7。3%。同时,我国也是水资源紧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0__立方米。目前我国600多个城市中,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0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还有在新疆的一些严重缺水的地方,竟然出现了“水比油贵”的说法。我国土地资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多地少”是我国土地基本国情之一,我国内陆土地总面积约144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约为11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3。
我想,这些数字足以说明很多问题:我国的资源是绝对经不起我们挥霍的。我们应全力做到“珍惜资源,保护资源”。
矿产资源既然属于非可再生资源,那我们是不是该全面贯彻“节约与开发并举的方针”呢?即便水资源是可再生的,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节约每一滴水吗?请自问一下,在家庭生活中,你是否做到了“一水多用”?土地资源是从事一切生产活动的根本,我们是不是更该做到“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呢?是的,保护资源应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珍惜资源,爱我国土”的行动已刻不容缓。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五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和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城镇的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们将深刻认识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快速推进以及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对土地整治工作的新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发[]47号文件为主线,以各级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基本农田,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积极开展城镇和工矿用地整治,加快土地复垦,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我们将坚持农民愿意、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农民满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水平,切实把土地整治这件利乡利城、利农利工、利民利国的好事办好。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六
上海之根,松江,位于上海市西南部,地处黄浦江上游,有着悠久的历史底蕴。这里文化繁荣,人杰地灵,一方江南的水土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松江人,生生不息。土地是承载万物的基石,是孕育生命的摇篮。我生在松江,长在松江,我在家乡的土地上成长,见证了松江的发展和变化。
我有幸进入了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地部门工作,与松江的土地有了近距离的接触,对土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土地既是一种的具有自然属性的资源,也是具有重要社会属性的资源。土地资源包括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当下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日趋紧张,过去的土地结构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下、土地后备资源少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矛盾已经开始显现。土地的开发与经营影响深远,因此,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十分关键。作为规划资源人,我们在土地开发利用的同时,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前提和基础,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保证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今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法通过,正式施行。其中第35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确定。新的条文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对基本农田严格保护的鲜明态度,也是对全民增强保护耕地意识的呼吁,展现了国家耕地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
近几年,松江区作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试点,在土地制度的发展和创新上持续摸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土地制度的不断完善,既保护了我们的家乡,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
松江的日新月异,是这片土地上每一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有我们规划资源人的坚持不懈,也有全区所有干部群众的辛勤汗水。守护家乡土地不是要一成不变,建设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另起炉灶,推倒重来。我们必须在严格按照现行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守护家乡土地,建设美丽家园,我们与你同行。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七
答案是否定的,由于我国近些年持续稳定的粮食增产成就、充裕的粮食储备以及国内供应链的畅通,中国没有出现抢购潮。但饶是如此,我们对于粮食安全问题仍不能掉以轻心。
经测算,要维护中国农产品总体供需平衡,大概需要38。5亿亩种植面积。而国内种植面积仅有25亿亩,这提供了65%的保障。剩下的35%的耕地缺口要怎么填补呢?这就需要进口。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一大利好就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实行粮食结构优化。因为地形、地势、土壤、农业技术等原因,我国种植小麦和水稻成本相对低,种植大豆则成本高。因此,我们大量的进口美国廉价大豆,把原先种植大豆的地方用来种植小麦和水稻。于是就有了我们今天养活14亿中国人的基本盘。
小麦水稻玉米这三大主粮,98%是我们自给自足的,而大豆的进口依赖度接近90%。换言之,我国粮食的高自给率是建立在国际粮食优化配置的基础之上的。但万一其他的国家用大豆来钳制我们呢?粮食问题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大豆是家畜饲料的主要原料。如果大豆进口受到限制,最直接的结果是猪肉价格的上涨,而猪肉价格又事关民生,为了平抑肉价,我们只有腾出更多的耕地来种植大豆。可是我国种植大豆并不具备优势,大豆单产比世界平均水平还要低30%。若要生产出进口的数量,更是把整个东北和华北地区的耕地都用上都不够。如此一来,主粮种植的面积不得不减少,主粮供应就会间接地受到冲击。
若连吃饱饭都成了问题,又何谈发展经济呢?仓廪实乃天下安。对中国这样体量的大国,必须满足自身基本的粮食需求。只有拥有可信的自给能力,进口才是安全的。这个能力就是耕地储备。耕地是粮食孕育的“温床”。呵护耕地资源,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就是保护美丽中国赖以生存的生命线。
“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苑也”。土地,是生命的起点,万物的归宿,更是维护粮食安全、使人类免受饥饿煎熬的无上法宝!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守住土地,就有粮仓!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八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增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采取措施管好用好宝贵稀缺的土地资源。我们要学会惜土如金,保护我们美丽的地球.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严格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
我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人均耕地只有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优质耕地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垦殖率和复种指数已处于世界较高水平,补充耕地和提高耕地利用程度的潜力十分有限。我们面临的人地矛盾,是世界上最尖锐、最突出的。更为严峻的是,有限的耕地资源还在不断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粗放利用还在延续。这都是谁的错?是我们大家的.
土地粗放利用并存,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用地结构也不够合理,土地的粗放利用进一步加剧了人与地的矛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人口还将继续增加,经济建设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不可避免,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问题始终是非常重大的,我们必须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
住宅用地土地供应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5.5%,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76.3%,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166%。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当然还不止这些,工厂的增加,人数的增加……论人数,中国是个大国,论资源,中国则是穷国。
全国耕地保有量从19.5亿亩减少到18.3亿亩。国家"__"规划纲要提出,到20__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还不可避免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及耕地,今后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就是严格土地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节地型发展道路。
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
近年来,我国在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仍然很大。长期延续的以土地换发展的用地模式,造成了大量的土地浪费。目前我建设用地规模增长过快,结构不够合理,土地利用总体上仍然比较粗放,乱占滥用耕地、严重浪费土地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地方还在搞花园式工厂、宽马路和大广场,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工贸企业囤积土地牟取暴利。
鼓励利用荒地、废地等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也要节约合理用地。对城市建设,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
发展需要空间,但是我们不能沿用传统的用地方式,不能把发展的空间锁定在无限制的扩大城市规模上,而应该在节地挖潜上多动脑筋,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多花力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事实上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都是在人类对土地的不断重复利用基础上实现的。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有用不完的土地。我们要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科学规划、积极引导、优化结构、保障用地,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保护这美好的家园吧!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九
建设用地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因专业性强且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之中,为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和依法行政带来不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纠纷会大量出现。因此,通俗而又系统地分析涉及建设用地的有关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1、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实现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协调省域内各城镇发展,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安排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建设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未在限期内完成的省、自治区,不得进行各省、自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这表明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要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并与之相协调,当然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不一致的,可以适时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般而言,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是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而城市详细规划、农村集镇规划又分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细化且更具有可操作性。这些不同位阶的规划不仅编制和实施主体、审批和修改程序不同,而且法律效力也不同,低位阶的规划非因特殊情况在一定期间内不得与上位阶的`规划相抵触。所有不同位阶的规划均为建设用地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在规划范围的不得不申请建设用地。
应当说明的是,第一,县级市的城镇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第二,我国规划法只对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调整;第三,涉及规划区以外的如省道拓宽建设用地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关于全省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法律,涉及规划区外如乡村公共设施等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农村集镇规划和相关法律。
2、“三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用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批准文件)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行文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拔土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证”是建设用地合法化和开工建设的必备要件。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已占用土地由政府责令退回;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违章建筑,予以处罚。
二、建设用地的前提――土地的征用和申请取得。
1、征为国有土地。
[1][2][3]。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
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用地扩展之间存在争地冲突.基本农田保护制约了建设用地扩展的规模和布局,但建设用地的需求客观上仍在扩增,且难以抑制.为适度满足建设用地扩展需求,必须就基本农田保护对建设用地扩展的.制约,以及建设用地扩展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进行研究,在保证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基本农田生产力和建设用地效益,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刘胜华作者单位:武汉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刊名:城乡建设英文刊名:urbanandruraldevelopment年,卷(期):2004“”(10)分类号:f3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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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一
21世纪是繁华又现代化的,房子与建筑物都拥有许多价值不菲,做工精致的材料。然而,这些美观的房子与建筑越多,用地的面积也就越大。有时候连长势较好的树林也不放过,砍掉后都用来盖豪华的住宅,建筑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每个星期几乎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时间长了,空旷的土地越来越多,树木越来越少,房子与建筑却到处都是。这种现象已遍布全球,不管是以“花园城市”之称的新加坡也是以建筑为多;树木等植物越来越少,绿化带也只占一小部分。其他国家和城市就更不用说了!
保护大地,可以从我做起,从身边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尽管是小事,可是小事多了,就渐渐转变成大事。“我要多植树,这样不仅可以净化空气,还能让整个城市变得更加美观呢!我还要像大人们宣传关于土地资源的知识与怎样去保护与节约土地,我更要告诉他们,土地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没有土地,人类也不会存在。我们要节约土地,但节约土地并不是一点儿也不用地,而是要用的有意义,用的合理,让这些用的土地充分发挥它的价值。应该做到该用的用,不该用的不用。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该善待地球,节约地球上的资源。如果土地被污染了,那么人类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让我们拉起手行动起来吧!清空土地上的垃圾,尽量不要砍伐树木。因为乱砍乱伐很容易,可是经过大量的砍伐树木会造成水土流失,造成土松弛。所以大家要多植树造林。树木可以吸收二氧化碳、毒气、废气,从而释放出对人体有益的氧气,树根可以吸收水分,[!--randomword.1--]每一次大水来临时,一片片树林就像一个个隐形的堤坝,保护着每一个人。一片片树林还像一位位勇敢士兵,保卫着我们。如果没有树木,大水会冲垮村庄,土地也会漫漫流失,到时候人类就无法生存了。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资源,保护地球,创造出更美好的未来吧!加油!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是我们的职责。要做到一、不耕作森林,砍伐树木。二、尽量少浪费资源,如尽可能步行或坐公交车,少开私家车。
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人类的一切物质生产都离不开土地,如农作物等。土地还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物质基础和最基本的资源。就这样,在这个自然的大家园中,在大地的怀抱中,万物生灵相互依存,生生不息。人类运用着自己的智慧,从大地那里获取最基本的吃的,穿的、用的、住的,开垦出自己的田园,建设起属于人类的美丽世界。当然就是远远不够的,但是这些方法上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的。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鸟语花香的世界里,而地是万物之需。所以我们要学会惜土如金,甚至更高。珍惜土地!维护整个地球!维护世界!
让我们手拉手行动起来吧!保护土地,节约用地!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二
国家要建设,人民生活要提高,必然会增加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为了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避免建设用地的自目扩张,需要控制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国家每年提供给农业建设用地的总量,是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供应源头,控制好这个源头,也就控制住了非农建设用地的自目扩张势头。
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保护耕地的问题专题调研组调查发现,1986-间,我国经济建设在土地利用上基本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耕地为代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建设在大量占用耕地的同时却有不少土地闲置浪费。“八五”期问,全国统计耕地净减少67万多公顷,同期闲置土地7万多公顷。
调查还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费严重。据统计,1985-1994年,全国城市由324个猛增到622个,增加近1倍;城市建成区面积9386平方公里增加到17940平方公里,平均年递增7.5%;城市非农业人口由11826万人增加到19132万人,平均年递增5.5%,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城市用地增长速度与城市非农人口增长速度之比为1.36。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人均用地已达101.6平方米,高于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标准的城市有400多个。因此,根据调查情况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当前,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拟采取以下措施:1)确定城镇合理用地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城镇自目扩张要研究和编制各省市和各县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城镇的合理规模、空间布局和增长速度,并严格按规划实施。2)充分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首先,要鼓励旧城改造。据调查,全国城市需旧城改造的面积约占建成面积的10%左右。旧城改造后容积率可提高1-2倍。我国村镇居民点占地约16万平方公里,如按人均村镇建设用地标准最高限150平方米计算,现有村镇居民点的土地利用潜力达到22%。通过村镇改造,不仅为村镇提供了发展空间,还可退宅还田,增加耕地面积。其次,进行土地置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市中工业用地比重偏大。据1993统计,我国大城市工业用地比重为26.6%,高于发达国家约16个百分点,而且不少工业企业占据中心位置,致使土地利用效益低下,生态环境恶化。不少城市采取土地转换、“退二进三”的方式,解决了上述矛盾。例如,天津市天主教维西礼堂和劝业场小学退出该市商业繁华区―滨江道,让位给滨江商厦,使“黄金地段”有了“黄金效益”。
2.3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城镇中的矿企业、交通运输车辆、家庭炉灶,每天都要排放大量污染物。当城镇上空的各种微料和化学污染的浓度相当大时,常形成烟雾。
由于植物有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功能,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必须保护城市绿地,搞好绿化建设。
调整乡镇企业布局,使之向工业园区集中,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节约土地,提高乡镇企业的规模效益。
目前,由于内部挖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拆迁的难度较大。所以,多占用增量土地进行建设。为此,应在地价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上给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予以优惠,降低其建设成本,形成“优惠挖潜”、“调价外延”的机制。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三
上海之根,松江,位于上海市西南部,地处黄浦江上游,范文大全有着悠久的历史底蕴。这里文化繁荣,人杰地灵,一方江南的水土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松江人,生生不息。土地是承载万物的基石,是孕育生命的摇篮。我生在松江,长在松江,我在家乡的土地上成长,见证了松江的发展和变化。
我有幸进入了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地部门工作,与松江的土地有了近距离的接触,对土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土地既是一种的具有自然属性的资源,也是具有重要社会属性的资源。土地资源包括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当下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日趋紧张,过去的土地结构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下、土地后备资源少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矛盾已经开始显现。土地的开发与经营影响深远,因此,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十分关键。作为规划资源人,我们在土地开发利用的同时,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前提和基础,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保证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作为征地职能部门,在征收土地时,必须严格遵守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国家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土地,依法征地等原则,不断优化土地征收制度,以此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本上的改善。
今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法通过,正式施行。其中第35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具体比例由******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确定。新的条文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对基本农田严格保护的鲜明态度,入党志愿书也是对全民增强保护耕地意识的呼吁,展现了国家耕地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
近几年,松江区作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试点,在土地制度的发展和创新上持续摸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土地制度的不断完善,既保护了我们的家乡,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
松江的日新月异,是这片土地上每一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有我们规划资源人的坚持不懈,也有全区所有干部群众的辛勤汗水。守护家乡土地不是要一成不变,建设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另起炉灶,推倒重来。我们必须在严格按照现行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守护家乡土地,建设美丽家园,我们与你同行。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镇_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我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全年组织召开两次土地保护业务培训会,与各村(居)签订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职能目标量化、细化,“权、责、利”落实到人,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将2022年度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三、履行耕保职责,严管基本农田。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广大_群众对耕地保护的意识。_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二是制止耕地闲置、抛荒。结合土地流转的政策,将无力种植的用户荒地向耕种大户转包,从而杜绝了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三是规范用地管理,无论是农民建房或场镇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按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土地巡查制度,组建了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信息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巡查队伍,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对巡查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一点不少,质量一点不降。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做非农用地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
四、多措并举保护,确保耕地红线。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第一,对基本使用进行了定位、定量、定人的管理模式,每村每社落实了责任人。第二,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保护块,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地块登记造册。第三,制订了完善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案,坚持了一幅图纸,一本册子、三块牌子、五项制度。第四,传达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文件,做到责任明确,分组管理,有效的加强了耕地及基本农田的保护的力度。
五、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利用。
虽然我镇的耕地保护工作在今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土地还没有发挥其最大利用效率,耕地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只要我们紧紧抓着综合治理的有利时机,因地制宜不断调整农业结构,念好耕地经,找准突破口,做强大产业,使耕保工作正常化、长期化。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五
要求各村委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乡1998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2010年期末指标内。严格控制农户新建住房数,全年落实上报新建住房61户,确实把指标安排在有困难和急需建房的农户手中。鼓励农户在原宅基地建房,全年共审批拆房建房110户,节约耕地25亩。各村委会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及时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有效地保_了我乡耕地资源。
全年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完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__。
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占地19起,对其当事人进行_。
告教育并发放《停止施工通知书》,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
保护我乡的每一寸基本农田,保_。
全乡_。
的粮食供应,为创建___。
提供较好的资源保_。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六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股室的大力协助下,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增长"的指导思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用地保障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我县建设用地。
(二)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在计划上,严格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禁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二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依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用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四是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
(三)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严格执行《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及《__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号公告)规定,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土地征收补偿、附着物和青苗的测算工作,无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无被征地农民来信来访。认真执行《云南省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二、耕地保护工作。
(一)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逐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绩效考核及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年末,耕地保有量未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按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集中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稳步推进。
(二)全面落实耕地先补后占规定,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并积极探索新机制。
全面落实耕地先补后占规定,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并积极探索新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各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数据齐全,管理规范,更新及时;按要求与市局及时核对台账、报备项目。对经验收合格的耕地及时报请省厅核查确认,核查合格后及时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进行电子备案;并做好建设用地和占补平衡项目的挂钩工作,确保用地项目上报审批和我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_年工作打算。
1.用地保障工作。继续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特别是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项目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及时落地;二是要严格用地供应审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定额标准供应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止浪费滥占土地;三是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产业集聚区、省市重点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四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利用的新思路及方式,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考核的共同责任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社会化变成日常的工作;强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的建立入库工作;继续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耕地储备库建设保证城镇建设用地;按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建立和实现基本农田管护信息系统,实现地、图、牌、责相一致,积极探索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模式等。
3.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严格执行《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及《__。
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号公告)规定。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七
2020年6月25日是第三十个全国土地日,纵观今年的主题“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九亭镇位于青松生态廊道区块内,经过在2016年的“五违四必”区域环境整治清退了大量的地产业高污染的产业用地,通过对九亭镇7。98平方公里的综合整治,完成“198区域”工业用地整治2028亩,拆除违法建筑210万平方米,腾地5000亩,结合农田保护相关规定,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原则,开展后续生态修复和种植利用。2015-2019年九亭镇减量化共计22个批次,共立项地块210块,立项面积2782亩,通过实施减量化后,九亭镇的生态环境和面貌有了巨大变化,九亭镇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双修的背景下,牢牢抓住机会以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理念,逐步在优化生态环境。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并明确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目标。“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为九科绿洲规划建设带来了转型发展的契机为构建生态、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九亭,给广大百姓带来获得感、幸福感。九科绿洲绿地位于松江区九亭镇朱金路以南、姚北路以北、中心路两侧区域,规划用地面积1300亩,是2016年九亭镇大刀阔斧推进“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后腾出的最大连片区域。绿地项目启动建设,是松江区探索城市有机更新、产城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九亭镇建设生态宜居宜业现代化新城镇的重要保障,更是地方党委、政府追求百姓实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体现。同时考虑到基本农田总量平衡的原则,九亭镇重新划定九亭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且对拟划入基本农田的地块按基本农田标准进行复垦、建设,确保基本农田“只多不少”、“只优不劣”。
“规划落地、动迁腾地、生态绿地”是九亭镇正在实施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在规划用地中综合考虑生态绿地的建设,寻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进一步提升群众实得感。九科绿洲是近两年来上海推进“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缩影,是上海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响应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g60科技走廊的深度实践。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八
根据《县201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_,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_,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三、掌握原则对象,按照程序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督查。
镇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站,邵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面积、工作进度,资金兑现的监管督查工作,不抵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拖延,否则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九
在那一望无垠的金黄色麦田里,在那肥沃松软的黝黑色的土壤中生活着一群快乐的松土健将——蚯蚓,它们倾尽自己的一生,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呵护着这片美丽而富饶的土地,绿色的植被与蚯蚓经常不期而遇。它们在湿软的泥土中翻滚嬉戏,饿了还有富含营养的有机腐质物享用,蚯蚓们就在这奇妙的土地里一代又一代地生活着……土地也爱极了这些生命,给它们湿度,养分和空间,正如在土层深处也扎下根须的参天大树为鸟儿提供巢穴,为人们制造荫蔽,老人在土层之上、树荫之下敲着棋子;孩子在树下穿梭嬉闹;年轻人看着这样的场景总是露出满足的微笑……土地与万物相依相偎,人们为裸露的土地穿上郁郁葱葱的外衣,土地给人们奉送出香甜的果实;人们为土地装点多样的植被,土地给人们赠送多彩的地貌,人们和土地,你依偎着我,我依偎这你!
相离相弃。
不知何时起蚯蚓一家再也不能在土壤中安生地生活下去,这片土地散发着刺鼻的气味,碱渍灼烧着蚯蚓的躯体,污水一遍遍渗透进土壤的深层,摧毁了一棵棵绿色的树木小草,让葱绿远离了这片土地……蚯蚓一家冲破坚硬的地表想出来透透气,但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又一座工厂,烟囱一个比一个耸得高,浓烟一股比一股黑,载满货物喧嚣的车一辆辆绝尘而去……这是哪里?以前郁郁葱葱的麦田呢?以前枝叶繁茂的参天大树呢?还有那慈祥的老人,可爱的孩子呢?这曾经是一片多有生机的耕地啊!可现在却是一片狼藉!
人糟践了土地,土地必将背弃人类!
和谐共处。
辗转了好几个春天的蚯蚓一家还是念念不忘家乡的的土地,今年春天,它们终于又回到了日夜思念的土地,它们发现土地变美了,工厂与浓烟没了踪影,绿色的植被散发着香甜的味道,土壤变得松软湿润,人们还是那么惬意地围坐在郁郁葱葱的大树下谈天说地……原来吃尽苦头的人们终于懂得珍惜,将土地科学规划,节约集约使用,从新改良土地,还土地绿装与清流,让耕地种满丰收的粮食,让人们安居在温馨的生活小区……土地与人们又可以和谐共处,相偎相依。
蚯蚓一家终于又可以在肥沃松软的土地下安居了。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二十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增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采取措施管好用好宝贵稀缺的土地资源。我们要学会惜土如金,保护我们美丽的地球.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严格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
我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人均耕地只有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优质耕地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垦殖率和复种指数已处于世界较高水平,补充耕地和提高耕地利用程度的潜力十分有限。我们面临的人地矛盾,是世界上最尖锐、最突出的。更为严峻的是,有限的耕地资源还在不断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粗放利用还在延续。这都是谁的错?是我们大家的.
土地粗放利用并存,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用地结构也不够合理,土地的粗放利用进一步加剧了人与地的矛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人口还将继续增加,经济建设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不可避免,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问题始终是非常重大的,我们必须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
住宅用地土地供应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5.5%,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76.3%,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166%。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当然还不止这些,工厂的增加,人数的增加……论人数,中国是个大国,论资源,中国则是穷国。
全国耕地保有量从19.5亿亩减少到18.3亿亩。国家"__"心得体会规划纲要提出,到20__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还不可避免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及耕地,今后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就是严格土地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节地型发展道路。
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
近年来,我国在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仍然很大。****延续的以土地换发展的用地模式,造成了大量的土地浪费。目前我建设用地规模增长过快,结构不够合理,土地利用总体上仍然比较粗放,乱占滥用耕地、严重浪费土地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地方还在搞花园式工厂、宽马路和大广场,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工贸企业囤积土地牟取暴利。
鼓励利用荒地、废地等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也要节约合理用地。对城市建设,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
发展需要空间,但是我们不能沿用传统的用地方式,不能把发展的空间锁定在无限制的扩大城市规模上,而应该在节地挖潜上多动脑筋,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多花力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事实上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都是在人类对土地的不断重复利用基础上实现的。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有用不完的土地。我们要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科学规划、积极引导、优化结构、保障用地,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保护这美好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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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二十一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越来越能提供充足的高收入且稳定的就业机会,进城农民工越来越可以在城市获得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条件。这样,大量的农村人口会选择进入城市生活,城镇建设用地扩张与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并存,耕地保护压力越来越大。并且,由于城市人口数量的大幅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扩大。为实现城乡统筹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就要对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进行合理配置,以达到资源高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中实施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是缓解“建设与保护”压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1前言。
眼下来看,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和宅基地退出等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多。赵可等人运用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了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与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增加和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得出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对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影响基本保持稳定,且力度大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力度越来越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强度逐步减小。王世忠运用stirpat模型和岭回归方法对中国建设用地扩张的驱动力进行分析得出人口增长是中国建设用地扩张的最主要驱动力。慎勇扬对建设用地扩张驱动力及调控政策的研究文献中,涉及征地制度、政绩考核、建设用地规模决策会影响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于跃龙在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一文中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系统分析了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现状以及农民对宅基地退出和补偿的意愿,指出当前农村宅基地闲置率较高,多数人愿意退出宅基地,认为补偿标准缺失、结余指标收益分配机制缺失、及其与城镇住房衔接及转换机制缺失等是农村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关键问题。黄花在农村土地退出路径研究中立足于现行土地制度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分析了宅基地退出的补偿制度。前人大多是基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或宅基地退出单方面的研究,没有系统地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张,而农村宅基地空置严重,这必然会使大量农村宅基地退出,进而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本文将对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与宅基地退出二者之间的关系作出阐述。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国范围人口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劳动力大规模地从农村等落后地区向城市等发达地区转移,呈现出流动人口想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城市聚集的流动特征。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促进了流入地的城市化进程,使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张,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飞速推进,我国城市用地规模持续快速扩张,城市蔓延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流动人口会从城市人口增长、经济增长、产业发展、外商投资、财政支出、交通建设、城市环境等方面影响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张。
3宅基地退出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都取得巨大的成就,社会进步、经济繁荣,同时,农村的建设也到达一个新的阶段,农民生活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进城务工、居住,再加上农村本来就存在严重的“一户多宅”现象,这使得农村宅基地空置率不断上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必将有更多的农民选择走出农村,进入城市生活。为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乡土地,宅基地的退出是十分必要的。经调查研究表明,农民集中居住的意愿较强烈,对空置宅基地的退出收回的支持率较高,针对这些农民,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实施集中居住,以此来解决目前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等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4结论。
综合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与农村宅基地退出状况来看,人口流动是连接二者之间的纽带。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意识的改变,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农村居民减少,宅基地空置,城市人口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为使城乡土地统筹构建、充分合理使用,农村宅基地适当的退出,让政府等征得更多城市建设用地,以备城市住宅、商业、工业、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之需,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2]王世忠.中国建设用地扩张的驱动力分析[j].安徽农学通报,,(8):1-5.
[3]慎勇扬.建设用地扩张驱动力及调控政策研究[d].浙江大学,.
[4]于跃龙.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6]徐小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二十二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今年是我国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自然界形成的土地,是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关键的一点,它是人类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自然资源。中国的农业问题或者说粮食问题实际上就是土地问题,我国人均粮食产量是加拿大的五分之一,人均棉花产量是美国的三分之一,人均肉类是加拿大的四分之一。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虽然我国现有土地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仅及世界人均三分之一;耕地面积列世界第二位,而人均排在世界第六十七位。在这有限的耕地中,缺乏水源保证、干旱退化、水土流失、污染严重的耕地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后备资源2。01亿亩,其中可开垦成耕地的仅1。2亿亩。考虑生态保护要求,能够通过后备资源开发补充成为耕地的土地十分有限。
截至2006年10月31日,我国的耕地面积比上年度末又净减少了460。2万亩,已从18。31亿亩减少至18。27亿亩。我国目前的人均耕地仅有1。39亩。
我国的土地岌岌可危,人均拥有量正在一点一点的减少。第26个土地日宣传口号的前三条,第一便是:“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第二条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管好用好土地资源。”第三条:“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由此可见,我国的耕地究竟有多么重要,我们知道大熊猫的重要性和稀有程度,同样我国的土地也犹如大熊猫一样重要和稀有,切实保护耕地,做出实实在在的事。
“民以食为天。”没有我们的耕地,就无法种出粮食来给予人民。难以想象,人们若是缺少耕地会怎么样。我们的土地是神圣的,“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请大家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