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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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一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等意见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下半年城区法律服务机构的撤并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我们的规章制度印编成册,成为我单位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二是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法规科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三是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指导有关部门抓好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重大执法情况的公开报道和案件回访机制。二是形成行政执法案卷的标准化审查模式。全面审查行政执法卷宗的立案、取证、调查、审批、送达等环节,督促有关科室和县区司法局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小组会、学习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物权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并围绕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打算。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三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根据各执法单位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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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二
2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xx市人民政府2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xx办发〔2xx〕13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明晰思路,突破重点,依法履职,完善机制,为xx农机“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机部门承担着农机安全监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贯彻执行,其行政行为涉及广大农民的具体利益。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到各科室所的三级目标中。年初,结合农机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农机局2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保证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农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从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工作能力入手,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农机化促进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条例》等农机化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今年9月,为强化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我局举办了四川省农机监理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xx片区)培训班,全市农机监理系统共计8余人参加并全部结业。
通过系列学习,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更具体和深刻的认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服务“三农”、奉献社会的服务意识不断加强,有效促进了单位行政效能的提高。一年来,在农机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违纪违法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所做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均无违法现象,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三、突出抓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省政府第246号令)和《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市府发〔2xx〕17号)规定,切实把农机公共政策公众参与、重大农机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农机行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了农机行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农机事项,事前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评估。
在重大农机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我局采取抽查、跟踪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积极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围绕《实施意见》明确的11项任务,结合农机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在制度建设、创新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增强队伍素质上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认真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按照《xx市人民政府2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xx〕13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开展了执法依据、执法职能和执法责任“三项清理”工作。据统计,我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有2个,其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个。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14部,具体执法权限41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行为2项。
(四)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行政审批规定》和《xx市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以及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建设各项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截至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共办件223件,现场办结率达1%。
(五)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今年,我局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保证了本部门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公开。一年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信息3余条。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局组织了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均顺利通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截至目前,我局有15名同志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二是抓好农机依法行政工作。在农机市场清理整顿、农机购机补贴、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中认真履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省农机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避免了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损害。
(七)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一次的行政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各类行政争议纠纷。
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赣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赣州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12-2014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保持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希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赣州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积极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积极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赣州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 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赣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赣州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情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通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