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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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一
结回想起 6s 推进工作,感觉时间就像脱缰的野马,转瞬 间 11 个月过去了,在生产厂区处处都留下了 6s 的足迹。
一、定制管理 从公司 6s 管理项目启动至今我们接触最多的也就是定 制管理了。
在定制管理中,我们共完成了包括物料、工具、衣柜、 消防器材、桌面、抽屉、取样桶等在内的 8 余项工作。
在此 过程中,我分厂员工紧跟公司 6s 精神,在分厂领导的带领 下,通过物资分类,整齐摆放,遵循取用便捷,账、物、卡 相符的原则进行改善。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共 清理不要物 40 余种,回库物品 400 余件,节约空间 70 多平米;划分区 域 39 个,增加区域线 89 米,增加通道线 314 米,对 259 个 灭火器定位;制作区域标识 39 个,物品标识 793 个,隐形 标识 114 个,灭火器标识牌 184 个,其余标识 133 个,共计 1130 个。
付出才有回报,通过大家不懈的努力,分厂上下焕然一 新,特别是厂区环境和员工的工作环境有了很大改变,工作 效率也随之得到提高,这是全体员工持之以恒,共同努力的 结果。
二、现场目视化管理 在现场目视化管理中我们共做了四项改善:阀门标识、 压力表标识、管道流向标识、罐体注字。
完成 5892 个阀门 标识,469个仪表标识,管道注字 6341 个,大罐喷字 137 个。
在制作阀门及压力表标识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阀门及 压力表数量多,种类多,如果采用组建小组成员专门进行此 项改善,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经过分厂内部协商,我们召 开全体工段长会议,在会议上我们向大伙介绍了阀门及压力 表标识的制作方法,并要求各工段抽调专人进行本工段阀门 及压力表标识制作,工段长带队并为第一责任人。
分别经过 一周的努力,所有阀门及压力表标识全部完成。
由于管道及罐体喷字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们采用组建 喷字小组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
管道注字伊始,因为有了标 准书,似乎注字应该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然而,由于个别 标准在现场并不适用,且部分在室外的管道虽然同室内规格 相同然而效果与室内的确有天壤之别,在所有的事前计划没 有做好情况下,形成了各分厂各自为战互不统一的.局面,造 成了有标准没有执行标准,有的根本就没有标准也没有形成 统一的认识,导致在随后的领导巡查当中出现了一个个互相 不理解的矛盾。
好事多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商讨现在在注字规格 及注字位臵上已经有了统一的标准和共识;同时,我们采用 水平尺,水平管,拐角尺等工具打中线,划水平,现在的喷 字越来越规范。
如今,我们的管道注字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罐 体喷字。
在经过了管道喷字之后,由一次盐水卢强、一期合 成李建利、二期处理范文军组成的喷字小组不但喷字经验丰 富,相互之间也更加默契起来……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现场改善 在 6s 平推第二阶段由李明老师导入了 6s 安全隐患识别 项目。
在查找隐患过程中,我们将隐患的发生时间(曾经发 生、正在发生、可能发生)、存在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影响对象、是否重大隐患分别做了记录。
共识别隐患 56 项, 整改 48 项,8 项正在实施中; 在现场改善中,针对员工水杯、清洁用品随意放臵的问 题,我们利用废旧物资为全分厂统一制作了拖把池、扫把插 筒、水杯架等物品;针对墙壁张贴物张贴不规范的问题我们 设计制作了墙壁张贴栏将张贴物统一管理。
如今, 水杯上架; 扫把插进插筒;拖把整齐的放臵在拖把池内;通知、通报、 通讯录整洁规范;旧貌换新颜。
随着工作的逐渐深入,经过 对液氯包装实地考察,我们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 点:应急抽气管道在地面放臵,由于笨重而不易取拿;装钢 瓶的车辆进入车间后随意停放,造成操作不便且遇紧急情况 不利于人员疏散和实施抢修;充装台前使用工具、垫片随意 放臵,不但做操不便且影响环境。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做出以 下改善:将应急抽气管道固定在墙上,使用方便易清扫;制 作停车线便于车辆管理;制作垫片放臵台,工具、垫片放臵 合理,取用便捷。
经过积极主动的改善,我们共提出改善提案 43 项,其 中电解废水回收改善提案,每台电槽每次水洗一次,可回收 再利用废水量为一期 18.2 吨,二期 20.9 吨;机封水每年可 回收利用水约 200 吨;合成酸循环泵加变频改善,每年可节 省 10000 余元;氯氢处理氢气安全水封溢流水回收提案每年 可回收利用水 300 余吨;液氯充装工具放臵架的制作每年可 为公司节约 5616 元。
现在我们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这只是我们走在新世纪 为做好企业管理所迈出的第一步,我们所做出的工作是值得 我们骄傲的。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不但要珍惜已经取得的 劳动成果,我们更要走好以后的路,我们要积极发扬我们的 优点,同时也要勇于直面我们的不足。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一定要“走出去,引进 来”,使落后的经常接触到先进的,不太注意的时时看到注 意的,不太坚持的看到永远坚持的,形成良好的心理督促氛 围,共同实现分厂 6s 管理工作“永争一流”的目标。
自20xx年10月6s管理运行以来,质量部检验室根据煤科院和钻探院的安排,积极响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部门实际,以改善办公区、检验室环境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完善6s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方案积极改善整顿,优化工作环境,现场不符合6s要求的地方,逐步不断得到改善。
规范了工作和检验现场,培养了员工良好习惯,不断提高素养,保证产品安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现将检验室6s管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检验室对6s管理工作做了详细的计划,加之前期动员与培训等工作做的及时而到位,职责范围划分的很明确,使得6s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一、6s推行实施
一、整理、整顿
1、明确区分了物品要与不要的标准,清除了检验室、办公室的废品和废料。
明确制定了废弃物明细表,废弃物分类和处理办法。
2、物品的分类、整齐摆放、标识、定位都得到初步效果,不过还要继续细化分类,做更多的标识牌使工作场所一目了然。
3、对办公室的格局重新进行了划分,使得部门中的空间利用更为合理。
对现有文件进一步整理,规范了文件柜、文件盒以及文件的标识、标签。
二、清扫、清洁
集中清扫和自觉清扫,并加以制度保障。
1、集中清扫:对办公室和检验室的墙壁、地面的灰尘、油污做了彻底清扫。
办公室和检验室的玻璃擦拭光洁明亮。
对检验室的所有设备进行彻底清洁。
2、自觉清洁:划分卫生责任区,督促每位员工做到“工作间隙勤清扫、上班之前小清扫、下班结束大清扫”,保持整洁、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坚持分工负责,每日进行检查、反馈,使检验现场和办公区域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三、素养、安全
1、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展现员工的风采,我们规范了员工的衣着、行为等规范,大大提升了员工的精神风貌。
2、对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清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对带电仪器明确标识安全警示,安全标语等等。
四、其他
为了宣传6s管理工作,检验室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利用会议积极宣讲6s的知识,使员工在思想上认识6s管理工作的内涵及意义。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工作检验室在6s管理上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检验室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取用方便。
办公区域物品摆放整洁有序,美观大方,文件资料取用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员工思
想稳定,出勤正常,行为规范。
安全事故没出现一起,安全态势良好。
二、在推行6s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6s的认识不够,6s文化氛围还有待加强,员工的6s及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2、靠自己学习是有限的,在推广过程中很多地方想不到也做不到,只能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初步完善,降低推行效率,也容易打击推行小组人员的积极性。
3、在整理工作过程中,物品的要与不要成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怎么来判定或由谁来判定给我们带来阻力。
三、6s管理心得
1、“6s”管理是一种要全体员工养成的行为模式,而不是一种工作的形式。
所以其实是更重要的是在内心认识上的实施和认同,而不是行为上的服从和履行。
因此,应做好知识普及和思想认识的宣传工作,不应流于形式。
使“6s”最终变成全体员工自觉自愿的行为。
2、“6s”管理应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照搬别人的做法,应同自己的实际相结合,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
“6s”是不断的改进、完善,不是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后就停止不前。
应不断地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3、“6s”管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
它可能需要一两年,也可能需要三五年。
所以不能急于求成,要求马上见到想要的效果。
人的行为是逐渐养成的,不是一纸制度就可以改变的。
并且“6s”是连贯推行的,不是现在工作不忙就推行,等工作忙起来就把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应该按照推行实施计划,按部就班的连贯实施,不易中断。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二
反洗钱工作的考核,不仅仅要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级,也要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岗进行考核、评级。下面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反洗钱培训总结,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第一,结合宝鸡市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反洗钱工作划分为“综合岗和非现场监管岗”,明确2个岗位反洗钱。
岗位职责。
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宝鸡市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岗位职责”以及工作流程。第二,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宝鸡中支反洗钱监管工作约见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为今后更好地实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奠定了基础。第三,对xx年度的非现场监管报表及有关资料,按照统一规范的模式,制作了“档案目录”,重新进行了装订,实现了“标准统一,规范管理”档案的目的。
面对反洗钱工作人员少、而1、2季度非现场监管报表采取人工汇总的情况,克服了被监管金融机构多达27家的现实,不厌其烦地催收报表,认真细致,一丝不苟汇总每一个数字,保证了非现场监管汇总表数字的准确可靠。
在3季度实施金融机构新版非现场报表报送工作中,一是及时向各家金融机构拷贝了新版报表模版、人行和金融机构主报告机构代码,接口规范手册和分行有关文件等资料。二是制作了金融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表,分发给金融机构,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准确填写,做到系统中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唯一,确保了金融机构信息库的完整准确性。三是建立完善了各网点报表联络员机制,便于出现问题随时沟通联系,保证了新版报表报送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大了新版报表审核力度,对金融机构提交的报表,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发现报表数据填制错误或与实际业务明显不符的,经耐心讲解辅导后,让其返回重新填报,对于格式填制不规范的,与报送人员一起进行纠正,直至准确导入。这些措施的实施,使金融机构3季度报表填报质量较以前有了显著提高。
为了提高各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数字的准确性,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对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质量不高、存在明显问题的农信社宝鸡办事处、太平洋寿险宝鸡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分行、人民财产保险宝鸡公司、农业银行宝鸡分行5家金融机构,下发了5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
通知书。
》,“补报通知”不但起到了警示作用,而且促使金融机构重视了非现场监管报表和信息报送,报表质量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为了使各金融机构达到“认识问题,引起重视,积极配合,力争做好”的监管目标,8月份,针对xx年上半年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情况和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相对较多的农行岐山县支行和农行陇县支行2家县级金融机构的主管行长和反洗钱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见谈话,其管辖人行县支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副行长和反洗钱专干也一起参加了谈话。
谈话会重点阐述了2家金融机构在反洗钱非现场和现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违规事实,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认真听取了其就存在问题或违规事实的陈述和解释。并对这2家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其具体为内容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规避风险;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素质。
事在人为,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反洗钱队伍的人才建设,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工作的水平。本文通过对保险公司人才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剖析,揭示保险公司在反洗钱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业问题有着复杂的根源,解决行业问题,不仅要靠保险公司自身,更多的还要依靠反洗钱监管机构。本文通过对财险行业存在问题的分析,也为反洗钱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监管措施。笔者认为,当前保险业反洗钱队伍建设上,外企做的相对较好,中资保险公司比较薄弱,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开展反洗钱工作,主要依据是《反洗钱法》以及人民银行、保监会出台的一些。
规章制度。
对法律素养要求较高,具备法律专业背景较为合适同时,反洗钱工作是融合在具体的保险业务中的,主要体现在保险承保、理赔环节,因此,懂保险业务尤为重要,不了解保险业务,就不知道风险点在哪,更谈不上风险管控目前保险业法律人才不缺乏,缺乏的是具有保险业务背景的法律人才由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是2019年《反洗钱法》颁布才开始开展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才储备较少,加上近几年保险公司迅速扩张,行业里很难找到经验丰富的反洗钱人才尤其是二线城市,专业反洗钱人才罕见。
除保险公司总部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反洗钱人员多是兼职,从兼职的岗位来看也是五花八门,保费规模大点的分支机构,多是由法律合规岗兼任反洗钱岗。保费规模小的机构,有财务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稽核审计人员、甚至是it人员兼任反洗钱岗。一些基层的反洗钱兼职岗,没有反洗钱从业经验,不了解反洗钱工作,也不主动去学习反洗钱知识,连最基本的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的概念都搞不清楚。
由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反洗钱岗以兼职为主,反洗钱是其工作的一部分,甚至是很小的一部分,反洗钱工作普遍不被兼职反洗钱岗重视。从管理上来看,谁有考核权就对谁负责。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反洗钱岗没有任命权,对下级机构很难进行考核。考核措施难以制定,比如一个行政岗兼任发洗钱岗,同时还兼任人事岗、品牌岗,反洗钱工作占到其个人考核的百分比难以确定,上级的考核占其个人考核的百分比也难以确定。况且,一些保险公司的考核制度本来就不科学,只是重视保费规模和盈利金额,其他指标不予关心。直接导致了总部出台的一些好的政策在基层很难落实,以致出现上正中歪下胡来的现象。
保险公司业务员较多,业务员的学历、职业素养参差不齐,不少业务员只关心保费,不把反洗钱工作当回事。多数业务员认为洗钱和保险公司没关系,尤其是财产保险行业鲜有洗钱案例发生,如果连洗钱案例都举不出来,业务员很难意识到洗钱风险,也不愿服从反洗钱人员的管理。
保险业是金融业中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的行业,保险业的市场化也最强。近几年,央企、民企、外企、地方国企等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雨后春笋般涌现,一些保险公司刚成立三两年,就在全国各地完成了分支机构铺设,这是在银行、证券行业难以做到的。保险机构的井喷式扩张,人才争夺也最激烈,个别保险公司,一个省级公司集体倒戈,就把公司名字换成了其他保险公司,人员、职场等都没变。
反洗钱,由于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在保险公司是被看作比较边缘化的岗位,一些公司领导认为反洗钱技术含量低,谁做都一样。反洗钱岗不被重视,发展空间有限。导致一些反洗钱岗不愿意从事反洗钱工作,或者有了好的机会就离开了反洗钱岗位。由于保险业整个行业不够成熟、稳定,以及反洗钱岗在保险业中地位不高,导致了保险业反洗钱岗位流动频繁。在整个金融业中,保险业的反洗钱岗是流动对频繁的。
笔者认为,近年来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导致保险高级管理人才供不应求,反洗钱队伍建设滞后也是必然的。由于当前保险公司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面临盈利压力,往往无暇顾及在反洗钱人力、财力上的投入。个别保险公司成立几年,公司都没有专职的反洗钱岗位,甚至连反洗钱系统都没有。因此,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建设,不仅要靠保险公司自身的重视和培养,更重要的是靠监管机构来督促、激励。笔者认为,反洗钱监管机构,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推动保险公司的反洗钱队伍建设:
目前,在保险业从事反洗钱人员普遍缺乏从业标准和入门资格的“门槛”,这直接导致了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尽职水准参差不齐,进而大大影响了反洗钱的合规效率和质量。将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标准化、规范化是国际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的大势所趋,它既是各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刚性要求,更是各金融机构实施以风险为本进行合规管理的内在需求。对金融机构而言,实施反洗钱合规人员的国际标准认证将大大有利于提升员工的从业水平和单位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培训资源的重复浪费;对个人而言,参加反洗钱从业资格认证能有效证明自身的反洗钱专业水准,并对实际工作产生直接的改善效果。以下两种门槛可以参考:
一是引入美国的“国际反洗钱师”考试;二是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办中国的反洗钱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中级考试适用于分支机构,高级适用于金融机构总部。也可以分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分别组织反洗钱从业资质考试。
在反洗钱监管上,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岗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于不具有反洗钱从业资格证书的反洗钱人员,有监管部门组织培训、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反洗钱从业资格人员的数量、占比,作为考核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标。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保监发〔2019〕26号)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当不低于公司员工人数的千分之五。保险公司员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至少应当有一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为解决反洗钱兼职较多、人员较少的问题,对保险公司的反洗钱监管也可以参考审计人员的标准来规定。
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建设相关制度比较空泛,甚至缺乏操作性。监管机构的“一法四规”以及《保险业反洗钱管理办法》都是宏观的,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提升反洗钱队伍的技能,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告诉他做什么,作为公司总裁职责是什么?作为一线出单、理赔人员的职责是什么?都要有明确的系统的规定,职位与责任相匹配,便于责任追究与考核。建议由监管机构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指引,保险公司参照执行。
以案说法,是提升反洗钱队伍技能的有力方式。为提升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的专业技能,建议反洗钱监管机构建立洗钱案例库,对不同行业的洗钱案例予以公示。比如针对财险行业建立一个案例分享库,分享国内财产保险行业发生的每一个洗钱案例,也可以介绍国外财险行业的洗钱案例。监管机构在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人员进行培训时,尽量通过案例的形式,来剖析洗钱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反洗钱队伍建设也要贯彻“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行业不同,洗钱的风险不同,反洗钱人力资源建设也应有所区分。对于洗钱风险高的行业,监管机构对其反洗钱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要有所侧重。
反洗钱工作的考核,不仅仅要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级,也要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岗进行考核、评级。比如监管机构每年组织一次反洗钱考试,对考试成绩及排名进行公示,督促排名靠后的人员提升技能。可以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引入职称评定,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发洗钱人员,综合其知识、能力,予以评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反洗钱管理师,同时也是对行内在反洗钱工作上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一种肯定。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还不够成熟、理性,反洗钱监管的时间也较短暂。直到2019年,我国才通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onmoneylaundering,fatf)的验收,达到国际通行标准,也是第一个达标的发展中国家。我过保险业反洗钱水平在金融业中相对较低,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我过金融业的不断开放,相信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亚太反洗钱集团(asia/pacificgrouponmoneylaundering,apg)等国际组织的帮助下,我国的反洗钱队伍会不断壮大,反洗钱水平很快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三
为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鼓楼区河东社区于2011年3月22日下午召开消防安全专项会议,并成立由社区书记、段警、治安委员组成的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检查组一共检查了辖区内的12家公共聚集场所,分别是:新华都购物广场、潮福城、芙蓉园茶艺居、有家网吧、闽发茶艺会所、浩沙健身俱乐部、潮福城、工行晋安支行、清风阁茶艺居、延福宾馆、速8酒店、五一路农行、鼓楼医院以及沙帽井木屋区、出版局宿舍等。
在检查中,检查组着重检查了店面、公共场所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消防灭火器是否过期等方面内容。
检查中发现:1、闽发茶艺会所消防栓无水带;2、延福宾馆灭火器药水过期,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现象。
其余场所目前无发现安全隐患存在。
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店面、公共场所当场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根据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 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 20xx 年 10 月开始,在我分部所属施工范围内开展了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现将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哈齐客运专线”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我分部就此项消 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消防安全 例会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 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个别现场储油库与其他房屋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未按照标准设置警示 标志和隔离措施。
2. 活动板房保温材料采用可燃苯板材料, 且洞口沿采取封边, 如遇明火极易引 起火灾。
3. 部分锅炉房烟道过墙和天棚屋面未采取石棉布等隔离防火措施。
三、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加大检查力度,以冬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高危施工区专项 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 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高度负 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 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四、确保冬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确保冬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我分部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 心,以火灾事故易发、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施工区为重点,采取果断措 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我分部防火条件。
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 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 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
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 火灾隐患。
10 月 19 日我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安全 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
确保了我 分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四
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部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律历经5年提案、起草和审议过程,在国家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反洗钱的各项基本制度,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意义重大,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对于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反洗钱法》是一部体现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法律。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这些要求在《反洗钱法》的内容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洗钱犯罪与一系列上游犯罪相关,涉及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安定有序。洗钱是将非法所得合法化,这严重冲击社会公平、挑战正义,必须依法加以预防和打击。相当一部分洗钱活动是利用虚假证件、假名账户、空壳公司等进行的,这些现象公然违背社会诚信原则,《反洗钱法》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反洗钱法》是一部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对于洗钱犯罪,我国《刑法》已经在第191条和第312条明确规定了刑事制裁措施。与之相配合,《反洗钱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旨在预防、监控洗钱活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反洗钱法》确立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规定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从而建立了“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的反洗钱行政监管体制。第二,《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四大反洗钱预防义务: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以及建立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这些制度都是预防和监控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活动的有力保证。第三,洗钱活动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因此《反洗钱法》注重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专门对举报洗钱活动的行为及其保密制度作出了规定,这就可以更早、更快、在更大范围内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通过这些规定,《反洗钱法》构建了一个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方面力量为一体的反洗钱预防控制体系。
三、《反洗钱法》是一部贴近中国实际的法律。近些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滋生蔓延,我国的洗钱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破坏我国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一方面制定了以《刑法》第191条和第312条为核心的反洗钱刑事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主体的反洗钱预防制度,对于预防洗钱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反洗钱法》没有照搬照抄某些目前国际上通行但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标准和做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现实,遵循逐步展开、稳步推进的原则,总结了我国多年的反洗钱实践经验,是对我国现行各项反洗钱制度一次系统的补充、完善、强化和升华。
四、《反洗钱法》是一部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法律。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背景下,洗钱活动愈益具有跨国特性,并由发达国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蔓延。“9·11”事件后,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依靠一国力量难以预防、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和恐怖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国际立法,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合作。《反洗钱法》的颁布,表明我国已经通过立法形式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国际义务转换为国内法,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同时,也为我国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增大国际事务话语权、保障和谋求国家利益铺平了道路。
五、《反洗钱法》是一部贯彻依法行政精神的法律。就反洗钱工作而言,依法行政主要是对反洗钱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就是要求反洗钱监管部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些要求在新颁布的《反洗钱法》中得到了充分的贯彻。对赋予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相应的限制或责任条款进行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例如,《反洗钱法》在对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密、反洗钱调查和临时冻结程序、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权限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在反洗钱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规定了严格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重任,肩负着在本系统、本单位推进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重任。因此,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站在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和稳定、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去认识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反洗钱工作职责,共同开创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五
总公司稽核调查部:
近日,xx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xx2011年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后,xx立即将该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机构、各部门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认真学习公司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目前,xx已针对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并结合xx实际情况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 制度建设与学习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洗钱犯罪和恐怖融资活动犯罪呈现多发态势,犯罪分子洗钱意识越来越强,洗钱手段愈趋复杂化,保险金融机构面临的被动洗钱风险会越来越大。做好反洗钱工作,对预防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既是我们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也是公司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客观需要。对此,安徽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要求在今年的反洗钱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各项义务。
(二)法律法规学习及落实
认真学习反洗钱“一法四规”文件内容,特别是结合保监会2011年末下发的《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安徽保监局下发的《安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认真组织各机构、各部门开展对反洗钱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xx先后两次发文(xx皖发[2011]96号、100号)要求各机构、各部门学习“安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指引”以及监管机关领导所做的《提高认识 抓好落实 切实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在贯彻落实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视频会议上的辅导讲话》重要指示,认真学公司领导在反洗钱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将上述学习资料进行书面整理,上报至分公司反洗钱联络人处进行整理、归档。
总公司于2011年末修订下发了五项反洗钱制度,内容涵盖了反洗钱基本制度的落实、反洗钱宣传与培训、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等重要内容。xx认真领会总公司制度精神,结合合规会议要求,认真学习、积极总结,确保反洗钱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目前xx正在根据总公司制度内容,结合分公司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度内容,建立实施细则,加强制度的操作性。
二、深入开展反洗钱的培训宣导
一是利用晨会、各项培训、司务会等机会,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洗钱知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宣传,提升公司广大员工、特别是销售人员、前线员工反洗钱的主动意识。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分公司反洗钱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反洗钱意识。 二是认真执行公司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组织开展在公司内部总经理室、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岗人员,特别是针对普通员工开展专题培训,普及反洗钱基本内容和意义,了解反洗钱工作与员工自身利益的关联性,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员的反洗钱培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三是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人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上级公司举办的反洗钱宣传培训活动。
xx一季度重点对新成立的三级机构开展反洗钱培训工作。分别针对xx筹建及xx公司筹建进行全体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各相关岗位的培训,内容涵盖了反洗钱法律法规、总公司全部反洗钱制度以及安徽分公司已建立的反洗钱实施细则及工作要求,培训人数共计32人,所有人员均经过笔试测试。
同时xx利用网络学院开展全体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共计175人参加网络学院反洗钱知识学习,全部人员均通过闭卷测试。
针对“反洗钱监控报送系统”的上线及日常使用,xx要求各机构反洗钱联络人、分公司合规岗、各部门各机构负责人等共计36人通过网络学院学习该系统功能及日常操作。
三、强化反洗钱监管规定和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在今年的工作中,一方面需要根据反洗钱的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系统的反洗钱内控制度,确保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并具有操作性,另一方面,最关键的就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反洗钱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宣导进一步提升反洗钱相关岗位人员的执行意识,通过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反洗钱相关人员的执行技能,通过明确分工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执行责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反洗钱制度执行的效果。通过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反洗钱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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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六
根据公司检查制度规定要求,为了解与掌握各分公司、项目部的运行动态,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股份公司于10月22日至12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xxx年度第二次质安大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及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本次检查覆盖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山东、河北、陕西等区域相应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共检查43个在建工程,开具整改单135份,截止xxx年12月底目前在建工程总计208个,检查覆盖率为21%。
1、检查内容:(1)工程质量: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原材料抽样等;(2)安全文明:包括安全台帐和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在分公司层面上,除了象山分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上海办事处等几个“老牌”优秀分公司还能正常的对工程进行有序管理,其余分公司在人员配备及管理上面依然存在诸多不足,较上半年第一次大检查后无明显改善,直接导致有些工地无人管理,甚至出现分公司名存实亡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台账资料方面出现问题频率较高的通病进行了统计,具体为:
3、1工程质量。
(1)混凝土工程:主体砼结构观感质量差,有较多蜂窝、麻面、孔洞现象;外形尺寸偏差,保护层厚度不足,梁内垃圾未清理;二次结构浇筑,砼浇筑质量差,振捣不密实。混凝土收缩裂缝现象普遍。部分工地未设置砼试块标准养护室(委托商混公司)或标养室内设施不标准,温度、湿度等主要控制要求不能达到;养护室内试块数量与资料统计不符,且试块表面标记不清。
(2)钢筋工程:梁主筋焊接接头位置不符要求,位于锚固区域之内;电渣压力焊焊工单人操作,接头质量差。梁板钢筋绑扎不到位,梁主筋与箍筋绑扎不足,梁有效截面大大缩小,箍筋间距不符设计要求及抗震构造要求,箍筋倾斜或加密区段长度不足,造成数量不足,间距偏大;钢筋保护层使用水泥砂浆垫块等。
(3)砌体工程:灰缝砂浆不饱满、留搓、接搓方法不符合要求。填充墙体顶端与梁板斜砖塞口不严实、不饱满;发泡剂使用不规范:墙体裂缝现象也普遍存在。
(4)防水工程:屋面楼板混凝土的裂缝控制措施不足,渗水痕迹较明显,防水卷材收头部位翘边;分割缝处油膏粘结不牢固。
3、2安全文明。
本次检查在安全文明方面总体较以往有所提高,检查过程中也涌现出像凤台电厂冷却塔工程、蒲家经济适用房等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的较好的项目,但仍有不少项目部对安全文明工作投入不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具体表现为:
(2)文明施工:工地大门设置不规范,施工现场道路硬化、防尘措施工作不到位,材料未归类堆放无标识,职工宿舍卫生情况差,现场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数量不足等。
(3)外脚手架:相当数量的工地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特别是进入装饰粉刷阶段),脚手片铺设不到位,内侧高处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开口部位横向斜撑未设。型钢悬挑架固定端长度不足,尤其转角和阳台处。u形钢筋抱箍与型钢间隙未楔紧,斜拉钢丝绳及吊环设置不规范,悬挑架底部封闭不严,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混搭等。
(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大部分工地承重支模架未按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搭设,现场搭设不符构造要求:扫地杆未设、水平拉杆单向设置,梁下纵向水平杆未设,立杆间距过大,垂直、水平剪刀撑缺少等问题依然普遍。
(5)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网未使用阻燃型,高空作业人员基本都没有佩戴安全带。电梯井隔离不到位,防护门未定型化。施工层洞口防护和楼梯栏杆等未及时跟上,通道口防护不按规定搭设等。
(6)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要求,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分配箱、开关箱不标准。机具未设置单机开关箱。电缆线未架空或埋地保护。
(7)大型机械:部分工地塔吊基础积水,埋地节或螺栓锈蚀,接地不符要求;塔吊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吊钩无保险装置,电缆绝缘破损,回转限位器不灵敏;施工电梯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严,顶部无防护门或防护门不符要求,无防止从内侧开启措施;部分工地施工电梯楼层呼叫器未设。物料提升机缆风绳及地锚设置不规范,卸料平台两侧安全防护不到位,底部进料口防护门失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或维修保养记录虚假。
(8)施工机具:施工机具未接地,现场搅拌机操作手柄无防护装置、料斗无保险钩,氧气、乙炔使用不符安全距离等。
3、3资料台账。
3、3、1技术资料。
1、局部原材料合格证收集不到位。
2、局部资料未及时到各部门签字盖章。
3、沉降观测未及时跟上。
4、拉结筋未做隐蔽验收。
5、施工日记与现场作业,资料台账不对应(施工员与资料员未及时沟通)。
6、局部检验批等资料未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局部技术资料无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等问题。
7、砼施工检验批评定未到砼强度报告出来就已评定为合格。而且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表格。
3、3、2安全资料。
1、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每一职工,签名不真实(特别是电工、焊工、塔吊指挥驾驶、承重架、井架、食堂、门卫等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日记不能真实反应施工现场作业与资料台帐不对应。
3、“三宝四口”验收未每幢每层分开验收,文明施工、施工用电等验收未基础、主体各分部主体验收。
4、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机械每月维修保养记录不齐。
5、消防检查、安全检查等流于形式,内容欠具体,不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6、配电箱、安全防护用品、小型机械等合格证不到位。
7、个别项目部与各班组无签订安全协议。
9、个别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且未经公司总工审批。
10、食堂卫生许可证和食堂人员健康过期比较多,未及时重新审批。
1、表扬奖励。
本次大检查共34个项目符合综合评分条件,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分别对前三名和后三名进行奖励和处罚。
2、对总分后三名处以5000元罚款,分别为:湖州阳光花城、三门城东村公寓房、秦皇岛达润时代逸城四期工程。
本次大检查历时两个月,对计划中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所涉及的项目为目前所有在建项目中工程量相对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可以反映出目前我单位施工现场的总体水平。在表扬好的方面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所有项目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根据各自工程特点结合上述出现频率较高的各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同时为我公司在当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七
两节期间北城街道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上级通知后,北城街道立即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街道办事处主任孙旭,武装部长马霄,经济中心主任矣开全等相关领导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和部署。要求各企业,各社区居委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同日常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各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重视,亲自抓、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守、狠抓落实,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认真做好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的稳定,我镇开展了多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会议召开后,街道安委会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以政府检查结合各企业、各村(居)委会自查的形式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等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12月29日至1月18日,我街道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排查大小生产经营单位82家,其中烟花爆竹销售店33家,查出安全隐患47条,完成整改47条,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以大检查为契机,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以及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提高了企业员工及各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北城街道安全生产的水平,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街道高度重视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和企业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同时,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单位也按照街道安委会的要求,进行春节安全值班人员的安排,制定安全巡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这些制度的.落实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意识可以说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因此我街道十分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力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在节前的各项检查中共张贴、下发各种标语和宣传材料497份,出黑板报26期。
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工作,我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广大群众安心幸福的过节提供了保障,也为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八
为了宣传普及反洗钱知识,推动行业反洗钱工作,严格履行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宣导义务,全面落实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依据长银发[20xx]168号《关于开展吉林省金融系统20xx年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司于20xx年9月17日—24日在全辖组织开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使此次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并有效地推动了全辖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接到人民银行长春支行下发的《通知》后,分公司总经理室立即对此次宣传活动做了详细的筹划和部署,并安排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跟踪各项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将文件转发至全辖各机构,并对如何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分公司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分公司全辖各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利用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反洗钱工作氛围。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统一部署,在反洗钱宣传周期间,我司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辖各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活动。
1、悬挂反洗钱宣传用语,印发反洗钱宣传册
在反洗钱宣传周内,我司部分机构在营业场所悬挂了反洗钱宣传条幅,并印制了反洗钱宣传册、宣传单等。其中一部分分发给了来我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另一部分放置在前台大厅的宣传栏里,供公司员工及其他客户浏览学习。
2、摆放大幅反洗钱宣传彩页和提示牌
根据分公司此次宣传活动的整体安排,分公司精心设计并制作了反洗钱宣传落地彩页,并将此宣传彩页发放到所有的营业机构。目前,分公司全辖各机构均将在营业大厅摆放了此宣传彩页(落地式)。宣传彩页包含了反洗钱的基本知识、提示客户如何远离洗钱活动、公布洗钱举报电话等内容。分公司还制作了反洗钱温馨提示牌分别放置于在承保、理赔及支付赔款三个临柜位置,以此提示来我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如何配合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如何远离洗钱陷阱,维护自身权益等。通过上述宣传方式,向前来我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全面宣导了反洗钱相关知识,将反洗钱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客户。
3、对基层管理干部进行反洗钱知识宣导和培训
9月20日,分公司对本部反洗钱岗位人员进行了反洗钱培训。在此次培训班上,分公司内控部经理以反洗钱知识及制度宣导为专题向参训人员系统讲解了反洗钱工作的基本知识及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大额、可疑交易的识别以及日常反洗钱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们对反洗钱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明确了反洗钱工作中的操作细节。同时,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反洗钱岗位人员预防和控制洗钱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反洗钱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此期间,各中心支公司也根据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了反洗钱培训。
4、走上街头向公众进行宣传
在此次宣传活动期间,各机构在分公司指导下,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除了在办公职场悬挂宣传条幅、向客户发放宣传册、开展培训以外,部分机构还走上街头向公众进行了反洗钱宣传。如白城中支在市人民银行的统一安排下来到了海明路步行街进行反洗钱宣传,参与宣传的员工身着工装,佩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字样的绶带,在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秩序”的条幅前为市民派发反洗钱宣传册,并为上前询问的市民讲解反洗钱的相关知识。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向市民广泛宣传了反洗钱知识,将反洗钱信息更为深入、彻底地传达给社会公众,也使反洗钱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普及和推广,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活动成果
通过此次反洗钱宣传周活动,在我司全辖各机构营造了更加浓厚的反洗钱工作氛围,提升了员工打击反洗钱犯罪的意识,树立了公司服务形象,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服务口碑。同时,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范文二:保险公司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为全面推进我司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网络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公司信誉,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市公司《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我司于20xx年11月1日—30日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员工的学习,于20xx年11月2日召开公司全员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经理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市公司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方案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公司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员工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支公司明确要求公司各部门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警惕网络洗钱陷井,增强反洗钱意识”口号。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要求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支公司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经理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兼岗,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公司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公司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营业厅悬挂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横幅。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部分员工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11月6日先后组织十名员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三是组织内勤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公司还组织内勤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但是,举办这次“反洗钱知识宣传月”活动在我公司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当然,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范文三:保险公司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及生命人寿客户对洗钱犯罪的了解,获得群众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扩大我司的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华中心支行(人行金华中支)《关于开展20xx年金华市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金银办[20xx]2xx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人行金华中支的统一部署,生命人寿金华中支于11月1日启动后,坚持持续在公司所辖营业网点和员工队伍中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首先,公司内部加强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分阶段举办反洗钱知识培训班,对全体内勤员工(特别是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操作人员)及全体营销伙伴,进行了系统培训,期间重点解读了当今时期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及其重要意义,使我司员工加深认识了《反洗钱法》和《刑法》对洗钱犯罪的相关规定,学习了“一个规定、三个办法”等有关法规,更明确反洗钱工作机制及金融机构的义务与职责,从而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实施过程周密,做到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相统一。
一方面注重直观宣传。在金华中支及所辖各服务部职场悬挂“支持反洗钱工作,保护自身权益”的宣传横幅,在走廊张贴反洗钱宣传页和反洗钱宣传用语,并于柜面明显处摆放反洗钱宣传册展架,特设反洗钱咨询岗,直观地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增强客户的反洗钱意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另一方面注重实效宣传,鼓励和提倡公司员工和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过程中,主动向客户介绍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并向客户提供反洗钱宣传材料等,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同时通过公司的短信平台,向生命人寿金华中支的新老客户发送了“反洗钱宣传用语”和洗钱举报电话(010)8809,共计4008条,以此普及反洗钱知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通过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使我司员工更加明确反洗钱工作机制及金融机构的义务和职责,力争把好这“这一道防线”,更重要的是使反洗钱工作得以有效推广,使群众认识到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提高了参与者的法律意识,达到了较好地宣传的效果。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九
20xx年,我行在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站在20xx年累积的宝贵经验上,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脚踏实地、勤奋进取,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现将全年反洗钱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行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支行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二是结合我行实际,会计结算部特增设反洗钱主管一名,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一是邀请人行领导现场指导。3月召开了“xx银行20xx年反洗钱工作会议”,特邀xx市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xx科长、xx副科长莅临指导。会议传达了全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会议精神、回顾20xx年我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布署我行20xx年反洗钱工作。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行高管、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营业室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共xx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是夯实理论基矗我行统一征订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分析和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典型安全解析》、《中国洗钱犯罪案例剖析》、《反洗钱调查实用手册》等书,并对“一法四规”进行了汇编印刷,全行员工人手一册。
一是制度先行,出台了《xx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试行)》、《xx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核验客户身份证件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是执行至上。如认真落实人行xx号文件,重新印制了.《个人开户申请书》与《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修改申请书》,加了职业、身份证有效期、国籍等要素,并对必填项作了星花标注;不断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与客户信息补录工作;账户年检工作中对账户资料过期的账户,限制其账户使用;对公账户开户时,对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后,并将核查结果打印在身份证复印的背面;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人工甄别后,可疑上报数量较同期明显减少;认真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等。
一是定点宣传。20xx年我行分别在夷陵广场与步行街等地进行了7次大的反洗钱宣传,其中xx支行在解放路时代广场开展的打击洗钱宣传活动,刊登在了20xx年8月13日《xx日报》周末版上,对提高社会的反洗钱认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全面宣传。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据统计,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洗钱法》知识宣传资料75多份,各网点门前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横幅25幅,营造了浩大的反洗钱宣传声势,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民对反洗钱认识。
三是联合学校开展反洗钱宣传。我行针对小学生流动性强、分布广,接受知识快的特点,与学校共同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反洗钱》的课外活动。并深入xx小学开展广播讲座,动员学生将在校学会的反洗钱知识传授给家庭成员。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
根据*商银发字[20xx]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cel格式保存。
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一
20xx年,我行在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站在20xx年累积的宝贵经验上,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脚踏实地、勤奋进取,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现将全年反洗钱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一是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行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支行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二是结合我行实际,会计结算部特增设反洗钱主管一名,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注重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一是邀请人行领导现场指导。3月召开了“xx银行20xx年反洗钱工作会议”,特邀xx市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xx科长、xx副科长莅临指导。会议传达了全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会议精神、回顾20xx年我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布署我行20xx年反洗钱工作。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行高管、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营业室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共xx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是夯实理论基矗我行统一征订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分析和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典型安全解析》、《中国洗钱犯罪案例剖析》、《反洗钱调查实用手册》等书,并对“一法四规”进行了汇编印刷,全行员工人手一册。
三、注重执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
一是制度先行,出台了《xx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试行)》、《xx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核验客户身份证件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是执行至上。如认真落实人行xx号文件,重新印制了.《个人开户申请书》与《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修改申请书》,加了职业、身份证有效期、国籍等要素,并对必填项作了星花标注;不断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与客户信息补录工作;账户年检工作中对账户资料过期的账户,限制其账户使用;对公账户开户时,对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后,并将核查结果打印在身份证复印的背面;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人工甄别后,可疑上报数量较同期明显减少;认真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等。
四、注重宣传,增强民众的反洗钱意识
一是定点宣传。20xx年我行分别在夷陵广场与步行街等地进行了7次大的反洗钱宣传,其中xx支行在解放路时代广场开展的打击洗钱宣传活动,刊登在了20xx年8月13日《xx日报》周末版上,对提高社会的反洗钱认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全面宣传。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据统计,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洗钱法》知识宣传资料75多份,各网点门前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横幅25幅,营造了浩大的反洗钱宣传声势,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民对反洗钱认识。
三是联合学校开展反洗钱宣传。我行针对小学生流动性强、分布广,接受知识快的特点,与学校共同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反洗钱》的课外活动。并深入xx小学开展广播讲座,动员学生将在校学会的反洗钱知识传授给家庭成员。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机构从事洗钱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反洗钱工作主要任务是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进行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合规操作;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收集反洗钱信息;依法报告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及其相关报表和信息;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做好反洗钱工作,预防洗钱违法犯罪、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第四条本行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五条本行反洗钱工作应坚持审慎识别、及时上报、果断处理、严守秘密的原则。总行及各级支行必须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履行。本行反洗钱工作的履行以存款人开户行为第一责任人,交易行为第二责任人。其中,对于柜台业务,如代理行认为可疑的,除应及时上报外,还应与开户行联系并作好记录;如代理行不认为可疑而未上报的,但开户行分析后认为可疑的应及时上报。对于非柜台业务(例如同城票据交换集中提入、自助设备交易、网上银行交易),应由开户行进行监控、分析,发现可疑的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本行所属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出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保证该制度能够有效实施。同时应当配备必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并给予必要的财力保障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总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第九条本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领导辖内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分析研究反洗钱工作重点,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条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设在总行,下设反洗钱垂直管理岗。接受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具体负责反洗钱检查监督;组织反洗钱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进行反洗钱宣传;并对反洗钱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信息,认为有必要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应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反洗钱办公室反洗钱垂直管理岗主要职责为:
(一)提取反洗钱大额交易,通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指定的网站上报大额交易;
(四)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本行各级分支机构成立反洗钱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所管辖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组下设从事反洗钱工作的相关岗位,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执行与协调。
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组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相关信息,认为有必要向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报告的,应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组下设立“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反洗钱监督管理岗”。
“反洗钱监督管理岗”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其余两个岗位的履职情况;分析报送质量;定期对反洗钱信息进行分析、数据整理,形成分析报告,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逐步达到不漏报、不滥报的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各分支机构任何员工对掌握的有关反洗钱信息,认为有必要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报告的,可越级直接向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章尽职调查、保存记录。
第十四条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
本行各级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四)保证与其有代理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第十五条记录和保存客户详尽资料。
(一)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及反洗钱报送分析资料等相关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反洗钱报送分析资料在报告后,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及相关规定进行保管,如某项资料规定保管期限少于五年的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二)在遇本行分支机构账务合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反洗钱报送分析材料等对开展反洗钱工作有帮助的资料移交到账务合并后的机构。
第四章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区最高级别的反洗钱工作组应根据当地人民银行及总行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按季进行数据分析并总结本地区的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报告。基本操作规程如下:
(四)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各分支机构“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负责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收集可疑交易和符合反洗钱规定的可疑情况,并于可疑交易和可疑情况发生后制作反洗钱报告表立即通过指定的报送路径报告。
第十八条相关业务操作规程。
(二)对现金收付达到规定要求的业务进行备案管理。
(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做好账户管理,合规开立账户,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四)发生交易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行相关操作规定合规操作,正确记录和计量经济业务。
第十九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有权对接触客户、进行交易的部门、分支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定期对所辖网点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具检查人员证明和现场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未出示检查人员证明、现场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反洗钱进行现场检查后,检查组应出具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应当交被检查机构核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检查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更正。被检查机构确认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无误后,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检查人员应当在确认书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调查和检查中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检查人员可以查阅、复制被调查、检查部门和机构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检查小组查阅文件、资料,应当会同在场的工作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检查人员和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检查小组,一份留存被检查部门和支行备查。
第二十四条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建立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切实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及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预防监控水平。培训必须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二十五条及时报告。反洗钱信息采集分析岗应在可疑交易(情况)发生后立即向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报告;反洗钱信息复核及报告岗应及时制作可疑交易报告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报告路径上报。
第二十六条保密传递。反洗钱工作人员在报告和传递反洗钱相关信息时,应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相关保密规定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漏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第二十七条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积极配合、协助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二十八条严肃处罚。本行各级反洗钱工作组织应对所属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有权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对违反反洗钱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触犯法律的本行工作人员,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西宁站改指安[]136号)文件精神及青藏铁路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青藏铁安[2011]130号)部署安排精神,平西监理站立即开展落实,结合工程标段实际,采取自查、集中排查形式,进一步落实施工安全“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工程施工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好标段内各项施工任务圆满顺利完成。截止7月25日,我监理站扎实开展了“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大检查阶段,根据监理站“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安排和推进计划,现已完成活动总结工作,监理站全体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包保到岗、职责到位,从监理站到监理组自上而下层层排查近期安全生产存在的管理漏洞、安全隐患和关键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对照标准看管理、走现场、盯施工、查控制,实现边查边规范、边完善,全面梳理排查,现将周活动信息汇报如下:
一、工作检查情况及检查发现的问题。
的安排和部署,以查安全行为、查合理工期、查实体工程质量、查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查隧道施工安全、查桥梁及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查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查火工品安全管理、查施工营地驻地防火安全等为主线;查干部作风、查作业标准、查现场纪律、差施工质量、差考核机制为重点,在全标段深入开展安全“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治”检查活动。要求中铁二十一局各项目部根据推进计划安排、有检查内容、有安全通病预控措施、有活动总结整改,做好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稳定发展。
一、本周大检查工作情况及检查存在的问题。
程是否落实高空、水中作业安全措施;季节性安全工作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是防洪防汛、滑坡和泥石流、驻地安全等;临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拌合站的防护设施是否按照要求设置到位以及状态是否完好,临近既有线监控巡视人员是否设置并认真落实巡查巡视,大型工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和防护设置;火工品管理、特种机械设备管理是否规范,火工品责任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值班巡守和保卫、出入库管理及防抢、防盗、防破坏措施是否落实和卡控。检查贯彻依法建设、“架子队”推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方案制定及时可行、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完善;隧道施工安全步距基本满足要求;高空作业、水中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洪防汛监控和预防工作正常运行;火工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落实特到改进,检查架子队推进情况,没有出现分包和转包问题。
2、查干部作风。重点检查参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观念是否转变,“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产生移位,是否存在重效率、重生产而忽视了安全的模糊认识;是否存在“布置了就等于落实了,说到了就等于做到了,安排了就等于到位了”的管理行为;是否按规定完成量化检查要求深入现场认真盯控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是否扎实有效发现、解决问题,为现场排忧解难。
通过检查,施工及监理各级管理人员思想观念得到了转变,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了重效率、忽视安全的模糊认识,从管理行为上要重在落实,深入现场盯控安全质量关键环节,扎实有效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施工现场排忧。
3、查作业标准。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监理站及监理组检查各施工单位涉及人员配备、工程管理、质量安全、过程控制、现场管理的规章是否及时修订;作业标准化体系内容是否健全完善,“一日作业标准化、一班作业标准化、一次作业标准化”等是否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作业的全过程,并落实到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中,使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项作业形成闭环管理;班前、班中作业全过程的自控、互控他控措施是否严谨可行,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日常工作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不细等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检查,有力的促进了现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作业标准化体系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自控、互控、他控措施得到了检查和审核,并严格执行和得到落实,克服了日常工作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不细等问题。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四
接行总部关于的文件精神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支行一线员工对反洗钱的内控制度比较熟悉,能够较清楚的鉴别洗钱非洗钱的区别界限,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如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对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五.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对相关资料均能报存至少5年以上.并确保此类资料的完整.
六.对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金融单位与实名证件管理部门未能联网,资源无法达到共享,使金融单位在对客户调查时,尤其在当前科技条件下无法对客户证件100%的鉴别准确.建议尽快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2).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对洗钱犯罪的打击速度.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五
根据*商银发字[20xx]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cel格式保存。
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反洗钱检查总结报告篇十六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应遵守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负责反洗钱现场检查。
第四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实施和现场检查处理等。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六条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6〕160号文印发)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章管。
辖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一)金融机构总部;
(二)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一)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
(二)上级行授权其现场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九条上级行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负责检查的金融机构;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请求上级行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级行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单位)应了解和分析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确定被检查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查单位)。
第十二条检查单位对被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立项。检查单位的反洗钱执法部门就每个被查单位要分别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附件1),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附件2),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检查单位在现场检查实施前应成立现场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包括组长、主查人和检查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检查组下成立若干专项检查小组,每个专项检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四条检查组组长负责现场检查的全面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持进场会谈和离场会谈;
(三)决定现场检查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主查人的职责如下:
(二)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意见书》等检查文书;
(三)管理被查单位提供的业务档案和有关资料;
(四)决定现场检查组织和实施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检查人员按照分工具体实施现场检查。
第十七条检查单位应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3)一式2份,1份于进场5天前送达被查单位,另1份由检查单位留存。对需要立即进场现场检查的,可在进场时出示《现场检查通知书》。
需要被查单位于检查组进场前报送或进场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的,检查单位应在《现场检查通知书》中具体列明所需数据、资料的内容、范围。
第十八条检查组进场前,检查单位应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专项培训,要求检查组成员掌握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现场检查要求和被查单位有关情况,遵守工作纪律等。
第十九条检查组应向被查单位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现场检查通知书》,按《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驻被查单位。
检查组应与被查单位举行进场会谈,会谈由检查组组长主持。会谈内容包括:
(二)听取被查单位的反洗钱工作介绍(被查单位应提供文字材料交检查组归档)。
主查人负责编制《现场检查进驻会谈纪要》(附件4),并由检查组组长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检查组调阅被查单位会计凭证等资料应填制《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附件5)一式2份,由主查人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1份交被查单位,1份由检查组留存。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将调阅资料退回被查单位,由主查人和被查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对检查工作进行记录,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附件6)。检查组应对所编制的《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检查组应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取证。取证材料包括被查单位有关凭证、报表和反洗钱工作档案等原件或复印件。取证时检查组应不少于2人在场,并填写《现场检查取证记录》(附件7)。
《现场检查取证记录》上应载明证据的来源和取得过程;证据的编号、名称、证据原件或复印件等情况。
《现场检查取证记录》由检查人员、主查人及证据提供人、被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查单位在所附的证据材料上加盖行政公章或业务章。证据提供人、被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取证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单位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检查组可对有关证据材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登记保存时,检查组需填写《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材料通知书》(附件8)一式2份,1份由检查组留存,另1份加盖检查单位行政公章后送被查单位签收。被查单位拒绝签收的,检查组应在《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材料通知书》上注明。对先行登记保存的,检查单位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检查组应按《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离开被查单位。如需延期,应报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于《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离场日3天前告知被查单位。
第二十五条离开被查单位前,检查组应退还全部借阅材料,并与被查单位举行离场会谈,由检查组组长通报检查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检查人员应对《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拟写现场检查总结,并将现场检查总结和《现场检查工作底稿》一并交主查人审核。
主查人应组织检查人员对有关检查内容进行复核、综合分析,制作《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附件9)。检查组组长应在《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的每1页签字。此项工作应于现场检查离场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七条检查组应将《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发给被查单位。被查单位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对《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所述事实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对《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所述事实没有异议的,被查单位应在每1页加盖行政公章,并由被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被查单位应提交说明材料及证据,检查组应予以核实。被查单位超过时限未反馈的,不影响检查单位根据证据对有关事实的认定。
第二十八条在核实现场检查事实并确认检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后,检查组应起草《现场检查报告》(附件10),报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副行长(副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内容、范围、时间以及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二)被查单位执行反洗钱规定的基本情况;
(四)提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等情况的建议及其依据;
(五)其他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现场检查结束后,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检查单位应当直接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附件11),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加盖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意见书》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认定、检查结论。
第三十条现场检查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应将现场检查取得的全部材料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上一级分支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第三十一条现场检查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分支机构根据县(市)支行报送的材料,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应先制作《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附件12),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加盖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应以检查事实为依据,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认定和对被查单位处理的初步意见。
第三十二条被查单位对《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发出《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被查单位陈述的事实、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成立的,发出《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采纳;被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发出《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相关证据对被查单位有关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被查单位对《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的意见以及《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和其他相关证据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经本行(部)行长(主任)或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加盖本行(部)行政公章后,送交被查单位。
本《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除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行为的认定外,还应当包括对被查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现场检查意见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初步认定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且依法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3号)对被查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检查单位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