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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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一
为及时、快速、有效地处理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突发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维护人体健康,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动物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局,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三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突发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的处置工作由街道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动防指办)统一指挥。设置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室,值班室设在街道畜牧兽医站,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安排一名科级领导负责总值班,处理日常事务。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四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接到或得知动物疫情信息时,应向街道动防办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接到疫情信息报告或举报,以及上级或有关部门转来的信息应作详细登记。登记内容主要为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疫情发生地点、时间、数量、程度等。登记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值班负责人根据疫情信息内容作初步处理,安排街道兽医站赴现场调查核实处理,同时向区动防指办领导汇报,并跟踪疫情处置进展情况。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五
1、为加强对全乡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重大动物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挥部。
2、乡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乡重大动物和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重大事项。乡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有关预案建议,指导监督各村和有关单位落实预案。
3、各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也是疫情监测员。及时收集和向乡防控指挥部或兽医站反映本辖区的疫情,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动物和禽流感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部门责任。
1、畜牧兽医站:
(1)及时组织动物防疫,开展疫情控制,作好疫情监测、预报、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评估,并及时将畜禽疫情向乡、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2)急速诊断疫、划定疫区、疫点、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组织实施。积极参与对疫点内动物扑杀和畜禽及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
(3)组织对威胁区畜禽实施强制紧急接种免疫,对易感畜禽及畜禽产品实行严格检疫和监督管理。
(4)评估疫情处理所需资金,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做好对疫区、疫点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乡财务根据疫情,按照国务院确定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和财政部、农业部制定动物疫情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安排应急防疫经费的落实管理和监督。
3、民政所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4、公安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工商根据对疫区的封锁范围,关闭疫区内的易感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6、卫生院协调做好疫情调查、诊断、消毒和防止人感染等工作。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六
动防指办值班室负责人接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立即向区动防指挥部汇报,并根据区动防指挥部的要求,采取相关处置疫情的措施。当确诊为动物重大疫情时,根据《市区动物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市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市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区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七
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及《江西省动物防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生疫情后,要通过疫情报告体系逐级上报。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和通报疫情,对别有用心、造谣惑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八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九
乡防治重大动物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挥部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就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必须及时派人赶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情况,召集指挥机构成员会议通报疫情,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封锁疫点,同时将疫情按规定迅速上报。对相邻乡镇发生疫情应及时通报,并积极做好防范。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
1、镇党委、政府已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蒋家财担任,副指挥长由副镇长唐海波、于世林担任,成员由陈彬、张静、各村村干部、动物防疫监督站站长魏方波、中心医院院长许崇清、永兴工商所所长顾永军、派出所长陈应均组成。指挥日常工作由副镇长唐海波负责,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动物防疫监督站,由魏方波负责日常工作,并下设宣传组、消毒组、普查组、监测组、医疗观察救治组,捕杀组,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各村民委员会(社区)要设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相关防控工作。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一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街道在发生高致病性动物疫情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养殖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街道办事处和畜牧兽医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街道办事处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高致病性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xxx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空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分级。
疫情分级严格按照分级标准执行。
四、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兽医站应加强对高致病性和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候迁迁途径区域、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兽区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采样监测,并保存备份样品备验。
3、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感染人群时,卫生院就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卫生院和畜牧兽医站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五、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造不履行或都不按照规定履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街道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街道指挥部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性禽流感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疫情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按程序认定。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进行最终确诊;
七、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要遵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进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高致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定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疫情的地方,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支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疫情时,街道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地方防控经费及疫情应急控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亩,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11)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二
各村村书记、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并落实开展辖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巡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或野生动物有疑似禽流感症状的,应当及时向乡林业站报告。乡林业站接到报告后,及时将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给林业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疫情不扩散,协助做好死亡动物报检、现场消毒、封锁隔离和尸体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三
各有关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制措施,切实做到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清楚,目标明确,工作落实。保持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监测预报工作:村主任(社区)为所在村的监测预报责任人,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密切监控辖区内的家畜、家禽饲养,活畜(禽)交易和调运,候鸟迁徙和活动情况,并及时汇报。
(二)各驻村(社区)干部,工作组人员:负责该村(社区)重大动物疫病普查,消毒、免疫、监控、建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三)永兴工商所:根据对疫区的封锁情况,关闭疫区的畜禽交易市场,加强监督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四)永兴中心卫生院:密切关注动物疫病感染人的情况,负责疫区内人员的情况监测、隔离、防治工作。
(五)永兴派出所:按相关法律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镇、村干部依法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六)永兴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普查、免疫监督、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具体工作。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四
(一)封锁疫区。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市、区相关规定做好封锁、隔离、染病野生动物的扑杀和销毁、做好疫区和受威胁区的监管、做好疫区及威胁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二)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疫情控制扑灭工作,并及时调集人员、相关防疫防护物资、资金等。
(三)疫情监测。疫区处理完成之后,派专人对疫区进行监测监控,以防止疫情在我乡内流行。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五
我乡地理位置特殊,多个村、组与云南接壤,加之地处长江上游水系发达地区,是许多候鸟迁徙的必经之路,秋冬季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的风险极大,加之我国毗邻国家和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任在蔓延。为做好近期以鸟类禽流感为主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在我乡内发生和流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六
设立应急处置小组,设组长1名,由兽医站站长担任,成员3-5人。负责街道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接到动防办值班室电话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诊断。现场疑似为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人员应立即向区动防指挥部汇报,并按照《市区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提出现场处置技术指导意见。要求当地动防指采取隔离、消毒等临时性措施。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七
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会议精神的规定,及时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在我镇发生和蔓延,保护畜牧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县永兴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预案。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八
应急处置技术队伍要做好应急处置物资准备,确保随时使用。动防指办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规范登记值班记录,做好值班资料的管理和保存。应急人员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离开本区必须请假。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九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和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必须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重大传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报到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二、疫情确认。
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程序认定。
(一)镇指挥部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检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初步诊断意见,符合农业部规定的临床诊断指标的,确认为传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
(二)对怀疑为重大传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县、市、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制实验进行血清检测。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预案的启动。
在接到预警报告24小时内,镇指挥部召开全体班子成员、镇村干部、指挥部全体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预警会议,进入预警期。
在接到省、县或国家级确诊的疑似病例结论24小时内,镇指挥部召开由指挥长主持的扑疫行动大会,指挥部全体人员、镇村干部和有关专业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全面实施疫情紧急预案,宣布全镇进入紧急扑疫期。
(二)应急指挥系统。
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组织分工。
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组建应急处理领导机制,即闪里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工作。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xxx、xxx、xxx、
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陈水平胡德忠。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处理中文件下达和信息收集汇报,办公室下设8个小组。
1、免疫组:负责应急处理免疫工作,由xxx、任组长。
2、快速反应组,负责应急处理快速应急工作,由xxx、任组长。
3、宣传监督组,负责应急处理宣传工作,由xxx、任组长。
4、人类疾病监控爱卫组,负责应急处理中疫病监控工作,由xxx、任组长。
5、交通市场检疫消毒组,负责应急处理检疫消毒工作,由xxx、任组长。
6、市场监督组,负责应急处理市场监督工作,由xxx、任组长。
7、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理后勤保障工作,由xxx、任组长。
四、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捕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病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病,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畜禽所在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畜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分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动物流行病学,畜牧业类型和天然屏障。
3、将距离疫区周边5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在确定为受威胁区边界时,要充分考虑疫病爆发时的气候条件、地貌特征、畜牧业类型等因素。
(三)疫点内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畜禽,并对所有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一个疫区可设1个或几个无害化处理点,无害化处理点要选择在离居民点较远、地势干燥的地方,要求挖凼深度不少于4米,长度、宽度依据掩埋畜禽数量而定。凼底铺一层生石灰或消毒剂将被扑杀的畜禽浇柴油焚烧,焚烧后用消毒剂或生石灰消毒,盖土厚度不低于1。5米,并压紧压实。
2、对畜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畜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每天一次,连续七天,消灭病源。
4、卫生防疫部门对直接接触疫点发病畜禽的高危人员实行就地隔离,限制其随进出,并进行医学观察。
(四)疫区内应采取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的动物检疫消毒站,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检查站,执行对畜禽的监督检查任务,严禁畜禽类及其产品进出封锁区,对出入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2、捕杀疫区内所有畜禽,3天内镇政府要根据疫区畜禽类数量,一个村组织2-3个扑杀组,扑杀疫点3公里内所有畜禽类,销毁其种蛋,做销毁、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畜禽进出和易感染畜禽产品进出。
4、对畜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运输包装工具、用具、畜禽舍和场进行严格消毒,并消灭病源。
6、根据需要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封锁。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10天内对所有易感动物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免疫密度必须达100%,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全镇各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做好家禽家畜疫情的动态监测工作和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每天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疫情最新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畜禽及其产品、污染的环境、污染物和排泄物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县畜牧水产局向发布封锁令的县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处理记录。
镇动物防疫站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十
2、建立疫情网络和疫情报告制度。各村养殖户所养动物、家禽出现死亡现象时,养户应及时向村干部报告,村干部应及时向乡防控指挥部或动物防疫机构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死亡动物和家禽,不得擅自越级上报,更不能将病死畜禽作吃用。必须深埋无害化处理。组建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后附疫情监测人员名单)。
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十一
为了确保动物重大疫病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准确、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推动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市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按本预案规定,做好防治动物重大疫病疫情所需人员、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发生疫情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快控制和扑灭疫病。
坚持以封锁、免疫、消毒、监测等为主的原则,发生疫情后,采取强制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二、领导和工作机构。
成立xx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并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安平任指挥长。
(二)分管农业副镇长柏焱任副指挥长。
(三)成员为镇经发办、派出所、xx交巡警支队、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社会事务办、应急办、财政办负责人和各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
(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经发办副主任负责具体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并具体实施本预案。
(五)办公室人员分工:经发办负责物资储备。突击免疫组和抢救组为各村(居)和各社(居民小组)以及各相关办公室人员。
三、部门职责。
(一)镇经发办。
1、组织和监督有关人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迅速做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8、提出处理疫情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扑杀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0、及时逐级上报疫情,积极争取国家的补贴资金。
(二)财政办。
负责筹集、安排紧急防疫专项资金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和防控工作开展所需资金。
(三)派出所。
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卫生院。
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五)交巡警支队。
负责运输、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的交通秩序,配合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疫区封锁工作。
(六)市场监管所。
根据对疫区的封锁情况,加强对疫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管理,加大对违法经营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封有关产品并协助销毁。
四、应急措施。
经发办接到紧急疫情报告后,立即报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并迅速派员到达疫情现场,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疫源、发病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启动疫情防治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区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集合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开展扑灭、控制、防疫工作,按照区农业农村委动物疫控中心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五、保障系统。
(一)物资及资金保障。
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建立动物重大疫情疫病紧急防控物资储备库,财政所要筹集、安排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紧急防治物资购买、扑杀动物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所需资金。
(二)技术保障。
xx镇动物重大疫病诊断组设立在镇经发办,负责全镇动物重大疫病的诊断,接受区农业农村委动物疫控中心的指导。
六、其它事项。
(一)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