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村巡察工作评估报告模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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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巡察工作评估报告模板模板篇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22日至10月23日,县委村级巡察二组对镇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6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6月28日,县委村级巡察二组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县委村级巡察二组反馈会精神,并以文件的形式印发给镇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7月2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9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再部署再动员,9月22日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二)坚持责任导向,层层压紧压实。7月12日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明确整改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县委村级巡察二组巡察镇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领导小组会议4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1场、推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0场,发出巡察整改通知函23份,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全面深入整改,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巡察反馈和自身查摆的问题进行分解、部署,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号入座,具体抓、抓具体,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坚持把整改问题与治标治本、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好个性问题立即整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敢于担当,不折不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村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制度,按要求每季度上报“”制度落实情况表,分发《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577册。同时,组织各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深入的村、村、村、村、村、村6个村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章电视专题片》、开展党日活动、参加学习强国知识竞赛等方式和推广“学习强国”、“科普中国”、“党员e家”等载体,不断优化形式多样的学习形式,提高党员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四是9月7日,镇党委书记陈发同开展了以“因地制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的党课,进一步掀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的热潮。
2.关于“村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村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书记主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集体研究村里重大事项的议事制度,将研究党建、村集体经济、重要项目、学习重要文件、传达上级精神等纳入会议内容。二是组织各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案例警示教育5场次。三是规范决策结果公开。按照“村账乡管”工作的要求,15个村(居)定期将“三重一大”的决策内容在阳光村务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开。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镇《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整改细化方案以及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方案》,将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列为重点村,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台账进行专项管理,目前已培养发展对象2人。二是建立各村后备干部储备库(共45人),其中女性16人,占比35.5%,大专及以上学历33人,占比84.4%。三是举办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培训书记及党务工作者19人次。四是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2019年8月对流动党员进行摸底,建立台账。五是加强对外出党员教育管理。将外出党员学习“学习强国”情况及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评议以及评定意见的依据。六是加强书记培训,将《中国共产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党的组织生活纳入培训内容,培训书记及党务工作者17人次。同时,充分利用党员微信群、“党员e家”、“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外出党员的线上教育。
4.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的下七房村、乾源村等3个村和存在替缴党费的村、后峭村、村等3个村的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上七房村村委会主任和原书记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清退党费报销款410.8元。二是加强党费收缴业务的培训。举办党费工作辅导讲解培训班1期,培训书记及党务工作者19人次。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各按规定将2019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在阳光党务平台进行公示。四是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互联网+党建”,将党员按期缴纳党费作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全镇已实现通过建行党费平台进行缴纳党费。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制度情况进行排查,及时纠正书记未上党课的情况,对会议内容超前和没有开展“”会议记录的后峭村和村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没有落实好的宜洋村、村、下七房村、后峭村等4个村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举办书记培训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按照开展组织生活会的要求,20个村(社区)党(总)支部规范召开村级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组织生活会材料归档目录,做好档案的归档。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的督促与指导,健全档案的管理与制度执行,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要求落实,认真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对再次发生类似情况的村主干将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由镇经管站、会计代理中心严把资金支出关,严格资金使用程序。三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纪委文件精神2场次,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2场次,不断提高干部政治敏感性和增强队伍防腐拒变意识,同时提升了镇纪检监察干部线索研判分析能力和执纪审查能力。四是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未按时办结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五种方式”及时处置,对情节严重的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巡察整改期间党纪立案2起,给予党内警告2人。五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廉政约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和提醒,及时把握镇、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在巡察整改期间函询2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7人,提醒谈话3人,通报批评1个。
7.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9月7日召集各村主干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镇“村账乡管”业务培训会,加强村级“三资”监督管理力度。二是严格管理资金使用程序。镇经管站、会计代理中心认真执行《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严把资金支出关,各村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的,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提供会议记录。三是按规定落实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保障和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四是进一步规范误工补贴管理,对高安村书记(兼任村主任)、高安村原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高安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高安村原书记清退重复领取的误工补贴520元。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8.关于“购买烟酒,公款接待”问题。
9.关于“入账私车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通过明察暗访开展督查活动。结合巡察整改于2019年9月26日,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督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培训会1场,深入行政村、社区开展廉政教育5场次,通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县村级组织“零接待”制度实施细则》等精神以及通报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廉政教育更具震撼力和警示性,进一步提高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对部分村存在的烟酒入账、报销接待费用、外地发票本地报销等问题立行立改,责令村、村、村、村、宜洋村等5个村清退违规报销款项共计38111元,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四是对高安村、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对高安村书记(兼任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清退违规入账款7000元;对村原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退还违规入账款9693元;对下七房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下七房村原团委书记退还违规入账费用105元。
(五)扶贫领域方面
10.关于“低保申请复核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学习及培训3场,培训71人次。5月17日,组织召开城乡低保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6月5日召开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培训会;7月23日召开低保工作推进会。二是严格规范低保户的申报、审核、审批等程序,实行村级申报、镇政府逐一审核报批制度。采取不定期入户走访和群众监督等形式,加大低保核查力度,确保低保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三是针对目前在册的低保人员档案进行查缺补漏,梳理“一户一档”材料。四是15个村(社区)基本完成自查,15个村(社区)召开了民主评议会议,16户61名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已达到退保条件,并予以清退。
11.关于“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15个村的精准扶贫档案进行了补缺补漏,并对负责的3名扶贫专干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规范贫困户和造福工程档案程序,实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级公示、村级报告、镇政府审核、公示等程序逐级审核制度,加强程序监督核查,增设档案核查员,杜绝出现前后信息不一致、材料和实际不符等问题。三是组织包村干部、村主干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3场,培训128人次。7月23日,组织召开“社会扶贫”APP贫困户及爱心人士注册流程培训会;8月15日组织召开产业扶贫保险工作培训;8月21日组织召开农户信息摸底调查工作培训。四是实施帮扶责任人每月一入户制度,规范贫困户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加强与帮扶责任人对接,保持信息共享,确保贫困户档案信息和实际情况相符。
(六)其他方面
12.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村账乡管”,确定3名村级报账员和镇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报账、建账、核算、审核,强化现金管理,同时镇经管站严格把关,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二是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体系,要求各村根据《县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每月对村财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公开。三是建立《财务人员移交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保证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明。
13.关于“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对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村、村、宜洋村、村5名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村1名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镇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规定村级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策划、生成、储备、前期、实施”的程序要求,一定要由村提出项目合理性及可行性,经过挂村领导与镇项目办会商,报请镇主要领导审定,最后交由镇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才可以开始组织实施。同时为加强项目规范管理,要求村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按上述要求在镇项目办备案,若未按基建程序要求的项目,镇项目办不予备案,没有在镇项目办备案的项目,项目资金不予拨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交由该村自己承担。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镇经常组织业务培训,特别是项目基建程序,在实施过程应注意的事项。巡察整改期间,镇组织了2场专题业务培训,转发了1次规范性文件,今后将不定期邀请县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志来加强业务培训。四是结合各村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教育,防微杜渐,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4.关于“村级组织发放误工补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严格限制白条入账。申领人填写村级干部误工补贴审批单,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工作事项、证明人等内容,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予以报销,规范误工补贴程序。二是规范误工补贴发放管理,对误工补贴入账不规范的高安村原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村书记(兼任村主任)及原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村村主任提醒谈话,并责令清退不规范款项9520元。
15.关于“村财增收项目未实现创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围绕“一村一品”定位,精心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民宿旅游村、田园休闲旅游产业基地。二是持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进五争十”三年行动。目前镇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以上的村8个,达57.14%;5万元至10万元的村3个,占21.43%;5万元以下的村3个,占21.43%。三是到企业实地调研,通过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招商引资、农旅结合等途径,不断引进第三方投资,促进新村项目的实施。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村财增收项目未实现创收”问题。
情况说明:项目于2012年审批立项,由于该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且受到2014年镇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的影响,造成项目中途停工,难以继续按原来的计划进行,成为待解的历史遗留问题。
推进措施:一是引进县科技农业公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投资,通过引进培训机构等方式盘活集体闲置资产收取租金进行增收,目前正在与企业接洽当中。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促进项目的实施。三是持续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整合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捆绑发展、共享红利等方式增强村级“造血”功能。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镇党委将持续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纵深推进,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干事能力、号召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发展壮大农村产业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持续兴起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积极引导农村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做到对党忠诚。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看”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行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政勤政的政治生态。
三是坚持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持续分类整改,巩固落实,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监督督办,明确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标准始终如一,对账销号,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四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根据县委村级巡察二组指出的村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村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继续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及时修订完善,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
五是全面推进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省市县委各项工作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士气,进化风气,激发活力,提升能力,以整改倒逼改革,推动发展,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发扬“滴水穿石”的奋斗精神、“弱鸟先飞”的进取意识、不畏现实困难的“石牛头”精神,开拓进取,用坚强的意志力去完成新的历史使命,因地制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早日实现特色文旅小镇的新目标。
乡村巡察工作评估报告模板模板篇1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指示精神,嵩明县委将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把监督利剑直插最基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县村级巡察实践,就村级巡察工作作些粗浅探析,为做好村级巡察工作提供实操性强的经验和方法,以提高村级巡察效率。
一、村级巡察的关键在于精准发现问题
巡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就是渎职”的理念,找到村级党组织领导弱化“弱”在哪些方面,党的建设缺失“缺”在哪些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失”在何处,把精准发现问题真正落在实处,从实践来看,开展村级巡察要注重运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带着问题“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巡察的真正成功。巡察准备阶段对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的把握至关重要。巡察组在进驻前,要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年度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把巡察对象摆进去,分析出巡察的重点方向、应当查找的主要问题。
(二)体察民情“巡”
巡察组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LED屏、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通过张贴公告、陈列展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方针、内容范围、工作动态,提高巡察工作的知晓率,调动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积极性,深入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优势,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灵活运用约访、接访、驻访、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村民打成一片,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真正做到听民声、巡民情、察民意,争取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去伪存真“巡”
进驻后,从查阅台帐(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两学一做”等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党组织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问题线索的档案,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痕迹等等)入手发现问题,拟定个性化谈话提纲,带着问题对被巡察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象谈话,让纸质档案台帐“说话”。
(四)抽丝剥茧“巡”
通过检查财务账目重点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组应当了解被检查对象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账目结构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从查阅银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入手,进而调阅可疑财务凭证从中发现问题。查阅账目应当结合审计部门对被检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审计结果,以纪律的眼光查找问题。
(五)相互印证“巡”
通过检查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属的镇、街道纪检部门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情况,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重点看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分决定问责追责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抽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以办理问题线索的质量作为试金石,检验监督责任落实成效。
(六)有据可依“巡”
巡察发现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固定基本证据。主要做法:一是梳理问题清单;二是复印相关书证;三是制作谈话记录;四是形成情况说明。巡察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固定证据的目的在于问题线索移交后,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是问题线索成案的关键,证据是否有效、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巡察是否能够形成震慑。巡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熟悉取证方法、遵守取证程序,这样才能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
三、 村级巡察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村级党组织点多面广,巡察进驻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巡察质量,抓住巡察重点十分重要。通过对我县村级巡察工作的总结、案例分析、走访了解等方式探析,在村级巡察中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这一基本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共性问题,紧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以及村级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情况,从而避免了巡察落入农村管理具体事务,偏离政治巡察轨道,弱化巡察监督效果;
二是突出巡察重点,紧盯关键少数,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着力发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的问题,在项目申报、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以及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着力发现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农村资源、强买强卖、破坏营商环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杜绝“微腐败”,痛击“小苍蝇”,做到精准发力、形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真实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认同感。
四、 村级巡察要注重成果运用
开展村级巡察,旨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及时发现、查纠农村基层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级巡察,必须紧紧扣住政治巡察这个根本,掌握村级巡察的工作重点、巡察的具体方法,提升巡察队伍素质,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这样,巡察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及时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列出清单,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办理
巡察组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准确定性,及时对口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跟踪协调,推动核实办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党员干部“三项机制”,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快速处置,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以下看上”,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背后制度和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深挖镇街道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缺失缺位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基层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县级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的程序、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严防“巡察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
(五)理顺村级巡察和基层自治的关系
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站在政治高度,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紧盯党支部及其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理直气壮、放手大胆地开展政治巡察;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巡察,讲究方法和策略,积极稳妥地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对于非党员干部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应依据《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村级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节点,群众是评判落实成效的最终裁判,相信通过不断提高巡察村级党组织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精准等基层实际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乡村巡察工作评估报告模板模板篇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助推乡村振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并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三资”管理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底数不清,存在流失风险。多数村庄资产管理台账虚设,集体资产长期不盘点,上级拨付或移交的固定资产,本村旧学校等遗留资产,特别是机动地和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现象普遍,甚至在2018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仍未整改到位。二是随意处置,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老学校、房屋、市场等在内的集体资产,对外承租或发包时,基本上没有任何价格评估程序和公开竞标程序,全凭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集体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或较低价格承包现象较多。三是损公济私,集体收益受损严重。暗箱操作或利用政策漏洞,导致集体资产资源不能为村集体增收,而成为个人获利的手段。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X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XX、XX、XX、XX、X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X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XX、XX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XX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XX镇XX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XXX公路占用款XX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XX村,并由XX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XX0至XX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XX街道X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XX乡、XX乡、XX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X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XX镇XX村2018年3月XX日XX号凭证“XX”,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XX镇XXX村2017年11月X日至2018年3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X日至2018年11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X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XX”,无合同无清单;X乡X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X日X元、7月X日X元、9月X日X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XX镇X村2018年4月X0日X号凭证:“X垃圾槽人工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X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X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X乡X村2018年2月X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X镇X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X元。
(4)无依据入账。如X乡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X万及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X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X乡X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X乡2018年7月X日X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资金管理随意性大。一是资金收支应入账未入账,个别村私设账外账。集体土地租金、占地赔偿、捐款等现金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由村干部长期持有,后期使用费用支出单据抵账,实际收支和账目两张皮,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收支情况,并且个别村私设账外账。二是财务票据支出管理不规范。大额白条列支无明细、账实不符多报费用、伪造单据虚假支出、以干部名义代开施工单位发票等问题突出。三是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集体资金用于报销村干部个人应承担费用、多发滥发务工(误工)费,隐匿开支,违规外借集体资金以获取利息等问题较为普遍。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X镇X村2018年11月X日X号凭证收入5笔X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X元,用现金支付;X乡X村2018年4月X日X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X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向X借款X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X镇X村2018年7月X日借款X万和X万,9月X日借款X万,10月X日借款X万,共计X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X街道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X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X镇2018年11月1日X号凭证,X村青X水库清污泥工程款X元,合同约定工程款X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X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X乡X村西角X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X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X头村2018年5月X日记账凭证,支付X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X镇X村2018年3月31日X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X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X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五)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一是超期承包土地。以获取资金为群众修路、架电等为由,超过三年期限的规定对外承包集体土地,并且一次性收取租金。二是土地租赁费应收未收。三是越权发包土地。个别村庄未和有关部门商议,将途经村庄的河坡、山地甚至农田无偿给关系户或者企业使用,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风险。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建议参考类。
1.X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X元。
3.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X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好清产核资工作,排查易漏项,盘清家底,对遗留问题分类化解、逐步解决,集体资产登记做到产权明晰、责任具体、账实一致;要加强“三资”管理力度,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进行电子记账,使用纸质账簿记账的要与电子账记录一致;要加强村级银行公用账户管理,村级资金需按规定程序决策后转账支付,做到应转尽转。
总而言之各乡镇要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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