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总结是对过去所做的事情进行反思和评估,是我们成长的重要一环。在总结中,我们要突出重点,不必填充太多无关紧要的细节。如果对总结写作有困惑的话,不妨参考以下范文,或许会有所帮助。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一
保护公司财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产品的界定:
计算机是指为公司内部员工使用的pc机(包括cpu、硬盘、内存、机箱、显示()器、网卡、键盘和鼠标。主机板和显示卡由本公司提供,如非特殊需要不配备光驱和软驱。)。
网络设备是指公司内部使用的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以及网络接入设备等。
计算机其他配件是指公司备用的光驱、软驱等。
附带软件包括计算机驱动盘、系统安装盘、程序安装盘等。
第三条常规事项。
除部门测试外,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公司样品搭建平台。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私人的光驱或软驱安装在公司的计算机上使用。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工作电脑配件或公司样品带出公司。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公司软件刻录或带出公司。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自己的电脑配件安装在工作电脑上。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未经机主本人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移动或拆装他人的计算机。
公司每位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电脑既有使用的权利又有保护的义务。任何的硬件损坏必须给出损坏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不得擅自更换。公司会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条公共打印机的管理。
公共打印使得所有员工更便于访问集中控制的打印资源。
在公司内部由mis管理公共打印机环境。mis负责采购和维护公共打印机,行政部门负责采购和供应公共打印机的`墨盒。其它人员如遇到公共打印机故障不得擅自打开公共打印机的外壳,请速与mis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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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二
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xx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全市工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xx系统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安全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第三条各级信息中心承担本局计算机及网络的安装、调试、用户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拟定与落实,保障全局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设立恒温恒湿装置、防火、防水、防盗、防雷击、防尘系统、8小时以上不间断电源系统、出入登记系统;非网管人员和维修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数据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在数据中心机房内饮食、吸烟。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必须设定静态ip地址;所有计算机的netbios名必须按科室名-使用者名(拼音字母缩写,如有重名可在后加1、2等序号)命名;所有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设立60天或以上的上网日志,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设有邮件服务器的单位必须安装反垃圾邮件系统;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防火墙软件;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安装任何非工作软件在单位计算机中;工作计算机附近不得堆放任何液体物品及食品。
第六条计算机网络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网络管理软件;网站必须安装公安局认可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信息中心必须专人定时做好各种安全系统及操作系统的安全更新。
第七条xx信息网(下称内联网)供xx系统内部使用,对国际、国内发布信息,运行时内联网和红盾网互相物理隔离。
第八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文件信息“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不得在内联网和上发布;凡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xx机关规定不能对外公开的资料不得在信息网上发布;需计算机处理的密件由专人在专室、专用单机上进行。
第九条任何人员不得做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计算机操作,不得打开任何来历不明的邮件,如觉可疑应立即删除,如感觉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未经授权的人员严禁操作、访问网络服务器及他人计算机设备,不得修改信息网和红盾网任何内容,不得连接数据库作任何操作。
第十条上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单位、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上网用户不得在任何网络上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形象和利益;。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上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上网只能做与工作有关的事务或操作,严禁在网上进行赌博或其它不法活动。严禁工作时间玩计算机游戏。
第十四条上网用户必须按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相应系统,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密码。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现可能外泄,应及时重设或申请更换;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追究其责任。网络特权服务用户不得泄漏有关软硬件、网络技术细节及管理密码;所有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确保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必须具有复杂性(含不重复的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不通用性、不易记性,必须定期更新密码;使用密码时应确保旁人不能窥视;不要在软件使用时选自动记忆帐户密码功能;不要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方式谈论或书式记忆任何密码;未经批准不得将数据和软件拷贝带离本单位或从单位外带入数据输入到计算机中。
第十五条联网设备及计算机内网络配置应保持相应固定,特别是不得随意修改ip地址,若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行随意处理,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自行增加计算机设备入网。
第十六条网络除星期六进行维护外必须24小时运行。信息中心设网络管理值勤员。值勤员负责其值勤期内的网络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备份、报障排障、入侵事件记录等工作,并做好工作日志。
第十七条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计算机上网记录,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三
维护机关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机关单位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机关单位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机关单位网络的安全管理。
3.2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机关单位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机关单位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负责机关单位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及时升级本机关单位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监督、检查、落实机关单位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四
计算机网络教室(以下简称为计算机教室)是学习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计算机教室安全运转、教学能够正常进行,特规定以下:
一、学生必须提前2-3分钟穿好鞋套(脚套要定期清洗干净)进入计算机教室。
二、课代表向老师报告应到、实到人数,未到的说明原因并出示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三、进入计算机教室后必须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对号入座,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调位。
四、操作前必须检查机器及本座位卫生。认真如实填写《大浪淀中学上机记录》,如发现损坏或卫生差立即报告老师。
五、开机至出现桌面过程中不要动键盘与鼠标。在使用过程中如计算机出现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并申请解决。自己不得擅自重新启动计算机,因违规操作造成计算机器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六、学生必须认真听取老师讲解,积极动脑认真操作,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七、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计算机教室内高声喧哗,讨论问题应尽量降低音量。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严禁玩游戏,观看、传播不健康文件。严禁在计算机教室内追、玩、打、闹等。
八、严禁乱删、乱改电脑上一切重要文件或向学校计算机上拷贝文件。不准随意拉动键盘、扭动显示器方向和用手触摸显示屏等,要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九、上机操作要特别注意安全,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老师报告,不得自行处理,以免发生事故。
十、爱护计算机教室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或将各类食物带入教室,不得在计算机教室内乱扔纸屑及各种杂物等。
十一、下课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安全关机,应清理桌面,归整好鼠标、键盘、耳麦、凳子、课本等后方可离开计算机教室。
十二、计算机课代表、卫生监督员必须主动协助老师做好设备、卫生检查及机房整理工作。
十三、上、下楼梯靠右走,脚步轻轻慢慢走,不冲、不挤、不推,安全常识记心头。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五
一、计算机机房应具有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鼠和应急照明等设施。
二、计算机机房需要专人管理。与机房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计算机机房,外单位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必须有机房管理工作人员在场。
三、计算机机房内各项设备必须安放稳定,合乎规范。各类连线,电源插头等附属器件必须布局合理,整齐有序,连接牢靠。
三、定期检查电源和空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机房工作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下班要切断除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电源。
四、实行机房运行情况登记制度。对机关局域网络,系统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发现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故障现象和相关信息,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五、计算机机房应保持安静、整洁、卫生。工作人员每周应定期整理机房,打扫卫生。
六、计算机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食品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不准随便乱扔废纸、杂物。
七、计算机机房必须配备消防用干粉灭火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干粉灭火器使用技能,定期检查各类防火,温控,防盗设施性能。
八、计算机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保密安全的有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凡在计算机内使用过的废纸废物,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
工商局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职责
一、系统管理员操作管理制度
1.负责数据库安装、配置和调试工作,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下级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系统管理员享有操作权。未经系统管理员授权,其它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任何操作。操作人员离开系统时,应退出系统或进行系统封锁。
3.管理员应每月检查二次工作日志,核实操作人员的上机时间、操作内容等,并整理相应的日志文件。
4.管理员每周应检查数据库备份情况,每周应做异机备份。
5.严格网络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做好所在局内网和外网的物理隔离工作。做好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对于必须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的外来存储介质,必须经系统管理员进行安全确认、并在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才能用于内网计算机。
6.系统管理员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经接管人员或监交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包括:
(1)管辖范围内的服务器地址分布及相关的详细资料;
(2)网络服务器口令、数据库超级口令、系统管理员口令;
(3)信息系统相关设备配置表及明细表;
(4)系统培训资料;
(5)系统维护记录本;
(6)所有版本的信息系统软件;
(7)所有版本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8)下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交接的内容。
二、部门信息员操作管理制度
1.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本部门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或向系统管理员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机关业务股室信息员应及时掌握每次软件升级后本业务软件新增的功能,及时提醒、指导和培训相关基层工商所人员。
3.信息员及时升级本单位防病毒软件。
三、操作员管理制度
1.各单位应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系统操作的内容和权限,并整理成文档由系统管理员保管。对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每人必须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软件。
2.操作人员必须设置自己唯一知道的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口令的安全由各操作人员自己负责,操作人员发现自己口令被修改或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口令的安全由本地系统管理员负责。
3.对系统软硬件的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电源的开关、软件的启动与关闭都应遵循正确的顺序。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为分管领导,办公室文秘为兼职网络安全员。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涉密计算机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使用或物理接触涉密计算机。
第三条 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信息由办公室统一设定,严禁私自修改计算机的名称和ip地址。
第四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全面杀毒,发现处理不了的病毒或木马时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解决,以保障全局网络安全。
第五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对计算机设定具有一定复杂度的密码,杜绝他人未经授权使用随意使用本机。
第六条 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第七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首先自行排除故障,自己不能排除的再向办公室申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添加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维修维护过程中,计算机使用人应将重要信息进行拷贝,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丢失自行负责。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发生硬件故障时,须送有涉密资质的公司维修;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需要做数据恢复的,必须送交保密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相关处理;涉密计算机更换硬盘时,须报保密部门审批备案,原硬盘交保密部门集中销毁。
第九条 计算机申请报废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报废后的计算机经请示局领导后根据相关要求公开、集中处置。
第二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禁止擅自安装非正版软件使用。
第十一条 计算机在采购时同步采购正版win7操作系统,禁止使用win8。对系统配置低而不能安装win7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沿用有授权序列号的win xp操作系统。
第十二条 应用软件包括办公系统、公文助手、党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湘潭电子政务内网系统、财政申报系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各应用、管理软件,办公系统必须使用wps,在网上下载个人版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 计算机杀毒软件使用已授权的金山杀毒软件,也可网上下载360等他免费杀毒软件。
第十四条 计算机在软件或硬件故障后需重装系统的,必须按原有系统软件情况安装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软件进行拷贝、转让、复印以及扩散、版权转让、软件解密等行为,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保持软件介质的良好和文档资料完整。系统软件的介质存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要有专人对系统软件进行管理和保管,定期检查和备份,保证系统软件介质的完好无损和文档资料的齐全。专业软件由股室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系统软件的借用。系统软件的借用要做好登记,借用人员要及时归还,出借人员要检查还回的介质是否完好,避免造成遗失。
第十八条 软件介质及文档的存放。软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磁、防盗的钢箱内妥善保管。
第三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我局计算机网络包括现有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三个网络。其中,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政务中心,主要办理网上行政许可工作;电子政务内网接入湘潭电子政务网,主要运行内部办公业务。
第二十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任何设备不能同时连接内外网。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不得连入互联网。
第二十二条 电子政务内网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必须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定或认可的产品,网管软件和防病毒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销售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电子政务内网中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信息产生部门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处理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防护。
第二十四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应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越权调用电子政务内网的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涉密信息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在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利用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进行以下有害操作:
(一)随意修改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配置参数、程序和信息资源;
(二)未经防病毒检查,随意拷入外来程序;
(三)窃取或冒用他人口令、帐号上机,将自己的口令、帐号告诉他人;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要对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加强管理。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对违反《保密法》、《治安管理条例》或计算机管理监察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局务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七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普及,现阶段的很多企业、单位都拥有自己的局域网,且能实现局域网与外网的互联。
因互联网络系统具有覆盖范围大的特点,内部局域网的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着严重的安全威胁,网络节点随时有被黑客攻击的可能。
因很多单位办公系统的服务器上都有涉密信息,如果其中的一台电脑感染病毒或被恶意攻击,就会对同一网段上的其它电脑构成安全威胁。
因此,互联网以其便利的信息交流、信息服务与信息共享功能给社会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信息污染、信息泄露等诸多不安全问题。
为此,应对影响计算机信息安全的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的安全。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八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八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九
为实现贵阳市商务局计算机网络畅通,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以及网络安全运行,有效的为机关服务,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计算机防护管理。
1、全局计算机防护规范。
(1)局负责管理计算机的处室负责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进行部署、监管和指导。
(2)局负责管理计算机的处室负责组织计算机病毒防治培训和讲座,提高职工的病毒防治安全意识。
(3)对办公室新购进的计算机及设备,在安装完操作系统后,使用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网络管理员安装防病毒软件。
(4)单位和外部网络连接时均安装防火墙或安全网关以确保网络及连接的安全。网络管理员负责防火墙和安全网关的管理工作,网络管理员必须熟悉网络理论、网络设计和防火墙管理,接受防火墙应用和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网络管理员还需负责局病毒防治工作,同时负责实施备份、恢复操作工作。
(5)备份介质存放场所必须满足防火、防水、防潮、防磁、防盗、防鼠等要求。无论是存放在本地还是异地,须确保存放场所的安全,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访问。
2、局各处室计算机防护规范。
(1)各个处室负责该处室计算机的病毒防治管理。
(2)杜绝病毒传播的各种途径。光盘、u盘和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
(3)病毒防治管理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应提高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4)办公室管理的涉密电脑由处室按相关规定进行防护。
3、职工计算机使用规范。
(1)防病毒软件的类型遵循单位统一规划,全体职工不得私自安装其他类型的软件。
(2)正确安装和使用本单位指定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卸载病毒防治产品。
(3)不得随意下载和运行未确定安全性的软件、程序和文档。收到不明电子邮件,不得浏览和运行,以免感染计算机病毒。
(4)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岗离职,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应即时取消其对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的.访问权。工作人员离岗离职之后,仍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信息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离岗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机关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按照市政府对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应用有关工作的要求,全局职工不得擅自接入外网,对工作造成影响,后果自负。
1、全局计算机与设备管理规范。
(1)维护、维修、报废的计算机设备范围包括全局所属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
(2)单位计算机只有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时有权拆封。
2、各处室计算机与设备管理规范。
(1)各处室对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有保管的责任,对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外借。
(2)计算机为局私有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它设备严禁无故带出办公生产工作场所。
(3)报废计算机设备时,应清理硬盘数据和有关应用软件,不允许报废存有数据的计算机设备。
3、职工计算机与设备管理规范。
(2)计算机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设备的电源。人员暂离岗时,应锁定计算机。
(3)计算机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应上报处理。
(4)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一般为c盘)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与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及数据保存两份以上的备份,以防丢失。
(5)软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对保管或使用的软件不可盗卖和循私营利,违者除提报主要领导及依单位规定惩处外,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或造成单位损失,则该员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
(6)正确开机和关机。开机时,先开外设(显示器、打印机等),再开主机;关机时,应先退出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再关主机和外设,避免非正常关机。
(7)计算机使用者发现病毒后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及时处理。
(8)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他用户合法利益,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电脑,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
(9)单位计算机及周边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装软件均为单位财产,计算机使用者不得随意损坏或卸载。
1、全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1)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2)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3)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指定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4)在进行信息采集过程中,要严守国家有关法规,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程序获取信息,以保证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在单位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公安部门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6)做好网络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2、各处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1)加强网络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处室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净化网络,严禁用于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2)在进行信息整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和系统的其它设备,以保证他人信息和设备的安全;要重视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加强防病毒教育,不得使用非法获得的软件及其他的计算机产品。
3、职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1)所有人员不得上班时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反动政治言论、迷信及反动宗教宣传、淫秽、色情、污蔑、诽谤等信息。
(2)任何人不得在单位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
(3)不得利用单位的网络资源发布,传播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信息,违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不得利用单位的网络资源进行入侵、破解、篡改其它工作站或者服务器等网络犯罪行为,若发现立即终止其上网权限,并上报单位主要领导保留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
(5)未经允许,职工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音乐、电影或者电视剧等,不得使用电驴等严重占用带宽的p2p下载软件。职工在上网时,除非工作需要,不允许使用qq等聊天软件。职工不得利用单位电脑及网络资源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若发现违反按相关工作纪律处分。
1、实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必须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处室工作主持人为责任人,局分管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信息工作的要求,外国投资管理处、对外贸易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商贸服务管理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场运行管理处、物流处、商务行政执法大队等业务处室为重点考评对象。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列信息内容为各自围绕市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所开展的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动态,其中包括负面信息。其他部门为非重点考核对象,考评范围为其业务工作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各处室信息统一报送至局域网,凡进入局域网的上述各类信息,均视为已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同意报送,文责自负。
3、各处室需转发的政策、法规、文件、讲话及介绍上级部门或其他地区工作动态的文章等,分别放入局办公网“政策法规”、“领导讲话”、“商务园地”等相应栏目,此类信息无基本任务数量要求。
4、机关各处室在文件办理过程中确定的公开文件,在文件正式行文后,按照安全保密有关规定,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发布。
5、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使用u盘擅自拷贝或外串部门数据,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任其立即删掉所拷贝的内容。
2、违反本制度或进行不当操作造成计算机损坏,根据情况,要求当事人/部门负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3、因不备份文件或数据导致丢失并影响工作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4、计算机出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导致工作延误的,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5、因疏忽导致计算机病毒及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6、私自修改电脑(网络)ip地址、未经许可安装软件的,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六、机房安全管理。
为加强本局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对职工使用计算机情况随时进行抽查,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计算机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
2、软、硬件系统均由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拆卸机器、插拔设备。故意损坏机房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网络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电脑网络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管理不当所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4、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网络管理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应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并立即报警。
5、一般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网络安全。
3.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
4.1计算机配备。
4.1.1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
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
二、办公室对本局的信息系统所用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设备卡片,对硬件设备的配置状况、使用单位、使用状况、起用时间、型号品牌等信息进行记录。信息技术管理股对计算机机房内设备建立专门的机房设备管理档案。
三、信息技术管理股、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互相配合,对已采购的计算机设备应进行合理的调配。
四、信息技术管理股负责本局范围内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管好各类计算机设备驱动程序、保修卡、说明书等重要随机资料。
五、硬件设备的操作使用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管理规定,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严禁违规违章操作、确保机房、硬件设备的安全。
六、在组织软件的升级工作时,一般应在同一个时间内一次性更换所有在用软件,升级前应通知各基层单位、各用户。
七、未经信息技术管理股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参数,不得改变指定的内、外网计算机设备的用途。
八、要严格保护所有在用软件的来历不明的媒体介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病毒检测,使用网络的单位要严防病毒通过网络传播,办公用计算机不能装入各种游戏软件。
工商局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
一、为了确保我局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计算机系统失效或数据丢失时,能依靠备份尽快地恢复系统和数据,保护关键应用数据的安全,保证数据不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拥有重要系统或重要数据的股室应该及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涉及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科室要由专人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
三、网络服务器数据备份工作,由信息技术管理股负责,增量备份每日做,系统备份每周做一次。系统管理员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集成化信息平台数据库、oa数据库、oa系统(含案管系统,工商所工作平台)程序文件做一次异机备份,数据保存一个季度。
四、备份数据应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五、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格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六、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要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更大的损失。
2.个别文件恢复一般用于恢复受损的个别文件,或者在全盘恢复之后追加增量备份的恢复,以得到最新的备份。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二
2、保证网络中心的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的完好,对重要的设备做到冗余,确保网络畅通。不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定期对网络设备间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检,特别是施工现场,必要时可实行现场监督,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对switch、ups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并详细记录。
为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病毒对网络的破坏,对网络中的系统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并在服务器上装实时病毒防护软件,及时升级病毒代码库,做好病毒预警防范与发布。
his系统的'pc机均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用户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医院内网和信息网络中心严禁外来存储介质直接安装、试用,如有需要,须经专门机器检测后方能使用。
医院外网(oa系统)使用,为保证本地数据的安全,应做好异地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不能放在桌面和c:盘上。
4、中心机房内,除特别允许外,一般不允许进入。
5、数据安全管理。
为做好数据的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对保存备份数据的磁带,要采取确切的保存方案,分多级保存模式,确保数据安全,从而使数据可以及时恢复,降低由于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对系统数据的正常维护,应做好详细记录。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系统内各项数据均要保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的有关保密制度。
6、应用软件维护管理。
医院各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工作,用户对软件的需求或者软件的修改,须定期汇总,经论证后,提交程序员,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修改后的系统软件,使用前应认真测试,无误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文字记录。
用户权限部分:。
系统用户增加和权限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
医生权限设置由医务处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护士权限设置由护士长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其它科室权限设置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特殊权限设置按信息处的相规定,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1.1 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1 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 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 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 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 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 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 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 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1 禁止随意更改 ip 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 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 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1.1 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 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 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 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 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1 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 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 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 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确保我局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技术管理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职能部门,负责本局辖内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信息安全员要做好本单位数据定期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全面、安全。
三、建立健全网络运行日志制度,系统管理员应定时监测网络运行状况,认真记录系统的运行状况,填写机房日志,遇有异有常现象应及时报告。
四、各单位要经常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反病毒软件的更新和病毒检测。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该计算机与网络的连接,并及时向信息技术管理股报告。
五、严格执行内网、外网物理隔离制度,不得擅自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在内外网上相互切换;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内外网网络的,必须书面报本局领导批准同意,加装内外网络物理隔离设备,经检查符合安全防范条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各股室、直属单位的计算机上擅自安装使用调制解调器、无线网络接收、发射装置、上网手机以及其它可能危及网络系统安全的设备。
六、各单位要加强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严禁在未采取保密措施情况下,在不同网络中交叉使用同一移动存储介质(如:u盘、移动硬盘等);严禁将自带的存储设备(个人u盘、mp3、数码相机、手机等)接入涉密网络和内部工作网络。存储有涉及国家秘密及其它重要资料信息等的存储介质(如软盘、光盘、u盘),必须进行登记、编号、按照所存储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标识存储介质的密级,并集中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修改、复制、删除、遗弃。
七、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准处理国家秘密、内部信息和其他未公开的公务信息。严禁使用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拆除无线上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并不得与可上网手机、普通电话传真机(包括具有传真功能的一体机)等各类无线、有线网络设备及外联设备联接使用。非涉密的内部计算机及其网络要只能处理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内部信息和公务信息,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八、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九、不得利用计算机及网络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活动。
十、使用互联网网计算机的单位要指定一名专管员,负责管理和监督互联网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如因违规操作导致本单位计算机发生网络安全保密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互联网计算机专管员的责任。
十一、外单位人员来安装、维修、使用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应报经信息技术管理股同意,方可进行。计算机及相关磁记录设备需要送修、外借的.应采取必要信息保全及安全措施,防止重要资料信息流失、泄密。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销毁,不得交由经销商和其他非定点单位维修、销毁。
十二、使用计算机网络的有关人员,应保管好各自的网络用户名和操作密码,并定期更改操作密码,防止被非授权人员用于对网络进行非法操作。
十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个国家工商机关工作人员都负有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职责。各单位全体人员要认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工商局制定的信息保密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计算机的使用行为。如因个人违规操作导致本单位计算机发生网络安全保密责任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好医疗、教学和办公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1 网页浏览
3.1.1 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 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 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 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 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 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 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 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 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 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 网络安全
3.3.1 禁止随意更改 ip 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 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 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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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计算机配备
4.1.1 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 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 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 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
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 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 计算机使用
4.2.1 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 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 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 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七
1、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计算机中心(室)负责全院计算机的管理、开发、维修、提请报废、增加等工作。
2、科室的'计算机均归医院所有,由计算机中心(室)统筹管理、安排,充分使,发挥作用。
3、科室计算机专职扣作人员行政管理归科室,业务管理由计算机中心领导,实行双层领导,计算机中心(室)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4、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研制出软件属医院所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向院外转让或拷贝。
5、爱护机器,按操作常规上机,未经过正规培训人员不得随意上机。经常保养、检查,定期维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篇十八
1.制订医院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按期布臵、检查、督促、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定期检查医院的各项工作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从严治院、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负责审批全院经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合理调配使用全院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6.抓好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和门诊部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医疗、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抢救工作,不断地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负责领导全院预防、保健、传染病管理、食品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领导门诊急诊工作以及病房、手术室重症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
6.负责全院医务人员日常工作及体检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诊部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门诊部的医疗、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体检等工作安排。
2.制定本门诊部的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3.负责对外业务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4.领导本门诊部人员对病人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完成医疗任务。
5.组织本门诊部人员学习,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门诊部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医疗科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贯彻医院的政策、方针。负责本科的医疗、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体检等工作安排。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咨询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发生,对本科有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医院。
护士长职责。
1、在临床副院长领导和科主任的指导下,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检查了解病房的护理工作,参与并指导危重、手术病员的护理,督促护士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随同科主任查房,参加会议及病例讨论。
4、负责护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艺术,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议,积极开展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6、负责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7、保持病房整洁、安静、安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器械的管理。
8、严格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认真书写交班报告。
9、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病员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努力加以改善。
10、协助内务干事完成医疗质量统计工作。
工作制度。
药剂房工作制度。
1、应核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查对后方可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要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含有毒、限制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制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办理。
6、配方时必须使有符合有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技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7、中药方剂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泡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8、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要对剂型、色、味等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并需耐心向病人及家属说明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0、急诊处方必须随时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1、药品要及时补充,补充时要细心核对。
12、调剂台等要保持清洁,储药瓶按固定地点放臵,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加原处。
13、其他人员非公不准进入调剂室。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报告一般应与当天下班前发出,急诊检验标本随做随报。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血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与指定地点焚炼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料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功能检查工作制度。
1、需作检查的病人,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人是否按要求作好准德,危重病人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格消毒仪器和用具。
2、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4、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1、各位医生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上班期间必须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3、值班医生必须全面负责住院病人的医疗工作,夜间查房一次。值班医生负责接诊当天第一位住院病人及下班期间病人,其余由副班及在岗医生接诊。
4、凡住院常诊病人必须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日志。24小时完成病历。
5、出院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各种文书总结。
6、住院医生每天至少巡视病房2次。
7、手术患者住院,术前应完成病历记录并作相关检查,在作好术前准备的前提下方可通知手术室安排手术。按照外科质量管理的要求,加强术前、术中、术后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8、凡属医保患者,为了对医保基金负责,必须作到诊断、医嘱、处方、申请单、报告单、病程记录、清单相一致,出院者按规定进行出院带药。严禁“坐车”检查,“坐车”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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