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转让协议(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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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转让协议篇一
为规范公司营销管理,充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前管控营销风险,同时兼顾失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反应速度,特制定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如下:
一、合同管理原则:
1、订立销售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主体适格、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权责对等的原则。
2、合同管理应当谁洽谈业务,谁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初评,谁起草合同。合同管理包括签订范围、分级审核、合同确认、合同履行、合同更改、合同(中)终止、合同归档。
二、合同管理细则:
1.签订合同范围:
(1)、长期合作经销商、终端,应当签订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签订后,销售单笔业务应收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的,对方应当传真内容载明订单详情、付款期限承诺,并有对方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书面函,作为合同附件。
(2)、非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的单笔销售业务,应收款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有质保期限要求的,应当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单笔销售业务应收金额虽然在5万元以内,但是初次业务或者风险不明的客户,也应当签订购销合同。
(3)客户对方要求以其模板格式签订合同的。(4)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
(5)款到发货的单笔销售业务,对方不要求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2、分级审核:
(1)、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由业务经理拟订后,分别提交大区经理、部门总监初审,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部门总监提交营销副总审定。
(2)、非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的单笔销售业务,5万元以内的由大区审核,5-10万元的由部门总监审核,10万元以上的由营销副总审核。合同金额较大、生产难度较大、回款风险较大的项目或者特殊合同应当由营销副总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集体审定。
(3)、审核内容包括格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格式审核包括合同格式的规范、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格式应当参照公司拟订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单次购销合同模板格式拟订。合同主体适格要求初次签订合同时对方应当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给客服中心留底,并有充分的资信调查。合同内容审核包括规格、数量、质量、价格、货物和货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返点返利的方式和标准等。
3、合同确认和履行:
(1)、内部拟订的合同按照分级审核权限,由以上合同审定人将邮件发到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同时抄送公司营销副总、部门总监。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客户对方拟订的合同传真或者邮寄到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主任直接审核确认。所有合同由客服中心主任确认程序、格式、内容无误后签字,通知内勤去行政办办理签章和进行合同的传递。客服中心主任确认中如发现合同内容明显违法或者显失公平、严重危及企业利益、有较大风险的,必须提交营销副总重审修订后,再由客服中心办理。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原则上经销商应当先行垫付货款或者发货,公司才能代履行合同。如经销商没有先行垫付货款或者发货,除公司内部按分级授权进行应收款审批外,该经销商还应当与公司签订无限连带担保合同或者出据无限连带担保承诺书,公司才能代履行合同。
依合同条款履行。
(3)、合同标的货物交付后,公司应当保存好客户对方订单及承诺传真、交货凭证,作为合同附件归口存档备用。
(4)、单次购销合同客户对方在约定时间内(原则在7-10天)不回传或者邮寄合同,仅有半边盖章的合同都视为合同没有生效,公司不进行履行。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应当连贯续签。中途断档超过1个月不续签的,应当从客服中心收到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确认的时间重新开始履行。
(5)、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大客户要货紧急、无法及时签订合同的,对方应当有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内容载明订单详情、付款期限承诺的传真后,公司才能下单生产,并按应收管理办法审批发货,如未能及时回款应当在7日内补签合同。这类大客户原则应当上通过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来约定,日常业务减少环节。
(6)、不是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不管客户大小、要货紧急与否,都应当按照先合同、后业务的原则开展业务。
4、合同更改:
(1)、合同更改的流程、审核权限与合同签订相同。
(2)、更改的合同从新签订的时间开始履行。
5、合同(中)终止:
(1)、除法律规定的因素外,合同未履行完毕,单方要求(中)终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中)终止后,如有未尽事项,由经办业务员主张和追诉公司的权益。
6、合同归档:
(1)所有合同确认后,其合同原件或者传真件必须交到客服中心内勤归档。客户对方订单及承诺传真、交货凭证,作为合同附件归口存档备用。
(2)、没有归档的合同,客服中心视为没有合同,不履行合同内容。
三、合同管理考核:
未按照以上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开展业务的内外勤和部门负责人,考核100-500元/次,月底由客服中心统计、营销副总审核后考核到当月工资中。如造成了公司较大损失的,相关内外勤、管理者应当承担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四、本管理办法从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开始实施。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二
1、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票据开据日期。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2、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3、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方可进行修改。
二、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4、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5、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存。
6、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7、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8、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9、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三、销售合同的管理
10、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收支记录。
11、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12、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的协议等。
13、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14、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年**月**日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三
甲方:旌阳区绵春饮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刘述建(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剑南娇子”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销区域和销售目标:
1.市师古镇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5月7日至5月6日。
3.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4.乙方在20每季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订货及交货方式:
1.乙方按甲方规定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向甲方提交订单;
2.乙方提货以现金方式结算;
3.乙方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4.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三、保证金及串货处罚:
1.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2.甲方如发现乙方串货,杀价销售等,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保证金并停止向乙方供货。
四、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年月日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四
一、行政部从总经理处领用合同,办理好相关领用手续,定期(每月尾)与总经理办理核销手续。
二、行政部负责合同的管理、领用、核销等工作,做好合同领用的台账记录。
三、财务流程部负责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每月月尾会同行政部与总经理处办理核销手续。
四、业务部从办公室处领用合同,每次限领一式两份,业务结束后,须及时归还合同,做好核销工作;合同归还后方可办理下次合同领用。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五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国内区域经销商,以及甲方生产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
1.1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和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1.2本协议项下的期限和区域,是指附件1所明确的期限和地区。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医院项目,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做单独项目授权。
1.3甲方产品,是指附件1所列的由甲方制造的产品(包括产品相关的配套设备、配套零件和易损件)、系统和服务等。
1.4甲方按照第1.1条所授予的销售权利是非排他性的。甲方保留在区域内直接向客户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指定其他经销商和/或一次性经销商以直接或通过其关联企业的方式在代理区域内销售和/或维修医疗设备或备件。
1.5乙方应当始终被视为独立缔约人,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创设了雇主与雇员、合伙、合营企业或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因此,乙方无权获得任何佣金。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单,向乙方出售甲方产品,供其在本协议指定的区域内销售。每次成交,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独立的买卖关系,应签订销售协议/订单。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是否供应及如何分配现有指定产品。
2.2甲方按照第2.1款向乙方出售产品的价格将会列在定期更新的价格清单中,或者由甲方根据具体的交易在合同/订单中加以确定。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产品价格政策,不须事先通知乙方。
2.3甲方为乙方的合格人员就甲方经营规范及产品特性等方面提供适当培训。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接受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差旅和生活费用。
2.4本协议并不强制甲方接受任何协议/订单,也不赋予乙方任何得以强制甲方接受协议/订单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甲方有权停止履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1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维持必要的组织机构及雇员以确保甲方产品的最佳销售状况。
3.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其利益与客户签订独立的销售协议。乙方有权确定自己的转售价格和条件。
3.3除非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亦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保证和声明。
3.4从本协议开始之日起,每6个月,甲方根据业绩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具体请参见附件2)对乙方进行一次业务及能力综合考评,如果乙方经营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甲方保留根据商业需要调整评估方案的权利。
3.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和时间间隔向甲方提供定期报告,至少每月一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市场状况、业务前景预测、竞争者的活动及其他相关的事态发展状况。
3.6若乙方(1)从本协议指定区域外收到关于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或(2)收到有关未规定于附件1的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乙方在收到上述任何询价后,有义务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甲方。但乙方无权对上述询价转交活动请求任何报酬。
3.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双方的约定销售甲方产品,同时,乙方承诺并保证: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报价、谈判或销售;
(2)乙方不得销售直接与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竞争的产品。
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将会受到甲方惩罚或制裁。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8其他销售事项
(3)乙方有义务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权益的活动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4.1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有权审计乙方根据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项下履行的所有销售活动。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可能开展的任何审计。
4.2乙方有义务保存并在审计时提供准确而详尽地描述所有销售活动、已支付的款项、乙方拟要求或已要求甲方给予报酬或报销的成本和费用的账簿和记录。
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制作销售材料、促销用品、宣传口号等)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标、名称等)用于乙方的商业推广行为。即使乙方获得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上述许可权利,但是,甲方保留随时撤回上述许可的权利。
5.2乙方应确保甲方及时获知乙方或其任何雇员取得、处置与甲方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并授予甲方获得该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许可权等相关权利)的优先权利。
6.1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承诺并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发生下列情形:
(1)经营甲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2)复制或制作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
(4)生产或购买用于与甲方产品集成或与甲方产品组合的产品;
(6)通过某种方式使得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获得乙方的权益;
(7)其他可能与甲方业务发生竞争关系的行为。
6.2双方同意,上述第6.1款约定的非竞争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1当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且不应承认第三方提出的索赔。
7.2乙方应协助甲方对该类索赔进行抗辩,并应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采取行动。甲方应偿付乙方为抗辩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7.3如果第三方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而对乙方提出理由充分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在不承担任何进一步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救济措施:
(1)从知识产权权利人处取得权利许可;或
(2)对产品侵权部分进行修改或替换以使其不侵犯上述权利;或
(3)若无法合理地采取上述措施,则收回有争议产品并在扣除折旧费后返还销售款。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提供的上述救济措施是合理的、唯一的,最终的。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索赔请求只有在经甲方认可或在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进行抗辩的法律程序中被最终判定的情况下才可被视为理由充分。
甲:_______乙: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六
乙方(特约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1.授权经销
1.2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1.3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1.4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2.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2.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指定产品。
2.2销售区域指附件一所列的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
2.4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分销渠道没有被充分地覆盖及发展,甲方有权将部分地区移出其销售范围。
2.5乙方同意只能在销售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络,进行分销活动。除非有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购买甲方的产品,或向注册地址或者主要经营地址位于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甲方的产品,或向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甲方的产品。一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照甲方指令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亦有权即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
2.6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除或变换任何或全部甲方的产品、区域或分销渠道以符合甲方在中国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对消费者的利益。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经常不懈地作出努力与甲方在销售区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销售计划取得协调。
3.2保持甲方产品的存货数量不低于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以便有效率及无延误地向销售区域提供服务。
3.3负责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所在市范围内的客户的订单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乙方所在市范围外客户的订单必须在48小时内交货。
3.4按照甲方合理要求格式及次数向甲方提交存货清单及销售报告,乙方应确保各类报表的准确性。
3.5负责做好所有甲方产品及宣传品在区域内商店、商场、超市及其他各种卖场的陈列工作。
3.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或仿冒甲方产品的侵权商品,或其它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约,并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的投资、人力资源
4.1乙方的开办费用及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的办公桌椅、文具、文件柜、电话、传真、空调的购置费用、差旅费、仓储费、运输费、局部促销费及市场费用。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七
签署地址:上海签署日期:12月30日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兴贤路1180号8栋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国内区域经销商,以及甲方生产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
1、经销授权
1.1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和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1.2本协议项下的期限和区域,是指附件1所明确的期限和地区。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医院项目,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做单独项目授权。
1.3甲方产品,是指附件1所列的由甲方制造的产品(包括产品相关的配套设备、配套零件和易损件)、系统和服务等。
或备件。
1.5乙方应当始终被视为独立缔约人,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创设了雇主与雇员、合伙、合营企业或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因此,乙方无权获得任何佣金。
2、产品供应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单,向乙方出售甲方产品,供其在本协议指定的区域内销售。每次成交,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独立的买卖关系,应签订销售协议/订单。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是否供应及如何分配现有指定产品。
2.2甲方按照第2.1款向乙方出售产品的价格将会列在定期更新的`价格清单中,或者由甲方根据具体的交易在合同/订单中加以确定。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产品价格政策,不须事先通知乙方。
2.3甲方为乙方的合格人员就甲方经营规范及产品特性等方面提供适当培训。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接受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差旅和生活费用。
2.4本协议并不强制甲方接受任何协议/订单,也不赋予乙方任何得以强制甲方接受协议/订单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甲方有权停止履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产品销售
3.1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维持必要的组织机构及雇员以确保甲方产品的最佳销售状况。
3.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其利益与客户签订独立的销售协议。乙方有权确定自己的转售价格和条件。
3.3除非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亦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保证和声明。
3.4从本协议开始之日起,每6个月,甲方根据业绩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具体请参见附件2)对乙方进行一次业务及能力综合考评,如果乙方经营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甲方保留根据商业需要调整评估方案的权利。
3.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和时间间隔向甲方提供定期报告,至少每月一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市场状况、业务前景预测、竞争者的活动及其他相关的事态发展状况。
3.6若乙方(1)从本协议指定区域外收到关于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或(2)收到有关未规定于附件1的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乙方在收到上述任何询价后,有义务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甲方。但乙方无权对上述询价转交活动请求任何报酬。
3.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双方的约定销售甲方产品,同时,乙方承诺并保证: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报价、谈判或销售;
(2)乙方不得销售直接与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竞争的产品。
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将会受到甲方惩罚或制裁。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8其他销售事项
(3)乙方有义务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权益的活动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4、核查和审计
4.1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有权审计乙方根据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项下履行的所有销售活动。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可能开展的任何审计。
4.2乙方有义务保存并在审计时提供准确而详尽地描述所有销售活动、已支付的款项、乙方拟要求或已要求甲方给予报酬或报销的成本和费用的账簿和记录。
5.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使用
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制作销售材料、促销用品、宣传口号等)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标、名称等)用于乙方的商业推广行为。即使乙方获得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上述许可权利,但是,甲方保留随时撤回上述许可的权利。
5.2乙方应确保甲方及时获知乙方或其任何雇员取得、处置与甲方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并授予甲方获得该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许可权等相关权利)的优先权利。
6、非竞争
6.1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承诺并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发生下列情形:
(1)经营甲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2)复制或制作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
(4)生产或购买用于与甲方产品集成或与甲方产品组合的产品;
(6)通过某种方式使得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获得乙方的权益;
(7)其他可能与甲方业务发生竞争关系的行为。
6.2双方同意,上述第6.1款约定的非竞争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第三方索赔
7.1当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且不应承认第三方提出的索赔。
7.2乙方应协助甲方对该类索赔进行抗辩,并应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采取行动。甲方应偿付乙方为抗辩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7.3如果第三方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而对乙方提出理由充分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在不承担任何进一步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救济措施:
(1)从知识产权权利人处取得权利许可;或
(2)对产品侵权部分进行修改或替换以使其不侵犯上述权利;或
(3)若无法合理地采取上述措施,则收回有争议产品并在扣除折旧费后返还销售款。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提供的上述救济措施是合理的、唯一的,最终的。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索赔请求只有在经甲方认可或在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进行抗辩的法律程序中被最终判定的情况下才可被视为理由充分。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a.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之_________产品给乙方经销,并提供一切产品之市场准入手续给乙方。
2.保证乙方货款到帐2日内发出货品(需提前订货),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给乙方三个月试营期,如试营不理想,试营期满后可退回剩余货品。长期合作甲方对产品实行三月内包换,一年保修,长年维修(不包括:人为损坏、私自拆装、外观损伤、附件不全)。
4.提供对乙方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提供产品广告样板,提供促销品支持。
5.绝对执行同级经销商平等之价格体系以保障乙方的经济利益。
6.发展水平相当之经销商队伍,防止不良经销商侵犯乙方正常权益。
7.保证诚实和忠诚的合作态度,和乙方建立良好合作,以达到双赢的结局。
8.一切营销政策对所有经销商都采取公平的态度。
b.乙方责任
1.保证按照预定的市场推广计划全力开拓本地市场(乙方制定,双方认可)。
2.保证不超过协议约定之经营范围。
3.绝对执行甲方当地市场最
最低市场限价,为______元/套。
4.及时将当地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双方协作做好当地市场。
5.严格执行《经销商客户服务条款》(附件)以保障产品用户的合理权益。
6.保证以诚实、忠诚的合作态度和甲方进行合作。
c.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有效。
d.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如果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e.发生协议执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合同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执行。
f.此协议附《经销商客户服务条款》。
g.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会议总结
经销商会议总结
经销商年会致辞
公司经销商会议总结
经销商会议闭幕词
经销商年会邀请函
经销商会议闭幕词
经销商年会策划方案范例
经销商会议活动方案范例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九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养生文化,满足人们对健康生活的不断追求,推广无限极健康产品,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
一、定义条款。
1、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
1)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假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十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授权经销。
2、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
3、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4、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指定产品。
2、销售区域指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
4、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分销渠道没有被充分地覆盖及发展,甲方有权将部分地区移出其销售范围。
5、乙方同意只能在销售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络,进行分销活动。除非有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购买甲方的产品,或向注册地址或者主要经营地址位于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甲方的产品,或向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甲方的产品。一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照甲方指令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亦有权即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
6、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除或变换任何或全部甲方的产品、区域或分销渠道以符合甲方在中国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对消费者的利益。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不懈地作出努力与甲方在销售区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销售计划取得协调。
2、保持甲方产品的存货数量不低于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以便有效率及无延误地向销售区域提供服务。
3、负责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所在市范围内的客户的订单必须在________小时内完成,乙方所在市范围外客户的订单必须在________小时内交货。
4、按照甲方合理要求格式及次数向甲方提交存货清单及销售报告,乙方应确保各类报表的准确性。
5、负责做好所有甲方产品及宣传品在区域内商店、商场、超市及其他各种卖场的陈列工作。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或仿冒甲方产品的侵权商品,或其它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约,并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投资、人力资源。
1、乙方的开办费用及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的办公桌椅、文具、文件柜、电话、传真、空调的购置费用、差旅费、仓储费、运输费、局部促销费及市场费用。
2、乙方必须聘请专职的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服务,其细况如下_________。
3、乙方的销售经理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委任担任,乙方投资人、主要负责人、经理及副经理或主任不允许兼任销售经理。
4、乙方的雇佣标准为甲方所接受的最有经验的售货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下乙方的各项责任所需销售人员及行政人员的数目。这些人员应有的资历,他们的职能及工作均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参与这些销售人员的面试、挑选与调动。
5、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奖励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的增长,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奖励金。
7、甲方通过授权的代理机构负责挑选、培训、考核、制定奖励计划予商场促销人员及分销人员。
8、甲方同意由甲方授权的代理机构支付商场促销员及分销人员的奖金、工资与福利。
9、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参与所有乙方人员调动。
10、鉴于乙方提供上文的各项服务,甲方同意作出最大努力向乙方的销售人员提供适当的培训,如果乙方需要此种培训。
11、上述乙方人员(除商场促销员外)均指专职从事甲方产品推广、销售和服务的人员。
第五条供应价格及转售价格。
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所载列的产品及其价格供应产品给乙方。该价格包含了产品运达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相应的增值税。
2、乙方同意依照甲方的建议转售价格转售产品。
3、甲方有权提前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产品供应价格和转售价格。
第六条流动资金与付款。
1、乙方承诺对销售甲方的产品投入足够的流动资金。
2、乙方订购甲方产品须以人民币付款。乙方承诺按照甲方不时书面通知的_________公司付款政策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
3、如果乙方不按上述甲方付款政策按时还款,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按照乙方的任何订单交货,不再接受乙方的任何订单,直至乙方将所有欠款足额付清为止。超过付款期________日仍未付款,乙方须承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滞纳金。
第七条市场支持及业务指导。
1、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所有广告及促销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广告或促销活动。否则,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所有关于甲方公司及产品的广告宣传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有必要进行有关这方面的宣传或特别促销,应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乙方同意就甲方要求提供业务资料以作广告宣传计划。有关费用事项须经双方同意。
3、甲方同意根据销售需要拨出一笔商场促销费(主要是商店的活动)协助乙方促进销售。乙方需定期拟出方案及所需承担的费用,待甲方书面审批后能进行。
4、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人员提供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市场竞争力及服务水平。
5、甲乙双方同意,本条所涉及的所有授权同意、审批及批准,以及甲方对协议书期间任何市场促销费用的认可和确认必须由甲方销售区域总监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或加盖甲方公司公章方为有效,除此以外,任何甲方的销售人员或其他人员作出的有关市场促销费用的承诺和认可,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交货。
1、甲方将负责安排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乙方。一切交付以后的运输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产品由甲方公司仓库运往乙方指定收货地点的途中所发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产品在指定地点经双方授权人员检验并盖章确认后视为交付完毕。乙方应在送货单客户栏处加盖与乙方公司名称完全一致的乙方公章或者收货专用章。乙方对产品数量和质量的任何异议应记录于送货单之送货方联。
4、甲方的产品一经交货给乙方之后,产品的所有权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收益回报。
乙方每年所得的奖励,包括从甲方所得的奖励返利,应投资回本协议书项下的甲方产品经销业务,以扩大乙方作为甲方经销商的运作实力。
第十条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乙双方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递交或泄露甲方的产品资料、经营模式、广告策略、文宣资料、技术资料等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的同时,乙方须退回上述的商业秘密。
3、乙方须保证其在职或离职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上述的商业秘密。
4、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进货价格及生产技术等。
5、此项保密义务期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年内有效,且此保密义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受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期间届满等因素影响。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关于本合同中经销产品的一切商标、著作、专利等权利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利用或做任何侵害甲方权利的行为,如有违反甲方除立即终止本协议,停止供货外,如有其它损害,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律师费用等其它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不续约的决定,本协议书有效期将自动延续一年,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本合同如有提前终止必要,提出终止方须以书面形式在终止日生效前________日向另一方提出。
2、合同终止生效时,如乙方仍有执行中订单,甲方必须配合完成该订单的履行。合同终止生效时,所有乙方对甲方的付款责任视为全部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完成对甲方的所有付款。
3、连续两个季度累计未完成目标_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单方面决定即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基本要求展开作业,致使无法达成正常营运。
(2)乙方有严重影响甲方商誉及权益情形发生时。
(3)乙方受到处罚被拍卖、查封财产或乙方破产时。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约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四条转让。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有任何未尽事宜及本协议书所产生的所有争议须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之间的任何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和管辖。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该附件的内容若有与本合同抵触的处,应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本合同书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后可随时补充,该补充文件经双方签署后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附件。
3、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有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均应切实遵守和履行。
4、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月内完成全年任务的______________%提货后本合同生效。
5、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双方各执________份,作为凭证。
6、本合同书签订时,应检附双方营业执照复本作为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十一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绿韵”品牌系列外墙保温材料、建筑防水、建筑外加剂市场,就乙方经销甲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直辖市区县级市推广甲方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直辖市/区/县级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附件《河南省绿韵建材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万元保证金,首批进货款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直辖市/区/县级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甲方银行账号: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价格体系》中所示价格销售“绿韵”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0、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管理制度》的考核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5、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0、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十二
甲方:
地址: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顺德北窖美的工业城内
适用地域: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基础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责任兑现国家所规定的产品三包条款。
(二)甲方负责自身品牌产品的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负责本协议所规定的适用地域范围和自身分销体系内的全部美的___________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售前维修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产品维修之后的技术及安全性能符合协议产品的出厂标准,因维修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自行负责,如因此产生第三者与甲方或甲方的客户之间的诉讼,乙方须承担责任和处理费用。
(三)乙方必须全部采用甲方提供的零配件维修甲方的产品,不得将甲方零件挪作他用。
(四)乙方进行维修必须按所维修的产品正确详细填写《售前机维修记录表》(此记录表由甲方提供专用表格,规格型号、数量、缺配件情况、更换配件情况、提货状态等表格内所表现的内容必须完整填写,记录不全或不真实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乙方有责任随时向甲方反映产品质量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投诉,同时应立即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在需要时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代表对事件做出妥善、合理的处理。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应积极参加。
四、甲方有义务对网点提供库存配件,额度内配件应及时供应。
五、乙方有义务从事所经营的甲方产品的维修,并不得超额度退货。
六、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市场信誉,配合甲方开展服务宣传活动。
七、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质量信息保密,不对外泄露、宣传,本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
八、甲方有权监控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因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引起消费者或乙方下级经销商对甲方或甲方产品的投诉,经甲方调查属实,甲方对乙方予以书面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力出现第二次投诉,则对乙方处以200元违约金。如因此出现反复投诉或对重大问题不及时反馈,造成甲方产品退货、重大损失或事故曝光,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乙方店面装修使用甲方品牌形象(招牌、灯箱),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设计要求制作,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拆除。
十、乙方必须履行《国家新三包规定》与《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给予甲方顾客“三包”法规定范围的合理退换。
十一、乙方通过自身服务体系,妥善解决自身和分销网络的售前和售后服务问题,甲方提供乙方售前维修所耗用的配件,售前维修费用按年费( )%形式结算,免费配件供应额度按( )%予以提供,超额部分按甲方公布的价格申购,申领配件由乙方自提,运费乙方自理。
十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零配件申领计划,以便及时备足配件。在甲方可以及时提供配件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缺零件为借口拒绝为其下级客户提供售前维修及相应配件支持,一经核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次(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取消服务费用及相关服务政策。
十三、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零配件,若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锈蚀、遗失的,超过免费使用配件额度的配件甲方按乙方零售出仓情况处理。
十四、如乙方因任何原因不能从事我公司要求的服务工作,则协议应予解除。
十五、如乙方因违规、违约或维修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社会曝光等恶性化事件的发生或严重危害甲方的品牌形象,则协议予以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结算一切费用以及取消年度销售相关的优惠政策。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条例》执行。
十七、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止。
十八、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后生效,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签约地人民法院管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销商转让协议篇十三
一、
一、定义条款。
1、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
1)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假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0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